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古代农民要交哪些租税
人口税,土地税。
② 中国古代史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有哪些
■秦代的赋税制度
《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赋税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TAN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秦代的赋役是三代的20~30倍,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要缴纳给地主“见税什伍”的租赋,因而广大农民一贫如洗,许多农民无法生存,只得逃往山林,变为盗贼,许多农民揭竿而起,这是强秦短命的重要原因。
秦代还改“因地而税”的制度,而改行“舍地而税人”的制度,即索取“人头税”,其税率20倍于从前。《通考》在评论秦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时指出:“秦坏井田,任民所耕,不限多少,已无所稽考,以为赋敛之厚薄,其后舍地而税人,则其谬益甚矣。”
■汉代的赋税制度
汉高祖刘邦记录了强秦死亡的教训,在汉初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政策。《汉书·食货志》中说:“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这就是说,从汉高祖时起,实行“十五税一”的政策,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减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并有13年“除田之租税”。汉景帝时(前155年)复“三十税一”之制。东汉时,刘秀曾经实行过“什一之税”,但不久又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纵观两汉赋税制度,除恒帝、灵帝曾加亩税十钱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实物地租。
汉初还有所谓“口赋”,也就是人“人头税”。这是专指对7岁至14岁未成年人所征的赋税。原规定:不分男女,每人每年缴纳“口赋”20钱。汉武帝时,将起征年限改为3岁,20钱改为23钱。汉元帝时,又将起征年限改为7岁。
汉代还有所谓“算赋”,这是对成年人年征的“人头税”。高祖四年(前203)开始征收,凡年15以上至56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征112钱,谓之“一算”。对于商人与奴婢则加倍征收。
汉代由于采取“轻徭薄赋”和“与民休息”的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经过70余年的经营,神州大地出现了所谓“文景之治”的盛世。《史记·平准书》中对此有极为生动的描述:“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这是中国历史上值得大书的篇章。
■曹魏的赋税制度
据《三国志·魏志·武帝记》记载,曹魏的赋税制度是:“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曹魏的赋税制度,与汉代比较有两个特点:(1)汉代的土地税是按土地的收获量分成征收,如“什伍税一”、“三十税一”等。而曹魏的土地税则是按亩计算,亩收四升。(2)汉代的户口税是按人口征收钱币的,而曹魏的户口税是按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也就是将征收钱币改为征收实物。
■西晋的“户调法”
西晋在灭吴统一中国后,实行课田“户调法”。也就是在占田制的基础上,规定赋税的数额。“赋”是户调,税是田租。据《晋书·食货志》记载:“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绢三匹、绵三斤。”田租:丁男之户,收租粟二斛,比丁男之户减半。户调: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主的减半,即输绢一匹半、绵一斤半。户调法的特点是:(1)以户为单位,计征田租和调赋,也就是把土地税和户口税合而为一,寓田赋于户税之中,不问田多田少,皆出一户之税。(2)户调所征收的绢绵等实物,只是一个通用的标准,实际上当会按照各地实际出产情况,折合通过标准物计征,不会只限于绢和绵。(3)西晋征收的田租和户调,较曹魏时征收田租提高了一倍,户调提高了半倍。
作者:hantians2006-7-14 13:1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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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历史相关】历代赋税制度
■南朝的赋税制度
南朝宋齐的赋税制度,大体上沿袭东晋的成例,采用“户调法”,即按户征收赋税,民户缴纳调粟和调布。由于南朝产麻多,桑蚕少,民间织布多,织绢少,所以改征调布。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租米五石、禄米二石。丁女减半。
南朝梁陈的户调法与宋齐不同,宋齐是按民户资产定租调,而梁陈则是按人丁定租调。
南朝除了正常的户调田租两税以外,还有许多杂税和杂调。
■北朝的赋税制度
北魏在实行均田制以前,采用“九品混通”的办法,把农民的一户与有大批依附农民的地主的一户,等量齐观,作为负担租调的单位,这对农民是很不利的。当时的租调定额很高,即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实行均田制后的户调制度,以一夫一妇为课征单位。据《魏书·食货志》记载:“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由此可见,北魏的赋税制度,在推行均田制后基本上采取按口征税的办法。
北齐的赋税制度,大致与北魏相同。在河清三年(564)重新颁行均田制后,同税实行“租调法”。据《隋书·食货志》记载:“率人一床,调绢一匹、绵八两。凡十斤绵中,折一斤作丝。垦租二石,义租五斗。奴婢各准良人之半。牛调二尺,垦租一斗,义租五升。”这里所说的“一床”,即以一夫一妇两口为一征收单位,仍是人口税为主。
北周的赋税制度,据《隋书·食货志》记载:“凡人自十八至六十有四,与轻癃者,皆赋之。其赋之法: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三之,若艰凶扎,则不征其赋。”
■隋代的赋税制度
隋代于开皇二年(582)颁布租调令,规定一夫一妇为“一床”,作为课税单位。据《隋书·食货志》记载:“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絁,麻土以布绢。絁以疋,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单丁及仆隶各半之。未受地者皆不课。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并免课役。”开皇三年(583)正月又规定:“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开皇十年(590)五月又规定:“丁年五十,免役收庸”。
■唐代的赋税制度
唐代前期实行“租庸调”法,后期实行“两税法”。
1、租庸调法
唐武德七年(624)在实行均田制的同时,推行“租庸调”的赋税制度。所谓“租庸调”,就是:“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口则有调。”(《陆宣公集》卷22)
租:就是农民向政府缴纳谷物,作为田税。据《唐六典》记载:“每丁租粟二石。”
调:就是农民向政府缴纳当地的土特产,一般指的是绢物等。据《唐六典》记载:“其调随乡土所产陵、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
庸:就是农民为政府服劳役代替纳物,艰险所谓“输役代庸”。按规定:每丁每年须服劳役20日,闰月加2日,如不服劳役,则以纳绢或布代替,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
在受灾时,则有减免之制。据《唐六典》记载:“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若已役已输者,听免其来年。”
唐代前期的租庸调法,税额较轻,尤其是采取“输庸代役”的办法,让农民有体养生息的机会,多少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用唐代初期的经济繁荣。
但是,在开元以后(713~741),租庸调法则“陷于败坏”。据《新唐书》记载:“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迭,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乃盗起兵兴,财用益绌,而租庸调税法,乃陷于败坏。”
2、两税法
杨炎于德宗时任宰相,他鉴于当时赋税征收紊乱的情况,乃于德宗建中元年(780)介议实行两税法,为德宗所采纳。据《旧唐书·杨炎传》记载:“凡有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由此可见,两税法的要点是:(1)按各户资产定分等级,依率征税。首先要确定户籍,不问原来户籍如何,一律按现居地点定籍,取缔主客户共居,防止豪门大户荫庇佃户、食客,制止户口浮动。依据各户资产情况,按户定等,按等定税。办法是:各州县对民户资产(包括田地、动产不动产)进行估算,然后分别列入各等级(三等九级),厘定各等级不同税率。地税,以实行两税法的前一年,即大历十四年(779)的垦田数为准,按田亩肥瘠差异情况,划分等级,厘定税率征课。其中丁额不废,垦田亩数有定,这是田和丁的征税基数,以后只许增多,不许减少,以稳定赋税收入。(2)征税的原则是“量出制入”。
③ 古代乱收税费的朝代有哪些,据说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赋税是古代政府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合理征收赋税与正确使用赋税是促进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不能合理的利用好赋税,就会给百姓带来深重苦难,同时也将把国家推入深渊。历史上因为赋税沉重而导致国家灭亡的例子,并不在少数,其中,秦朝与五代时期应当是较为典型的例子。
这些向百姓征收高额付税的国家最终都无一意外的灭亡了。任何一个不以百姓的生活幸福为国家发展目的的统治都将衰败。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生活的幸福国家才有可能富强。
④ 我国古代的田赋制度有哪些,朝代人物
、贡、助、彻。夏商周时期的赋税制度。贡、助、彻的解释颇多异说。一般认为,贡的起源最早。相传禹别九州,任土作贡,在大禹治水以后,四方部落已经开始贡献各地特产。助法即藉法,是民众出力役以耕种公田的一种方法。彻法是西周春秋时代推行于王畿和各诸侯国的一种普遍性的赋税制度,当然也不排除贡、助两法并存。
2、初税亩。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3、租庸调制,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4、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由当时的宰相杨炎提出。
5、“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
6、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⑤ 中国古代历届朝代的税收政策
春秋:“初税亩”,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
秦朝:农民要把收获物的2/3交给政府作赋税。
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田租为十五税一。文、景帝时,多次减免田租。奖励农桑,减轻自耕农的负担。昭帝和宣帝时期,继续实行休养生息。汉朝是中国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开始形成的时期。
北魏、隋:租调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由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
初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调法。规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谷物2石,叫做“租”;交纳绢2丈、帛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叫做“调”;壮年男子每年服役20天,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替,叫做“庸”。国家有事增加徭役,加役15天,免去调,30天租调全免。每年额外加役最多不超过30天,遇到灾害。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租、庸、调。
中唐:两税法。其内容是:①取消租庸调和杂税;②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现在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③放弃按丁征税的办法,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④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夏不过六月,秋不过十一月。两税法改变了税收的方式,由人丁税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两税法也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宋朝:王安石实行募役法(废除按户等轮差服役制度,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来应该服役的民户要交免役钱,有不服役特权或因贫困孤苦不服役的也要出助役钱)、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青苗法(春季借钱给民户,夏秋随两税交还,加收利息两分)、保马法(令民间养马,愿者免除部分赋税)。
明朝: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是重要的赋役制度改革,它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作用。
(10)清朝:康熙实施“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制度。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办法
⑥ 请问:中国有史以来,历朝历代税赋最严重的是哪个朝代。还有苛捐杂税最多的朝代。
一、中国有史以来,秦朝的赋税最重。
《汉书·食货志上》记载:“收泰半之赋。”颜师古注:“泰半,三分取其二。”也就是三分之二。
二、秦朝的赋税主要有田租、口赋、杂赋三种。
1、田租:“什一之税”,分为谷粟和刍藁(饲养牲畜的干草)两项,一般交10石。
2、口赋:计口出钱,具体钱数已无资料可考,汉朝的口赋为120钱,秦朝当不少于此数。
3、杂赋:各色名目的临时征派,交什么不一定。
秦朝的暴政在中国历史上是大名鼎鼎的,税收额度高达三分之二!正是因为沉重的苛捐杂税,迫使百姓全部起来反抗,秦朝短短二世而亡。
历朝历代的赋税:
1、两汉(不超过8%)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是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文景之治时实行三十税一,东汉光武帝把田租恢复到三十税一。
2、唐、宋(不足7%)
到了唐朝,赋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开始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 宋仍沿袭唐两税法,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符合公平税负原则。两税税率以每亩1斗为基准,约为十五税一。
3、元(不足7%)
元朝统治时期,在中国北方与南方实行不同的赋税制度,北方仿行唐租庸调法,江南仿唐两税法。
4、明(不足4%)
明代的税赋是历史上最低的,大约四十税一,三十税一。 明代中期张居正主张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这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但没能彻底实行。(实物地租为主逐渐趋向于以货币地租为主)
5、清(不足7%)
清初则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但丁银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税总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第二步实行地丁合一,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完成了赋役合并,取消了征税的双重标准。人头税基本废除。
⑦ 中国古代的五大盛世分别是发生在什么时期,有什么影响
我们知道我国的古代社会有众多的王朝和政权,这就意味着经常出现战乱。当然,当出现一个大一统王朝的时候,就意味着战乱非常少。有时候碰到明君的时候,百姓的日子就过得好一点,甚至会出现所谓的盛世。很多王朝都有盛世,我们今天看一下历史上的五大盛世,唐朝很厉害占了两个,清朝可以说是最名不副实的。
首先是文景之治。文景之治是指西汉时期汉文帝、汉景帝两位皇帝统治时期出现的盛世,这是我国上第一次盛世。汉文帝时分别两次“除田租税之半” ,甚至还全免田租。同时,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维持和平,以免耗损国力。这就是轻徭薄赋的政策。可以说在文景两朝,社会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国家的人口也不断增加。人民的负担在不断减轻,所以国家出现了繁荣了现象。文景之治持续了近四十年的时间,西汉积累了众多财富。这也为汉武帝时期不断攻打匈奴奠定了基础。
这五个是古代的五大盛世。其实每个盛世都存在很多问题。不过相对于其他时期,这段时期,这些盛世还是相对较好的。至少对老百姓来说,还是比较和平的。
⑧ 求从古到今按顺序排列的历史正剧一览表
《大秦帝国》系列、《楚汉传奇》、《大风歌》、《汉武大帝》、《汉光武大帝》、《三国演义》、《贞观长歌》、《大宋传奇之赵匡胤》、《大明王朝》、《康熙王朝》、《雍正王朝》。
1、《大秦帝国》系列
电视剧《大秦帝国》系列是根据孙皓晖先生同名小说改编的长篇历史剧,目前已播出四部,分别是《大秦帝国之裂变》、《大秦帝国之纵横》、《大秦帝国之崛起》、《大秦赋》。系列剧四部作品,自首播起至完结,共历时11年。
《大秦帝国》系列讲述了战国时代的秦国经变法而由弱转强,东出与六国争霸进而一统天下,建立秦朝,以及最后走向灭亡的过程。是一部以秦国为主要视点来展现战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史诗。
2、《楚汉传奇》
《楚汉传奇》是由博纳影业、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希世纪影视、湖南广播电视台联手安徽广播电视台、浙江广播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出品。
讲述的是秦始皇猝死,奸臣弄权,秦二世继位,残暴不仁,滥征民力,民不聊生,流寇四起。恰此风云际会之际,各英雄豪杰,烽起八荒,纷纷下海,群雄逐鹿中原。
3、《大风歌》
《大风歌》是北京海润荣天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由黄健中执导,吕良伟、王姬、张光北等主演的古装电视剧。
该剧讲述了两千一百八十年前,西汉王朝的汉文帝刘恒崇尚勤政节俭、以仁德治天下。在他执政的二十三年中,对内,废除自商周以来施行的黥字、剁脚等残酷肉刑,废关传,鼓励农耕,发展人口,是历代封建王朝中第一个在全国全免田租的皇帝;
对外,一面坚持与匈奴和亲,一面屯垦戍边、强边固土,他与继承他帝业的儿子刘启统治的时期,被后人称为文景之治或文景盛世。文景之治为汉武帝刘彻走向鼎盛强大奠定了基础。
4、《贞观长歌》
《贞观长歌》是由峨眉电影制片厂、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影视部、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和北京锦绣江山影视文化公司、北京大楚长歌影视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长篇古装历史剧,由吴子牛执导,唐国强、张澜澜、聂远、杜志国、曹培昌、王绘春等人领衔主演。
全剧从唐太宗李世民登基称帝开始,至其子唐高宗登基结束,刻画了唐太宗在位共23年的历史,尤其着重讲述了其荡平东突厥、处理太子李承乾之乱并挑选继承人等若干重大事迹,通过休养生息、富国强民最终成就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
5、《大宋传奇之赵匡胤》
《大宋传奇之赵匡胤》是由北京沃美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希世纪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由高希希执导,陈建斌、殷桃、邵峰、王绘春领衔主演的古装传奇剧。
该剧以五代十国的历史背景开篇,再现了宋太祖赵匡胤从布衣百姓到开国皇帝的传奇一生。其中包括千里送京娘、陈桥兵变、杯酒释兵权、黄袍加身、斧声烛影等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