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九年级上册历史提纲
世界历史复习提纲(九年级上)
第一课 史前时期的人类
1、在非洲南部地区发现的南方古猿是今天人类已知的直系祖先。2、今天印度尼西亚境内出土的爪哇直立人化石,是最早发现的猿人化石。3、三大人种:黄、白、黑 (受到不同地区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
4、母系氏族社会(女神该亚的传说、妇女在氏族内起主导作用) 父系氏族社会(厄瑞忒斯的传说、晚期产生了私有制和阶级)
第二课 大河流域的上古文明
国家
发源地
文明成果
备注
古代埃及
尼罗河流域
金字塔、木乃伊
金字塔是古代埃及法老的陵墓
古代巴比伦
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流域
《汉穆拉比法典》
作用:法典维护私有制和社会秩序,地位:是讫今所知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古代印度
印度河、恒河流域
种姓制度、佛教发源地
种姓:四大种姓 实质:古代印度社会的等级制度
佛教:产生时间 创始人 早期教义及评价 流传
一、四大上古文明区(东方四大文明古国)
北非:尼罗河流域——古埃及(公元前3100年) 西亚:两河流域 ——古巴比伦(公元前3000年)
南亚:印度河流域——古印度(公元前1000年) 东亚:黄河流域 ——古中国
二、古埃及:金字塔——文明标志(法老陵墓)
三、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1894年)
1、作用:维护私有制和社会秩序 2、地位:已知世界历史上首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四、古印度(雅利安人)
1、四大种姓制度内容 2、实质:古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
婆罗门——宗教祭司(精神统治) 刹帝利——军事贵族(世俗统治、国王)
吠 舍——自由民 (平民、商人) 首陀罗——土著居民(被征服、奴隶)
五、佛教
①背景:公元前6世纪,北印度列国纷争,社会矛盾错综复杂;随着经济地位上升,刹帝利和吠舍大商人极力主张取消特权阶层在种姓和宗教方面的特权。
②创始人是释迦牟尼。③早期倡导“众生平等”。
④影响:力图在宗教领域突破种姓间的严格界限,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它宣扬的是极乐世界的“平等”,对民众产生了麻醉的消极作用。
第三课 希腊罗马的上古文明
1、希腊:古代希腊的文明,最早起源于爱琴海及其周边地区,以克里特岛和希腊半岛南部迈锡尼一带为中心,统称爱琴文明。著名的城邦:雅典(民主政治发达,伯里克利执政时民主政治发展到全盛。民主政治的局限性(特点:a、广大公民直接参与(广泛性),b、机构:公民大会(开放性),c、保障:法制严格、健全(规范性),d、范围:仅限于成年男性公民(局限性)) 斯巴达(崇尚武力)
2、罗马:发源于地中海中部意大利半岛台伯河畔,后扩展至欧亚非三洲。
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中国的春秋末期)。公元前3世纪统一意大利半岛,开始大举扩张。经过布匿战争打败迦太基,地中海成了“罗马人的内海”。公元前30年,屋大维建立帝国(大秦)。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原因:经济衰落、人民起义、蛮族进攻),标志着西欧奴隶制和上古历史的结束。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大军攻陷君士坦丁堡,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灭亡。
第五课 中古时代的东亚和西亚
1、东亚:日本七世纪,日本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混乱,645年改革派发动宫廷政变,拥立孝德天皇,建年号“大化”。646年元月,孝德天皇颁布诏书,参照中国隋唐制度进行改革,史称“大化改新”。大化改新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为日本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使日本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
2、西亚:阿拉伯帝国 6世纪前后,阿拉伯半岛社会矛盾尖锐,秩序动荡,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构。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7世纪阿拉伯半岛基本统一。8世纪中叶,建立了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首都巴格达盛极一时,有力推动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和沟通。9世纪中叶后,帝国衰落,1258年蒙古骑兵攻陷巴格达,阿拉伯帝国灭亡。
世界三大宗教简表
教派
起源地
创立时间
创始人
经典
教义
佛教
印度
公元前6世纪
释迦牟尼
《金刚经》
倡导众生平等
基督教
巴勒斯坦地区
公元1世纪上半叶
耶稣
《圣经》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伊斯兰教
阿拉伯半岛麦加
公元7世纪
穆罕默德
《古兰经》
信仰真主安拉
第六课 中古时代的欧洲
1、封建等级制:公元8世纪初,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进行“采邑改革”,此后,西欧形成了封建等级制。
2、天主教会:8世纪中期,基督教会通过“丕平献土”奠定了教皇国的基础。教皇既是宗教领袖,又获得了世俗权力,教会占有大量土地,是西欧最大的封建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意干涉别国的内政,控制着西欧的思想文化。
3、西欧城市:11世纪前后,西欧城市出现复兴。法国的琅城起义要求获得城市自治。城市的发展和商业贸易的兴盛,使西欧于12世纪前后诞生了一批最早的大学。
第七课 战争与民族交往
1、希波战争:①原因:波斯帝国的军事扩张,入侵希腊②主要战役:公元前490年马拉松战役,希腊获胜,后诞生了马拉松赛跑运动。
2、亚历山大东征:公元前4世纪,希腊北部的马其顿国家崛起,征服了希腊各邦。公元前334年,国王亚历山大开始东征,10年间,先后征服了波斯、埃及、小亚细亚、两河流域,东抵印度河流域,建立了地跨欧亚非的亚历山大帝国。东征的影响 (见书) 3、罗马征服地中海:(略) 4、地跨欧亚非大帝国 :波斯帝国 亚历山大帝国 罗马帝国 拜占廷帝国(东罗马帝国) 阿拉伯帝国 奥斯曼帝国
第8课 交流与文化传播
1、马可·波罗:13世纪到达中国的元朝。《马可·波罗行纪》,被誉为“世界奇观之书”,促进了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大大开阔了欧洲人的地理视野,对后来新航路开辟的航海家们也曾有所启示。2、造纸术:西汉早期已使用大麻造的纸,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751年,经过怛逻斯之战,开始向西传播。3、火药:元代开始向外传播。4、指南针:北宋时期用于航海,12世纪后期(南宋时期)经阿拉伯人之手传往欧洲。5、印刷术:10世纪后辗转传至欧洲。6、阿拉伯数字:最早由印度人发明,经过阿拉伯人的吸收与改进,最终创制而成。
第9课 科学技术:
1、历法:古埃及《太阳历》是讫今所知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太阳历,通用的公历与之有直接渊源。
2、数学:殴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是世界上最早的公理化数学名著,被奉为科学史上的一座丰碑。阿基米德是古希腊最负盛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发明家,杰出爱国者。发现的杠杆原理和浮力定律为力学开辟道路。
第10课 文字和文学
1、古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和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是迄今所知人类最古老的文字。
2、《荷马史诗》是希腊最早的一部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分,相传由盲诗人荷马所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
3、戏剧
三大家悲剧:埃斯库罗斯:“悲剧之父” 索福克勒斯|:“戏剧艺术的荷马”欧里庇得斯:“舞台上的哲学家”
喜剧家:阿里斯托芬
4、《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是阿拉伯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民间故事集,不仅反映了阿拉伯地区的社会状况,也折射出希腊、印度等诸多国家地区的风俗人情和社会生活,体现了各地区人民的文化交流。
参考资料:http://www.bokee.net/dailymole/blog_view.do?id=141313
❷ 印度的种姓制度,那四个种姓的传说是什么
伴随着新的印度教的产生,对于种姓制度的新的解释也随之产生,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解释。
在印度教重要经典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中,神告诉我们说,他根据Guna和Karma的不同而创造了四个种姓。这里的Guna和Karma就如同中文的“道”一词,很难准确翻译。Karma有许多意义,包括行动、行为、劳作、运行等,对于Karma有好坏的区分,但是究竟是好是坏,答案要根据种姓、年龄、性别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同一个行为对于高级种姓来说可能是好的,对于低级种姓来说则是坏的。这里我们可以勉强把Karma当作社会工作性质理解。雅利安自己的社会形成了三个群体,第一个是战士集团,称为Rajayana,后来名称改成了刹帝利,第二个是祭司集团,被称为婆罗门,这两个集团为争夺雅利安的政治权利进行了斗争,结果是我们熟悉的,婆罗门成为最后的胜利者。雅利安人的第三个集团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者,他们就是吠舍,许多印度的土著居民也被纳入了雅利安社会体系,成为首陀罗,首陀罗的最初来源不仅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还包括雅利安人和当地土著生的混血后代。吠舍往往是农场主、商人、手工业主、地主,而首陀罗则是在农场工作的农民或者在手工作坊进行劳作。
❸ 关于种姓制度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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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历史名词解释 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印度卡斯特体系(印地语: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4)九上历史种姓制度的故事扩展阅读:
瓦尔那制度(种姓制度)制度内容
古代印度的一种等级制度,瓦尔那有“颜色”和“品质”的意思。萌芽于早期吠陀时代,正式产生于后期吠陀时代。该制度下规定四个瓦尔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尔那成员不同的权利义务:
第一等级——婆罗门(Brahmana):掌管宗教文化权利的祭祀阶层,享有崇高地位;
第二等级——罗阇尼亚(刹帝利)(早期写作Rajanya,后期写作Ksatriya):掌握行政军权的武士阶层,包括“王”在内;
第三等级——吠舍(Vaisya):一般平民,以农、牧、工、商为职业,但多数人没有政治权利,它和前两个瓦尔那属于再生族,是社会生产的主体;
第四等级——首陀罗(Sudra):从事各种低贱职业,包括渔猎、重体力劳动等,是非再生族,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
瓦尔那制度下个人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家庭出身,严格按照血统世代保持不变。各种姓之间原则上不能通婚,法律地位也不平等。后来由于人种增加,规定种姓之间可通婚,但只准顺婚,反之,逆婚所生子女叫贱民,排斥在四个种姓之外,地位比首陀罗还低。该制度显然是保护新生贵族剥削阶级的工具。
❺ 印度种姓制度的由来
种姓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是被征服之后、征服者为了便于管理而创造出来的,征服印度之后,为了让被征服者安于现状不再造反,征服者把印度人分了等级。
征服者当然是最高一级,被征服者当然是最低一级,为了让被征服者接受这种划分,征服者有意识地毁灭被征服者的文化,并创造一种让种姓制度合理的文化。
几百年之后,被征服者淡忘了自己的文化,接受了征服者强加的文化,种姓制度因而形成。印度独立之后,虽然从法律上废除了种姓文化,但仅仅是个形式而已,种姓制度依然附着在旧有文化上顽强生存着,影响着印度的方方面面。
(5)九上历史种姓制度的故事扩展阅读
自从政府1950年从法律意义上废除了种姓制度,种姓的影响力开始慢慢下降。然而种姓依然时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特别是不那么发达的地区和农村地区。
2014年时,曾有一份调查27%的印度人事实上仍然过着“不可接触者”的生活,而每3个人中,就有一个承认自己拒绝“不可接触者”进入自己的厨房或使用自己的餐具。种姓依然决定社会认同和个人认同,人与社会的关系,有时候仅仅取决于一个小小的姓氏。
幸运的是,几十年的发展,社会还是在不断进步。政府一直有给低种姓的人提供政府工作和教育的配额。
而且随着城市化,在城市里出现了一些不同种姓杂居的现象,跨种姓的婚姻也越来越常见。甚至在1997年到2002年间,“不可接触者”K. R. Narayanan成为了印度总统,想必激励了无数为废除种姓影响而奋斗的人们。
种姓的枷锁一直制约着当代印度的发展,大多数印度人依然需要为摆脱种姓而努力。进展虽然缓慢,却也给人信心——意识已经觉醒,观念可以改变。
不知道是否有一天,种姓真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只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南亚次大陆,希望那里的人们不用再负重前行。这一次,呼唤的不是爱与自由,而是平等与尊严。
❻ 历史上的种姓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 [1] 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
然而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径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❼ 将印度种姓制度的图片,就是江苏省9上的历史书上那个,把旁边的文字改了
是这一张么,送给你
❽ 古印度种姓制度的内容、性质、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请解释一下,不要贴百度。
内容:印度社会即已分四大等级:“婆罗门”(僧侣)掌握神权,主持祭祀,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统治者;“刹帝利”(贵族、武士),掌握政治、军事实权,是古印度国家的世俗统治者。
“吠舍”(农牧民、工商业者),多属被剥削的小生产者;“首陀罗”(奴隶、杂工、仆役),是没有任何权利的被压迫、被剥削者。
性质: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特有的一种专制统治时代等级制度,它是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产物。
社会背景:由于婆罗门教成了国家的统治支柱,其制定的法典是《摩奴法论》,它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式的法律典籍,全面阐述婆罗门教的教义,详细规定了种姓制度的具体内容。
历史意义:种姓制度阻碍了印度的发展和进步,种姓制度在社会中已经根深蒂固,直到今天,印度仍然保存着种姓制度的残迹,仍然严重影响着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8)九上历史种姓制度的故事扩展阅读:
21世纪婆罗门和刹帝利贵族阶层的影响力虽然大不如前了,但是仍控制着主部门,吠舍阶层地位有所改善,但首陀罗和贱民“不可接触者”的状况并未有明显改观。
底层的人若想染指较高级的职业或职位比登天还难,在同阶层尚可谈公平,不同阶层公平或机会有天壤之别。
印度是一个多元文化并存,等级森严的社会,通常按种姓、宗教、阶级、地区和性别把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种姓制不但压迫低级种姓,而且歧视妇女,它通过传统习俗、观念压迫低级种姓、印度教以外的宗教群体和广大妇女,导致他们受教育程度很低。
种姓制度在印度有几百年的历史,根据这种制度,更高种姓的人可以享有质量好的学校和工作,低种姓的人大都贫穷,而且不识字。
然而,对印度低种姓阶层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改变的步伐还是不快,取得的成功也是有限的。不过,改变的要求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过。
在印度还存在着广泛的不平等,尤其是对“贱民”的孩子,学校教室里确实存在种姓歧视的问题。印度教育体制“深陷在阶级模式的泥潭中”。
❾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内容及影响
内容:
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积极影响:
种姓制度为核心特色的印度教在印度兴盛,宣扬众生平等的佛教反而颓败了,可见种姓制度对印度的历史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
最简单的就是社会分层带来的固定感,人被要求按照自己的角色来生活,对管理者来说很好用,对生活在制度中的人来说,遵守规则可以带来安全感。
消极影响:
种姓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职业世袭和内婚制,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不能共食、并坐,印度自古至今经历了集中社会形态。
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统一和团结,种姓制度,使社会四分五裂,人民之间缺乏团结,在历史上,它为异族入侵提供了有利条件,印度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被外族征服的历史。
其原因与种姓制度造成的整个印度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性和利已性不无关系,它妨碍了印度人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在面临外族入侵时,不能组织起强有力的抵抗力量。
种姓制度等级:
1、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2、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3、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4、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❿ 种姓制度的历史相关
种姓制度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对印度一种复杂的等级制度(包括瓦尔那制度和后来从中衍生出的阇提制度)的泛称,玄奘又曾将它译称族姓制度,西方通常把印度的这种制度称为喀斯特制度。它萌芽于早期吠陀时代,正式产生在后期吠陀时代。最初,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雅利安含有“高贵”之意,瓦尔那含有“颜色”、“品质”的意思),而称当地居民为“达萨瓦尔那”(含有“雄者”、“男人”之意)。这样就有了自以为高贵的雅利安人和把当地居民当作敌对集团的区别。
随着雅利安人内部的分化,在早期吠陀时代末期,逐渐发生了平民与氏族贵族的区别。平民称为“吠舍”(是氏族成员的意思),而贵族称为“罗阇尼亚”(是“灼热发光”的意思,引申为显贵的首领的意思)。从事祭扫的氏族贵族则称为“婆罗门”(意思是梵天所生)。从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的一分为二,到雅利安人部落中平民与氏族贵族的一分为二和贵族内部的军事贵族与祭司贵族的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四个瓦尔那的胚胎。
四瓦尔那制度
到后期吠陀时代,四瓦尔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罗门教的典籍规定了各个瓦尔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尔那的成员的不同权利和义务。
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Brahmin)。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层级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参与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权力。
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Kshatriya)(是“力”、“权力”的意思)。它是从“罗阇尼亚”发展而来的。刹帝利的基本职业是充当武士。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但是刹帝利瓦尔那并不限于王和王族。刹帝利是掌握军事和政治大权的等级。
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Vaishya)吠舍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其中也有人富有起来,成为高利贷者。吠舍是平民,没有政治上的特权,必须以布施(捐赠)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完全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不过吠舍还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员,他们可以参加公社的宗教仪礼,因而和婆罗门、刹帝利同样属于“再生族”。
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Shudra)。首陀罗瓦尔那的前身是达萨瓦尔那,首陀罗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内。首陀罗的大部也是非雅利安人其中也有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由于没有公社成员身份,不能参加宗教礼仪,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首陀罗是非再生族。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护的权利。首陀罗从事农、牧、渔、猎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各职业,其中有人失去生产资料,沦为雇工,甚至沦为奴隶。首陀罗作为瓦尔那来说,不是奴隶或达萨。首陀罗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而达利特(Dalit)的地位比首陀罗还要低,又称贱民。达利特,印度语翻译为:“不可接触者”。
印度是到21世纪初还遗留着种姓制度,其中最底层的人被传统的上等种姓叫做“不可接触者”,即贱民,他们自己自称为“被压迫的人”,即达利特。今天,在某些依旧保守的印度农村,你会看到有些人走路要避着人,因为他们不能让自己的影子落到路人的身上;更有甚者,有的人带着扫帚,边走边扫掉自己的脚印。他们为这个村子的人工作,却不允许住在村子里;他们不能到村子的井里打水,小孩就算能上学也必须上专门的学校。令印度教种姓制度臭名昭著的是它的种姓隔离,而最严苛的隔离正是施加在被称为达利特(Dalit)的人身上。传统上,达利特被认为是肮脏的,并且这种肮脏还可以借由接触传染给别人,因此他们要躲大家远远的。尽管圣雄甘地称他们为“神之子”,但传统的上等种姓却叫他们“不可接触者”,即贱民,而他们自称为“被压迫的人”,即达利特。这是印度历史留下的最黑暗的一道阴影,但是当世人的目光被每年6%以上的经济增长和成千上万的IT精英所吸引时,往往会忘了它的存在。印度前总理曼莫汗辛格(2004年5月19日-2014年5月17日任印度总理)是个坦率的人,他坦承:“尽管60年来印度已经制定宪法和法律禁止种姓制度和种姓隔离,政府也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是在印度许多地方,达利特依然面临着社会歧视。”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印度目前有1.67亿达利特人,占总人口的16.2%。
虽然瓦尔那提供一套稳固的解释框架,然而实际上的种姓制度常常与其架构差距甚远。以1901年的人口普查结果为例,马德拉斯省没有任何种姓中属于刹帝利,属吠舍者亦十分罕见。大多数的种姓集中在首陀罗的类别下,共占当地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换言之,当地社会主要由婆罗门、首陀罗与贱民所组成;,战士与统治者为拉其普特担任,然而该种姓并非真正的刹帝利〈Risley 1901〉。事实上,在印度的历史中,各地的统治者未必皆由刹帝利担任,而且真正的刹帝利常被认为已经不存在于世上,虽然该瓦尔那在阶级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印度近代的种姓制度印记
另一方面,瓦尔那阶级虽然规范各种事物,可是实际生活中却未必依据这些规范实行,比如婆罗门理应享有许多特权,并且与刹帝利共同统治一切,但是在历史上,政治权力大都落入婆罗门以外的种姓手中,婆罗门只以其象征性的洁净受到大众景仰。同时,除了婆罗门与贱民这两个极端外,其他瓦尔那之间的种姓在现实社会中亦无明确的阶级关系,大多数的情形是种姓们彼此处于一种模糊的权力分工与关系上,而且经常与瓦尔那阶级矛盾。如此,瓦尔那阶级究竟反应多少真实性,其与现实中的种姓制度关系为何,便成为许多相关研究者探讨之焦点。
有些早期学者,如人类学家亚瑟·莫里斯·侯卡特,认为瓦尔那理论只能解释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不适用于近代以来的情形。印度学家爱德华·瓦士本·霍普金斯,与社会学家奥利佛·克伦威尔·寇克斯则根据古印度的神话,主张古代的婆罗门与刹帝利之间是种相互竞争最高权力地位的紧张关系,因此瓦尔那阶级反映了婆罗门想夺取政治权力的企图。
然而晚近学者以杜蒙为代表,提出不同的解释。他们认为婆罗门与刹帝利原本就是种分工的关系,而且婆罗门与刹帝利皆带有神圣的性质令两者均无可替代,但它们的分工关系却是自我矛盾的:虽然在宗教地位上,婆罗门自认要高于刹帝利,可是实际的政治权力却由刹帝利掌握,这种情况下造成违反部分“洁净”规范(比如吃肉或行多妻婚)的刹帝利在种姓地位上不如婆罗门中的素食商人或祭司,这结果却非掌握权力的王族所能接受,因此瓦尔那阶级声称两个瓦尔那共享“统治一切生物的权力”,但婆罗门却将此权“授予”刹帝利,不问实际政事,刹帝利则“不需”插手婆罗门的宗教职权,且要负起“保护”与“供养”婆罗门之责,使其能安心地执行司祭职务。如此论述之下,瓦尔那巧妙地化解理论与实际生活之间的矛盾,建立起“政教分离”但彼此依赖的关系。
而且,这种功能性的分割使得即使原本的刹帝利消失了,日后掌权的新统治者却能根据此论述,模仿原属于刹帝利的角色,与婆罗门进行互动。换言之,瓦尔那是一个权力关系的架构,使婆罗门与统治者在不违背洁净与不洁的原则之下,在此之下能彼此合作,同时维系婆罗门的优越地位。此外,在英属印度时期,由于种姓制度被列入户口登记的项目,因此部分种姓会借由普查的时候,可借由宣称其瓦尔那拉抬自身种姓的地位。因此,瓦尔那阶级事实上提供了蓝图,供各种姓想像“理想的社会”应如何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