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八年级下册历史知识点第一课
第一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时间:1949年9月 2、地点:北平
3、主要内容:会议通过了《版中国人权民政治协商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大会决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大会决定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辟历史新纪元。
1、 时间:1949年10月1日,举行开国大典,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是新中国成立的标志。
2、 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
新中国的成立,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西藏和平解放
1、 时间:195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
2、 意义:至此,祖国大陆获得了统一,各民族实现了大团结。
『贰』 八年级下册历史知识点总结人教版
新人教版八年级下册历史知识点总结_网络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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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历史复习资料
八年级历史抄上册复习提纲
第1课鸦片战争的烽烟
1、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到广州禁烟.
2、1839年6月3日,林则徐在虎门销烟.
3、1840年6月,英国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
4、1842年8月,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有(1)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2)中国赔款2100万银元;(3)割让香港岛给英国;(4)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5.爱国知识分子魏源编著《海国图志》,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师夷就是向外国学习,长技就是西方先进的军事技术,制夷就是抵抗外国侵略,使中国富强。
第6课近代工业的兴起
6.洋务派在中央的代表有奕
『肆』 八年级下历史与社会“历史知识之最”
1、西班牙
2、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明清时期
3、封建贵族阶层
4、意大利的佛罗回伦萨 达芬奇答
5、德国 教皇的奶牛
6、哥白尼的日心说
7、伏尔泰和卢梭
8、西班牙和葡萄牙 迪亚斯 哥伦布 达迦马 麦哲伦
9、荷兰 西班牙
10、荷兰 华盛顿 美国 雅各宾派
11、茶叶、丝绸、陶瓷
12、军机处 黄宗羲
13、郑和 80多年
14、机器的发明和使用 史蒂芬逊 英国
15、电力的广泛应用 英国和美国 艾薇
16、20世纪初 皮埃尔·德·顾拜旦 1896年 雅典
17、海地 日本
18、南京条约
以上是我个人的历史专业知识,如有错误,敬请原谅。
『伍』 人教版八年级下历史、政治的重点知识总结
八下思想品德复习
第一课
1、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5、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
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对于法律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6、什么是违法行为: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第三课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第四课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人格权和人格尊严权的关系与区别:
4、肖像权的内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5、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8、尊重他人隐私权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9、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0、隐私权的其它保护方法:
11、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6、义务教育的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公益性,不收学费杂费;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7、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8、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9、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0、怎样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11、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第七课
1、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财产所有的归属划分: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3、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经及其它合法财产,
4、保护财产所有权的途径:
民法、刑法、依法行政。
5、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含义、遗产含义及其三个条件: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7、继承权:
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8、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9、遗产继承要按继承顺序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10、遗嘱继承:
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1、遗赠:
公民将自己的丧身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财产,为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所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财产。受遗赠人获得的遗赠的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12、理解继承法第45条规定:
继承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3、智力成果及智力成果权的含义: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14、智力成果权的作用:
给予创新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15、树立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的意识。
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6、懂得用法律保护智力权。
第八课
1、消费、消费者: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为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合作日用品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明需要的消费,如看电影、唱卡拉OK、旅游等。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便利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使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3、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种类及现象:
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在服务领域,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日趋严重。
4、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产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5、消费者的九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6、消费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第九课
1、对公平的不同理解:
①在不同的时代,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
②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人们心目中的公平:公平是比较中产生的,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相应的利益。
3、失去公平的危害性:
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4、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社会持续发展。
5、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
(1)没有绝对的公平: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2)正确对待不公平现象的做法:
我们应该增加维权意识,关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我们不妨高速自己的行为思维方式,更改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的意义: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课
1、什么是正义:
①正义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②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2、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政治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这。
3、正义制度的作用: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4、制度的正义性的表现:
制度的正义,有的表现为惩罚违法行为,对非正义进行矫正,即矫正的正义;有的表现为对资源和利益的恰当分配,保证社会公平,即分配的正义;有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程序,主大家都来遵守,以保证正义的实现,即程序的正义。
5、正义和正义制度的作用:
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6、我国现有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7、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8、正义对社会制度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价值。
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制约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便利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可以说,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须土崩瓦解。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9、为什么要维护社会规则和秩序
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没有人可以例外。规则和程序反对歧视,不允许特权。作为社会成员,我们要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
10、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11、正义感的具体内容: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2、社会发展需要有正义感的人:
13、正义感对个人品格的重要性:
14、如何做有正义感的人:
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取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陆』 八年级下历史与社会 “历史知识之最”
1、英国2、意来大利、明朝中源叶3、资产阶级4、意大利、但丁5、对不起,不清楚6、、太阳中心说7伏尔泰、卢梭8、葡萄牙、西班牙、达伽马、哥伦布、迪亚士、麦哲伦9、荷兰、西班牙、10、荷兰、华盛顿、美国、雅各宾派
『柒』 八年级下册历史知识点
八年级下册历史复习提纲
第1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课标:讲述开国大典的史实,认识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简述西藏和平解放的基本史实。
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1949,北平)
①制定了《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②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③确定了首都(北平→北京)、国旗(五星红旗)、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这次会议为新中国的成立做了重要准备。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⑴1949年10月1日下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宣布就职。会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⑵开国大典:毛泽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开国大典标志着新中国的诞生。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了中国百年来任人宰割的屈辱历史,国家赢得了独立,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中国从此进入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新中国的成立是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事件之一,它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09年中考已考)
3、西藏的和平解放: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和平解放。至此,祖国大陆全部获得解放。
第2课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课标:讲述黄继光、邱少云等英雄事迹,体会志愿军战士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⒈原因:美国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干涉中国内政;美国入侵朝鲜并越过中朝边境,轰炸中国东北边境的地区,严重威胁新中国的安全;应朝鲜政府的请求(了解)。
⒉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目的),1950年10月,以彭德怀为司令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抗美援朝。英雄人物:在上甘岭战役中用胸膛堵住敌人机枪口,用生命掩护部队完成收复高地的黄继光;为了不暴露目标,被烈火烧死的邱少云(他们发扬了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被誉为“最可爱的人)。
⒊结果:抗美援朝战争的取得胜利(标志:《朝鲜停战协定》的签订)。
⒋意义: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维护了亚洲和世界和平,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为新中国的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3课封建土地制度的废除
课标: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理解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意义。
⒈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决定在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①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即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②土改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③基本内容: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农民。④意义:彻底废除了中国2000多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进一步巩固了新中国的政权。
⒉国民经济的恢复:①背景: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原因:长期战乱、帝国主义的掠夺、国民党反动派的搜刮)。②政策措施: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统一财政,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合理调整现有工商业;大量节减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等。③结果:到1952年底,工农业生产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
第5课 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
课标:了解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知道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知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标志。
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
⑴背景:①人民政权得到巩固。②国家经济情况有了根本的好转。党和政府参照苏联的建设经验,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
⑵从1953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⑶基本任务: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⑷成就: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一批现代工业企业建成投产,独立的工业体系初步建立;以铁路为中心的交通运输业大为改观;粮、棉连年增产。
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⑴制定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贯穿着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础。
⑵第一届全国人大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经毛泽东提名,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三、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1953年,党和国家开始对农业、手工业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和手工业者通过农业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的形式走集体化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赎买等多种形式进行的。到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的基本建立,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09中考已考)
第6课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
课标:了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的严重失误。讲述王进喜、邓稼先、焦裕禄等先进人物艰苦创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
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⑴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的严重失误:①大跃进:是以追求建设的高速度为目标,以大炼钢铁为中心的运动。口号:“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结果: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国民经济比例失调。②人民公社化运动:特点:“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结果:严重脱离了农村生产力水平,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倾错误,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原因还有:三年自然灾害和苏联背信弃义的行为)
⑵失误原因: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缺乏经验;对国情没有认识清楚;急于求成。
⑶教训:正确认识国情,实事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⑷左倾错误的纠正:①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②结果:从1962年开始,国民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二、10年经济建设的成就:1957—1966年党领导全国人民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尽管发生了严重失误,但仍取得了重大成就(如大庆油田、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等)。
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了许多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的英雄模范人物:“铁人”王进喜、解放军好战士雷锋、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他们艰苦创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事迹,激励着人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奋勇前进。
第10课 伟大的历史转折
课标:认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史上的伟大转折。
一、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
⒈1978年,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中,邓小平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实际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⒉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1978年12月底,北京。
⒊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内容:重新确定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②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③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
⒋意义: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的伟大转折,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第11课 农村和城市的改革
课标:知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了解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基本原则。知道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和城市改革
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发展商品经济。
⒉农村的改革: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展开,安徽凤阳县等地农民率先进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尝试,实行包产到户。之后,包产到户逐步完善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②意义: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为乡镇企业的崛起提供了条件。此后农村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⒊乡镇企业的崛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各地办起了大批乡镇企业,改变了农村单一的产业结构,推动了城镇的发展,促进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⒋城市的改革:①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为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②1985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强企业责任制,将企业推向市场。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效益。作用:这些改革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提高了企业的效益。
⒌民营企业的勃兴:壮大国民经济、改善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12课 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
课标:以深圳等经济特区的建立为例,探讨经济特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经济特区的建立
对外开放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在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兴建经济特区是一个重大突破。1980年,国家首先在广东、福建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深圳尤为典型)。1988年海南省建立,海南岛建成经济特区。作用和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
二、对外开放格局形成:
⒈(1984年)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
⒉(1985年)三个经济开放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区(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⒊20世纪90年代,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的长江沿岸城市开放。
⒋新格局: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①2001年世贸组织多哈会议批准中国加入。②加入世贸组织,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这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第13课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成就
课标:说出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重要法律,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
一、法制建设的成就
⒈法制建设的任务: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保护改革成果,切实保证人民行使民主权利。
⒉1982年新宪法,规定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其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⒊1986年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⒋1979年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作较大修订。(有效地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
⒈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发展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⒉1956年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82年又提出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⒊新时期又制定了爱国统一战线的政策(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⒋实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重点是改变现行政治体制中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在改革中实行政企分开,同时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
第15课民族团结的加强
课标: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史实。
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①民族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②管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由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⒉各民族共同繁荣:①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各族人民先后跨入社会主义社会。②在经济文化发展方面:实行因地制宜、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方针,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③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扩大内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第16课祖国统一大业的推进
课标:简述香港、澳门回归的史实,说明“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了解祖国大陆与台湾经济文化交往日益密切的史实,认识祖国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⒈一国两制的构想与实践:⑴构想:1984年,邓小平正式提出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后得到全国人大通过,正式成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国策。⑵实践:①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②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③港澳回归洗雪了港澳分别被英、葡长期侵占的历史耻辱,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重大步骤,港澳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也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树立了典范,推动了两岸关系的新发展。也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⒉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一国两制”为台湾问题的解决开辟了新途径,台湾海峡两岸关系有了新的发展,学术、文化、体育等交流日益增多。
第18课国防建设
课标:了解人民海军和人民空军建立的史实。以人民解放军导弹部队的建立和发展为例,说明科技强军的重要性。
⒈人民海军和人民空军的建立(1949年)。建立目的:巩固国家政权,保卫祖国领土和主权不受侵犯,保护人民的和平生活,加强部队的革命化、正规化和现代建设。
⒉科技强军:①1956年,根据中央和毛泽东的决策,聂荣臻主管国防尖端武器的研究和生产,尖端武器取得突出成就。②60年代以来,先后研制出导弹、原子弹、氢弹、人造地球卫星。③1966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创建。10月,首次导弹核武器试验成功。④80年代以来,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实现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成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的坚强柱石。
第19课独立自主走向国际舞台
课标:知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简述周恩来出席万隆会议的史实。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⒈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际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采取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军事包围等手段,企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里。
⒉新中国的外交政策: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新中国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愿意与遵守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在建国的第一年里,新中国就与苏联,印度等17个国家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
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①1953年底,周恩来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中、印、缅三国总理发表声明,共同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②内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③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意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获得了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赞同,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我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体现,标志着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二、中国出席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
⒈日内瓦会议:1954年.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日内瓦会议,这是中国政府代表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在世界外交舞台亮相,并对会议做出了积极贡献。
⒉万隆会议(亚非会议): 1955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举行会议。万隆会议是第一次没有西方殖民主义国家参加的亚非国际会议。内容:讨论亚非主权国家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和亚非国家的发展问题。中国派出了以周恩来为首的代表团出席会议。周恩来针对帝国主义破坏会议的阴谋及与会国之间因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和分歧,鲜明地提出了“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会议的圆满成功。亚非会议增进了中国与亚非各国的了解和友谊。会后,我国与更多的亚非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第20课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
课标:讲述我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和中美建交等史实。以我国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等史实为例,说明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
一、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美国极力阻挠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恢复。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
⒉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提案。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中美建交
⒈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同毛泽东会见,与周恩来会谈。后来,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中美联合公报》,两国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
⒉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公报》发表,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三、新时期的外交成就: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发展和完善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灵活务实地开展外交活动,开创了外交新局面。改善了同西方发达国家的关系,改善和发展了同周边国家的关系,密切和加强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
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活动,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③中国的外交不仅在国际斗争中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而且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和平有利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