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㈡ 张居正改革的介绍
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㈢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张居正的改革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和军事三个方面进行的。
(1)政治上,纠正“纲纪不肃,法度不行”的不良风气,改革弊政,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
张居正的从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明史·张居正传》)。他针对朝纲法令弛坏、上下诸事推诿的腐败现象,采取措施整顿吏治。1.除冗滥,任人为贤。裁汰冗官冗员,犯罪的给予惩罚,同时奖励急公进取的官吏。他强调用人唯才,“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张江陵书牍》五《答冏〔jiong窘〕卿李渐庵论用人才》)。官吏的任免“一以功实为准”,不拘资格,不论亲疏。用他的话说,法有当加,亲故不启;才有可用,疏远不遗。时人评论道:“江陵当国,号能用人,一时才臣,无不乐为之用,用必尽其才。”(《国榷》卷七十一)2.综核名实,设立考成法。就是去掉一切名实不符的东西,加强督责,提高实际效益。考成法就是考核办事成效。凡六部、都察院等章奏奉旨,皆酌量事情的轻重缓急,道路的远近,定期签署册簿,催督查核。各级官吏如有迟延,严格纠察。此法颁布后,朝纲振兴,提高了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政令一下,“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实行法制,设立保甲法,稳定统治秩序。张居正改革中始终坚持法制,严肃纲纪。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秋天,张居正下令将屡犯法令的黔国公沐朝弼捉拿归案。这使王公贵戚的不法行为有所收敛,也使改革措施得以较顺利地推行。同时,设置保甲法,让民人互保;加强城防、江防和海防,防范农民起义和城镇民变。张居正素以执法严明著称。他曾说:“盗者必获,获而必诛,则人自不敢为矣。”(《张江陵书牍》八《答总宪吴公》)张居正这样做,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
(2)经济上,调整政策,发展生产,促进国家富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治理黄河,兴修水利。明代中期,黄河仍时常决口泛滥,南下流入淮河,阻断运河。明代统治者担心黄水横流会冲毁凤阳皇陵,影响漕运,北方经济受到损失。更可怕的是黄泛使百姓走投无路,聚众哗变。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黄河又一次大肆漫溢。张居正推荐从前曾任河道都御史的潘季训主持治河。潘季训是明朝著名的水利学家,有着丰富的治水经验。从万历六年到八年(公元1578—1580年),他亲临治黄工地,根据黄河的特点,提出“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水原则,即借水势将淤泥冲刷入海。他还将多年的治河经验,编为一书,名曰《河防一览》。潘季训治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灾减少了,人们重建家园,“田庐皆尽己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指京仓)矣”(《张文忠公行实》)。
清丈土地,条理赋役。张居正理财的指导方针是“强公室,杜私门”。他认为,国家财政匮乏的根源在于官僚贵族、豪强地主隐占土地和人口。“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为了解决赋役悬殊不均的问题,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张居正力排众议,下令清丈土地。由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颁布了《清丈条例》。当年先对两京、山东、陕西勋戚庄田进行丈量,然后对全国府、州、县的庄田、民田、职田、屯田、牧地、荡地,重新清丈,到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清丈结束,总计全国田地为700余万顷。尽管其中有些官吏逢迎谎报,数字有不实之处,但毕竟清查出许多被豪强地主隐匿的土地。张居正又下令改革赋役制度,推广一条鞭法,将明初以来的赋役分征改为合征,重新编排赋役。这是一项役法的革新。上述两项措施实施几年后,“帑〔tang倘〕藏充盈,国最完富”(《明通鉴》卷七十六)。“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太仆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江陵柄政》)。《明史·张学颜传》也记载,明朝自从正德、嘉靖年间虚耗以后,到万历十年间,这一时期最称富庶。
(3)军事上,整饬武备,训练士卒,安抚边区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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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入阁后,重视加强边务。命大将李成梁坐镇辽东,把在东南沿海抗倭的名将谭纶、戚继光调到北方镇守蓟州、永平、山海关。张居正经常同谭、戚商讨军务(图5)。在谭、戚的主持下,修筑了居庸关至山海关一段长城,建起敌台1200座,使“边备修饬,蓟门宴然”(《明史·戚继光传》)。
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在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下,王崇古、方逢时在宣化、大同与鞑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议和通贡,化干戈为玉帛。明政府册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封其妻三娘子为“忠顺夫人”,并授大小首领56人以不同的官号。同时,复开大同、甘州马市,互相贸易。当时有不少人公开反对这一作法。张居正批驳道,通贡既不是汉朝和匈奴的和亲,也不是宋代与辽金的所谓献纳,主动权在朝廷。他坚持蒙汉两族和睦相处。在尔后的30—40年中,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边防,烽火不惊,三军晏眠,塞内外水陆屯田都得以开垦整治,如同内地一样。蒙汉人民“合为一家,永享太平”。
㈣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㈤ 张居正改革的基础是什么
1572年,穆宗驾来崩,太子朱翊钧继位自,改元“万历”,即明神宗?明穆宗在位时,十分信任张居正,因此他遗命张居正等3个大臣辅政?由于明神宗年幼,于是一切军政大事都由张居正裁决?
张居正改革首先从整顿吏治开始?他认为当时朝野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吏治不清”?为了整顿吏治,以达到为官清廉,治政清平,让人民生活安定,从而使封建政权长治久安的目的,张居正于1573年推行“考成法”?
考成法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各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为精简机构?节省政府开支提供了可能?稍后,张居正便下令裁减部院诸司冗官和各省司?府?州?县官,以提高官吏的素质和行政效率?这些,都为此后张居正推行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
张居正
㈥ 张居正改革
从公元前的商鞅变法开始,到七十年代我国的改革开放,巍巍华夏历史上进行了无数次改革。如果论述起改革的成效,多次改革褒贬不一。但是其中有一次改革一直被历史学家奉为圭臬,它甚至延长了一个腐朽王朝七十年的寿命。它就是万历年间明朝首辅张居正进行的“万历新政”。
要谈万历新政,就必须从万历新政的倡导者张居正说起。
举世无双的幼年天才
张居正
明朝制度的落后来源于复杂的制度,张居正首先开始简化制度,类似于今天的简政放权。最著名的举措叫做“一条鞭法”,即在全国实行赋税征集的统一标准,这项改革中兴了疲劳了明朝,大幅增加了财政收入。张居正还整顿了吏治,削减了很多官职,这也给他死后的惨状埋下伏笔。
但是张居正这些都不知道,他面对经过他的手强盛无比的大明朝,无比的欣慰。张居正万历十年逝世,撒手人寰,埋入了江陵的坟墓。死后被抄家,封号被削。
㈦ 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分别有哪些
㈧ 军事:商鞅变法,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分别有哪些
商鞅变法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起义接二连三地发生.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京.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经过上述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国防上增强了反侵略的能力.当然,张居正倡导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是为了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因而,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能作一些修修补补的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总趋势.尽管如此,张居正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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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通过整顿吏治和精简机构,张居正获得了一个效率较高?得心应手的行政班子,为推动经济改革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张居正对嘉靖?隆庆时期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社会状况深恶痛绝?因此,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他果断采取措施,整治腐败,决心扭转政风士习,令出必行,有罪必罚,以重振往日的辉煌?
张居正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清洗了一批奸邪庸碌之人?这些果敢严厉的措施,表现了张居正惩治腐败?“廓清浊氛”的决心和魄力?明神宗曾经屡次严令惩贪追赃,张居正也就提出,对违法犯赃者,“不问官职崇卑,出身资格,一律惩治,必定罪而毫无赦免?”
在张居正柄国的10年间,据《国榷》记载,关于惩贪的叙述有16处,涉及各级官吏?军官以及扰民的宦官?
在惩贪的同时,张居正竭力倡廉举能?他认为,选拔官吏应该“以操守为先”,廉洁且有能力者为最佳人选?他还主张不循资格,不惑浮誉,官吏黜陟皆绳之以品行与才能,并向明神宗建议恢复中断已久的皇帝面奖廉能的制度?
奢风与贪风相长,惩贪必须抑奢崇俭?封建时代,帝王之举动,为万民所瞻,士大夫所效?因此,张居正一直谏说明神宗恤财节用人,在他的坚决抵制下,宫中许多不该浪费的钱财,较前有所减少?
在整顿吏治的同时,张居正还大力开展开源节流的经济改革,对帝国财政大加整顿?在节流方面,他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潘季驯采用堵塞决口?加固堤防的办法,束水攻沙以使河道畅流,基本上缓解了困扰多年的水患,从而节省了巨额的河政开支?
张居正还规定官员非奉公差不许轻扰驿递,违者参究,内外各官丁忧?起复?升转?改调?到任等项,均不得动用驿传,以厘革驿递冗费之弊?为了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张居正还重新丈量土地,改革税制?他选派精明强悍的官员严行督责,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
他任用张学颜制定《会计录》和《清丈条例》,颁行天下,限令3年内各地要把清理溢额?脱漏?诡寄等项工作办妥?至1580年,据统计,全国查实征粮田地达四千多万公顷,朝廷的赋税收入也因而剧增,国库充盈?
为了进一步改变严重的赋役不均,减轻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的浮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张居正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实行了赋役制度改革?
1581年,张居正通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是自唐朝行“两税法”以来,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重大的改革?
“一条鞭法”又称“条编法”,其主要内容有:
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主要是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
一般民人不再亲自出力役,官府需要的力役,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
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一条鞭法的实行,在我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第一,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上的手续,大大限制了地方胥吏从中的营私舞弊;第二,赋役折银的办法,有利于雇役制度的发展;第三,从当时的社会实际来说,一条鞭法的实行,也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发展?
张居正在进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改革时,重视整饬军备,加强边防?在蓟州一带,他任用戚继光镇守,练就守边的精兵,修筑了沿边防线的“空心敌台”,还因地制宜地练习车战战术,保卫了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长城一带沿线的边防?
历史学家则称赞戚继光镇守蓟州十六年,“边备修饬,蓟门晏然”,戚继光也深得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在辽东,张居正重用李成梁?李成梁作战能力高强,善于指挥御敌,威望甚高?在他镇守辽东期间,曾多次平息东北少数民族的进犯,保卫了东北边境的安宁?
张居正还在东南沿海地区分段设寨,修整兵船,严申海禁?在他当政的万历初年,基本上肃清了多年以来一直困扰明廷的“南倭北虏”的边患?
㈩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与意义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张居正在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
明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土地兼并、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为自救,当权人物选择了改革政治,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在内政方面,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擢选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整顿了邮传和铨政,其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任用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京。“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解除了无地农民劳役负担,提高了有田农民农耕积极性,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给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任用戚继光等,加强了边防;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张居正改革对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反对派反攻倒算,改革的成果很快毁于一旦。
张居正改革另外一个也是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条鞭”法解决了逃役问题,为赋税制度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促进了货币化纳税,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对后世的影响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