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学者对历史的定义
广义的“历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
包括: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专指后者。历史狭义上的史学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
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1)历史学家对地方志的定义扩展阅读:
历史和故事的联系与区别:”历史“的意思:”历“就是经历的意思,”史“就是过去的事情。历史一词,说白了就是”经历的过去的事情“。故事的意思:’‘故’‘就是过去,”事“就是事情。故事是”过去的事情“。
从这两个词语的意义上来看,它们的联系就是都是以往的、过去的事情。它们的区别就是”历史“是”经历过的事情“,所以历史要求必须真实。而故事可以分为很多个种类,如寓言故事、童话故事、成语故事等等。从这可以看出,有些故事是可以虚构的,或者是根据人的想象力编造出来的。所以,故事不一定真实。
⑵ 地方志 是什么
地方志,简称方志。方,地方,方域;志,记也;“永志不忘”、“日志”即取此意。方志,就是对一个地方的记载、记述。一个地方、地区的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单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应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资料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简而言之,地方志者,地方之全史也。它属于史学范畴,但不是国史、正史,而是地方史;由于它记载面十分广博,故推而论之,地方志亦可称地方的网络全书。
⑶ 地方志主要记载哪些内容它的重要性在哪
简单地说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现在的各市县方志体例一般都是按照行业或管理部门进行分类的,而部门志、行业志则主要记载该部门或行业的方方面面的情况的。地方志的作用在于“存史、资政、教化”。
⑷ 何谓‘方志学大师’
方志学包括方志学通论(概论)、方志编纂学和方志批评(评论)学。 方志学通论 方志学通论,内容丰富。这次学习只涉及方志与方志学的产生和发展,方志的种类,方志的性质及其与其他类书的区别,方志的特征与功能。
第一课 地方志的起源和发展
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11世纪~—771)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周礼·地官》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方志之名始于此。时“四方之志”,是记载各诸侯国历史与现状的典籍。
春秋战国(—770~—221),《周易·系辞》中说:“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地理一词出于此。时有《禹贡》,记述疆域、土壤、物产、赋税和风俗等;《山海经》,记述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师等。这些都是民间传说的地理知识。西汉司马迁(—145或—135~?)的《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东汉班固(32~92)的汉书,为地理开创了完善的体例。这两本名著,为后来的地方志的出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关于方志的起源和代表作,有起源于《周官》说,《禹贡》说,《山海关》说等等。我国传统的方志形式,是在兼收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特点的基础上,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逐步完备起来的,起源的多源性和源远性,是我国方志起源的两个显著特征。梁启超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目前已知修志的最早记载在东汉。
方志的发展从它的形态特点看,可分为地记、图经和方志三个阶段:
地记阶段 1~6世纪,相当于东汉至南北朝,志书的主要形式是“地记”或记,包括郡书、地理书、都邑簿和人物传等。东汉建武二十八年(52)袁康、吴平等编写的《越绝书》,反映了江、浙部分地区的地理沿革、城镇建设、生产情况和风俗习惯等等。这部书已具地方志的雏型。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志书。
图经阶段 6~12世纪,相当于隋、唐至北宋。志书的主要形式是图经或图记。图经之名,始于东汉。当时但望编写的《巴郡图经》,分“图”和“经”两个部分。“图”指的是一个行政区的疆域图。“经”是对图的说明文字,兼及境界、道里、户口、职官等。图经在南北朝已大量出现。隋朝曾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编修图经。这也是中国大规模官修志书的开始。唐朝,图经、图志、图记、险要图、地记、州记、事迹记、郡图志、职官志、异物志、记、土俗传、风俗等,遍及全国。现存最早的图经《沙州图经》残本,文字简洁,叙事明快,对沙州的天象、苦水、渠、泽、堰、堤、驿、县学、社稷坛、杂神、寺庙、冢、古城、祥瑞、歌谣、古迹等都有详略不同的记载。北宋,沿袭唐朝每三年一造图经的制度。宋徽宗元年(1107)朝廷置九域图志局,开创了国家设局修志的先例。宋代,今市境内,修《化州旧图经》、《高州旧图经》、《化州图经》、《高凉旧图志》、《陵水图志》等,均是佚。
方志阶段 12~20世纪,相当于南宋至今,此时期的志书几乎都称方志。 我国志书经历地记、图经阶段1000多年,到宋代,它的体裁已由史、书、志、记、录、传、图、经、表、乘、略等逐步综合演变而充实,体例也日趋完备和定型。现存最早以“志”命名的志书,是晋代常璩的《华阳国志》。可以说中国方志已进入成熟时期。 我市境内曾修《陵水志》,已佚。 元代所修的郡县志又多以图经形式出现。我市境内没有修志的记录。 明清两代,更重视修志,有不少著名文人参加修志。清代各地成立修志局,由学正检查质量。志书内容较丰富,体例较统一,名志多。进入了全盛时期。
修志具如下特点:一是普修省志;二是县志数量聚增。据统计,全国现存的8000多种志书中,清代占5000多种;三是县志类目增多,有的设“人民志”,有的记述矿藏,有的记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反压迫斗争,有的记载沿海人民抗倭和海上贸易等;四是增修边关志和卫、所志。明清两代我市境内多次修志。
民国时期的志书比清代又有所进步,主要表现:一是注意反映工、农业生产;二是增加了图表;三是反映人民的疾苦;四是收存了农民运动的资料;五是反映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人民的反抗。黄炎培修的《川沙县志》,增设“概述”,开创了志书综合性篇目的先例。解放后,1958年,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修志。1980年及后几年,全国组织10余万人,其中专职人员2万余人,普修省、市、县三级志书,计划6000多种。总字数在50亿左右。并大量编修各种专业志。这次修志规模之大,出版志书数量之多,志书质量之好,远远超出历代。
我国历代志书,种类繁多。
按记载的地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一统志(记述全国范围)、总志(二省或二省以上)、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边关志、土司司所志、盐井志等。
按记载的内容范围不同,可分为:通志(一般的省、州、县志和全国性的总志都属此种)、专志、杂志(记述一地的舆地、政治、经济、文化等现象,没有通志那样完备、系统)。
除以上两种分法外,还可作如下区分:
从方志记事内容的时代看,可分为通纪(即贯通古今)和断代两种。 从方志的记事内容和篇目的广略看,可分繁体和简体两种。
从方志的撰写形式看,可分为著述体和编纂体(将资料分门别类编纂起来,并大多注明出处)和编述结合三种。从方志的编纂体例看,又可分为纪传体、门目体(平行门目,无所统摄)、“三宝体”(一般只分土地、人民、政事三类,有的加文献。是据《孟子》的“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之语而来)、编年体(没有篇目组织,各种记事和资料都按年代顺序编入书中)、纪事本末体(以每事为编,排比其次第,详叙其始终)和类书体(按编纂书的方法,从许多采摭来的有关地区的资料,按类加以编排,并注明资料出处或附引用书目)。划分方志种类的方法途径不一,看法不一,还有待以后统一认识。
第二课 方志学的形成和发展
方志学是随着修志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但方志理论往往滞后于修志实践。明代及以前,方志理论很零碎,清代方志学形成,中华民国至今方志学进一步发展。
一、方志学的萌芽周朝《周礼·春官》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体现周王朝意识到地方志的价值和作用。东晋常璩在《华阳国志·序志》里道:“夫书契有五善: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这道出了封建时代方志传述忠孝节义,维护纲常礼仪,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唐代李吉甫提及方志编纂方法时认为“丘壤山川,攻守利害,本于地理者,皆略而不书”,就不能“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势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从此看出,他们重视修志,出发点是为政治服务。宋代,在研究方志作用和意义的同时,对编纂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周应合在撰就《景定建康志》后,在《修志本末》中,强调做好四件事,即“定凡例”、“分事任”、“广搜访”、“详参订”。还援引别人的话,指出:志书应“削去怪妄,订正事实,崇厚风俗,表彰人才”。南宋《新安志》撰著者罗愿反对把志书简单地凑成资料汇抄,主张经过编纂者的加工,有取舍,有观点;所以编纂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宋代是地方志大体定型时期,对后来方志学的形成起到先驱作用。元明时期,元代发端官修总志《大元大一统志》,许有任奉敕撰写的《大一统志序》中述:是为了“垂之万世,知祖宗创业之艰难;播之臣庶,知生长一统之世”,能“各尽其职”,“各尽其力”,达到“上下相维,以持一统”的效益。元代志书较为重视效用。在方志理论探讨方面,主要是在评论方志中,表露一些关于编纂方志的见解。许汝霖撰《嵊志》,在自序中批评宋代高似孙《剡录》“择焉不精,语焉不详”的缺点,具体指出“纪山川则附以幽怪之说,论人物则偏于清放之流。版图所以观政理,而仅举其略;诗话所以资清谈,乃屡书不厌;他如草木禽鱼之诂,道馆僧庐之疏,率皆附以浮词而过其实”。这实际是在阐明选材须精,详略要当,反对虚妄怪诞,厉行朴实质直的修志主张。对方志的名目和体例源流也各抒已见。如戴良认为“古者郡国有图,风土有记,所以备一方记载。今之志书,即古之图记也”。杨升云认为:“为图于首,则职方氏之遗意也。列志于后,则班孟坚之家法也”。这些反映了元代对方志理论探索的广度。明代,方志多,佳志少,方志理论研究之风不盛。不少人趋于时尚,竞相修志,迎合统治者的需要,难免弊病较多。也有人试图从理论上探讨,寻求解决办法。提得较明确的要算嘉靖《曲沃县志》的主修者鲁生。他指出:一部好志,应该“其载欲悉,其事欲核,其书欲直”。也就是说记载要尽其所有,事实要仔细查对,要秉笔直书。还认为“必广询博采,而后无遗迹;循名责实,而后无讹传;义正词确,而无赘语;类序伦分,而后无乱章”。这些论述是有价值的。以上各代方志理论为清代方志学的形成,起到开掘源流的作用。
二、方志学的建立和发展
清代方志发展鼎盛,佳作迭出,大大提高了方志的学术质量,也使方志理论研究深入地开展起来。这以前方志的理论研究大都从志书的序、跋、凡例中反映出来。清代则开始出现专门的方志理论论著。清初,学者顾炎武在研究、整理地方志的基础上,撰写《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城志》两部著作,开创了综合研究和利用地方志之道。他在《营平二州史事序》里讲到:“昔神庙之初,边陲无事,大师(戚继光)得以治兵之暇,留意图籍,而福(福建)之士人郭先卿在戚大将军之幕府,网罗天下书志略备;又自行历蓟北诸边营垒;又遣卒至塞外,穷濡源,视旧大宁遗址不报,与书不合,则再复按,必得实乃止,作《燕史》百三十卷,文虽晦涩,而一方志故,颇称明悉”。这实际总结了得失,为编修地方志指明了方向。
近代方志学家黄本诚认为顾氏序中指出的修志旨要,可概括为五点:一是修志的人要有一定的常识;二是网罗天下书志以作参考;三是要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反复勘对,必得其实而后止;四是要有充裕的时间;五是文字要通俗易懂。
康熙年间,保和殿大学士曲沃人卫周祚在《长治县志》序中指出:地方志为“天子明目达聪之助,以永扶大一统之治”的重要作用。在《曲沃县志》序言中,又提出“三长”之论。他说“尝闻作史有三长,曰:才、学、识。修志亦有三长,曰:正(刚正不阿,不曲权贵),虚(修志者要虚已受人,广泛听取意见,不要主观武断),公(主持公道,不为门户之见所左右)。有此三长,又有史才、史学、史识以济之,编出来的方志,质量才有保证,也能经得起考验。
雍正时的方苞在《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阐明了许多修志原则,指出:一是体例要统一,“体例不一,犹农之无畔也”。志书出于众手,如“各执斧斤,任其目巧,而无规矩绳墨以一之”,是不行的;二是要由博返约,提倡简明;三是强调方志资料的可靠性,要求作艰苦细致的校勘工作。乾隆、嘉庆年间,出现了考据学派和史志学派。
考据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戴震(1723~1777),安徽人,字东原。对经学、语言学有重要贡献,尤精于名物训诂,成为考据学大师。“以水系辨山脉,以山川形势考察郡县建置和地理沿革”,是他独到的地理学见解。
钱大昕,江苏嘉定人,他修志论点:一是占有充足的资料;二是通晓前代的官制;三是辨别古今地名异同;四是注意人物考订。主张人物依时代为次,不必分类等。
孙星衍(1753~1818),江苏阳湖人,修志不少,取材广泛,但重古代资料,轻视当代资料。考据精释,但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却多遗漏疏缺。
考据学派实际上在学术上是“崇古薄今”思想和“铨释故训,究索名物”的方法,在修志中的反映。他们重视资料的来源和体例的根据,认为资料搜集后,只要进行排比,注明出处,搞成资料汇编就可以了。所以又称纂辑派。
编纂派代表章学诚(1738~1801),会稽(今浙江绍兴),字实斋,清代著名史学家、思想家。著有《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和《修志十议》等独具精思的论著,形成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论。要点是:
(一)确立方志的性质。指出“志乃史载”,“方志为国史要删”,“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志属信史”,“志乃史体”,“国史方志皆《春秋》之流别也”,史和志两者名称虽有不同,但“史体纵看,志体横看,其为综核一也”。章氏还辨明方志在史学上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史的种类很多,地方志只是其中一种。“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方志属历史学范畴,在史学上有它的地位,他的作用当然无异于“国史”。他说:“史志之书,有裨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 ¨¨¨,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这就是说方志具有经世的作用。他还指出,“朝廷修史,必将于方志取其裁”。方志能够起到“国史之羽翼”、“朝史之要删”的重要作用。章氏从方志性质、引伸出整套系统的方志理论。章氏还对戴震“志以考地理”的观点作了批驳,指出“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
(二)方志的编纂。
1、要持“史家法度”。提出修志的人必须有“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实际是把唐代史论家刘知几《史通》提出的“史才”、“史学”、“史识”三长进行改造,成为对修志家的要求。还强调著书者讲究义理,必须有“史德”,不能违名教。
2、确立“三书”、“四体”。志书要合“史家法度”,应当立“三书”、“四体”,即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并认为“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又认为“三书”当中,志是主体,有经世作用,是有裨社会风教的史著,按照它的内容,应当分列为“四体”:“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他认为,这样仿效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分立外纪、年谱、考、传等门类,“变异名色”,是很有好处的,“既无僭史之嫌,纲举目张,又无遗漏之患”。这实际是按一邑之史事的性质,给“志”规划了四个门类,使它既严谨,又合于史法。所谓“掌故”,就是有关一方典章制度的原始纪录,是作为档案而保存下来的政事资料。所谓“文征”,则类以文鉴之类,是指一方文献的专辑,是地方志中保留的另一部原始资料。这样立“四体”,解决了不失“著述之体”与保存重要资料之间的矛盾。
3、要求修志克服“五难”、“八忌”、“四要”。即克服清晰世间万物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等五难;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装点名胜,忌推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固不变,忌贪载传奇等八忌;达到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四要。他还认为志书所载,应兼通古今,详近略远,分成天象、地理、纪传、礼乐、典政、食货、艺文等若干门类,具体叙述,使之成为一邑之通史;但所分的门类,不可“繁碎”,失去“史法”,立论力求谨严,“据事直书,善否自见”,“不可专事浮文”、总之,修志时一定要注意“持论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严,采访不可不慎,商碓不可不公”。
4、编志辨体。明清两代,一些地方志体制杂乱。章氏批评说:“今之通志,与府、州、县志,皆可互相分合者也,既可以互相分合,亦可互相有无。书苟可以互相有无,即不可成为书矣”。所谓方志辨体,就是各类地方志所记述的内容,应当各有所重,不容混杂。上一级志书不是下一级志书的简单凑合,下一级志书自然也不是上一级志书随便拆散而成。他说:“所贵乎通志者,为能合府、州、县志所不能合,则全书义例,自当详府、州、县志所不能详。既已详人之不详,势必略人之所不略”。通过辨体,使各类方志所述内容、范围、界线划分清楚,各有侧重点,做到各有所载,互不相蒙。
5、建议州县设立志科。章氏专门写了《州县请立志科议》的文章。他认为“六部必合天下掌故而政存,史官必合天下记载而籍备”。他还针对时弊“州县记载无专人典守,大义缺如,间有好事者流,修辑志乘,率凭一时采访,人多庸,例罕完善,甚至挟私诬罔,贿赂行文”。主张设立志科,“登载有一定之法,典守有一定之人”,平日专门收集、整理、保管档案资料和方志资料;民间修造谱牒和传状志述,各方面的材料,都要呈副报告于志科。另外,在四乡各遴选一个士绅,作为采访人员,收集反映本地历史和现状的遗闻逸事,呈报志科等等。还认为志科是常设的、持久的。清末,两广总督、洋务派首领张之洞(1837~1909),为《顺天府志》写了《修志略例》27条,用规章条例方式作为修志工作的要求和规划,对于整齐编纂工作,统一志书体例,保证志书质量起一定的作用。民国时期,由于时局关系,修志时断时续,但也出现一批热心修志与研究方志的人物。产生了不少研究方志源流、方志体例和编纂方法的论著。如梁启超的《清代学者整理旧学总成绩——方志学》一文,对清代方志研究情况进行了总结;李泰棻的《方志学》、瞿宣颖的《志例丛话》、王葆心的《方志学发微》、黎锦熙的《方志今议》和傅振伦的《中国方志学通论》等著述,主要侧重方志的性质和方志编纂理论、方志的收藏和统计、方志的目录等方面。在方志性质方面,傅振伦说:“方志为记述一域地理及史事之书”。黎锦熙说:“折衷之论,则谓方志为物,史地两性,兼而有之”。瞿宣颖说:“迄于晚近,学术弥光,章氏之说,犹有未尽厌时代所需者,故执章氏说以驭吾国之方志,在今日,犹多未合也”。这就是说,晚近对史的狭义理解和解释是:历史仅载古,不及今;仅记过去,不记现实;仅记载人事变迁,不包括自然现象。从这种理解和解释出发,那么,方志和史书就有所不同了。以上可见,既接受了章氏“志”即是“史”的观点,又面向现实,向前迈了一步,认识“史”、“志”的不同。由于这种认识的发展,在方志编修体例、篇目、内容和方法上,也发生了某些变化。志书更多反映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如生产斗争以及实业志、盐政志等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编纂理论方面,寿鹏飞认为“读良方志,可以觇国俗,知理乱,识兴衰”,因此,编修的志书要能“正人心,敦风尚,明正谊,垂治规,究兴衰之由,陈利弊之要,补救时政之阙失,研求民生之荣枯”。成为“治理之龟鉴”。这样确定了修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之后,再“随时地转移”,“因义生例”,编出来的志书便不会犯“人云亦之,东涂西抹,不知取舍,不务剪裁”的毛病,成为“陈烂帐册,杂碎字簿”。这种先立“义”后“生例”的主张已接触到问题的实质,李泰棻强调修志者具备一定的科学知识。“农工商矿各业,为社会生产消费之总,观所谓社会经济之源流,并在于此,自须分记合述”,还要“以科学名辞解释产物,更以科学方法,分析载明”,“始不失为科学的方法”。傅振伦在民国18年(29)草拟的8则志例中,第一至五条就强调“略古详今,侧重现代”;“博采详志,注重实用”;“特详悉于社会方面”;“偏重于物质方面”;“广辟类目,注重科学”等等。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中提出“今修方志,不分史地,勿泥体裁,时代所需,须呈“四用”。就是科学资源(地质、土壤、山势、水文、气候、生物);地方年鉴(物质状态、经济情形、人事习俗、社会组织、政治进展、人物分布);教学材料(乡土教材);旅行指导”。还提倡“三术”(即“续”,“续”之外宜有所“补”,“续”与“补”之外更宜有所“创”)的修志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人提出修志应注重民生问题。如寿鹏飞在《方志通义》中强调“有关养民要政,所不宜略也”,“凡不属于民生休戚地方利病者,无宁从略也”。“方志之言,当从平民立场,乃得痛陈疾苦”,“有关民生实用,疾苦利弊,虽小必志,既志又必详且尽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50年代末,全国有些地方修志,但没有开展方志理论研究。1981~1985年,大体是方志界对方志的传统理论的吸收和消化。当时修志队伍几乎都是没有修过志的。对修志理论多数是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当时,一方面学习老专家的理论,一方面介绍普及方志常识,简述历代方志发展史,评介传统志书佳作。部分编修工作开展较早的,逐步开展对新方志编纂方法和技巧的研究。1985~1990年,经过传统方志理论的吸收消化,结合修志实践上升为新理论认识,形成自己的观点。当时,对方志基本理论,诸如方志性质、功能,方志的体例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对方志的通用编写方法及几体裁志稿的编写等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反复研究和实践,上升为新的理论。这些都是修志者实实际际的东西,十分可贵。90年代,全国各地新方志进入总纂出版的高峰期,只是结合实践进行了一些总纂和出版实际操作的研究,出现了理论滞后的情况。此后,随着新方志的出版,理论研究也随之深化,研究范围更广,层次更深,理论性也更强。至于具体成果,结合下面的问题一起研究。
第三课 方志的性质
地方志的性质,是指方志区别于其他类书的根本属性。
地方志的多源性和源远性,形成了对方志属性的多种说法。长期以来,有的说方志是地理书,有的说是历史书,有的说是地理、历史兼备。也就是说方志学是地理或历史的分支。这是传统的说法。国内图书馆在图书分类中,地方志的归类也不一致。上海图书馆在1992年以前,把方志归入“历史”类中的“地方史”或“民族史”小类;1993年以后,在“历史”类下设“地方史志”、“民族史志”、“方志学”三类。《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则在“k历史、地理”类中的“中国史”小类下设“地方史志”栏,下又设“方志学”、“各代总志”、“各省市区史志”三个小栏。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却将有关方志论著归入“地理” 大类中的“中国区域地理”小类。凡此种种,均没有把方志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目前方志界在方志性质的研究中,不少同志认为方志是区别于地理、历史书的一类独立门类的地情知识(或地情资料)书。“地情知识书”论者是从方志学的四要素,即读者(地情知识的需求者,是方志事业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地情资料制作者(采编人员,把客观存在的地情通过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已认识的,并组成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地情知识编纂者(总纂编辑的地方志专业工作者,把地情资料进行考证、选择、升华,形成地情知识系统);志书,即地情知识载体。资料作者、编纂者、读者三者之间构成了一个地情知识积累传播循环系统。客观存在的地情通过地情资料制作者的认识,成为地情资料;地情资料经过地情知识编纂者汇集加工,成为地情知识载体(志书)并得以传播;读者通过认识地情知识,从而能更好地从事社会实践;而在社会实践中又得到新的认识,产生新的地情资料。由此推断:方志学是研究地情知识积累传播的原理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方志是地情知识书。
此外,还有“方志就是一项以编修和使用方志文本为核心的基础性学术文化事业”,“方志就是一项以交流地情信息为根基的学术文化事业”。“方志是官修的地情书”,“新方志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新方志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著述”等等。但又认为说方志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仍未找到元理论。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提醒大家把目光放宽些,对方志的性质进行深入的研究。因为修志工作中遇到不少问题都要回到方志的性质这个问题上进行研究。现就我的体会和方志与历史、地理类书的区别方面谈谈方志的性质。
一、方志的性质
上面所说“方志是地理书”,“方志是历史书”的说法不够准确。方志已超出地理、历史的内容,要求也不一样。说地情知识书,是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性著述,恐怕也不仅限于地方志。我想对地方志的性质作如下表述:“地方志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或一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这样表述包含了如下内容和要求:一是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或“一事物”;二是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三是“资料性”,但不是资料的简单堆砌,而是经过科学排比的“著述”。这种提法体现了地方志的特征,这些特征都有别于地理书、历史书和统计年鉴等一类地情书。这种提法确切不确切,请大家研究。
二、方志与历史、地理类书的关系
地方志的内容含网络,它与地理、历史、经济、民俗等多门科学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又有区别。
(一)方志与地理书的联系和区别
地方志中的地理分志与区域地理都要记述区域位置、面积、范围和地质、地貌、土壤、植被、动物、河湖水系等自然环境要素,以及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等要素。同时地方志的地理分志受益于地理学的研究成果与知识,而地理学的研究又需取材于地方志的资料,两者关系密切。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地理学是基础科学,就区域地理来说,不仅要描述地理要素的事实,还要分别论述各种地理现状的成因,以及各要素在区域内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与共同作用;地方志是应用科学,其中的地理分志及有关地理的内容,只记述其现象,或说“是什么”,不记述其成因,即寓“为什么”于“是什么”的事实中。二是区域地理以空间关系为座标,按其内部要素关系分类记述;地方志的地理内容是以行政区内的行政类别为记述的座标分门别类,事以类从进行记述,并且尽可能复原历史状况,即按时序记述其变化。
(二)方志与历史书的关系
史、志的联系和区别,有人概括为“同源异体,各有特点,相互联系,殊途同归”。
史与志在体裁上有密切的关系。今方志的“述、记、志、传、图、表
⑸ 最古之史,实为方志是谁提出的
梁启超。
方志分门别类,取材宏富,是研究历史及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起源于史
如梁启超说:“最古之史,实为方志。”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方志起源于《周官》。所谓周官指周朝王室的官制,后成书《周礼》亦称《周官》,宋代司马光在《河南志序》中认为,周官中的职方、土训、诵训的职掌,于后世方志都不无相似之处。
清代方志学家章家诚从“志为史体”角度出发,认为春秋战国时期那些记载地方史事的书籍,如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等,应是最早的方志。后代许多学者也认为这些史书,类似后来地方志,具有地方志的雏形,应称为方志之源。
(5)历史学家对地方志的定义扩展阅读
方志来源于《禹贡》、《山海经》之说,认为方志是从舆地学科(地理书)演变而成的。禹贡是《尚书》中的一篇,作者不详,著作时代无定论,近代多数学者认为约在战国时。这部书用自然分区方法,记述当时我国的地理情况,把全国分为九州,假托为夏禹治水以后的政区制度。
详细记载了当时黄河流域的山岭、河流、薮泽、土壤物产、贡赋、交通等。长江、淮河等流域也有记载,但较为粗略,是我国最早一部科学价值很高的地理著作。
⑹ 什么叫方志时期
这一时期指的是1400年到1900年这一段时期,是由我国气象学家竺可桢根据我国对各时期气象研究的方法来归划出的一段时期,其实很简单,方志,即地方志,各地区的历史专门记载记录,其中包括该地方的历史地理气象环境(当然这是历史上的零散记录),根据地方志中的地方气候记录,来进行对当时气候的研究,所以竺可桢称作方志时期,1400年以前地方志不是很流行,资料不充分,所以把1400年到1900年划为方志时期。
竺可桢选用材料十分讲究,对历史的分析基本上做到了唯材料是举。《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对气候变迁的分期,既不是根据温度变迁的周期,也不是根据历史朝代的不同,更不是根据纪年方式的变更,而纯粹是“根据手边材料的性质”。把气候时期分为“考古时期”、“物候时期”、“方志时期”、“仪器观测时期”,这种分期方式与气候变迁本身并无关系,表面上看来极不合自然逻辑,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最方便实用且能最接近客观真实的一种方式,典型地体现了他所反复提倡的“求是”精神。
方志起源于战国,经历了七个发展时期:
1.秦汉魏晋是方志的初步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浙江出现了具有综合性的志书,如《越绝书》、《吴越春秋》等。《越绝书》是浙江最早的方志,也是国内最古的方志,被视作方志的鼻祖。
2.隋唐时期是方志进一步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方志的修纂出现了官修志书,图经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3.两宋时期是方志的成熟定型期。这段时期志书的内容和体例已趋完备,在形式上图经逐渐被“志”所代替,同时出现了许多名志。
4.元明时期是方志的普及期。这一时期,方志的种类有所增加,体例更趋完备,尤其是明代为改变方志庞杂现象而提倡简志,对方志发展有重要意义。
5.清代是方志的鼎盛、提高期。由于清王朝重视修志,加之著名学者参与修志和研究方志理论,因而清代方志总的特点是体例谨严,种类齐全,数量大增,是分志的鼎盛和提高期。
6.民国时期的方志是沿着旧志传统在内容上有所创新。
7.中华人民共和国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新中国第一轮修志,到90年代基本完成。这是盛世修志、志载盛世。
⑺ 地志学的历史
因古希腊的数学地理学缺乏精确的数据和天文学基础,故描述地理学压倒了数学地理学,成为地志学或区域研究的“黄金时代”,涌现了许多著作。托勒密曾将小区域的记载称为地方志。地志学按其内容相当于地方志,简称地志,可按研究对象的区域大小进行分类,如亚洲地志、中国地志、台湾省地志等;也有按研究区域中地理要素分类,如地形志、气候志、土壤志等。前者通常将区域中的位置、面积、地形、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居民、物产、交通、聚落、文化、政治等地理要素,作综合叙述与研究;后者分为更细的要素加以阐述,如气候志中述及温度、降水、湿度、风向、气压等。中国五代时期地方志刊行开始大盛,迄至解放前累计超过1000万种,内容涉及行政区沿革、山川、道里、交通、物产、贡赋、灾异、民俗等,并附有地理图。地志学的特点是与地区和民族观察紧密联系,但没有因果分析,没有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
⑻ 比较历史学与方志学的异同
方志学
方志学是研究方志现象运动规律的科学。
它研究的主要内容有:方志的产生和发展、方志的性质和分类、方志的特征和功能、志书编纂理论、旧志整理和方志利用、方志批评和志书评论、方志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等。
方志学由理论方志学、方志编纂学、方志学史3个基本结构组成。方志学理论体系就是由这些结构及其衍生结构所构成的,它的发展则是其基本结构和衍生结构的改进和扩充。
根据编纂的客体不同,方志编纂学可分为综合方志编纂学和专业(专门)方志编纂学。综合方志编纂学又可以分为省志编纂学、自治区志编纂学、直辖市志编纂学、市志编纂学、地区志编纂学、城市区志编纂学、县志编纂学、乡志编纂学、村志编纂学,等等。按照社会和专业分工,专业方志编纂学可分为人口志编纂学、气象志编纂学、教育志编纂学、地理志编纂学、卫生志编纂学、第一产业志编纂学、第二产业志编纂学、第三产业志编纂学、政党志编纂学、政权志编纂学、政法志编纂学,等等。依据方志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来分,又有方志美学、方志心理学、方志管理学、方志人才学、方志伦理学、方志教育学、方志社会学、方志史学、方志经济学、方志文化学、方志传播学、口述方志学、电子音像方志学、网络方志学,等等。
发展简史:
萌芽期
中国宋代之前关于修志的论述很少,唐代《元和郡县图志》自序中提到书志有“收地保势胜之利”,以“佐明王扼天下”的功能。宋、元、明代有关修志的论述的内容增多,如南宋景定年间的《建康志》序对志书提出较全面的要求。到明代的《句容县志》序、《泉州府志》序、《猗氏县志》序等一反过去的方志属于地理书的传统,提出志书属于史的见解。
形成期
明末清初的顾炎武所撰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和顾祖禹所撰的《读史方舆纪要》,开创了综合利用和研究地方志的先河。同时顾炎武在《营平二州史事序》中对编修地方志提出了系统的见解,为以后修志指明了方向。
清朝中叶,修志成风,名家辈出,产生了探讨方志学方面的专论,形成了以戴震为代表的纂辑派(又称地学派),和以章学诚为代表的撰着派(又称史学派)。两派在总结前人的经验和自身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展开广泛讨论,争论的焦点是地理沿革和地方文献孰重孰轻的问题。
清朝末期,孙治让总结出修志总例6条:纂辑、测绘、校雠、采访、检查案牍和缮写。
发展期:
民国以后,对地方志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出版了大量关于方志研究方面的专着。
1956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立,1981年中国地方史志协会(1985年改名中国地方志协会)的成立。
研究内容:
方志学的研究对象是方志现象及其运动规律,主要研究内容有:
方志的产生和发展
方志的性质和分类
方志的特征和功能
方志的编纂理论
方志的整理和利用
方志批评和志书评论
方志学与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方志学的研究领域涉及到地理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范围。
地理学:方志中所记载的大量的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
历史学:地方志史和志书中记载大量许多史料;
政治学:历代编修地方志,都是当时政治需要,为政治服务的,历代地方志所记述的内容一般都涉及当地的世家大族、社会集团、政权机构和政治制度等。
经济学:古志书中不少内容反映当时当地人民的经济生活和关系,有些还是正史书籍中所没提及的,它是研究古代经济情况的一个重要资料来源。
考古学:古志中一般列有古迹志,金石志;近代的志书中也详载本地区的考古发掘的成果,为考古发掘提供了线索和原始资料;考古发掘又可验证方志记载的是否属实。
自然科学:地方志中保存了大量自然科学史料,有很多是一般史书中所没有的。
此外,方志学还与教育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等学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