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介绍
汽车召回,指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通知、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最早源于美国。2002年,中国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相关条例;2004年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国汽车召回制度拉开帷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10月31日正式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拒不改正的生产者、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 连发5条紧急召回!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5条汽车召回信息,涉及品牌有奔驰、大众、长城等,其中包含进口奔驰C级、E级、S级、CLS级、GLCSUV、AMGGT汽车,大众涉及甲壳虫、尚酷及高尔夫系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进口C级、E级、S级、CLS级
GLCSUV、AMGGT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召回部分进口C级、E级、S级、CLS级、GLCSUV、AMGGT汽车,具体信息如下:
(一)自2020年8月2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的部分装备4缸汽油发动机的进口C级、E级、S级、CLS级、GLCSUV车辆,共计1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涡轮增压器机油供油管和回油管的螺栓拧紧力矩可能未被正确记录。如果拧紧力矩不符合要求,涡轮增压器的机油供油管和回油管的机械连接可能会受影响。连接处可能会出现机油泄漏,泄漏的机油可能会接触到高温部件,不能排除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涡轮增压器机油供油管和机油回油管的拧紧力矩,必要时进行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2020年8月2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AMGGT车辆,共计166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ESP系统可能不适应安装的制动器类型。如果出现横摆角速度传感器漂移或制动真空供应故障,ESP系统可能不会按预期响应。这可能导致ESP干预与驾驶情况不符,可能增加碰撞或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ESP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客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24小时)。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国产V级、威霆汽车
日前,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20年12月2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的部分国产V级和威霆汽车,共计731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偏差,传动轴上的花键轴与万向节上球笼的机械连接处未能完全固定,从而导致该机械连接处的安全卡簧无法完全锁定在特定的固定卡槽中,可能会损坏传动轴的万向节,损坏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这会导致传动轴传动不平衡,产生抖动,继而传递到车辆底部。极端情况下,抖动会影响到装配在变速箱上方的SRS(辅助防护系统)控制单元,同时被控制单元误判成碰撞事故所产生的加速或减速,并错误的触发前排安全气囊,增加前排乘客受伤及碰撞风险;另外,如果车主忽视异响及抖动等异常情形继续长时间驾驶车辆,零件磨损到一定程度会影响车辆动力传递,甚至造成动力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其授权服务中心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传动轴是否在受影响生产日期范围内,如有在,则更换传动轴,以消除安全隐患。
福建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
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
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分别召回部分进口汽车
日前,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日至2015年8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1—2015年款进口大众品牌的甲壳虫、尚酷及高尔夫系列汽车,共计14800辆。
2011年9月14日至2012年6月1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1—2012年款进口西雅特品牌的烈昂系列汽车,共计1084辆。
(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011年2月8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1—2013年款奥迪A1,A3系列汽车,共计18497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偏差,其变速箱机电单元的蓄压器螺纹座存在厚度偏薄的情况,在高油压工况下螺纹处可能发生微裂并引起系统油压下降,这将触发仪表盘警告灯亮起;如果用户忽视报警提示并继续使用车辆,随着时间的发展可能出现影响动力传输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变速箱机电单元进行软件升级,以消除安全隐患。另外,针对奥迪品牌中少数暂无适用软件的车辆,为确保及时消除缺陷,将直接更换机电单元蓄压器的上壳体。
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大众及西亚特品牌用户可通过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88-0888、奥迪品牌用户可通过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奥迪品牌客户服务热线:400-817-1666,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长城炮汽车
日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召回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8月9日期间生产的长城炮汽车,共计7131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车辆使用说明书未充分明示拖车钩在特殊使用场景下可能带来的危险,无法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存在紧急情况下误用的可能,在极端使用情况下可能会发生拖车钩断裂,存在安全隐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替换新版电子使用说明书,在车身醒目位置加贴拖车钩使用警示标签,明示危险,避免误用,同时免费对拖车钩进行技术服务升级,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如果车辆出现陷车或托底事故,应联系专业救援进行车辆脱困或拨打400-666-1990客服电话进行救援。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致电服务热线400-666-1990进行咨询。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奥驰系列载货汽车
日前,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0年8月28日起,召回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9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奥驰系列载货汽车,共计45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配装的柴油发动机存在OBD系统标定问题,导致车辆存在超标排放的风险。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刷写改进后的DCU程序,以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通过经销商以挂号信、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此次召回事宜。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或者固话拨打服务热线:400-108-5678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③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出台了没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目前没有出台,但是我国目前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在实施。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④ 我国目前在哪些领域产品召回制度
我国目前在汽车、食品、儿童玩具、药品四大类产品纳入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范围,实行产品召回制度。
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起源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有效的产品监管法律制度,所谓召回,是指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引起某个型号或批次的产品出现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缺陷,制造商必须以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的缺陷,并对消费者作出道歉或物质性赔偿。美国是最早确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国家,1966年,美国出台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汽车召回制度。自该法实施以来,美国国内汽车质量及安全性都有了极大的改善,交通事故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在此后近40年里,美国逐步扩大了召回对象的范围。除美国外,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实行召回制度,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也规定了场上必须履行召回缺陷产品的义务。
2、我国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中的民事赔偿制度和1988年通过行政手段实行的产品“三包”制度。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首先就明确作出了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产品缺陷的定义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它主要包括设计上、制造上以及指标上的缺陷三个方面。而其中的缺陷指的是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这种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的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的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那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即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即是缺陷产品。
4、我国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的作用
(1)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化含量越来越高,而社会分工的细化进一步加剧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市场容易陷入混乱。
(2)建立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消费,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
(3)目前我国在市场上依旧充斥着大量的劣质产品,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隐患,甚至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在物质贫乏的年代,人们从实用的角度而言对产品的一些缺陷还可以忍受,改革开放以来,物质已经变得极大丰富,市场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人们的消费档次逐步提高,对产品的需求由实用变成注重档次、品牌后如果说还是任由劣质产品当道的话,那么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将无法估量,不利于促进消费,阻碍经济的增长。而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将促使企业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使产品的档次不断提高,从而降低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有利于拉动消费,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