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封建中期遭受到刑法的历史人物都有谁
一、另一个明朝有名的遭凌迟的就是明末大将袁崇焕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明朝自毁长城,最后导致的灭亡。据说袁崇焕被押解到法场路上,刽子手就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极痛恨辽东靼子,而更恨汉奸行径,于是有钱的捧钱场,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之,没钱的捧人场,穷人们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袁崇焕之肉生食之,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直比一场“人肉大拍卖”。至法场时,袁崇焕已经“皮骨已尽”,但“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
二、史料记载,太史令司马迁受李陵事件的牵连导致自己遭受宫刑。
司马迁画像
我们简述历史记载的这次事件始末:
武帝时派兵讨伐匈奴,然而出师不利,汉军打败。更加耻辱的是汉将李陵被单于围困而导致弹尽粮绝,投降匈奴,成为了战俘。汉武帝十分愤怒,群臣也纷纷攻击李陵,脱开关系。此时的太史令司马迁却站了出来,称李陵忠君爱国的好将士,投降乃无奈之举,他日定会回到汉朝。处在盛怒之下的汉武帝把司马迁打入了死牢,准备秋后处斩。按照汉朝律法,当时可以以宫刑代替死刑,司马迁为了完成自己宏大的理想,接受了这一耻辱的刑罚。
三、商鞅遭车裂
商鞅自从被封为列侯,在秦国的权力地位已经到达顶峰。在封建制度下,有这样一个人独掌大权,而且还冷酷无情、手段严苛,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隐患。这些年来,惠文王不是没有见识过商鞅的本事,所以心中恐怕早有想法。若要将治理国家的权力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那就必须先除掉商鞅。而且,只能处死,不能放他去别的国家来对付自己。
㈡ 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宫刑的人是谁
中国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庭 孙耀庭(1902—1996) 小名留金。天津市静海县西双塘村人。宣统专元年(1909年)属净身。1912年2月12日末代皇帝宣统宣布退位。孙还乡先后在本村傅学舜、傅学兰私塾学习。后通过他大嫂认识的原醇亲王府(北府)太监贺德元介绍,于1916年,到原清朝摄政王府,其时,正赶上原清朝载涛贝勒处要人,孙耀庭就去了载涛处当差,载涛给孙起名顺寿。1917年孙耀庭离开载涛处,回到老家,不久又通过宫内北花园太监首领欣衡如,进了紫禁城,伺候九堂副督领侍任德祥,后又伺候端康皇太妃、“皇后”婉容。1924年11月5日随溥仪从紫禁城回到原摄政王府。载沣让孙耀庭回了老家。不久他又回到北京北长街的出宫太监的居所万寿兴隆寺居住。溥仪充当伪满洲国“皇帝”后,孙耀庭曾去长春溥仪处当差。后因患病离开长春回到北京。“文化大革命”后,他住进广化寺一直到逝世。他在91岁时曾书写“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条幅,以表达自己的情怀。他是中国最后一位太监。 O(∩_∩)O哈!希望可以帮到你
记得采纳啊
㈢ 最后一个被处以宫刑的人是谁
中国最后一个来太监-孙耀自庭 孙耀庭(1902—1996) 小名留金。天津市静海县西双塘村人。宣统元年(1909年)净身。1912年2月12日末代皇帝宣统宣布退位。孙还乡先后在本村傅学舜、傅学兰私塾学习。后通过他大嫂认识的原醇亲王府(北府)太监贺德元介绍,于1916年,到原清朝摄政王府,其时,正赶上原清朝载涛贝勒处要人,孙耀庭就去了载涛处当差,载涛给孙起名顺寿。1917年孙耀庭离开载涛处,回到老家,不久又通过宫内北花园太监首领欣衡如,进了紫禁城,伺候九堂副督领侍任德祥,后又伺候端康皇太妃、“皇后”婉容。1924年11月5日随溥仪从紫禁城回到原摄政王府。载沣让孙耀庭回了老家。不久他又回到北京北长街的出宫太监的居所万寿兴隆寺居住。溥仪充当伪满洲国“皇帝”后,孙耀庭曾去长春溥仪处当差。后因患病离开长春回到北京。“文化大革命”后,他住进广化寺一直到逝世。他在91岁时曾书写“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条幅,以表达自己的情怀。他是中国最后一位太监。
㈣ 历史记载中第一位惨遭宫刑的文人不是司马迁,而是哪个人
但司马迁并非史上第一位受辱的文人,汉书上记载司马迁冤如巷伯,如同巷伯一样的冤回屈,这个巷答伯表字孟子,他才是史上惨遭宫刑的第一位文人。
巷伯,并非人的名字,而是一个官名巷伯就是古代的司礼大太监,如安德海、李莲英之流。史上第一个留下名字的巷伯,表字孟子。这个孟子并非继承孔圣人儒家学说的孟子,而是周幽王时期的一个有名的文人,他写了一首诗《巷伯》,存于《诗经·小雅·节南山之什》之中流传至今,诗中最后标明了作者本人的名号:“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由此以史上第一位惨遭宫刑的文人流传青史。
《巷伯》诗原文是这样写的:“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彼谮人者,亦已大甚!哆兮侈兮,成是南箕。彼谮人者,谁适与谋。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慎尔言也,谓尔不信。捷捷幡幡,谋欲谮言。岂不尔受?既其女迁。骄人好好,劳人草草。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人。彼谮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杨园之道,猗于亩丘。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
㈤ 古代有名人受过什么刑罚
商鞅,车裂。孙膑,髌刑。司马迁,宫刑。
㈥ 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宫刑的人是谁
隔了张纸的疯子 [大师] 宫刑属于古代五大刑法墨,劓,剕,宫,大辟之一。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是种男女都适用的刑法。对女子有可称为“幽刑”或“幽闭”。在史书上对很少做注。 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伏生书》传上更强调“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宫刑。”从以上记载可以推断,宫刑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后,也就是大致在父系社会向阶级社会过度时期,这个时期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夫一妻制度。从宫刑在奴隶制五刑的排名看,宫刑仅次于大辟(斩首),可见宫刑还残留着古人对生殖器的崇拜。因此,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 宫刑到了汉朝更为普遍。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也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到了清朝,有所谓“闺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
㈦ 从古至今受过酷刑的中外名人
孙膑(受刖刑)
商鞅(处以车裂)
彭越(被处车裂)
司马迁(受宫刑)
方孝孺(被腰斩)
袁崇焕(被处凌迟)
石达开(被处凌迟)
任.弼.时(受过电刑)
㈧ 司马迁遭宫刑的故事
汉武帝天汉二年(前99年),汉武帝派李陵出击匈奴,然而,李陵行至浚稽山时却遭遇匈奴单于之兵,粮尽矢绝之后,李陵最终降敌。
武帝愤怒,群臣皆声讨李陵的罪过,唯有司马迁说:“李陵侍奉亲人孝敬,与士人有信,一向怀着报国之心。虽然战败降敌,其功可以抵过,我看李陵并非真心降敌,他是活下来想找机会回报汉朝的” 。
然而,随着公孙敖迎李陵未功,谎报李陵为匈奴练兵以期反击汉朝之后,武帝族了李陵家,而司马迁也以“欲沮贰师,为陵游说”被定为诬罔罪名。诬罔之罪为大不敬之罪,按律当斩。
面对大辟之刑,慕义而死,虽名节可保,然书未成,名未立,这一死如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之死无异。
终于,在那个“臧获婢妾犹能引决”的时代,司马迁毅然选择了以腐刑赎身死。
(8)历史名人谁被宫刑扩展阅读:
司马迁,字子长,是我国西汉时期著名文学家和史学家,生卒年不详。出生于史官世家的司马迁十岁起就开始读古文,接受父亲的教育,良好的家教对他后来的治学产生了深刻影响。
后来司马迁跟随父亲前往长安,同孔安国和董仲舒学习了《春秋》和《古文尚书》。十九岁的司马迁就成为了补博士子弟。二十岁的司马迁开始游历天下。
司马迁的足迹到过夏禹遗迹、会稽、姑苏、五湖、淮阴、丰沛、大梁、孔孟之乡、逐鹿、长城等,游历的地方多是历史名人的故事发生地和家乡,在游历中司马迁更是开阔了眼界,为之后《史记》的撰写积累了丰富知识。
公元前108年司马迁任太史令。太初元年,司马迁与唐都等人一同创立了《太初历》,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要。
公元前99年,李陵因被匈奴击败而降敌,司马迁为李陵辩解而被汉武帝判以死刑。
受此大辱的司马迁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奋发图强,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史记》的创作中去。
以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等书籍,和诸子百家的著作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自己去当地调查取得的一些资料为材料。
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摘选,去掉了那些没有根据的传言,对无法证实的事情保留态度,或者附上多种说法。
前后总共经历了一十四年,司马迁呕心沥血最终完成了这部史学著作《史记》,也留给了后世留下了一份无价的文化瑰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司马迁
㈨ 古代哪些人受过宫刑
古代有些刑法和性有一定的关系,如作为“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之一的宫刑就是这样。
一、什么是宫刑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加刑罚。把宫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上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二、宫刑的由来
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
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有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
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与“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
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
古代的宫刑也适用于女性,对女子的性刑罚,称为“幽闭”。鲁迅在《病后杂谈》一文中说:“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她缝起来。近时好象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幽闭”最早的记载也是见于《尚书》。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三、施宫刑的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滥施惩罚、压平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四、宫刑的发展
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虽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
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
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的惩罚。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就是不想再活下去了。
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
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
初,猪儿出妻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
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
然终见刳,猪儿也。
又如明太祖泉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闰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