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中国成立后,在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就分别有哪些
1、人民解放军已经由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在这样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建立了海军、空军等军种和陆军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等技术兵种部队,并都形成了作战能力,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都有部队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1966年组建了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此后,随着军事技术发展,又相继组建了电子对抗部队和陆军航空兵部队。
2、建立了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
改革开放后制定了“863”工程计划,军队信息化建设在指挥自动化建设基础上,已由分领域建设为主转为跨领域综合集成为主的全面建设,军事综合信息网已开通,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控制系统建设取得进展。
地地洲际导弹试验、潜地导弹发射成功,导弹核潜艇建成下水,通信卫星、实用通信广播卫星、气象卫星先后发射成功。
(1)为保证军事安全我军采取了什么扩展阅读
国防建设的启示
第一,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而建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农兵学商,党政军民学,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建国60年来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巨大成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
第二,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首先加强国家经济建设
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建立强大的国防是新中国的两件大事,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两大战略任务,两者不可偏废。
经济建设是解决包括国防和军队建设问题在内国家建设所有问题的基础,国防和军队建设是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保障。但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首先加强国家经济建设。
⑵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311
最新的条例内容并未全文公开,目前是内部文件。
⑶ 什么是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的政治与制度保证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动员体制,实现国防现代化。
国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
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为保证军事安全我军采取了什么扩展阅读: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的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是中国国防的主要任务。
中国的国防政策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中国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发展与安全的统一,
努力提高国家战略能力,运用多元化的安全手段,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谋求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的综合安全。
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是:制止分裂,促进统一,防备和抵抗侵略,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发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适应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的现代化国防,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争取较长时期的良好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
制止“台独”势力分裂国家,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神圣职责。中国政府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
只要台湾当局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两岸双方随时可以就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包括建立军事互信机制进行谈判。中国人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
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台湾出售武器或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结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如果台湾当局铤而走险,胆敢制造重大“台独”事变,中国人民和武装力量将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彻底地粉碎“台独”分裂图谋。
为适应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安全环境的变化,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中国坚持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
走复合式、跨越式发展道路。人民解放军适应世界军事发展的趋势,把信息化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向,逐步实现由机械化半机械化向信息化的转型。立足国情和军情,坚持以机械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主导,以信息化带动机械化,以机械化促进信息化。
推动火力、机动力和信息能力的协调发展,加强以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为重点的作战力量建设,全面提高军队的威慑和实战能力。
实施科技强军。人民解放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战斗力,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
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加强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发展,改造现役武器装备,形成系统配套的武器装备体系。创新和改进训练体制、方式和手段,推动军事训练向更高层次发展。
依靠国家经济科技发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军费使用的整体效益,走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队现代化建设道路。
深化军队改革。人民解放军根据现代战争形态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在改革创新中谋发展、求突破。创新发展军事理论,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建军和作战的规律。
按照精兵、合成、高效的原则,以组织结构调整和指挥体制改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机构精干、指挥灵便的军队体制编制。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军人与国家、军人与社会以及军队内部的关系,形成有利于调动官兵积极性的政策制度。
加紧军事斗争准备。人民解放军立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突出加强武器装备建设、联合作战能力建设和战场建设。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发展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
适应一体化联合作战的要求,建立能够充分发挥武装力量整体效能和国家战争潜力的现代作战体系。加强针对性演练,提高应对危机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人民解放军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和国际反恐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军事交流,建立军事安全对话机制,营造互信互利的军事安全环境。
参加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双边或多边联合军事演习,提高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学习和借鉴外军有益经验,有选择地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方法,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
⑷ 当代大学生如何为国防建设做贡献
我要说的话前面说了不少,加上正义爱国敢说真话有担当的媒体和义士说过了,请大家网上查阅。这里我要再补充一点那就是:讲真话实话,能真正解决问题的实话,而不是堂而皇之的漂亮话,华丽的政治术语。爱国必须要讲真话,结合实际多讲一些有志气,有骨气的话,从国家层面去维护国家利益。而不是花言秀脚给自己做秀,给少数人帮胸说话,说话平活,安定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才是我们爱国的基本义务。做个有良心,有担当,敢讲真话的老实人才是社会当务之意。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大家都会一目了然。这里不必多说。爱国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尽力维护国家利益为国说话就行了,说什么做什么?一个真正爱国的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让我们堂堂正正作个有责任,有担当,有良心的中国人,做个忠诚的中华母亲的优秀儿女!
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第四章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章军事管理区的保护要求如下:
第十九条: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划定的范围,为军事管理区修筑围墙、设置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
第二十条: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必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
第二十一条:在水域军事管理区内,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未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不得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从事捕捞或者其他活动,不得影响军用舰船的战备、训练、执勤等行动。
第二十二条:划为军事管理区的军民合用机场、港口、码头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5)为保证军事安全我军采取了什么扩展阅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3日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全面规范了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
修正案草案指出,本法所称军事禁区,是指建有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重点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本法所称军事管理区,是指建有较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具有较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严格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
修正案草案还明确了在军事禁区外围划定安全控制范围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军事禁区外围划定安全控制范围:仅在军事禁区内采取防护措施,不足以保证军事设施安全保密需要的;军事禁区内军事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禁区内军事设施有防电磁辐射、电磁干扰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应当根据军事禁区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使用效能的要求和保障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标准确定。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作战工程外围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作战工程的安全保护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地形和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情况,由军级以上主管军事机关提出方案,报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⑹ 军人保密守则
共10条,具体如下。
⑺ 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国防安全的思路是什么我军建设应着力关注哪些问题
为适应信息化战争的需要,我们从信息化战争对国防建设要求的实际出发,以新的防御战略指导思想,以谋求理论创新、科技强军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人才战略工程为保障等作简要阐述。 一、以新的防御战略指导思想为核心 中央军委从国家利益出发,适时调整和完善了我军军事战略方针,根据我国的国情,必需坚持和发展积极防御战略指导思想,这是我国信息化战争的核心指导思想。积极防御这一战略方针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赋予它新的内涵,要与时俱进,去研究新问题、新特点,迎接新挑战,树立新观念。 1、要严格服从政治的需要 由于信息化战争的手段能够对战争全局产生重大影响,战争的决策者必需从国家利益的高度为出发点,准确判断战争威胁的性质、程度、方向等情况,根据政治和外交斗争的需要,决定在军事上的反应程度。因此,军事行动必需以国家政治斗争目的为依据,即战争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政治斗争的需要,确定信息化战争的军事目的、作战目标、作战方法、指导原则等,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筹划军事行动,确实做对慎重组织、严格控制、不打则已,一打必胜、速战速决,要使敌人屈服或让步,为政治解决创造有效的条件。 2、要周密谋划战争全局 信息化战争的战场上情况多变,战场空间广阔。各种武器装备既综合运用又自成系统,同时军事战争与政治、经济、外交的手段融为一体,作战保障复杂,技术性强。所以战争决策者必需具备高超的指挥才能和精湛的谋略艺术,对信息化战争进行全面周密的谋划。实施正确的战略指导,一要创造有利的作战环境,在战争力量的使用、作战手段的选择、各种斗争方式的配合,特别是地形和气候条件的利用方面和精心谋划,积极创造战机,形成有利的战略态势,赢得战争的胜利;二要充分预见各种复杂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准备,才能从容应对,积极谋取和保持战略主动权,达到灵活随机应变取胜的目的;三要主动把握战争进程,注重战争阶段的谋划,要有连贯性,以便给敌人连续不断的攻击,不给敌人喘息和还手的机会,力争速战速决。 3、要注重综合整体的威力 信息化战争不仅是诸军兵种作战能量的联合,而且是各种作战力量、各个作战空间、各种作战方法、各个斗争领域的大融合,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集中和发挥国家的整体威力和综合效能。要打好一场信息化战争,就要掌握好两个突出的特点和要求,一是在技术上既要组织自己的信息化作战,又要对付敌人的信息化作战,更要注重发挥整个社会的技术优势,特别是信息优势,形成整体综合作战能力;二是在地域上,必需把国家的整体优势聚合在交战的主要地区,形成整体合力,构建陆海空天电五维一体的战场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整体威力,信息化战争。 4、加强信息化战争的准备 信息化战争具有爆发突然、进程短促、战场广大、体系对抗等优点,几乎没有双方态势优劣、力量强弱转换的时间和空间,战争开始之际就有可能进入战略决战的高潮。战争的胜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战前的各种准备。这也就是常说的有备无患。在信息化战争中,只要善于积极筹划备战,营造有利的战略态势,就能打赢高技术的信息化战争。信息化战争准备的内容非常广泛,对我国来说,主要是政治、经济、军事和高科技方面的准备。 二、以谋求打赢信息化战争理论创新为前提,大力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努力创新发展军事理论;为履行军队历史使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要着眼信息化军队建设;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围绕重大现实问题,突出针对性,研究性和实效性,在解决军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拿出有效管用的创新成果来。 1、改善军事理论创新机制,抓住有利的机遇,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和机制:一要激励军事理论创新精神,营造人人爱科学,学科学,争当科技专家的良好氛围,用科学理论、方法、知识来发展军事理论;二要改善军事理论创新的条件,运用虚拟实验技术,建立作战实验室,把电脑推理和专家经验相结合,为军事理论创新提供新的空间和方法;三要营造宽松的军事学术争鸣环境,要造就敢于提出新思想、新概念、新理论的军事人才;四要建立健全单键激励机制,使各种优秀人才和有价值的成果脱颖而出,不论学历、资历、年龄、职位,只要有创新成果的人才,就能得到奖励重用。这样就形成了、人人创新、关于创新、敢于创新的新局面。 2、积极探索制胜的作战理论,从更广阔的视角,突破传统领域,研究新问题、新理论,切实摸索出我军在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发挥“力量保证、安全保障、战略支撑、重要作用”的思想和方法,为我军有效履行新使命提供理论指导。 3、扩展我军理论创新成果,必需紧跟世界新军事潮流,着眼面临的种种重大现实困难,突出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加紧创新如何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指导理论,研究如何按照信息技术发展建设信息化军队,并健全信息化战争的国防动员机制等,切实拿出实在管用的理论指导成果,为我军官兵履行新的使命,驾驭信息化战争提供科学的思想武器。 三、以科技强军战略为条件。打什么样的仗,就要什么样的军队。在未来的信息化战争中,要坚定不移的执行科技强军战略,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才能在新军事变革中抢占先机。 1、以信息技术创新为动力,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快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的创新步伐,为我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力,促进机械化武器向信息化武器系统推进。 2、提高军队信息技术含量,就是要依靠信息技术建设军队,把军队现代化的着眼点放在提高部队信息技术含量上,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改变旧观念,确立信息化在军队建设中的中心作用,利用信息革命的成果武装军队,全面实现“看得见,传得快,打得到、打得准”的作战能力。 3、建立信息化的装备体系,就是以信息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C4ISRK为核心的装备体系。未来的信息化战争就是体系的对抗,谁的装备体系出现缺陷,谁就吃亏。我军必需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大投入,构建信息化研制平台,控制和利用好信息资源,以信息流控制物质流,让研发的武器装备向更精确、更灵活、更可靠、更及时的方向发展,随时应对复杂的信息化战争。 4、强化信息化作战训练,加强培养信息化作战人才,提高军队信息化素质。这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意识强烈,具备获取信息的强烈愿望,关于运用多种方法、手段采集信息;二是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熟悉敌我双方的信息武器的技术性能,并熟练的使用它;三是熟练掌握处理信息的方法,关于在鱼龙混杂的信息海洋中正确区别各种信息。 四、实现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研制新武器,二就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原有的旧武器进行升级改装,使之能适应未来的作战要求。这两条路我们都要走,而且都要走好。 五、以实施人才战略工程为保障。要驾驭信息化战争,人才是关键。新型军事人才需要有良好的全面素质,具有复合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树立新型军事人才制胜观念,实施人才战略工程的目标是“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是指要培养大批具有良好的全面素质的指挥官队伍、参谋队伍、科学家队伍、技术创新专家队伍和士官队伍。因为信息技术和知识已经成为重要的战斗力,作战要靠信息化人才来谋划。 2、确立新型军事人才素质指标要求,信息化战争对未来的军事人才有了很高的要求,我认为,未来的军事人才必需有“优秀的政治思想素质、深厚的军事理论素质、灵活的战略思想素质、先进的军事技术素质、高超的军事指挥素质和深邃的洞察力、准确的预测力、果断的决策力、灵活的协调力、及时应变能力和大胆创新能力。”一句话,要培养新型高素质人才必需关于运用新的科技成果、科技手段和先进的国家成功经验,追踪高技术前沿,执着追求、敢为人先、打破常规、抓住机遇,迎接新抢占,找出新办法。 3、改进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模式。一要充分发挥院校的渠道作用。走开拓国民教育培养新式人才的路子,实现三个转变:一是教育投资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出一条投入少,产出多,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集约化培养模式。二是培养内容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三是实现培训方法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打破专业限制,院校界限,实现教学力量与信息资源共享,借助地方院校、科研单位,集中各方面优势培养特殊人才。二要充分发挥重大演习平台作用。在没有战争的年代,演习就是考核、检验评估指挥员素质的最佳平台。要想在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战争中应对自如,就必需在一次次演练中磨砺、摔打、培育、提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三要尽力开拓多元化培养途径。要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教育资源,特别要扩大与外军的军事交流,增加军事留学和考察技术人员的数量,做到“知己知彼”以提高各种人才特别是技术型人才的综合素质。
⑻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的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五条 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六条 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第七条 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
(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
(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第三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对保密技术、产品、设施的研究开发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军事秘密安全的;
(三)对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行为举报或者侦破有功的;
(四)发现泄露或者遗失军事秘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
(二)泄露或者遗失重要军事秘密的;
(三)利用军事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四)发生泄密事件,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玩忽职守,使军事秘密安全遭受危害的;
(六)其他违反保密制度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应当给予处分的,从重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1月27日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即行废止。
⑼ 为保护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我国制定了什么
为保护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⑽ 作为当代大学生怎样为国防建设作贡献
俗话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代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历史的责任。而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是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建立巩固的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之举。
因此,作为国家的一员,作为具有高等文化知识的当代大学生,作为国防建设的排头兵,当代大学生更应该倾尽所能为国防建设作贡献。那么如何为国防建设做贡献我们应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当前,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的主题。国防意识是一种自觉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集中展示,是民族精神和国民素质的全面体现。当代大学生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好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国防观念,懂得我们国防建设的重要意义。国防建设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国家独立自主,抵御外来侵略的前提条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当代大学生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去认识。
二,关心国家大事和国际形势。当前国际形势比较复杂,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对我国不断挑衅,南海危机,韩国”萨德“部署,日本阴谋捣乱,越南捉摸不定的时刻搅局等等这些对我们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这些事件都对我国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防安全构成了威胁。当代大学生只有时时关注国家与国际大事,关注我国国防建设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军事敏锐性,才能识得大局,顾得大体,从中发现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各尽所能,有质有量的为我国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现代战争是高科技信息化的战争,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国防建设需要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外交、自然等综合力量来支持,国防建设也更加突出复合力量建设。当代大学生只有牢记我国防使命发愤苦读,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专业中的人才,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将自己掌握的各种知识应用于提高国家防卫能力的实践中,才能真正不辜负国家的培养,才能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是我们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而作为掌握高知识水平的大学生更要走在时代最前沿。当代大学生是掌握着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拥有较高素质的优秀群体,要用满腔的热情与能力响应征兵号召,应征报名参军入伍,献身于国家国防建设事业。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信息为基础的高科技战争成为未来战争的主要形式,我们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高学历,学为军用,提升我国军队整体素质与战斗力,增强我国国防实力。
因此,当代大学生要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爱国意识,对于正民风、壮国魂,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素质,激发大学生建设祖国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有力地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实现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