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第一位律师谁
邓析(?~公元前501年),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在野政治家,是一位生前及死后都引起争议,自古到今褒贬不一的人物。 在中国法律史上,邓析也算一位“闻人”有数项“第一”被他占据:第一个公开反对西周以来的“礼治”;第一次提出了“事断于法”的主张;编修了第一部私家刑书――《竹刑》。当然,这些“第一”大都还有传闻的色彩,难以确信。不过,另有一项“第一”的可信度极高,即他是中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讼师。 中国律师的历史不足百年,而且是舶来品。在此之前,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着一种以帮助他人处理诉讼事分为业的人,这种人被称为“讼师”。讼师素为官府所育根,亦为社会舆论所不容,但他毕竟艰难地生存了下来。若要追根寻源,他们的鼻祖,就是邓析。 《吕氏春秋/离谓》载: 《邓析》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 。民之献衣、襦 而学讼乾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败,因败。 邓析凭借着他对法律的熟悉,不但以有偿的形式指导别人打官司,甚至还制定了收费标准,这种类似于现代律师的行径,便是古代讼师的正宗。 古人素来对诉讼抱有恐惧心理,这主要的原因在于司法的专横和官方对诉讼的垄断,它使涉讼者孤立无援,听任宰割。另一个原因则在于当事人欠缺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而视诉讼为深威莫测的畏途。所以,邓析的行为一方面也为许许多多的涉讼者提供了他们急需的法律帮助,“学讼者不可胜数”一句道出了邓析的行为在民众中所受欢迎的程度,同时也为我们解释古代的讼师在官方的打击和道德的谴责之下仍不曾灭迹这一奇特现象提供了令人深思的材料。 诉讼的关键在于分辩是非曲直,但是非曲直的标准却因人而异,官与民的标准往往大相径庭,而史家之言则难免受正统所左右,故所谓“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恐怕只能说明邓析的辩驳之才,而决不应以此为据,认定邓析是故意颠倒是非。显而易见的是,在春秋时期,政治及法律都具有专制的性质,邓析以民间人士的身份参与诉讼,绝无肮脏靠歪曲是非的手段来控制诉讼胜败的可能。他之所以“所欲胜,因胜;所欲败,因败”,恐怕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一方面对法律了如指掌(他个人曾编过刑书),另一方面又能言善辩,是一位雄辩家,“操两可之说,设无究之词”,且他的善辩又非狡言诡辩,《荀子》中就称邓析之说谎“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这才达到了驾驶诉讼胜败的境界。 《吕氏春秋/离谓》有段记载十足反遇了邓析作为诉师的才识和机智: 湖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邓析日:“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之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一件事情,从不同的立场了发,都能抓住双方的要害,这正好是“操两可之说”的注脚,也是讼师据谋生的基本功。或许有人会从道德与人情的角度对邓析的行为提出非议,但我们也不要
②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看到法律网4月下旬发布的数据如下,供参考。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
恒略律所是典型的后起之秀,虽然品牌创立时间不长,但近两年频繁在在各大榜单上胜诉率和好评率排名靠前,诉讼业务是其强项。恒略律所内部有征地拆迁团队、房产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合同纠纷团队、医疗纠纷团队等诉讼业务领域的专门团队研究院。恒略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京师律师事务所虽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是其发展最快的是最近的5年,律师人数由百余人的团队迅速扩张到突破千人。也是公司化运营律师事务所的先驱者,其从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并且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改革。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盈科专注于全球化法律专营机构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1个国家的140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贸易、海外投资、公司、资本证券、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不仅如此,盈科近些年在国内诉讼业务上也有所展进,分别成立了不同的诉讼团队。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金杜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拥有2400多名律师,分布于世界各地28个城市,借助统一的全球平台,协助客户了解当地的挑战,应对地域性复杂形势,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解决方案。
第五、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大成作为WSG(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虽然北京总部人口不及京师,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人数超过7000人。专长于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第六、中闻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创立于2001年的中闻律师事务所作为新世纪律师行业的开拓者,近些年频频展现它的影响力,虽然名称不及以上各位响亮,但其在律师行业内部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其对律协的发展的推动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第七、君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君合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专长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典型的老牌律所,人气聚集。同时也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和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
第八、国浩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西城区)
国浩也是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是投融资领域尤其是资本市场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其专长于提供投融资领域的IPO、再融资、收购兼并等领域法律服务。
第九、中伦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中伦专长于提供在中国境外的投资及商务活动等领域法律服务,业务范围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其有能力在各个领域为客户提供市场领先的高质量法律服务。
第十、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海市最大规模的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共有十大专业委员会: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与并购、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破产重整与清算、诉讼与仲裁。多次被中国司法部及其下属司法行政机构、律师行业协会、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及权威评级机构等评选为中国最顶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③ 大陆第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
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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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03-02 浏览次数:8 字号:大 中 小
1983年7月15日,深圳蛇口海边的一栋两层小楼内诞生了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蛇口律师事务所。整整22年过去了,蛇口律师事务所成为了深圳律师历史上一块标志性的丰碑,它也开启了中国律师制度一个全新的未来。然而,蛇口律师事务所是如何成立的,在它的背后还有多少故事,很少有人说得清。为此,本报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当年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首位律师----姚锋,听他讲述了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背后的经过。
今年已经年过七旬的姚锋老人至今仍然居住在蛇口一个安静的小区内。说起当年的往事,老人娓娓道来。
第一家律师所在蛇口成立
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深圳蛇口画了一个圈,蛇口便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块试验田。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蛇口迎来了招商引资的高峰期,各类企业遍地开花。蛇口成为了中国一块充满着生机的沃土。
然而,伴随着外商投资的增多,许多问题也突显了出来。当时,深圳与外商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需要律师做见证,但是深圳当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许多合同都必须到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内签订。
此时,香港招商局一位老干部郭玉骏找到了当时正在深圳调研的广东省司法厅厅长薛宝华,郭老向薛宝华提了一个建议,在深圳蛇口工业区设立律师事务所。随后,薛宝华找到了曾与自己共事过的姚锋征求他的意见,姚锋律师提出,深圳成立律师事务所没有问题。随后,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筹备工作得到了当时深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1983年7月15日,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地点位于现在的蛇口太子路海景广场附近。
一个律师撑起一个律师所
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业务开展得并不顺利,深圳市法律顾问处的曾博华、麦宗钜两位律师恰好到外地学习,整个深圳只有姚锋一位老律师。
更加严峻的是,整个蛇口律师事务所内只有四个人:一名负责人、一名打字员和一名英语翻译,仅有姚锋一名律师。律师所开办了一个月时间,无人问津。此外,姚锋当时还在工业区内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房地产公司的领导只允许姚锋每周两天到律所工作。终于,一家港资公司的出租房屋业务成为了蛇口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单业务。
伴随着蛇口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也在同年相继成立。蛇口律师事务所在成立的第二年,购置了一台386电脑,进行电脑管理。这在全国十分少见。
签署合同舌战新加坡律师
谈及创业初期的工作,因为一个合同与新加坡律师进行舌战的经历让姚锋老人记忆犹新。
当时,一家新加坡私人股份公司与南山投资公司合作开发赤湾油码头,合同由新加坡方面起草。在签署合同前几天,南山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把合同给姚锋律师看了一下。姚锋律师一看,发现合同中有许多条款对中方不利,基本都有利于新加坡方面。姚锋律师立即建议南山投资公司方面延期签署合同,重新起草合同章程。随后他担负起了合同重新起草的任务。
合同出来后,新加坡那家公司派来了一名律师,他对姚锋律师起草的合同提出了两个疑义:一、为什么新加坡的公司来中国投资却要引用中国的法律,而不是新加坡的法律或国际法;二、为什么合同发生纠纷时要选择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仲裁。对此,姚锋律师提出了中方的理由。他告诉新加坡的律师,根据国际法规定,新加坡的公司到中国投资是在中国的国土上,应该引用投资所在地国家的法律管辖。其次,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仲裁机构在国际上声誉很好,选择第三国进行仲裁可以保证客观公正。姚锋律师的回答让新加坡律师哑口无言。新加坡方面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立即按照中方起草的合同签字。
22年过去了,姚锋律师起草的这份合同没有引起任何纠纷,至今,中新双方的合作仍十分顺利。1986年,深圳的公证业务从律师业务中分离,姚锋律师也成为中国第一位公证员,直至退休。
④ 开办私人律师事务所中国第一人是谁
段祺华
私人律师事务所第一人
段祺华,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创始人,中国律师(回1986年取得律师执答业证);美国华盛顿州律师协会第一位外国法律顾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3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段祺华回到故乡上海。此间,国外媒体关于中国再掀改革开放浪潮的报道令他心潮澎湃。他感觉时机成熟了--回国开办中国第一个合伙制涉外律师事务所。
⑤ 中国四大律师事务所
中国四大律师事务所分别是金杜律师事务、大成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
1、金杜律师事务: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金杜已发展成为一家全球性质的律师事务所,靠着众多的法律专业人才和得天独厚的优势为全球许多国家提供着法律服务。
金杜总部设于北京,在上海、深圳、成都、广州、重庆、西安、杭州、天津、苏州、香港、日本东京和美国硅谷、纽约均设有分所。秉承创始合伙人不断创新及追求卓越的现代法律理念。
金杜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规模最大并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拥有1000余名律师、代理人及专业人员,全球就职员工超过5000余名,为全球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中伦有能力在各个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中国法律服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中伦并与多家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其密切的合作,中伦有能力为客户在中国境外的投资及商务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5)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扩展阅读:
中国四大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⑥ 中国第一位律师叫什么
伍廷芳(1842~1922),本名叙,字文爵,又名伍才,号秩庸,后改名廷芳。汉族,广东新会回西墩人,清末民初杰出的答外交家、法学家。。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
⑦ 中国最早的律师
春秋早期,郑国就有个叫邓析的人,专门帮人打官司,小案子要人一件衣服、大案子要人一条专裤子作为属报酬,教人“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委托人想打赢官司他就有办法让他赢,想让人罪名成立他也有办法使人身败名裂。弄得郑国“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郑国的执政大夫子产于是就把邓析杀了,这样一来,郑国“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如果《吕氏春秋》所说确实,那么子产是在公元前543年执政的,死于公元前522年,邓析的活动和被处死就应该是在这一期间。当时在世界的另一边,欧洲的雅典城邦里,还没有像邓析这样接受报酬提供法律服务的人,而当时的罗马还没有公布成文法,也谈不上有这样靠帮人打官司的行当。所以邓析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早的一位开业律师。
⑧ 中国古代第一个律师是谁
读法律的人都知道,中国古代是没有律师的。中国古代有“讼师”等称号,近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没有过。
⑨ 中国四大律师事务所分别是什么
中国没有四大律师事务所这一说,一般有五家。
一般是指金杜、君合、海问、方达、中伦5家。
⑩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著名法学家
1、史尚宽
史尚宽,安徽安庆桐城南乡,民国著名法学家,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人,作为迄今为止独立完成"民法全书"的第一人,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余复从事著述",涉猎的领域广泛,几乎包含了法学的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
2、肖蔚云
肖蔚云,1924年10月生生于湖南省祁阳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毕业于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获国家法副博士学位。
3、张释之
汉文帝时,张释之捐官出仕为骑郎,十年未得升迁,后经袁盎推荐,任为谒者,因向文帝陈说秦汉兴亡之道,而补任为谒者仆射,累迁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后升任廷尉,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
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汉景帝即位后,因张释之曾弹劾时为太子的景帝“过司马门不下车”,将释之谪为淮南国的国相。
4、商鞅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5、韩非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