㈠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反腐倡廉啊。
不可能的事情。最多只能抓个副职的,,你什么时间看见过正职的被抓?而且正职不用敛财,钱是由副手交上的,他没们和那部分行贿人接触,所以查不到,中国几乎所有的案件来自举报,这就是主要原因!你根本没证据!
反腐倡廉?除非再来次解放战争,你觉得可能吗?
朱镕基总理抓贪官是最厉害的了吧?可是最对就到省级,再往上就没了!为什么?
1、怕引起社会恐慌。2、领导层突然断开还怎么管理?3、那些干部沾亲带故的,抓一个就得一群。
现在抓贪官最多到市长这一级别在高就不可能了,因为他们上面的人就已经很高了,在高的话。。不说了!(中国有句话叫做虎毒不食子)!
而且是众人皆知的情况下才会去抓!
一般也就抓抓县级干部没啥关系!柿子捡软的内!
哎,,社会就是这样子!
贪污1元钱没人去管。抢劫1元就要判刑。而且挺重!要是两者能达到一个级别,就差不多要开始了
㈡ 蒋经国反腐为什么会“夭折”
因为抗战后民生受到极大的创伤,金融改革不得不提上日程,但金融改革初期受官僚资本的抵制,蒋经国奉命去上海打虎,初期收效不错,最后顺藤摸瓜,打到了孔祥熙的孩子,也就是宋美龄的侄子,因为宋美龄无后,所以对侄子特别溺爱,护短。
所以蒋介石无奈,只能让蒋经国放弃。使得金融改革迅速失败,导致经济崩溃。
蒋经国是蒋介石之子,又名建丰,俄语名字叫尼古拉,浙江奉化人。1920年,蒋经国就学于上海有名的万竹小学。当时,蒋介石正追随孙中山在粤工作,就委托在上海经商的陈果夫对蒋经国予以照料。
1925年10月,蒋经国赴苏联留学,就读于莫斯科中山大学,不久加入苏联共产党。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公开反共反苏,使十七岁的蒋经国被贬到西伯利亚当列兵。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后,蒋经国发表声明,声讨蒋介石背叛革命。1928年秋天,他又回到莫斯科,在列宁格勒托玛卡红军军校学习。1935年,蒋经国在苏联与矿场女工芬娜结合,芬娜后来改名叫蒋方良。
1936年1月,蒋经国在苏联《真理报》发表谴责蒋介石的公开信。第二年,在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前夕,他被获准回国。从1925年10月留学,到1937年回国,蒋经国在苏联一共生活了12个年头。
回国以后,他的父亲蒋介石先安排他在奉化溪口故乡,读《孟子》、《曾文正公(曾国藩)家书》这类的古书,叫他“补课”和“洗脑筋”,还叫他阅读《总理全集》和《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这类的书。
1945年春天,蒋经国跟随当时国民党政府的“行政院长”宋子文赴苏联谈判,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蒋经国被任命为东北行营外交特派员。此后,他一直控制“三青团”,成为国民党一个派系的首脑,是他父亲的得力助手。
1949年1月,蒋介石宣告“下野”以后,蒋经国陪着父亲退居溪口,后来在成都登机飞往台湾。在台湾他曾历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党“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国防部”副部长、部长、“行政院”副院长、院长等职。蒋介石病逝以后,1978年5月20日,蒋经国就任中华民国第六任“总统”。1988年1月13日,在台北病逝。
(2)中国反腐战争扩展阅读:
主要贡献
蒋经国在“行政院长”任内推动十大建设,台湾经济发展迅速,使台湾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在推行十大建设之前还在行政方面进行十项革新,使行政执行更为简廉有效,此外也颁布“政治与社会革新”的八项要点,有人将这两次革新统称为“十八项革新”。
在其主政台湾期间较重视本土人才,大量启用台湾本省籍官员,积极推行“本土化政策”。在其执政晚年逐步开始民主改革,即解除“戒严”、开放党禁和报禁,以及实行“民意机构改革”等,开启了台湾政治民主化之路。
蒋经国坚持“一个中国”立场,反对“台湾独立”。1987年11月宣布开放部分人士赴大陆探亲,结束了近40年两岸同胞不相往来的局面。
在担任“行政院长”期间,蒋经国主张改革台湾人铺张餐饮陋习,提倡“梅花餐”(即五菜一汤),使餐饮奢侈风气有所收敛。
较关心基层民众的生活,据报道,其每年超过200次亲自下乡走访,以了解地方实际需要。同时也很注重偏远乡村建设,落实水电及基础医疗卫生建设,减少城乡差距,使台湾的乡村建设程度较进步。由于其作风亲民,深受台湾民众的好评。
当他在台湾逝世的消息传出,不少台湾民众曾闻声痛哭。迄今为止,在对以往几位台湾领导人的民调中,他仍是最受台湾民众肯定的一位。
蒋经国著有《我的生活》、《我的父亲》、《负重致远》、《蒋经国先生言论著述汇编》等书。
㈢ 反腐怎么这么不解恨
1、草根网络平台的反腐:游击战。
在草根层面,中国政府打的是一场游击战。爆料人和网民使用社交媒体,曝光猖獗的贪腐行为。但是大部分被曝光的腐败官员都是低级别官员。尽管如此,广为传播的病毒式视频已经表明,中国政府再也不能将反腐搞成一场表演——这类表演意在将公关效应最大化,而将对官僚体制的实质打击最小化.
2、针对中低级官员的反腐:持久战。
文章称,在互联网上开展反腐游击战的同时,中国政府还在继续已持续了近20年的针对中低级别官员腐败的持久战。这一战线上的反腐是阵地战:人员伤亡名单不断加长,但反腐内容缺乏实质进展。2013年,在这一战线上的战斗似乎比过去几年力度稍大。根据媒体报道和中纪委网站上公布的案件调查,这一层面的反腐似乎更像是圈禁“幼虎”,被抓的都是县处级以下的官员,以及常规反腐的对象——低级别的官员和干部,即大量的“苍蝇”。但目前,似乎中国政府尚未在这方面有任何真正的突破。
3、针对本国及外企的商业反腐:第三条战线。
反腐的第三条战线则是打击商业贿赂,包括国内外商业机构的腐败行为。
中国的检察官们自2006年起就开始涉足商业反腐,在2013年起诉了一些对官员和企业进行商业贿赂的公司和个人。2013年,中国的检察部门加大了反腐力度并将目标扩展到外国企业。在中国(当然不仅是中国)做生意,贿赂和收取回扣一直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显然中国政府仍在这一领域继续反腐。据报道,2013年被检察院起诉的行贿人数增加了18.6%,从2012年的4650人增加到5515人,而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被检察院调查和判决的官员则有4549人。
4、针对高层的反腐:政治战。
文章称,中央反腐战争的最后一个领域则是“空战”。检察人员起码需要得到高层批准,才能调查涉嫌贪腐的高层官员。
此次反腐斗争涉及的官员层级之高,以及其中政治因素的比例之重,使其在程度和范围上区别于后毛泽东时代的所有反腐斗争。当前的反腐无疑更能持续,力度也更大。
㈣ 大家介绍下有什么好的电影,反腐题材或战争的,国产
1 《暖秋》
影片中,主人公陈立生凭着勤奋实干,被提拔当某市交通局局长,但他位高权重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蜕变成谋私受贿的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 《生死抉择》
上海电影制片厂2000年出品
主 演:王庆祥 廖京生 左翎 王振荣
导 演:于本正
类 型:社会片
《生死抉择》是一部振聋发馈的反腐倡廉力作,以澎湃的激情成功地塑造了李高成、杨诚等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优秀领导干部形象,同时,影片中揭露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深刻地揭示了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
3 《生死界限》
以原深圳市人民法院法官陈麟基的先进事迹为基础创作而成,由著名导演杜云萍执导。影片主要围绕陈麟基同志如何坚持司法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审理“大华特大走私案”和“孙铁故意杀人案”的故事展开,颂扬了人民法官陈麟基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精神。
㈤ 我党在反腐倡廉方面经历了哪几个历史阶段
一、建国前的反腐败斗争
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到1949年成为全国执政的党,经历了长期革命战争和地下斗争时期。艰苦的斗争环境,一方面造就了一大批忠于党的事业,勤政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另一方面,在每一个历史转折关头,也都有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人和投机革命的人,在剥削阶级思想影响下走上腐败道路。因此,我们党一贯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坚决抵制剥削阶级影响,防止和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
1.大革命时期的重要《通告》
1924年国共两党实行合作,中国共产党的队伍有了迅速发展,党员人数从1923年的400余人猛增到1925年的3万余人。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难免混进一些投机分子,他们趁革命高潮之机捞取个人利益。因此,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4日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革命潮流仍在高涨时,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到革命队伍中来,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不良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任务,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同他们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巩固革命营垒,才能树立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这个《通告》是我党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它表明党在幼年时期就十分警惕剥削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并郑重表示党对腐败现象是根本不能容忍的。
2.土地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斗争
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部队离开井冈山,向赣南进军,迅速开辟了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了比井冈山时期更加高涨的革命局面。但是,随着红军战争的胜利发展,在红四军党内、军内以及根据地政权中也逐渐产生了某些消极腐败现象。有的人不愿意在艰苦的乡村创建根据地,要红军开到中心城市去大吃大喝;还有少数人置军令军纪于不顾,带着钱财,擅自出走,到大城市去享受一番。这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红军战争和根据地政权的存在和发展。因此,1929年12月在福建上杭古田村召开了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决议》除对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外,还提出了党和军队干部的廉政建设问题。《决议》分析了红四军党内、军内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如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等,指出它的结果将会削弱以至完全毁灭党的战斗力,使党担负不起斗争的责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败。《决议》着重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用无产阶级思想来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瑞金红色政权的建立,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代表人民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府,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同反动派进行斗争的政治保障。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苏维埃政府中也有少数干部滋生了消极腐败现象。他们乱用公款,挥霍浪费,甚至发生贪污犯罪现象。当时瑞金县机关一个月内用纸费达200余元(银元),灯油费126元;该县财政部会计科科长唐某侵吞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粮票等,合银元共2000余元。这不仅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败坏了人民政府的声誉,而且给革命根据地财政带来很大困难。因此,1932年2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帮助红军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通令,要求各地政府立即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驱逐各地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了“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等具体惩治条例。这场斗争历时二年零八个月,到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止。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充分依靠群众。1932年3月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了检举委员会,提出“把检举运动造成广大的群众运动”,从而把反腐败斗争引向高潮,造成了强大的声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②把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一切重大的财政经济问题都要经过代表会议讨论,并受代表会议监督,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斗争的积极性。中央苏区还颁布了统一的税收条例和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会议制度等,便于群众监督。③注重干部的思想教育。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报告说:“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1]
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探索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为后来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的廉政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3.抗日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我党领导人民在敌后和边区建立了大片抗日根据地,成立了“三三制”的民主政府。抗战时期的国共合作情况极为复杂。国民党坚持“溶共、限共、反共”的方针。在经济上,根据地承认地主阶级的剥削,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因此,地主、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以及国民党的思想作风必然会腐蚀我们的队伍。革命队伍中出现了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消极思想,继而又出现贪污腐化现象。此类现象在基层政权中尤为严重。针对这种情况,陕甘宁边区党委重新公布了1926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立即执行。193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他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也都颁布了类似的条例法规等。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9年受理贪污案件84件,1940年受理115件,1941年上半年又有36件。民主政府的反腐败斗争,收到了明显效果。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执法严格,出击有力。根据各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惩治贪污法规条例中的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均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1933年参加革命的原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当时任清涧具张家畔税务所主任)肖玉壁因贪污公款3050元,被判处死刑。因此,当地群众称陕甘宁边区为奖廉肃贪的模范。民主政府的声誉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了大批爱国志士奔赴延安,参加抗日。②共产党员犯法,从重治罪。1937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同志。案发后,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大肆渲染“发生在延安的桃色事件”,引起不良影响。对此,一部分同志认为,黄克功从小参加红军,经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对革命作过重大贡献,在此民族危难之紧要关头,应对他免除死刑。当地群众也对此议论纷纷。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此案件作了认真研究,经中共中央同意判处黄克功死刑,并召开公审大会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毛泽东同志就此案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2]③把反腐败与对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毛泽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3]后来,毛泽东又写了《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等阐述革命人生观的光辉篇章,教育党员和干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解放战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派出大批官员下山“摘桃子”,任意将收复区的民有企业、私人房屋指为敌产加以没收,而后据为己有。国民党的这种贪污抢占风气,不可避免地影响共产党员中某些不坚定的分子。当时在新解放区也发生了一些贪污现象。因此,1946年7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指出:“必须检查和纠正各地已经发生的贪污现象。”[4]1947年5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了《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随后其他各大解放区也都颁发了同类条例。各条例首先明确规定贪污罪的界定范围是:在土改中侵占或窃取群众斗争果实者;缴获敌人物资应交公而私行留用者;凭借政治地位或职权,勒索强占、强征、强募财物或受贿者;吞没或盗卖公物、公粮、公产者等等。这些条例还规定了严厉的惩办措施。如东北地区规定贪污2万斤高粱米市价以上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晋冀鲁豫规定贪污7000斤小米市价以上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各解放区严格执行惩办贪污条例,惩办了一批贪污犯罪分子。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红军时代创立的,根据各大解放区军队执行的情况,经过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于1947年10月以解放军总部训令形式重新向全军颁发,要求深入教育、严格执行。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解放区党政军的反腐倡廉建设同国民党统治区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比。共产党深得群众拥护,民心所向胜过百万雄兵,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国民党八百万军队,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二、建国后的反腐败斗争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产党从领导根据地解放区的局部政权转变为掌握整个国家命运的执政党,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也是共产党面临的比革命战争更加严峻的考验。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向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如何避免“始兴终亡”的问题。毛泽东回答:依靠民主制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时,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严肃地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决议:对党的领导干部一不作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做地名。会后不久,党中央由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迁往北平。毛泽东离西柏坡时登车后向周恩来风趣地说:我们要进京赶考。我们进北京,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我们决不当李自成。
1.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在历史的转折关头,总有一些意志薄弱者和投机分子是要掉队的。新中国的成立使一部分党员干部产生了“革命到头”的思想,表现为居功自傲,不求上进,贪图享受,甚至走上贪污犯罪的道路。为此,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主要内容是整顿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的贪污腐化倾向,中心是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保持党的群众基础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纯洁性。这次整风根据延安整风的经验,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自我检查和组织帮助的方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促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各项社会改革的进行。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接受党的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走上了腐化堕落的道路。他们勾结私商以各种手段侵吞、盗窃国家财物,有的收受贿赂,包庇资本家偷税、漏税。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底仅中央人民政府系统的27个单位中就发现1760多人有贪污行为。同时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铺张浪费、大吃大喝风气也相当严重。
1951年10月天津专署一位干部向河北省委揭发了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严重违法乱纪,进行巨额贪污的事实,引起河北省委重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央作了报告。中央立即批转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党委认真研究,注意发现所属单位的同类事件。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一次党内指示中指出:“反贪污反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发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5]。指示强调“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是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随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到1952年2月底,全国共查出贪污1000万元(相当于新币1000元)以上的大贪污犯105916人,占贪污犯总人数的8.8%(总数为120多万人),运动取得了决定性胜利。1952年2月1日,北京市举行公审大会,宣判了总额为亿元(相当于新币10000元)以上的7名大贪污犯。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贪污23亿元,相当于新币23万元)、公安部行政处副处长宋德贵(贪污6.4亿元,相当于新币6.4万元)分别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宣判全国解放初期最大的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总计171.6272亿元,相当于新币171.6272万元)死刑,震动了全国,成为共产党执政后反腐败的第一声巨雷。
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案发,促使党中央下决心发动“三反”运动,清除党内已经滋长起来的腐败现象,从而净化了党风和社会环境。这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也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和移风易俗的群众运动。此后,“奢侈浪费可耻,艰苦朴素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官不贪,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荡涤了旧社会的腐朽丑恶现象。
㈥ 现在中国开始疯狂的反腐,是不是再为未来的战争做准备
不要战争,倒霉的永远是老百姓。看看伊拉克等战争过后民众的生活吧…
㈦ 为什么说反腐倡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
丈夫总对妻子说“我坚决反对卖~淫~嫖~娼行为,坚决支持专一性~生~活”!可这么多的性~工作者又是哪个男人养活的呢?说白了就是一句为了继续征服对方的一句谎言!。。。杜绝腐败不是靠打和反的,必须靠制度与机制!不改变现有的制度与机制腐败现象将永在世界,所谓的廉洁奉公只是统治阶级给被统治者画的一张吊胃口的饼!
㈧ 我党在“反腐倡廉”方面经历了哪几个历史阶段
一、建国前的反腐败斗争
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到1949年成为全国执政的党,经历了长期革命战争和地下斗争时期。艰苦的斗争环境,一方面造就了一大批忠于党的事业,勤政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另一方面,在每一个历史转折关头,也都有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人和投机革命的人,在剥削阶级思想影响下走上腐败道路。因此,我们党一贯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坚决抵制剥削阶级影响,防止和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
大革命时期的重要《通告》
1924年国共两党实行合作,中国共产党的队伍有了迅速发展,党员人数从1923年的400余人猛增到1925年的3万余人。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难免混进一些投机分子,他们趁革命高潮之机捞取个人利益。因此,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4日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革命潮流仍在高涨时,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到革命队伍中来,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不良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任务,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同他们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巩固革命营垒,才能树立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这个《通告》是我党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它表明党在幼年时期就十分警惕剥削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并郑重表示党对腐败现象是根本不能容忍的。
2.土地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斗争
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部队离开井冈山,向赣南进军,迅速开辟了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了比井冈山时期更加高涨的革命局面。但是,随着红军战争的胜利发展,在红四军党内、军内以及根据地政权中也逐渐产生了某些消极腐败现象。有的人不愿意在艰苦的乡村创建根据地,要红军开到中心城市去大吃大喝;还有少数人置军令军纪于不顾,带着钱财,擅自出走,到大城市去享受一番。这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红军战争和根据地政权的存在和发展。因此,1929年12月在福建上杭古田村召开了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决议》除对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外,还提出了党和军队干部的廉政建设问题。《决议》分析了红四军党内、军内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如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等,指出它的结果将会削弱以至完全毁灭党的战斗力,使党担负不起斗争的责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败。《决议》着重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用无产阶级思想来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瑞金红色政权的建立,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代表人民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府,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同反动派进行斗争的政治保障。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苏维埃政府中也有少数干部滋生了消极腐败现象。他们乱用公款,挥霍浪费,甚至发生贪污犯罪现象。当时瑞金县机关一个月内用纸费达200余元(银元),灯油费126元;该县财政部会计科科长唐某侵吞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粮票等,合银元共2000余元。这不仅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败坏了人民政府的声誉,而且给革命根据地财政带来很大困难。因此,1932年2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帮助红军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通令,要求各地政府立即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驱逐各地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了“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等具体惩治条例。这场斗争历时二年零八个月,到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止。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充分依靠群众。1932年3月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了检举委员会,提出“把检举运动造成广大的群众运动”,从而把反腐败斗争引向高潮,造成了强大的声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②把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一切重大的财政经济问题都要经过代表会议讨论,并受代表会议监督,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斗争的积极性。中央苏区还颁布了统一的税收条例和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会议制度等,便于群众监督。③注重干部的思想教育。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报告说:“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
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探索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为后来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的廉政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3.抗日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我党领导人民在敌后和边区建立了大片抗日根据地,成立了“三三制”的民主政府。抗战时期的国共合作情况极为复杂。国民党坚持“溶共、限共、反共”的方针。在经济上,根据地承认地主阶级的剥削,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因此,地主、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以及国民党的思想作风必然会腐蚀我们的队伍。革命队伍中出现了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消极思想,继而又出现贪污腐化现象。此类现象在基层政权中尤为严重。针对这种情况,陕甘宁边区党委重新公布了1926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立即执行。193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他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也都颁布了类似的条例法规等。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9年受理贪污案件84件,1940年受理115件,1941年上半年又有36件。民主政府的反腐败斗争,收到了明显效果。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执法严格,出击有力。根据各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惩治贪污法规条例中的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均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1933年参加革命的原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当时任清涧具张家畔税务所主任)肖玉壁因贪污公款3050元,被判处死刑。因此,当地群众称陕甘宁边区为奖廉肃贪的模范。民主政府的声誉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了大批爱国志士奔赴延安,参加抗日。②共产党员犯法,从重治罪。1937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同志。案发后,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大肆渲染“发生在延安的桃色事件”,引起不良影响。对此,一部分同志认为,黄克功从小参加红军,经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对革命作过重大贡献,在此民族危难之紧要关头,应对他免除死刑。当地群众也对此议论纷纷。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此案件作了认真研究,经中共中央同意判处黄克功死刑,并召开公审大会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毛泽东同志就此案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③把反腐败与对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毛泽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后来,毛泽东又写了《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等阐述革命人生观的光辉篇章,教育党员和干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解放战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派出大批官员下山“摘桃子”,任意将收复区的民有企业、私人房屋指为敌产加以没收,而后据为己有。国民党的这种贪污抢占风气,不可避免地影响共产党员中某些不坚定的分子。当时在新解放区也发生了一些贪污现象。因此,1946年7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指出:“必须检查和纠正各地已经发生的贪污现象。”1947年5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了《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随后其他各大解放区也都颁发了同类条例。各条例首先明确规定贪污罪的界定范围是:在土改中侵占或窃取群众斗争果实者;缴获敌人物资应交公而私行留用者;凭借政治地位或职权,勒索强占、强征、强募财物或受贿者;吞没或盗卖公物、公粮、公产者等等。这些条例还规定了严厉的惩办措施。如东北地区规定贪污2万斤高粱米市价以上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晋冀鲁豫规定贪污7000斤小米市价以上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各解放区严格执行惩办贪污条例,惩办了一批贪污犯罪分子。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红军时代创立的,根据各大解放区军队执行的情况,经过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于1947年10月以解放军总部训令形式重新向全军颁发,要求深入教育、严格执行。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解放区党政军的反腐倡廉建设同国民党统治区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比。共产党深得群众拥护,民心所向胜过百万雄兵,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国民党八百万军队,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二、建国后的反腐败斗争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产党从领导根据地解放区的局部政权转变为掌握整个国家命运的执政党,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也是共产党面临的比革命战争更加严峻的考验。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向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如何避免“始兴终亡”的问题。毛泽东回答:依靠民主制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时,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严肃地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决议:对党的领导干部一不作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做地名。会后不久,党中央由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迁往北平。毛泽东离西柏坡时登车后向周恩来风趣地说:我们要进京赶考。我们进北京,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我们决不当李自成。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在历史的转折关头,总有一些意志薄弱者和投机分子是要掉队的。新中国的成立使一部分党员干部产生了“革命到头”的思想,表现为居功自傲,不求上进,贪图享受,甚至走上贪污犯罪的道路。为此,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主要内容是整顿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的贪污腐化倾向,中心是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保持党的群众基础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纯洁性。这次整风根据延安整风的经验,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自我检查和组织帮助的方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促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各项社会改革的进行。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接受党的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走上了腐化堕落的道路。他们勾结私商以各种手段侵吞、盗窃国家财物,有的收受贿赂,包庇资本家偷税、漏税。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底仅中央人民政府系统的27个单位中就发现1760多人有贪污行为。同时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铺张浪费、大吃大喝风气也相当严重。
1951年10月天津专署一位干部向河北省委揭发了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严重违法乱纪,进行巨额贪污的事实,引起河北省委重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央作了报告。中央立即批转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党委认真研究,注意发现所属单位的同类事件。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一次党内指示中指出:“反贪污反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发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5]。指示强调“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是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随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到1952年2月底,全国共查出贪污1000万元(相当于新币1000元)以上的大贪污犯105916人,占贪污犯总人数的8.8%(总数为120多万人),运动取得了决定性胜利。1952年2月1日,北京市举行公审大会,宣判了总额为亿元(相当于新币10000元)以上的7名大贪污犯。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贪污23亿元,相当于新币23万元)、公安部行政处副处长宋德贵(贪污6.4亿元,相当于新币6.4万元)分别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宣判全国解放初期最大的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总计171.6272亿元,相当于新币171.6272万元)死刑,震动了全国,成为共产党执政后反腐败的第一声巨雷。
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案发,促使党中央下决心发动“三反”运动,清除党内已经滋长起来的腐败现象,从而净化了党风和社会环境。这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也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和移风易俗的群众运动。此后,“奢侈浪费可耻,艰苦朴素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官不贪,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荡涤了旧社会的腐朽丑恶现象。
㈨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取得哪些成就
成就一:
高层亲自推动。
成就二:
密集出拳①查办②约谈③巡视④清退会员卡⑤网络举报监督专区。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频频出手,打出一套查办、约谈、巡视、清退会员卡等环环相扣的密集组合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成就三:
群众参与,形成反腐的人民战争。网络反腐成效显著。情妇反腐成为利器。实名举报不断涌现。中国新闻网
拓展资料:
反腐倡廉,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政治伦理学术语,属政治道德范畴。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思想道德建设的集中体现。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开放的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纲领。
2014年12月19日,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商务印书馆等主办的“汉语盘点2014”年度字词今揭晓, “反腐”列年度国内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