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会保险的历史发展史怎样的
社会保障在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
第一是德国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19世纪后期,各国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社会矛盾逐渐激化,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开始要求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并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和状态,防止社会革命的爆发。在俾斯麦的支持下,德国推出了三项社会保险。其中,1889年推出的《老年保险计划》规定,保险计划由国家强制实施。这种以社会保险制度换取工人阶级的合作的方式,很快在全世界流行起来。
第二是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经济危机层出不穷,失业人口增加,社会矛盾逐渐激化。在此情况下,美国开始考虑加大社会保障力度。1932年首次提出了事业保险金法案,奠定了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的基础,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奠定了老年人、失业人口、儿童和残疾人的保障,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1951年2月,我国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护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1984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② 财产保险的起源
财产保险起源于意大利的海上保险,早在中世纪的海事法规中就已含有版规章性条款。16世纪以权后,在其他西欧国家迅速发展起来,当时买卖保险契约行为已相当普遍。随着海上贸易中心的转移,到17世纪,英国伦敦成为世界最主要的海上保险市场。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第二年,有人开始承保房屋的火灾风险。此后,依照海上保险的做法,对陆上财产的承保范围逐步扩大到几乎一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保险标的从房屋扩大到任何有形财产,最后发展到许多无形财产,以至因财产而产生的利益也可以承保。
③ 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是什么
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是( D)
选项A :房屋保险
选项B :火灾保险
选项C :人身保险
选项D :海上保险
④ 保险的基本常识是什么
少儿型
1 .用保险为孩子做教育储蓄和去银行储蓄有本质的区别。假如存入银行10 万元,最多再加一点利息,但需要很大的毅力,而若以买保险的方式储蓄,就把钱变活了,它不仅有风险保障,而且是一种半强制性储蓄,比自己存钱容易多了。
2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不管保障的风险有多可怕,是大病还是全残身故,试想,当风险真的发生时,还有别的方式能像保险这样给予补偿吗?
3 .以保险的方式储蓄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时尚,同时也体现了一种观念的改变和好习惯的养成。更何况,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靠商业保险来解决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而且,社会越发展,这种趋势就越明显。
成人型
1 .购买人寿保险是一份爱心。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不可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只能是自己最亲的人来受益,签一份保单是和亲人签了一份受法律保护的爱心合同。
2 .购买人寿保险是一种责任感。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看不到,也摸不着,受益的又往往不是购买商品的本人,如果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怎么会来购买这样的一种商品?
3 .购买人寿保险是减轻家庭负担。保险的基本功能是风险的保障,一旦风险来临时,保险能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从经济意义上减轻家庭的负担。因为保险的赔偿金往往是保费的数百倍乃至千倍。
4 .购买人寿保险是很好的家庭理财方式。子女教育、养老、医疗、意外事故、买房购车等生活中许多重要的安排,都需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而这些方面通过保险都能科学合理地得以解决。
5 .购买人寿保险能祝您事业一臂之力。许多人在事业奋斗的征途上,对家庭、亲人有很多顾虑,怕万一自己出了什么风险,亲人怎么办?如果您给自己和亲人都做好了人寿保险的安排,那么您就没有这些顾虑,更能让您全心全意投入自己的事业。
养老型
1 .谁都希望老年有个好的归宿,奋斗一辈子不容易,希望进入老年后能够安心地过曰子,“老有所养”,那么趁年轻给自己办一份养老保险是最有必要的。
2 . “养儿防老”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养老问题成了摆在中国人面前的新问题,中国人也逐步走向通过购买养老保险来防老,这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 .何不趁年轻的时候,有经济来源的时候,为自己和家人准备一份养老保险呢?
4 . “养老保险”是养老的最好工具,它和银行储蓄是不一样的,有人把购买养老保险比喻成是挖了一口井,有源源不断的活水喝,而银行储蓄是一缸水,舀完就没有了。
医疗型
1 .病魔是不讲情面的,它随时可能侵袭,让您防不胜防,购买人寿保险恐怕是最佳的方式之一了。
2 .一旦有了病,人们最担心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没钱治病。特别是一些需要长期治疗的病,费用往往高达数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何不把那高昂的医疗费,用保险来化解呢?
3 .医疗保险不是医生也不是药物,对治疗疾病本身没有直接影响,但保险金与疾病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确有直接关系。譬如:子女教育、妻儿生活、债务等等。
4 .现在许多医疗保单的设计都是保障加储蓄性质的,像这样的医疗保单不仅能起到保障风险的作用,而且能起到老年护理的作用,做到“有病治病,没病存钱”的独特功能。
意外型
1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交通意外、职业伤害、重大事故等各种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那么,面对意外,我们将如何应付呢?保险是最佳的选择,它虽不能趋吉避凶,但会雪中送炭。
2 .基因科学的发达令科学家预测,今后人的生、老、病、死,人类将都能自己去掌握,但意外是不可预测的,选择保险,当意外来临时,它能维护您的尊严,助您继续美好的人生。
⑤ 保险基础知识电子版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辅导缩编教材(摘录)
————温久鹏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 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
广义:风险——盈利、损失
风险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的构成要素
(一、)风险因素
1、有形风险因素
2、无形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故
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
(三、)损失
在保险实务中分
1、 直接损失
2、 间接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分
1、 实质损失
2、 额外费用
3、 收入损失
4、 责任
三、 风险的种类
(一、)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自然
2.社会
3.政治
4.经济
5.技术
(二、)按风险标分类
1.财产风险
2.人身风险
3.责任
4.信用
(三、)按风险性质分类
1.纯粹风险
2.投机风险
(四、)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
1.静态风险
2.动态风险
(五、)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
1.基本风险
2.特定风险
四、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的不确定性
1.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
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3.产生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这种总体上的必然性和个体上的偶然性的统一,构成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
(三、)风险的普遍性
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正是由于这些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构成威胁的风险
(四、)风险的可测定性
(五、)风险的发展性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 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
风险管理含义的具体内容包括:
1. 风险管理的对象是风险
2. 风险管理的主体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人、家庭、组织
3. 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等
4. 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5. 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一门新的学科
(二、)风险管理的演变
二、风险管理的程序
(一)风险识别
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指对企业、家庭或个人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二)风险估测
(三)风险评价
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选择最佳风险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五)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三、风险管理的目标
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一) 损失前目标
1. 减小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
2. 以经济、合理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的发生
3. 减轻企业、家庭和个人对风险及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虑
4. 遵守和履行社会赋予家庭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二) 损失后目标
1. 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2. 及时提供经济补偿
四、 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1. 避免
避免风险的方法一般在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相当高或处理风险的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采用,它是一种最彻底最简单的方法,但也是一种消极的方法
2. 预防
3. 抑制
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损失发生之后为降低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二)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是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发生损失的成本
包括以下方法:
1. 自留风险
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
2. 转移风险
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损失,而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
转移风险又分为:
(1)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
(2) 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 保险的意义
投保人交钱,保险人赔钱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
从 经 济角度看: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二、保险的要素
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 可保风险的存在
1. 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2. 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 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4.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5.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二)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少数人发生的损失分摊给全部投保人
1. 风险的大量性
2. 风险的同质性
所谓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三) 保险费率的厘定
1. 公平性原则
2. 合理性原则
3. 适度性原则
4. 稳定性原则
5. 弹性原则
(四) 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赔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1. 未到期责任准本金
2. 寿险责任准本金
3. 未决赔责任准本金
4. 总准本金(自由准备金)
总准备金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
(五) 保险合同的订立
1.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
2.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二、 保险的特性
(一) 互助性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二) 法律性
(三) 经济性
(四) 商品性
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五) 科学性
三、 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
(一) 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共同点表现为:
(1) 同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
(2) 同以社会再生产人的要素为对象
(3) 同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定制保险费率的数理基础
(4) 同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经济保障的物质基础
2.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 经营主体不同
(2) 行为依据不同
(3) 实施方式不同
(4) 适用的原则不同
(5) 保障功能不同
(6) 保费负担不同
(二) 保险与救济
民间救济(社会救济)和政府救济
(三) 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储蓄都是以现在的剩余资金做未来所需的准备
1. 消费者不同
2. 技术要求不同
3. 受益期限不同
4. 行为性质不同
5. 消费目的不同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 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一) 强制保险
具有全面性、统一性
(二) 自愿保险
二、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一) 财产保险
1. 财产损失保险
2. 责任保险
3. 信用保险
4. 保证保险
(二) 人身保险
1. 人寿保险——寿命
2. 健康保险——身体
3. 意外伤害保险——身体
三、 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一) 原保险
(二) 再保险
四、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一) 共同保险
(二) 复合保险
(三) 重复保险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一、 保险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一) 财产保险的补偿
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
(二) 人身保险的给付
二、 资金融通功能
保险资金融通应以保证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
三、 社会管理功能
(一) 社会保障管理
(二) 社会风险管理
(三) 社会关系管理
(四) 社会信用管理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一、 保险的历史沿革
(一) 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
中国最早运用风险分散这一保险基本原理的国家
《汉谟拉比法典》是一部有关保险的最早法规
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是海上保险
共同海损分摊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二) 保险的雏形
1. 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2. 黑普瑞制度
3. 基尔特制度
(三) 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 海上保险——源于意大利
2. 火灾保险——巴蓬_现代保险之父
3. 人寿保险——哈雷=编制生命表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
5. 信用保险
二、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一) 中国现代保险的形成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三) 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
1992年美国友邦第一家获准在华营业
(四)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 保险合同的意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相反。。。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之父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
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符合合同
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只能作取舍决定
(五) 保险合同是 射幸合同
(六)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 补偿性保险合同
2. 给付性保险合同
(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1.定值保险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
(三)单一风险合同、综合性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1. 单一风险合同
2.综合性风险合同
3. 一切险合同
条款确定其不承保的风险,凡未列入责任免除条款中的风险均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
(四)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1. 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合同
2. 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3.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回复不能超过1万字,删了好多)
⑥ 求保险的历史及典型事例
保险的本质是集合起大家的力量,一人有难大家相帮,也是人们常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最初产生于海上运输的需要。 远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损失由各方分摊,形成"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成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最早的保险单,是热那亚商人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开立的承担"圣克维拉"号船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保险单。 1676年成立的汉堡火灾保险社是最早的专营保险的组织。 18世纪后,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种类增加。到了19世纪,保险进入现代时期,保险对象和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且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 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是曾经当过大总统的黎洪元开办的华安合群保寿有限公司。 时至今日,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保险公司已与银行一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人寿保险为人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确切的保障,从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公司比银行更重要。 旧中国的保险业是自1835年英国人在广州设立“于仁保险公司”开始的。那时,人们不知“保险”,只知“燕梳”。日本人从欧洲引入保险业后,译作“保险”,我国文字中也恰好有这两字。1871年,中日两国签订了“修好条款”和“通商章程”,日本为了向我国扩张其经济势力,将保险随同其他商业一起输入我国,这才有了保险的正式称呼。1876年,清政府的洋务派饬令招商局拨专款设立了“仁和保险公司”,1876年又成立了“济和保险公司”,后来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这时,保险作为一种商业名称开始在我国流行起来。到了十二世纪二十年代,广州人把“燕梳”改叫“保险”。
⑦ 关于保险知识
人事行政工作主要涉及社会保险。
简单介绍一下:
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社保的缴费按我国国家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全部按职工收入比例交纳。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比例交纳,工伤和生育保险是全部由用人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是不需要交纳的。
北京地区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0%,(目前为1490元)不再区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城镇户口为北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0%,农村户口为北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人员类别为外地农民工和本市农民工的人员均以此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他类别(包括本市城镇职工、外埠城镇职工、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埠农村劳动力)人员核定的上年月均工资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此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实际核定的本人工资数额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以上四项社会保险的最高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北京地区社保缴费比例:
分为本地城镇职工、本地农村劳动力、本地农民工、外地城镇职工、外地农村劳动力、外地农民工几个类别,缴费比例不太一样。
以本地城镇职工为例:
养老:单位20%,个人8%
医疗: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单位1%,个人0.2%
工伤:单位0.8%,个人不交
生育:单位0.8%,个人不交
缴纳的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⑧ 保险的起源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保险客服中心系统解决方案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间,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的起源。
保险(Insurance或缩写为insur),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⑨ 关于保险方面的法律常识
1、无论是哪家保险公司,现在的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一栏已经不允许添法定了,但如果是很久以前承保的并且至今有效的保险合同上填写的受益人是法定的话,那么保险金额就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上面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受益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二章 法定继承中是这样写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像你在上面说到的这种情况,如果父母、子女、夫妻都过世了的话,兄弟姐妹是完全可以作为法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
2、养老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提前身故,其生前交付的养老保险金是可以继承的
按照《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第四条规定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
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
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
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