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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宗族历史

发布时间:2021-03-02 03:40:31

A. 什么是宗族制

夏商两代,以天罚神判的法律思想为指导,基本形成了以身体刑为代表的刑罚体系,初步建立起军事、行政、司法不分的审判体制。

一、天罚神判的法律思想

夏商两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下,人们的认知能力基本仍处于野蛮蒙昧状态。在意识形态领域,充斥着天命鬼神的宗教迷信思想。出于对天、神等自然和祖先的崇拜与敬畏,其法律思想充分反映神权意志,具有浓重的“天讨”、“天罚”的“神判”特色。

早在夏禹时代,即借助祭祀典礼“致孝于鬼神”[21]。西周初年人也有“有夏服天命”[22] 的评论。到夏启建立夏政权时,公然宣称自己“受命于天”,而对违背“天命”者,理应代“行天之罚”[23]。夏启讨伐有扈氏,即打着“代行天罚”的旗号。

商政权的建立,也以“受命于天”而自诩。《尚书·召诰》即有“有殷受天命”的记载。《诗·商颂》的《玄鸟》和《长发》也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的史诗。对于“天命殛之”的罪人,商王自然也有权“致天之罚”[24]。商汤起兵讨伐夏桀,也是以“代行天罚”的名义相标榜。

需要指出的是,夏代宣扬“受命于天”、“奉天伐罪”,所崇尚的“天”与“天命”还仅仅处于朴素的自然神阶段。到了商代,则将“天”及“天命”人格化为形象的“帝”或“上帝”,并与祖先一起奉为神灵祭祀崇拜。因此,商代已由简单的自然神崇拜发展为与祖先神崇拜相结合,由单纯的“天罚”进入到与借助占卜巫术“神判”相结合。古人曾评论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25] 商王作为自然神在人间的代表和祖先神在当世的代表,经常借助占卜仪式充当交通人神的工具,以领受天命与神意。殷墟出土的十余万片甲骨卜辞,就是商王向天帝神灵请示汇报天象季候、年成丰歉、战争胜负及司法裁判、定罪量刑等内容的国家档案,也是“殷人尊神”的实践记录。

二、法律形式

夏商两代,立法技术仍处于习惯法的确认及改造阶段,法律形式以源于夏商两部族传统习俗和伦理规范的习惯法为主,由礼与刑两部分内容构成。

关于夏商两代的礼,由于文献失载,具体内容不可详考。春秋末年的孔子已对此表示无可奈何,曾经遗憾地慨叹道:“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26] 但他同时指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27] 由此可见,夏商两代的礼及其与后来的周礼是一脉相传的,其间既有继承沿袭,也有改造增删。

关于夏商两代的刑,《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28] 的记载。“禹刑”、“汤刑”作为“乱政”即社会矛盾趋于激化的产物,分别是后世对夏商两代刑事法律规范的统称。它们既不是成书于一时的成文法,也并非夏禹、商汤二人所制订,而是夏商两代逐步形成和不断扩充的,其内容基本以习惯法为主。后人之所以将它们以禹、汤命名,不过是出于对本部族政权的开创者所表达的一种尊奉和崇敬,同时也是“夏刑”、“商刑”的一种代称。据《竹书纪年》所载,第二十四代商王祖甲二十四年,就曾“重作汤刑”。因此,“禹刑”、“汤刑”是随着夏商两代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扩充的。

除礼刑二者构成的习惯法外,夏王、商王的命令也是重要法律形式,而且法律效力最高。夏商两代的王命,主要包括军法命令的誓、政治文告的诰、训令臣民的训等多种形式。如夏启出兵镇压有扈氏所颁布的《甘誓》,商汤兴师讨伐夏桀所颁布的《汤誓》等,就是兼具军法与刑法性质的王命。该誓规定的“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29];“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30] 等内容,即具有法的强制性。而商王盘庚迁都于殷时所颁布的对下属的训示,如“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31] 等内容,则完全属于刑事法律规范性质的王命。

商代已有比较成熟的文字,也出现了一些以成文形式确认或记录下来的立法。如商王盘庚曾教育民众遵守原来的固有成法,并进行过“以常旧服,正法度”[32] 的立法活动。“常”指常法,“旧服”即故事,盘庚就是用常法故事修订法律制度。西周初年的周公,在告诫康叔如何统治殷商遗民时,曾在《康诰》中强调“殷罚有伦”,要求“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33]。这也说明商代的刑罚适用有些规则,“殷彝”即属于“常法”性质的成文刑书。当然,这种成文形式的刑书,仍以习惯法内容为法律渊源,还不是真正意义的成文法;而且当时强调“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坚持秘而不宣的立法原则,“临事制刑,不豫设法”[34];即使出现成文法律,也是不予公开的。

三、法律内容

夏商两代的礼和“禹刑”、“汤刑”等各种法律文献早已失传,根据目前所知历史记载和考古材料,当时的法律体系很不完善,法律内容十分简略。

(一)刑罚体系

夏禹时代已形成夏后氏的统治中心和势力范围,曾将“茫茫禹迹,划为九州,经启九道”[35],并任用“九牧”[36] 进行管理。随着个人权力的迅速强化,也开始用刑罚制裁违命的宗族方国首领。据说夏禹在会稽山会盟,“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37]。《尚书·吕刑》称:“伯夷降典,折民惟刑。”也说明礼与刑已成为当时的重要统治手段。

夏启世袭王位后,刑罚制度有所发展。《晋书》卷三十《刑法志》载:“夏后氏之王天下也,则五刑之属三千。”《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亦称:“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据汉朝经学家郑玄解释,所谓五刑三千条,即“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38]。但这些说法均属后人臆测,夏代刑罚体系的实际情况已不可考。

商代刑罚制度又有进一步发展。《晋书·刑法志》称:“殷因于夏,有所损益。”《荀子·正名》亦称:“刑名从商。”可见,商代刑名对后世影响较大。据文献记载,当时常用的刑名主要有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而且得到了殷墟甲骨文的印证,如劓刑■;刖刑■;宫刑■;死刑■(伐字,像戈砍人头)、■(像斧子砍人)、■(像火烧人);等。此外,商代还有一些临时使用的酷刑,如醢、脯、剔刳、剖心、炮格(烙)等。[39]《韩非子·内储说上》引《七术》也有“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规定。总之,商代刑罚制度非常野蛮残酷的,明显具有“临事制刑”[40] 的特点。

(二)刑罚适用制度

早在唐虞时代,就初步形成“眚灾肆赦,怙终贼刑”[41] 的刑罚适用制度,对因过失造成的犯罪或危害行为减免刑事责任,而对故意犯罪或惯犯则从重处罚。夏代又出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42] 的刑罚适用制度,反对错杀无辜或滥罚轻罪。商代推行“殷罚有伦”、“义刑义杀”[43] 的刑罚适用制度,确立了定罪量刑的某些规则。尽管那时还不可能真正依法定罪或据罪量刑,但刑罚适用制度开始形成的一些基本原则,对后世的立法是有一定影响的。

(三)主要罪名

夏商两代无罪刑法定制度,其罪名规定主要散见于各种具体案例,只能根据文献记载了解其部分内容。

就目前所知,夏代罪名主要有不孝、违命及昏、墨、贼等。《孝经·五刑章》称:夏代“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夏政权以夏后氏为核心,以家族宗族制度为基础,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忠孝是人们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准则,也是维护正常社会关系的基本行为规范。“不孝”将破坏稳定的宗法社会秩序,自然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也就成为刑法制裁的重罪。由对尊家长的孝,上升为对宗主权贵的忠,违抗其命令便成为又一重罪。按照《甘誓》规定,“弗用命戮于社”,妻子眷属也要受到株连“孥戮”;“怠弃三正”,即对天命怠惰不敬,更要受到“天用剿绝其命”[44] 的诛罚。《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还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叔向的解释:“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昏、墨、贼三项罪名者,依法应处死刑。

商代继续沿用不孝、违命等罪名。如《吕氏春秋·孝行》所引《商书》称:商汤“刑三百,罚莫大于不孝”;前引《汤誓》也有“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商代又出现一些新罪名。如《礼记·王制》记载,商代有“乱政”、“疑众”罪的规定:“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其中“乱政”罪包括三种政治性犯罪:一是任意曲解或破坏法律政令,二是扰乱名分或变乱法度,三是以旁门左道干扰统治秩序。“疑众”罪包括五种蛊惑人心、制造混乱的违法犯罪:一是制作违禁乐舞、奇装异服、奇技淫巧,二是虚伪狡诈、巧言辩解,三是引用或宣扬违法理论,四是纵容非法言行、文过饰非,五是假托鬼怪、悖礼逆制。不过,《礼记·王制》是汉初文帝命博士诸生兼采六经古制编定的,上述内容与商周制度不一定完全相符。

此外,据说商代还有职务犯罪的规定,并制订过“官刑”予以制裁。如《墨子·非乐》载:“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对“巫风”即沉湎歌舞方面的犯罪,“官刑”是按身份高低分别处以罚丝或黜免。

(四)行政管理体制

夏代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由于资料匮乏,目前难以详考。而殷商政权的一些情况,古代文献及殷墟甲骨文均有反映。当时,各地仍存在众多的宗族国家与林立的方国,但商王国已成为中央王国,甲骨文作“大邑商”,周人称为“大邦殷”[45]。商政权实行宗法分封制,其势力范围划为两部分:王畿地区属于“内服”,由商王及其卿大夫直接控制;畿外地区属于“外服”,由各地受封诸侯独立管辖。[46] 在此之外的方国,则不在商政权势力范围之内。

商政权由王族、子族、卿族、臣族等各级宗族组织构成。商王及其王族地位最高,由王室分离出去者即为子族。商王是王族的宗主,王族是天下同姓宗族的大宗,“内服”卿大夫和“外服”诸侯则是各支卿族、子族的宗主,其身份地位是世袭的。他们作为王国、封国、封地或封邑的主人,直接掌握着各级宗族组织。

商政权实行贵族共政制,商王之下有各种执政贵族,其中以佐命之臣伊尹、阿衡、甘盘、傅说等人担任过的相地位最高,是仅次于商王的行政首脑。其下又有卿史、御史、史、尹等,协助商王处理内外大事。地位较低的是各种臣正,如小臣、小众人臣、小藉臣等,他们是服侍商王的管家和管事。由于各级贵族或普通臣正都有自己的宗族组织,并以此形成他们的宗族政权,故子族、卿族、臣族等即构成商王国的下属政权。夏商国家就是依靠各级宗主及其宗族政权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能的。

四、司法制度

夏商两代司法制度具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个特征是行政、军事、司法职能不分。首先,夏王、商王作为最高军政首脑,同时拥有司法方面的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其次,夏王、商王以下的各级主要官吏,也同时兼掌军政司法等各项大权。夏商两代是一种宗族国家,其社会结构以家族宗族和宗法制度为基础,各级司法权实际掌握在各级宗主手中。因此,当时虽然设有一些司法官员,如士、士师、大理、司寇等,但司法权始终受到军政权力的干预控制。

夏商两代属于神权法时代,天罚神判是其司法制度的又一特征。当时,不仅以“大刑用甲兵”去实施“天讨”、“天罚”,而且通过祭祀占卜活动请示神意,以“神判”来决定司法审判和定罪量刑。殷墟甲骨卜辞就有卜问用刑之类的神明裁判案例。

在刑罚执行方面,据说虞夏之际已发明监狱。前引《急就篇》即称:“皋陶造狱法律存。”[47]《竹书纪年》也有“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的记载。“圜土”即夏商时期监狱的通称,主要关押违法犯罪的劳役刑徒。至于夏桀关押商汤的夏台或均台,[48] 只是一座宫室;殷纣王囚禁周文王的羑里,[49] 则是一座城垣;它们仅仅是作为临时软禁囚所,而并非普遍意义的监狱。自从殷墟甲骨文被发现以来,商代监狱已得到可靠印证。在甲骨卜辞中,关于监狱或囚禁的各类文字达十余种之多。

B. 什么是家族简史

简单的说几点:
1——家族名(也就是你编创的你家族的名字比如您姓“李”那就叫李氏家谱)
2——谱序(内容涉及修谱缘由、姓氏渊源、家族迁徙、修谱理论等,续修谱一般保存以前的谱
序。)
3——姓氏源流(考述本族姓氏来源、本姓历史、始祖、始迁祖、家族迁徙经过,各支派远近关
系等)
4——族规家法(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内容具体,包括忠君、孝亲、
祭祖、禁赌、财产继承、约束妇女等)
5——世系、世传(记载始祖至撰修该谱时本家族各世代成员的姓氏、生卒年月、科第、妻室、
子女、葬地等,是家谱中最重要最本质的内容,往往占到一部家谱的四分之
三的篇幅,是寻根的主要依据。)
6—— 字辈、排行、行第(记载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
7——坟墓(包括墓图、坟向(如乾山坤向),祖坟、各支派坟的地理位置,便于后人祭祖扫
墓,“不忘祖先”。 )

大体一个就是这样一个形式!有的大家族还有——
恩荣录:登载皇帝对家族中官员、亲属、烈女等的勅书、赐匾、赐碑等。
祠堂:记载祠堂建筑图案,修建经过、规模、地理位置,祠堂内祖先牌位排列次序。
传记:又称行状、行述等,记载家族中重要人物,如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主要事迹。
族产:家族集体财产,如坟地、祀田、义庄、学田、山林、房屋等数量、位置以及管理办法。
契约:登载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宗族内部关于承嗣、分家等契约,卖买田地、房屋、邻里纠纷等文据。

C. 什么是家族史求大神帮助

1731年10月日,卡文迪许出生在英国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是德文郡公爵二世的第五个儿子,母亲是肯特郡公爵的第四个女儿。早年卡文迪许从叔伯那里承接了大宗遗赠, 1783年他父亲逝世,又给他留下大笔遗产。这样他的资产超过了130万英镑,成为英国的巨富之一。 尽管家资万贯,他的生活却非常俭朴。他身上穿的,永远是几套过时陈旧的绅士服。他吃的也很简单,就是在家待客,照样是羊腿一只。 这些钱该怎么用,卡文迪许从不考虑,有一次,经朋友介绍,一老翁前来帮助他整理图书。此老翁穷困可怜,朋友本希望卡文迫许给他较厚的酬金。哪知工作完后,酬金一事卡文迪许一字未提。事后那朋友告诉卡文迪许,这老翁已穷极潦到,请他帮助。卡文迪许惊奇地问:“我能帮助他什么?”朋友说:“给他一点生活费用。”卡文迪许急忙从口袋掏出支票,边写边问:“2万镑够吗?”朋友吃惊地叫起来:“大多,大多了!”可是支票已写好。由此可见,钱的概念在卡文迪许的头脑中是很淡薄的。 在当时,贵族的社交生活花天酒地。卡文迪许却从不涉足。他只参加一种聚会,那就是皇家学会的科学家聚会。目的很明确:为了增进知识,了解科学动态。当时的目击者是这样描述的,卡文迪许来参加聚会,总是低着头,屈着身,双手搭在背后,、悄悄地进入室内。然后脱下帽子,一声不响地找个地方坐下,对别人都不理会。若有人向他打招呼,他会立即面红耳赤,羞涩不堪。有一次聚会是一位会员作实验示范。这位会员在讲解中发现,一个穿着旧衣服、面容枯槁的老头,紧挨在身边认真听讲。当他看了他一眼,老头急忙逃开,躲在他人身后。过一会儿,这老头又悄悄地挤进前面注意地听讲。这奇怪的老头正是卡文迪许。 许多熟人都知道卡文迪许性情孤僻,不喜欢与人谈话。在他的朋友中,能与卡文迪许交谈的没有几个人。化学家武拉斯顿算是其中一个。他总结了一条经验:“与卡文迪许交谈,千万不要看他,而要把头仰起,两眼望着夭,就象对空谈话一样,这样才能听到他的一些见解。”就是这样,卡文迪许的话也不多,他沉默寡 言得出奇,在同龄人中,可能是话说得最少的人了。这种怪僻性洛的形成与他从小生长的环境有一定关系。他两岁时,母亲因生育他弟弟而病逝,从此他失去了母爱。他父亲忙于社交活动,撇下他交由保姆看管,与外界极少往来。直到11岁才被送入一所专收贵族子弟的学校,在学校里他仍然很少与别人交往,这就使他显得特别孤独、羞怯。 由于这种古怪的性格,卡文迪许长期深居独处,整天埋头在他科学研究的小于地。他把他家的部分房子进行了改造。一所公馆改为实验室,一处住宅改为公用图书馆,把自家丰富的藏书供大家使用,1733年他父亲死后,他又将他的实验基地搬到乡下的别墅。将别墅富丽堂煌的装饰全部拆去,大客厅变成实验室,楼上卧室变成观象台。甚至在宅前的草地上竖起一个架子,以便攀上大树去观测星象。至于践踏了那些名贵的花草,他毫不在乎。这些都表明,对于科学研究池简直象着了魔一样。 在社交生活中,他沉默寡言,显得很孤僻,然而在科学研究中,他思路开阔,兴趣广泛,显得异常活跃。上至天文气象,下至地质采矿,抽象的数学,具体的冶金工艺,他都进行过探讨。特别在化学和物理学的研究中,他有极高的造诣,取得许多重要的成果。 “ 1766年,卡文迪许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人工空气的实验”。这篇论文主要介绍了他对固定空气(即二氧化碳,在化学命名法提出之前,人们是这样称呼二氧化碳的)、易燃空气(即氢气)的实验研究。 早在1754年英国化学家布莱克就发现了固定空气,但是当时只知道加热石灰石可以获得它,人呼出的空气中含有它,木炭燃烧也产生它。至于怎样收集它,它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何都不了解。在这些方面卡文迪许做了建设性的工作。 卡文迪许考察了收集反应气体的排水集气法,他发现固定空气能溶解于水,室温下的水可吸收固定空气的体积比水本身的体积还要大一点,水冷时可以吸收得更多。若将水煮沸,溶解于水中的固定空气则会逸出。酒精吸收固定空气的本领更大,约是其本身体积的2.25倍。某些碱溶液也能溶解固定空气,因此收集固定空气不能采用排水集气法,而应在不吸收固定空气的水银面上进行。他的这一介绍对于当时科学家研究气体是很有启发的。 卡文迪许侧得国定空气比普通空气重1.57倍,测出了酸从石灰石、大理石、珍珠灰等物质中排出固定空气的重量,计算出这些物质中固定空气的含量。他还发现在普通空气中,若固定空气的含量占到总体积的1/9,燃烧的蜡烛在其中就会媳灭。这些实验研究使人们对二氧化碳的性质有了更多的了解。 在卡文迪许之前,许多人曾制取过氢气,但是并没有认真研究它。卡文迪许用稀硫酸或稀盐酸与金属锌或铁作用获得氢气,发现它点火即燃,不溶于水和碱,比普通空气轻11倍,与已知的其它气体都不一样,从而断定它是一种新的气体。他还发现,一定量的金属与稀酸作用所放出的氢气的多少,与酸的种类、浓度无关,而随金属不同而相异。 卡文迪许当时信奉燃素说,曾认为氢气就是燃素。恰好,当时的许多燃素说信徒都猜测燃素具有负重量。充满氢气的气球徐徐升空,曾使燃素论信徒受到鼓舞,他们的猜测似乎有了证明。然而细心的卡文迪许在弄清了空气的浮力原理后,以精确的实验测出氢气确有重量,从而否定了燃素具有负重量的观点。尽管他是信奉燃素说的,但是他更尊重科学实验的事实。 从1771年起,卡文迪许全神贯注在电学的实验研究上,这是他的一个系统、持久的研究课题。直到1781年普利斯特列在一项卡文迪许曾探索过的研究题目上有了新的发现,才把卡文迪许重 新技回到气体的研究中。 1781年,普利斯特列宣称他做了一个“毫无头绪”的实验:他将卡文迪许发现的氢气和自己发现的脱燃素空气(即氧气)混和在一闭口瓶中,然后用电火花燃爆,发现瓶中有露珠生成。他怀疑自己的实验结果,也无法解释自己的实验。当普利斯特列将这一情况告诉卡文迪许后,引起了后者的兴趣。在征得普利斯特列的许可后,卡文迪许继续这一实验。由于他设计的实验较精确,很快得到结论。在他1784年发表的论文“关于空气的实验,中指出:氢气和普通空气混和进行燃爆,几乎全部氢气和1/5的普通空气凝给成露珠,这露珠就是水。他又采用氧气代替普通空气进行多次实验,同样获得了水。他还证明氢气和氧气相互化合的体积此为2.02:1。由此他确认了水是由氢气和氧气化合而成的。 在上述实验中,卡文迪许遇到两个意外的问题。他发现燃爆氢气与氧气的混和气体时,有时所产生的水有点酸味,用碱中和,再将水蒸发能得到少量的硝石。若氧气愈多,生成的酸也就多些;若氢气过量,则没有酸生成。这是为什么?为此他继续作了一系列实验,终于解决了疑难。 在1785年发表的论文中,他指出水的酸味是因为水中含有硝酸或亚硝酸,它们的生成则由于氧气中混有氮气,在电火花燃爆的高温中,氧气和氮气会化合。而氢气与普通空气混和燃爆时,由于大量氮气的存在,反应温度不够高,从而无法生成硝酸。这一精细的实验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由空气制取硝酸的方法。 卡文迪许还发现,燃爆反应后的硝酸或亚硝酸用钾碱溶液中和,过量的氧气用硫化押溶液吸收掉后,试管里仍剩下一个很小的气泡,这气泡的体积约是氮气总体积的1/120。这部分气体的性质与氮气不一样。根本不参加化学反应。它究竟是什么呢?卡文迪许没法讲清。但是他为后人提出了一个研究课题,直到100年以后,英国化学家瑞利和拉姆塞才证实,这部分气体是惰性气体。 卡文迪许1767年发表的论文也引人瞩目。这篇文章介绍了他、关于水和固定空气的实验。将一个深水井的井水进行煮沸,发现有固定空气逸出,同时产生白色沉淀。他认为白色沉淀和固定空气原先都是溶于水的,它们可能是溶于水中的石灰质土。为了证明这一看法,他在清澈的石灰水中通入圃定空气,开始时产生乳白色沉淀,继续通入固定空气后,沉淀复又溶解,溶液再次澄清透亮。这时他将这溶液煮沸,立刻就象井水那样释放出固定空气并产生白色沉淀。 卡文迪许的这一实验和他的解释使人们认清了一个常见的自然现象。在石灰岩遍布的地区,含有二氧化碳的雨水或泉水流经石灰岩地层、慢慢地溶解部分石灰石形成重碳酸盐溶液。这些溶液在石岩中缓慢下滴时,可能因温度变化或水汽蒸发,二氧化碳乘机逸去,碳酸钙结晶析出,日积月累,逐渐形成了石钟、石乳、右笋等奇特的景象。喀斯特地形构造有了科学的解释。 卡文迪许自1766年发表第一篇论文,开始引起社会的重视,以后他又陆续发表了一些关于化学、物理学的富有成果的报告,逐渐引起英国乃至欧洲科学界的震惊,当时有人表示怀疑,为此英国皇家学会曾组织了一个委员会,重复卡文迪许的实验,结果完全证实了卡文迪许的卓越实验技巧和他对科学的诚实态度。卡文迪许是个了不起的科学家,赢得了科学界的尊敬。 卡文迪许对牛顿是非常敬仰的,他从牛顿身上不仅吸取了献身科学的力量,还接下了牛顿的许多研究项目。他根据万有引力定律,研究过动力学;依据牛顿提出的热是微粒振动的观点,做了有关热的许多实验、发现了比热的测定法。他还运用万有引力定律,通过实验测定出地球的密度为水的密度的5.5倍,由此可以计算地球的相对重量。这些著名的实验不仅验证了万有引力定律的科学性,同时也表明卡文迪许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和高超的实验技巧。 卡文迪许从事科研不图名、不图利。当许多人推崇他发现氢气时,他谦逊他说:“这事早有别人注意到了。”他的许多论文和实验报告,没有急于发表,特别是关于自然哲学的许多论述基本上没有公开发表。也许由于他慎重,也许由于他羞怯,他自认为没有足够实验依据的手稿大部没有发表。所以在他将近50年的科研生涯中,他没有写一本书,这对于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是很可惜的。 卡文迪许虽然一生独居,但是科学研究所开辟的新天地给他的生活提供了特别的斤趣。虽然他自小身体虚弱,但是他的生活一直很有规律,所以很少生病,直到1810年3月10日,才以79岁的高龄与世永别。

希望采纳

D. 什么是家族历史怎么写家族历史

家族历史就是一个家族发展的历史呗!
要写啊!就从这个家族第一个有本事的人开始写起。嘿嘿

E. 姓氏的宗族延续历史是什么意思 都需要查哪些方面的资料

姓氏宗亲的延续及资料均按照当时地方的日志或家谱等资料查阅。一般的大户人家都有家谱,每一代的男孩都列入家谱,作为延续后代的依据,如果有考中秀才、举人;做大生意、做官等或有犯罪的等等均在地方日志上记载。

F. 宗族 是什么解释一下

宗族
指拥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通常在同一聚居地,形成大的聚落,属於现代意义上模专糊的族群概念。属类似的用语还有「家族」,小范围内,有时「宗族」和「家族」互相混淆使用。一个宗族通常表现为一个姓氏,并构成的居住聚落;一个宗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

宗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地方称为祠堂(宗祠);
记录宗族历史的主要资料为族谱(家谱);
宗族之间由於矛盾引发的冲突,称为宗族冲突(宗族械斗);
宗族居住群落具有防御功能。福建民居土楼即为典型的家族聚居建筑,一座土楼可以居住数十户到上百户家族成员。
中国大陆在1960年代以前的经济欠发达时代,农村地区的村落,多为一个姓氏为主集中居住,大的宗族居住地形成村庄或集镇,很多地名源自宗族聚落,如北方地区的王家庄、赵家庄、李家庄,南方的张村(张家村)、王村(王家村)等等类似地名,均已宗族姓氏形成的地名,大陆1980年代拍摄的电影芙蓉镇即在湘西永顺县王村镇拍摄的。2000年代,远离中心城市的农村地区、山区,仍旧存在以宗族聚居为主的村落。

G. 家族历史

1731年10月10日,卡文迪许出生在英国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是德文郡公爵二世的第五个儿子,母亲是肯特郡公爵的第四个女儿。早年卡文迪许从叔伯那里承接了大宗遗赠, 1783年他父亲逝世,又给他留下大笔遗产。这样他的资产超过了130万英镑,成为英国的巨富之一。

尽管家资万贯,他的生活却非常俭朴。他身上穿的,永远是几套过时陈旧的绅士服。他吃的也很简单,就是在家待客,照样是羊腿一只。

这些钱该怎么用,卡文迪许从不考虑,有一次,经朋友介绍,一老翁前来帮助他整理图书。此老翁穷困可怜,朋友本希望卡文迫许给他较厚的酬金。哪知工作完后,酬金一事卡文迪许一字未提。事后那朋友告诉卡文迪许,这老翁已穷极潦到,请他帮助。卡文迪许惊奇地问:“我能帮助他什么?”朋友说:“给他一点生活费用。”卡文迪许急忙从口袋掏出支票,边写边问:“2万镑够吗?”朋友吃惊地叫起来:“大多,大多了!”可是支票已写好。由此可见,钱的概念在卡文迪许的头脑中是很淡薄的。

在当时,贵族的社交生活花天酒地。卡文迪许却从不涉足。他只参加一种聚会,那就是皇家学会的科学家聚会。目的很明确:为了增进知识,了解科学动态。当时的目击者是这样描述的,卡文迪许来参加聚会,总是低着头,屈着身,双手搭在背后,、悄悄地进入室内。然后脱下帽子,一声不响地找个地方坐下,对别人都不理会。若有人向他打招呼,他会立即面红耳赤,羞涩不堪。有一次聚会是一位会员作实验示范。这位会员在讲解中发现,一个穿着旧衣服、面容枯槁的老头,紧挨在身边认真听讲。当他看了他一眼,老头急忙逃开,躲在他人身后。过一会儿,这老头又悄悄地挤进前面注意地听讲。这奇怪的老头正是卡文迪许。

许多熟人都知道卡文迪许性情孤僻,不喜欢与人谈话。在他的朋友中,能与卡文迪许交谈的没有几个人。化学家武拉斯顿算是其中一个。他总结了一条经验:“与卡文迪许交谈,千万不要看他,而要把头仰起,两眼望着夭,就象对空谈话一样,这样才能听到他的一些见解。”就是这样,卡文迪许的话也不多,他沉默寡 言得出奇,在同龄人中,可能是话说得最少的人了。这种怪僻性洛的形成与他从小生长的环境有一定关系。他两岁时,母亲因生育他弟弟而病逝,从此他失去了母爱。他父亲忙于社交活动,撇下他交由保姆看管,与外界极少往来。直到11岁才被送入一所专收贵族子弟的学校,在学校里他仍然很少与别人交往,这就使他显得特别孤独、羞怯。

由于这种古怪的性格,卡文迪许长期深居独处,整天埋头在他科学研究的小于地。他把他家的部分房子进行了改造。一所公馆改为实验室,一处住宅改为公用图书馆,把自家丰富的藏书供大家使用,1733年他父亲死后,他又将他的实验基地搬到乡下的别墅。将别墅富丽堂煌的装饰全部拆去,大客厅变成实验室,楼上卧室变成观象台。甚至在宅前的草地上竖起一个架子,以便攀上大树去观测星象。至于践踏了那些名贵的花草,他毫不在乎。这些都表明,对于科学研究池简直象着了魔一样。

在社交生活中,他沉默寡言,显得很孤僻,然而在科学研究中,他思路开阔,兴趣广泛,显得异常活跃。上至天文气象,下至地质采矿,抽象的数学,具体的冶金工艺,他都进行过探讨。特别在化学和物理学的研究中,他有极高的造诣,取得许多重要的成果。

“ 1766年,卡文迪许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人工空气的实验”。这篇论文主要介绍了他对固定空气(即二氧化碳,在化学命名法提出之前,人们是这样称呼二氧化碳的)、易燃空气(即氢气)的实验研究。

早在1754年英国化学家布莱克就发现了固定空气,但是当时只知道加热石灰石可以获得它,人呼出的空气中含有它,木炭燃烧也产生它。至于怎样收集它,它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何都不了解。在这些方面卡文迪许做了建设性的工作。 卡文迪许考察了收集反应气体的排水集气法,他发现固定空气能溶解于水,室温下的水可吸收固定空气的体积比水本身的体积还要大一点,水冷时可以吸收得更多。若将水煮沸,溶解于水中的固定空气则会逸出。酒精吸收固定空气的本领更大,约是其本身体积的2.25倍。某些碱溶液也能溶解固定空气,因此收集固定空气不能采用排水集气法,而应在不吸收固定空气的水银面上进行。他的这一介绍对于当时科学家研究气体是很有启发的。

卡文迪许侧得国定空气比普通空气重1.57倍,测出了酸从石灰石、大理石、珍珠灰等物质中排出固定空气的重量,计算出这些物质中固定空气的含量。他还发现在普通空气中,若固定空气的含量占到总体积的1/9,燃烧的蜡烛在其中就会媳灭。这些实验研究使人们对二氧化碳的性质有了更多的了解。

在卡文迪许之前,许多人曾制取过氢气,但是并没有认真研究它。卡文迪许用稀硫酸或稀盐酸与金属锌或铁作用获得氢气,发现它点火即燃,不溶于水和碱,比普通空气轻11倍,与已知的其它气体都不一样,从而断定它是一种新的气体。他还发现,一定量的金属与稀酸作用所放出的氢气的多少,与酸的种类、浓度无关,而随金属不同而相异。

卡文迪许当时信奉燃素说,曾认为氢气就是燃素。恰好,当时的许多燃素说信徒都猜测燃素具有负重量。充满氢气的气球徐徐升空,曾使燃素论信徒受到鼓舞,他们的猜测似乎有了证明。然而细心的卡文迪许在弄清了空气的浮力原理后,以精确的实验测出氢气确有重量,从而否定了燃素具有负重量的观点。尽管他是信奉燃素说的,但是他更尊重科学实验的事实。

从1771年起,卡文迪许全神贯注在电学的实验研究上,这是他的一个系统、持久的研究课题。直到1781年普利斯特列在一项卡文迪许曾探索过的研究题目上有了新的发现,才把卡文迪许重 新技回到气体的研究中。
1781年,普利斯特列宣称他做了一个“毫无头绪”的实验:他将卡文迪许发现的氢气和自己发现的脱燃素空气(即氧气)混和在一闭口瓶中,然后用电火花燃爆,发现瓶中有露珠生成。他怀疑自己的实验结果,也无法解释自己的实验。当普利斯特列将这一情况告诉卡文迪许后,引起了后者的兴趣。在征得普利斯特列的许可后,卡文迪许继续这一实验。由于他设计的实验较精确,很快得到结论。在他1784年发表的论文“关于空气的实验,中指出:氢气和普通空气混和进行燃爆,几乎全部氢气和1/5的普通空气凝给成露珠,这露珠就是水。他又采用氧气代替普通空气进行多次实验,同样获得了水。他还证明氢气和氧气相互化合的体积此为2.02:1。由此他确认了水是由氢气和氧气化合而成的。

在上述实验中,卡文迪许遇到两个意外的问题。他发现燃爆氢气与氧气的混和气体时,有时所产生的水有点酸味,用碱中和,再将水蒸发能得到少量的硝石。若氧气愈多,生成的酸也就多些;若氢气过量,则没有酸生成。这是为什么?为此他继续作了一系列实验,终于解决了疑难。

在1785年发表的论文中,他指出水的酸味是因为水中含有硝酸或亚硝酸,它们的生成则由于氧气中混有氮气,在电火花燃爆的高温中,氧气和氮气会化合。而氢气与普通空气混和燃爆时,由于大量氮气的存在,反应温度不够高,从而无法生成硝酸。这一精细的实验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由空气制取硝酸的方法。

卡文迪许还发现,燃爆反应后的硝酸或亚硝酸用钾碱溶液中和,过量的氧气用硫化押溶液吸收掉后,试管里仍剩下一个很小的气泡,这气泡的体积约是氮气总体积的1/120。这部分气体的性质与氮气不一样。根本不参加化学反应。它究竟是什么呢?卡文迪许没法讲清。但是他为后人提出了一个研究课题,直到100年以后,英国化学家瑞利和拉姆塞才证实,这部分气体是惰性气体。

卡文迪许1767年发表的论文也引人瞩目。这篇文章介绍了他、关于水和固定空气的实验。将一个深水井的井水进行煮沸,发现有固定空气逸出,同时产生白色沉淀。他认为白色沉淀和固定空气原先都是溶于水的,它们可能是溶于水中的石灰质土。为了证明这一看法,他在清澈的石灰水中通入圃定空气,开始时产生乳白色沉淀,继续通入固定空气后,沉淀复又溶解,溶液再次澄清透亮。这时他将这溶液煮沸,立刻就象井水那样释放出固定空气并产生白色沉淀。

卡文迪许的这一实验和他的解释使人们认清了一个常见的自然现象。在石灰岩遍布的地区,含有二氧化碳的雨水或泉水流经石灰岩地层、慢慢地溶解部分石灰石形成重碳酸盐溶液。这些溶液在石岩中缓慢下滴时,可能因温度变化或水汽蒸发,二氧化碳乘机逸去,碳酸钙结晶析出,日积月累,逐渐形成了石钟、石乳、右笋等奇特的景象。喀斯特地形构造有了科学的解释。

卡文迪许自1766年发表第一篇论文,开始引起社会的重视,以后他又陆续发表了一些关于化学、物理学的富有成果的报告,逐渐引起英国乃至欧洲科学界的震惊,当时有人表示怀疑,为此英国皇家学会曾组织了一个委员会,重复卡文迪许的实验,结果完全证实了卡文迪许的卓越实验技巧和他对科学的诚实态度。卡文迪许是个了不起的科学家,赢得了科学界的尊敬。

卡文迪许对牛顿是非常敬仰的,他从牛顿身上不仅吸取了献身科学的力量,还接下了牛顿的许多研究项目。他根据万有引力定律,研究过动力学;依据牛顿提出的热是微粒振动的观点,做了有关热的许多实验、发现了比热的测定法。他还运用万有引力定律,通过实验测定出地球的密度为水的密度的5.5倍,由此可以计算地球的相对重量。这些著名的实验不仅验证了万有引力定律的科学性,同时也表明卡文迪许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和高超的实验技巧。

卡文迪许从事科研不图名、不图利。当许多人推崇他发现氢气时,他谦逊他说:“这事早有别人注意到了。”他的许多论文和实验报告,没有急于发表,特别是关于自然哲学的许多论述基本上没有公开发表。也许由于他慎重,也许由于他羞怯,他自认为没有足够实验依据的手稿大部没有发表。所以在他将近50年的科研生涯中,他没有写一本书,这对于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是很可惜的。

卡文迪许虽然一生独居,但是科学研究所开辟的新天地给他的生活提供了特别的斤趣。虽然他自小身体虚弱,但是他的生活一直很有规律,所以很少生病,直到1810年3月10日,才以79岁的高龄与世永别。

H. 宗族和氏族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是氏族整体具有血缘关系;宗族是同出一脉的几个家庭组成。

氏族,又称“氏族公社”。原始社会中为了生存,以血缘关系结合的人类社会群体,其成员一般有一个共同的祖先。

宗族,指同宗同族的人。为了生存和安全的目的,由几个核心家庭(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0~50人)松散地组成。

(8)什么是宗族历史扩展阅读

宗族现状。

中国大陆地区在1960年代以前的经济欠发达时代,农村地区的村落,多为一个姓氏为主集中居住,大的宗族居住地形成村庄或集镇。

很多地名源自宗族聚落,如北方地区的王家庄、赵家庄、李家庄,南方的张村(张家村)、王村(王家村)等等类似地名,均已宗族姓氏形成的地名,2000年代,远离中心城市的农村地区、山区,仍旧存在以宗族聚居为主的村落。

氏族历史发展阶段。

氏族经历母权制和父权制两个发展阶段。母权制是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力和早期群婚制的必然产物。在这种制度下,人们无法确定孩子的父亲,只知道孩子的母亲;妇女经营农业,管理家务,在经济生活中起着主导的作用。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群婚制向对偶婚制的过渡,男子在经济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人们可以确切知道孩子的父亲,世系改按父系计算,财物改由父系血缘亲族继承,男子成为维系氏族的中心,母权制遂被父权制所代替。

I. 什么叫家族史和既往史

家族史是家族病史,既往史是个人病史、

J. 家族史是什么啊

家族史,指某一种病的患者的家族成员(较大范围的家族成员,不仅限于祖孙等直系亲属)中发病情况。一部家族史就是一个家庭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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