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0年辉煌史城请运用你学过的数学统计方法展现新中国某一方面再配有文字说明感受中国的崭新变化
1949年11月即成立中国科学院。1951年3月《中国数学学报》复刊(1952年改为《数学学报》),1951年10月《中国数学杂志》复刊(1953年改为《数学通报》)。1951年8月中国数学会召开建国后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了数学发展方向和各类学校数学教学改革问题。
建国后的数学研究取得长足进步。50年代初期就出版了华罗庚的《堆栈素数论》(1953)、苏步青的《射影曲线概论》(1954)、陈建功的《直角函数级数的和》(1954)和李俨的《中算史论丛》(5辑,1954-1955)等专着,到1966年,共发表各种数学论文约2万余篇。除了在数论、代数、几何、拓扑、函数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史等学科继续取得新成果外,还在微分方程、计算技术、运筹学、数理逻辑与数学基础等分支有所突破,有许多论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培养和成长起一大批优秀数学家。
60年代后期,中国的数学研究基本停止,教育瘫痪、人员丧失、对外交流中断,后经多方努力状况略有改变。1970年《数学学报》恢复出版,并创刊《数学的实践与认识》。1973年陈景润在《中国科学》上发表《大偶数表示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二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的论文,在哥德巴赫猜想的研究中取得突出成就。此外中国数学家在函数论、马尔可夫过程、概率应用、运筹学、优选法等方面也有一定创见。
1978年11月中国数学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标志着中国数学的复苏。1978年恢复全国数学竞赛,1985年中国开始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数学竞赛。1981年陈景润等数学家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励。1983年国家首批授于18名中青年学者以博士学位,其中数学工作者占2/3。1986年中国第一次派代表参加国际数学家大会,加入国际数学联合会,吴文俊应邀作了关于中国古代数学史的45分钟演讲。近十几年来数学研究硕果累累,发表论文专著的数量成倍增长,质量不断上升。1985年庆祝中国数学会成立50周年年会上,已确定中国数学发展的长远目标。代表们立志要不懈地努力,争取使中国在世界上早日成为新的数学大国。
⑵ 柳比歇夫的时间统计法,具体是什么内容,有没有这方面的书。
亚历山大·亚历山德罗维奇·柳比歇夫,是苏联的昆虫学专家。他从1916年元旦那一天开始,就坚持写日记。都记些什么呢?随便举一天为例:
“乌里杨诺夫斯克。1964年4月7日。分类昆虫学(画两张无名袋蛾的图)——3小时15分。鉴定袋蛾——20分(1.0)。
附加工作:给斯拉瓦写信——2小时45分(0.5)。
社会工作:植物保护小组开会——2小时25分。
基本工作合计——6小时20分。
休息:给伊戈尔写信——10分;《乌里杨诺斯克真理报》——10分;列夫·托尔斯泰的《塞瓦斯托波尔纪事》——1小时25分。
工作、休息、看报、读书、写字,他都详细地记下了时间,几小时几分钟,并且要一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年终一总结。直到1972年他逝世时为止,56年如一日,从未间断过。
天天记一篇时间明细帐有何意义呢?因为一般人所说的工作时间其实是毛时间,真正用来做工作或读书学习的时间说不定只有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其余的时间都不知不觉地流走了,浪费在无谓的奔忙和聊天之中;而柳比歇夫计算的工作时间是纯时间,这样,他每天要求自己达到的实际工作和读书时间就要比一般人多得多。
正是靠了这个“时间统计法”,柳比歇夫赢得了比其他人多一倍的时间,也就是说,等于自然界另外又赋予了他一次生命。他一生干了那么多事情:发表了70来部学术著作,写了12500张打字稿的论文和专著,内容涉及昆虫学、科学史、农业遗传学、植物保护、进化论、哲学等领域。他还懂得历史、宗教、复变数理论、农业经济、社会达尔文主义等等,在许多方面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们倒不必非得要像柳比歇夫那样去记时间明细帐,但柳比歇夫的方法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必须惜时如金,而且还要有充分保证时间利用的得力措施。
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何时开始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本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00年6月2日国务院批准修订、2000年6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05年12月16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涉外统计调查资格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3)历史学统计法扩展阅读:
为全面有效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条例从五个方面作了规定,包括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尽可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严格要求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明确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的程序、条件和时限,以及明确国家统计标准的地位等。
2、加强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为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条例对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作了专章规定,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报送义务和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
3、明确统计资料公布的主体、权限及要求。包括:区分不同统计资料,明确公布主体及权限;为避免因简单对比统计数据产生误解,规定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主要统计指标涵义;公布统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外提供,不得利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4、强化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条例列举了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具体情形和统计造假行为的典型做法,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例如,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的,对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⑷ 统计法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哪些
第一条释义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统计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改。在这个修改决定中,本条关于立法目的的内容未作修改。
立法目的,也称为立法宗旨,是指制定一部法律时所要达到的任务目标,也就是说制定一部法律要解决哪些问题。立法目的与法律的条文之间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它制约着具体的法律规范的内容。一部法律中的每一具体条文都必须围绕该法律的立法目的,为实现立法目的,每项规定均不得与立法目的相抵触。由于立法目的统领着一部法律全部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因此立法目的一般都做为一部法律的第一条的规定,以开宗明义,总揽全局。
统计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搜集、整理人们所要认识对象的各种信息的一项调查研究活动,无论是在微观的还是宏观的经济活动、科学研究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中,统计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我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国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各项决策,需要大量准确、及时的经济和社会信息作为基础和依据,这就需要通过统计工作取得能够全面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规模、结构、速度、比例、效益、趋势的资料。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国家如果没有准确的统计资料,就不会有正确的宏观决策。国家制定《统计法》,并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及时修改《统计法》,就是要规范统计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保证统计工作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高效有序地运行,保证统计工作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基础信息和资料。为此,本条规定了《统计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
要保证统计任务的完成,必须实现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由于其具有国家的强制力量的保障,因而成为现代国家最有效的社会管理手段。法律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规范他们的行为,规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对于任何一个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行为人都要承担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正是通过其规范作用建立起符合社会经济规律的法律秩序,保证整个社会可以有序的运行。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必须规范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此,《统计法》对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的设置、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和职责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二、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如果统计资料失实,就很可能导致决策失误,给经济建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是在我国历史上有过极为深刻的教训的。信息贵在及时,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就是要加快信息的传递速度,强化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力求将信息提供在决策之前,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结构逐渐复杂化,利益主体呈现多元状态,现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团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突出,这些矛盾在统计中往往表现为某些个人或者利益集团为了个人利益或者局部利益的需要,干扰统计工作,篡改统计数据,或者拖延统计资料的上报。为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法》规定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规定了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包括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和审批、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规定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制度;规定了各级领导不得修改、篡改统计资料和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规定了违反统计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等;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三、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能否准确地、及时地掌握大量的信息是能否管理好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关键。统计作为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工具,是国家取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信息资料的主要手段。它不仅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咨询意见,服务于决策之前,而且在决策之后,通过掌握反馈的信息,对决策的执行效果进行监督,修正错误或者作出新的决策。因此,《统计法》明确规定了统计的基本任务,目的是要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发展。
法律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为其经济基础服务,发挥保障和促进其经济基础发展的作用。《统计法》作为一部经济行政法,是通过“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发展”。
总之,《统计法》对统计活动的各个方面通过立法加以规范,是为了实现《统计法》的立法目的。
⑸ 1、什么是统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统计活动的总称。”
《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基本任务的法律规定,也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法律认可。
(5)历史学统计法扩展阅读:
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和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是统计的基础。在一定统计理论指导下,采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的一系列活动过程。
它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治国和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至今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现实生活中,统计工作作为一种认识社会经济现象总体和自然现象总体的实践过程,一般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四个环节。
给定一组数据,统计学可以摘要并且描述这份数据,这个用法称作为描述统计学。另外,观察者以数据的形态建立出一个用以解释其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的数学模型,以之来推论研究中的步骤及母体,这种用法被称做推论统计学。
这两种用法都可以被称作为应用统计学。另外也有一个叫做数理统计学的学科专门用来讨论这门科目背后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