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士官改革到底改成什么样了现在留队到底留几年了
初级士官(下士)——4年 (中士)——4年 (上士)——5年 高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5年 (二级军士长)——5年 (一级军士长)——5年
⑵ 新士官改革后士官如何安置有何待遇
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士官退役后的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后,初级士官按退伍安置(复员),满10年的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作转业安置。【士官的来源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也可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2003年,我军首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这是我军士官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此前,我军士官均从服役期满或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选改。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旨在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以适应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这项工作是依据士官编制的专业、分期和需求情况,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一部分部队需要的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且数量不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别是部队配备的新技术武器装备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招收的专业和数量,纳入全军士官年度选取计划。凡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均可报名应招。应招入伍后,经过集训,统一分配到技术岗位工作,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享受现役军人待遇。这些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的,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役。退役士官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的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⑶ 士官制度改革! 改了些什么
根据2009-07-13新闻联播播报,经胡 锦 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向全军和武警部队颁发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其中与你问的有关的如下:
第二,调整了士官结构比例。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服役时间分别为初级最高6年,中级最高8年,高级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增加了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
第三,调整了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6年)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8年)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14年以上)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初级士官:下士为当兵第3、4年 ,中士为当兵第5、6年
中级士官:上士为当兵第7年,四级军士长为当兵第8年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为当兵第9、10年,二级军士长为当兵第11、12年,一级军士长为当兵第13、14年以上。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
第七,调整了士官工资待遇。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
士官制度更改之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现役。在服役期间,如需退役,打报告即可。
今年底退伍的退伍费按99年(目前的)士官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基数算。因为你退伍前的士官工资不是士官制度改革后(2009年底)的工资,不可能按改革后的士官工资算。
可见,你弟弟可以申请留队晋转为当兵第6年的中士,但不能套改。也可以退伍复员。
⑷ 关于士官改制
当然不算义务兵兵龄,年底满6年应该是中级,但士官改革不是一刀切的,现在陆续实行,到年底全部覆盖{请注意,文件中提到力争二字}。 追问: 我老公是加上义务兵2年。一共6年.就是搞不懂改制后怎么算// 回答: 说实话,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下到我们这里,因为无论是我们的社会制度还是军事体制都处在改革中,试验性质延续不断,只知道会加薪,一会我把大概的情况发上来,请稍后。 补充: 2009年新兵役制度 新兵役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军队建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调整编配,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完善具有我军特色、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身心素质良好、骨干作用突出的高素质士官队伍,为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人才支撑。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斗力标准。把提高信息化条件下部队作战能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确定士官规模,优化士官结构比例,重点充实军兵种等高技术部队骨干力量。 坚持创新发展。总结我军士官队伍建设成功经验;借鉴外军有益做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在士官编配、选拔、培训、使用和退役等方面提出新办法,出台新政策。 坚持统筹规划。着眼士官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前瞻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搞好整体设计,配套完善竞争激励、保留人才、稳定队伍的相关制度。 坚持稳步推进。积极创造有利于推进士官制度改革的条件和氛围,科学计划,严密组织,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确保改革顺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 适应部队战斗力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 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调整专业编配比例,气象、测绘、侦察、通信、炮兵、雷达、电子对抗、陆航、油料、修理、专工、测量控制、测量发射、陆战、观通、航空、空降、战略导弹等主战专业士官编配比例提高10%以上;非专业技术班长部分编配为中级士官,士官队伍更趋稳定。 补充: (三)调整士官军衔设置 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结构和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军衔设为一级一衔,称下士;中级士官设为一级两衔,分别称中士、上士;高级士官设为一级三衔,分别称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最低军衔为下士,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下士晋升中士、中士晋升上士各为4年,上士晋升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升一级军士长各为5年。士官军衔授予和晋升批准权限为,下士由团(旅)级、中士和上士由师(旅)级、三级军士长由军级、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由大军区级单位批准。 (四)改进士官选拔办法 拓宽士官来源渠道。着眼提高士官队伍专业和文化素质,有效利用国民教育资源;走开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的路子,使直招士官成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 建立士官选取注册制度。取消现行《士官选取报告表》,不再依靠选取表调控士官规模结构,从源头上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士官选取过程中,各级以全军兵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依据士官编制和下达的选取计划,对拟选取晋升的士官按照“一人一号”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确认后,下达选取晋升命令,填写《士官注册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超编制、超计划选取的不得注册,未经注册的必须退出现役。 实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资格制度。专业技术士官选取晋升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初级士官应当达到初级技能以上等级,中级士官应当达到中级技能以上等级,高级士官应当达到技师以上等级。未达到规定任职资格的不得选取晋升。) 补充: (五)完善士官培训体系 强化士官资格培训。士官首次选取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各大单位统一组织入伍训练,并根据任职需要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资格培训由院校和相关训练(教导)机构承训,并纳入全军士官培训规划。 规范士官升级培训。初级士官晋升中级,中级士官晋升高级应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经过相应的升级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作为选拔对象。加强新装备专业培训。对未能纳入培训规划的新装备专业士官培训,实行以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培训为主,工厂、科研单位和地方院校培训为补充,接装培训与不定期轮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内容,安排培训保障经费,按照规划外培训任务审批程序和权限,呈批下达培训任务。对新装备专业要适时纳入培训规划。 发展远程网络教育。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军队院校远程网络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围绕岗位任务,提高任职能力的士官远程网络教育。将远程网络教育纳入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和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部队远程网络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纳入教学保障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招生、教学等相关工作,用5年时间将士官远程网络教育普及到全军旅团部队,形成军民结合的士官在职学历教育体系。 设立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参照我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法。设立全军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士官人才选拔、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 补充: 加薪是肯定的,但相应的考核留用标准也会严格。 追问: 我也打电话问了一下.我老公说年底他可能就晋级中士了.年底他就满6年.但是我就想问问.中士跟2期士官有什么区别? 回答: 呵呵,名称变化而已,换汤不换药。希望他能赶上新改。 追问: 他去年年底转的二期士官.那今年年底应该可以直接晋级中士吧?对不对? 回答: 对,只要通过考核。 追问: 考核就是考专业对吧??? 回答: 是,业务考核也包括一些基础科目 追问: 有的人说。士官改制以后.就是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是吗??? 回答: 呵呵,不太准确,双向选择,合同约束,合同期不到你走肯定不行的。但改革后去留弹性能比现在大一些的,薪水福利提高后选择留的会更多。 追问: 你QQ多少.加上慢慢问行不?
求采纳
⑸ 中国在2020年军队改革后士官制度是怎样改革的
这个应该还在制定当中。不会那么快就出台的,因为还需要一个研究个探讨的过程,还需要有一个实验的过程。
⑹ 部队士官制度如何改革的
09新《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原文
为确保深化士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士官的编制与配备
(一)【士官编制依据】士官的编制与配备,必须严格按照改革后的《全军士官编制标准》和《士官编制表》执行。《士官编制表》由《方案》规定的单位拟制,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颁发工作。此前,尚未颁发《士官编制表》的单位,其士官编制数量、等级,由各大单位依据改革后的士官编制标准核算确定,作为2009年冬季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
(二)【按编制配备士官】士官配备使用遵循按编配备、梯次配置、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新增编士官用3年左右时间配齐。
改革后士官超编的单位,由上级单位统一调余补缺,逐步达到编配一致。同专业岗位高、中级士官缺编的,可配备使用本级以下各级士官。
师(旅)以上机关、航空兵场站、医院(含师医院)、疗养院、通信站(团)和大型舰艇的通信、气象、指挥自动化、卫生、文印、保密档案、文化影视、出纳等专业岗位编制士官的,可配备使用女士官,其最高服役年限按所从事专业岗位编制等级执行。
二、士官的选取和套改
(三)【选取、套改办法】士官选取、套改按照改革后士官分级服役规定,结合2009年冬季补兵退役工作进行,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取、套改士官的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2009年12月1日。
1、选取: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士兵参加士官选取,被选取的分别进入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第一年服役。未选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2、套改: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未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的士官,原则上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服现役。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后岗位编制数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规定、胜任本职工作且本人自愿的,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继续服役。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中专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当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大专以上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前一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
4、在校士官学员中的士官,按照其服役年限套入相应等级和年度。
(四)【档案手续】对档案缺少《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选取报告表》、《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等法定身份材料的,应当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缺失的,按照《士兵档案管理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后,参加选取、套改;对违规入伍、选取、入学的,一律不得选取、套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取条件】选取为各级士官,除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
2、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士官,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原则上分别不少于半年、5年、8年。其中,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应当分别具备初级、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3、选取为非专业技术士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任职能力,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六)【优先选取条件】符合选取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选取:
1、在本级服役期内,获得国家或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荣获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的,受到军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参加师旅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前三名的;
2、年度考核和选取考核成绩优秀的;
3、经过院校或总部、军区级单位训练机构培训并合格的;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5、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
6、同等条件下,岗位任职时间长的。
(七)【选取、套改程序】士官的选取,仍按照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机关考核、选前公示、组织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其中,高级士官选取前,由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预选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及其档案上报总参军务部审核,考评结果和审核意见作为选取的重要依据。
士官的套改,由基层党支部对套改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套改建议,经团(旅)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查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具有选取、套改批准权限的单位党委审批,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套改命令。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本人自愿继续服役的须写出书面申请。
(八)【选取注册】选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注册实施办法》进行注册认证。
(九)【选取批准权限】各级士官选取、套改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后(联)勤部、装备部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和所属部门士官的选取、套改,执行下一级部队的批准权限。师级单位对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部门士官的选取、套改,由司令机关归口办理。
各军区、各军兵种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审批高级士官,应当向主管部门备案。总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高级士官的选取、套改,分别由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总政治部直工部、总后勤部司令部和总装备部司令部审批。
(十)【暂缓套改】下列人员暂缓套改:
1、正在受审查的,暂缓套改。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套改。确定套改的,其套改时间按2009年12月1日起算。
2、因病或非因公致伤、致残,连续住院或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暂缓套改。康复后确定继续服现役的,于上岗当月套改。
(十一)【不予套改】已确定复员、转业、退休的士官,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军士长、专业军士,滞留部队待移交的伤病残士兵,不参加套改。正在留用察看的,不予套改,安排退出现役。
三、士官军衔的授予
(十二)【授予军衔依据】士官军衔授予和批准权限,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章的规定执行。士官军衔的授予与士官选取、套改同时进行,以同一命令下达,军衔级别起算时间同选取、套改时间。
(十三)【选取、套改士官授衔】2009年冬季选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规定授予军衔:
1、选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分别授予下士、上士、三级军士长军衔。
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授予下士军衔;满5年不满8年的,授予中士军衔;满9年不满12年的,授予上士军衔;满12年不满16年的,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满17年不满20年的,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满20年不满24年的,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满24年以上的,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见附表1)。
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按照套改后的士官等级和年度授予相应军衔。
(十四)【不予授衔、暂缓授衔】按本办法规定,不参加套改的士官,不授予军衔;暂缓套改的,待套改时授予相应军衔。
(十五)【军衔标志佩带】各衔级士官按照授予军衔级别佩带相应的军衔标志。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对应佩带原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的军衔标志;一级军士长佩带新的军衔标志。
十六)【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津贴
①基本工资。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的“两结构”工资制。军衔级别工资,按照军衔级别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确定;军龄工资,按照服役年限(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军龄工资标准确定(见附表2)。
②军人职业津贴。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③生活性补贴。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④工作性津贴。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⑤奖励工资。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工资。
⑥地区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地区生活津贴和西藏特殊津贴。
⑦岗位津贴。专业岗位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岗位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⑧保健津贴。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⑨技能等级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福利待遇
士官的救济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子女保育教育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防暑降温费等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3、探亲休假待遇
符合条件的士官,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和休假待遇。
4、退役待遇
退出现役的士官,按照规定的条件,分别计发复员费、转业费和退休费。
5、抚恤待遇
士官牺牲、病故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费;其遗属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十七)【住房待遇】住房待遇
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计算方法,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四级军士长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级军士长70平方米,二级军士长80平方米,一级军士长90平方米。
2、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标准见附表3)。
(十八)【保险待遇】保险待遇
士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士官,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
(十九)【其他待遇】士官的伙食费、医疗费等其他待遇,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套改办法】士官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办法。首次选取、套改的士官和不参加套改、暂缓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办法确定工资:
1、首次选取为下士的义务兵,直接套入下士的起点工资标准(下士1档)。
2、参加选取、套改的一至六级士官,按照其军衔等级和服现役年限套入新的工资标准: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套入下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服现役满5年不满8年的,套入中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服现役满9年不满12年的,套入上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12年不满16年的,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17年不满20年的,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20年不满24年的,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24年以上的,套入一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①一级士官,授予下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下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一级2档套入下士2档);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一级4档套入中士1档)。
②二级士官,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二级2档套入中士2档);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二级4档套入上士1档)。
③三级士官,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三级2档套入上士2档);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三级5档套入四级军士长1档)。
④四级士官,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四级2档套入四级军士长2档);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四级5档套入三级军士长1档)。
⑤五级士官,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如五级2档套入三级军士长2档);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五级5档套入二级军士长1档)。
⑥六级士官,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后1个档次(如六级2档套入二级军士长3档);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一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六级4档套入一级军士长1档)。
3、暂缓套改的士官,执行原工资等待遇标准,不定期增资。经批准套改后,从下达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军衔级别的工资标准。
4、不参加套改的士官,执行原工资等待遇标准,可定期增资。
(二十一)【定期增资】在职士官晋升军衔级别增加工资、定期增加工资和退休士官(志愿兵)定期增加退休费的办法,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五、士官的退役
(二十二)【退役对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有关规定,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现役对象为: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服役年限,未选取进入高一级服役的;已达到或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服现役未达到本级规定最高服役年限未参加套改的(除暂缓套改的外);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军士长、专业军士;滞留部队的伤病残士官;符合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有关规定的。
(二十三)【全程退役条件】根据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的规定,服现役未达到本级和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安排退出现役。具体数量实行计划控制,2009年冬季原则上不超过士官实有数的0.5%。
1、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2、因编制员额缩减,调整使用有困难的;
3、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4、按照士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因政治、身体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二十四)【全程退役办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按照基层党支部申报、团级司令机关审核、师级以上司令机关审批的程序办理。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师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批,中、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批。
(二十五)【保留骨干】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和经军队院校培训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士官,未选取为中级士官的,原则上不安排退出现役。
(二十六)【退役费结算】退出现役士官的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工资等费用的结算,作复员安置的发至规定离队的当月止;作转业安置的发至离队当年的7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组织部、总后勤部财务部、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负责解释。
⑺ 新士官改革后,怎样才算套改,第几年的需要套改
根据2009-07-13新闻联播播报,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向全军和武警部队颁发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其中与你问的有关的如下:
第二,调整了士官结构比例。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服役时间分别为初级最高6年,中级最高8年,高级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增加了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
(可见,“增加了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那转高级士官比较容易)
第三,调整了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6年)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8年)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14年以上)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可见如下界定:
初级士官:下士为当兵第3、4年 ,中士为当兵第5、6年
中级士官:上士为当兵第7年,四级军士长为当兵第8年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为当兵第9、10年,二级军士长为当兵第11、12年,一级军士长为当兵第13、14年以上。)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
(可见,士官制度更改之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现役。在服役期间,如需退役,打报告即可。)
第七,调整了士官工资待遇。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
与《方案》相配套,下一步将做好《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管理规定》、《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等相关法规的修订、制定和颁发工作。年底前,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可见,今年底退伍的退伍费按99年(目前的)士官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基数算。因为退伍费是按工资基数算的,今年底退伍的退伍前的士官工资不是士官制度改革后(2009年底)增加的工资,不可能按改革后的士官工资算。
可见,原士官级别今年还没达到最后一年的原则上才算套改,但还是要考核和关系的,只不过相对要求没那么高。
⑻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改革制度具体怎么改得
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 适应部队战斗力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 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调整专业编配比例,气象、测绘、侦察、通信、炮兵、雷达、电子对抗、陆航、油料、修理、专工、测量控制、测量发射、陆战、观通、航空、空降、战略导弹等主战专业士官编配比例提高10%以上;非专业技术班长部分编配为中级士官,士官队伍更趋稳定。
(三)调整士官军衔设置 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结构和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军衔设为一级一衔,称下士;中级士官设为一级两衔,分别称中士、上士;高级士官设为一级三衔,分别称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最低军衔为下士,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下士晋升中士、中士晋升上士各为4年,上士晋升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升一级军士长各为5年。士官军衔授予和晋升批准权限为,下士由团(旅)级、中士和上士由师(旅)级、三级军士长由军级、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由大军区级单位批准。
(四)改进士官选拔办法 拓宽士官来源渠道。着眼提高士官队伍专业和文化素质,有效利用国民教育资源;走开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的路子,使直招士官成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 建立士官选取注册制度。取消现行《士官选取报告表》,不再依靠选取表调控士官规模结构,从源头上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士官选取过程中,各级以全军兵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依据士官编制和下达的选取计划,对拟选取晋升的士官按照“一人一号”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确认后,下达选取晋升命令,填写《士官注册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超编制、超计划选取的不得注册,未经注册的必须退出现役。 实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资格制度。专业技术士官选取晋升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初级士官应当达到初级技能以上等级,中级士官应当达到中级技能以上等级,高级士官应当达到技师以上等级。未达到规定任职资格的不得选取晋升。)
(五)完善士官培训体系 强化士官资格培训。士官首次选取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各大单位统一组织入伍训练,并根据任职需要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资格培训由院校和相关训练(教导)机构承训,并纳入全军士官培训规划。 规范士官升级培训。初级士官晋升中级,中级士官晋升高级应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经过相应的升级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作为选拔对象。加强新装备专业培训。对未能纳入培训规划的新装备专业士官培训,实行以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培训为主,工厂、科研单位和地方院校培训为补充,接装培训与不定期轮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内容,安排培训保障经费,按照规划外培训任务审批程序和权限,呈批下达培训任务。对新装备专业要适时纳入培训规划。 发展远程网络教育。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军队院校远程网络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围绕岗位任务,提高任职能力的士官远程网络教育。将远程网络教育纳入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和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部队远程网络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纳入教学保障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招生、教学等相关工作,用5年时间将士官远程网络教育普及到全军旅团部队,形成军民结合的士官在职学历教育体系。 设立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参照我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法。设立全军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士官人才选拔、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
⑼ 士官改革怎么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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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新士官制度改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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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新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解读:工资细则安置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的原文请见本站。最近,四总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设立和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优秀人才奖的通知》,从政策制度和运行机制上,进一步规范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推动士官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展。记者日前就士官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总部有关部门。从这些新举措中,我们可以领略到军委、总部对士官人才的厚爱、期望,可以深切感受到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对打牢部队战斗力基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士官选取提高文化起点
2009新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内容工资细则安置
本报讯沙功平、记者苏若舟报道:为从源头上保证士官队伍的质量,四总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选取为各期的士官,必须经过院校或训练机构专业培训。
四总部规定,到2008年,选取为专业技术士官的初级士官必须获得初级以上专业技能资格,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士官必须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资格,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士官必须获得技师以上专业技能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选取为指挥士官的,应当具备与任职相适应的军事素质和指挥管理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士官队伍的文化素质,总部和部队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总部制定了《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在职的士官通过参加自学考试、院校函授、远程教学等形式的学历教育,获得相应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为他们的发展奠定文化基础,文化水平停滞不前的士官,将逐年退出现役;二是今后将逐步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有专业技能新兵的征接比例,提高士官人才选拔起点;三是将扩大直接从地方招收士官的范围和数量,对于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报经总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特招入伍。实施这3项措施,士官队伍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素质,将会达到四总部对士官选取的文化规定。
经院校2年以上培训的士官、直接从地方招收的士官和技术复杂专业岗位的士官,考核称职的,各级应当保证他们选升至本岗位编制规定的最高服役期;对多次立功受奖或在师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士官,在符合编制的情况下,应当选取为高一期士官。
2009新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内容工资细则安置
士官选取全面推行公示制
本报讯胡传木、李武卿报道:四总部《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士官人才选取的程序,全面推行选取公示制,确保优秀士兵进入士官队伍的行列。
新的士官制度实施5年来,全军部队士官选取依据《士官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有些部队在这个基础上又创造了选前公示的方法,党委确定了拟选对象后,在下达命令之前,由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官兵意见,多数群众不认可的不予选取。实践证明,以公开求公正,受到士兵们普遍的好评,保证了士官选取的质量。总部把部队创造的经验转化为新的规章。规定今后士官的选取必须经过5项程序:本人申请、基层推荐(党支部组织群众对选取对象进行评议,集体研究)、机关考核、选前公示、党委审批。这5项法定的程序一步都不能落。士官选取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就可以净化风气、保证质量。
2009新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内容工资细则安置
士官住房有明确政策标准
本报讯吴践、记者苏若舟报道:四总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了士官住房保障机制,初、中、高级士官的住房有了明确政策规定。
四总部明确规定,四期以下士官住用集体宿舍,团级以上单位按有关规定建设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房,保障已婚未随军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用。五、六期士官分别比照营、团职军官住房待遇实施住房保障。所有士官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据总后有关部门介绍,根据军委关于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决策指示,适应国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势,士官制度改革以来的5年间,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保障士官的待遇。如今,已建立起以工资津贴为主体,以保险、住房、医疗等待遇为补充的士官各种待遇的政策制度体系。在工资待遇上,逐步完善士官的工资模式,科学确定和处理士官与军官、士官与义务兵的工资关系;在福利和保险制度方面,根据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我军的实际情况,完善军人伤亡、退役医疗和随军配偶未就业期间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新的险种制度。这次四总部颁发的文件,又进一步明确了士官的住房标准。这些措施的实施,激励广大士官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
⑽ 兵役法如何改革对士官有什么改革制度
据总参谋部军务部副部长杨养申介绍,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调整,是对现行士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新的士官制度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在不突破全军士兵编制员额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士官编制数量,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
二是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服役时间分别为初级最高6年,中级最高8年,高级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增加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初级士官数量。
三是调整士官军衔制度。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四是改进士官选拔办法。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数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士官身份进行注册认证,选取专业技术士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建立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
五是完善士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六是健全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