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历史学派的学派情况
新历史学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历史学派演变而版来的德国经济学派。其主权要观点和旧历史学派基本一致,不过在运用历史归纳法上更趋于极端,同时更加强调论理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更加提倡阶级调和与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其主要代表有:史泰因、谢夫勒、阿道夫·瓦格纳等。他们建立了社会政策的税收理论体系,因此,被当时财政学家称为德国财政学界的三巨星。
❷ 历史主义学派的新历史主义学派
夏佩尔主要著作有《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选编1965)、《伽利略的哲学研究》(1974)、《理由及知识的探索》(1984)、《科学的哲学中的观察概念》等。
信息域的概念
在科学中,一系列信息逐渐集合成为一个信息域,它有下述特征:
1.构成信息域的各个信息项之间具有某种联系。
2.如此联系着的信息域蕴含着某个问题。
3.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
4.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已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信息体为‘信息域’。
夏佩尔的“信息域”概念,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科研究领域”这一概念,但比较灵活,它可以指具体科学领域,也可以指跨学科的领域,甚至可以指个别科学家的特殊研究领域。夏佩尔提出这一概念,是为了反对在科学发现理论中的逻辑实证主义所持的预设主义,以及老历史主义学派与之相反的相对主义。夏佩尔认为他的信息域概念既包含事实,同时又包含着理论。
主要观点
夏佩尔认为,要承认科学发现是理性的,就必须承认科学的发现在方法论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科学认识是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科学知识的主体性与客观性在科学实在论基础上的统一,是当前科学哲学的历史任务。承认科学理论是对客观实在的认识或描述,但认为科学知识并不是不可错的绝对真理,它处于不断的变化、 发展和新旧理论的迅速更替中。科学在迅速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科学知识相对性,并不仅仅是科学家的信念的改变,即单纯主体性的变化,而是对客观实在的认识深化。夏佩尔在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绝对主义和老历史主义学派的相对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理性主义科学哲学观。他认为他的哲学是迄今为止第一个真正毫不妥协的经验主义哲学;其目的是想表明在没有先验的绝对、 必然或其对立物的情况下,知识是如何可能的。
❸ 德国历史学派的新学派代表人物
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壮大,日渐走向垄断,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1873年的经济危机引起了中产阶级的没落,劳工阶层失业和贫困,社会问题严重。德国社会民主党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展了工人运动。为了对抗马克思主义,缓和社会矛盾,新历史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旧历史学派的遗产,一方面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社会改良主义。他们认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节约,不能解决问题。 生于德国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格丁根及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和国家学。1858年任维也纳商学院教授,1863年转任汉堡大学教授,1868 年转弗赖堡大学、1870年转柏林大学任教授,讲授财政学、经济学和统计学。初期受英国古典学派影响,主张自由主义,以后参加了社会政策学会,支持 O.von俾斯麦(1815~1898)的政策,并组织基督教社会党,既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又反对马克思主义,提倡J.K.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他的主张主要体现在他的财政学体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税纲领》中,他宣称其租税纲领是他整个社会改良纲领的最本质的实践纲领。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经济学读本》(1876),《财政学》(1877~1901),《政治经济学原理》(1892~1894),《社会政策思潮与讲坛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1912)等。
瓦格纳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类组织:①营利性经济组织;②慈善性经济组织;③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其中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位于个别经济组织之上,它必须保障历史所赋予国家的历史任务得以完成。他认为国家经费是生产性的,它将转移到国民每年生产的总值中。他提出累进税制,主张“国家经费膨胀的法则”。他强调国家救助是社会改良的主要支柱。他的国家社会主义排除工人阶级的参加,主张“先上层,后下层”,认为工人阶级是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的受益者。他认为社会政策只不过是消除分配中的弊害。他不承认自己仅仅是“讲坛社会主义者”,而自认为是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的门徒,是国家社会主义者。 一般称他为新历史学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学于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1871~1872年发表了《现代工会》。1872年参加筹备社会政策学会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劳大学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1889年转至莱比锡大学,1891年又转到慕尼黑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学、经济史及财政学,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还有《历史中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3卷,1927~1929)、《劳动时间、工资与生产的关系》(1876)等。
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工人阶级的团结自由。他承认劳动力在现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工资水平。他反对“工资基金说”,认为工资的源泉不在于企业家的流动资本,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他认为提高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廉价的工人。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在农业和商业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他和瓦格纳不同,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认为工会的要求构成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他不反对资本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获得了进步,市民获得了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严和保障。他虽然也承认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不利之处,不出卖则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张工会的任务在于使“劳动力”这种商品获得有利的出售条件。他没有提出工人阶级的解放,不主张工会是革命的团体,不提倡消灭阶级的剥削和差别,始终停留在“社会政策的自由主义”,始终没有摆脱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主义的立场。 新历史学派的典型代表,他和瓦格纳、布伦塔诺不同,要求中间阶层,即处于大资本与工人阶级之间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人、自耕农保持独立自主的稳定地位。施穆勒的“中派”或“保守派”的立场以及他的妥协折衷主义的性格,极为鲜明,最后终于投降到俾斯麦的反动统治的一边。他要维护的“中间阶层”,以后发展为由近代大工业的发达所产生的新型的熟练工人、经营辅助人员、经理及工头、职员、白领阶层、公务人员等,他认为要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稳定,必须维护这个中间阶层。他所主张的社会改良,主体力量是有机体的国家、道德的国家、“社会的君主制”的普鲁士国王、有能力的公正的官吏,还有所谓“贫者之君王”。施穆勒始终一贯地“站在中间”,“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的社会改良的方法论。他和瓦格纳不同,瓦格纳站在封建容克与俾斯麦一边,与新兴产业资本家斗争,而施穆勒则与资本家妥协,忠于普鲁士王朝,对封建容克持批判态度。
解体及其影响 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下台和取消反社会党人法,新历史学派存在的基础开始动摇,进入了衰退解体的过程。1883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发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批判历史学派不能区别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记述和经济理论的历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论上缺乏理论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经验主义,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弃对“精密法则”的研究。门格尔强调理论经济学正像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一样,主张理论是经济学的中心,而历史只不过是它的辅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鉴》上发表了反批判文章《国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1883),接着门格尔又针对施穆勒的文章,发表了《德国国民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谬误》(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虽然就此结束,但在双方门下弟子之间却持续了20多年,学说史上称之为“方法论论争”。从此以后,历史学派逐渐衰落解体,而完成这解体过程的还有待于历史学派内部韦贝尔的批判,即所谓“价值判断论争”。
韦贝尔1904年发表了《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批判施穆勒将伦理道德和经济借科学的名义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来挽救经济生活中由于利己心所带来的弊端,这是在科学中渗进了价值判断。他主张在社会科学中应该将经验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加以区分,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任务在于寻求客观真理。至于希图发现理想和规范,为实践寻求对策,这属于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这里有无数的不同的价值观在斗争,只有让人们自由去选择和评价处于“诸神斗争”中的各种价值。这即是韦贝尔所提出的“价值的自由性”。他还提出“理念型”作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基本概念,指出用这个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国家科学辞典》第八卷中,进行了反驳,施穆勒认为各种对立的价值判断是阶级利害对立的表现,而历史的最终目的在于协调、统一在“共同福利”这一理想上,按照这个理想可以对各种价值判断作出共同评价。韦贝尔把这种主张讥笑为“伦理的进化论”,平庸之至。桑巴特、布伦塔诺等都支持韦贝尔的主张,桑巴特在《现代资本主义》(1902)一书中,则运用他自己的发生论的、体系论的方法研究经济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
❹ 德国新历史学派有什么特点
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在德国出现的庸俗经济学流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和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代表德国产业资本的利益,对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为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1779~1861)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由于工人运动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1844~1931)和A.瓦格纳(1835~1917)。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1864~1920)和W.桑巴特。
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代表了英国产业资本的利益,而德国还处在封建割据的农业国阶段,为了发展德国本国的工业,对来自英国的工业品,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并在意识形态上对抗英国的斯密理论。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一书中指责英国古典经济学不强调经济生活中国民有机体的重要,是“世界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经济学。他的国民经济学则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他反对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的方法,而主张运用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的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的方法。在经济理论方面,李斯特提出发展国民生产力的理论,批判斯密的单纯“交换价值”的理论。在经济政策上则主张采取国民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李斯特的这种历史主义的经济发展阶段论,形成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传统和基本特征。
观点:一是贸易关税理论。二是生产力理论。三是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三是经济发展阶段理论。依据一国经济中哪些部门占主导地位,李斯特把经济发展阶段划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在各个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政策,一个国家如果处于落后状态,需要保护关税;等到同先进国家一样先进了,这个时候需要自由贸易,所以李斯特的关税保护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关税保护。
❺ 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的区别是什么
19世纪初,在德国出现了以国家干预为特征的历史学派,这个学派与欧洲经济自由主义相抗衡。在德国经济学界占主导地位长达80年左右。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新旧历史学派:旧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至60年代德国经济学的流派;从70年代开始,历史学派有了一些新的特点,被称为新历史学派。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国家,3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同英、法相比,差距还很大。40年代,德国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这就是历史学派。这个学派最大的特点是:当本民族处于落后的情况下,能够不甘落后,通过国家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工业.与强势力进行抗争,但此学派否认经济规律的普遍意义。 制度学派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首先在美国产生,到30年代,在美国得到广泛传播。这个学派分为早期制度学派和新制度学派。早期制度学派是从历史学派的一些观点演变而来的。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其经济思想开始在欧美流行,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美国早期制度学派逐渐趋于衰落。新制度学派是早期制度学派在战后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二战后,凯恩斯的追随者补充和发展起来的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20世纪40至60年代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是70年代初,美国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又出现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凯恩斯经济学无法解释这些国家存在的种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新制度经济学为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它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的传统,并在制度研究方面有新的发展。所以,这套理论和主张被称为“新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与早期制度学派的区别,只是时代的差别。早期制度学派处在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他们根据当时比较低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研究企业的权力结构来为垄断资本服务。新制度学派则是处在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出现了混合经济,他们根据新的情况,着重研究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加强调国家调节经济,突出科学技术革命,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来为垄断资本服务。
❻ 德国新历史学派学说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新历史学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历史学派演变而来的专德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属派。其主要观点和旧历史学派基本一致,不过在运用历史归纳法上更趋于极端,同时更加强调论理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更加热衷于鼓吹阶级调和与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
❼ 西方经济学,比较新旧历史学派的不同
新旧历史学派的主要特点是研究方法上强调历史分析。
19世纪初,在德国出现了以国家干预为特征的历史学派,这个学派与欧洲经济自由主义相抗衡.在德国经济学界占主导地位长达80年左右.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新旧历史学派:旧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至60年代德国经济学的流派;从70年代开始,历史学派有了一些新的特点,被称为新历史学派.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国家,3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同英、法相比,差距还很大.40年代,德国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这就是历史学派.这个学派最大的特点是:当本民族处于落后的情况下,能够不甘落后,通过国家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工业.与强势力进行抗争,但此学派否认经济规律的普遍意义.制度学派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首先在美国产生,到30年代,在美国得到广泛传播.这个学派分为早期制度学派和新制度学派.早期制度学派是从历史学派的一些观点演变而来的.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其经济思想开始在欧美流行,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美国早期制度学派逐渐趋于衰落.新制度学派是早期制度学派在战后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二战后,凯恩斯的追随者补充和发展起来的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20世纪40至60年代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是70年代初,美国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又出现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凯恩斯经济学无法解释这些国家存在的种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新制度经济学为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它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的传统,并在制度研究方面有新的发展.所以,这套理论和主张被称为“新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与早期制度学派的区别,只是时代的差别.早期制度学派处在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他们根据当时比较低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研究企业的权力结构来为垄断资本服务.新制度学派则是处在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出现了混合经济,他们根据新的情况,着重研究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加强调国家调节经济,突出科学技术革命,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来为垄断资本服务.
❽ 新历史学派的基本经济学说和政策主张
:⑴新历史学派对经济规律的看法比历史学派更走极端。不仅否认一般的普遍规律,内否认经济容理论的意义,而且否认特殊规律,拒绝一切抽象的理论研究。⑵新历史学派把旧历史学派的“历史归纳法”变成了“历史统计法”,而且以“历史统计法”来排斥一切其他研究方法。⑶新历史学派比历史学派更强调伦理、道德因素作用。自命“历史伦理学派”的旧历史学派还谈到自然、技术等方面的作用,而新历史学派则把道德伦理因素看作经济活动中的决定因素,并以此来说明社会现象。⑷新历史学派比历史学派更强调国家和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新历史学派认为,国家是“超阶级性”的。
❾ 德国新历史学派有哪些观点
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在德国出现的庸俗经济学流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和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代表德国产业资本的利益,对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为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1779~1861)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由于工人运动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1844~1931)和A.瓦格纳(1835~1917)。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1864~1920)和W.桑巴特。
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代表了英国产业资本的利益,而德国还处在封建割据的农业国阶段,为了发展德国本国的工业,对来自英国的工业品,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并在意识形态上对抗英国的斯密理论。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一书中指责英国古典经济学不强调经济生活中国民有机体的重要,是“世界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经济学。他的国民经济学则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他反对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的方法,而主张运用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的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的方法。在经济理论方面,李斯特提出发展国民生产力的理论,批判斯密的单纯“交换价值”的理论。在经济政策上则主张采取国民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李斯特的这种历史主义的经济发展阶段论,形成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传统和基本特征。
❿ 新历史学派的起源及发展
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代表了英国产业的利益,而德国还处在封建割据的农业国阶段,为了发展德国本国的工业,对来自英国的工业品,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并在意识形态上对抗英国的斯密理论。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壮大,日渐走向垄断,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1873年的经济危机引起了中产阶级的没落,劳工失业和贫困,社会问题严重。德国社会民主党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展了工人运动。在这种背景下,新历史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旧历史学派的遗产,一方面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社会改良主义。他们指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节约,不能解决问题,还必须从意识形态上批判世界主义、经济人的利己心的理论前提,以及古典学派的唯物主义。在施穆勒等人的发起下,1872年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参加这个学会的经济学家一般都属于新历史学派,也被称做讲坛社会主义者 。其中著名的除施穆勒、瓦格纳和布伦塔诺之外,还有A.黑尔德(1844~1880)、G.F.克纳普(1842~1926)和K.比歇尔 (1847~1930)等。 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为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1779~1861)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 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1844~1931)和A.瓦格纳(1835~1917)。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1864~1920)和W.桑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