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儒学的创始人是谁儒学与政权结合,使儒学处于正统地位始于哪一个朝代总结这个朝代这样的目的。
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儒学与政权结合始于秦朝,使秦朝的统治更加稳固。
B. 除了秦朝以后哪个朝代还用了法家思想
后世都在用,后面的封建王朝都是外儒内法,明面上是儒家,实际统治用的法家多。
C. 材料一中“他”是哪位历史人物概括归纳他在政治上、思想上采取的措施及其历
众人如避蛇蝎,为它让开一片区域,无人愿意接近。
突然,狂风大作,飞沙内走石,天空中容一头大鸟俯冲下来,通体青色,但却有赤色的斑点闪耀,发出灿烂的芒,鸟喙为洁白色。最为奇特的是,竟只有一足,但落在地上后却非常的稳,震裂了地表。
“毕方,竟然是传说中的毕方!”有人惊呼。
众人闻言不禁变色,这种异禽极其罕见,但在太古年间却是一方魔主,号称天阶魔禽,所向无敌,该族一位至尊曾生食过几位神明。
所有人都倒退,这种魔禽异常稀少,不知道这只毕方血脉是否足够纯净,若然真是天阶凶禽幼崽,估计一张嘴就能吃掉一群天才。
D.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被哪个朝代采用
秦朝,请采纳
韩非(约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尊称韩非子或韩子.韩王(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荀子的学生.
作为客居秦国的法家代表,备受秦王嬴政赏识,但遭到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终被下狱毒死.他被誉为得老子思想精髓最多的二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著有《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十余万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
《史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知当时秦王的重视.《韩非子》也是间接补遗史书对中国先秦时期史料不足的参考重要来源之一,著作中许多当代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
中文名:韩非 别 名:韩非子、韩子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生地:河南省新郑市
出生日期:约公元前280年 逝世日期:公元前233年
职 业:思想家、哲学家
信 仰: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
主要成就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君主专制主义理论
代表作品
《孤愤》《说难》《韩非子》
所处时代
战国
学 派
法家
主 张
依法治国
韩非,又称韩非子,韩国(今河南省新郑)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韩非子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于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1]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风格.
韩非子著书之余时常登临的孤愤台犹存,位临棠溪岸边,原是一处高地,松柏银杏苍苍.之后,孤愤台渐渐之低小,乡民们平素叫“孤坟摊儿”,考古和被盗均未发现萌基,专家考证应为“孤愤”台,正好符合韩非“驱车劝谏韩王不用”而闭门著书的历史事实.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从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韩非死于秦国,终年47岁,有记载说,韩非尸体运回韩国,葬在故土,即孤坟摊处,另说葬九女山古墓群.
据史料可考,韩非子的故土在西平县出山棠溪北岸的韩堂村.韩堂村建有韩家祠堂,而后迁至出山镇西南,韩堂村留名至今.韩祠为韩家宗祠,何代修筑无考,但每年春节韩姓子孙敬奉韩家宗祖一直延续,韩祠历代修复,破损于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礼堂,有“思辨”碑石一块,村人说曾盖在西街井口,后无下落.
韩非子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韩非子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韩非子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子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子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子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
韩非子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难得的.韩非子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子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①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②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E. 哪些朝代用法家思想
好像只有秦,因为唯独秦人能够接受如此严苛的制度。
F. 法家的代表人物是谁法家思想的主张是什么
法家的代表人物,就是商鞅,韩非;法家思想的主张在于,“弱民强国”。通过打压百姓,奴役臣民的方式,巩固统治者的权力,让国家的综合实力更加强大。我们都知道,法家,堪称是春秋战国时期,那场轰轰烈烈的诸子百家证明活动中,最亮眼的学派之一。
可以说,法家,儒家,这两大思想学说,一直以来,都在主宰着中国千百年来的主流思想界。所谓“百代皆行秦政治”,严格意义而论的话,法家发挥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还比儒家更重要一些。
让所有人六亲不认,只认皇帝。可以说,法家就靠着这两件法宝,打遍天下无敌手,因此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追捧。
G.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哪些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
1、管仲
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 ,颍上人(今安徽颍上),周穆王的后代。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
2、士匄
士匄(?-前548年),中国春秋时代晋国法家先驱、军事人物、政治人物。祁姓、士氏、按封地又为范氏,讳匄(范匄),谥号宣。范文子士燮之子。又称范宣子。
前570年,范宣子出使齐国,劝说齐灵公继续和晋国结盟,齐灵公派太子光参加鸡泽之盟。前563年,他和中行偃建议晋悼公消灭妘姓小国逼阳(今山东峄县南)。
3、吴起
吴起(前440年-前381年),卫国左氏(今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说菏泽市定陶区)人。战国初期军事家、政治家、改革家,兵家代表人物。
吴起一生历仕鲁、魏、楚三国,通晓兵家、法家、儒家三家思想,在内政、军事上都有极高的成就。在楚国时,曾主持“吴起变法”。后因变法得罪贵族,遭其杀害。有《吴子兵法》传世。
4、乐毅
乐毅,生卒年不详,子姓,乐氏,名毅,字永霸。中山灵寿人,战国后期杰出的军事家,魏将乐羊后裔,拜燕上将军,受封昌国君,辅佐燕昭王振兴燕国。
公元前284年,他统帅燕国等五国联军攻打齐国,连下70余城,创造了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报了强齐伐燕之仇。后因受燕惠王猜忌,投奔赵国,被封于观津,号为望诸君。
5、商鞅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H. 法家思想代表人物及其主张拜托各位大神
他们主张法治,喜欢社会在维护私有制的观念中向前发展,他们以为,社会是需要秩序的,只有拥有良好的秩序,社会才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向前发展,因此,法家总是推崇法律的至高无上,认为社会就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违法必纠,做到法律的绝对权威,即今天的人们常言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因为法家的思想观念是维护私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这样,就必然已经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当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喜欢,法家因此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占具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喜欢讲儒家思想的“仁政”,以达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竭力维护他们的统治和利益的同时,更喜欢法治,因此,实际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 实际上,法制从来就是阶级社会的有效统治工具,奴隶社会如此,封建社会如此,资本主义社会当然更如此。可见,法律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是阶级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目的就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 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法家思想家: 商鞅:商鞅原名卫鞅,春秋卫国人;应该说,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奴隶社会虽然进行法制,但从来不向人民解释为什么要法制,而商鞅的出现,向人们阐述了法家为什么要提倡法制;当时,商鞅在卫国并不得志,因此,他最终离开了卫国而到秦国,在一些机遇中,他接近了秦穆公,并向秦穆公阐述了他的思想,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执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用简单的事例向人们灌输他的思想,并逐渐健全了秦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军队管理体制,其保甲制使秦国达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国的农民平时作农业,战时则成为士兵,实际就是现在的义务兵役制,所以,秦国得到了强大的机会,最后,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王朝;比如,商鞅最初的城门赏金的事例就相当简单,为了显示秦国国君和他的诚信,他在城门立了一木,任谁只要移却了此木到另一城门,就赏千金,终于有人尝试,他就真赏了千金,从此,商鞅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赢得了秦国人的尊重。 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远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思想却偏偏无法在当时的韩国实现,其中的原因当然复杂,韩非在流落到秦国时,向秦国国君阐述了他的法制理念,并详细地为秦国制订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秦国国君虽然没有重用韩非子,但是,却采纳了他的思想和观念;因为,秦国自商鞅以来,历代都重视法制手段,比如,范睢,吕不韦、李斯等,他们都顺势而为,尊重了秦国的实际,都推崇法制观念的。 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走上统治地位;李斯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思想家,他原是吕不韦的门人,在吕氏的帮助下,渐渐走到了秦国国君秦赢政的面前,成为宰相,在他的影响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并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体系,最后,秦始皇终于完全了秦国吞灭六国的壮举。
I. 法家的代表人物具体有哪几位及法家的重要思想是什么
法家及其主要思想家
法家,在春秋时期是比较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他们主张法治,喜欢社会在维护私有制的观念中向前发展,他们以为,社会是需要秩序的,只有拥有良好的秩序,社会才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向前发展,因此,法家总是推崇法律的至高无上,认为社会就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违法必纠,做到法律的绝对权威,即今天的人们常言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因为法家的思想观念是维护私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这样,就必然已经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当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喜欢,法家因此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占具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喜欢讲儒家思想的“仁政”,以达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竭力维护他们的统治和利益的同时,更喜欢法治,因此,实际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
实际上,法制从来就是阶级社会的有效统治工具,奴隶社会如此,封建社会如此,资本主义社会当然更如此.可见,法律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是阶级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目的就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
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法家思想家:
商鞅:商鞅原名卫鞅,春秋卫国人;应该说,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奴隶社会虽然进行法制,但从来不向人民解释为什么要法制,而商鞅的出现,向人们阐述了法家为什么要提倡法制;当时,商鞅在卫国并不得志,因此,他最终离开了卫国而到秦国,在一些机遇中,他接近了秦穆公,并向秦穆公阐述了他的思想,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执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用简单的事例向人们灌输他的思想,并逐渐健全了秦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军队管理体制,其保甲制使秦国达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国的农民平时作农业,战时则成为士兵,实际就是现在的义务兵役制,所以,秦国得到了强大的机会,最后,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王朝;比如,商鞅最初的城门赏金的事例就相当简单,为了显示秦国国君和他的诚信,他在城门立了一木,任谁只要移却了此木到另一城门,就赏千金,终于有人尝试,他就真赏了千金,从此,商鞅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赢得了秦国人的尊重.
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远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思想却偏偏无法在当时的韩国实现,其中的原因当然复杂,韩非在流落到秦国时,向秦国国君阐述了他的法制理念,并详细地为秦国制订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秦国国君虽然没有重用韩非子,但是,却采纳了他的思想和观念;因为,秦国自商鞅以来,历代都重视法制手段,比如,范睢,吕不韦、李斯等,他们都顺势而为,尊重了秦国的实际,都推崇法制观念的.
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走上统治地位;李斯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思想家,他原是吕不韦的门人,在吕氏的帮助下,渐渐走到了秦国国君秦赢政的面前,成为宰相,在他的影响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并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体系,最后,秦始皇终于完全了秦国吞灭六国的壮举.
应该说,法家思想在社会的进步中有一些积极影响,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法家思想消极负面的一面,法家思想虽然提倡社会的有序性,但是,更注重的是阶级统治,是彻底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律更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当前,我国的社会,同样是法制的社会,有些人也喜欢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法律最重要的不是法律本身,而在于法律是否真正有效,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我们常常看到,我国的法律几乎是形同虚设的,许多领导干部根本是没有法制观念和意识的,他们常常把自己与法律对立起来,以为自己应该在法律的约束外,他们常常以权代法,无视于法律的重要,比如,有些人的儿子,搞官倒,把国家、社会和人民的财产偷跑到国外去了,法律对他们有效吗?难道,社会主义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也是官僚资产阶级的附属品吗?
所以,法律在当代社会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一个国家真正要搞好,还不在于法律,恰恰在于人们的思想,只有用先进思想的引导人们,使人民真正有正确的是非曲直观念,才会有良好的社会风气,使得法律真正能够执行起来.说到底,法律只是强制手段,而思想的先进,才是一个社会的最终根本.
J. 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是
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李斯等。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还有商鞅、管仲、子产、桑弘羊、子产、吴起、赵鞅、荀寅、士匄、秦始皇、乐毅、剧辛、申不害、慎到等。他们都是一批主张“变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
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法家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一般说来都是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目的。在文化教育领域里,法家也提出了许多有别于其他学派的教育理论和政策。其中杰出的思想代表人物是商鞅和韩非。
法家的思想主张:
法家伦理思想中最具主题色彩的就是人性本恶论的主张。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不可改变的。从传承思想文化的角度看,法家的人性本恶论观念是从荀子性恶论思想的继承。荀子的性恶论思想主要表现为:人的感官欲望的无法满足状态。他认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的财产占有欲和好利之心。同时还认为,人的共同心理是好荣而恶辱,从尧舜到庶民百姓没有什么差别,而人世间最值得荣耀的就是掌握政治权利。《荀子·王霸》里谈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认为人的这种本性是不尽合理的,这就应该借助于开展深入的社会实践来矫正,即‘化性起伪’。法家先驱及代表人物或先于荀子谈到了或在荀子之后拓展了这一人性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