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中国刑法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为了弄清楚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首先要弄明白构成这种犯罪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犯这一罪行必须是故意的。如果是出于无意或过失,尽管在客观上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遭到了破坏,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具体的破坏行为。军事设施、武器装备是否完好无损,军事通信是否畅通无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利益。因此,对采取任何手段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破坏军事通信的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3.破坏的对象必须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具体一点说,武器装备包括部队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和备用的武器装备重要零、部件等。军事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设施,主要是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通信则包括军事通信设备、通信枢纽等。如果破坏的对象与这些无关就不构成这一条规定的犯罪。
4.只要是实施了破坏的行为就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并不要求破坏行为造成一定的后果。
刑法还对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了三档处罚。规定对一般的破坏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规定,战时从重处罚。刑法所说的重要武器装备是出于国防需要要重点和特别保护的对象。包括战略导弹及其他导弹武器系统、飞机、直升机、作战舰艇、登陆舰和一定吨位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较大毫米以上口径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较大功率电台和电子对抗装备、舟桥、较大功率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而重要军事设施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导弹基地,机场,港口,大型仓库,重要管线等。
⑵ 军人故意破坏武器因判什么罪名
破坏武器装备、来军事设施源、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行为人为泄私愤、图报复或者出于个人的其他目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武器装备,是指枪枝、弹药、被服等各种器械、具;
军事设施,是指供军事上固定使用的设备,如营房、射击场、仓房等;
军事通信,是指供军事使用的电传、文书、信件的往返。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战斗力的必须的物质保障。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泄私愤、图报复或怀有其他目的的破坏行为,具体有以下内容:
1、破坏武装部队的武器装备;
2、破坏武装部队的军事设施;
3、破坏武装部队的军事通信。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可以是作为的,如砸毁、炸毁,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如不及时维修、不认真履行保管、保卫职责等。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军人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其他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规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⑶ 中国对破坏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
刑法
》第369条的规定,破坏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
、
军事通信
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
行为犯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⑷ 破坏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69条的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