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福利会的发展历史
中国福利会由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女士于1938年6月14日在香港创建。其前身是保卫中国同盟,全力支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1941年12月迁往重庆,1945年12月改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并迁往上海,支持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同时开展儿童文教福利工作。1950年8月改名为中国福利会,重点在妇幼保健卫生、少年儿童文化教育福利方面进行实验性、示范性工作,加强科学研究,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其最高权力机构为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委员组成。执行委员由中央及上海市有关部门、团体的领导担任。日常工作在党组领导下,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历任主席为宋庆龄、廖承志、黄华,现任主席胡启立。
1950年8月15日中国福利基金会改名为中国福利会,会址设在上海。中国福利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妇幼卫生保健、少年儿童文化教育事业方面开展实验性、示范性的工作和科学研究,同时进行国际宣传和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国福利会在上海创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建立托儿所、幼儿园和少年宫。将儿童剧团扩建为儿童艺术剧院,并创建儿童艺术剧场。创办综合性儿童杂志《儿童时代》,出版向国外友人及华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成就与人民生活的综合性月刊《中国建设》(现改名为《今日中国》)。宋庆龄逝世后,中国福利会继承和发扬宋庆龄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思想,各项事业不断发展。1985年设立“宋庆龄樟树奖”,表彰卓有贡献的妇女儿童工作者。1986年成立上海宋庆龄基金会。1991年建成宋庆龄幼儿园。1994年与国家教委联合设立“宋庆龄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小学生。1995建立中国福利会学前教育信息中心,现扩建为中国福利会信息与研究中心。2006年建立宋庆龄学校和中国福利会老年福利发展中心。2012年原上海世博会上汽-通用汽车馆确定改建为上海儿童艺术剧场。2012年,成立上海国际和平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⑵ 历史上中国的哪一个朝代的社会福利最好,具体都有什么
说起明朝,有的人很惋惜,因为明朝被清朝打败实在可惜,袁崇焕死的实在冤枉,崇祯成亡国之君也实在尴尬;有的人追忆,因为反清复明的现象一直存在,汉朝、唐朝、宋朝,甚至秦朝、晋朝、隋朝,都没听说亡国还“复”的,只有明朝一直都在“复”,这说明了什么?
明朝三大福利机构直接保证了社会稳定,这就是为什么明朝很多皇帝不作为,依然能维持两百年的原因所在。因为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和照顾。
⑶ 社会福利理论发展的历史阶段
社会福利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社会福利理论产生阶段:福利经济学的形成;社会福利理论的形成阶段:福利国家论的形成与发展;社会福利理论的多样化发展阶段:当代西方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早已形成扶贫济困、敬老助残的社会风尚和道德观念。先秦儒家提出了“使老有所终”、“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等思想和主张,对中国福利思想的产生有积极影响。清朝末年发生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维新运动,宣扬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民权的进步思想,西方的福利思想和福利主张开始在中国传播。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设置了内务部,掌管赈灾、救贫、慈善等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政府、私人和外国教会办的救济福利事业,带有恩赐观点和人道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国民党统治地区领导了广大工农运动,促进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救助贫困、保护妇女儿童等方面的福利思想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
⑷ 福利国家的历史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孕育了世界大战,但也催生了英国的“人民预算”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在战争废墟上建立起的是新的福利制度,后被泛称为“福利国家”。
福利国家在20世纪下半叶成了西欧社会的时代精神和基本制度。英国于1948年率先建成福利国家,之后西欧各国纷纷效仿,再之后西欧国家的福利制度又受到欧洲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推崇。 其中,最典型的是北欧国家,它们后来甚至成了西方福利国家的“橱窗”。而作为福利国家策源地的英国,自上世纪70年代遇到财政困难后,开始改革并逐渐削减福利的规模,引入市场因素。英国削减福利制度的改革,是由其财政压力带来的,此后,削减福利的改革浪潮逐步席卷到几乎所有西方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而自从1990年苏东剧变以后,北欧国家却“逆向而行”,实行了扩大福利制度的改革。国外有学者认为,英国作为昔日福利制度的发源地,它的福利制度已不是贝弗里奇模式了;相反,北欧国家却继承了英国模式的“衣钵”,成为贝弗里奇模式的典范。
⑸ 中国古代哪个朝代社会福利最好
我觉得应该是唐朝吧,毕竟在历史上,唐朝是我国最为强盛的朝代。那个时候的人们,可以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么相应的社会福利肯定也是最好的。在世界范围内,国家都是最强盛的。在人们不用担心安全和战争的问题下,社会福利肯定也是最好的。
⑹ 古代最好的福利制度是怎样的此制度真的是奸臣设立的吗
古代最好的福利制度应当是在宋朝末年时间,由宋徽宗下旨,派大奸臣蔡京主监制实施的关于宋朝老弱病残的一系列帮扶措施了。此措施中不仅有专门针对孤寡老人和幼童孤儿而建设成立的救济福利院,还有不为盈利,只求为贫苦民众提供性价比最高的施药局。这些福利措施的建立,大大解决了当代子民们的安居食宿问题,也因此,被后世之人称作是古代最好的福利制度。
不得不说,虽然在朝政上,蔡京违背君臣之道,甚至企图在朝堂上包揽各方势力,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奸臣,可他在为官期间,为百姓所建立颁布的这些福利制度,确实是极大的帮助改善了宋朝子民们的生活。而我们,也不能因为蔡京的奸臣身份,就断然否定他曾为大宋子民所立下的种种功绩。
⑺ 简评福利国家制度的历史作用
在西方国家,社会福利是一个含义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是指国家或社会为提高国民或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种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早期的社会福利与慈善几乎是同义的.提供者首先多为教会或教区,社会福利主要是以“专为社会弱者服务”的面目出现,对于无依靠的老人、残疾者以及孤儿等提供援助,实际上是为了解决日趋恶化的贫困问题 .19世纪末,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进入了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鼎盛时期,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积累显著增加,现代国家功能日趋完备,这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及政治基础.于是,政府便把济贫转化为经常性的社会福利项目,并逐步纳入政府的正常职能范围.社会福利制度就慢慢地成为了一项不是专为穷人而设计,而是具有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个人基本生活的制度.二战结束以后,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立即着手进行福利国家建设.20世纪50~70年代,北欧等发达国家,仿效英国的做法,完善了其社会福利制度,使社会福利涉及到大多数人,甚至是社会全体成员.福利国家的理念在英国形成之后,便逐步渗透到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欧洲与北美国家.具有“全面性”、“普遍性”特征的社会福利制度,在满足国民基本生活需要,降低贫困人口的比重,缓和社会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等方面无疑发挥着极大的积极作用.但这并非表明,现行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十全十美.其实,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
⑻ 福利的福利的历史
“福利”二字,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的。东汉末年的哲学家仲长统批评时政的文章中,便有“奸人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挂不赦之罪辜”的谠论。按这具体的语境而论,此“福利”乃幸福和利益之谓。1979年版的《辞海》之所以没有收录这一条目,当然是因为这“福利”二字,此前还在坐着冷板凳。这个词汇是这二十余年才热门起来的。手边没有新版的《辞海》,查1996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则已有“福利”这一条目,共有两个义项,第一义项即是“生活上的利益。特指对职工生活(食、宿、医疗等)照顾”。如今人们常说的“福利”,与《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的诠释,还有不少差别,还得再作修订。比如说,提高职工工资,当然事关职工“生活上的利益”,但那不叫“福利”,能称为“福利”的,乃是工资外的收入,工资有一定的标准,“福利”就随意得多了,发多发少,全看单位的效益(有没有钱发)和单位头头的胆量(敢不敢发);按照贡献大小发放的奖金是工资外的收入,但那也不叫“福利”,能称为“福利”的,不论贡献大小,人人皆有一份,按照贡献大小发放的奖金有人不敢拿,怕别人心理不平衡,“福利”(有时候也被称为“奖金”)却总是皆大欢喜,因而不必担心“红眼病”。这种“福利”可以体现于货币,也可以体现为实物,还可以体现在其他种种方面,但迄今为止最具诱惑力的,恐怕还是“福利分房”,住房也是一种“福利”。其实,“福利”最大的特点,还在于它的“单位所有制”。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差别往往大得惊人。某些行业(例如金融、税务、邮电)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的收入,便可让一个含辛茹苦几十年的老教授望尘莫及,这是喝“天水”的;还有靠山吃山靠水喝水的,靠本部门的权力资源去创收,也是鱼有鱼路虾有虾路,也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非法的“红头文件”、“组织行为”以及小金库账外账往往就与“福利”有关。即使是被人称为清水衙门的学校,还可以在教材上创收,还可以把子女的优惠入学当作职工的“福利”。
“福利”二字的热门使人亦喜亦忧。喜的是它反映着这二十余年来物质生活的改善与提高以及各级领导对这方面的关注,忧的却是这“福利”二字之中,不但有大锅饭的余韵,而且还夹带着由于行业垄断而造成的分配不公以及非法行政以权牟利的灰色腐败,这是在转型期出现的一种特殊的无序现象。而且,“福利”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扩展。有一个相当级别的党政机关在机构改革时大面积提干,使“官”与“兵”的比例严重倒置,这显然与机构改革的精神南辕北辙,但有关人士解释说:像我们这样的机关没有别的福利,大家辛辛苦苦干了那么多年,职务提一下,多少也能增加一点工资。于是,“福利”家族中又出现了新的类别,或曰“福利分官”。
⑼ 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的历史
(一)我国传统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内容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于世纪50年代,1951年8月发布了《关于城市救济福利工作报告》,报告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障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的城镇孤寡老人、孤儿或弃婴、残疾人等。民政部门通过设立福利机构为这些孤老残幼人员提供保障。福利机构分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两类。福利事业机构包括各种收养性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福利企业主要是通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民政部主管的这些福利只覆盖了城镇极少数特殊人群(占总人口1%不到)。1950年6月颁布的《工会法》、1953年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对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取暖补贴作了规定,还规定企业应设立食堂、托儿所,所需费用由企业行政或资方负责。1953年5月财政部、人事部发布《关于统一掌管多子女补助与家属福利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54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的通知》、1957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生活方面若干问题的指示》,这些法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冬季取暖、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住宅、上下班交通、职工家属医疗补助、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由此,绝大多数企业职工以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需求按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并且是我国社会福利的主体(占城市居民的95%以上,占总人口的25%以上)。企业职工的福利由劳动部负责和管理,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福利是由民政福利、企业职工福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三部分组成。
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至90年代末期的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在不断增加,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探亲补贴、交通补贴、休假疗养,到为职工建立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洗澡堂、医务室、阅览室、体育场,再到为所有城镇居民提供粮油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就是一个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小社会。此外,教育和住房分配也是福利待遇。在教育方面,从小学到高中教育是免费的,高等教育不仅免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且学生还可以享受到能够解决吃饭问题的助学金;在福利分房方面,企业或者单位按照职工的工龄和年龄等条件以及家庭人口数目,为职工分配住房。总之,计划经济时代的50年,我国的社会福利是以职业为依托、以城镇职工为主体、关怀职工生活方方面面、所需经费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的福利制度。
我国的福利制度自建立以来,尤其是在建国后的十来年,在解决城乡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的生存问题上,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据民政部门的统计,1959年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利院收养了64454位孤老、27964位孤儿和14627位“三无”精神病患者。[1]在农村,按照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1956-197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0条确立的对农村中的孤老残幼实行“五保”的制度,许多地区建立了养老院,收养农村中的孤寡老人。到1994年,全国已有33584个乡镇统筹供养了273万“五保”人口,农村敬老院约4万所,收养56万老人。[2]民政福利制度的实施就使得那些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保障,由此极大地显示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障了社会稳定。
在计划经济时期的“高就业、低工资”的就业和分配制度下,城镇职工所享受到的无所不包的福利待遇,不仅极大地填补了职工由于低收入而造成的生活上的亏空,改善和提高了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且使他们切实地感受到当家作主的满足和自豪。
(二)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
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传统福利制度日益暴露出一系列不适应新社会环境的弊端:首先,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它们要与所有企业一起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尤其是一些老企业,由于背负沉重的职工福利负担,所以难以与新生企业公平竞争,面临更大的破产风险,而且职工所在的企业一旦破产,职工极其家庭能够获得的福利待遇将没有了着落,生活将立即遇到极大困难;其次,企业的福利待遇将企业与职工紧紧地栓在一起(例如单位分配的住房、职工子弟就读的子弟学校等,形成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同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会有很大差异,有些单位职工的福利甚至高于工资,这就阻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第三,优厚的福利待遇由于是平均分配,所以不但没有发挥它激励劳动者积极性的功能,反而助长了人们的懒惰和依赖心理,影响企业的效率和发展;第四,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经济结构多元化,农村人口流入城镇,进入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单位就业,他们连应当享受到的社会保险待遇都享受不到,何谈享受社会福利待遇,这种从制度建立之初就对农民实行的不平等待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不能再延续下去,否则会继续扩大城乡差距,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也无法打破。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下,传统福利制度不但不能适应不同社会成员的需求(我国现有的社会福利服务只能满足5%的社会需求,这里的社会福利服务主要指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的养老和寄养机构),而且直接对企业的发展,最终也对整个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也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改革传统的福利制度势在必行。
1993年4月,民政部发布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同年8月,民政部又发布了《社会福利企业规划》。1994年12月,民政部发布了《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1997年4月,民政部与国家计委联合发布《民政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残疾人可以由过去单一的在福利企业就业改变为在福利企业或分散就业。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从这些法规可以看出,无论是社会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福利资金的筹集,还是残疾人就业,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等,民政部门作为我国福利事业的主管机构将把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从官方举办引向社会举办,并按福利需求设立福利项目,例如将原来单一的以集中收养孤寡老人的养老院,按照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设立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家政服务等福利项目,并面向所有有福利需求的老年人。民政福利的社会化不仅使民政福利走出封闭,而且提高了民政福利机构的效率。与此同时,社会办的福利机构也在迅速发展。尤其是社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其发展势头甚至超过了官办福利企业,有数字表明,到20世纪90年代末,官办福利企业占福利企业总数从65%下降到14%,社会办的福利企业从35%上升到86%,就业的残疾人数占到福利企业就业残疾人总数的84%。
企业职工福利改革,在初期,通过实行承包责任制,将企业的福利设施对外开放。到了20世纪90年代,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社会背景下,在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绝大多数企业和单位打破过去封闭运行的模式,成立了面向社会、有偿服务的劳动服务公司,并逐渐与原单位脱钩,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并参与市场竞争。例如,绝大多数的房修公司、托儿所、幼儿园、理发店等都是从原来的企业或单位剥离出去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住房福利改革,198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后,城镇居民福利分房开始向住房商品化、私有化方向改革。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以标准价出售公房,1998年底,中央政府宣布停止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分房后,职工按标准价购买了住房。同时确立了由单位和职工各缴费50%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为职工建造和出售经济适用房。有些城市为居民提供廉租房或房租补贴。
教育福利改革,让人们感到压力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将原来高等院校的助学金制度改为贷学金制度,后来高校学费一路攀升,城市重点中小学校也要收取赞助费。农村义务教育由于失去集体经济的支持而将负担转嫁到了农民身上。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被打破,人们的收入出现了差距,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应运而生,先进的教学设备、优秀的师资、独特的教学方法,为富人的子弟提供了优越的就学机会。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多种办学模式,开辟了教育领域的竞争局面,为培养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生提供了可能。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的数量有了较大的减少,加之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事业逐步走向社会化,因而,单位和企业对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大大减少,负担大大减轻。与此同时,国家和社会举办的福利事业在迅速发展,不断满足不同社会成员对于福利项目的需求。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虽然没有社会保险改革进展快、步伐大,但是它正在缓慢地朝着社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