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历史上女性裹小脚是从什么年代开始的
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并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试验,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的记录。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缠足一事自唐代开始,起源于波斯人的舞蹈。南唐与大唐相距不远,况且,缠足起源于舞蹈一说的可信性也较之前者尤甚。或许李后主的娘只是一个著名的缠足者,而非开创者。
正如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一样,古时女人缠足也是被逼于当时社会的现状,相传朱熹朱老爷子极力倡导缠足,认为这是天下大治的基础,因为女人缠了足,便可做到男女隔离“静处深闺”。
说到缠足起因,大概说来有四个方面:审美的要求、两性隔离制度、宋明理学的推动、处女嗜好的促进等。中国女孩在束脚的过程中简直是九死一生。
而关于放足,从清朝康熙大帝诏禁汉人裹脚直到清朝末年,仍旧有相当多的人积习难改或迫于压力一直缠足。直到民国时期,中国女性才真正结束缠足的历史。
(1)历史故事包脚扩展阅读:
放足之艰难
英明的康熙大帝曾经诏禁汉人裹脚,违者拿其父母问罪。尽管雷厉风行,收效却不大,到康熙七年,大臣王熙上奏请求解除禁令获准,于是民间足之风又大盛,影响到满族女子也纷纷起而裹足。
乾隆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20世纪初的中国南方发动了“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在汉口的维多利亚剧院,商会会长亲自安排座位,让政府官员都来听立德夫人的讲演。她的听众穿着官服,带着随从,端着很大的架子。
他们感到,由一个女人来和他们讨论一个中国人敏感的话题——女人的脚,是不可思议的。官员的威慑力吓得她的翻译临阵怯场。幸好一位中文讲得极好的传教士赶来救场,立德夫人的讲演才得以进行。
立德夫人还借助权威,她让人把张之洞反对缠足的语录用红纸写了贴在会场里,很起作用。她认为张之洞是中国最有学问的总督。在汉阳,她在宣传集会上,让放了足的妇女们站起来,她们当着大家的面笑着站了起来,立德夫人便感到她的湖北之行成功了。
她几乎走遍了中国南方,去了武昌、汉阳、广东和香港,又去了澳门、汕头、厦门、福州、杭州和苏州。这对于一个外国妇女来说,的确需要极大的勇气。
她说,“如果你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踏进冰冷的海水时的感觉,那么你就能体会到我现在动身去中国南方宣传反对裹足时的心情。对那里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国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风俗之一。”
但是她还是一脚踏进了冰窟。缠足这种折磨中国妇女一生的野蛮习俗给她很深的刺激。她得到了回报,许多男人和女人当场捐款参加天足会,表示自己不缠足,也要劝别的女子不再缠足。
② 云南裹脚村的历史介绍和传说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 传说
都是那个其实的风尚造成
那我就给你介绍下裹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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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剃发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③ 历史故事9个
故事名称:秦王政诛嫪毐
时间(时代):秦
地点:秦国
主要人物:秦王嬴政、嫪毐
故事大致经过:
秦王政母赵太后私通吕不韦。随着秦王政逐渐长大,吕不韦恐事泄被诛,于是将门下舍人嫪毐推荐给太后以代替自己。经事先买通主事者,嫪毐得以不受腐刑,只拔去须眉而入宫侍奉太后,后与太后私通。太后非常喜欢他,赏赐了丰厚的财物。秦王政八年(前239)封为长信侯,嫪毐与太后私生有二子,因此以秦王“假父” 自居。秦王政九年(前238),秦王政22岁,亲自主持国政。有人告嫪毐并非宦官及太后奸情。嫪毐见事不妙,与是盗用秦王御玺和太后玺,发兵攻打秦王政所住的雍都蕲年宫。秦王得知,便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领兵攻击嫪毐,战于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斩首数百,嫪毐极其党羽全部被抓获。秦王将协同嫪毐作乱的官吏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20人枭首,车裂嫪毐,灭其三族,杀死与太后所生二子,迁太后于故都雍(今陕西凤翔南)别宫,嫪毐的门客舍人或罚徒役3年,或夺爵迁蜀。免吕不韦相国。嫪毐之乱平息。
故事名称:吕后诛杀韩信
时间(时代):汉
地点:汉
主要人物:吕后、韩信
故事大致经过:
楚汉战争一结束,韩信被改封为楚王。汉高祖六年(前201)十月,刘邦再次采用陈平计谋,诱捕韩信。十二月,将韩信贬为淮阴侯。韩信郁郁不得志,称病不参加朝廷活动。汉高祖十年(前197)九月,刘邦宠臣陈豨反叛,自立为赵王,劫掠赵、代属地。刘邦用羽檄征召天下兵士,并亲自率兵征讨陈豨。韩信一向与陈豨交情不错,于是称病在家,不听从刘邦诏令,暗地里派人去向陈豨联络,谋求里应外合,并准备与家臣乘夜伪称诏令大赦诸官罪犯和奴役,发兵袭击吕后和太子。当时韩信舍人得罪了韩信,韩信想杀掉他。舍人弟怀恨在心,向吕后告发韩信谋反情况。吕后想召韩信,又担心他的党羽作乱,便与丞相萧何商讨计策,将韩信抓了起来并斩杀于长乐宫钟室,还灭其三族。韩信最初是被萧何推荐给刘邦的,现又是萧何将其骗入宫的,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故事名称:赵高指鹿为马
时间(时代):秦朝
地点:秦国
主要人物:赵高
故事大致经过:
赵高自知权利大,想要检验朝官是否俯首听命,便在朝会时献上一只鹿,并指着它说是马。二世笑着说:“丞相搞错了,指鹿为马!”又问左右群臣是鹿是马,有人沉默不语;有人害怕赵高而回答是马;也有人则据实而言。事后赵高阴谋杀害了那些回答是鹿的人。从此,人人自危,没有人再敢说赵高有错。
故事名称:腰斩李斯
时间(时代):秦朝
地点:秦国
主要人物:秦二世、赵高、李斯
故事大致经过:
自从陈胜、吴广起事后,各地义军此伏彼起。这时,秦二世听从郎中令赵高的建议,深居宫中,一切政事都由赵高决断。赵高与李斯有夙怨,赵高就趁机诬陷李斯想割地称王,又诬陷李斯之子三川郡守李由与义军私通。李斯想上书申辩,却被赵高扣下。赵高派人四处搜捕李斯的宗族,又对李斯严刑拷打。李斯不堪酷刑,被迫认罪,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八月被腰斩于咸阳,并夷灭三族。李斯死后,秦二世任命赵高为丞相,事无大小,都由赵高决断。
故事名称:管仲辅佐齐桓公
时间(时代):春秋时朝
地点:齐国
主要人物:管仲、鲍叔、齐桓公
故事大致经过:
鲁庄公九年(前685)齐鲁乾时之战,鲁军失败后,齐大夫鲍叔率领军队,代表齐桓公前往鲁国,表达齐国的意愿。公子纠被杀以后,其辅佐管仲随鲍叔返齐。回国以后,鲍叔对齐桓公说,管仲是天下奇才。您若仅仅治理齐国,那么由高傒和我辅佐即可;您若要称霸天下,则非管仲不可。齐桓公不记射中带钩之仇,以亲自出城迎接之礼礼遇管仲,任命他为齐相,主持国政。管仲相齐后,一心辅佐齐桓公的霸业,对齐国很多方面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政治上,他推行国、野分治的参国伍鄙之制;在经济上,实行租税改革,采取了若干有利于农业、手工业发展的政策;在管理上,他主张礼法并用,礼以使人知廉耻,法以使人守规矩。在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得到稳定和改善的基础上,管仲积极促使齐桓公采取尊王攘夷、争取与国的方针,以建立霸权。管仲的这些政策为齐国称霸准备了物质条件。
④ 历史故事50字
姜太公钓鱼
太公姓姜,名尚,西周时人,曾辅佐周武王灭了商朝。据民间传说,太公在出仕之前,隐居於渭水(在今陕西省境内)之滨。
他常拿一根不带鱼饵的直钩钓竿,在水面上凭空钓鱼。一些樵夫看到他这样钓鱼都发笑。太公说:”我不是想钓真的鱼,而是想钓一位贤明的君主。”
太公就这样期待了几十年,到他快八十岁的时候,周武王的父亲周文王得知太公有治国才能,亲自请他出来做了丞相。
故事根据发生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指刚刚发生的故事,比如新闻故事;一种是指未来发生的故事,比如科幻故事;还有一种是指过去发生的故事,比如成语故事。一般来讲,狭义的历史故事就是指第三种,而广义的历史故事除了包括第三种,还包括第一种。那是因为,已经发生的故事和刚刚发生的故事(主要是新闻故事),在某种意义上,无法进行严格地区分。
历史,简称“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活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研究和诠释。历史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文学家们如何书写历史,历史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不可改变。
一般来说,通常所说的历史是指人类社会史。历史,就是指过去发生的事情,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事情。文学与历史是分不开的,文学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历史建构和传承,这不仅适用于历史题材创作,而且也适用于一切文学作品和文学研究。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文学不能“虚无”历史。
⑤ 古代女子裹脚的来历
裹脚就是常说的缠足,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便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给妇女带来严重的痛苦。
缠足的原因,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1.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2.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3.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缠足开始于北宋中后期,兴起于南宋。 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社会是最早开始缠足的。《鹤林玉露》记载: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
《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宋朝皇室、宫中女子缠足的例证。苏轼《菩萨蛮 咏足》称女子小脚为"宫样",曹元宠在一首词中称小脚为"官样儿",这也足见缠足起自宋朝官僚贵族阶层等宋朝上层社会。 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有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4.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
拓展资料:
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
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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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剃发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⑦ 为何古代女子包脚,而花木兰还能出征
从木兰诗中可以看出,她家是比较穷的。在古代,裹脚是官宦家小姐才能享受的待遇。一般的小丫头什么的,因为要干活,不需要裹脚。
⑧ 历史上那位皇帝下旨,让妇女包脚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
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认为女子缠小脚的习俗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产物。显然,它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内在的联系的,但如果要说,小脚文化与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有着必然的等同性,却是值得怀疑的。在西方也同样经历了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们的女性通过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来获得男性的认可,没有听说过有逼迫女性缠小脚的历史传闻,这无论如何比缠小脚来的文明。
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
这并没有得到确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缠脚,而恰恰是从宋朝(公元960——1234)开始,儒家文人乃至于农家男人开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莲”。但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封建社会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经形成。从此我们可以看出,缠小脚的习俗并不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伴生物。
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偏偏就是在宋朝,这样一个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已经比较开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脚这样的反人道的残忍的习俗却盛行开来。其实“三寸金莲”的说法源于北齐少帝萧宝卷赞其宠妾潘玉儿一双柔弱无骨的纤小美足“步步生莲花!”,但当时及其后的隋唐在对脚的审美上并未出现这样的倾向,所以女子裹小脚在宋朝泛滥开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会与思想根源的。因为时代久远又难以找到第一手的资料,我们只能根据当时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尽我所能就这个问题作一些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中寻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踪到文化,小脚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脚习俗所存在于的文化环境必定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所产生的。而一般来说,文化内涵中核心思想的单一性或者说叫做单调性是非常容易导致文化的非理性,因为缺乏不同思想的争鸣,就难以对思想本身进行反思,同时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极端。当这种非常态的文化主导了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的民众作为个体就被单一的思想简单化,无论是从个体自身还是与其他个体相比较都找不到思考的内驱力,作为整体因为内部没有差异性,缺乏内部矛盾的整体失去前进的原动力。当整个国家都基本静止了他的思维,民众反过来就完全固守于已有的非常态文化,并逐渐惰性的走向极至,国家与民众不可避免的进入非理性状态。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与由它所主导的非理性国家互相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荒谬的事情的发生以及可能长久的持续都是不足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学就是上面推理的现实演绎。朱的理学与程的心学都是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将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并根据他们所认为的道与器相分离的原则,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这种思想体现了对作为人这样的有尊严的个体的极端的不尊重,当这种思想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时,一旦脚是否小成为评判女子是否美的标准(事实上已经上升为贤良与道德的标准),全社会对于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视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王朝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是一个比较弱势的政权。一方面,其领土局限于中原及长江以南地区,该地区内又基本为汉族人,所以无论是地域文化和种族文化都是比较单一的,这种情形有利于某一种思想在全国形成权威地位。而在汉唐时期,因为领有西域大漠,肢体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长安更是胡汉文化的交汇地带,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从西汉时汉武帝就已开始认识到儒家学说是统治者愚民的一剂良药,并让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却没有导致汉唐期间儒家思想在社会中的极权地位。另一方面,纵观整个宋朝政权历史,在与少数民族政权如金、辽、西夏交战的战场上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朝廷内也有主战和主和两种声音,但主张称臣和进贡的投降派一直都占了上风,而且皇室也倾向于苟和求安,但这就增加了百姓的赋税负担,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因为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权本身体弱,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朝代像宋朝的当权者那样对安定与秩序充满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可见,儒家思想是强调秩序和塑造权威的思想,是维护皇权与男权的思想,这正切合了当时政权的需要,所以统治者极端的推崇儒家学说,并在统治中深刻地贯彻、严格地执行、极力地发展儒家思想。男权与皇权都属于极权和威权的范畴,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它们一脉相承。随着皇权的权威被进一步神化,男子相对于女子强势地位就被进一步增强,而男子的强与女子的弱是相对的,即这种更加强势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进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础上的。在这里有一点应该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较压抑的,他们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基本都是失败的,这里面除了国力军事等宏观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战场当战法水平接近时,士兵的力量与野性至关重要,宋朝军队在用兵方面与北方少数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于士兵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多来自江南,在力量与野性方面相对明显欠缺,在战场上的失败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对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男子对自己的强大有着与生俱来的自负,但当他们的这种自负被自己的保家卫国的无能所重创时,必然从本能上必然去寻找出路以承载破碎的尊严。很显然,女性是最合适的对象。汉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必然的,当时的男性潜意识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从而为自己在战场上丢失的自尊寻找平衡。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宋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当时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还暗暗迎合了当时男性当中普遍的一种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宋朝走向泛滥是由当时社会极其不正常的宏观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
缠小脚的陋俗竟然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
⑨ 旧社会女人为包脚,
那只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文化。就像非洲一些土著人脖子上带颈圈,使脖子变长。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封建文化。
7分脚,是很痛苦。需要穿小鞋,使脚上的骨骼不在生长,这个也是需要忍受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