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空军技术的武器装备发展技术
空军在论证新武器、改进现有武器和验收武器装备过程中所应用的技术。现代空军武器装备技术复杂,价格昂贵,促使空军加强了对新装备发展和旧装备改进的论证工作。确定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是否合理,通常采用各种试验试飞方法和数字仿真法。飞行试验是在真实的使用条件下探索航空新技术的重要手段,是为新装备的研制提供技术基础,也是装备调整、鉴定和使之更有效地付诸使用所必不可少的环节。空军各种地面装备同样需要试验、试用,有的还要进行空中校飞。在许多国家,武器装备的试验试飞由航空工业科研部门和空军共同承担,但各有侧重。在试飞手段和方法上,各国强调标准化建设,日趋使用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军用飞机的鉴定验收试验中,强调作战使用性的试验和评定,而原型机可靠性与维修性的试验和评定更为人们所重视。测试技术已从靠感官和粗略地记录发展到飞行试验数据的自动采集、自动处理,磁记录、遥测、磁遥结合的内部参数测试系统。精密测试雷达、光学经纬仪等构成的外部参数测试系统,得到广泛的应用。飞行参数的采集、传输、记录以及数据的实时处理和事后分析,都广泛地使用了微电子技术和电子计算机技术。飞行模拟对于研究和验证航空新技术,特别是对于开展飞行品质研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的国家已研制出空中飞行模拟器,又称变稳定性飞机。这是一种经过专门改装的试验研究机,用以研究飞机飞行品质、飞行控制技术、显示技术和训练试飞员。
② 什么是核武器战术技术性能
核武器在服役和作战使用中所具备的特性和能力。
是评价核武器系统性能和作战能力的重要指标。
导弹核武器系统战术技术性能主要包括核武器威力、射程与命中精度、可靠性、突防能力、安全性与战备反应时间、机动性与生存能力、寿命与维修性等。
③ 不同的国家在武器装备方面有哪些差异
在武器装备方面,各国之间差别较大。多数国家的陆军,装备有装甲输送专车和步兵战斗车属;坦克的战术技术性能较好;火炮、导弹较为先进;工程、运输等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少数发达国家的陆军装备有战役战术导弹,不仅可以发射常规弹头,而且还可以发射核弹头;坦克导弹、防空导弹的制导系统先进;坦克、火炮和直升机的数量多、质量好;雷达、电子对抗等技术装备精良。发展中国家的陆军,装甲车、火炮、导弹、直升机一般数量少,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也相对较低。
④ 现代武器的资料有哪些
国庆大典之后,为了改善武器装备,中共中央确定进口苏式武器装备。1949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访苏时,于27日向斯大林、华西列夫斯基和布尔加宁等提出了向苏联购买飞机装备等问题。经双方商定,当年10月15日苏联飞机第一批进口。至年底,共进口各型飞机185架。朝鲜战争爆发后,我国加速了从苏联进口武器装备的步伐。1950年和1951年,共接收了12个苏军航空兵师的装备,进口了36艘苏联鱼雷快艇。1953年6月4日,我国又和苏联签订了进口(含转让制造)81艘舰艇的协定。1951年至1954年间,还从苏联进口了60个步兵师的武器装备和36个步兵师的轻武器。空军从1950年10月至1954年初组建了多个航空兵师,拥有各型飞机3000多架,形成了包括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航空兵的空中力量。1954年和1955年,苏联军队从安东(今丹东)、沈阳和旅大地区撤回国内时,我军有偿接收了苏军1个潜艇基地、5个歼击机师、1个轰炸机师、2个步兵师、1个机械化师、3个地面炮兵师、3个高射炮兵师等部队的大部分武器装备。
到1955年底,我国共进口和接收苏式各种枪80余万支(挺),火炮1.1万多门,坦克装甲车辆3000多辆,飞机约5000架,舰艇约200艘(含转让制造部分),雷达和探照灯1400多部,无线电和有线电通信机1.2万多部,舟桥15套,主要工程机械500多部,防化专用车辆100多辆,以及各种弹药和配套装备。
自从1956年7月19日,在东北沈阳,我国仿制生产的第一架歼击机即歼—5型,首飞蓝天成功。中国人民由此步入航空工业从仿制到自行研制、从弱到强的奋斗历程。1956年以后,还进口了不少飞机、舰艇和其它个别装备的仿制样机。在进口苏式武器装备的同时,我军先后成立了炮兵、坦克、空军、海军、工兵等学校。我国抓紧了军工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生产。
1951年初,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主任,代总参谋长聂荣臻、重工业部部长李富春为副主任的中央兵工委员会,根据朝鲜战争的需要,提出了提早进行兵工建设的方针,并于同年6月20日作出了《关于兵工建设问题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1952年以前,军工企业自制了一些轻武器和弹药,修复了一部分旧杂式武器备装备。从1953年起,逐步开始仿制苏式武器装备,先后新建和扩建了79个规模较大的军事工厂,武器装备的仿制和试制投入了生产。到1955年底,我军利用进口和国产的武器装备,换装和新装备了陆海空三军师级单位。
至此,海军和空军的装备已初具规模,陆军特种兵的装备也迅速发展起来,步兵的旧杂式武器装备绝大部分被淘汰,基本上实现了武器装备的制式化、全军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比新中国成立时大大提高了一步。1959年,我国又自行研制了“59”式中型坦克,从而宣告了中国不能生产坦克的历史结束。此时,我国航空工业短短建国十年内,自己研制出了超音速喷气战斗机和轰炸机。
二、第二次飞跃:武器装备从摩托化向机械化的转变,诸军兵种武器装备尤其是空军、海军、二炮部队的武器装突飞猛进,基本实现了由进口化、引进化、仿制化到国产化、自制化、改进化的飞跃
武器装备国产化,是从仿制苏式武器装备开始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大量仿制的武器装备相继装备部队。其中以军械火炮、通信、工程、防化等武器装备进展最快,到1962年底,所需品种和数量基本上可由国内生产解决。飞机的仿制速度也比较快,继1954年仿制成功雅克—18初级教练机之后,1956年和1959年又先后仿制成功歼5型和歼6型飞机。歼7型飞机和轻型、中型轰炸机,都是60年代先后仿制定型和装备部队的。
50年代海军创建之初,装备的只是从国民党军队缴获来的有限几艘舰艇。建国10周年的时候,我国才有了第一艘自己研制的舰艇。到80年代,海军专用装备完成了苏联提供的鱼雷快艇、鱼雷潜艇、护卫舰、猎潜艇、扫雷舰等舰艇的转让制造和半成品装配,并仿制了其中部分舰艇,装备了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导弹快艇、登陆艇、猎潜艇、鱼雷艇、扫雷艇、常规舰艇与特种舰艇。并多次实施海上作战演练和从近海到太平洋的远航训练,展示出具有多种作战能力。60年代,又依照苏联的技术资料,先后仿制了鱼雷潜艇、水翼鱼雷快艇和两型导弹快艇。
而各种战术导弹的仿制工作却起步较晚,1960年才仿制成功近程地地战术导弹。空空、地空、岸舰、舰舰导弹,先后于60年代中后期仿制成功,装备部队。
从50年代中期开始,在进口和仿制苏式武器装备的同时,即着手武器装备的研制和改造工作。到60年代中期,研制出一批新武器、新装备。据统计,从1958年至1963年4月,经国务院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定型的武器装备及其配套的设备共268项,其中仿制的158项,占59%;自行研制的102项,占38%;改进设计的8项,占3%。1963年,中国自行研制的轻武器、火炮、坦克、装甲车等陆军装备相继定型并装备部队。1964年全年被批准定型的武器装备共95项,其中自行设计的52项,占55%;仿制的43项,占45%。自行研制的武器装备的比重逐年增加。
“文化大革命”中,全军武器装备的发展受到了严重挫折和破坏。生产的武器装备质量差,不配套,遗留的质量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较多。1969年至1971年,空军接收的700多架歼6型飞机,有50%缺敌我识别器、火箭发射器和护尾器。在武器装备国产化的过程中,各类装备进展不一。陆军装备除坦克、装甲车辆外进展都比较快,到60年代中期,已先后实现了国产化。而海、空军的专用装备直至70年代中期才基本实现国产化。据统计,到1975年底,全军武器装备中,国产坦克占71%,飞机占75%,战斗舰艇占89%,工程机械占96%,火炮占97%;枪械、通信、防化装备和舟桥渡河器材,全部实现了国产化。
三、第三次飞跃:武器装备研制开始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挖掘自身国防科技潜力,实现了由机械化向电子化、信息化、通用化、自动化方向转变,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走出一条中国式的武器装备现代化发展之路
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是解放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为了走出一条中国式的武器装备现代化的路子,粉碎“四人帮”以后,解放军通过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武器装备体制和长远发展规划,加强论证工作,缩短战线,突出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措施,不断提高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到1987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好转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一批新研制成功的武器装备相继服役,使解放军的武器装备现代化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1978年,一些科研、生产单位通力合作,于1981年完成了步枪与班用轻机枪成族的设计定型工作。1985年开始成批生产并装备部队,实现了武器装备的通用化、自动化。1977年,77式7.62毫米手枪研制成功。该枪小巧、美观、轻便,比54式手枪减轻36%,突出特点是能单手装填。
从80年代初开始,这种枪即批生产和装备部队。1982年在67—1式轻重两用机枪的基础上,67—2式重机枪研制成功。1985年在77式12.7毫米高射机枪的基础上,85式12.7毫米高射机枪研制成功,基本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977年12月,77式5个型号的木柄手榴弹的设计定型,是中国手榴弹制造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1979年,77—1式木柄手榴弹在实战中开始试用,受到了部队的称赞。1982年以后,82—1式拉发火无柄手榴弹和82—2式、82—3式针刺发火无柄手榴弹相继设计定型。1979年,红箭—73反坦克导弹研制成功,并开始成批装备部队。
1980年至1983年期间,73式100毫米滑膛反坦克炮、105毫米无坐力炮和新研制成功的78式82毫米无坐力炮陆续装备部队。100毫米滑膛反坦克炮配用的大比重钨合金穿甲弹,具有较远的直射距离和较大的穿甲威力,在1000米射击距离上穿甲厚度比钢质弹提高35%。78式82毫米无坐力炮的直射距离和破甲威力均比65式82毫米无坐力炮大。
1981年以来,70年代定型的74式双管37毫米高射炮系统、瞄式新型炮瞄雷达,57毫米高射炮—1式指挥仪和80年代定型的警—17丁、582乙、572甲等目标指示雷达陆续装备炮兵部队。1987年,新型双管25毫米高射炮又研制成功,并开始投产。新型自行小高炮也在加速研制。到1987年,其军、军师两级装备的高射炮数比70年代分别增加了1. 43倍和3倍,一个陆军师编制内的高射炮掩护面积增加了2.8倍。
1977年12月以后,先后研制、仿制和改进成功一批性能较好的压制火炮和仪器,并陆续装备部队。此外,还研制成功了新152毫米加农炮、273毫米火箭炮和新82毫米迫击炮,改进成功107毫米自行火箭炮。这些火炮的威力和机动性比过去仿前苏联的同类火炮均有显著提高,形成了新一代的压制火炮系列,使解放军的压制火炮进入全面更新的阶段,提高了炮兵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到1984年,69式坦克、59式坦克的改造型和79式坦克先后装备部队。其中以79式中型坦克的性能最为完善。其主要战术技术性能比69式坦克有了很大的提高。这种坦克采用了许多新技术和新部件。1980年,又开始进行了第二代主战坦克的研制工作,1983年进入设计定型试验。为了便于步兵、坦克协同作战,步兵战车也在加紧研制中。
舰艇的发展比较快,有多种新型舰艇陆续装备部队,并基本齐装。舰艇的综合作战能力与过去相比有了显著的提高。中国自行研究制造的某型导弹驱逐舰,装有高参数大功率蒸汽动力装置、导弹武器系统、自动舰炮、舰用雷达、搜索攻击声纳以及电子式指挥仪等新设备,海上作战火力强。
1974年制造出第一艘攻击型核潜艇,同年8月交付海军使用。1983年,第一艘弹道导弹核潜艇开始在海军服役。核潜艇成批装备部队,标志着中国海军的综合作战能力有了质的飞跃。中国水面战斗舰艇中第一个采用全封闭、全空调的某型导弹护卫舰已在1986年装备部队。该舰的作战能力、现代化水平和自动化程度,较之先前的导弹护卫舰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使海军舰艇攻防综合作战的能力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此期间,海军先后研制改进型导弹快艇、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海军导弹、海军歼击/轰炸机、强击机、反潜巡逻机等,并完成了重大科学研究试验。1982年10月,常规动力潜艇首次下水发射动载火箭成功。1983年10月至1984年4月,人民海军派远洋救生船3艘次远航太平洋完成对发射试验通信卫星的跟踪测量任务。1988年9月,又成功地进行核潜艇水下发射动载火箭试验……。
空军武器装备方面,1985年,歼7型飞机先后在原机型基础上,增装了航炮,加挂了技术先进的空中格斗导弹,增强了火力和空中格斗能力。新仿制的歼7某型飞机,是一种超音速、全天候歼击机,不仅能截击敌轰炸机、歼击轰炸机和侦察机,还兼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歼8型飞机于1981年开始装备部队。1984年对该机的雷达、火控和发动机系统进行了比较大的改进,定名为歼8I型飞机。专门为海军航空兵研制的水上轰炸机也试飞成功,并装备了部队。1978年至1979年,空军自行改装成功轰6型照相侦察机。1981年,航空兵侦察部队装备了国产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982年至1985年,海军航空兵的国产运8型飞机加装通信、导航、侦察设备,改装成海上巡逻机,解决了海上侦察巡逻的急需。航空兵侦察部队,从1985年开始装备国产高空、高速歼击机改装的歼侦8型飞机。
此外,1959年,前苏联单方面撕毁协议,撤走专家,新中国的建设面临困境。就是在如此困难的条件下,中国人民开始了国防尖端技术的攻坚战。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超级大国的核垄断从此被彻底打破。1966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成立,中国从此有了自己的核反击部队。1966年10月27日,中国第一枚导弹核武器发射成功,中国从此有了可用于实战的核导弹。1967年6月17日,中国的第一颗氢弹在西部地区上空爆炸成功,这是中国核武器发展的一次飞跃,从此中国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掌握氢弹技术的国家。
与此同时,中程和远程导弹的研制取得了重大的突破。1970年4月24日,中国用远程火箭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东方红》卫星。1971年,战略导弹部队开始装备中程导弹核武器。80年代初,洲际导弹开始在战略导弹部队中服役。至此,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导弹部队已拥有一定数量、多种型号的中程、远程和洲际导弹。这些战略导弹,既可以从固定的地面阵地和地下井发射,也可以进行机动发射。
1996年,人民解放军在东南沿海成功地举行了一系列诸军兵种协同演习。它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的整体防卫能力已经有了进一步加强,完全能够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捍卫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任务。1997年7月1日,一个历史性的日子到来了。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以威武的姿态、严整的军容踏上香港的土地。
我军又装备了一批新型的国产5.8毫米班用自动步枪、班用机枪和77式与85式12.7毫米大口径机枪,在减轻武器的重量、提高部队的勤务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成功。在此基础上QJZ89式12.7毫米重机枪系统又进一步在减轻重量、提高机动性上做出努力,并采用了许多创新设计,使该武器系统步入了世界先进行列。又研制装备了QLZ87式35毫米自动榴弹发射器是由我国军工企业组成的科研联合体自行设计、制造的,它填补了我军新型步兵自动武器系统的空白,武器、光学瞄准具及弹药全部为新研制。
四、第四次飞跃:以科技强军战略思想为指导,依靠自身科技、借鉴国外技术研制高技术武器装备“杀手锏”,集陆海空三军和二炮高精尖新武器于一体的配套武器装备系统,使现有武器装备成为维持和平的坚强盾牌—陆地猛虎、大海胶龙、监天之鹰、长空利箭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以科技强军战略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的潜力,军民一体,联合攻关,使我军武器装备又发生了质的飞跃。
海军武器装备建设已由初期的空(通用飞机)潜(鱼雷潜艇)快(鱼雷快艇)为主,走向以核潜艇与常规潜艇和海上专用飞机为主;作战武器由火炮为主发展到以鱼雷、导弹为主。五大兵种形成了遍及海陆空潜、岸基海基相结合、兼顾常规作战、多兵种合成的海上综合防卫作战体系。为增加常规潜艇的攻击作战能力,我海军潜艇逐步装备了反舰导弹,并且出现了装载战略导弹的常规潜艇。随着我国战略导弹的研制成功,中国海军又研制和建造出了自已的战略导弹常规潜艇。
1997年2月,中国海军两支舰艇编队同时走出国门,走向远洋,先后出访美洲四国和东南亚三国,总航程3万多海里,两支远航舰艇编队的“领头雁”,就是素有“中华第一舰”美称的新型导弹驱逐舰“哈尔滨”号(112)及其姐妹舰“青岛”号(113)。1998年,我海军舰艇编队横渡太平洋抵达美国本土和南美大陆,标志着海上机动编队保障实现了长足的跨越。2002年6月,由“青岛”号导弹驱逐舰和“太仓”号综合补给舰组成的中国海军舰艇编队于6月4日结束对希腊为期4天的友好访问。
空军随着一批批新型作战飞机和防空导弹装备部队,基本形成了高中低档搭配,歼击、对地攻击、运输和多种支援保障飞机相配套的体制系列,构成了高中低空、远中近程相结合的防空火力配系和覆盖全国的对空情报雷达网,使防空作战、空中作战和空降作战手段有了显著提高,形成了以一种大航程、大载弹量、速度快、兼有战斗机及轰炸机功能、技术先进的战斗轰炸机为主强大的空军力量,如“飞豹”FBC-1歼击轰炸机、歼8新型战斗机等。一种新型的非杀伤性武器即高功率微波武器已研制成功,并可以随时投入战场使用。
中国陆军野战防空部队和空军防空兵的导弹部队,共装备有多个型号的地空导弹,已经具有覆盖高、中、低、远、近全空域的能力,而其中又以中低空防御系统较为先进。90-II主战坦克是北方公司为满足现代作战要求而开发的一种全新式坦克。该坦克集中了许多世界上最先进的主战坦克的主要优点,大量采用了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因而其使用性能优越,设计新颖,操作和维修简单。
我军战略导弹部队已初步形成核导弹与常规导弹兼有、近中远程和洲际导弹齐备的武器系列,能够独立或协同其他军兵种对敌实施自卫核反击和纵深常规打击。
国防科技研究特别是尖端技术科学技术有了重大突破。原子弹、氢弹的试验与潜射导弹、机动战略导弹的发射成功,标志着我军有了克敌制胜的“杀手锏”,百亿次银河计算机的问世,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进行了57次卫星发射,卫星测控技术等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些成果无不令世人为之惊叹。
中国新型返回式侦察卫星,重3000多千克,其中可回收部分有效载荷的重量和容积,分别增加了53%和15%,密封舱容积增加了20.3%。从1992年到1996年,中国已连续成功地发射和回收了3颗。与第一代中国侦察卫星相比,中国第二代卫星的轨道寿命、卫星照片的分辨率、胶片的装片量,以及胶片的有效利用率都有大幅度增加。中国的恒星相机摄星能力,从最初4等星可测提高到7等星可测,可测星的数量从10颗左右提高到近200颗,这是大的进步,它从一个侧面证明中国航天照相机技术达到了一个高水平,显示中国已经能够极精确地测定地球上任何一点的位置。中国空军空中加油机、预警机也已装备部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孙立华)
1951年式7.62mm中国手枪
外贸改型54式7.62mm手枪
59式9mm手枪
64式7.62mm手枪
67式7.62mm手枪
67式7.62mm微声手枪
77式7.62mm手枪
80式7.62mm手枪(又叫80式冲锋手枪)
84式7.62mm微型手枪
QSZ92式5.8mm手枪
中国新型9mm警用转轮手枪
AC-130上则有25mm机炮,40mm机炮和105mm火炮
我们的导弹是东风-4号,配有12个专业班,其中有托架,发射台,舵机,瞄准,电源,发动机,地面推进加注,地面燃烧加注,消防,垂检等专业.另有技术,警卫,通讯等司直分队保障.
长度29.053米,直径2.025米,重量80余吨(加注后)射程1500-4900公里,飞行高度700.031公里,飞行速度18964.386公里每小时.精度500米,弹头重2吨(核弹),是两级地地弹道式导弹.我们是中国最后一支东风-4导弹旅,预计明年五月在东北靖宇县训练发射,估计导弹的破坏力能使中国任何一个大中型城市夷为平地.
⑤ 一个基数的弹药是多少“基数”是什么意思
基数是弹药等军械物资供应的一种计算单位,基数量是对单项装备或人员规定的物资数量或重量,对于枪炮即为弹药基数,常用于储备、请领、报销、补充弹药。
例如:7.62毫米半自动步枪的一个弹药基数量为200发枪弹,一门82迫击炮一个弹药基数是120发炮弹,100人份的战救药物一个基数量为9千克。
基数量的标准由军队高层根据本国工业生产水平、军队的携行能力、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和一般的消耗规律统一规定。
(5)武器装备战术技术性能扩展阅读:
而基数对于不同武器有着不同的规定。而这种规定是根据运输、生产、部队携带能力、武器性能和部队技战术等多方面指标一起综合考量得出来的。
一般一个基数是200发步枪弹药或者300发冲锋枪弹药。而除了武器弹药外,油料、后勤物资都可以用基数来记录,当然,也是根据相关数据统筹而来。
至于为什么用基数而不是具体的数量,一方面这样非常便利能有效快速的进行传达和报告。这样原本能使庞杂无比的数字简单化和规范化无论是统计和计算都能简单很多。另一个方面自然就是保密的需要了,毕竟这种各个军队都是用不同规格的算法能极大的混淆地方谍报人员的计算。
⑥ 炮击中一个“基数”指的是什么
军事术语基数是弹药等军械物资供应的一种计算单位,基数量是对单项装备或人员规定的物资数量或重量,对于枪炮即为弹药基数,常用于储备、请领、报销、补充弹药。例如:7.62毫米半自动步枪的一个弹药基数量为200发枪弹,一门82迫击炮一个弹药基数是120发炮弹,100人份的战救药物一个基数量为9千克。
基数量的标准由军队高层根据本国工业生产水平、军队的携行能力、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和一般的消耗规律统一规定。
使用术语基数的优点在于简单化、规范化,便于计算、供应、记忆和保密,方便部队指挥和保障:便于上级下达军事命令、指示和其他行文,也便于各级军械部门计算弹药数量,报告弹药保障程度。
也有用于暗语
如:两个基数炮弹、三个基数燃料。这里的基数可以是100发,也可以是500发,但具体是多少则由通讯各方事先约定。
⑦ 试述高技术武器装备对现代战争的影响。
高技术武器装备对现代战争的特征,对军事上的影响,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专
高技术战争的属出现,迫使从事战争的人们重新看待一些传统的观念、理论和原则,重新衡量以前的战略、政策和一些具体做法。
⑧ 飞机战术技术性能的介绍
飞机战术技术性能:衡量飞机战斗能力的技术指标。通常包括发动机的数量和功率、飞行速度、上升率、升限、航程、续航时间、起落滑跑距离,以及机动性、操纵性、抗干扰性和机载武器性能、载弹量等。
⑨ 什么是作战保有基数
作战保有基数的意思就是在战争时期,人员以及物资的最低保有量。
军事术语基数是弹药等军械物资供应的一种计算单位,基数量是对单项装备或人员规定的物资数量或重量,对于枪炮即为弹药基数,常用于储备、请领、报销、补充弹药。例如:7.62毫米半自动步枪的一个弹药基数量为200发枪弹,一门82迫击炮一个弹药基数是120发炮弹,100人份的战救药物一个基数量为9千克。
基数量的标准由军队高层根据本国工业生产水平、军队的携行能力、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和一般的消耗规律统一规定。
使用术语基数的优点在于简单化、规范化,便于计算、供应、记忆和保密,方便部队指挥和保障:便于上级下达军事命令、指示和其他行文,也便于各级军械部门计算弹药数量,报告弹药保障程度。
⑩ 军事秘密的范围有哪些
军事秘密(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