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古代的企业是如何交税的
“税”,在古代比较复杂,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叫法和征收手段,“役”、“赋”、“贡”、“助”、“彻”、“租”、“庸”、“调”、“捐”、“算缗”、“厘金”等,名称、叫法多多。
古代在税收政策上,也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会有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恢复和促进生产发展。减税免税这类“薄税敛”的做法,被古代统治者视为“仁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般来说,在开国初期,新王朝都会实行减税政策,以利民生、恢复生产力。如在隋朝,隋文帝杨坚便提倡轻徭薄赋,“轻税入官”,减轻民间税务负担。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在前期减税的基础上,又将田租户的应交额降低,并减少了服役天数。接着,还废除了盐、酒官卖制度,停征盐酒税。从先秦时起,盐税收入已成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盐是生活必需品,废除盐税、酒税,惠及千家万户,大大减轻了老百姓负担。
宋朝立国后,宋太祖赵匡胤下令,对百姓种桑树、枣树,开辟荒田等,停征租税。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又诏令全国减免税收:“凡州县旷土,许民请佃为永业,蠲三岁租,三岁外,输三分之一”;同时,还废除了工商业的杂税。
明太祖朱元璋在开国之初,首先降低了商业税,改税率为“三十税一”。洪武十三年(1380年)又诏令,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不再征税。
清朝从顺治时起,便在多地蠲免田赋。玄烨(清圣祖)当皇帝的康熙年间,全国有更多的地方实行田粮赋役蠲免。玄烨在位六十多年中,全国普免、各省轮流蠲免以及区域性蠲免,影响较大的便有30多次。清代甚至还出现过“天下无税”年。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朝廷将各省钱粮全行蠲免。这种“天下无税”的做法在乾隆三十五年、四十三年、五十五年都曾先后实行过;乾隆三十年、四十五年、六十年这三年,各免全国漕粮一次,这在中国税收史上是少见的。
❷ 详细介绍一下中国历史上的曾出现的税制
下面简要介绍其中主要的几种税制。
井田制
井田制是西周时的土地制度。国家在修筑水渠和道路时把土地划分为许多“井”字形方块,故称为井田。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亦即属于周王,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各级贵族,让他们世代享用。他们只有享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不准转让和买卖。为了充分发挥地力,并规定了定期“换土易居”的分配制度。西周的井田制根据剥削对象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区划,一种是“十夫有沟”,即国中平民的份地。其收入要上缴国家十分之一,作为贡税,以充军赋。另一种是“九夫为井”,即国家将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为九区,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获全部缴给领主。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井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我国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初税亩
初税亩是我国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鲁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推翻过去按井田征收赋税的制度,改行“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交纳土地税。井田之外的私田,从此也开始纳税。这是三代以来第一次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是个很大的变化。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初税亩”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从奴隶制赋税向封建制赋税制转化的开端。此后,列国纷纷仿效鲁国实行“初税亩”。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干脆废除国君对贵族(卿大夫)分封、赏赐食邑的制度,而承认通过买卖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
租庸调制
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如“租”,这种按田以农作物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自夏朝以来早已有之。而“调”这种以手工业品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与东周时代的“布缕之征”属于同一类。“调”的名称,较早曾见于东汉明帝的诏令之中。到了东汉末年,曹操便正式普遍征收了户调。当时调的负担是每户绢2匹,绵2斤。至于代役租形式的“庸”,周期已有原始力役形式的开端,至唐始改为实物征课。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中叶实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自唐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均田制度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著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亦有一说因其分为户税、地税两项)。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是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宋朝积贫积弱,屡遭侵略。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需要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的向题,因此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清丈后,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照土地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在清丈过的地区,原来向政府纳税的自耕农,多少减轻了一些负担,而拥有土地多者则要多交税,非常符合公平税负原则。因此,马克思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甚至有现代学者评论说:青苗法、方田均税法是具有近代国家资本主义特点的法令。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又称“一条编法”,是明代中期的赋税制度。明初的赋役制度是将赋和役分别征收,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主要内容是: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②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需要注意的是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③“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清初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是清朝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出现的一次重大的赋税制度的改革。清初的赋役制度承袭明代的一条鞭法。但实行的不够彻底和普遍,丁银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随着土地兼并的进一步发展,穷丁、无地之丁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银,贫苦农民就会无力承受,这不仅使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会由于农民畏惧丁税流亡迁徙、隐匿户口等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明末清初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丁随地派、均丁于地”的赋役改革。后来清廷也开始对赋役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基本上分为两步:一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新增人丁,不再加收丁税。由于丁银额数固定化,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这样既减少贫民逃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为日后的“摊丁入亩”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二步即实行地丁合一。这种办法先在康熙55年(1716年)在广东、四川等省试行。这些省份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统一的“地丁钱银”,此后在一些地区逐渐推广。雍正皇帝继续并完成了康熙皇帝开始的赋役制度改革。雍正元年即1723年,雍正帝下令以雍正二年为始,在各省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摊丁入亩是一条鞭法的延续和发展,实行也比较彻底。它最终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役一元化。自改革后,原来独立的丁税已不存在,丁随地起,田多丁税多,田少丁税少,无田无丁税,从而调整了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消除了“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的税负不公状况。
❸ 历史上哪个朝代交税多一般在哪个季节
1、判断复赋税沉重应该看赋税占制收入的比重,即税率,绝对数值的赋税比较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而历史上无论哪个朝代,吏治清明时赋税都较轻,吏治腐败和战乱时赋税都较重。而且古代除了法定的赋税意外,还有各种苛捐杂税等等,真不好比较 。
2、唐朝中期以后实行的两税法,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其他朝代包括明清的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都一般在秋收后纳税。
❹ 中国历史上哪个时期税费最多
你好!
个人认为从古至今,是公元2000年以后的中国税最重。
如有疑问,请追问。
❺ 近二十年中国巨大的变化有哪些
对照近年来的变化:
1、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到年止,我国GDP总额已达到22.4万亿元,人均约合2880美元,年均增长100%以上,已经上升到世界第四位。
由占全球GDP总额的10%上升到50%以上;经济效益的提高,财政收入连年的增加,到2007年已达到5.13万亿元,外汇储备超过.7万亿美元。2009年,GDP总量已跃升世界第二位。
2、取消农业税,终结了中国几千年来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今年丰收已成定局。
3、进出口贸易一直增长,开放型经济进入了新的阶段。
4、创新转型国家建设进程良好,涌现出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
5、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
6、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居民收入有较大增加。
7、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
8、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
9、社会建设全面开展。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农村实现了免费制教育。
10、 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
11、 港、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
12、我国外交全方位发展。
(5)中国城市历史交税扩展阅读:
五年时间瞬间即逝,中国与世贸之间的关系早已跨越了当初的起点。回首既往,目睹当下,相信所有人都会有这样的基本认识:
从任何一个角度看,中国入世都是名副其实的历史性事件。这不只是因为全球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突然加入了汹涌澎湃的13亿人口,而且更因为中国和世界都因此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而这种变化将贯穿于整个二十一世纪。
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后来者”,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却迅速地后来居上。在短短五年时间里,中国经济和市场所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不仅使世界为之瞩目和震惊,而且还对当今和未来的全球秩序发挥着重要影响。
社论表示,就在入世后的几年时间里,中国的经济规模接连超越了多个老牌工业国,包括意大利、加拿大、法国和英国。中国仅居德国、日本和美国之后,其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目标,已不再是遥远的梦想。
由此开始,由七大工业国一直唱主角的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这是人们所没有料到的。
社论指出,当然还远远不止于此。在入世之初,中国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贸易国,但今天却已经变成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体之一。
当初,其外汇储备只相当于新加坡或台湾,但今天却超越了曾经一直名列前茅的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当初,其货币还不受重视,甚至受到歧视,但今天人民币却在国际贸易和外汇市场上变得炙手可热。所有这些,似乎都在瞬间发生。
然而,中国入世五年来最深刻的变化,还在于整个社会的变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的变化
❻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
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
清末,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
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征收土地税、人头税和劳役税)、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征收资产税和土地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征收土地税)。
(6)中国城市历史交税扩展阅读:
古代一些税收的典故:
1、市场税
古代市场称为“市”。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由来已久。商代末年,商人贸易就已出现,但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都属官办,所以没有市场税收。到西周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官营工商业之外,出现了以家庭副业为主的私营手工业和商业,集市贸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交易)税收。
周代市场在王宫北垣之下,东西平列为三区,分别为朝市、午市和晚市。市场税收实行“五布”征税制;一是分(纟次)布,即屋税;二是总布,即牙税;三是廛布,即地税;四是质布,指对违反契约文书者所征之税;五是罚布,即罚金。市场税收由司市、雇人、泉府等官吏统一管理,定期上交国库。
2、田税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国中的鲁国首先实行初税亩,这是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❼ 中国历史上税收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税收的时候当时的政权靠什么获得经济来源
古代市场单称为市。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由来已久。商代末年,商人贸易就已出现,但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都属官办,所以没有市场税收。到西周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官营工商业之外,出现了以家庭副业为主的私营手工业和商业,集市贸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
周代市场在王宫北垣之下,东西平列为三区,分别为朝市、午市和晚市。市场税收实行“五布”征税制;一是分纟次布,即屋税;二是总布,即牙税;三是廛布,即地税;四是质布,指对违反契约文书者所征之税;五是罚布,即罚金。市场税收由司市、雇人、泉府等官史统一管理,定期上交国库。
(注:纟次一本义为绩麻线,引申为按市的次第收税。)
最早的田税
是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国中的鲁国首先实行初税亩,这是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最早征收的车船税
最早对私人拥有的车辆和舟船征税是在汉代初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朝就颁布了征收车船税的规定,当时叫”算商车”,”算”为征税基本单位,一算为120钱,这时的征收对象还只局限于载货的商船和商车。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开始把非商业性的车船也列入征税范围。法令规定,非商业用车每辆征税一算,商业用车征税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征税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乡官)和”骑士”(由各郡训练的骑兵)免征车船税。同时规定,对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给以处罚,对告发的人进行奖励。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车船税停止征收。
商周时代的井田制和官营工商业是在没有税收前政府经济来源的主要保障。
❽ 中国税收历史有多少年了
进入奴隶社会开始,三千多年吧
❾ 中国解放前老百姓要交税吗
这么说吧,从上古洪荒时代开始,有了国家就开始交税,几千年没变过,李自成说不交,最后也收了,你不交税国家机关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