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决定军事力量的的因素有哪些
经济基础决定,并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战争局势、战略方针、武器装备、军事理论以及...军事战略实践是根据敌对双方军事、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照顾战争全局的各方面、各阶级之间的关系,
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什么领导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扩展阅读: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国共产党还有一个中央军事委员会。
从而形成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两个委员会首席(分别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国家)和副总统除了过渡时期是同一个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武装力量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谁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并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来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
(3)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二)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三)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六)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七)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
(八)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九)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 )领导。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4)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扩展阅读:
1982年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而中国共产党亦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个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
❺ 国防法规定统一指挥领导国家武装力量的国家机构是什么
国防法规定统一指挥领导国家武装力量的国家机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二)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三)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六)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七)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
(八)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九)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5)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❻ 在我国,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百科知识)
在我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更确切地说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但宪法规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是国家主席,所以还有一个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
现在党的总书记与国家主席是同一个人,那就好办了。
以前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与国家主席不是一个人时(刘少奇、李先念、杨尚昆),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人实际上仅仅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仅国家主席不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连总书记都不能领导国家武装力量(如邓与江,江与胡)。
❼ 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❽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我国现行《抄宪法》第93条规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
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8)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扩展阅读:
党的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❾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有哪些
第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下列职权:
(一)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三)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四)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五)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
(七)领导国防教育工作;
(八)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
(九)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二)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三)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六)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七)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
(八)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九)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国防事务的有关问题。会议认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根据需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防事务的问题。
军地联席会议由地方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驻地军事机关的负责人共同召集。军地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军地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办理,重大事项应当分别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