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制的历史小故事,不限字数
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专。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属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㈡ 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㈢ 法律常识,案例分析,法规条文,与法律有关的历史小故事
法律常识,案例分析,法规条文,与法律有关的历史小故事:
一、典章制度 视贪官如寇雠的朱元璋
明朝对于贪官污吏的惩罚,其严峻程度堪为历代之最。尤其开国君主朱元璋,更是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在法令倡导方面,他特制「申诫公侯铁榜」〈共有九条严律〉,并将历代昏君如商纣、秦二世胡亥、隋炀帝、宋徽宗等败国史迹,制成壁画,要求皇子百官引以为诫;同时经常发表惩贪与贪官亡国等言论,如亲自编写「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书,搜录150件贪官案例,以强化百官的「心防」。他曾经讲过:「不仅贪钱、贪物者是贪官,贪声贪色者、贪权贪势者、贪谀贪名贪享乐者,也都是贪官…。」可见他对贪污问题,已达「洁癖」的地步。
在执行严刑峻罚方面,他更是绝不手软,一次惩杀成千上万人,犹如家常便饭;如蓝玉一案,即杀了二万多人。而杀的官阶层级方面,从宰相、皇亲国戚、驸马、大将军、尚书、钦差大臣到侍郎、各级地方官吏等,无一不杀。至于惩罚方式,则尤其琳琅满目,最残忍者如剥皮实草〈公开曝陈〉、抽肠、凌迟等不一而足。尽管如此严厉执法,但贪官污吏却未曾少过;诚如被朱元璋惩杀的贪官吴金德临死前说的话一样:「只要这个世上有钱在,就会有人贪污,贪官是杀不完的。」朱元璋也曾经说过:「我欲杀尽贪官污吏,奈何朝杀暮又犯?」所以说,单是让官员「不敢贪」,还是不够的!
有人曾开玩笑说,如果按照朱元璋的标准,今天的公务员大概有九成以上要被杀头。尽管朱元璋以「血腥」著称,但他却是一个非常爱民如子的皇帝;例如他很重视发掘民隐民瘼,并特别在乎百姓对他的评价,只要是民众举发的贪官污吏,十之八九都大概难逃一死,而且只要是民众所提出的兴革意见,他都照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又何尝不是一个好皇帝。
二、廉洁事迹 收礼有道的孟子
有人质疑孟子说,你以往在齐国时,曾经拒绝齐王所送的一百镒黄金,后来宋国及薛地的君主,分别送你七十镒及五十镒黄金,你却都收下来,是否有标准不一,不为人知的道理呢…?孟子说:「在宋国时,因为要离开继续周游他国,宋君于是送我旅费,以便我完成后续的工作,所以我收下来了;而在薛地时,因为有人将对我不利,于是薛君送我金钱,以便我购买防身武器,并预防其它不时之需,所以我也收下来了。至于在齐国时,因为彼此并没有任何赠、受的理由,齐王送我钱,岂非要收买我,帮他歌功颂德,这不是君子所应为的…。」
孟子的确是一位有智慧的人,真正把「礼」放在心里,而不是拿在手上。所以说,只要名正言顺、师出有名的馈赠,自然符合「礼节」,更不会有违法之虞。
三、贪赃枉法案例 一代官九世牛的李林甫
李林甫是唐朝著名的宰相。相传,李林甫少年时,在乡间放牛,忽遇一仙人降临,告之渠具有仙缘,如随其清修苦练,他日将可位列仙班;但如果不愿吃苦修练,未来亦有位极人臣之命,惟须勤政爱民,否则将遭天谴恶果。当时李林甫不假思索便答称要向仕途发展…。只见仙人长谓道:「你好自为之吧!」不久,果不其然,李林甫有如神助般地加官进爵,终至宰相之尊。但是,他心思奸狡,除加害忠良外,并残民贪贿。传说在他的宅内有一「神仙屋」,遇事入内便能迎刃而解,如有神助,难怪他能够一路扶摇直上;但一直以来,他想的、做的,尽是坏事,最后也因福报用尽,致「神仙屋」再也不灵验了,并且屡给他出纰漏的骚点子,害他终至被贬杀。他死后,碰到当日仙人厉言道:「本想让你当大官,能做更多的福祇和功德,但孰知你反倒行逆施,今将罚你九世为牛,世遭奴役与杀戮,以赎罪愆…。」
佛光山依晟法师曾曰:「一个人有多大的本事做坏事,他就有多大的本事做好事。」证严法师也讲道:「我不会看因果,但是我们要注意因果。」聪明的你我,都应该晓得如何去做,不是吗!
四、维护案例 慎谋应变、防制危害破坏阴谋的苏颂
宋英宗时,苏颂任度支判官。有一次他奉命陪同契丹使者回国〈当时两国不和〉,正下榻恩州时,晚上驿站突发莫名火,手下请他即出避火,苏颂没有同意;州兵要进来灭火,苏颂也加以制止,他只是命令驿站守兵全力将火扑灭,并派人保契丹使者的安全。刚起火时,恩州官民都以为是契丹使者故意生变,州兵也正想因此惹发事端,所幸苏颂慎谋应变,除有效指挥灭火外,并且成功地防止背后阴谋和事态的扩大。当然,也机先防制了可能的外交冲突,使国家免于战争灾祸。
㈣ 中国近代法制史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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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写出十个关于法律的小故事 最好简短点的 谢谢啦
1.张三偷了李四的母鸡被抓---盗窃
2.张三偷了李四的母鸡,未被抓,但终自首---盗窃即遂,但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
3.张三打算偷李四的母鸡,但由于害怕李四家的狗,最终绕道---盗窃未遂
4.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打开鸡笼以后,发现鸡窝里有蛇,最终放弃----盗窃未遂
5.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逃跑-----盗窃即遂
6.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扔下母鸡逃跑----盗窃即遂
7.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遂将其致死---盗窃即遂并故意杀人即遂
8.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想将其致死,但过程中,看李四过于痛苦,遂逃跑-----盗窃即遂,并故意杀人未遂
9.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想将其致死,但李四身强力壮,并拼命反抗,将张三打伤,张三放弃所有念头,逃跑----张三盗窃即遂,故意杀人未遂。李四正当防卫
10.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想将其致死,但李四身强力壮,并拼命反抗,将张三打死,李四自首----张三盗窃即遂,故意杀人未遂。李四正当防卫。
故事够短了吧
都是自己写的,希望采纳
㈥ 十个法律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小明受伤的责任要由学校来承担。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应该提倡,但组织者一定要选择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劳动,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学校为了省钱,让学生参加建筑劳动,这本身就不合适,何况在劳动中又没有老师看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学生重伤、死亡或多名学生受伤,学校领导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㈦ 有关法律的古代故事
1、铡美案
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恩爱和谐,十年苦读的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宋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琪半夜追杀。韩琪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
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2、鼠狱
张汤是杜县人。他父亲当长安县丞,有一次出门去,张汤当时是小孩,父亲就让他在家看门。父亲回家后,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对张汤发怒,用鞭子打了他。
张汤掘开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没吃完的肉,就举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审问,记录审问过程,反复审问,把判决的罪状报告上级,并且把老鼠和剩肉取来,当堂最后定案,把老鼠分尸处死。
他父亲看到这情景,又看到那判决辞就象老练的法官所写,特别惊讶,于是就让他学习断案的文书。
(7)历史法律小故事扩展阅读
不少人经过“考证”说陈世美其实是清朝顺治年间的进士陈年谷(号熟美),是被冤枉的,还说陈年谷的两位同学报复诬陷,把陈熟美编成了戏曲中的陈世美。说来也巧,陈熟美和剧中的陈世美都是“均州人氏”。
在清朝之前的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位自称钱塘散人的安遇时,留下了一本书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时的书里第26回《秦氏还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陈世美中状元不认妻子儿女的故事,和豫剧《包青天》剧情的前半截极为相似。
大家只要网络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这本明朝的书。只是这部书里没写铡陈世美,是发配陈世美,包公戏曲受《三侠五义》影响改成铡陈世美。
㈧ 有关法律知识的小故事,不超过五十字。故事越多越好!!
今天是小明爸爸生日,宴请许多亲朋好友,小明爸爸主动提醒:凡需开车回去的,千万别喝酒。
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
小明在红灯时,不顾自身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突然听到一陈尖锐刺耳的磨擦声想起,小明也傻在了当场。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起码的法制意识,依法守法要转化为内心的自觉行动。
学生小丽放学后在校门口等妈妈,一名陌生男子对她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信以为真,就坐上了他的自行车。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于是她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学生要学会自我保护,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
寒假,女生丽丽正独自在家中写作业,突听到有人敲门,丽丽透过防盗门,只见一位相貌端庄的年轻人站在门口。那人说,自己是她家楼上的邻居,想借笔和纸给家人留个条。丽丽见他说话很诚恳,长得也不象坏人,丽丽觉得自己应该助人为乐才是,于是她找开了门,谁料想,防盗门刚一打开,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不仅伤害了丽丽,还翻出了丽丽家的钱物,然后“满载”而去。
单独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谨犯犯罪分子入室作案。
小明在楼上随意的乱扔了一块小砖头,碰巧砸到了路过的小红,触目惊心的是小红从此成了植物人。
随意一扔毁了两个家庭,小明也受社会谴责,心灵上受到严重的创伤。
凌晨 1 点钟,小区有居民为乔迁新居,听信算命先生指示的时辰而放起烟花大肆庆祝,把大家都吵醒了,报警后,大家不依不饶,非那户人家道歉。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6岁的小明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明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小明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明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影响了以后的学习。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明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时时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暑假期间,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小刚找到小明,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孝顺的小刚动摇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小红身上,结果抢劫未成,被群众当场制服。
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4周岁,犯抢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