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古代人吃人是在哪个朝代
西晋末年到东晋时期的五胡十六国那一段时间···
2. 中国古代有真实吃人史吗
《白鹿原》中有一段关于吃人的文字,同样写的惨烈无比,比起纪晓岚的“菜人”更专多了一层悲凉属和绝望!
当时,关中大旱,连续出现“人相食”的故事,一个刚过门的媳妇恰好遇到当下大灾。一天,听到自己的公婆和丈夫悄声说话,停步偷听,原来是公婆劝慰儿子:现在正值荒年,如果一家饿死,倒不如先将你媳妇杀掉充饥,等到荒年一过,母亲再给你续娶一门如何?”媳妇听后大吃一惊,慌忙逃窜回娘家,与家人备说详情,母亲劝解了一番,她躺下休息。睡梦中被一阵说话声吵醒,仔细一听原来是父亲与哥哥在窗下低声密谈,哥哥对父亲说道:“妹妹与其被外人吃掉,倒不如我们自家先吃”。听完这话这个饥肠辘辘的年轻媳妇当场便疯癫了。
3. 中国历史上为什么要吃人
中国的历史从秦算起就是封建社会,广大人民几乎没有自由可言,甚么连生命都掌握在封建阶级手里,鲁迅口中被人吃的人就是指下层的劳动人民。
4. 中国历史是不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看到群里有朋友说:“中国整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人杀人和人吃人的历史”。 还有朋友说:“中国整部华夏史都是血流成河,尸骨成山的独裁统治历史,没有一天是真正民主”。 他们不好,也就是咱的历史不好,从遗传学的角度,咱老祖宗的根有问题,咱现在出什么问题都不奇怪。鲁迅先生的当年,也是这种想法,在他的小说《狂人日记》里,先生提出一个观点:封建礼教是吃人的礼教。在文学作品提出一些学术观点,未尝不可,而且,鲁迅没有否定中国历史,只是说了礼教的“坏话”,礼教的问题可是体制的问题,他的这一观点,有点对事不对人的味儿。但必须注意,作家在文学作品里说事儿,以虚构为主,受作家本人的主观意识控制,最好不要把文学作品里的观点,太当一回事儿。但一些成功的文学作品,到读者那儿,作者的文学观点,就被当作学术总结盖棺定论,最后历史的真相被文学扭曲,文字把原本模糊的过去,重新的排版,就如同眼下热演的一些历史剧一样,观众把那些东西当成了历史,历史死了,强权会在旁边狞笑。 柏扬是在《中国人史纲》这部历史学术作品里,把鲁迅文学观点,升格为学术见解。他说中国历史里存在“吃人的一面”。 历史是中性的,有好有坏、有美有丑、有善有恶。柏扬把鲁迅文学观点升格为学术见解,可能溶进了柏扬性格上一点点偏见,论题的大方向没有问题。可后来,有人把“历史吃人一面”论题里,“一面”去掉,“历史吃人”,“革命”为“吃人历史”。柏扬的论题文字重新排版之后,比鲁迅还要有革命,比柏扬还尖刻,变成对中国历史最彻底的否定。 这种行为的背后,是对中国历史的苦大仇深,要除之而后快。 明朝,被压迫的李自成们做得多,清朝,不得志的洪秀全们做得多。 “吃人”史观发展到极致认为:一部二十四史,只写了“吃人”两字。中国所有的历史,都是帝王将相的历史。这种“史观”形成,因为:一、史书读得少,以一癍窥全豹而不得。二、中了《通鉴》类史书的毒。 鲁迅说自己是读了《通鉴》,而萌生写《狂人日记》念头。柏扬在《中国人史纲》里,也提到自己“历史吃人一面”观点,源自《通鉴》,而历史上的《通鉴》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书? 《通鉴》、《史记》、《二十四史》,是中国史学作品里一个比较著名的品牌。《通鉴》有司马光编写的《资治通鉴》,还有清朝人毕沅编写的《续资治通鉴》。所有读《鉴》之人,可能忘了,《通鉴》成书的目的,是古代的史学家们把历朝、历代兴与亡通编出来,供皇帝参考的内部读物,是古代的“内参”。据说《资治通鉴》成书之后,北宋王朝对于读者,也有一个行政级别的限制。 后来改朝了,换代了,从前的“内参”解密了,普通老百姓享受到了皇帝才能享受的文字服务。但许多读“鉴”之人,不明“鉴”成书的政治背景,把“鉴”里人物,当做是全部的历史人物,把“鉴”里提到的事件,当作是全部的历史事件,最后以“鉴”为基础,推导中国历史,在鲁迅就得到封建礼教,是吃人的礼教。 在柏扬就得到:历史吃人的一面。 在一些想革历史命的作家们那儿:二十四史,只写了吃人两字,中国的历史,都是帝王将相的历史。后来就有了,近两百年以来,中国人出现了两次破四旧运动。这史毒,中得可不是一丁点儿深。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历史,精彩纷呈,其中被用文字记载下来,人物或事件,不足真实存在的万万分之一;被人用学说,固定下来的文化、哲学,不足其真实存在的万万分之一;被人用文字记载下来的发明创造、科学技术,不足其真实存在的万万分之一。 五千年的文明过程中,肯定存在“人吃人”、或“礼教吃人”现象。但绝对不可能,“二十四史,只写吃人两字”,“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帝王将相的历史”。记载历史的著作汗牛充栋,有《通鉴》,有《史记》,还有每一朝的国书。《通鉴》是供皇帝御览政治读物,帝王将相的事儿,说得多了些。但《史记》却是人物、时事、民生并重。有帝王将相的传纪,司马迁还用相当长的篇幅,记载历朝历代的货殖(经济)志、天文志、地理志、地方志、文化志、文艺志等。所以世外想告诉一些苦大仇深的朋友,或者一些想着法子,让中国人苦大仇深的朋友,他想要说事儿,不要拿着中国的历史说事儿,世外可以这么说,中国历史对得起任何一位活着的中国人。
5. 我想知道 中国历史有那些人吃人的故事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充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 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6. 历史上有没有人吃人的时代
太多了,没的吃了就吃人
乱世最多,就是军阀混战时期,困守孤城也会吃人
东汉末版年,袁术的部队吃人
五胡乱权华时期,苻登和姚苌作战,就吃杀死的敌人,号称"熟食"
安史之乱,张巡困守睢阳(可能是这个地名),先杀了自己的爱妾劳军,回来就吃死了的老百姓
7. 中国历史著名的人吃人事件有哪些
明代万历四十五来、四十源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着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8. 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吃人事件有哪些
最残忍的是五胡乱华时期,外族把汉人称为两脚羊,当做军粮来吃。比较有名的吃人事件,版一是周文王被迫吃了自己权的儿子三块肉 封神演义中有记载二是刘安杀妻子给刘备吃,三国演义中有记载三是介子推割自己的肉给晋文公吃四是易牙杀自己的儿子给齐恒公吃五是春秋时两个傻瓜,为了表示勇武,自己吃自己肉。结果流血过多而死
9. 为什么鲁迅说中国的历史是吃人的历史
因为以私有制为基础构建的国家,是以残酷的阶级剥削为主要存在形式,而这样的社会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是灾难,被压榨无异于被人吃…所以,鲁迅先生形象的比喻中国五千多年奴隶和封建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10. 中国食人史的资料
例1——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例2——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例3——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还有一种是让人不能理解的例4——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例5——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例6——还是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例7——隋末的朱粲(读càn),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例8——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例子多的数不胜数,应该改够你用了。再说一个最让人感到恐怖的就是在元朝——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要是还有疑问,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