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中外历史 > 中国信用债市场历史重大信用事件总结回顾

中国信用债市场历史重大信用事件总结回顾

发布时间:2021-02-26 10:40:03

㈠ 中国银行业的历史事件(重大事件,最好全一些)

四大国有专业银行:1979年3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重新得以恢复成立,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业务,领导农村信用社。紧接着,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也分别从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分离出来。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办理的金融经营业务。至此,4大专业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分别在工商企业流动资金、农村、外汇和基本建设四大领域占据垄断地位。
股份制商业银行:从1987年起,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出现了,今天一些具有很强竞争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在这一时期创立的。1987年至1988年的两年间,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创立。
政策性银行:1994年,国家出台政策,把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正式剥离出来,同时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3大政策性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199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之后,组建范围又扩大到35个大中城市以外的地级城市。
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1979年,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开始设立和筹建信托投资机构。我国邮政储蓄作为邮政企业办理金融业务,最早开办于1919年,之后几经停办,其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各项业务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07年末,邮政储蓄银行资产总额17687.5亿元,税后利润6.5亿元。
银监会成立:2003年4月28日,北京复兴门央行大楼后,成方街33号的三座白色建筑的门口正式挂上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牌子。同年,云南银监局成立。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与上市:2003年开始,工行、中行、建行、交行等银行全面启动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在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绩效等方面不断与国际先进银行缩小差距,国有商业银行从5年前技术上濒临破产蜕变为具有一定国际认知度的大型商业银行。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在香港公开发行股票,之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也相继实现公开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目前也在为公开上市做积极准备。至此,4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原载于东方财富网 )

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 2010年5月28日-30日,中诚信国际组织员工赴十渡、野三坡三日游。出游期间,公司组织了联欢活动。公司领导和所有员工欢聚一堂,热情高歌,联欢气氛热闹、欢快。此次出游和联欢活动极大地表现了中诚信国际员工的良好的团队精神,新老员工之间既增加了交流,也增进了感情。 · 2010年5月27日,由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国内首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券--2010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中诚信授予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和金融债券信用级别均为AA+。
· 2010年5月26日,中诚信国际在北京举办2010年春季投资者见面会,探讨在复杂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房地产、钢铁、水泥、化肥和保险行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这些行业中企业面临的信用趋势变化。来自中外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企业、媒体等机构的上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执行副总裁何敏华主持,公司董事长毛振华和首席执行官叶敏分别做了当前宏观经济与政策的走势分析和正确认识信用评级的演讲。
· 2010年5月14日,中诚信国际2010年第一期新员工培训在公司12层大会议室顺利召开。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近半年入职的新员工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通过公司主要领导的亲自授课,使得新员工对中诚信国际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中诚信国际的企业文化有了初步认识,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有了深入的了解。这对于促进新员工建立对中诚信国际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励新员工努力成长为中诚信国际的优秀员工和管理者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 2010年3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阚胜国助理调研员一行来我司调研,听取了公司何敏华执行副总裁、任伟红副总裁对于2009年营业管理部对我司进行现场检查后我司的整改情况汇报,以及我司2009年工作总结,对我司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 2010年2月25日,中诚信国际发布2010年中国证券业信用展望报告-《行业基础环境改善为证券业打开成长空间,中长期信用趋势向好,但短期仍面临压力》,这是公司自2008年以来第三次公开发布对中国证券行业的信用评价。报告回顾了2008-2009年中国证券业的发展概况,并深入探讨了影响未来中国证券业信用趋势的正面因素及证券业面临的各种风险,报告还同时发布了12家主要证券公司的信用评价简报。来自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新华通讯社、财经、路透社、金融界等多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2009年11月18日,中诚信国际穆迪在北京联合举办《企业债务融资市场发展与信用评级》研讨会,发布了对全球及地区企业评级趋势以及针对房地产、新能源、电力生产、城投、水务、港口、高速公路、航空运输、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化肥、水泥、汽车、重型机械和建筑行业的展望报告,分别对这些行业未来12-18个月基本信用状况做出分析和预测。来自监管机构、中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企业等机构的上百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2009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参事魏本华、营业管理部副主任蒋万进、征信管理处处长付喜国、参事室处长苗现林等来我司进行调研。魏本华参事认为我司评级业务管理严格,各项制度规范,评级理念先进,同时,魏本华提出此次调研也将认真考虑我司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和建议,推动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
· 2009年5月25日-26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检查组对我司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评级工作现场检查,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为我司2007年、2008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开展的业务。此次检查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派检查组对我司进行的评级工作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司的评级管理制度、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全面、规范,评级作业比较规范,评级业务流程合理,评级收费制度规范,对我司的工作给予肯定。
· 2009年3月5日,中诚信国际在《中国经济导报》发布了《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对行业及企业状况的影响预期》。这是2009年1月以来国务院陆续通过钢铁、汽车、船舶、石化、有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物流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诚信国际对这十大重点产业密切关注后提出的预测。中诚信国际还将继续关注各产业振兴规划细则的出台对各行业及企业信用状况的影响。
· 2009年1月13日,中诚信国际发布2009年中国证券业信用展望报告---《信用基本面逐步改善,但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使行业信用趋势面临较大压力》,这是中诚信国际继2008年之后第二次公开发布对中国证券行业的信用评价。来自中国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新华通讯社、财经、第一财经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中国经济导报、工商时报、新京报、北京商报等13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2008年10月30日,中诚信国际召开行业评级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对宏观经济及对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建筑和航空运输业的行业展望,分别对这些行业未来12-18个月基本信用状况做出了分析和预测。来自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经济导报、财经、上海证券报、新京报、北京商报、证券时报、中国日报、理财周刊、工商时报等十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2008年10月30日,中诚信国际穆迪联合召开题为《中国企业-历史、现状与未来》的研讨会,发布了对亚洲区信用趋势以及针对房地产、消费品和零售业、电力、煤炭、钢铁等行业的评级方法的介绍与行业展望。来自监管机构、中外资银行、基金公司、企业等机构的上百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 2008年9月2日,中诚信国际召开中国银行业信用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内17家银行的公开评级结果,并发布了2008-2009年中国银行业信用展望的特别报告--《中国银行业信用状况稳步提升,系统性风险加大考验其应对能力》。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诚信国际第5次发布对国内主要银行的公开信用评级结果。
·2008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七项自律规则,并正式接受了七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在这七家企业中,中诚信国际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四家企业提供评级服务。此次中期票据的推出,结束了企业缺乏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局面,对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2008年4月8日,由中诚信国际评级的中国中材集团公司5亿元无担保企业债券(“08中材债”)正式发行,发行期限为5年,发行固定利率6.4%,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主体和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均评定为AA级。08中材债是2008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发行的第一只无担保信用企业债,对我国企业债券进一步向市场化发展意义重大。
· 2008年1月29日,中诚信国际在北京召开中国证券业信用展望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08年中国证券业展望的特别报告--《中国证券业信用状况改善,机遇与挑战并存》。此次证券业信用展望报告的推出是中诚信国际首次发布对中国证券行业的信用评价。
· 2007年8月2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2007年-2008年中国银行业展望,调整了对12家银行主动信用评级结果。这是中诚信国际继2004年首次发布国内15家银行的主动评级结果后对中国银行业的持续跟踪评级。
·2007年8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大会在北京召开,中诚信国际当选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
· 2007年5月18日,中诚信国际与穆迪在北京联合举办信用评级研讨会,发布了钢铁、电力、收费公路等行业的评级方法和行业展望。此次研讨会是中诚信国际与穆迪合资后首次举办的信用评级研讨会。
· 2007年4月3日,中诚信国际正式加入亚洲信用评级协会(ACRAA),成为该协会第25个会员。亚洲信用评级协会创办于2001年9月,由亚洲各国著名的信用评级公司组成,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 在2006年和2007年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对五家评级机构评价活动中,中诚信国际连续两年在五家有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的评级公司中名列第一。
·2007年2月5日,中诚信国际通过竞标被选聘为山西焦煤发行企业债券工作所需的信用评级机构。
· 2007年1月29日,中诚信国际地区风险评级咨询项目最终验收会在国家开发银行举行,该项目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的验收。2004年以来,中诚信国际已经连续三年为开行提供地区风险评级咨询服务,评级体系和方法逐渐成熟,风险预警、信贷配置模型及地区风险管理系统平台不断完善,专项报告涉及范围更为广泛。
·2006年9月28日晚,中国诚信和穆迪在北京饭店举行穆迪入股中诚信国际的庆祝酒会。来自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官员,33家国际金融机构驻华代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代表,以及企业界、新闻界人士600余人参加了酒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先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魏迎宁先生、中国企业家论坛主席田源先生、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到会祝贺并在庆祝酒会上发表讲话。
· 2006年9月28日,穆迪与中国诚信在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穆迪收购中诚信国际49%股权的交易成功,中诚信国际正式成为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来自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路透社、日本经济新闻社、Bloomberg(彭博)、DowJones、Financial Times、《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日报》等国内外媒体的40多位记者出席发布会。
· 2006年8月,中诚信国际在北京召开“2006年中国银行业展望及评级新闻发布会”。此次对银行主动评级是中诚信国际继2004年和2005年对中国银行业展望与评级的基础上,对中国银行业的跟踪评级。
· 2006年8月,中诚信国际在北京国宾酒店举办 “中诚信国际投资者见面会”。这是国内评级机构首次举办与机构投资者的见面会。来自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80余名机构投资者代表参加了会议。
·2006年4月13日,中国诚信与穆迪分别发表公告宣布,穆迪已就收购中诚信国际49%股份与中国诚信达成协议,按此协议中诚信国际将成为穆迪与中国诚信的合资公司,中国诚信占51%股份,穆迪占49%股份。
· 2005年9月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2005年国内18家银行主动评级结果,这是中诚信国际继2004年首次发布国内15家银行的主动评级结果后对中国银行业的持续跟踪评级。
· 2005年5月24日,人民银行公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做了首批五家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中三家(国家开发投资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工作。
· 2004年9月27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国家开发银行地区风险评级及咨询服务合同
》签字仪式。
· 2004年8月23日,全球最大的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公司的CEO、国际业务主管、亚太区总经理、中国业务总经理一行四人来中诚信进行访问交流。
· 2004年8月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12家已公布年报的国内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评级结果。同时,中诚信国际还首次对14家国内银行的个体财务实力等级进行了评定。
· 2004年7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回购惠誉所持有的30%公司股份。
· 2004年4月1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国宾酒店召开“2004年中国银行业展望及评级新闻发布会”,来自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等部委的领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5家受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公司驻华机构,英国渣打银行、北欧银行等外资银行驻华机构,中信基金管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华人寿等金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是国内评级机构首次对中国银行业实施的主动评级。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5家银行被评为“AAA”级。
· 2004年4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对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的信用评级工作。
· 2003年12月,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2003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50亿元企业债券”和“2003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40亿元企业债券”正式发行,其债券级别均为AAA级。
· 2003年9月5日,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召开评级业务交流会。中诚信名誉董事长、中诚信国际公司董事长凌则提在参加上海分公司主办的分支机构业务交流会期间,拜会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先生。
· 2003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 2003年4月,中诚信国际公司首家对不良资产处置信托对应信托受益权信用评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信托” 对应信托受益权信用评级。
· 2002年12月,中诚信国际公司受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委托,对其拟发的3亿元3年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 2002年10月,中诚信国际公司尝试进行中国银联会员评估工作。
· 2001年11月22日至23日,中诚信国际CEO邬润扬、副总裁李华平出席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办的“中国保险市场与WTO国际高峰会议”。邬润扬先生发表了《保险信用评级: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践》的演讲。
· 2001年11月初,惠誉国际(Fitch)集团董事会主席Marc de Lacharriere先生和惠誉国际(Fitch)法国分公司首席执行官、亚洲地区总裁
Bernard de Lattre先生访华,在董事长凌则提先生和首席执行官邬润扬陪同下,分别拜会了中国银行行长刘明康、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张恩照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有关机构负责人。
· 2001年9月,公布2001年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这是公司继对泰康保险公司进行财务实力评级后第二家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迄今,国内评级机构中只有中诚信国际开展了保险公司评级。
· 2001年5月,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可转换公司债信用评级。
· 2000年10月,惠誉(Fitch)亚洲董事邬润扬博士担任中诚信国际CEO。
· 2000年9月22日,惠誉(Fitch)首席执行官罗宾先生访华,宣布对中国主权评级展望为稳定。在公司董事长凌则提的陪同下,分别拜会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和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
· 2000年5月25日—26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举办“信用评级国际研讨会”,人民银行副行长致辞,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主管部门官员,惠誉(Fitch)、穆迪、标准普尔、汇丰银行等代表10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 2000年3月,在惠誉(Fitch)的支持下,中诚信国际陆续修订完成新的指标体系,该体系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 2000年1月1日,合资公司开始营业。
· 1999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核准公司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9年8月24日,中诚信国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 1999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核准公司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9年7月23日,中诚信国际举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999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1999年1月,公司首次发布《信用评级公告》。
· 199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核准公司的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8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核准公司的贷款企业评级资格。
· 1998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刘明康副行长听取公司领导汇报,要求公司独立自主地开展评级业务,树立权威。
· 1998年10月对首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 1998年10月在全国首次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评级。
· 1998年9月11日与惠誉国际、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信用评级国际研讨会,同时举行中诚信国际合资合同签字仪式。
· 1998年5月在全国首次开展保险公司评级。
· 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确认中国诚信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资格。
· 1997年8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199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 1997年5月6日,由美林集团主办、我公司协办的“中国企业通往国际债务市场之路”研讨会于长城饭店召开。
· 1996年11月21日-22日,我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企业债券发行与上市研讨会”。
· 1996年10月-11月,受北京商品交易所委托,与中国期货市场咨询中心等单位合作对其会员进行资信评级。
· 1996年5月3日,与中国证券报联合发布1995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业绩排序。
· 1996年3月,接受上海商品交易所委托,对其会员进行等级评定。
· 1995年10月,由我公司主编的<<中国上市公司基本分析>>出版发行,该书公布了1995年6月底以前全部上市公司的研究结果,并在中国首次评定了上市公司股票等级。
· 1995年9月,公布1992年底前上市的47家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排序结果。
· 1995年9月20日,独家承担并完成1995年度中央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工作,此次涉及铁路、运输、电力、化工三大行业,包括铁道部、华能集团等17个发债主体,所评债券额度近95亿元,占计划发债额度的95%。
· 1995年8月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评级。
· 1995年7月在全国首次开展期货经纪公司信用评级。
· 1995年4月,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委托,独家对其会员公司进行信用评级。
· 1994年9月26日,英国IBCA评级公司常务董事Dominique Davial 女士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局张军、王建盛先生来我公司访问。IBCA公司对于与我公司合作建立评级公司表现出浓厚兴趣。
· 1994年6月在全国首次开展租赁公司信用评级。
· 1994年4月在全国首次开展基金信用评级。
· 1994年1月20日公布全国首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用等级。
· 1993年6月22日,公司在海口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海南证券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的信用等级。
· 1993年6月在全国首次开展信托投资公司信用评级。
· 1993年5月,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中央企业债券信用评级。
· 1993年4月3日,公司召开首批证券商信用评级信息发布记者招待会,公布全国首批证券商信用等级。
· 1993年4月,国务院发文规定,1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应由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我公司是当时唯一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
· 1993年2月在全国首次开展股份公司信用评级。
· 1992年12月26日,公司制定的全国第一套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文件,在京通过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等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
· 1992年12月10日,公司与STAQ系统签订备忘录,确定我公司对STAQ系统上市公司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 1992年12月在全国首次开展证券商信用评级。
· 1992年10月8日,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创立。
· 1992年10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诚信证券评估事务所更名为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1992年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筹建中国诚信证券评估事务所。

㈢ 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史

1920年,中国许多省份遭受严重旱灾,尤其是华北地区受灾最为严重,受灾农民达2000万,为抵抗灾情,当时各省纷纷成立义赈团体筹措赈灾款救灾。然而到了1922年华北各省又告丰收,但当时义捐的赈灾款尚有将近300万的剩余,如何继续使用这笔赈灾款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当时负责管理赈灾款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认为,救灾不如防灾,防灾不如组织灾区群众生产自救,在这种理念确立之后,相当一部分人又将目光转移到发展合作事业上来。
1923年,由华洋义赈总会组织设立的第一个信用合作社在河北香河县正式成立,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人股、入股农民民主管理、主要为人股农民服务的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

1951年至1959年,是新中国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的第一阶段。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88368个。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货活动为社员的生产生活服务,基本上保持了制的性质,成为农民生活上的参谋助手,以及扶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

1959年至1980年,这一阶段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成为基层社队的金融工具。

1980年至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金融组织,在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接受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此后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在民主管理、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特别是县级联社的设立,对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内部管理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同时也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贷款大里投放乡镇企业。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失去监督。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管理的政策措施,农村信用社得到长足的发展。到2000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15129亿元,各项货,110489亿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56倍、134倍。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的征程,新的形势,农村信用社面临着新的任务,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已经成为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十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因地制宜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只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农民的需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农村信用社就一定能够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创造新的辉煌。

㈣ 求94年以来中国企业(信用)违约事件或者哪里可以查到相关信息

福囍事件

㈤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起源及发展

什么是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之路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目标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建社 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为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然而,建国后成立的农村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组合而成的名义上的合作组织,从一开始就不符合“自愿、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等合作制原则规范,经历了多次整顿、改革,现在合作金融的基本属性已经所剩无几。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农村信用社现有产权状况的多样性,农民参与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的意识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亏损和历史包袱严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变迁的国家偏好和农民的接受程度之间存在着矛盾,信用社复杂的股权结构和长期的“官办”色彩更加剧了这一矛盾。
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信用社法人机构34909个,其中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个,省级联社6个;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2001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当年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50亿元;有58%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金额为161亿元。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信用社的改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甚至经济环境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改革过程中保持信用社的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我国不需要合作制农村信用社,或国际规范的农村信用社在我国无法生存。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发达国家,合作金融仍然是各国金融业中不可或缺的生气勃勃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和存在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在于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团体合作、资金联合的方式,实现互助,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现在,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业面临的现实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向、机构网点收缩;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金融需要;农村信用社也面临重组、改造,甚至撤并;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日渐活跃。因此,完全有必要发育一大批农民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对现有农村信用社也应区别情况进行可行的合理的改造。为此,国家决心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进行规范,并明确提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造应当是一个在国家适度推动下的自然过程。
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思考
●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信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
●这次改革试点方案设计不搞“一刀切”。不论是产权改革还是管理体制改革,都提供了可选择的不同模式。
●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的最佳选择。
●以县为统一法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产权形式,适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见效也比较快,是这次农信社改革的重点。
●在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下的产权改革,无论是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立足于机制转换及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近来,随着8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逐步展开,这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笔者深感对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与农信社改革的效果密切相关。
一、要理直气壮地肯定和宣传农信社在支持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社会各界对农信社的改革试点工作很关心,各种评论很多。总体上看,这些评论对农信社改革趋向评价积极,对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见解纷纭,而对农信社这些年来的工作似乎是“贬多褒少”,或者说是谈农信社过去的功绩和未来作用的文章不多。事实上,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农信社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一个有8亿多农民的大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仍较落后,农信社改革还不能完全都走市场化的道路,还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和地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必须有国家政策性的扶持。农信社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使农信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全面正确评价农信社历史、现实和将来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有利于提高全国62.8万名农信社职工和长期从事农信社监管工作干部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推动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两个方面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1、截至2003年6月末,农信社存款余额22330亿元,贷款余额16181亿元,这两项指标分别仅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6月末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亿元,增长幅度达370%。
2、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加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近几年来正在大规模地从县级以下地区撤出。自1998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仅从甘肃、河南、湖南、贵州、吉林五省就撤并了10728个分支机构。虽然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都是只存不贷,加上邮政储蓄又从农村转移出去资金每年不少于 1000亿元,使得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这种发展趋势,一方面使农信社为“三农”服务的压力日趋加大,但另一方面给农信社也带来了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近两年来,小额信用贷款在农村地区迅速发展的情况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现在,全国90%以上的农信社都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自 2001年正式开办以来,截至今年7月末,共累计发放2918亿元,大大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矛盾,而且其间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国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沿海省市和中西部地区差异很大,各地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也大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信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地区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和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信社组织形式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试验。
因此,在这次改革试点方案的设计中没有搞“一刀切”。不论是产权改革还是管理体制改革,都提供了可选择的不同模式。在产权体制改革方面,允许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并存;在企业法人形式方面,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合作制)、以县为统一法人的农信社、县与乡镇两级法人的农信社多种形式;即使是以县为统一法人,也可选择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省级政府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在不把管理权逐级下放的原则下,完全由省级政府决定。国家扶持政策既体现了扶持的力度,也给具体操作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和灵活性,如央行再贷款和专项票据可以权衡得失实行“一省两制”。可以看出,试点方案是认真总结过去农信社改革经验和教训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试点省市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则成为改革试点成功与否的关键。
三、把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是适应我国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结农信社50多年发展历史,在现有认知水平上的最佳选择。
50多年来,农信社的管理体制问题经过多次反复,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回顾这些年来的历史,农信社虽然经历了1951年—1958年、1959年—1979年、1979年—1996年、1996年—2003年四个不同管理阶段的变化,但实际上都是由国家金融机构来管理的。事实证明,农信社点多分散,国家金融机构人力、手段都有限,鞭长莫及,根本难以真正管理好农信社。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了银监会,但银监会管理农信社实质上是自己监管自己,似乎不太合理,作为过渡期,国务院授权管理是可以的,但时间不宜过长。对农信社的管理,不能再回到人民银行或者农业银行管理的体制,也不能由银监会长期负责下去,这一道理,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也是无可争议的。现在试点方案设计的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应该说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知水平上的最佳选择。舆论上对农信社管理体制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多有质疑或担忧,但尚未看到有谁提出更好的设想和建议。
国务院在试点方案中明确了省级政府对农信社管理的职责,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督促农信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引导农信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二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本地区农信社加强自律性管理,督促农信社依法选举领导班子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三是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辖内农信社金融风险;四是帮助农信社清收旧贷,打击逃废债,查处农信社各类案件,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同时,方案还强调,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农信社依法管理,不干预农信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农信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这是在试点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前不久,有位省委书记曾对农信社的同志说,过去地方政府只管催你们贷款,以后管理责任下放后就不一样了,也要盯住你们的不良贷款、违法乱纪等问题了。这句话对我们改革管理体制来说,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省级政府既不能把管理权限再下放到地、市、县政府,防止基层政府和领导个人干预农信社经营,但是又要发挥地、市、县政府在农信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在试点过程中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要不然管理体制改革就很难说是成功了。
还有个别人提出,能不能不设对农信社的管理主体。这样做,在国外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或许可以,但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这种设想行不通。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现行的市场约束机制和法制都还很不健全,农信社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也都很不完善,还不能没有管理主体对农信社进行必要的、间接的、宏观的管理。
四、中西部地区要把农信社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到以县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
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相比,农信社产权体制改革试点更为大家所关心,也更为复杂。改革方案在产权体制改革上提供了三种模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从农信社的发展历史看,可以说农信社从来就没有实行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即: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一人一票,民主管理。而是随着50年代“一大二公”为主旨的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逐步变成了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合作制在中国农村大地上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尽管这次提出了几种产权改革模式,但是中西部地区包括有的东部沿海农业大省,还是应该把产权改革的重点放在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县为统一法人的产权形式上来。以县为统一法人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产权形式,适应“三农” 发展的趋势,见效也比较快,应该是这次农信社改革试点的重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这种模式,包括积极探索以县为统一法人的股份合作制农信社产权形式。西方金融学派中有一“功能论”的观点,认为金融机构的功能比形式更为重要。农信社产权改革选择何种模式、何种组织形式,一定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及“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改革试点,是兼顾了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实际,是一种积极、必要的探索。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如何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和增强服务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有效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决策层,是尚待解决的两大难题。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银行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增大风险的可能。全国12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管理现状尽管都在提高,但还不容乐观,目前我们对自己的监管能力也难以乐观得起来。现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础、条件与1995年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时相比也难说好多少,全国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储备也很不够,农村吸引人才的条件、环境也比不上城市,参与城市银行市场的竞争决不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优势。因此,组建商业性的农村银行,即使在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在改革试点时期也不宜多。尽管有这么多困难,然而,确实具备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地区,仍要积极地去试,努力探索出一条产权关系明晰而又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之路。但要防止揠苗助长,欲速不达。另外,就股份合作制而言,不能因为股份合作制在乡镇企业和城市金融机构未能走通,就简单地认为也不适合于农信社改革。对农信社改革应当宽容一点,应当允许多种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的探索。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等扶持政策支持下的产权改革,无论是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立足于机制转换及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政策设计的理念或出发点,就是花钱换来一个良好的机制,以达到增强服务功能的目的。离开机制的转换,后者就无从谈起,或是不可能实现。所以,要正确把握国家扶持政策的精神,切实把注意力放在转换机制上,放在提高效益上,放在改善服务上,使农信社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另外,如果按照市场法则,不少农信社早就该撤销关闭了,但考虑到农信社现在的支农作用以及金融风险等问题,这次改革试点明确提出只是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农信社,可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这是十分明智和正确的。否则,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真会出现一些专家担心的地区性“农村金融空洞化”。
五、增强农信社对“三农”的服务功能,这是农信社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衡量农信社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和试金石。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问题
一、当前信用社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信用社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是三个方面:
1、金融风险日渐累积,且缺乏迅速遏制的办法。2001年底,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其中呆滞和呆帐贷款分别占31%和8%,当年全国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32亿元。如果预计呆滞贷款50%在未来会变为呆帐贷款(实际情况可能比这一比例更高),那么不良资产与累计亏损的数额大约在4000亿元左右。
2、产权不清、体制不顺是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的重要原因。如何界定信用社的产权制度及其性质,是信用社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和基础性的环节。目前,信用社已经不具备成为合作金融组织的条件。建立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不仅需要逐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要充分竞争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依托及其他更加复杂的制度条件,因此合作金融的真正建立和发育当是中国农村一项长期的目标和任务。
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以后,产权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和扶持政策也无从谈起,造成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的化解和经营管理改善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
3、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金融服务,信用社已独木难支。
二、已经实施的改革试点及其评价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了几个方面的试点:一是在北京、天津、海南、宁夏等五个省市实行建立省级联社的试点,二是在四川、浙江等五省试行建立地市联社和省级信用合作协会(作为信用社的行业管理机构),三是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进行了建立县一级法人,乡信用社作为其分支机构的改革试验。同时张家港、常熟、江阴三个地级市进行了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试点。四是人民银行在 8个县开展了信用社利率放开的改革试验。
上述改革试点基本是在恢复和重建合作金融体系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除江苏省的改革以外,都没有触及信用社的产权制度问题。但是,信用社的产权问题是所有政策和管理体制设置的基础和前提。依照不触及产权制度而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改革思想,管理体制的重新设计、历史亏损和不良资产的处理就会失去依据和标准。而不能明确亏损和不良资产处理政策的标准及重建管理体系的依据,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逐步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就难以真正实现。这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仅仅在管理体制层面进行调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社面临的诸种难题。在产权制度不明晰、财产责任不清楚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无法确定是否或如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因为产权不清,财产使用的后果就缺乏最终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虽然可以解决信用社暂时的经营困难,但却难以保证信用社就此之后就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中央政府也可以自此就免除其存款保险人与全部金融风险最终承担者的责任。
四、当前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
对于信用社改革,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各个层面的分歧还比较大。应在考虑改革方案时予以关注。
1、进一步明确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是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标,而暂时解决信用社的经营困难,处理目前的累计亏损和不良资产只应是阶段性目标。由于地区的差异,强调统一的管理模式或必须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显然不是一种符合实际的改革思路。
2、管理体制及监管模式的确立问题。信用社的监管体制如何设置,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建立全国统一的联社管理体制是一种集聚风险的制度设计。继续保持3.8万家产权独立的信用社由中央银行监管并负责业务管理、指导也不现实。
3、要求地方政府担负管理和监管责任,信用社改革应采取分散决策。中央政府不可能永远担当信用社经营风险最终责任人和存款保险人的角色。
4、地方政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应以储蓄保险体系或金融风险防范基金的建立为前提。与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相配合的一条重要措施是:应尽快建立多层次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防范基金,以降低和分散中央银行(其实是中央财政)所担负的银行机构的全部风险。
5、对信用社的扶持和经营限制应予权衡。这包括现有不良资产、累积亏损的处理政策和未来扶持政策两个方面。
6、应逐步扩大贷款利率自由化改革的试验。 7、信用社改革应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配套。

㈥ 信用债风险控制如何拿捏

由于国内信用债市场规模小、历史短,信用评级经验少, 债券违约记录很少,违约率、损失率等风险度量无法量化,也无法科学的设立风控指标,总是出现投资部门与风控部门吵架的事情。 2007年以前,因为出现过(非上市)企业发债不能及时兑付,引发普通持有人“讨说法”的小规模事件,所以发改委一直比较注重企业违约风险带来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在选择发债企业时,条件比较高,审批严格,债券市场的信用债比例因此一直很低。由于供远小于求,可投资债券以有担保高信用级别债为主,因此机构对于债券信用风险的控制需求不大,信用利差长期保持较小区间。 2008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从依赖直接融资向间接融资转移,信用债发行条件和审批程序放宽, 央行和发改委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尤其是短期融资券和城投债大量发行,无担保、低评级债券逐渐增多,中国信用债市场开始走上成长之路。随着发债企业的不断扩大,不但低信用评级债券总量扩大,尤其是近期,同信用级别的不同发债主体的资质逐渐分化日渐明显。与此同时,在结果导向和赚钱效应的影响下,投资者的低级别信用债投资比例越来越集中,信用风险的控制和评价成了机构投资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由于各机构信用风险评估人员和经验的不足,对于信用债风险的控制措施,多以限制可投资债券信用级别下限和单券投资比例等指标进行风险控制。该方法制定简单,对总体信用风险的控制和分散有一定效果,但对目前我国信用债市场投资的制约也很明显。从投资的角度,笔者对信用债的风险控制有以下想法。 首先,根据经济景气周期,以资产配置策略的为出发点,动态调整(中期)信用债券投资风控指标,更符合投资需求。信用风险首先是宏观经济风险,在经济景气周期,整体信用风险下降,企业信用评级上移概率大,这时候应加大风险资产配置比例,低风险信用债比例应该增加;反之亦然,在经济景气下降周期,应减少信用债投资比例,同时提高信用债券投资级别限制下限。因此,信用债券投资级别下限、比例等限制指标,应该定期(如:季度、年度)根据经济周期和整体信用风险的评价动态制定和调整。 其次,在中期信用资产配置(信用风险)策略的指引下,通过行业景气周期和风险分析,制定(短期)行业信用级别投资下限和资产配置比例限制进行风险控制,是相对可行和合理的。国内信用债市场还在起步阶段,市场还很小,发债需求很旺盛,发债有一定的门槛和壁垒,如福禧债这样的非系统性单个债券发生信用违约风险的概率不大,也难以预测,单券比例等指标虽然可以分散风险,但也难以规避由此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㈦ 300分 现今天 金融危机 经济学作业(报告) 求助

金融危机的国际经验及现实思考
Abstract:Since the 1990s, the financial crisis that frequently broke out has brought great danger to economy of various countries. This text reviews financial crisis of various countries at first, and then summarize its experience and lessons. Finally, combining potential factors in our economy which may cause financial crisis, the text carries on a helpful discussion to prevent our country from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关键词:金融危机 经验与教训 现实思考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我国逐步开放金融业,我国的金融体系越来越成为世界金融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20世纪以来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却明白无误地昭示着金融危机的危害性。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而言,金融危机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就是一个灾难性的结果。虽然我国迄今还未曾在发生金融危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经济结构和金融体系有多么健全,而更多地可归结为我国先前所处的封闭状态。事实上,国外近年来关于中国爆发金融危机的论调几乎就不曾停止过。比如尼古拉斯•拉迪就认为,中国的金融危机早已成熟,唯一缺乏的是引发危机全面爆发的导火索(吴传俯,2003)。更有《远东经济评论》2002年发表文章认为“中国金融系统在走向毁灭”。虽然这些观点各有其出发点,但是中国经济体系内部存在着许多诱发金融危机的因素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在金融开放已成为趋势的当前,从其他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中汲取经验,防范金融危机并且增强自身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就更显得迫切而重要。
一、理论综述
关于金融危机,比较权威的定义是由戈德斯密斯(1982)给出的 ,是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其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换成货币。金融危机可以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等类型。而近年来的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某种混合形式的危机。
(一)马克思的金融危机理论
马克思关于金融危机的理论是在批判李嘉图的“比例”理论、萨伊的“市场均衡法则”的基础上建立的。马克思指出,货币的出现使商品的买卖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出现分离的可能性,结果导致货币与商品的转化过程出现不确定性,而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在客观上又会产生债务支付危机的可能性;因此,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可能性的关键在于商品和货币各自不同的独立运动价值特性。而只要商品、货币存在,经济危机就不可避免,并且会首先表现为金融危机。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一旦劳动的社会性质表现为商品的货币存在,从而表现为一个处于现实生产之外的东西,独立的货币危机或作为现实危机尖锐化的货币危机,就是不可避免的。” 可见,马克思是将货币金融危机分为两种类型:伴随经济危机发生的货币金融危机和独立的货币金融危机。伴随经济危机的金融危机主要是以市场竞争、资本积累以及信用发展等因素为现实条件,而独立的货币金融危机则是金融系统内部紊乱的结果。同时马克思特别强调了银行信用在缓和和加剧金融危机中的作用。
总的来说,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是以生产过剩和金融过剩为条件,表现为企业和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债务支付危机,但是其本质上是货币危机。
(二)西方的金融危机理论
早期比较有影响的金融危机理论是由Fisher(1933)提出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Fisher认为,在经济扩张过程中,投资的增加主要是通过银行信贷来实现。这会引起货币增加,从而物价上涨;而物价上涨又有利于债务人,因此信贷会进一步扩大,直到“过度负债”状态,即流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的债务,结果引起连锁的债务-通货紧缩过程,而这个过程则往往是以广泛的破产而结束。在Fisher的理论基础上,Minsky(1963)提出“金融不稳定”理论,Tobin(1980)提出“银行体系关键”理论,Kindleberger(1978)提出“过度交易”理论, M.H.Wolfson(1996)年提出“资产价格下降”理论,各自从不同方面发展了Fisher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
70年代以后的金融危机爆发得越来越频繁,而且常常以独立于实际经济危机的形式而产生。在此基础上,金融危机理论也逐渐趋于成熟化。从70年代到90年代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金融危机模型是由P.Krugman(1979)提出的,并由R.Flood和P.Garber加以完善和发展,认为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制度之间的不协调是导致金融危机的原因;第二阶段金融危机模型是由以M.Obstfeld(1994、1996)为代表,主要引入预期因素,对政府与私人之间进行动态博弈分析,强调金融危机由于预期因素存在的自促成性质以及经济基础变量对于发生金融危机的重要作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危机理论发展至第三阶段。许多学者跳出货币政策、汇率体制、财政政策、公共政策等传统的宏观经济分析范围,开始从金融中介、不对称信息方面分析金融危机。其中有代表性的如Krugman(1998)提出的道德风险模型,强调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在导致过度风险投资既而形成资产泡沫化中所起的核心作用;流动性危机模型(J.Sachs,1998),侧重于从金融体系自身的不稳定性来解释金融危机形成的机理;“孪生危机”( Kaminsky & Reinhart, 1998 ) ,从实证方面研究银行业危机与货币危机之间固有的联系。

二、金融危机的国际经验与教训
从历史上看,早期比较典型的金融危机有荷兰的“郁金香狂热”、英格兰的南海泡沫、法国的密西西比泡沫以及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等等。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回顾20世纪9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重大金融危机,并试图从中找出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共同因素,以为我国预防金融危机提供借鉴。
(一)90年代一共发生了五次大的金融危机,根据时间顺序如下:
1.1992-1993年的欧洲货币危机
90年代初,两德合并。为了发展东部地区经济,德国于1992年6月16日将其贴现率提高至8.75%。结果马克汇率开始上升,从而引发欧洲汇率机制长达1年的动荡。金融风波接连爆发,英镑和意大利里拉被迫退出欧洲汇率机制。欧洲货币危机出现在欧洲经济货币一体化进程中。从表面上看,是由于德国单独提高贴现率所引起,但是其深层次原因是欧盟各成员国货币政策的不协调,从而从根本上违背了联合浮动汇率制的要求,而宏观经济政策的不协调又与欧盟内部各成员国经济发展的差异紧密相连。
2.1994-1995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
1994年12月20日,墨西哥突然宣布比索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将被扩大到15%,由于经济中的长期积累矛盾,此举触发市场信心危机,结果人们纷纷抛售比索,1995年初,比索贬值30%。随后股市也应声下跌。比索大幅贬值又引起输入的通货膨胀,这样,为了稳定货币,墨西哥大幅提高利率,结果国内需求减少,企业大量倒闭,失业剧增。在国际援助和墨西哥政府的努力下,墨西哥的金融危机在1995年以后开始缓解。墨西哥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债务规模庞大,结构失调;第二、经常项目持续逆差,结果储备资产不足,清偿能力下降;第三、僵硬的汇率机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3.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
亚洲金融危机是泰国货币急剧贬值在亚洲地区形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这次金融危机所波及的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影响之大都为历史罕见,不仅造成了东南亚国家的汇市、股市动荡,大批金融机构倒闭,失业增加,经济衰退,而且还蔓延到世界其它地区,对全球经济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亚洲金融危机涉及到许多不同的国家,各国爆发危机的原因也有所区别。然而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不同国家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诱发金融危机产生的因素,如宏观经济失衡,金融体系脆弱,资本市场开放与监控,货币可兑换与金融市场发育不协调等问题(李建军、田光宁,1998)。

参考文献:
[1] Demirg- Kunt, Asli and Detragiache, Enrica.“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and Financial Fragility”, 1998.
[2] 贝内特•T•麦克勒姆,国际货币经济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
[3] 李建军、田光宁,九十年代三大国际金融危机比较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
[4] 陈学彬,当代金融危机的形成、扩散与防范机制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
[5] 王德祥,论马克思的金融危机理论[J],《经济评论》,2000年3期
[6] 刘明兴、罗俊伟,金融危机理论综述[J],《经济科学》,2000年4期

㈧ 以新中国金融历史为例,90年代金融行业也面临非常大的挑战那为什么中国经济为什么还能够持续高速增长

那时主要是97金融危机。
当时的我们应对适当。

㈨ 利率债基准,信用债基准中新增的历史走势叠加,叠加的是什么内容

从我国2008年以来的信用债历史情况来看,信用利差与基准利率的关系可以总结为如下几个特点:
(一)一般情况下,信用利差和基准利率的走势是同向的
也就是说,基准利率下行的牛市过程中,信用利差一般会收缩,而基准利率上行的熊市中,信用利差一般会扩大。
(二)当基准利率快速转向时,信用利差可能会有滞后反应
其表现为信用利差短时间内与基准利率的走势相反,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转为与基准利率走势同向,也就是信用利差与基准利率走势会出现短期背离。
(三)在不存在信用风险冲击的情况下,无论熊市还是牛市,低评级债券的表现通常比高评级要好
也就是说,熊市中低评级债券收益率上行幅度通常比高等级小,而牛市中低评级债券收益率下行的幅度通常比高等级大。这体现出高票息较强的防御性。熊市的例子有2009年、2012年下半年,牛市的例子有2010年前8月、2012年上半年、2013年前5月。我们认为形成这种规律与市场缺乏违约和金融脱媒化过程中者结构的变化有关。
(四)一旦出现违约担忧情绪或实质信用风险,无论基准利率走势如何,低评级信用利差和评级间利差都会扩大
如果违约预期的增强叠加利率债调整和资金面紧张,其对收益率产生的负面冲击会更大。历史上受到违约因素冲击的阶段主要是2008年四季度、2011年(尤其三季度)、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上半年(尤其是超日债违约的3月)。其中2008年和2014年基准利率处于牛市环境,2011年处于熊市环境。违约导致的利差扩大历史上持续时间不长,但杀伤力大。如果不能安全度过这些高危时期(避免大量违约并扛住流动性冲击),就无从实现低等级相对高的票息回报。

㈩ 2010年国家信用风险报告的事件背景

国际机构屡遭“公信力”拷问 中国要有“金融裁判”话语权 国际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使得金融市场“看门人”——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的诸多问题和缺陷不断暴露。由此欧洲、亚洲等国家的本土评级机构开始致力于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 三大评级机构中立性饱受诟病 从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到欧洲债务危机,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屡屡遭到“公信力”拷问。
统计显示,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三大评级机构在所有的次级贷款MBS债券评级中,给予了大约75%的债券AAA的高等级、10%AA级、8%A级,仅有7%的债券被评为BBB或更低。
而去年12月中旬爆发的希腊债务危机也正是从评级机构下调希腊主权信用评级开始的。在希腊债务危机逐步升级并演变成欧洲债务危机的整个过程中,三大国际评级机构招致了欧盟的强烈不满。欧盟委员会多次指责评级机构不负责任地下调欧盟成员国的主权债务级别,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和不安情绪。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吴晶妹指出,由于系统性风险未纳入评级模型,致使三大评级巨头在美国次贷危机、希腊主权债务危机中暴露出明显缺陷,评级理念的更新已迫在眉睫。
此外,令三大评级机构饱受诟病的还有他们的中立性。目前,评级行业的收费机制为“发行人支付模式”,在这一机制下,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据介绍,2007年美国次贷资产规模为1.3万亿美元,而三大评级机构通过提供次贷评级服务获取的总收入为18亿美元。 打破评级垄断已成为国际共识 当前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信用评级的重要性。今年4月底欧盟宣布要建立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俄罗斯、韩国、日本等也纷纷制定相关法规,扶持保护本国评级机构发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吴红表示,许多国家信用评级正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通过掌握评级话语权抵制现行不公正的国际评级体系正在成为一种潮流。
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直接融资占比为19.5%,全年直接融资额达到2.55万亿元。“由于直接融资完全是依赖企业的信用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因此信用评级的标准、质量和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金融战略的成败。”吴红说。 构建自主评级体系迫在眉睫 业内人士指出,掌控信用评级话语权的国家长期拥有最高信用等级,由此每年可以帮助其少支付数千亿美元的债务利息。而我国却因为评级话语权的缺失,政府和企业海外融资成本大增。
另有专家表示,培养本土信用评级机构,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对维护我国金融主权、推动国际信用评级体系的重构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整体看,建设中国有影响力的信用评级等级体系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未来应尽快制定中国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扭转国际信用资源占用的失衡状态,为我国争取应有的国际金融话语权、规则制定权提供支持。

阅读全文

与中国信用债市场历史重大信用事件总结回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历史知识薄弱 浏览:23
军事理论心得照片 浏览:553
历史故事的启发 浏览:22
美自然历史博物馆 浏览:287
如何评价韩国历史人物 浏览:694
中国炼丹历史有多久 浏览:800
邮政历史故事 浏览:579
哪里有革命历史博物馆 浏览:534
大麦网如何删除历史订单 浏览:134
我心目中的中国历史 浏览:680
如何回答跨考历史 浏览:708
法国葡萄酒历史文化特色 浏览:577
历史人物评价唐太宗ppt 浏览:789
泰安的抗日战争历史 浏览:115
七上历史第四课知识梳理 浏览:848
历史老师职称需要什么专业 浏览:957
什么标志军事信息革命进入第二阶段 浏览:141
正确评价历史人物ppt 浏览:159
ie浏览器如何设置历史记录时间 浏览:676
高一历史必修一第十课鸦片战争知识点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