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大陆东部濒临海洋的省级行政区有哪些
自北向南依次是:
1、辽宁省(辽)
2、河北省(冀)
3、天津市(津)
4、山东省(鲁)
5、江苏省(苏)
6、上海市(沪)
7、浙江省(浙)
8、福建省(闽)
9、台湾省(台)
10、广东省(粤)
11、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12、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13、海南省(琼)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⑵ 我国第一级行政区划有哪些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省级区划: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分为地级市、〔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区域〕、自治州、〔盟行政公署管辖区域〕、直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
三级县级行政区:分为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特别行政区非政权性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分为镇、乡、民族乡、〔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管辖区域〕、苏木、民族苏木、〔区公所管辖区域〕、县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
⑶ 中国古代历史上各个朝代所对应的行政区和对应官员的称谓
周代以前行政区划不明。只有夏禹分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的传说,而不知其官员设置。因为那时是传说时代。周代才有历史记载。以下各朝代行政区划按从大到小顺序分述。只记述大的方面,小的变化不再一一列举。
周:方国(诸侯国),其长官泛称国君,依其级别分称为分、侯、伯、子、男。
秦:郡,长官为郡守;县,长官为令或长。
西汉:王国,各诸侯均称王(侯国仅为食邑,非行政区域);郡,长官为太守;县,长官为令或长。
东汉:州,长官称牧或刺史怀(司隶部又称司州,级别同州,设于京城及附近,长官称司隶校尉);郡,长官称太守;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
三国魏晋南北朝:大致行政划分及官职同东汉。
隋朝:州,长官称刺史;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
唐朝:
道,长官称处置使或观察使;府,设知府、州(府州同级);府,长官称府尹或知府事;州,和府同级,长官称刺史;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唐代后期节度使成为掌握军政大权的一级长官,统领一州或数州府。
宋朝:
路,长官称安抚使;府,长官称知府;州(与府同级),长官称知州;县,长官称知县。--重要之地如宋四京,长官为留守。
元朝:地方设行省、路(直隶府、直隶州)、府或州、县四级行政区域,其长官为北面官,均称达鲁花赤。
明:两京,长官称尹;13布政使司(级别同两京),长官称巡抚;府,长官称知府;州,长官称知州;县,长官称知县。
清:边疆军辖区,统一省或数省,长官称总督;省,长官称巡抚;府(直隶州),长官称知府(知州);县(散州),长官称知县(知州)。后期于省下或增设直隶厅,长官为同知或通判。
⑷ 世界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航海家
郑和(1371年-1433年),回族, 明朝太监 ,原姓马,名和,小名三宝, 又作三保,云南昆阳(今晋宁昆阳街道)宝山乡知代村人。中国明朝航海家、外交家。
达伽马,葡萄牙航海家,从欧洲绕好望角到印度航海路线的开拓者。也是开拓了从欧洲绕过好望角通往印度的地理大发现家。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1451-1506),意大利航海家、探险家。出生于意大利热那亚,卒于西班牙巴利亚多利德。一生从事航海活动,是第一个到达美洲的欧洲人。他相信地球是圆的,认为从欧洲西航可达东方的印度。在西班牙女皇鼎力支持下,先后4次出海远航。开辟了横渡大西洋到美洲的航路。
斐迪南·麦哲伦(全名费迪南德·麦哲伦,葡萄牙语:Fernã;ode Magalhã;es;西班牙语Fernando de Magallanes,1480年春天—1521年4月27日),葡萄牙人,为西班牙政府效力探险。1519年—1521年率领船队完成首次环航地球,麦哲伦在环球途中在菲律宾的部族冲突中被当地居民砍死。船上的水手在他死后继续向西航行,回到欧洲。完成了首次环球航行。
巴尔托洛梅乌·缪·迪亚士(Bartholmeu Dias,约1450年—1500年5月24日),葡萄牙著名的航海家,于1488年春天最早探险至非洲最南端好望角的莫塞尔湾,为后来另一位葡萄牙航海探险家达·伽马开辟通往印度的新航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⑸ 一级行政区的中国一级行政区历史
自秦朝以来,作为国家一级行政区划,其名称经过演化,其主体名称元朝“行省”,到清朝为“省”,之后以“省”的形式固定下来。
秦朝时期直属秦朝中央政府的行政区为“郡”,秦立国之初设立“三十六郡”;郡设守(郡守,主持民政)、尉(郡尉,主持军事)、监(郡监,主持监察事务);郡守下设郡丞,作为郡守的副职。秦末增至40郡。西汉实行郡国制,西汉初年设有60多个郡,至公元2年共103郡、国(封国);自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始在郡之上又设了13“行部”,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行部是监察区,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最初称“郡守”,汉景帝时改称“太守”。
东汉时期,全国分为14个一级行政区,即13州和1个西域都护府;州下辖郡、国。
三国时期,魏国13个一级行政区即1个司隶校尉和12州;吴国5个州;蜀国2个州。
西晋时期,全国分为12州。
隋朝时期,隋初实行州、县两级制。炀帝时改州为郡。
唐朝时期,唐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唐玄宗天宝年间,在边境设十节度使。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以后,在室韦部(黑龙江上、中游和额尔古纳河两岸)设置行政机腹,任命室韦部首领为都督等官职。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在粟末地区(松花江上游_设置忽汗州,任命粟末首领大祚荣为州都督,并封他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此后,粟末即专称渤海。
唐开元十年(722年),封黑水(黑江龙中下游地区)首领倪属利稽为勃利州刺史。勃利州治所在乌苏里江口东岸的伯力(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
唐开元十三年(725年),在黑水地区设置黑水军。次年,又以其最大部落为黑水都督府,其余各部为隶属于都督府的州。都督府辖地包括黑龙江中下游两岸,北抵小海(今鄂霍次克海)。
唐武后长安二年(702年)设置安西部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南路和帕米尔以西地区。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置北庭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北路和巴尔喀什湖以西至雷翥海(今中亚咸海)的广大地区。
宋朝时期,北宋分全国行政为二十四路,军事为三十一路;南宋分全国为十七路。路下辖府、州、军、监、县。
辽朝的一级行政区分为5道,道下设府、州、军、城4种政区。
金朝划分为十九路。
元朝共设12个行省(1个中书省和11个行中书省)取代路成为第一级政区,另置其他行省和直属宣政院或朝廷直接管辖(不属行省)的其他地方。
明朝设16行省(2个直隶和14个承宣布政使司),另外有主要7个附属国。
清朝分为十八省(布政使司)、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另设内蒙古等旗盟即内蒙古六盟、套西二旗和察哈尔八旗。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初期承袭清朝旧制,设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2省。北洋政府在22个省之外设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域。国民政府又将它们和宁夏、青海建为6个省(川边特别区改建西康省),总计28个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个地方,以及分自俄、英收回的东省特别区、威海卫行政区。
1945年后,国民政府将东三省划分成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抗战”利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成为35行省之一。并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作为建省之准备。关于外蒙古问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1949年至1953年全境划分为六个大区(大行政区),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省、1自治区(内蒙古)、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地区);到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自治区(内蒙古)、3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地区)。
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省、5自治区、2直辖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直辖市。
1988年撤销广东省管辖的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1997年设立重庆直辖市。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国恢复香港的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国恢复澳门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划如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划直辖市 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重庆市 省 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⑹ 中国历史上有几大规模的出海行动
1、秦朝时的徐福东渡日本,寻访长生不老药。
2、三国时,吴国派兵到台湾。
3、唐、宋、元朝时的与世界各国交流,出海更是不计其数。
4、明朝的郑和下西洋。
不过以上种种都比不上哥伦布的两艘小帆船,他们从罗卡角出发,从此,陆地在这里结束,海洋从这里开始,开启了真正的海上强权和霸权时代!
⑺ 关于外国一级行政区划的问题
1有飞地的现象。如俄罗斯在德国和波兰交界处有一块飞地,叫加列宁格勒。2.存在国中国的现象,如法国海边的摩纳哥,法国和西班牙交界的安道尔,意大利的梵蒂冈等等。3是殖民地,如西班牙的直布罗陀是英国的殖民地等等
⑻ 依次写出沿长江干流从上游到下游分布的省级行政区的名称
长江干流流经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
长江全长6300余公里,比黄河长800余公里,在世界大河中长度仅次于非洲的尼罗河和南美洲的亚马逊河,居世界第三位。
数百条支流延伸至贵州、甘肃、陕西、河南、广西、广东、浙江、福建8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总计19个省级行政区。流域面积达180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5。淮河大部分水量也通过京杭大运河汇入长江。
(8)历史上出海的第一级行政区有哪些扩展阅读:
长江干流宜昌市以上为上游,长4504km,占长江全长的70.4%,控制流域面积100万平方千米。宜宾市以上称金沙江,长3464km,落差约5100m,约占全江落差的95%,河床比降大,滩多流急,加入的主要支流有雅砻江;宜宾至宜昌长1040km,加入的主要支流,北岸有岷江、嘉陵江,南岸有乌江。
宜昌市至湖口县为中游,长955km,流域面积68万平方千米,本段加入的主要支流,南岸有清江及洞庭湖水系的湘、资、沅、澧等四水和鄱阳湖水系的赣、抚、信、修、饶等五水,北岸有汉江,本段自枝城至城陵矶为著名的荆江,南岸有松滋、太平、藕池、调弦(已堵塞)四口分水和洞庭湖、水道最为复杂。
湖口县至出海口为下游、长938km,面积12万平方公里,加入的主要支流有南岸的青弋江、水阳江水系、太湖水系和北岸的巢湖水系。
⑼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有哪些
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管理国家事务的地区范围。中国历史上朝代更迭,每朝的疆域大小、政府机构和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思想各有不同,所以,诸多原因就势必影响到历代行政区划的制定。了解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对我们学习中国古代的历史、文化和阅读古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这里要概说的历代行政区划,仅限于历代中原王朝的,不包括当时与中原王朝共存的边疆民族政权的行政区划制度。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到1949年,约有两千一百多年时间,在此段时期内,中国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称州郡时代,经秦、汉、魏、晋、南北朝,约800年。
第二阶段称道路时代,经隋、唐、五代、宋、辽、金朝,约700年。
第三阶段称行省时代,经元、明、清朝和民国时期,约700。
一、州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尚书》、《周礼》、《吕氏春秋》等书上都有关于九州的记载。传说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兖(yǎn)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到禹掌权时,天下分为十二州,冀州分为并州和幽州,青州分出营州。但九州只是先秦地理学家心目中的理想的地理区划,而不是实际存在过的行政区划。
实际的州的行政区划开始于西汉。
汉武帝时,全国一百多个郡国分为十三个刺史部。汉武帝用前人想像的十一个州名来作为十一部的名称,河套地区和岭南地区命名为朔方、交趾,当时人习惯称一部为一州。西汉的州只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的行政区域。真正的行政区域还只是郡、县两级,郡太守直接与中央政权联系,不必通过州一级。
东汉末年,州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成为郡以上的一级政区,到三国时就固定下来了。这种制度后来延续了四百年左右的时间。
三国魏有十二州,吴有四州,而蜀只有一州。
西晋初年全国分为十九个州,末年赠至二十一个州。
南北朝时,州的范围逐渐缩小,南北方合计有五、六十个州。至南北朝末期,州已经增加到三百多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州已经有名无实了。
唐初将郡改称为州,全国共有三百几十个州,是行政区。
宋元时的州与唐时基本一致。
明清时改州为府,所以有“兖州府”、“扬州府”等名称。
二、郡
秦朝的行政区分郡、县两级,以郡统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至秦末增加到四十个。一个郡管理十几个到二、三十个县。
汉朝有一百零五个郡,那时的郡比现在的省级政区要小,今天的一省大致相当于汉朝十二、三个郡,与今天的地区市相当。当时的郡大小差距很大,落后的地方郡大,发达的地方郡小。会稽郡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
隋朝取消了郡。
唐朝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区域。
宋废郡。
三、国
国是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一级行政区。国的区域大致与郡相等,所以“郡国”常连称。国的官吏由朝廷直接委派,在行政区划制度上与郡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与郡不同的是,国的赋税收入不归朝廷,而归诸侯王享受。
四、道
唐朝贞观元年分全国为十个道,是监察区,相当于汉代的州。十个道是: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至开元年间,在前十道中又划分出五个道,成为十五个道。安史之乱后,道成了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单位,形成了道、州、县三级行政制。
元明清三朝都有道的设置,但不是一级地方行政区划,而是省的派出机构。当时有的道的地位也比较重要,如清朝管理苏州、松江、太仓两府一州的苏松太道,因道员驻上海,所以又称上海道。鸦片战争后,因上海租界的关系,所有外交事宜都由上海道管。
民国初年北洋时代在省县之间还保留了道,地位也相当重要。
五、路
宋朝时的路最初是为征收赋税转运漕粮而分的区域,后来逐渐成为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北宋初,宋太祖、太宗厉行中央集权政策,所有的州都直属中央,在州上设置了路,分全国为十五路,后变为十八路、二十三路。路的性质是介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种区划。宋朝的路和今天的省大致相似,如广西路、湖北路、陕西路等,与今天的省名也大致相当。
六、省
省本来是官署的名称。西汉称宫禁之中为“省中”,魏晋以后把设于宫禁近处的尚书、门下、中书等中央政府机构都称为省,这是省的原义。魏晋时出现了行省的的前身,名为行台、大行台或行台省。所谓台省是指设在京都城内的中央政府,一旦发生了重大事件,需要由掌握中央政权的要臣率领部分中央政府人员离开首都到外地去处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或几个出行在外的台省,因而便以行台或行台省为名。
行省制始于元朝,它的全称叫某某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某某行省或某某省。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域名称,简称为省。元朝初年,省都还不是正式的、经常性的地方行政区划,而只是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临时机构,当行中书省久驻一地之后,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军国大事之外,干预到地方政务,行省由此就成了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划,“省”便从中央政府变成了地方政府的称呼。元朝中叶以后,全国分为一个中书省直辖区和十个行中书省。
七、府
依唐代制度,大州称为府。唐时,一些有特殊地位的州被改称为府,如长安所在的雍州改称京兆府,东都洛阳所在的洛州改称为河南府,北都晋阳所在的并州改称为太原府。唐末增至十来个府。
北宋重要的州都升为府,至末年已有三十几个府了。
南宋和金对峙时期,双方共有五十多个府。
清宣统末年开始废府,到民国初年,就把全国的府都废掉了。
八、军
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域,一个军相当于一个州或府,直辖于路。如宋代的南安府即清代的南安府。
九、县
县是地方基层行政区域。秦汉的县属于郡,后代的县属于州或府。
十、专署
国民党政府废除道,实行省县两级制,后在各省设行政督察专员,建立专署,作为省的派出机构,一个专署管十几个县。
⑽ 一级行政区共有几个
我国一级行政区共有34个 。
中国有23个省:分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山西,陕西,甘肃,四川,青海,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贵州,云南,海南、台湾。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