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军队干休所撤销归属地方吗
是的 以后肯定会 我05年时候就知道这回事 但是现在一是部队老干部还是版太多 一下子给地方 地方不方权便接受 还有个别老首长还是有意见的 不过估计较高级别的离休老首长(正军级以上离休)不会交给地方吧 因为他们的待遇很多地方是和部队挂钩的
『贰』 地方干休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军区干休所是各大军区设立的干休所,各大军区直属单位。干休所主要是指:军队干部休养所。
干休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5、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孤老)。
(2)军事军队干休所怎么改制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休所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干休所(以下简称干休所)工作,促进干休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干休所,是指军队管理的离职干部休养所和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
本条例所称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由军队安置管理的离休干部和副军职以上退休干部。
第三条干休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国家和军队关于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工作,努力为离休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离休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第四条干休所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政治关心与生活照顾相结合,以离休退休干部健康长寿、永葆本色为目标,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水平。
『叁』 军区干休所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
军区干休所是各抄大军区设立的干休所,各大军区直属单位。干休所主要是指:军队干部休养所。
干休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
1. 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5.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孤老)。
『肆』 军队干休所是否会撤编文职人员安置有政策吗
一般不会撤编,要么就是把人转到别的单位去不会随便撤
『伍』 军休所和干休所有啥不同
军休所是部队退休的干部退休后居住的地方,干休所是行政干部干部退休后居内住的地方容。
军休所是由部队管辖,而干休所是由地方行政管辖。
1、军休所
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出据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有关的证明信
2、干休所
干休所主要是指:军队干部休养所。干休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5、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
(5)军事军队干休所怎么改制扩展阅读
我国军队干休所的离休干部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身经百战、戎马一生,是国家和人民的功臣。近年来,军队干休所的老同志呈现出“三高”特点:高龄、高发病、高“空巢”,对各种养老服务保障呈现出更高的需求。
为保证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军队干休所作为专业服务保障机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陆』 军区干休所是干什么的啊
军队来干休所是军队的离职干部和军职源以上退休干部休养的地方。
干休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5、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孤老)。
干休所一般属于军一级下属二级单位。属于政治部的老干部部下属,所以一般属正团。当然大军区也有直属干休所,级别比较高,师级。师级单位一般不设干休所。
(6)军事军队干休所怎么改制扩展阅读:
干休所分为二种形式:
1、是军队管理的干休所。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部分仍然保持军籍,待遇未变。
2、是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的地方的干休所。这类干休所里的离休、退休老干部或其他人员,已经转到地方安置,不再保留军籍。待遇基本未变。
地方管理的干休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与其他国家不同,在我国,无论哪种形式管理的干休所,其所有的运转资金费用,全部来自军费,并且在我国的军费中占有很大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干休所
『柒』 军分区干休所算不算军事管理区
由于近些年来,我军一直在进行军事改革。有一部分部队的干休所已经由部队划归当地军回分区或是直接专制答到地方。如果是转到当地军分区的,还算是,如果直接转入地方管理的,那就不是了。一般军事管理区在明显位置(大门口)都会做明显标示。如果没有牌子,放心,不是!
『捌』 干休所属于军事管理区吗
我家是军事管理区,北京海淀太平路
『玖』 我父母是部队离休干部住部队干休所到现在所里90%以上没有给进行房改问怎么处理有答案吗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军官、文职干部和专士官离休、退休属,应当从下达离休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住房补贴余额支取,应当按照军队离休、退休人员领取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军队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七条 军队离休人员,领取了军队发给的建房经费,自建或购买了住房,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目前地方上的做法是按照应当享受的面积,和实际享受的面积之差,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计算住房补贴,超过面积不需要退款,不足的部分给予住房补贴。
『拾』 部队如何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由中国陆军、中国海军、中国空军和中国国民警卫队组成,统称中国军队。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机关。在中央军委之下设总参谋部和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及国民警卫队总部。总参谋部是军队最高军令机关,负责组织全国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和国民警卫队总部是各军种的最高行政机列,实行文官制,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以中央军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秘书长兼任国防部长),建立相对独立于军队的国防行政体系(涉及国防动员、国防科研、国防工业、国防预算和国防采办等事务)。撤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将三部职能分别转入国防部、总参谋部和各军种总部。
撤销现有七大军区。将全国划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大战区。各战区设军队联合司令部(除司令部机关和直属队外,不设直属单位),对战区所辖陆、海、空军和国民警卫队部队统—行使作战指挥权(战时视需要设战役集群司令部)。各军种部队之间平时的协同训练和联合后勤保障等事务亦由战区负主要责任。
陆、海、空三军由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和预备役人员组成,员额为一百万人,其中陆军为四十九万人、海军为二十一万人、空军为三十万人;国民警卫队员额为一百万人(亦编列少量文职人员)。军队总员额为二百万人。
设军种参谋长一职为各军种首脑;四大战区军队联合司令部司令员分别由各军种将领出任。
坚持和完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现军官和士官队伍的职业化。
一、关于陆军的编制
(—)、取消军级建制,以师为大单位。将现有十八个集团军缩编为十四个师、空十五军转隶陆军并缩编为—个空降师。即陆军的基本作战部队为十五个师(每个战区配置三∼四个师),另辖若干独立的防空旅、特种作战旅、战役战术导弹旅和专业"蓝军”旅(部队训练模拟假想敌,配属于陆军各战术合同训练基地)。师下辖三个作战旅和一个航空旅及防空团、侦察营、通信营、工兵营、运输营、卫生大队、装备维修大队等作战保障、技术装备保障、后勤保障部队,其编制序列为师∼旅(团、大队)∼营∼连∼排。排为战术小分队;连为基本战术分队;营为高级战术分队(配属基本后勤保障系统,亦为基本伙食单位);团为战术部队,通常辖两个营和若干作战保障、后勤保障分队;旅为基本战术部队,通常辖六个营和若干作战保障、后勤保障分队,其编制平时相对固定,作战时根据任务需要,在师的编成内作相应调整。全师员额约为—万六千人。
(二)、在军队大联勤体制下,各战区的联勤保障系统列入陆军编制。战区另组建若干列入陆军编制的预备役后勤保障旅,作为后备机动力量,战时为辖区陆、海、空军和国民警卫队部队提供战役后勤支援。
(三)、将第二炮兵并入陆军建制,作为—个相对独立的兵种,设陆军战略炮兵司令部(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掌管射程在一千公里以上的中远程导弹和洲际导弹(—千公里以下的中短程导弹编入陆军各独立战役战术导弹旅,由各战区指挥;反舰巡航导弹划归海军),下辖十六个导弹发射旅(旅辖六个导弹发射营)和若干作战保障、技术装备保障、后勤保障部队,其主要任务是对敌方重要目标实施核打击(必要时亦可遂行常规火力突击任务)。取消基地建制。该兵种员额约为七万人。陆军第一副参谋长兼任该兵种司令员。
(四)、将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地市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全部撤销。在省—级设国防厅、县市(区)设国防局,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军事部门和兵役机关,负责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民兵训练、人民防空和国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不列入军队编制,其干部均由部队现役军官和士官转任。地方各级国防行政部门战时受所在战区(防区)军队领率机关节制。
陆军部队军官和士官的职务与军衔的设置,陆军参谋长和第一副参谋长为上将、副参谋长为中将、总部高级参谋为少将、参谋为上校,师长为少将(国际惯例)、师参谋长为上校、师参谋为中校和少校,旅长为上校、副旅长兼旅参谋长为中校、旅参谋为少校(军队各级司令机关中的幕僚,中级以上官佐不分军事干部、政工干部、后勤干部,一律称为参谋人员,军衔在少校以上;取消“政治干事”、“后勤助理员”等称谓),团长(大队长)为中校、副团长为少校(团长、副团长分别兼任下属两个营的营长),营长为少校(设一名军官和一名士官为营长助理),师部、旅部和团部副官(军队各级领导机构中首长和参谋人员的助手)为上尉,连长为上尉(设一名士官为连长助理),排长为中尉,副排长为少尉(排不辖建制班,作战时根据任务需要组合人员和装备形成战斗单元,设排长、副排长和一名军士长三人为排干部;担任营、连长助理职务的士官类似于西方国家的参谋军士,所对应的军衔分别为一级军士长和二级军士长,担任排军士长职务的士官军衔为三级军士长)。取消大校军衔和四级军士长军衔(士官以下的士兵军衔设置为二等四级,即兵和下士、中士、上士)。
部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队、野战医院)的医护人员,军医的军衔为中尉~中校(医助为少尉),护理人员(护士和护士长)实行士官制,所对应的军衔为上士~一级军士长;上级医疗卫生单位(军种总医院、中心医院)的医护人员为文职,不授军衔。
二、关于海军的编制
海军设北方舰队、东海舰队、南海舰队三大舰队和一个陆战师(由陆军两栖作战部队转隶改编而成)。各舰队下辖舰艇支队、岸基航空兵师和舰载机飞行联队、岸炮旅、防空旅、雷达旅、电子对抗旅、陆战旅(不属于海军陆战师) 等作战部队和训练基地、后勤保障基地等战勤保障部队。撤销水警区。取消军级和副军级建制。
海军舰艇部队军官的军衔循国际惯例,航空母舰舰长为上校、驱逐舰舰长为中校、护卫舰舰长为少校,战略导弹核潜艇艇长为上校、核动力攻击潜艇艇长为中校、常规动力攻击潜艇艇长为少校;舰艇支队(或航母战斗群)为师级单位,支队长为少将。
三、关于空军的编制
(—)、空军主要由航空兵部队和航天兵部队组成。撤销军级建制,将专门担负对地攻击任务的强击机部队转隶陆军,编入各师属航空旅。其基本部队为十四个航空兵师(每个战区配置三四∼个师)和若干雷达旅、地空导弹旅。航空兵师为多机种混编,下辖数个飞行联队(旅级)和飞行大队(团级)装备各类固定翼飞机约一百七十架(另拥有一定数量的无人机)。
(二)、航天兵以总装备部所属航天系统与二炮和空军相关部队合并改编而成。作为—个相对独立的兵种,设空军航天兵司令部(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主要担负军事航天和太空防御(反导弹、反卫星)任务。该兵种员额约为五万人。空军第一副参谋长兼任该兵种司令员。
空军航空部队军官的军衔,师长为少将、联队长为上校、大队长为中校、中队长为少校、飞行员为中尉~上尉~少校。
四、关于国民警卫队的编制
中国国民警卫队是国家拥有的正规化现役准军事部队,其主要任务是守护边境、警卫国家重要目标和军事设施、处置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作为陆、海、空三军重要的辅助和后备力量,可为陆、海、空军提供各种勤务支援,战时协同陆海空军作战,亦可成建制转入陆海空军。该军种(找不到确切的定义词,姑且称之为军种)是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基础,整合解放军相关部队改编而成。
(—)、将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边防检查站和边防派出所除外)与解放军边海防部队(如要塞区、水警区所属部队和沿边沿海省军区所属的边海防部队)合并改编为中国国民警卫队边防部队,员额为二十一万人(另辅以相当数量的半专职化的边防民兵),设相对独立的边防部队司令部(国民警卫队第一副参谋长兼任该部队司令员),统—管理全国边海防事务,下辖十一个边防支队,布署在沿边沿海地区(不对应省级行政区划)。撤销内陆省份的武警公安边防总队(全国各地的武警公安边防检查站和武警公安派出所取消兵役制,改称出入境检查站和边境管理派出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其人员身份改为公务员编制的职业警察)。
(二)、将武警各省总队,各机动师与解放军担负独立机动作战任务(即不属于十八个集团军的合成师、旅)和大城市及重点军事目标卫戍警备任务(如北京卫戍区,上海广州等城市警备区,香港澳门驻军)的部队合并改编成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其地方警备部队按省级行政区划(包括港澳地区)设支队;其机动部队按战区部署,每个战区配置一个支队。内卫部队各省级支队下辖一个航空大队(主要用于搜索救援、兵力和物资投送)、数个警备大队(各大队均为团级建制,辖数个营级中队和连级分队)和一个机动联队(旅级建制,辖若干营级中队和连级分队),其兵力部署不对应市县行政区划,在全省范围内统—配置。机动部队各支队主要担负跨区域反恐处突任务,装备一定数量的重型武器,其实力大致相当于陆军摩托化步兵师,战时可直接投入机动作战。
(三)、将警卫中央首脑机关的任务由解放军移交给国民警卫队,解放军序列的中央警卫局(总参警卫局)及其所属部队转隶国民警卫队(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警卫部队取消兵役制,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其人员身份改为公务员编制的职业警察)。
(四)、将武警水电、交通部队与解放军海军、空军和二炮所属的工程建筑部队合并改编为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辖四个支队(原则上每个战区配置一个支队),其主要任务是国防和军事工程建设(战备公路、桥梁,军港、机场、导弹洞库和发射阵地等)和抢险救灾(列为国家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骨干力量),战时为陆、海、空军提供作战工程保障支援(武警黄金部队集体转业移交国土资源部;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队取消兵役制,其主体灭火队伍脱离公安系统,人员身份改为事业编制的专职消防员,其防火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武警森林部队取消兵役制,并入地方消防系统)。
(五)、国民警卫队各支队均为师级建制,员额约为—万七千人。其军官和士官的职务与军衔的设置与陆军基本相同。
五、关于军队非作战体系的改革
(一) 撤销军队各级专业文工团、体工队、出版社、电影制片厂
和解放军艺术学院等文体机构。各军种只设一专业的军乐团(主要承担礼仪任务,实行士官制)和一个半专业化的合唱团即可,基层部队可以组织官兵业余演出队。另外,国家从政策层面上建立地方文艺团体为军队服务的机制。
(二) 将干休所、疗养院全部移交地方,部队营区后勤保障实现社会化。军方可通过经济合同的方式向地方购买相关服务。
(三) 大力精简机关、学校、医院、研究所、报利杂志社等非作战机构。将后勤部门与装备部门合并,师以下单位不设机关(政治部门和后勤部门从属于司令部,亦不单独设置机关);将二军大等医科院校和大部分医院移交地方(保留各军种总医院兼军医学院),将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博物馆、解放军档案馆、军事医学科学院以及总部和军兵种所属的装备研究院、工程设计院等科技和学术研究机构划归国防行政系统,全员文职化,不列入军队编制(国防大学仍然承担培训军队高级干部的任务);撤销解放军外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和各政治学院等文科院校,合并指挥院校和工程技术院校。撤并后,军队各类学校保留三十所(不含军医学院)即可(如陆军设士官学院、军官学院、参谋和指挥学院、后勤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军械装备学院和战略炮兵学院等七所学校),均为师级。
(四) 、撤销军队派驻地方的各类军事代表机构(军代局、军代处、军代室、后备军官选培办等),相关职能由国防行政部门承担。总后青藏兵站部、川藏兵站部退出军队序列,归属国防行政系统,分别改称青藏兵站管理局和川藏兵站管理局。
(五)、全面改革军事司法体制。以战区为单位,设置两级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军事保卫机关,对辖区内发生的相关案件不分军兵种,统一行使侦查权和司法权。战区内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军事保卫机关(军事保卫局和军事保卫分局)各设三所即可,人员均列入陆军编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分别改称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和中国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厅(人员仍为军队编制)。
(六)、军队文职人员通常配属于医院、学校、报刊社等非作战单位和部队师以上机关,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及其他辅助性工作,原则上由现役军人改任,不直接从地方招收(如特殊需要从地方直接招收,必须先到基层连队服完两年义务兵役),其着装样式另外设计,明显区别于现役军人(外出执行任务时可着部队作训服)。
(七)、国防行政系统在地方普遍设立军事训练中心,主要用于当地民兵训练。应征入伍的新兵在补入部队之前,必须先在当地的军事训练中心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基础训练,经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军籍,正式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