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始社会的犯罪与习俗怎么样
一、总体描述:马林诺夫斯基的法律观 什么是法律?对于这一定义学术界仍有争论。前西德法律人类学家绍特曾归纳出三种学术界的基本倾向:1、唯法主义者的定义,法律的存在必须以“有组织的法律制裁”即国家的存在为前提。2、功能的定义,即从社会规则与其他生活部门的功能关系来理解法律。3、不对法律下定义,认为这是件多余又有害的事,人们只需关心社会的秩序维持和冲突解决即可。 马林诺夫斯基的法律观是功能主义的。功能主义法律观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描述法律的功能和作用,而是要深入到法律规范所存在的整个文化背景中,要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找到法律的位置,我们必须对社会和文化有一个广泛地考察,在自然地理环境、人际交往因素、土地权力分配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之下去理解当时当地的社会规范与法律,这样才可能得出正确理解了“他们的”法律的法律概念,而不是现代人思维体系中误读了的初民的法律;也只有对形态各异的“他们的”法律正确地加以理解,才可能正确地理解我们的法律,理解一般意义上法律的概念、范围和特征。 二、原始法律与秩序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马林诺夫斯基首先总结了历史上对原始人法律的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分析,指出不足。长期以来,法学人类学的研究——以梅因爵士为典型——一直以一种臆想和推测为方式,认为原始人对法律是一种出于对惩罚的恐惧的盲目服从、讲究自我牺牲、无理性的态度;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原始人被塑造成守法公民的模范、顺应自然本能,表现出共产主义的社会秩序。马林诺夫斯基对这两种倾向给予批评,认为。“原始人既不是极端的‘集体主义者’,也不是毫不妥协的‘个人主义者’——像普通人一样,他是二者的混合体。”而犯错的重要原因,是学者们只根据听调查对象“说了什么”,而不是“实际做了什么”,即没有采用“田野调查法”,因此得出错误的结论。 首先,原始社会不是共产主义制的。以对独木舟所有权的考察为例,他提出原始社会“有明确的产权与分工,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股份公司的股东们之间的关系。”其次,在交换的机制问题上,马林诺夫斯认为,“互惠”是最根本的原因,互惠行为(以鱼和蔬菜的交换为例)有固定交换对象,从而产生约束——“双向互惠原则为每一项规则都提供了约束力”“提供服务和负有交换责任的双方,每一方都密切注视着对方履行义务的程度和行为的公正性。” 互惠产生的约束,再加上交易中的礼仪、成员的社会抱负(如炫耀心理)等,就构成了对法律的强大保护力。随后,马林诺夫斯基又考察了宗教中的互惠:寡妇在葬礼上的哭泣是为获得夫家的满意;婚姻法中的互惠:女方的兄弟抚养子女,丈夫则抚养他的外甥们,等孩子长大成人后回报抚养者。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原始社会不是只有“刑法”,而是存在相当规模的“民法”,民法的约束力是奠基在义务的持久性上的。互惠、制度化的程度、公开性和抱负才是奠定原始法律约束机制的主要因素。 三、原始犯罪及其惩罚 在第二部分中,马林诺夫斯基主要考察了原始人在生活中与法律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方式和规则。但首先他试图纠正人们在研究此类问题上的态度取向。他指出,传统的人类学方法难以摆脱“简陋质朴的好奇心”,即注重发现原始社会戏剧性的、反常的现象,以它们为真相认识原始社会。对此,马林诺夫斯基自己则从“描述普遍的而非独特的现象,从遵从法律而非违反法律,从代表着原始居民社会生活的恒定现状和趋势而非偶然的奇闻轶事着手阐述。”在这一点上,后人评价马林诺夫斯基恢复了原始人的尊严和地位。 在接下来的论述中,马林诺夫斯基指出,原始社会对于违纪、犯罪现象的惩罚,并不是现代人想象中的刻板与严格,而是有很强的灵活性:“对犯罪据以惩罚的原则非常含混,执行惩罚的方式也是不确定的,更多的是为偶然性和个人情绪而非明确的制度机制所控制。” 换句话说,有很多人性的因素。 比如同族通婚问题,马林诺夫斯基发现,尽管同族通婚在原则上是绝对禁止的,但在实际中却仍然时有发生。而且只要不被公开反对、谴责,这种“犯罪”几乎可以不受到惩罚,反而可以得到家人的理解。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我联想到了制度化和非制度化因素的对抗和冲突问题。禁止同族通婚表面上是传统的、强制性制度,但该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要遭到非制度因素的抵制和灵活修改,从而产生出另一种实际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也从一方面证明了马林诺夫斯基功能主义法律观的观点,即从在具体环境中的实际功能、作用方式看待法律,而不能把它看做一个强制性的、一尘不变的事物。 那么,当犯罪行为超出可接受范围、必须对其实施惩罚的时候,原始人又是怎么做的呢?马林诺夫斯基指出,制裁的机制有二:巫术和自杀。但这些行为也并不是完全出自缺乏科学知识的愚昧:实际上,巫术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例如,在马林诺夫斯基考察的原始社会中,一个人死后尸体会被挖出来查看,巫师根据尸体上的种种痕迹判断死亡原因。但问题是,这些痕迹往往不明显,或人们很难对属于那一种痕迹达成统一。因此在实际判断中,人们实际上是根据死者生前的品性、行为得出结论。它证明了原始人的法律制裁方式是根据习俗、规则而不全是迷信和无根据的禁忌。而这种由民俗民风发展出来的法律规则,渐渐发展为现在所称的“习惯法”:它被遵守,因为父亲祖先们是这样做的。这就是初民社会的社会制度,它有别于法律,但又是法律的基础。 四、研究方法的启示 在我看来,也许《原始社会的犯罪与习俗》中最能代表功能主义学派思维、对后人启发最大的,不是马林诺夫斯基所描述的原始社会状况,而是观察、搜集素材的方法——田野调查法。马林诺夫斯基之所以能发现其他人类学家不能发现的内容,根本在于他是从人们的行为,而不是语言观察社会;并且他采取了韦伯所说的“理解”的研究取向。“为什么人类学家只盯住问题的一个方面?为什么人类学家总是把严格但却是虚构的原始法律的信念当作全部真实呈现出来?因为这个信念代表了土著居民态度中的智识、公开性、完全习俗化的方面,一旦获得清晰的阐述,就能置身于明确的法律框架内。”“当土著人被问及在这样那样的情况下,他将会做点什么吗?他回答说他应当做……但在现实生活中,他的行为依据的是他的情感、嗜好、偏见、自我放纵……即使那样,尽管他这样做了,他却常常不愿承认他的行为低于法律的标准。” 在实际的社会调查中,我们时常出现这样的错误,即只听人们所说而不看实际所做。这种错误使我们一方面难以对一些实际现象做出合理解释、进而将他们通通看做“反常”现象;另一方面我们难以发现一项事物在特定文化、社会中的真正功能,从而产生误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是马林诺夫斯基的结语:一句我们非常熟悉、却又经常忘记的话。
② 在历史学科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
在历史学科教学中进行法制教育要收到良好的效果,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育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兴趣。
①课堂知识渗透法 。在课内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学生,让学生受到有益的熏陶和感染,以历史发展为线索,由浅入深地受到启发,达到教育的目的。如我们在讲授岳麓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第6课《 洋务运动》一课时,在“创建海军” 这一目中渗透法律知识,教师可以先投影显示:人们说旧中国“有海无防 ”,的确如此。两次鸦片战争,列强都是由海上入侵我国的。洋务派创建海军,但在中日甲午战争中,遭受了严重失败。在新中国成立前,人民解放军就创建海军。经过现代化建设,我强大海军捍卫我国领海,在南沙群岛建设永署礁,并在七个岛礁驻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教师引导学生阅读上述事例明白:(1)海防的重要性。(2)对比说明,新中国加强国防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国家主权。投影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内水、领海、领空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加强边防,海防、空防建设,采取有效的防卫和管理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领空的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②情境教学法 。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积极创设情境,使学生在身临其境、在心感其情的状态中,达到主动地学习历史知识,提高法律知识的能力。
③课内外结合法。法制教育的渗透,不应只局限在课堂里或书本上,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思想教育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应为引进源头活水,或课内、或课外,或请进来、或带出去,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④活动课法(包括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仪式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把课堂教学与活动课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知识的理解。
⑤专题讨论法。历史教学通过专题讨论,进行法制教育:一方面学生在归纳、整理过程中,使法制教育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另一方面可以对有关法制教育的历史知识进
行归纳、整理,让知识系统化、条理化。1840年的鸦片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从此以后,中国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列强疯狂的向中国倾销鸦片。鸦片不断的输入不仅造成清政府财政的匮乏,而且摧残中国人民的心身健康。近些年来,受国际毒潮的影响, 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占大多数,毒品严重威胁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分组辩论,最后引入:为了打击制毒、贩毒等犯罪活动,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③ 人为什么会犯罪是上帝的责任
以下代表我的个人看法。
上帝创造天地,有天使同工,这一切辛劳的创造神是为了人而造的。神造人之后,将人置于伊甸园,那里有生命树的果子,和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善恶树上的果子位于伊甸园的中央。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子,那是一个很大的权力,是在堕落的世界中行使的权柄,是属神的。人的罪行是的这个树有了作用,很讽刺。所谓善恶对生,在那一刻产生了这样的相对的标准,但是它们不足以动摇绝对的真理,就是在神的掌权的国度,在属灵的世界的真理,所以,对于圣经上的真理,自有高于这世界的真理的绝对性。
人最初是有能力的,因为人有生命,人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看似能够有真理,其实是用虚妄的真理抵挡了生命的真理。什么是虚妄的真理呢?就是自己在自己的心中定善恶,而不问神。生命本是由真理和爱组成的,这真理是在创造时就已定下,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不是有了定善恶的权柄,反而是失去了询问善恶的分别者——“神”的能力,失去了对于父神的爱信和敬畏,人和神成为客观性的关系,而不是在爱里面的一体。人的心门关闭了,在自己的里面建造善恶的标准。这样,总是将生命的真理任意践踏,不能以之维生。所以,人悲惨的堕落后和不断堕落的历史开始了。这状态直到主耶稣的能力临到人时才结束。
最初的人,不是傻子。人本是非常美好的存在,可以说,如果没有堕落的人来学习高等数学的话,将是天才般的人。人是有“治理这地”的与生俱来、持久享有的能力的。可是,后来因为人自己分别善恶,干扰了自己的生命,没了生命,真理自然也没有了。现在的人也是,没有生命的人,无法学习什么。没有神的人,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学,生命一点点减少,灵魂渐渐枯竭。科学等魂的知识不能够拯救他们的生命。
科学是人代行神在地上的权利的助手,是神的创造的智慧的显露。只有属神的人,才能够吃下科学的果实而不会消化不良。人抱着远离神,不承认神的目的去抢夺科学的果实,不会有很好的消化的科学给他的。他最后也只能够因消化不了的食物更多的干扰自己的生命。
④ 谁知道关于严打历史的资料啊!
第一次“严打”
述略:1 9 7 9 年冬全国城市治安会议后,整顿城
市治安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相当严重,
有的地方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现行刑事犯罪分子打击
不力、不及时,群众很不满意。1 9 8 1 年5 月中共中
央政法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
治安座谈会,要求尽快改变目前的不良状况。对于极少
数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和其他严重危害
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特别是教唆犯和主犯、惯犯,必
须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确定任务
、政策和措施
全党动手发动群众争取治安情况根本好转
材料一:
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确定任务
、政策和措施
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
罪分子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本社记者从中共中央政
法委员会获悉:自政法委员会5月召开北京、天津、上
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并经中央向全国
批转了座谈会纪要以来,各省、市、自治区党委都先后
召开会议对整顿城市治安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各地公
安机关组织力量侦破了一批案件,破案率比5月有所提
高。其中天津、南京、杭州、郑州、重庆、西安、南宁
七个城市6月份的大案当月破案率达到了85%。各地
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
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等三个文件公布以后,广
大群众协助政法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的积极性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据北京、天津、上海、南
京、杭州、沈阳、哈尔滨、武汉、广州、成都、重庆、
济南、太原、南宁、长春、西安、郑州、贵阳等18个
城市6月份统计,被群众扭送公安机关的犯罪分子共有
五千四百九十多人,揭发犯罪线索近万起。许多犯罪分
子慑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投案。
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是5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的,出
席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民政部的负责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
武汉五市和广东、湖北两省主管政法工作的省市委或省
市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公、检、法部门的负责人。
会议分析了形势,统一了认识,讨论了当前整顿治
安的任务、政策和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彭真、彭冲出席了会议,并作
了重要讲话。
必须切实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
会议认为,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79年
冬季全国城市治安会议以来,整顿城市治安取得了成绩
,但是,城市治安还没有根本好转,目前存在的问题仍
然相当严重,有的地方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现行刑事
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不及时,群众很不满意。为了争取
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
进行,必须全党动手,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民
主专政的威力,以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治安
秩序。
会议在分析了当前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后指出,对
于极少数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和其他严
重危害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特别是教唆犯和主犯、惯
犯,必须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第一是从重,第二是
从快。(⑴⑷)从重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以内从重
。不是在法律的量刑幅度以外加重判刑。从快是按照法
律的诉讼期限从快,不要拖拖拉拉。如果对这些严重危
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宽容姑息,那就等于对奉公守法
的群众的残忍。因此,必须切实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
维护好城市的秩序,首先要求把坏人、邪气压下去,使
坏人怕好人、怕群众、怕犯法,使群众有安全感。政法
部门是管治安工作的,首先要切实负起责任。
会议指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主要
的是把犯罪的基本事实,判刑的根据查清楚,主要罪行
的证据确凿就可以依法判刑。要求把每个罪犯的全部犯
罪细微末节都搞清楚,每个证据都拿到手,这是极难办
到的。一些细节对判刑也是没有用处的。
把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
会议指出,当前治安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扰乱
社会治安的人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是工人、农民、知识
分子和干部的子弟,是在新社会长大的。他们犯罪的原
因很多,也很复杂,但最主要的是在十年内乱中,受了
林彪、“四人帮”一伙的严重毒害,把捅刀子、打砸抢
等无法无天的行为不当一回事。他们既是社会秩序的破
坏者,又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的受害者。对待
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不能单靠打击、惩罚,而要象
父母对待害传染病的孩子、医生对待病人那样,满腔热
情、耐心细致地教育、感化、改造他们。对于违法情节
轻微或年龄很小的违法青少年,首先应该尽可能地责成
他们的家庭和所在单位(包括街道居民组织)教育帮助
他们改好。这一部分是大量的。对于被劳改、劳教和送
工读学校或少年管教所的扰乱社会治安的其他分子,要
继续坚持党历来的方针,即“教育改造第一,生产第二
”的方针,满腔热情地、耐心细致地对他们进行教育、
感化,要关心他们的吃、住、健康、学习,组织帮助他
们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使他们感到有出路,有前
途,懂得政府是为他们好。工读学校要普遍办,真正当
做学校来办。对经过工读学校和劳教场所改造,表现较
好的青少年,有关部门在安排他们就学、就业时,绝不
许嫌弃、歧视。这也是把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
会议指出,我们这样来确定任务和规定政策,是为
了打击少数,分化瓦解多数,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
,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恢复和发
扬良好的社会风尚。
把各方面、各部门的力量组织起来
会议认为,争取社会治安情况根本好转的关键,在
于全党动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进行“综合治理”
。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各方面、各部门的力量组
织起来,把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加强内部的整
顿。公、检、法部门要和工厂、学校、商店、机关等单
位密切配合,主动向他们提供情况,提供犯罪线索,联
系和指导各单位保卫部门的工作。如果在职工人、在校
学生在社会上作案,所在单位要认真查原因,堵漏洞,
整顿内部。
会议还强调要加强防范工作,把发案率降下来,要
收缴私藏的各种凶器,要制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继续
活动,要加强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抓紧把居民委员会
、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全面恢复起来并不断
加强。
会议认为,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也领导人
民执行法律。我们是主权国家,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不能让外国的资产阶级法律思想来影响、扰乱
我们的司法工作。政法机关是国家的专政机关,必须严
格置于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在党的领导下,公、检、法三机关是分工负责的
三道工序,必须主动互相配合,同时实行互相制约,更
好地保证三机关都能正确地依法办事。要继续发扬党委
领导下,专门机关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只有
广大群众作政法、公安部门的坚强后盾,才能有效地防
范和制止犯罪活动。
(1 9 8 1 0 7 0 5 《人民日报》)
材料二:各地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
1 9 8 1 年,全国各地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了一
批严重危害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如安徽省马鞍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3 月2 6 日判处强奸犯张远根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6 月6 日对严重摧残少女犯李煦等1 4 名罪犯分
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于7 月1 8 日判处流氓、强奸犯阎晓翔,强奸
、抢劫、盗窃犯王鹏元、张春启,杀人、抢劫、盗窃犯
刘世国、卢均玲5 名罪犯死刑,流氓强奸犯马克林死缓
(马本应依法处决,鉴于捕后揭发同伙及其他案件线索
有立功表现而从轻)等。
这些罪犯的共同特点是,屡次犯罪,气焰嚣张,无
视法律。例如张远根(1 9 6 3 年1 1 月生),捕前是
马鞍山市江边街道的临时工,1 9 8 1 年2 月4 日(农
历除夕)晚8 时许用暴力将一女青年挟持到3 个地方强
奸。女青年挣脱逃进居民家,张犯竟闯入民宅拖出女青
年,肆意辱骂毒打。张犯还在作案过程中对上前制止的
群众进行恫吓威胁。当晚1 1 时许,张犯被公安人员和
民兵抓获,押送途中被其逃脱。以后张犯又冒充公安人
员到7 户居民家中搜查那个女青年,并对一工人强行搜
身,抢走工人的钱和衣服。审理中查明,张犯过去多次
奸污女学生,盗窃群众和国家财物。
1 9 8 1 年初以来,承德市的流氓犯罪活动猖撅,
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3 月7 日
,营子矿区有2 名少女被流氓徐景龙等劫持,带到流氓
头子、教唆犯李煦住处关进密室。这2 名少女遭到李煦
、李宝荣、韩宝生等流氓轮奸和蹂躏达1 0 天之久。她
们进行反抗,这伙流氓竟用钢丝蘸凉水抽打,用带尖的
铁器扎,在伤口上撒盐面,在嘴里勒上铁丝嚼子,手段
极其残酷。承德市人民强烈要求专政机关维护国家法纪
,打击犯罪活动。承德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迅速破
获此案。5 月2 1 日在营子矿区召开宣判大会,判处流
氓教唆犯李煦死刑;罪犯韩宝生死刑,缓期2 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李宝荣、张和平、徐景龙无期
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
刑。被告不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
法院及时进行了审理和裁决,迅速予以驳回,使这批罪
犯很快受到法律制裁。
北京市的流氓、强奸犯阎晓翔、马克林都是多次犯
罪、多次被劳教过的;强奸、抢劫盗窃犯王鹏元、张春
启,都是劳教人员。从1 9 8 0 年4 ~1 0 月中旬,王
、张两犯先后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流窜作案,共盗
窃吉普车9 辆,驾车乱窜,进行抢劫、强奸和轮奸妇女
等罪恶活动。1 9 8 1 年4 月2 日下午4 时许,罪犯阎
晓翔、马克林伙同其他犯罪分子在北海公园围追、威胁
正在划船的3 名女中学生,调戏她们达2 小时之久。上
岸后,阎、马两犯又用暴力各挟持1 名女学生在两个同
案犯住处将她们强奸。北京市公安机关破案后,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6 月6 日进行审理,7 月1 8 日在1 8
0 0 0 多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宣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对阎晓翔等5 名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及对罪犯马克
林判处死缓的判决。
各地召开万人以上的宣判大会,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一批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的严重刑事犯,开始扭转了过
去对重大现行刑事犯罪分子打击不力和打击不及时的情
况,整顿治安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好人怕坏人的情况有
了改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⑤ 西方犯罪学的历史
不知道这些算不算,能不能帮上忙。
犯罪学起源、发达于欧美国家,西方犯罪学在版犯罪学的发展权进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从发展阶段上看,犯罪学主要可以划分为19世纪末的实证犯罪学研究和当代犯罪学研究。实证犯罪学派的兴起主要是由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的学者所推动,而当代犯罪学研究主要以美国等国家的学者为代表。
从1876年意大利犯罪人类学家龙勃罗梭出版其代表作《犯罪人论》标志着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时算起。
西方学者往往以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医学、经济学、人类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学科作为整合研究的支柱开展研讨。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拓展了犯罪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人们对犯罪问题的认识。
⑥ 犯罪学中的历史名人
1:匡衡,字稚圭,西汉东海(汉郡名,今江苏省邳县以东至海,连山东省滋阳县以东至海地区)人。他出身农家,祖父、父亲世代都是农民。传到匡衡,却喜欢读书。他年轻时家里贫穷,白天给人做雇工来维持生计,晚上才有时间读书。可是家里穷得连灯烛也点不起。邻家灯烛明峦,却又照不过来。匡衡就想出个法子,在贴着邻家的墙上凿穿一个孔洞,“偷”它一点光亮,让邻家的灯光照射过来。他就捧着书本,在洞前映着光来读书。
2:汉朝有个叫孙敬的人,从小勤奋好学,他每天晚上学到深夜,为了避免发困,他用绳子的一头拴柱头发,一头拴在房梁上。战国时,有个名叫苏秦的人,想干一番大事业,便刻苦读书。每当深夜读书时,他总爱打盹。于是,他就在自己打盹的时候,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以提精神。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感动了后
人,人们用“悬梁刺股”来表示刻苦学习的精神。
3: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4: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5:在中国元代时期有个叫宋濂的人,他酷爱读书,由於家中贫寒,只得借书博览,随著书越读越多,宋濂越觉得需要老师指点,於是他当掉衣服,千辛万苦来到城中,考上学馆,不料学官的脾气古怪,宋濂历经曲折,最后终於苦学成才。
6:范仲淹二岁的时候死了父亲。母亲很穷,没有依靠。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生世,含着眼泪告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范仲淹)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陈平忍辱苦读书》
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陆羽弃佛从文》
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少年包拯学断案》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万斯同闭门苦读》
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唐伯虎潜心学画》
唐伯虎是明朝著名的画家和文学家,小的时候在画画方面显示了超人的才华。唐伯虎拜师,拜在大画家沈周门下,学习自然更加刻苦勤奋,掌握绘画技艺很快,深受沈周的称赞。不料,由于沈周的称赞,这次使一向谦虚的唐伯虎也渐渐地产生了自满的情绪,沈周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一次吃饭,沈周让唐伯虎去开窗户,唐伯虎发现自己手下的窗户竟是老师沈周的一幅画,唐伯虎非常惭愧,从此潜心学画。
《林则徐对联立志》
这个故事讲的是清代著名的民族英雄林则。林则徐小时候就天资聪慧,两次机会下,作了两幅对联,这两幅对联表达了林则徐的远大志向。林则徐不仅敢于立志,而且读书刻苦,长大后成就了一番大事业,受到了后世的敬仰。
《文天祥少年正气》
南宋末年著名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少年时生活困苦,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有机会读书。一次,文天祥被有钱的同学误会是小偷,他据理力争,不许别人践踏自己的尊严,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且通过这件
⑦ 犯罪社会学的发展历史
19世纪30年代,比利时统计学家首先运用统计学方法,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现象与犯内罪者的容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及其所在社会的经济、地理位置和季节、气候等条件的关系,指出犯罪的发生和消灭、增加和减少以及犯罪的类型均受社会环境影响,提出犯罪的社会原因说。他认为,社会本身孕育着犯罪的胚胎,任何社会都必然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犯罪行为。受这种观点影响,一批持犯罪社会原因说的学者,如德国刑法学家F.von李斯特、意大利犯罪学家E.费里等,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形成了在刑法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犯罪社会学。1884年费里发表了《犯罪社会学》一书,标志着犯罪社会学的形成。19世纪90年代,刑事社会学派成立了国际刑法学会。
20世纪以来,犯罪社会学有了进一步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普通社会学理论、、、侵犯行为的社会心理学、、以及婚姻家庭社会学等分支学科的理论均起了重要作用。犯罪社会学成为综合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多种学科知识的一个活跃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在当代,犯罪社会学家加强了国际交流和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