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历史类型学
历史类型学的概念 在平行研究的实践与理论中,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分支--历史类型学,重在比较和判明各种历史现象之间的相似和差别,并历史地解释这种相似与差别,主要是由俄国比较文学学者倡导的。"在没有直接相互影响与联系的情况下,这种比较一般性的或比较专门性的类似的特点被称为历史类型学上的类似或相象。" 历史类型学不同于影响研究与平行研究中的类比,因为历史类型学注重社会历史的发展,注重作为文学的历史规律的特点,可以说它更多体现了历史学的方法与观念。世界范围内的各个民族之间,有很多类似的文学现象,例如浪漫主义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形象、情节、文学题材以及诗歌风格等等的类似。这种类似必定与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相联系。而华兹华斯、拜伦、济慈、白朗宁夫人、波德莱尔的作品,都与历史转变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个性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冲突有关。 历史类型指在一定历史阶段,在不同文化系统中某种共同的、重复出现的东西,即类型共性代表。俄国比较文学学者日尔蒙斯基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发展观,从建立总体文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文学和历史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情况互相对应的观点:"我们可以而且应该把在相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发生的类似的文学现象进行比较,尽管这些现象相互间并无直接的关系。" 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学相似现象已是众目可睹。这种相似的文学现象里就有可能涵盖着各种更为实质性的联系而不是表面上的事实关系。将它们归纳到相同或不同的现象中去,建立起和历史的亲缘关系,就形成了文学作品中的类型共性体系。在这一点上,历史类型学体现出社会历史批评的特征。它认为, "任何文学影响都是和被借用形象的社会变化相联系的,所谓社会变化,我们指的是形象的创造性的改造和对那些成为相互影响的前提的社会条件的适应,民族生活和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民族性格特征的适应,对民族文学传统,同样也对所借鉴作家创作个性的思想和艺术上独特性的适应。" 历史类型学的广泛运用 可以运用历史类型学研究的文学现象是很多的。《伊戈尔远征记》同古斯堪的那维亚的史诗之间,同德国和捷克的史诗之间,同南部斯拉夫人的古代歌曲之间;或者《伊戈尔远征记》同德国的英雄史诗《尼伯龙根之歌》之间,同法国英雄史诗《熙德》之间,同德国英雄史诗《瓦尔特利乌斯》、《虎皮骑士》之间,都可以通过历史类型学的研究,展示这些史诗性质的作品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某些共同性,以及和作家们的创作活动及典型的社会环境的密切关系。 同样,文学作品结构之间的比较,也可以运用历史类型学来进行。因为文学结构也是历史发展中的现象,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是时代的继承关系中的比较稳定的、重要的环节。既然文学结构脱离不了社会特性和民族特性,脱离不了伦理价值和美学价值,那么它也脱离不了与它所处的时代之间的联系。对此,赫拉普钦科曾经论述:"……在各种极其不同的类型的概括中,同类的、共同的、近似的东西,不是通过从个别的、局部的东西直接对立就能得到说明,而一定要通过它们的内在联系才能得到这种说明。" 平行研究的概念 平行研究,是指关于那些不存在事实联系,也即不存在先后的因果关系,而只存在平行的互置关系的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域中的文学现象的比较研究。这种平行关系,是出自文学的审美特征或形式才呈现的,例如,文学都关怀人性的善与美,都同情弱者,都赞美生命,都富于想象力和情感性,都要借助于文字语言的表现力,等等。由于不再拘泥于事实上的联系,平行研究关注的是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学审美过程与手段、方式及结晶物的遥相呼应与和谐共振。这些遥相呼应与和谐共振的文学现象可能是同一时期发生的,也由于文化发达的程度有差异有先后,会有年代上的距离,但最终仍表明了"天下文心之攸同"(钱锺书语)。
㈡ 何谓,历史
中国历史是中国各民族诞育和发展的历史。它的发达的封建社会,曾创造了同时代世专界最高属的文明。但是当西方某些地区跨入资本主义,特别是当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入侵中国之后,中国越来越落后了。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中国获得了前进的新起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辟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振兴中华的前景。
㈢ 什么是史学
史学的定义从内涵上可归纳为两种。广义的“史学”是对“史”进行
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1)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和(2)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不包括前者,而专指后者。 狭义上的史学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诞生之前,人们一般从广义上来界定史学,即对史学的定义与对历史的定义往往是同一的,很少有人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概念上的区分。英语中“历史学”和“历史”是同一个词:History。根据第四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History第一义项即指“历史学”——对过去事件的研究;第二义项才是“历史”——过去的事件,尤指从整体意义上来认识的过去事件;第三义项实际上是从第一义项中引申出来的——对过去事件的系统叙述。可见,“历史学”和“历史”是其本义。在西方历史学家对历史学的定义或解说中,History具体所指为何,一般应视具体的文本语境而定。 中西方对史学的认识所经历的过程基本相同。中国古代的“史学”概念亦从对“史”的认识发展而来,或者说它最初也包含在“史”中。据瞿林东先生的研究,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史”的含义经历了史官、史书、史事、史学的发展过程。史学概念可能始出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石勒称王之年——公元319年(东晋太兴二年)。在当时和其后一个半世纪间,人们并未对它的内涵作出明确的解说。但是,史学摆脱对经学的依附地位,并与传统的经、律两学鼎足而立,成为官学中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上还是极具重要意义的。后来它有了编纂学、文献学的内容;至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又赋予了史学以历史叙述技巧和历史认识方法等内容。[2]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史学概念的解说所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是:史学是一门关于如何认识、叙述或编纂过去的事件的专门性、技艺性的学问。这种认识与西方近代历史学家“历史学是艺术”的界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作为人类过往社会客观存在的“历史”与作为一种专门性学问的人们对它进行认识、描述的活动及其结果的“史学”,最后实现了初步的分离,这是古代历史学家经过数千年探索的结果,亦是他们在史学认识上的最大成就之一。
㈣ 什么叫历史
历史有三层含义:
1、记载和解释作为一系列人类进程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回
2.、沿革,来历答。
3、过去的事实。
历史,简称史,一般指人类社会历史,它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多数时候也是对当下时代的映射。
如果仅仅只是总结和映射,那么,历史作为一个存在,就应该消失。历史的问题在于不断发现真的过去,在于用材料说话,让人如何在现实中可能成为可以讨论的问题。历史是延伸的。历史是文化的传承,积累和扩展,是人类文明的轨迹。
(4)何谓历史学扩展阅读:
释义
广义狭义
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
人类历史在社会的演变过程称之为“历史”。神人记丑,烧给冥界,一般是指人物所发生过的事。
历史学:与历史的概念相对应,历史学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
自然史。
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随时产生,是人们在过去自由活动的如实记录。它存在的意义是,让人们总结过去,充实未来的生活,以史为鉴,借古论今。
㈤ 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
历史:
广义
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专。属
狭义
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过程。
历史学:
广义
世界上一切科学都可以称为历史学
狭义
研究人类社会以往运动发展过程的学问。 即以历史为认识对象的一门学问,叫史学或历史学,也可以用“历史”一词代表。
㈥ 什么是历史历史学历史科学
什么是历史
历史,或抄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行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诠释和研究。
历史学
以历史为认识对象所形成的一门学问,叫史学或历史学,也可以用“历史”一词代表。历史学的本质其实是把实际发生的事件转换成以意念和文字形式存在的历史的过程和方法,
历史科学
通常指科学的历史学。在马克思主义以前,世界各国积有丰富的历史著作和史料,也有各种各样的史学思想和观点
㈦ 什么是历史学,它是科学吗
历史学的定义从内涵上可归纳为两种。广义的“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1)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和(2)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不包括前者,而专指后者。
狭义上的史学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诞生之前,人们一般从广义上来界定史学,即对史学的定义与对历史的定义往往是同一的,很少有人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概念上的区分。英语中“历史学”和“历史”是同一个词:History。根据第四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History第一义项即指“历史学”——对过去事件的研究;第二义项才是“历史”——过去的事件,尤指从整体意义上来认识的过去事件;第三义项实际上是从第一义项中引申出来的——对过去事件的系统叙述。可见,“历史学”和“历史”是其本义。在西方历史学家对历史学的定义或解说中,History具体所指为何,一般应视具体的文本语境而定。
中西方对史学的认识所经历的过程基本相同。中国古代的“史学”概念亦从对“史”的认识发展而来,或者说它最初也包含在“史”中。据瞿林东先生的研究,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史”的含义经历了史官、史书、史事、史学的发展过程。史学概念可能始出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石勒称王之年——公元319年(东晋太兴二年)。在当时和其后一个半世纪间,人们并未对它的内涵作出明确的解说。但是,史学摆脱对经学的依附地位,并与传统的经、律两学鼎足而立,成为官学中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上还是极具重要意义的。后来它有了编纂学、文献学的内容;至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又赋予了史学以历史叙述技巧和历史认识方法等内容。[2]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史学概念的解说所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是:史学是一门关于如何认识、叙述或编纂过去的事件的专门性、技艺性的学问。这种认识与西方近代历史学家“历史学是艺术”的界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作为人类过往社会客观存在的“历史”与作为一种专门性学问的人们对它进行认识、描述的活动及其结果的“史学”,最后实现了初步的分离,这是古代历史学家经过数千年探索的结果,亦是他们在史学认识上的最大成就之一。
正因“史学”从“史”的硬壳中脱胎而来,所以,尽管在当代历史学家看来,“历史”与“史学”是两个内涵和本质均不相同的概念,对于它们各自是什么的回答分属于不同的本体论范畴,但是当人们定义它们时,它们就像是一个双面怪——两者交互使用、互相纠结在一起。正如“易”因背出分训、并行分训和同时合训而“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简易)也,变易也,不易也”[3],——“史”因一字多意同时合用亦总有二义,这种情况在近代依然顽固地维持着。因此,近人对史学的定义,并不比古人高明多少,亦往往不能彻底分割克丽欧女神的双面性。当他们在定义“史者何”或“历史何谓”的时候,实际上不是在确定“历史”的定义,而是在确定“史学”的定义;有时则同时合训而兼具两义。如果从历史本体论角度来分析,人们难免会把他们的定义当做是从观念形态上来界说“历史”概念,从而得出他们的历史观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结论。如果我们从他们解说的实际内容和文本的整体语境来分析,则不难看出,他们正是从狭义上确定了史学的内涵。例如,近代国学大师、“新史学”革命首倡者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就开宗明义地写道:“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4]这里的“史”,很明显是指“史学”;而且,《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所阐述的内容,亦是如何研究历史的方法问题,而不是论述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当然,多数史家则采用传统的同时合训的方法。例如,杜维运说:“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
㈧ 历史学是什么
“史”有二义
因取义的广狭不同,史学的定义从内涵上可归纳为两种。广义的“史学”是对“史”进行
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1)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和(2)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不包括前者,而专指后者。 狭义上的史学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诞生之前,人们一般从广义上来界定史学,即对史学的定义与对历史的定义往往是同一的,很少有人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概念上的区分。英语中“历史学”和“历史”是同一个词:History。根据第四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History第一义项即指“历史学”——对过去事件的研究;第二义项才是“历史”——过去的事件,尤指从整体意义上来认识的过去事件;第三义项实际上是从第一义项中引申出来的——对过去事件的系统叙述。可见,“历史学”和“历史”是其本义。在西方历史学家对历史学的定义或解说中,History具体所指为何,一般应视具体的文本语境而定。 中西方对史学的认识所经历的过程基本相同。中国古代的“史学”概念亦从对“史”的认识发展而来,或者说它最初也包含在“史”中。据瞿林东先生的研究,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史”的含义经历了史官、史书、史事、史学的发展过程。史学概念可能始出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石勒称王之年——公元319年(东晋太兴二年)。在当时和其后一个半世纪间,人们并未对它的内涵作出明确的解说。但是,史学摆脱对经学的依附地位,并与传统的经、律两学鼎足而立,成为官学中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上还是极具重要意义的。后来它有了编纂学、文献学的内容;至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又赋予了史学以历史叙述技巧和历史认识方法等内容。[2]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史学概念的解说所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是:史学是一门关于如何认识、叙述或编纂过去的事件的专门性、技艺性的学问。这种认识与西方近代历史学家“历史学是艺术”的界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作为人类过往社会客观存在的“历史”与作为一种专门性学问的人们对它进行认识、描述的活动及其结果的“史学”,最后实现了初步的分离,这是古代历史学家经过数千年探索的结果,亦是他们在史学认识上的最大成就之一。 正因“史学”从“史”的硬壳中脱胎而来,所以,尽管在当代历史学家看来,“历史”与“史学”是两个内涵和本质均不相同的概念,对于它们各自是什么的回答分属于不同的本体论范畴,但是当人们定义它们时,它们就像是一个双面怪——两者交互使用、互相纠结在一起。正如“易”因背出分训、并行分训和同时合训而“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简易)也,变易也,不易也”[3],——“史”因一字多意同时合用亦总有二义,这种情况在近代依然顽固地维持着。因此,近人对史学的定义,并不比古人高明多少,亦往往不能彻底分割克丽欧女神的双面性。当他们在定义“史者何”或“历史何谓”的时候,实际上不是在确定“历史”的定义,而是在确定“史学”的定义;有时则同时合训而兼具两义。如果从历史本体论角度来分析,人们难免会把他们的定义当做是从观念形态上来界说“历史”概念,从而得出他们的历史观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结论。如果我们从他们解说的实际内容和文本的整体语境来分析,则不难看出,他们正是从狭义上确定了史学的内涵。例如,近代国学大师、“新史学”革命首倡者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就开宗明义地写道:“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4]这里的“史”,很明显是指“史学”;而且,《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所阐述的内容,亦是如何研究历史的方法问题,而不是论述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当然,多数史家则采用传统的同时合训的方法。例如,杜维运说:“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