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破坏军用通信设施量刑规定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贰』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法院会怎么判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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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破坏军事基地最高能判多少年
一、 新刑法破坏军事设施罪怎么判?
新刑法破坏军事设施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别
(一)区分破坏本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界限
他们在犯罪的主体、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属于危害军事利益的犯罪,而后几种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本罪破坏的对象只限于军事设施,而后几种罪破坏的对象不限于军事设施。因此,凡是行为人,故意破坏军事设施,即使客观上也危害公共安全,仍应以破坏军事设施罪论处。
(二)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本罪是一种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危害大得多的犯罪。它的严重性不仅仅在于被破坏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财产价值,而是在于这种破坏行为能够使武器装备丧失其应有的效能,从而严重影响我军的战备和战斗能力。其主要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武器装备的使用能力相联系的军事利益,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破坏的是特定对象,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后者破坏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据此,非军职人员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以外的一般财物,如生活用品、办公设备等,或者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局部,并不影响其使用的,应依故意毁坏财物论处。
破坏军事设施罪的具体判决处理情况,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标准来进行处罚,特别是对于破坏的具体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的,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破坏行为,最终所认定的判决情况是不同的。
『肆』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怎么才能减刑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减刑的条件:自首、如实供述是实,认罪服法、积极赔偿补救等的都是减轻减刑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