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古代的民军制,募兵制,征兵制,府兵制,世兵制的区别
转来的1,商周时期的征兵与甲士制度
我国在商,周时已经有征兵制度.当时规定,每个部落成员在战争期间,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军队的核心是王家与贵族子弟,即"三族"与"多子族"所组成.
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那时作战用战车,每辆车上有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战人员三名.俗称"三甲士".在每辆战车的两侧与车后,随有步兵(徒兵)几十名,由奴隶充当.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侍候奴隶主的杂役.
2,战国时期的常备兵与常备兵考核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封建经济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应把经过考选而来.选时相当严格.
以魏国为例:选拔武卒要求参加考选的人穿"三层之甲",拿一张要用上百斤力才能拉开的硬弓和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文,头戴铁盔,腰佩剑,带三天粮食,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
3,秦汉时期的征兵制度
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在适龄期间,除每年农闲受训外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每次一年.一次在地方上,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城,称"戍卒"或"卫士".
汉武帝时,出现了招募熟悉北方少数民族情况的人组成"胡骑",招募熟悉南方越事的人组成"越骑".
3,三国时代的世兵制度
东汉后期,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近于奴隶的私人部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三国时期出现了"世兵制"."世兵"就是父子世代为兵.这种兵家户籍不属郡县,而由军府管理,称为"士家","军户".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
4,世兵制度的进化体: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度
南北朝后期,北朝出现了"府兵制".西魏的字文泰在大统九年(公元543年),广泛招募各地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的从属关系,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西魏政权根据他们所带军队的众寡,授予各种不同爵位.这种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的办法,不但增强了朝廷军力,同时使鲜卑部落兵与汉族封建兵制逐渐结合,创置了"府兵制".
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一个大将军下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有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一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农闲教练,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这实际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5,唐中后期,宋的募兵制
唐代中期,府兵因负担过重而大量逃亡,折冲府名存实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招募蒲,同,歧,华,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当宿卫,称"长从宿卫",以代替府兵定期轮流宿卫的旧制度.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27年)下令各军镇招募长驻边疆的军防健儿,其家口愿同去的,各给田地屋宅.后来组成边兵,由方镇操纵.这样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府兵制度基本结束.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当时有四种不同军队——禁军,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是北宋的正规军.它来源于全国招募与选自厢兵,乡兵中的健壮兵丁.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不能作战,只给地方政府服亲没.蕃兵是招募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充当过境屯戍守军.乡兵,于招募之外,也有当地征发的,经过训练作为地方防守部队.
6,元的部落兵制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攻战.其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为主力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7,明的卫所制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
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8,清的部落兵制:旗兵制
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
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自,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
清统一全国后,又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兵员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六十多万人.
2. 关于隋唐府兵制
隋朝继续实行府兵制。隋文帝规定:府兵一面在州县落籍,耕种田地,“一与同民”;一方面仍保留军籍,轮番宿卫,从而使府兵制与均田制进一步结合起来。唐朝改进府兵制度。府兵制的组织机构大体沿袭隋朝,十二卫仍为最高领导机关。而基层组织则由隋时鹰扬府改为折冲府。全国共有折冲府640多个,其中关中地区就有261个,形成了内重外轻的军事布局。折冲府下又有团、旅、队、火等。府兵由均田农民中的丁壮充任,定期宿卫京师或戍守边防。不服役时则从事农耕,农闲则进行军事训练。府兵的征调要由中央兵部下发兵符,经与地方军政长官对勘相合以后,才能成行。遇有战事,则命将以出,战事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免除了将帅专兵之弊。唐代府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寓兵于农”,兵农合一。从均田农民中点兵,兵源较为保证;资粮甲杖自备,把部分军需品转嫁于民,减少了封建国家的开支。第二,中央十二卫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在关中地区,京城地区拥兵二十六万,占全部兵力的3倍,形成朝廷“居重驭轻”之势。第三,战士平时有训练,保证了战斗力。有事“命将以出”,事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难以吏兵跋扈。这些特点表明:府兵制有强化中央集权的性质。
唐朝中期,开始实行募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以农民受田为前提,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唐高宗至玄宗统治时期,土地兼并加剧,赋役滋重,大批农民破产或逃亡,均田制逐渐废弛。随着均田制的废弛,府兵制也逐渐破坏;逃亡农民自不待言,破产农民亦无法承担自备甲杖的负担,于是,兵源成了大问题。另一方面,府兵制本身流弊日增,此时府兵受到了种种奴役,也加速了府兵制的崩溃。开元十一年(723)卫士涣散,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后改称“彍骑”。开元二十五年(737),以募兵代府兵戍边,称“长征健儿”。天宝八年(749),各折冲府已无兵可调,朝廷只好下令停发鱼符敕书,府兵制正式废止。
3. 隋唐时期的军事制度是怎样的
在军事制度方面,隋唐采用府兵制但又有新变化。中国夏商时期就已有军队,军队的核心是王室与贵族子弟,充当士卒的则是平民,战时奴隶从军只充当杂役。周灭商后分封诸侯,形成了国与野的分别。西周时只许国人当兵,不让野人有武装。天子与诸侯都有等级规定,对军队也有严格的限制。春秋中叶以后,列国战争频繁,于是野人也被收入军队。国和野的区别逐渐取消,国人和野人都变成国君的编户。战国时各国普遍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这就使当兵和务农结合了起来。秦统一中国,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军事体系,各国贵族的宗族部队或私属武装都被瓦解,郡兵成为地方上惟一的武装力量,他们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受中央直接调遣。西汉军队分为中央兵和地方兵两级,中央兵守卫皇宫和京城,地方兵负责维持当地治安。东汉以来,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强化了,于是有所谓家兵、私兵,即武将私有的军队。南北朝时实行府兵制,刘裕便是靠北府兵窃夺皇权,此后削弱了门阀世族的势力;西魏、北周的府兵制是在政府控制的民户中编组军队,使政府军对私兵拥有优势并力图把私兵变成官军。
隋唐时期府兵制有所改革,隋文帝针对天下战争平息的形势,于开皇十年(590)下诏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府兵原由军府统领,是职业兵,不列于州县户籍。现落籍州县,编为民户,平时从事农业生产。而兵士仍保留军籍,接受训练,轮番到京城担任宫禁守卫,或执行其他军事任务。这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对发展生产和控制军队都是十分有利的。充当府兵的人,20岁起服役,60岁后免役,平日务农,农闲教练,战时征发。府兵制发展到隋末已经成熟,基本达到了完整化和系统化的程度。
唐初府兵平时居家,有练习武事的任务。每年要集中校阅,考察练习成绩。唐初人们之所以愿意充任府兵,是由于任府兵后出征打仗一旦立功便可授以勋官,并按勋官的高低加授田地,还可以荫子入仕,免除杂役。到高宗时,这种勋官授得太多太滥,官府不再依名兑现,立军功就不再有实际意义。加上到京师宿卫的府兵,往往被官宦人家役使如同僮仆,况且还要自备资装,耽误农时,这比一个普通百姓的负担要沉重得多。因此高宗以后,人们渐渐不愿充任府兵,力图逃避兵役。
京师的宿卫工作本是由府兵与禁兵共同承担,府兵主要负责京城的守卫,禁兵则主要负责宫城的守卫。太宗、高宗、武后时,都扩大了禁军的力量。高宗时成立左右羽林军,武后和韦后当政时期充任左右羽林大将军的都是其本家或亲信,羽林大将军的荣宠与地位非渚卫大将军所能比。神龙元年(705),张柬之诛“二张”逼武则天还政于唐,是争取到了羽林军的支持。景云元年(710),唐玄宗率万骑废杀韦后也是禁军起了很大的作用。唐玄宗开元年间,命从宿卫京师的府兵中挑选优秀者充任羽林飞骑等禁军,此后府兵逐渐变成募兵,完全成为职业军人。
同时,唐代到高宗、武后时,府兵已无力承担防御周边部族侵扰的任务,于是官府就出资召募军队前去屯守。从军队的性质上讲他们已是职业兵,但并非完全出于自愿而带有强制性。随着屯防军队的增加,唐廷又不断调整结构,逐渐形成完整、严密的防御体系,这就是十大节度使的设置。他们各自有主要防御对象,同时又互相配合协调。后来节度使发展到内地则形成藩镇,遂形成失控局面。总之,唐代前期的军事制度是合理的,到后期的兵役制度则给人们带来巨大的苦难。
4. 北周到唐朝府兵制的变化和原因
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起源于西魏,完善于北周、隋两朝,盛于唐太宗之时。
西魏最初把以六镇鲜卑兵户为主的军队编制为12军,分别任命12个大将军统领。大统三年(537年),宇文泰担任柱国大将军,总领12军。大统八年(542年),又并为6军。次年,因邙山(今河南洛阳北)之役败于东魏,6军损失惨重。于是又招募关中陇右地区的豪强士族武装,使鲜卑军人集团与关陇的地主豪强武装结合起来。此后至大统十六年(550年)以前,又任命柱国大将军7人,并宇文泰为8柱国。但宇文泰乃军队最高统帅,都督中外军事,柱国之一的元勋则有名无实,故直接统领6军的是其他6柱国。
6柱国各辖两位大将军,仍为12大将军。每位大将军辖两位开府,每开府领1军,共24军。每开府又辖两个仪同,每仪同领1团,共48团。这就是府兵制的组织系统。府兵制创立之初,府兵由六镇鲜卑军人和关陇豪右组成,并非一般平民。府兵另立军籍,不入民户,不承担国家赋税徭役,实行轮番宿卫和训练。建德二年(573年),改府兵军士称“侍官”,始募百姓充当。隋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下诏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府兵制遂与均田制结合成为兵农合一的制度。
唐太宗时府兵制以均田制为基础,达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政府将农民按贫富分为九等,六等以上的农民,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免其租庸调,但兵器、粮食衣装等均须自备。当兵者二十岁开始服役,六十岁免役。唐太宗时,全国分置634个折冲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长官为折冲都尉。府兵除出征与轮流卫戍外,其余时间均居家种田;农隙时,由折冲都尉统率教习攻战之术。遇有战事,府兵由中央任命将领率领出征,战事结束,便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平时每年须轮流宿卫京师,还需定期镇戍边疆。
府兵制寓兵于农,是一种征兵制。府兵由六等以上农民之精壮子弟组成,平时在家乡耕作劳动,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遇有战事,则奉命征调,事毕返回所属之折冲府。因此,在府兵制下,凡兵皆农,兵农一体。府兵之兵器、粮食、日常用品,均需自备。加上由于府兵平时务农,生活无异于农民,国家毋须为其负荷军饷,因而节省了大量养兵费用。战争时期,由中央临时配备将领,率领府兵往赴征战;战争结束,兵归其府,将帅则解除兵权。这种措施使军队不至于成为将帅私有,减少了军人拥兵专擅或割据的可能性。
2、募兵制:为了补充府兵制在发生重大战事时候聚集慢,兵源不足的弱点而设立的临时征兵办法。唐中后期成为主要的兵役制度
府兵制能够清除胡汉分治的遗迹关键在隋朝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只本人作为兵士由军府统领。在胡汉分治情况下,一直是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隋朝府兵制改革后,大家一起当兵,一起务农,一律归入州县户籍,自然就清除了胡汉分治的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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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府兵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均田农民数量越大,府兵制就越巩固。府兵是从均田农民中征发来的,受田的农民每年要服兵役一个月,服役时衣粮装备要个人负责,但租调全免。
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兵农合一,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户口和赋税收入;扩大兵源,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清除了胡汉分治的遗迹。
说明一点
大象二年(580)杨坚为北周大丞相时 ,即下令西魏时受赐鲜卑姓的汉族府兵一律恢复汉姓,具有破除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意义。开皇十年隋文帝下诏,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只本人作为兵士由军府统领。这一措施清除了胡汉分治的遗迹,适应了民族融合的时代要求,有利于统一
5. 比较魏周府兵制与隋唐府兵制的异同
西魏北周时候的府兵制是军事制度,府兵就是职业军人,也不归地方管。隋唐时候的府内兵制是社会容制度,府兵既要可以得到田地,从事农业生产,也要参加军事训练。
西魏北周时候的府兵制是有限制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府兵。隋唐时候很多农民都被编入府兵制,因此几乎没有什么限制。
西魏大统八年(542年)权臣宇文泰将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编成六军,这是府兵制的开始。后来汉人才加入府兵。北周规定一人充员府兵,全家皆编入军籍。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年)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成为“兵农合一”的制度。唐初承袭隋制。
注意隋朝的这一道诏书,清楚写出了府兵制的变化。“悉属州县”划归地方管理,“垦田籍帐,一与民同”是专职军人变成兵农结合。这对应前面说的第一条。此外最开始的府兵以鲜卑部落为主,汉人农民是后来才加入的。这对应的是第二条。
6. 战斗力绝强的府兵与府兵制在隋唐时期是怎么衰亡的
府兵制,是源自于鲜卑部落的一种生产还有战斗结合的军制,和后世明朝卫所制度,还有清朝八旗军制类似,于汉朝屯田军也差别不大!
本质就是生产和战斗为一体的军户制度。
7. 府兵制是啥回事。唐朝的初期,兵力都在中央,和这个有关吗
府兵制是中国西魏时开始出现的一种兵役制度,宇文泰建立于大统年间,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中期被武则天破坏之后,直至唐玄宗天宝年间取消,改而实行募兵制,前后历时约二百年。后来的朝代有相似的制度。
六镇起义后北魏内乱,分为东魏与西魏,西魏大统八年(542年)权臣宇文泰将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编成六军,宇文泰为全军统帅。后经过不断编整、扩充,直到大统十六年,已建立起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的组织。北周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成为皇帝的亲军,一人充员府兵,全家皆编入军籍。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年)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成为“兵农合一”的制度。
府兵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府兵的户籍由军府——称为折冲府,折冲一词取于古语“折冲于樽俎之间”,有不战而胜之意。和平时期府兵耕地种田,并在折冲将军领导下进行日常训练。战争发生时,由朝廷另派将领聚集各地府兵出征,府兵作战一般不能长期在外,也很少远征作战,更不能随意更换原驻屯地。战事结束后各地府兵仍归本镇,重新纳入当地折冲将军的管辖下。这种兵役制度的初衷本是为了解决自三国、南北朝以来军队成为将领个人私产的局面,有利于防范地方割据势力重新抬头,此外还结合了屯田制,有利于农业生产,减轻国家军费开支,部分解决了后勤供给问题,也扩大了兵源。府兵制过去说来被认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的,至唐朝后期,均田制被破坏,而且边患日深,机动性极强的北方骑兵入侵也要求唐朝军队作到兵将合一,能远征、能于边境长期驻防。故府兵制难以继续推行下去,终被取消。近年研究成果发现,府兵制及均田制的破坏同为唐代中央政府对于人口流动、户口资料的掌握能力下降所造成的结果,两者之间并非为简单的因果关系。
8. 唐朝府兵制的特点及其变化的原因和影响
府兵之制起于周。籍民为兵,蠲其租调,而令刺史以农隙教练。分为百府,每府以一郎将主之,而分属于24军。当时以一柱国主二大将,一将军统二开府,开府各领一军。其众合计不满5万。隋,唐皆沿其制,而分属于诸卫将军。唐制,诸府皆称折冲府。各置折冲都尉,而以左右果毅校尉副之。上府兵1200人,中府千人,下府800人。民年20服兵役,60而免。全国634府,在关中的有261府,以为强干弱枝之计。府兵之制:平时耕以自养。战时调集,命将统之。师还则将上所佩印,兵各还其府。(一)无养兵之费,而有多兵之用。(二)兵皆有业之民,无无家可归之弊。(三)将帅又不能拥兵自重。这是与藩镇之兵及宋募兵之制相较的优点。从前的论者多称之。但兵不惟其名,当有其实。唐朝府兵制度存在之时,得其用者甚少。此固由于唐时征讨,多用蕃兵,然府兵恐亦未足大用。其故,乃当时的风气使之,而亦可谓时势及国家之政策使之。兵之精强,在于训练。主兵者之能勤于训练,则在豫期其军队之有用。若时值承平,上下都不以军事为意,则精神不能不懈弛;精神一懈弛,训练自然随之而废了。所以唐代府兵制度的废坏,和唐初时局的承平,及唐代外攘,不甚调发大兵,都有关系。高宗、武后时,业已名存实亡。到玄宗时,就竟不能给宿卫了。唐时宿卫之兵,都由诸府调来,按期更换,谓之“番上”。番即现在的班字。时相张说,知其无法整顿,乃请宿卫改用募兵,谓之彍骑,自此诸府更徒存虚籍了。
《中国通史》吕思勉,九章,兵制
论史者多以汉唐并称。论唐朝的武功,其成就,自较汉朝为尤大。然此乃世运为之。主要的是中外交通的进步。若论军事上的实力,则唐朝何能和汉朝比?汉朝对外的征讨,十之八九是发本国兵出去打的,唐朝则多是以夷制夷。这以一时论,亦可使中国的人民减轻负担,然通全局而观之,则亦足以养成异族强悍,汉族衰颓之势。安禄山之所以蓄意反叛,沙陀突厥之所以横行中原,都由于此。就是宋朝的始终不振,也和这有间接的关系。因为久已柔靡的风气,不易于短时期中训练之使其变为强悍。而唐朝府兵的废坏,亦和其阁置不用,很有关系的。
论唐代蕃将与府兵,陈寅恪
唐之开国,其兵力本兼府兵蕃将两类,世人习见唐承西魏,北周,隋代之后,太宗之武功又照耀千古,遂误认太宗之用兵其主力所以,实为府兵,此大谬不然者也。
寅恪案,魏征所谓“国家卫士”即指府兵而言。盖府兵之制,更番宿卫。故称为“卫士”也。由此可知,武德之世,即李唐开国之时代,其府兵实“不堪攻战”也。
综括论之,以唐代之武功言,府兵虽至重要,然其重要性殊有时间限制,终不及蕃将一端,其关系到学且钜。与李唐一代三百年相终始者,所可相比也。至若“河北之地,人多壮勇”,颇疑此集团实出自并魏冀,定,瀛,相诸州营户屯兵之系统,而此种人实亦北方塞外胡之子孙(详见拙著论隋末唐初所谓“山东豪侠”)李唐出身关陇集团,故最忌惮此等人群。太宗因亦不于其所居之地设置兵府,武曌改移政权以后,情势大变,虽于河北置折卫府,然府兵之效用历时不久,至玄宗之世,遂全部废止矣。
原刊中山大学学报一九五七年第一期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陈寅恪
兵制
此章本题为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载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三分,兹略增订,以为此书之一章
一
府兵之制起于西魏大统,废于唐之天宝,前后凡二百年,其间变易增损者颇多矣。后世之考史者于时代之先后往往忽略,遂依据此制度后期即唐代之材料,以推说其前期即隋以前之事实,是执一贯不能变之观念,以说此前后大异之制度也,故于此中古史最要关键不独迄无发明,复更多所误会。夫唐代府兵之制,吾国史料本较完备,又得日本养老令之宫卫军防诸令条,可以推比补充,其制度概略今尚不甚难知。惟隋以前府兵之制,则史文缺略,不易明悉,而唐人追述前事,亦未可尽信。兹择取此制前期最要之史料,试为考释,其间疑滞之义不能通解者殊多,又所据史籍,皆通行坊刻,未能与传世善本一一详校,尤不敢自谓有所创获及论断也。
二
宇文泰初起时,本非当日关陇诸军之主帅,实与其他柱国若赵贵辈处于同等地位,适以机会为贵等到所推耳。
总而言之,府兵之制,其初超时实摹拟鲜卑部落旧制,而部落酋长对于部内有直辖之权,对于部外具独立之势。宇文泰与赵贵等并肩同起,偶为所推,遂居其上,自不得不用八柱国之虚制,而
以六柱国分统诸兵。后因李虎先死之故,并取其兵,得扩张实力,以慑服其同起之酋帅。但在宇文氏创业之时,依当时鲜卑旧日观念,其兵士尚分属于各军将,而不直隶于君主。若改移此部属之观念,及变革此独立之制度,乃宇文泰所未竟之业,而有待于后继者完成者也。
宇文泰之建国,兼采鲜卑部落之制及汉族城郭之制,其府兵与农户迥然不同,而在境内为一特殊集团及阶级。
然则府兵之性质,其初元是特殊阶级。其鲜卑及六镇之胡汉混合种类及山东汉族开人之从入关者固应视为贵族,即在关陇所增收编募,亦止限于中等以上豪富之家,绝无下级平民参加于其间,与后来设置府兵地域内其兵役之比较普遍化者,迥不相同也。
寅恪案:欧阳永叔以唐之府兵为兵农合一是也。但概括府兵二百年之全部,认其初期亦与唐制相同,兵农合一,则已谬矣。叶水心以宇文苏绰之府兵为兵农分离,是也。但亦以为其制经二百年之久,无根本之变迁,致认唐高祖太宗之府兵仍是兵农分离制,则更谬矣。司马君实既误用家传以唐制释西魏府兵,而欧阳,叶氏复两失之,宋贤史学,今古罕匹,所以致疏失者,盖史料缺略,误认府兵之制二百年间前后一贯,无根本变迁之故耳。
三
寅恪案:周武帝改军士为待官,即变更府兵之部属观念,使其直隶于君主。此湔洗鲜卑部落思想最有意义之措施,不可以为仅改易空名忽视之也。
又最初府兵制下之将卒皆是胡姓,即同胡人。周武帝募百姓充之,改其民籍,乃第一步府兵扩大化即平民化。此时以前之府兵既皆是胡姓,则胡人也,百姓,则夏人也,故云:“是后夏人半为失矣”
府兵制之前期为鲜卑兵制,为大体兵农分离制,为部酋分属制,为特殊贵族制;其后期为华夏兵制,为大体兵农合一制,为君主直辖制,为比较平民制。其前后两期分期尽之界限,则在隋代。周文帝,苏绰则府兵制创建之人,周武帝,隋文帝其变革之人,唐玄宗,张悦废止之人,而唐之高祖,太宗在此制度创建,变革,废止之三阶段中,恐俱无特殊地位者也。
9. 隋唐时期实行的府兵制是如何形成、发展和解体的
如果把军事系统(兵制)比作一台机器,那么它的正常运转不仅是军事资源的保证,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石。因此,兵制是建立在复杂军事系统之上并在复杂系统下运作的工具。纵观历史,唐朝的“府兵”是最完善和最具代表性的。正是该制的存在及其正常功能的发挥,使初唐充满了活力,各行各业欣欣向荣、生气蓬勃!
既然府兵的身份开始变得“不值半文”,那么接下来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且看!首先的影响即是富家的子弟们不再愿意去充军(之前他们走上沙场多是躲在后方打酱油想混头衔),他们要么开始选择逃避,要么便是雇人替代自己。
这样一来,沉重的兵役负担便几乎全部开始转嫁到已无田地可耕种的劳苦农民之身,农人叫苦不迭、走投无路!而农民所能做到也基本就是逃、避。最终府兵制终于在天宝八载由于军府实在是无兵可交,玄宗便在考虑再三后下令废止该制。随后募兵制逐步的浮出水面,我国古代开始了一个新的兵制。
10. 唐朝府兵制破坏,募兵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
府兵制实际是由北周宇文泰创制,隋沿用,到唐初,也实行府兵制,其基本单版位为折冲府,卫士21岁入军到权60岁免役,主要任务是轮番到京城宿卫,叫"番上".平时则在家乡进行农业生产.有战事则应征作战.不服徭役,不纳租调,但由于要番上,出征,而且自备兵甲衣粮,故负担也较重.府兵制是与均田制联系在一起的.
高宗之后战事频繁,地主富户常逃兵役,于是兵役全落到贫下户身上,且由于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失去土地,无力自备衣粮,故出现逃散现象.在开元年间,玄宗弃府兵制,中央禁卫军和边镇兵全由招募来的雇佣兵组成,府兵制完全破坏;又确立节度使制度,使唐代藩镇之祸由此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