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潘金莲历史人物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中国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的生命,实在是一种巨大的不幸,一个巨大的悲剧。
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或“卖”给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好忍受。那已经是一个不幸。如果她终生没有遇见第二个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里,枯萎凋零而终,全如中国世世代代无数平凡女性那样,那仍然是压抑人性的一个巨大悲剧。如果因此中国人民就送给潘金莲一顶道德桂冠,装饰得再美丽,也掩饰不住其下面毁灭青春扼杀人性的罪恶。
可是生活终于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却转向了另一个悲剧。
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非人道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里的那些偷情乱伦的女性,赞美她们为伟大悲性女性时,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对潘金莲那么刻薄,辱骂了几百年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
不幸的是,潘金莲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满足的欲望,终于驱使她错投西门大官人的怀抱。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必定折射出居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有一千条理由独立存在,并被肯定。因此,不管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生活的选择,不论她事实上怎样度过一生,她的悲剧绝不是一种个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
把被人玩弄当作爱情,已经够悲惨了。西门大官人,还进一步把一个无倚无靠的弱女子制造成杀人犯。可以想象,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没有大打出手,为哥哥报仇,那么依西门大官人的权势,潘金莲自然会逍遥法外。但是也不难估计,在玩弄潘金莲一段时间之后,西门大官人一定又会找到别的女人,而把潘金莲一脚踢开。那时西门大官人仍然会将潘金莲以杀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卖入娼门。总而言之,不论怎么设想,潘金莲总也逃不出一个悲剧的结局。
⑵ 历史上潘金莲到底有没有这个人物
我看过这样一篇关于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历史考古文章,专家大体上是这样说,武大郎身高一米八多,为官,武大郎的乡下亲戚来找武大郎修建自己家房屋,武大郎因为屡次接济他,这次口中没有答应他,实际上已派人去乡下给他亲戚修建房屋,结果他这个亲戚在返乡途中,到出散播武大郎和潘金莲苟且之事,谣言口出,被不知情的人写成书,他的亲戚回乡看见修好的房屋,才知道自己错了,可以说是追悔莫及
⑶ 历史上真的有潘金莲这个人吗
一本水浒传捧红了潘金莲,让潘金莲成为了众人心中水性杨花的代表,但是水浒传并不是一本写实小说,而是作者施耐庵在许多民间故事资料上经过整理修改而最后形成的,所以很多角色都是虚构的,并没有在历史上真正存在过。
他本来想让武大郎为他谋一个官当一当,但武大郎考虑到词的品性不好,迟迟未给他回复,所以黄就怀恨在心,便在乡里造谣武大郎的丑事,还四处张贴,恰巧被说书人看到了,就编成了故事来讲,后来又被作者施耐庵收集了起来,就流传到了现在。
⑷ 历史上真的有潘金莲这个人吗
潘金莲(1098年02月04日--1120年04月08日)其实,历史上的潘金莲并不是小说中记载的那样。(在此,也说一下武大郎)武大郎本名武植,山东(今河北)清河县武家那村人。武植虽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而潘金莲乃知州家的千金,住在距武家那村1.5公里处的黄金庄。史载,武、潘二人和睦恩爱,育有四子。武大郎的墓碑铭文就是最有力证据:“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爱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似,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铭文中的“孔宋庄”即武家那村。从中不难看出,武大郎虽然出身贫苦、历经坎坷,但绝非沿街卖炊饼的平庸之辈。相反,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而本是名门淑媛、原本贤良的县令夫人潘金莲却被后世描述成“裁缝家的穷苦女,九岁被卖做家妓”,且以美女荡妇的形象背负千载恶名,遭到唾骂,实在是比窦娥还要冤!据1946年武植墓的发掘者依据比例和经验推断,武大郎实际身高应在1.78米以上,算的上伟岸。另外,不容忽视的是,武植墓的规模比较大,并且棺木用料是珍贵的楠木,这岂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又岂是一般人所能享有的丧葬待遇?那么,武、潘二人的真实面貌为什么遭受历史残酷的“毁容”呢?据武植的24世孙武双福等武家后人介绍,这其中另有因由:早年贫苦的武植曾经得到过一位王姓同窗好友的资助,武植做官之后,这位王姓同窗家境败落,便千里迢迢来投奔武植,希望能谋得一个职位。然而,在武家一直住了大半年,仍不见为官清正廉明的武植提拔他,他愤怒之下便不辞而别。为发泄心中怨恨,他在回乡的路上还四处编造、张贴武、潘二人的各种丑事,极尽污蔑损毁之能事(这或许就是后世各种故事的雏形)。而先前武植得罪过的当地恶少西门庆更是与之沆瀣一气,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很快,有关武、潘的各种谣言便传遍街头巷尾,且版本颇多,令其声誉遭受极大损毁。而王姓书生回家以后才发现,武植早已为他重修了房舍,并购置了家当。这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懊悔,并发疯似地揭撕自己沿街张贴的污蔑言论,然而,谣言一旦传开,又如何能收回呢?后世的文学作品,不论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就文学创作本身而言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其价值和地位在中国文学史上也都举足轻重。但是,为了创作的需要或者剧情的安排,作者都不可能也没必要对这些道听途说的故事蓝本做史学家们一样的确凿考证。于是,在他们取得文学创作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对这些原本用以污蔑诋毁的“谣言”的流传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⑸ 潘金莲历史上真有其人吗
潘金莲在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他的丈夫也确实叫武大郎。不过,潘金莲绝不是小说里写的那样,不守妇道,毒死丈夫。
潘金莲,今河北邢台清河县人,是知州家的千金,住在离武家不远的黄金庄。武大郎,本名武植,小时候被称为武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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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植出身贫寒,但是聪颖过人,后来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潘金莲和武植婚后恩爱有加,和睦相处,生了四个孩子。两人情投意合,携手白头,那绝对是模范夫妻啊!
而且,据武植墓的发掘考证,武植实际身高应该在1.78以上,绝不是小矮人!
但是为什么后世会把他们说的这么不堪呢?这里面就有个小故事了。
话说武植早年贫困,有个同窗王某,两人关系非常好。等到武植考中进士做了官,这个王某家道中落,混不下去了。
于是,王某千里迢迢的来找武植,希望能混个一官半职。武植是个清正廉明的人,不能咱们关系好,我就给你安排工作啊。于是就让王某在自己家住着,自己偷偷派人找到王某的老家,为他修缮房屋,购置家当。
就这么过了大半年,王某看武植还不给自己谋个一官半职,愤然离开。而且自己越想越不舒服,干脆四处编造、张贴武植和潘金莲的丑事。
这时候,对武植也有怨恨的当地恶少西门庆,和王某勾结在一起。两人胡编乱造、添加加醋、煽风点火,把各种不堪入耳的情节,全都硬生生的加到武植和潘金莲身上。
等到王某回家,看到武植为自己修缮的房屋,购买的家当,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谣言八卦的传播速度太快了,后来,《水浒传》和《金瓶梅》的作者听说了这个故事,又演绎到了自己的作品中,这下,更难翻身了。
清正廉洁的武植,贤妻良母的潘金莲,就这么被流言毁了。
武植的墓碑铭文上有这么几句:“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