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规模的封建法典为( )
法经是中国历史来上第一部比较系源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过不太完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它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很多,李悝也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
『贰』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典是什么名字
1、《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2、简介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内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容封建成文法典,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过不太完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它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很多,李悝也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
『叁』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系的封建法典是什么
商鞅,法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姓公孙氏,名鞅,又称卫鞅,号商君。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主持秦国变法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改“法”为“律”,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商鞅变法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说是战国时期最为成功的一次社会改革,使秦国成为国力强盛,制度先进的大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封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子产,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公元前543年到公元前522年任郑国执政,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法律条文铸在刑鼎上,公布与众,史称铸刑书。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转型的道路先迈了一步,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事件,它宣告了中国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拉开了封建成文法的诞生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邓析,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曾任郑国大夫,邓析的“竹刑”:即子产铸刑书之后,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自行修订的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晋杜预于《左传》注中说:邓析“欲改郑所铸刑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称竹刑”。 邓析的“竹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邓析因为政治纷争,被执政者杀害,但由于他私收门徒、传授法律,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进而成为官方的法律。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的思想,重视法律,主张“事断于法”,为法家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魏相李悝为保障变法的顺利进行“撰次诸国法”即考查各国成为法,吸收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法经》。《法经》原文早已经失传,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6篇:-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囚法》或者《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点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思想。《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法经》的相关知识,从《法经》体例和内容上看为后世封建法典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作为战国时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同是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因而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
『肆』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法经》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专本,它的制定属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很多,李悝也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约成书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公元前407年)。该书已失传。据《晋书刑法志》记载,《法经》分《盗》、《贼》、《网》、《捕》、《杂》、《具》6篇。
『伍』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封建法典是什么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封建法典是
——《法经》.《法经》由魏文侯之相李悝集当
时各国的法律编制而成,约成书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公元前407年).该书
已失传.据《晋书
刑法志》记载,《法经》分《盗》,《贼》,《网》,
《捕》,《杂》,《具》6篇
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过不太完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它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
《法经》作为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这一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肯定。
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编纂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直接继承,成为秦、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也大都为后世法典所继承与发展。
第三、《法经》是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后来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以及汉代的法律,都受到它的极大影响,它为历代封建法典所宗。
详情链接《法经》http://ke..com/view/58670.htm
《唐律疏议》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http://ke..com/view/58711.htm?fromId=257203
『陆』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主持秦国变法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改“法”为“律”,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商鞅变法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说是战国时期最为成功的一次社会改革,使秦国成为国力强盛,制度先进的大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封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子产,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公元前543年到公元前522年任郑国执政,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法律条文铸在刑鼎上,公布与众,史称铸刑书。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转型的道路先迈了一步,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事件,它宣告了中国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拉开了封建成文法的诞生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邓析,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曾任郑国大夫,邓析的“竹刑”:即子产铸刑书之后,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自行修订的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晋杜预于《左传》注中说:邓析“欲改郑所铸刑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称竹刑”。 邓析的“竹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邓析因为政治纷争,被执政者杀害,但由于他私收门徒、传授法律,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进而成为官方的法律。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的思想,重视法律,主张“事断于法”,为法家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魏相李悝为保障变法的顺利进行“撰次诸国法”即考查各国成为法,吸收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法经》。《法经》原文早已经失传,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6篇:-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囚法》或者《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点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思想。
『柒』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什么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主持秦国变法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改“法”为“律”,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商鞅变法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说是战国时期最为成功的一次社会改革,使秦国成为国力强盛,制度先进的大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封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子产,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公元前543年到公元前522年任郑国执政,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法律条文铸在刑鼎上,公布与众,史称铸刑书。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转型的道路先迈了一步,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事件,它宣告了中国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拉开了封建成文法的诞生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邓析,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曾任郑国大夫,邓析的“竹刑”:即子产铸刑书之后,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自行修订的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晋杜预于《左传》注中说:邓析“欲改郑所铸刑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称竹刑”。
邓析的“竹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邓析因为政治纷争,被执政者杀害,但由于他私收门徒、传授法律,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进而成为官方的法律。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的思想,重视法律,主张“事断于法”,为法家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魏相李悝为保障变法的顺利进行“撰次诸国法”即考查各国成为法,吸收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法经》。《法经》原文早已经失传,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6篇:-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囚法》或者《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点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思想。
『捌』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规模的封建法典为
魏国的李悝“集诸国刑典”,著《法经》六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体系的法典形式的著作。其后商鞅在秦国变法,奉行《法经》,改法为律,称为“秦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