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档案馆的历史沿革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近代意义的国家档案馆是法国国家档案馆,是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根据法令规定,凡与法国国家机关、行政区划、国家法律和公共规章有关的文件,都必须集中到国家档案馆保存,并实行对外开放原则,规定每一个法国人都可以查阅其所需要的文件。其后世界各国大都建立了国家档案馆,但设置方式依各国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从馆藏档案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档案馆和专业(专门)性档案馆两种类型,例如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印度、印度尼西亚、阿尔及利亚等国家,一般均为综合性的单一类型,即在中央只设一个国家档案馆,地方各级政府也只设一个档案馆,负责接收和管理本级政府所有各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和历史档案;欧洲多数国家如瑞典、丹麦、南斯拉夫、意大利、西班牙等,地方各级政府一般只设一个综合性档案馆,中央一级除设综合性国家档案馆外,还分别设置有某些专业(专门)性的国家档案馆,如历史档案馆、录音录像档案馆、照片档案馆、文学艺术档案馆等;还有少数国家如苏联等,则按照机关性质结合专业特点和档案载体形式,分别设置若干全苏性的中央国家档案馆,分别管理各种不同机关和不同内容的档案,在各加盟共和国、边疆区、州和某些市、区,也都分别设置有综合性或专业性国家档案馆。一般说,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央国家档案机构对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没有任何领导与监督权,彼此处于各自为政的松散状态。而社会主义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均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见档案局)在业务上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从而形成了全国彼此有机联系的档案馆网络。但是,不管哪种社会政治制度的国家,国家档案馆不仅从所有制上区别于私人档案馆,而且在档案的管理范围和领导关系上也不同于部门档案馆。它具有多渠道地接收国家政府各部门的有关档案的来源,并定期对外开放档案的特点。
2. 科技档案的形成历史
1959年12月,我国在大连市召开了一次技术档案现场会议。这个会议是一个转折点,在会议以前,我国对科技档案的认识基本上处于感性认识阶段,没有形成科技档案的科学概念,而是笼统的称为“技术资料”。1980年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讨论和制定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对定义做了明确定义。
3. 档案学的发展史
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历史可上溯数千年,但档案学则形成于18世纪末欧洲实行档案改革之后,此前经历了漫长的孕育过程。
档案学的萌芽时期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档案工作不断地发展,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主要是整理与编目的经验。
在欧洲,古罗马人把档案按发文和收文进行分类保管;公元5~11世纪,封建庄园档案馆和教会档案馆把档案分为“开式”(一般性文件)和“闭式”(机密或人事任命文件)两类;11~15世纪,一些档案馆把档案按业务部门序列、时间序列、文件种类序列进行分类保管;16~17世纪出现了按君主、臣民、外交三大类别整理档案的方法,按地区、事由、时间顺序整理档案的方法,以及按中央机关的分支机构划分为教会统治、政治领导、司法事务、财政管理等类别的整理方法等。
档案编目在档案整理的基础上也发展起来,如古代罗马人按时间顺序编制了发文誊录簿,那不勒斯王国从1284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法国宪典宝库从1318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等。
16世纪中期,出现了早期的档案工作著作,如拉明根著的《综合报告—怎样才算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理》。
在中国,商代采用穿扎成册的方法保管甲骨档案;唐代实行“每三年一拣除”的档案鉴定制度;宋代采用“置册分门编录”、按年月次序整理档案的方法;元代将入库的档案进行编类、立号、封题;明代整理黄册采用年代-地区分类标准;清代嘉庆年间,内阁典籍厅编制的《清理东大库分类目录》采用按文件名称和问题进行分类的方法。中国古代学者很重视总结档案文献编纂的经验,提出了“述而不作”(即尊重原文)和“多闻阙疑(即不妄加校改)的编纂原则。
古代社会出现的档案学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片断的、经验性的知识,尚未形成科学的知识体系,但为档案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欧美档案学的形成和发展 18世纪末以后,欧洲一些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下,对档案工作进行了改革,建立国家档案馆,颁布档案馆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提出档案“公开原则”,将档案馆的档案向公众开放,兴办档案学校,培养档案专业人才等等,发展成一项国家事业。这种档案工作实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兴起,不仅对档案学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且也为档案学的创建提供了条件。
19世纪初叶,“档案学”概念首先在德国出现。1804年奥格写的《一种档案学理论思想》和1834年创办的《档案学、古文书学、历史》杂志,都使用了档案学的概念。1885年法国学者朗格卢瓦在巴黎出版的《国际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杂志第一期发表了《关于档案馆的科学》一文,首次提出档案学是一门科学的见解。
19世纪,欧洲许多档案学者对档案馆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利用、公布等作了广泛的探讨,涉及到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整理理论是欧洲档案学形成时期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档案学家们先后提出了事由原则、尊重全宗原则和来源原则,并对这些原则的优缺点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了论证。
1898年出版的荷兰档案学家缪勒、斐斯和福罗英合著的《档案整理和编目手册》,总结了欧洲档案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研究成果,系统地阐述了档案整理与编目的理论、原则与方法,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对全宗理论的深刻论述,提出档案全宗的有机联系和不可分散的原则。
进入20世纪,档案学著作随着档案工作实践发展而增多,代表作有英国詹金森著的《档案管理手册》、意大利卡萨诺瓦著的《档案学》、和法国档案工作者协会编写的《档案学手册》、美国谢伦伯格著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和《档案的管理》等。
中国档案学的形成和发展 1911年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封建帝制,一向秘藏清宫的明清档案不再为皇家所专有。20年代初,由于大内档案流散到社会,引起学术界关注,并开展了收集整理明清档案的活动。30年代,史学界人士沈兼士、徐中舒、吴晗、郑天挺等,撰写了不少论文,对明清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档案整理与编目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
国民党政府机关为提高行政效率发起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一些行政工作者和档案工作者,以现行机关档案室为研究对象,对档案管理进行了研究,出版了一批档案管理著作。
20世纪40年代中国开始兴办档案专业教育,在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设立档案管理专科,在重庆创办私立崇实档案学校,开设档案管理课程,研究档案学,并介绍欧洲一些国家的档案学思想和管理经验。
民国时期的档案学研究,是由史学界、行政界和档案教育界各自分别进行的,从各自需要的角度研究档案管理问题,对建设和发展中国档案学有一定的贡献。但受当时档案工作实践发展水平的限制,档案学研究还停留在对明清档案管理和现行机关档案管理的经验总结方面,侧重具体业务研究,缺乏理论概括。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具有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为档案学研究开辟了广阔道路。中国重视档案学学科体系的建设,50~60年代中期,创建了文书学、中国档案事业史、外国档案事业史、等诸多学科。80年代,建立了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技术并重的档案学学科体系,各门学科有了进一步提高和发展。
国际档案理事会的学术活动 自1950年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以来,在组织国际档案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组织作用。为了便于在国际间交流业务经验,出版有《档案》(年刊)、《国际档案理事会通报》(半年刊)、《国际档案杂志》(半年刊)等多种刊物。1979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档案理事会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档案业务专题调查研究和专项试点工作。
4. 档案的演变过程(论述)
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于生活上产生了许多有关人、事、物的活动纪录像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及当时国家与社会的活动等,将这些纪录保存下来,就是一个个的档案。
而这些档案纪录在文化的演进中也产生了各种方式来保存,像在中国,从古时候还没有的发明文字时,使用结绳来记事。有了文字以后,就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着各种文字的纪录方式,如:甲骨文、木刻、石刻、竹简、简牍、青铜器铭文等。纸本的档案直到造纸与印刷术的发明后开始出现。
到了现代由于文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还有光碟、磁片、相片、底片、录影带、录音带、胶卷影片、等等,而这些类型中所存放的各种资料都是档案。
找到一篇文章,关于人事档案的由来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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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事档案自古有之,不断演变,种类多样,内容丰富,是当时选拔、任用、考核、控制文武百官的重要依据,也是后世研究政治、官制、司法、社会、人口等的重要史料。
历史文献汇编《尚书•益稷》中载:“禹曰:汝无面从,退有后言”。这也许是文献记载的最早的人事管理言论。殷商的甲骨刻辞中有殷官制的记载,在金文档案中还有商王对官员的册命、诰命、赏赐等记述。这些可谓目前我们可见的最早的人事档案。
西周时官制完善,当时有庞大的贵族官僚机构,在人事档案方面有分封、命官、赏罚、志功方面的诰命文书和官员的考核材料。“自公卿诸侯,至于群士,善恶之迹,毕集于史职”。此外还有选贤举能之“荐书”。
春秋战国时期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来源,各国推行上计制度。即,国君任命的郡县长官于每年年终将下一年度的民户和财赋数目写在木卷上,送呈国君,国君把木卷剖分为二,王执右卷,臣执左卷,当下年度终了时,郡县将赋税上缴国君,国君根据右卷考核实征数目,并决定官员的升降或赏罚。这种木卷即是“计书”,它既属于田赋档案,也是当时一种重要的官员考核材料。
秦自孝公来实行商鞅变法,崇尚军功,并以军功大小封赏官爵,因此形成了列侯功臣的册书、命封和罢免诸侯、王、三公的命令等。秦统一六国后,废除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卿世禄制度,地方行政管理实行郡县制,中央设立了“三公九卿”,官员任免权集于皇帝手中,当时就形成了各种不同身份、不同爵位的官吏名籍和官籍。
汉代统治者比较重视人才,认为“士者,国之重器;得士则重,失士则轻”。在人才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了“令甲”、“功令状”、铁券、考课和画像等不同种类和内容的人事档案。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门第成为每个人获利社会地位、权力的依据。谱牒作为门第血缘的文字凭证,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当时“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山于谱系”。“有司选举,必稽谱牒”,谱牒成为最重要的人事档案。
唐太宗非常重视人才的选拔任用。他说:“为官择人,唯才是举。苟或不才,虽亲不用……如其有才,虽仇不弃”。“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贞观元年他在御室中设有屏风志,凡“在官善恶之迹,皆著于名下,以备黜徒。”在选官用人方面,唐发展了隋的科举制度并有一套新的制度和办法。唐时规定应试者经考试及第后,还要参加吏部铨选才能授官。入仕的官员都要将名籍、履历、考绩、授官、政绩等情况等详细记录归档。以此作为铨选官员、确立官阶大小、俸禄多少的依据。这种档案就叫“甲历”,也称“官甲”或“甲敕”,它是科举制度和铨选制度的产物。
唐代“甲历”包括四大类:一是“选解”,即官员的履历材料;二是考课材料,考核官员的任职是否推行国家的法律谓之“考”,国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谓之“课”;三是选拔材料,唐代铨选官员先山礼部主考,后吏部再考“身(要求体貌丰伟)、言(要求言词辨正)、书(要求楷法遒美)、判(要求文理优长)”,然后“据其状以核之,量其资以拟之”(《册府元龟》);四是褒奖材料,分为勋甲、封甲两种。
唐王朝建有甲库,专门保管甲历,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专门的人事档案库。甲库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甲库令史。鉴于唐高宗永徽五年“司勋大火,甲历并烬”的教训,唐政府又建立了甲历副本和分库保管的制度。唐代规定,要对甲历“常加检点收拾”,违者“条例处分”(《唐会要•甲库》);铨选官员时,要核对甲历,若发现甲历不实,要严加惩处;为防止甲历作弊,严格用印制度。这些做法,对于我们今天的人事档案管理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代时建立甲历的做法仍在沿用。“所有选人受官,黄甲备录”(《五代会要》)。凡选拔人才或升降官职,都要在甲历档案中详细记载。
宋代皇帝设有“人才簿”,作为选拔人才之用。宋代的人事档案主要有:一是家状材料:科举或保举首先要上“家状”,尤如今天的个人履历,有固定的格式;二是保举材料:高级官吏推荐可以为官的人,都要形成必要的文字材料以为证据,谓之“举状”;三是引见材料:即面呈皇帝的材料,同时皇帝要面试;四是磨勘材料:即考核材料,宋代设审官院、考课院掌握官员的考核。
元代在考核官员时建立了“考功历制度”,即发给每级官吏印纸历子一卷。卷首写明姓名、出身、调动时由上级官吏注明任职时间,记载任期内功过情况,吏部根据“考功历”定优劣,决定任命。这种“考功历”与我们现在的履历表及干部档案有相似之处。
明代的人事文书称为“贴黄”,即官员的履历表,是考核、任用、封赠官员的依据。贴黄分为吏部贴黄和兵部贴黄两种,它们随着官员职位的变动而相应地发生变化。
清代时的官员档案材料主要有:履历材料、考课材料、投供材料、给凭材料、奖励材料(称作“功牌”)、退休材料等,到了清末,照片已开始作为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宣统三年谕旨规定:凡内阁派遣官员,应一律废除以前所采用的填写履历、核对笔迹的办法,改用查对照片。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制作材料有了新的发展
5. 档案起源的社会意义
“档案”一词的由来
档案从起源到今天,经过了几千年历史,但“档案”一词使用的历史却并不久远。
关于“档案”一词,明朝以前还未见到,各朝的称谓也不相同。商代称“册”、周代称“中”、秦代称“典籍”、汉魏以后称“文书”、“文案”、“案牍”、“簿书”等。
根据现有史料,“档案”一词,最早见于清代。现存清代档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中出现了“档案”一词。有关它的文字表达最早见于杨宾所著的《柳边记略》(约成书于清康熙四十六年)中。该书载:“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储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书于纸者,也呼为牌子、档子矣。”“档”字,《康熙字典》解释为“横木框档”,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案”字,《说文解字》解释为“几属”就是象小桌子一类的东西。由此引申,又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件叫做一案,并统称收存的官方文件为“案”或“案卷”。“档”和“案”连用,就是存入档架的案卷,档案一词,历经三百多年,一直延续使用,现已成为一个科学概念,它的定义仍是原义的深化和发展。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是有史以来最早产生的文献之一,也是现代社会信息的重要门类。
词源 中国明代以前对档案的称呼与文书不加区分,有典、册、策、中(册字的省形)、简牍、文书、簿书、案卷、文案、案牍等称谓。“档案”一词始见于清代,康熙十九年(1680)《起居注》中记载,康熙帝在披阅秋审众犯册时问:“马哈喇之父与叔皆没于阵,本人亦有功牌,其罪如何?”大学士奏曰:“部中无档案, 故控告时部议不准。”大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的杨宾《柳边纪略》则对档案有所解释:“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储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清入关后改用纸张书写,但习惯相因,仍将保存起来的文书称作“档案”、“档子”。在其后的律令条例中,对于“文书”和“档案”的用法,更有较为明确的区分,多处使用“缮写文书,收贮档案”,“录存档案”,“档案副本”等等。按汉字本义,“档”为横木框格,系指存放东西的阁架;“案”即小桌子一类的东西,引伸为处理某一事件的案卷。“档案”即存入档架的案卷,沿用至今仍有其形象的和内在的意义,并赋予了新的科学含义。
档案的外文词,欧美诸语言均源于希腊文αρχειον和拉丁文archivum,文字和发音都很相近。其原意为行政机关所在地,后指保存公务案卷或其他文件的处所,进而兼指保存在这些地方的档案。它是一个多义词,可解为档案库、档案室、档案馆、档案等等,因而使用时往往需要加以限定或说明。如俄文архив,在30年代多指档案馆,对档案则称архивныйматериал(档案材料);近年苏联国家标准文件规定以архивныйдокумент(档案文件)为特指档案的通用术语。在日文的一般词汇中无档案一词,常用ぶんしよ(文书)或こぅぶんしよ(公文书),日本国家档案馆称为こぅぶんしよかん(公文书馆);而在汉文日译时使用とぅぁん(档案)或とぅし(档子)。
起源 档案最早产生于怎样的历史背景和什么历史时期,历来众说纷纭。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阶级社会产物说和原始社会产物说,后者又被称为社会产物论。阶级社会产物说的主要见解有两种:①认为随着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形成,为了管理国家和大规模的生产,进行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或战争,国家需要文字记录作为管理和交际的工具,因而发明了文字。国家机关利用文字记载和传达各种事务,于是产生了文书,它被保存起来便形成了档案。②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虽已出现了文字,但在原始社会人们并无保存和利用档案的社会需要,只有当阶级产生和国家形成之后,国家为了进行管理,需要以文字记录事务和表达统治阶级的意志,才产生了文书并贮存档案。这两种见解共同的论点是,都认为文字和国家机关的出现,成为产生档案必须兼备的条件;不同点主要在于文字产生的时期及其对形成档案的关系各持异议。原始社会产物说的主要见解也有两种:①认为国家形成之前,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交往的扩大和文字的发明,人们便开始应用文字记录,即产生了最早的文书,保存起来则成为档案。②认为早在原始社会较长的时期内,人类已有利用并保存档案的需要和可能,在文字发明之前人们即以结绳、刻契等原始的方法记事,这些绳结和刻契就是历史上最早产生的档案。两种见解的共同论点是都认为档案产生于国家形成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不同点主要在于结绳刻契档案说认为这些载体已有记录、凭证等档案属性,而文字档案说则认为绳结刻契不能独立地比较系统地体现记录和传递的功能,自有文字记录才首开档案历史之先河。
从已知的历史事实和研究成果来看,档案并非是自有人类伊始就同时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和物质实体,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明产物。迄今世界各地发现的比较系统地以文字记录人们实践活动最早的档案多属于国家出现之后的历史遗物,如中国的甲骨档案、两河流域的泥板档案、埃及的纸草档案等。但承载诸如甲骨文这样较为完善的文字系统的档案,不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档案。这涉及文字发明和应用于记录的最早时期,以及与产生档案的关系,文字发明之前非文字的原始记事形式是否已具有档案性质及程度如何等问题,尚待进一步考察和研究。
探索档案的起源,有助于加深对档案的性质以及档案和档案工作发展规律的了解,因而成为具有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的课题。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档案定义有种种不同见解,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中也有反映。从档案概念内涵的构成要素而论,基本上分为两种类型:①限制型。强调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并保存在档案馆等特定场所的历史文件才是档案。如国际档案理事会主持编纂的《档案术语词典》(1984)将档案定义为“由形成者或其职能的继承者为自己利用,或由适当的档案馆因其档案价值,而保存的经过挑选或未经挑选的非现行文件”。②宽舒型。不限定永久保存价值和保存地点等因素,保存在任何地方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历史文件,均为档案。如《法兰西共和国档案法》(1979)规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任何国家机关或组织,或任何私人机构或部门,在自身活动中产生或收到的文件整体,不管其形成日期、形式和制成材料,都是档案。”中国鉴于全国拥有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大量机关单位档案室组成的网络体系,并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体制,因而规定无论保存在机关档案室或国家档案馆的,还是保存在个人手中的,需要短期、长期或永久保存的各种历史文件,都属于档案。
从档案概念的属种关系而论,大致有3种主要模式的档案定义:①以“历史记录”或“原始记录”为属概念。如吴宝康主编的《档案学概论》的表述为“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②以“文件”为属概念。如美国谢伦伯格,T.R.著《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1956)的档案定义为“经鉴定值得永久保存以供查考和研究之用,业已藏入或者业已选出准备藏入某一档案机构的任何公私机构的文件”。③以“信息”或“信息资料”、“信息载体”为属概念。如认为档案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贮存备查的有序的信息载体。以“文件”为属概念的档案定义在国际范围内比较通行,从“信息”角度研究档案定义的趋势近年来有所发展。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一条款并非一般的档案定义,而是明确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限定于“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但它揭示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具备档案定义的基本要素,富有档案定义的理论意义,因而在中国以此为基础进行表述的档案定义较为通用。
特点和范围 ①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历史记录。文件被使用和办理完毕之后,一部分随着记述、办事等现行功能的结束,失去其社会价值而被淘汰;另一部分由于对日后仍有查考价值,则被选择保存下来成为档案。因此,档案与文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文件是档案的前身, 档案是文件的归宿和精华。这也决定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及与其他文献资料的不同。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不是事后编写的材料,档案以其记录性和原始性集于一体的特点区别于一般的历史遗物。②档案是各种机关、 组织和个人在其特定的社会活动中积累而成的文件组合体。其产生与存在,始终渊源于专门的形成单位及其职能活动,并由此构成档案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一定向积累性和历史联系性的特点,使得档案存在和运动的形态与其他资料有所不同,它要求尊重档案来源与内容等方面固有的联系,维护档案文件体系的历史面貌,才能有效地发挥档案信息系统特有的作用。③由于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物,而非复制品,故更具可靠性,并多具有单一性和稀有性。档案以其原始和孤本而珍贵的特点区别于其他出版物,其保护和利用也有特殊的要求。④档案的种类和形式丰富多彩,范围广泛(见档案分类)。一些历史悠久、性质或载体比较特殊的档案,往往与文物、图书资料等有一定的转化关系或部分重合关系,即具有双重性或几重性。因此,在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均有所收藏。有的国家对此有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 “博物馆、图书馆、 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6. 档案保护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对馆藏档案的安全管理,有效地保护和更好地利用档案,根据国家《档案法实施管理办法》、《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及新颁《档案馆建设标准》等有关档案安全保护的管理规定,济南冠通针对我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规范要求,研制出档案库房安全保护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的推出,克服了库房档案安全管理等人工管理的不足及诸多不便,做到了库房档案既得到及时、有效的安全保护,同时又大大降低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真正实现了库房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由传统的被动人工管理向现代的智能化、科学化、人性化管理的历史性跨越!
根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置、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7. 档案学的发展简史
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历史可上溯数千年,而档案学则形成于世纪末欧洲实行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之后,此前经历了漫长的孕育过程。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档案工作不断地发展,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是整理与编目的经验。在欧洲,古罗马人把档案按发文和收文进行分类保管;5~11世纪,封建庄园档案馆和教会档案馆把档案分为“开式”(一般性文件)和“闭式” (机密或人事任命文件)两类;11~15世纪,一些档案馆把档案按业务部门序列、 年月日序列、 文件种类序列进行分类保管;16~17世纪出现了按君主、臣民、外交 3大类别整理档案的方法,按地区、 事由、 时间顺序整理档案的方法,以及按中央机关的分支机构划分为教会统治、政治领导、司法事务、财政管理等类别的整理方法等。档案编目在档案整理的基础上也发展起来,如古代罗马人按时间顺序编制了发文誊录簿,那不勒斯王国从1284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法国宪典宝库从1318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等。16世纪中期,出现了早期的档案工作著作,如J.von拉明根著的《综合报告──怎样才算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理》。在中国,商代采用穿扎成册的方法保管甲骨档案;唐代实行“每三年一拣除”的档案鉴定制度;宋代采用“置册分门编录”,按年月次序整理档案的方法;元代将入库的档案进行编类、立号、封题;明代整理黄册采用年代—地区分类标准;清代嘉庆年间,内阁典籍厅编制的《清理东大库分类目录》采用按文件名称和问题进行分类的方法。中国古代学者很重视总结档案文献编纂的经验,提出了“述而不作”(即尊重原文)和“多闻阙疑(即不妄加校改)的编纂原则。
古代社会出现的档案学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片断的、经验性的知识,尚未形成科学的知识体系,但为档案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18世纪末以后,欧洲一些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下,对档案工作进行了改革,建立国家档案馆,颁布档案馆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提出档案“公开原则”,将档案馆的档案向公众开放,兴办档案学校,培养档案专业人才等等,发展成一项国家事业。这种档案工作实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兴起,不仅对档案学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且也为档案学的创建提供了条件。19世纪初叶,“档案学”概念首先在德国出现。1804年J.A.奥格写的《一种档案学理论思想》和1834年创办的《档案学、古文书学、历史》杂志,都使用了档案学概念。1885年法国学者 C.-V.朗格卢瓦在巴黎出版的《国际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杂志第1期发表了《关于档案馆的科学》一文,首次提出档案学是一门科学的见解。
19世纪, 欧洲许多档案学者对档案馆性质、 地位、作用以及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利用、公布等作了广泛的探讨,涉及到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整理理论是欧洲档案学形成时期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档案学家们先后提出了事由原则、尊重全宗原则和来源原则,并对这些原则的优缺点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了论证。1898年出版的荷兰档案学家S.缪勒、J.A.斐斯和R.福罗英合著的《档案整理与编目手册》,总结了欧洲档案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研究成果,系统地阐述了档案整理与编目的理论、原则与方法,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对全宗理论的深刻论述,提出档案全宗的有机联系和不可分散的原则。进入20世纪,档案学著作随着档案工作实践发展而增多,代表作有英国H.詹金森 著的《档案管理手册》(1922)、意大利E.卡萨诺瓦著的《档案学》(1928)、德国A.布伦内克著的《档案学》(1953)、法国档案局和法国档案工作者协会编写的《档案学手册》(1970)、美国T.R.谢伦伯格著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1956)和《档案的管理》(1965)、加拿大H.A.泰勒著的《档案材料的整理与编目》(1980)等。
苏联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俄国档案学家Н·В·卡拉乔夫和Д·Я·萨莫克瓦索夫先后撰有多种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方面的著作。十月革命后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档案学也迅速发展。1918年颁布的《列宁档案法令》奠定了国家档案全宗理论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基础。苏联档案学家撰写了多种档案学著作,其中对国家档案全宗理论的详细阐述是苏联档案学的一个重要特色。主要著作有:Г.Α.克雅捷夫的《档案工作理论与技术》(1935)、Α.В.切尔诺夫的《苏联档案工作历史与组织》(1940)、Л.Я.米津和H.A.采列维吉诺夫合著的《文件材料保管技术学》(1950)、 Α.Α.库津的《技术档案管理》(1956)、M.C.谢列兹聂夫的《苏联文献公布学理论与方法》(1974)、Ф.И.多尔吉赫和К.И.鲁捷尔松主编的《苏联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1980)等。1966年成立全苏文书学和档案工作科研所,研究范围包括文书学、档案学、文献编纂学、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管理以及档案保护技术。1966~1987年出版研究著作250余种。 1911年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封建帝制,一向秘藏清宫的明清档案不再为皇家所专有。20年代初,由于大内档案流散到社会,引起学术界关注,并开展了收集整理明清档案的活动。30年代,史学界人士沈兼士、 徐中舒、 吴晗、郑天挺、方苏生等,撰写了不少论文,对明清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档案整理与编目进行了有意义地探讨。如沈兼士在《文献馆整理档案报告》中所概括的三原则:“整理以不失原来之真相为原则,编纂以普遍编目为原则,陈列以就文物之性质相互连贯照应为原则”,言简意赅,颇有见地。国民党政府机关为提高行政效率发起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一些行政工作者和档案工作者,以现行机关档案室为研究对象,对档案管理进行了研究,出版了一批档案管理著作,如何鲁成的《档案管理与整理》(1938)等。研究内容包括档案行政、归档、分类、立卷、排列、 编目、 典藏、调卷等,反映了当时档案工作实践的水平。40年代中国开始兴办档案专业教育,在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设立档案管理专科,在重庆创办私立崇实档案学校,开设档案管理课程,研究档案学,并介绍欧洲一些国家的档案学思想和管理经验。崇实档案学校出版了殷钟麒编著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1949)。民国时期的档案学研究,是由史学界、行政界和档案教育界各自分别进行的,从各自需要的角度研究档案管理问题,对建设和发展中国档案学有一定的贡献。但受当时档案工作实践发展水平的限制,档案学研究还停留在对明清档案管理和现行机关档案管理的经验总结方面,侧重具体业务研究,缺乏理论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建立了具有国家规模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事业),为档案学研究开辟了广阔道路。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对档案学及其他辅助科目,应该加强研究工作,以提高科学水平。”中国制订的历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都列入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内容。档案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建设经验,批判继承中国档案学遗产和借鉴外国档案学的有益知识,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中国重视档案学学科体系的建设,50~60年代中期,创建了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中国档案事业史、外国档案事业史、档案文献编纂学等诸学科。80年代,建立了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技术并重的档案学学科体系,各门学科有了进一步提高和发展。中国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档案学术研究机构,为发展档案学创造了条件。1981年以后,中国档案学会及各省、市、自治区,各行业系统档案学会相继成立。198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成立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档案科研所。到1990年,全国已有35所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了档案学院、系或专业教研室,它们既是档案专业教学机构,又是档案学研究机构。1981~1990年,各出版社出版的档案学和文书学著作共287种,诸如:国家档案局编的《曾三档案工作文集》(1990)、裴桐主编的《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1988)、吴宝康主编的《档案学概论》(1988)、国家教委高教一司文科教学处与国家档案局教育处合编的《档案学理论新探索》(1987)、中国档案学会编的3次档案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2、1985、1989)等,还编写有国家教委下达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28种。中国提出和论证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按照档案形成规律和保持档案的历史联系管理档案的原则,档案工作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则等,是指导中国档案事业建设的重要理论原则。中国对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给予鼓励,到1990年底,有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有132个科研项目获国家部级奖,有110个科研项目获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奖。 自1950年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以来,在组织国际档案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组织作用。为了便于在国际间交流业务经验,出版有《档案》(年刊)、《国际档案理事会通报》 (半年刊)、《国际档案杂志》 (半年刊)等多种刊物。为了促进国际间档案学术语的规范化,组织编写了《档案术语词典》(1964年初版,1984年修订再版)。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出版了《图书档案丛书》,其中档案专业著作有:《档案法示范草案》(1972)、《档案材料的保护和修复》(1973)、《档案基础工作计划》和《中间档案馆的组织》(1974)等。从1977年开始组织编写《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手册丛书》,已经出版的有《档案修复基本标准手册》、《热带档案学基本手册》、《档案馆建筑与设备手册》、《档案整理与编目》等。1979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档案理事会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档案业务专题调查研究和专项试点工作。
8. 档案的起源与发展
档案的起源与发展
(一)档案的萌芽与起源(初始形态):“助记忆时代”的结绳、刻契、图画。
档案起源于原始记事即结绳、刻契、图画等记事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档案。但因其在一定范围内有历史记录、契约、凭证、备忘等作用,可以看作是档案的萌芽,即档案起源的初始形态。
(二)档案产生的两个条件:记录符号与国家出现
1.客观条件——记录符号
文字作为语言记录符号产生以后,为准确地记录事实提供了条件,从而为档案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我国现存最早的文字记录档案——甲骨档案:河南安阳小屯村出土的3000多年前殷商时期刻写在龟甲、兽骨上的甲骨文字记录,是当时商王朝使用的一种文件。
2.社会条件——国家的出现
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出现了阶级、国家以后,就产生了文书。
文字记录的产生,社会的发展,国家的逐渐形成,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特定的社会需要等诸因素影响下,档案逐渐产生与发展。
(三)我国早期档案的载体形态:从甲骨档案、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到纸质档案
档案是承载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历史记录,其记录方式与物质载体密不可分,我国古代社会早期先后出现了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张等档案物质载体形态。
金石档案:金是指青铜器、铁器等,石是指石头,金石档案是铭文档案和石刻档案的总称,是将文字铸刻在青铜器、铁器、石头上而形成的档案。
简牍档案:简是指竹简,牍是指木牍,是以竹简、木牍为载体形成的档案。 “册”、“典”是我国最早对文件和档案的称呼。
缣帛档案:缣帛是古时对绢类的丝织品的统称,是以丝织品为载体形成的档案。用缣帛书写的文件称“帛书”、“卷”、“卷轴”。
纸质档案:是以纸张为载体形成的档案。最早的纸质档案——甘肃“放马滩纸”,形成于西汉初期,不仅是迄今发现的世界最早的植物纤维纸,也是世界最早的纸质地图实物和最早的纸质档案。
汉后逐步由简、帛、纸并用,到以纸为主要载体。
9. 什么是档案保护技术
档案保护技术学是档案学分支学科。研究档案制成材料变化规律和档案保护技术方法的学科。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历史沿革世界各国自古以来就积累了丰富的档案保护技术和经验。古埃及很早就知道根据天气条件保护纸草档案,把卷轴装在木桶或象牙桶内以防止昆虫、灰尘和潮湿的侵害。古印 相关图书 度人将棕榈叶手稿夹在木板或象牙板之间,外面包上一层织物,并使用雪松油 、藏红花涂抹以防虫。欧洲国家对羊皮档案的羊皮加工、软化平整和防虫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中国古代一直以石室金匮的传统方式保管档案,东汉时就用黄檗染纸以防虫,宋代则以蜀椒液处理纸张,明代用以铅丹为主要成分的“万年红”防蠹纸作封面或包装。纸质档案的修裱技术也历史悠久,如浆糊的制作与防腐,纸的原料选择、除污、修补、染潢等都有讲究;明代周嘉胄所著《装潢志》则是修裱技术的总结。档案保护技术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是现代在少数国家形成的。在苏联形成于20世纪 40年代,1950年出版了Л.Я.米津和Н.Α.采列维吉诺夫合著的《文件材料保管技术学》。中国于1957年翻译出版了苏联的著作,并将保护技术学作为高等学校档案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1961年出版了冯乐耘编的《档案保管技术学》,1984年又出版了李鸿健主编的《档案保护技术学》,表明这门学科在中国得以发展和完善。 研究内容①档案制成材料耐久性。研究各种档案制成材料的原料特性、化学成分、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与档案耐久性的关系 ,研究档案制成材 料的标准。②档案存储环境与措施。研究周围环境中对档案有影响的物理的、化学的因素,以及对此的防治措施,包括改善档案库房建筑和设备,加强档案管理的技术措施,如调节库房温湿度、防光、防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水、防机械磨损等。③档案有害生物防制。研究危害档案的微生物和防止档案霉变的方法。研究档案害虫的生活习性及防制方法。研究损害档案的啮齿动物的防制。④档案修复技术。研究档案修复的基本原则和技术,包括除污、去酸、加固技术,对已经退变字迹的显示与恢复技术,传统修裱技术,特殊形式与严重受损的修复技术。⑤档案复制技术。研究档案复制的原理、特点和技术要求,复制品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