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德国新历史学派有什么特点
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在德国出现的庸俗经济学流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和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代表德国产业资本的利益,对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为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1779~1861)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由于工人运动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1844~1931)和A.瓦格纳(1835~1917)。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1864~1920)和W.桑巴特。
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代表了英国产业资本的利益,而德国还处在封建割据的农业国阶段,为了发展德国本国的工业,对来自英国的工业品,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并在意识形态上对抗英国的斯密理论。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一书中指责英国古典经济学不强调经济生活中国民有机体的重要,是“世界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经济学。他的国民经济学则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他反对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的方法,而主张运用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的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的方法。在经济理论方面,李斯特提出发展国民生产力的理论,批判斯密的单纯“交换价值”的理论。在经济政策上则主张采取国民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李斯特的这种历史主义的经济发展阶段论,形成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传统和基本特征。
观点:一是贸易关税理论。二是生产力理论。三是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三是经济发展阶段理论。依据一国经济中哪些部门占主导地位,李斯特把经济发展阶段划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在各个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政策,一个国家如果处于落后状态,需要保护关税;等到同先进国家一样先进了,这个时候需要自由贸易,所以李斯特的关税保护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关税保护。
2. 德国历史学派的介绍
德国历史学复派(The school of German history)的先驱为制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和K.G.A.克尼斯,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由于工人运动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和A.瓦格纳。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和W.桑巴特。
3. 新历史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
新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在德国出现的经济学流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和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反对英国古典经济学强调客观经济规律的“世界主义”(李斯特语)倾向。新历史学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 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历史学派演变而来的 德国 经济学派。其主要观点和旧历史学派基本一致,不过在运用历史归纳法上更趋于极端,同时更加强调论理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更加鼓吹阶级调和与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其主要代表有:史泰因、谢夫勒、阿道夫·瓦格纳等。他们建立了 社会政策的 税收理论体系,因此,被当时财政学家称为 德国财政学界的三巨星。新历史学派沿用旧历史学派的观点,否认社会存在着普遍的客观的 经济规律,反对理论研究和抽象分析。新历史学派提倡历史统计方法,搜集行业或城市的历史统计资料,加以罗列和描述,而不加以理论分析和概括,热衷于分析特定时代和特定民族的经济发展史料。
新历史学派反对传统古典学派关于“中性税收”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推行积极的 社会政策税收,即不应当把国家的职能局限于法律目的地狭隘范围以内,而必须使复杂的国家活动实现社会目的需要。扩张 政府职能。从这一认识出发,新历史学派不再仅仅是把 税收作为筹集国家经费的纯 财政手段,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改变国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赋予税收广泛的经济调节和社会职能,使一般财富的分配职能从属于 社会政策的目的。
社会政策税收理论是新历史学派理论的精髓,他们指出,只有通过这种政策来改变财产、所得分配不公正的矛盾,才能稳定 德国的社会秩序,才能贯彻税收的社会政策。
4. 德国历史学派的新学派代表人物
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壮大,日渐走向垄断,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1873年的经济危机引起了中产阶级的没落,劳工阶层失业和贫困,社会问题严重。德国社会民主党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展了工人运动。为了对抗马克思主义,缓和社会矛盾,新历史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旧历史学派的遗产,一方面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社会改良主义。他们认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节约,不能解决问题。 生于德国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格丁根及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和国家学。1858年任维也纳商学院教授,1863年转任汉堡大学教授,1868 年转弗赖堡大学、1870年转柏林大学任教授,讲授财政学、经济学和统计学。初期受英国古典学派影响,主张自由主义,以后参加了社会政策学会,支持 O.von俾斯麦(1815~1898)的政策,并组织基督教社会党,既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又反对马克思主义,提倡J.K.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他的主张主要体现在他的财政学体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税纲领》中,他宣称其租税纲领是他整个社会改良纲领的最本质的实践纲领。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经济学读本》(1876),《财政学》(1877~1901),《政治经济学原理》(1892~1894),《社会政策思潮与讲坛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1912)等。
瓦格纳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类组织:①营利性经济组织;②慈善性经济组织;③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其中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位于个别经济组织之上,它必须保障历史所赋予国家的历史任务得以完成。他认为国家经费是生产性的,它将转移到国民每年生产的总值中。他提出累进税制,主张“国家经费膨胀的法则”。他强调国家救助是社会改良的主要支柱。他的国家社会主义排除工人阶级的参加,主张“先上层,后下层”,认为工人阶级是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的受益者。他认为社会政策只不过是消除分配中的弊害。他不承认自己仅仅是“讲坛社会主义者”,而自认为是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的门徒,是国家社会主义者。 一般称他为新历史学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学于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1871~1872年发表了《现代工会》。1872年参加筹备社会政策学会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劳大学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1889年转至莱比锡大学,1891年又转到慕尼黑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学、经济史及财政学,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还有《历史中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3卷,1927~1929)、《劳动时间、工资与生产的关系》(1876)等。
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工人阶级的团结自由。他承认劳动力在现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工资水平。他反对“工资基金说”,认为工资的源泉不在于企业家的流动资本,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他认为提高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廉价的工人。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在农业和商业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他和瓦格纳不同,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认为工会的要求构成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他不反对资本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获得了进步,市民获得了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严和保障。他虽然也承认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不利之处,不出卖则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张工会的任务在于使“劳动力”这种商品获得有利的出售条件。他没有提出工人阶级的解放,不主张工会是革命的团体,不提倡消灭阶级的剥削和差别,始终停留在“社会政策的自由主义”,始终没有摆脱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主义的立场。 新历史学派的典型代表,他和瓦格纳、布伦塔诺不同,要求中间阶层,即处于大资本与工人阶级之间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人、自耕农保持独立自主的稳定地位。施穆勒的“中派”或“保守派”的立场以及他的妥协折衷主义的性格,极为鲜明,最后终于投降到俾斯麦的反动统治的一边。他要维护的“中间阶层”,以后发展为由近代大工业的发达所产生的新型的熟练工人、经营辅助人员、经理及工头、职员、白领阶层、公务人员等,他认为要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稳定,必须维护这个中间阶层。他所主张的社会改良,主体力量是有机体的国家、道德的国家、“社会的君主制”的普鲁士国王、有能力的公正的官吏,还有所谓“贫者之君王”。施穆勒始终一贯地“站在中间”,“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的社会改良的方法论。他和瓦格纳不同,瓦格纳站在封建容克与俾斯麦一边,与新兴产业资本家斗争,而施穆勒则与资本家妥协,忠于普鲁士王朝,对封建容克持批判态度。
解体及其影响 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下台和取消反社会党人法,新历史学派存在的基础开始动摇,进入了衰退解体的过程。1883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发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批判历史学派不能区别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记述和经济理论的历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论上缺乏理论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经验主义,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弃对“精密法则”的研究。门格尔强调理论经济学正像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一样,主张理论是经济学的中心,而历史只不过是它的辅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鉴》上发表了反批判文章《国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1883),接着门格尔又针对施穆勒的文章,发表了《德国国民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谬误》(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虽然就此结束,但在双方门下弟子之间却持续了20多年,学说史上称之为“方法论论争”。从此以后,历史学派逐渐衰落解体,而完成这解体过程的还有待于历史学派内部韦贝尔的批判,即所谓“价值判断论争”。
韦贝尔1904年发表了《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批判施穆勒将伦理道德和经济借科学的名义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来挽救经济生活中由于利己心所带来的弊端,这是在科学中渗进了价值判断。他主张在社会科学中应该将经验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加以区分,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任务在于寻求客观真理。至于希图发现理想和规范,为实践寻求对策,这属于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这里有无数的不同的价值观在斗争,只有让人们自由去选择和评价处于“诸神斗争”中的各种价值。这即是韦贝尔所提出的“价值的自由性”。他还提出“理念型”作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基本概念,指出用这个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国家科学辞典》第八卷中,进行了反驳,施穆勒认为各种对立的价值判断是阶级利害对立的表现,而历史的最终目的在于协调、统一在“共同福利”这一理想上,按照这个理想可以对各种价值判断作出共同评价。韦贝尔把这种主张讥笑为“伦理的进化论”,平庸之至。桑巴特、布伦塔诺等都支持韦贝尔的主张,桑巴特在《现代资本主义》(1902)一书中,则运用他自己的发生论的、体系论的方法研究经济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
5. 阐述德国新旧历史学派的经济思想
:⑴新历史学派对经济规律的看法比历史学派更走极端。不仅否认一般的普遍规内律,否认经济理论的意义,容而且否认特殊规律,拒绝一切抽象的理论研究。⑵新历史学派把旧历史学派的“历史归纳法”变成了“历史统计法”,而且以“历史统计法”来排斥一切其他研究方法。⑶新历史学派比历史学派更强调伦理、道德因素作用。自命“历史伦理学派”的旧历史学派还谈到自然、技术等方面的作用,而新历史学派则把道德伦理因素看作经济活动中的决定因素,并以此来说明社会现象。⑷新历史学派比历史学派更强调国家和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新历史学派认为,国家是“超阶级性”的。
6. 德国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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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时期:十五世纪初—十六世纪末
尼古拉(库萨的)(Nicolaus Cusanus,1401-1464,文艺复兴时期德意志哲学家,枢机主教,泛神论者)
彭波那齐(Pietro Pomponazzi,1462-1524或1525,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哲学家,人文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十六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
闵采尔(Thomas Münzer,约1490-1525,1524-1525年德国农民战争的领袖,德意志农民和城市平民的宗教改革家)
伯麦(Jakob Böhme,1575-1624,文艺复兴时期德意志神秘主义哲学家)
近代哲学时期:十七世纪初—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代哲学时期: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至今
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德国自然科学家、数学家、唯心主义哲学家)
沃尔弗(Christian Wolff,1679-1754,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
鲍姆加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1714-1762,德国哲学家,沃尔弗哲学体系的拥护者)
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创始人)
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1729-1781,德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文艺理论家、剧作家)
雅科比(Friedrich Heinrich Jacobi,1743-1819,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
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德国文艺理论家、哲学家,狂飙运动(十八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德国资产阶级文学运动)理论指导者)
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1749-1832,德国诗人、剧作家、思想家)
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
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1775-1854,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
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1788-1860,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唯意志论者)
海涅(Heinrich Heine,1797-1856,德国诗人、政论家、思想家)
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1804-1872,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
施蒂纳(Max Stirner,1806-1856,卡斯巴×施米特(Kaspar Schmidt)的笔名,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之一,唯我论者,无政府主义的前驱者)
魏特林(Wilhelm Weitling,1808-1871,德国早期工人运动活动家,空想共产主义者)
施特劳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1808-1874,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之一,以对基督教的批判而著名)
鲍威尔(Bruno Bauer,1809-1882,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要代表)
洛采(Rudolf Hermann Lotze,1817-1881,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自称其哲学为“目的论的唯心主义”)
格律恩(Karl Grün,1817-1887,德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
福格特(Karl Vogt,1817-1895,德国博物学家,庸俗唯物主义者,自称其哲学为“生理学人本主义”)
马克思(Karl Marx,1818.5.5-1883.3.14,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
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1.28-1895.8.5,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马克思的战友)
毕希纳(Ludwig Büchner,1824-1899,德国医生,庸俗唯物主义代表之一)
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1825-1864,德国工人运动中机会主义派别的首领)
宇伯威格(Friedrich Überweg,1826-1871,德国哲学家,以著有《哲学史概论》一书而出名)
朗格(Friedrich Albert Lange,1828-1875,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早期的新康德主义者)
约瑟夫·狄慈根(Joseph Dietzgen,1828-1888,德国社会主义著作家和哲学家,制革工人)
冯特(Wilhelm Wundt,1832-1920,德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构造心理学派创始人之一
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最初属于新康德主义,后转向生命哲学)
杜林(Karl Eugen Dühring,1833-1921,德国哲学家、庸俗经济学家)
舒佩(Wilhelm Schuppe,1836-1913,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内在论的创始人)
李普曼(Otto Liebmann,1840-1912,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早期的新康德主义者,最早提出“回到康德那里去”口号)
倍倍尔(August Bebel,1840-1913,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的创始者和领导者之一,车工出身,第一国际成员)
柯亨(Hermann Cohen,1842-1918,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的创始人)
哈特曼(Eart Hartmann,1842-1906,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
阿芬那留斯(Richard Avenarius,1843-1896,德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经验批判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唯意志论者)
梅林(Franz Mehring,1846-1919,德国社会民主党左翼领袖之一,政论家、历史学家)
布拉德莱(Francis Herbert Bradley,1846-1924,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新黑格尔主义者)
倭铿(Rudolf Eucken,1846-1926,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
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1848-1915,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创始人)
毛特纳(Fritz Mauthner,1849-1923,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语言哲学的代表,出生于波希米亚)
伯恩施坦(Eart Bernstein,1850-1932,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右派首领,修正主义的代表人物)
舒贝特-索尔登(Richard Schubert-Soldern,1852-1935,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内在论的代表之一)
考茨基(Karl Kautsky,1854-1938,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首领之一)
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现代现象学的创始人)
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生命哲学和现代非理性主义的主要代表)
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实用主义者)
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数学家)
彼得楚尔特(Josef Petzoldt,1862-1929,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经验批判主义者)
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1863-1936,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杜里舒(Hans Driesch,1867-1941,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生物学家,新活力论者)
施本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史学家)
施利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唯心主义哲学家,生于德国,曾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任教,维也纳学派领导者,逻辑实证论创始人之一) 雅斯贝斯(Karl Jaspers,1883-1969,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希特勒统治时期曾任大学校长、教授等职,拥护纳粹主义)
7. 德国历史学派的旧学派代表人物
李斯特的发展观由他提出的生产力理论、工业优先理论和国家干预理论三部分组成。在其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李斯特首先回顾了西欧各国历史,指出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接着,他针对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提出了他的生产力理论,写下了他的名言:“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注: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第118页。)。在探讨如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李斯特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见:1.重视教育、科技在生产力进步中作用;2.突出强调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对生产力进步的作用;3.产业部门间的协调发展可以促进生产力的进步;4.指出民族精神的进化是发展生产力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李斯特重点强调了优先发展工业的重要意义,认为工业可以促进形成新的民族精神,可以完善国家经济结构,尤其是可以完善农业等传统产业部门。这显然是针对当时德国仍以农业为主、工业落后的现状而言的。
不过,“生产力理论”和“工业优先论”都只是铺垫,李斯特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对国家作用的强调上。他认为后进的德国只有在强有力的国家力量的扶持下,才能实现强国之梦。保护关税,在他看来,是当时德国可采取的提高生产力的最有效手段。可以认为作为古典经济学对立物的生产力学说和工业优先论是关税保护政策的理论准备,后者是前二者的逻辑结果和案例分析。关税保护政策是李斯特为后进德国开出的强国方良,因此而得到大书特书。尽管李斯特的发展观并不成熟,但他在学说史上,第一次论证了生产力问题,提出并论证了后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路径问题,从而较好地回答了德国经济上升过程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基本完成了历史所赋予他的使命。 1832年进入莱比锡大学学哲学、历史和语言学。1836年任布雷斯劳大学历史学讲师,1839年任教授,1841年转到马尔堡大学任国家学教授。1844~1845年任该校校长。1846年因在伦敦参加了德国共产主义者俱乐部的活动,被免去职务。在三月革命期中一度任议会议员,以后亡命瑞士在苏黎世等地大学任教。1862年和J.康拉德教授(1839~1915)一起创办《国民经济学与统计学年鉴》。他本是历史学家和统计学家,和罗雪尔一样也是从历史国家学的基础,进入到经济学的研究。但他未能完成他自己的在经济学方面独自的体系和方法。他平生关心国家的行政和政治,曾从事铁路建设事业,成立“储蓄银行”以及“寡妇年金金库”,设立统计局等。1848年他出版了《现在和将来的国民经济学》(第一卷),从对过去经济学说的发展过程的分析,开始研究“现在和未来的经济学”,表明了他既不同于古典学派又不同于社会主义的立场。该书序言说要将经济学改造成为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科学,使经济学对国民经济生活的认识,要采用历史语言学的方法。他的1863年出版的《国民经济学的当前任务》,叙述了他的方法。但是,他的历史语言学派和罗雪尔的历史法学派都是19世纪中叶反启蒙思想,反理性主义的反动思潮,它们强调民族固有的所谓“民族精神”。
希尔德布兰德介绍过恩格斯和P.-J.蒲鲁东的学说,他认为妨害普鲁士德意志的政治和经济的统一和发展的原因,以及福利的最大障碍,显然是由于贫困。因此经济学的任务在于认识国民生活的经济方面来解决贫困问题。他提出经济发展阶段的过程是实物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他企图借信用来消除资本统治和贫困,他把信用经济阶段理想化,看成为道德的平等的世界。他认为贫困者可以借助信用的力量而获得资本,从而解决贫困这个社会问题。 克尼斯生于德意志黑森的马尔堡,曾学习神学和国家学。1846年任马尔堡大学讲师。1855年任弗赖堡大学国家学教授。1861~1865年在巴登国会任大学选举的议员。1865~1896年任海德堡大学教授,直至去世。他的主要著作有《历史方法观的政治经济学》(1853)。他批判斯密的理论是一种世界主义、“永恒主义”、理论的绝对主义,忽视了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差异。他称自己的经济学是相对性原理,也就是研究国民经济生活发展,是经济学的特殊课题。他不同意李斯特、罗雪尔和希尔德布兰德的历史发展阶段理论和假设,而强调必须通过类比,去探索国民经济现象的规律性。他反对用单一的公式来规定经济生活发展的因果关系,认为各国国民经济不存在共同的发展规律,而各自有它的特殊的具体的发展进程。他认为,这种经济学只与人类的或某一国家或民族的历史中某个时代有着有机的联系。它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特定的国家或民族等条件的制约下产生,同时又随它们的变化而变化。经济学要从历史的生活中探求其理论基础,它的结论只有用历史的方法来引导解决,经济学的一般规律,不外是历史表现的说明和真理进化的表现。经济学理论的“绝对主义”只能适用于某一特定历史阶段,因为它本身就是时代的产物,因此,不能将某一时代的经济理论看作是完整无缺的,是最后的东西。
他强调研究经济现象、经济生活必须与其他各种文化现象结合,而不能采取孤立的抽象法。他特别强调历史的统计的考察,主张归纳法才是经济学的方法。他认为经济学既不是精神科学,也不是自然科学,而是以第三种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克尼斯是路德派的新教徒,他的历史方法以精神因素为动力,有浓厚的宗教信仰。他是新历史学派伦理主义的先驱,其货币理论属于金属主义。
新历史学派及其代表人物 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壮大,日渐走向垄断,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1873年的经济危机引起了中产阶级的没落,劳工阶层失业和贫困,社会问题严重。德国社会民主党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展了工人运动。为了对抗马克思主义,缓和社会矛盾,新历史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旧历史学派的遗产,一方面提出了社会改良主义。他们认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节约,不能解决问题,还必须从意识形态上批判“世界主义”、“经济人”的利己心的理论前提,以及古典学派的“唯物主义”。在施穆勒等人的发起下,1872年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参加这个学会的经济学家一般都属于新历史学派,也被称做“讲坛社会主义者”。其中著名的除施穆勒、瓦格纳和布伦塔诺之外,还有A.黑尔德(1844~1880)、G.F.克纳普(1842~1926)和K.比歇尔(1847~1930)等。
8. 德国历史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及观点是什么
旧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李斯特 罗雪尔 希尔德布兰德 克尼斯
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 瓦格纳 布伦塔诺 施穆勒
德国历史学派解体及其影响
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下台和取消反社会党人法,新历史学派存在的基础开始动摇,进入了衰退解体的过程。1883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发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批判历史学派不能区别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记述和经济理论的历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论上缺乏理论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经验主义,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弃对“精密法则”的研究。门格尔强调理论经济学正像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一样,主张理论是经济学的中心,而历史只不过是它的辅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鉴》上发表了反批判文章《国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1883),接着门格尔又针对施穆勒的文章,发表了《德国国民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谬误》(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虽然就此结束,但在双方门下弟子之间却持续了20多年,学说史上称之为“方法论论争”。从此以后,历史学派逐渐衰落解体,而完成这解体过程的还有待于历史学派内部韦贝尔的批判,即所谓“价值判断论争”。
韦贝尔1904年发表了《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批判施穆勒将伦理道德和经济借科学的名义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来挽救经济生活中由于利己心所带来的弊端,这是在科学中渗进了“价值判断”。他主张在社会科学中应该将经验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加以区分,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任务在于寻求客观真理。至于希图发现理想和规范,为实践寻求对策,这属于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这里有无数的不同的价值观在斗争,只有让人们自由去选择和评价处于“诸神斗争”中的各种价值。这即是韦贝尔所提出的“价值的自由性”。他还提出“理念型”作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基本概念,认为用这个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国家科学辞典》第八卷中,进行了反驳,施穆勒认为各种对立的价值判断是阶级利害对立的表现,而历史的最终目的在于协调、统一在“共同福利”这一理想上,按照这个理想可以对各种价值判断作出共同评价。韦贝尔把这种主张讥笑为“伦理的进化论”,平庸之至。桑巴特、布伦塔诺等都支持韦贝尔的主张,桑巴特在《现代资本主义》(1902)一书中,则运用他自己的发生论的、体系论的方法研究经济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
历史主义是历史学派的代表性特征。在这一方法论的指导下,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埋头专注于对经济史料的整理分析。在他们的著作中充斥的都是丰富的史料,但材料之间缺乏理论联系。可以说,在李斯特之后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的理论创新水平再没有高过李斯特。然而,这并不表明历史学派缺乏存在基础,也不表明他们对德国的经济发展没有贡献。历史主义虽是历史学派的重要特征,但并不是全部特征。
9. 德国历史学派的社会福利思想主要内容有哪些
旧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李斯特 罗雪尔 希尔德布兰德 克尼斯
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瓦格纳 布伦塔诺 施穆勒
德国历史学派解体及其影响
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下台和取消反社会党人法,新历史学派存在的基础开始动摇,进入了衰退解体的过程.1883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发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批判历史学派不能区别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记述和经济理论的历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论上缺乏理论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经验主义,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弃对“精密法则”的研究.门格尔强调理论经济学正像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一样,主张理论是经济学的中心,而历史只不过是它的辅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鉴》上发表了反批判文章《国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1883),接着门格尔又针对施穆勒的文章,发表了《德国国民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谬误》(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虽然就此结束,但在双方门下弟子之间却持续了20多年,学说史上称之为“方法论论争”.从此以后,历史学派逐渐衰落解体,而完成这解体过程的还有待于历史学派内部韦贝尔的批判,即所谓“价值判断论争”.
韦贝尔1904年发表了《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批判施穆勒将伦理道德和经济借科学的名义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来挽救经济生活中由于利己心所带来的弊端,这是在科学中渗进了“价值判断”.他主张在社会科学中应该将经验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加以区分,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任务在于寻求客观真理.至于希图发现理想和规范,为实践寻求对策,这属于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这里有无数的不同的价值观在斗争,只有让人们自由去选择和评价处于“诸神斗争”中的各种价值.这即是韦贝尔所提出的“价值的自由性”.他还提出“理念型”作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基本概念,认为用这个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国家科学辞典》第八卷中,进行了反驳,施穆勒认为各种对立的价值判断是阶级利害对立的表现,而历史的最终目的在于协调、统一在“共同福利”这一理想上,按照这个理想可以对各种价值判断作出共同评价.韦贝尔把这种主张讥笑为“伦理的进化论”,平庸之至.桑巴特、布伦塔诺等都支持韦贝尔的主张,桑巴特在《现代资本主义》(1902)一书中,则运用他自己的发生论的、体系论的方法研究经济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
历史主义是历史学派的代表性特征.在这一方法论的指导下,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埋头专注于对经济史料的整理分析.在他们的著作中充斥的都是丰富的史料,但材料之间缺乏理论联系.可以说,在李斯特之后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的理论创新水平再没有高过李斯特.然而,这并不表明历史学派缺乏存在基础,也不表明他们对德国的经济发展没有贡献.历史主义虽是历史学派的重要特征,但并不是全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