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说明雅典的民主政治和罗马的法律的影响
雅典民主的影响在古代君主专制盛行的情况下,雅典民主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版管理的新形势,创权造出法制基础上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的运作方式。雅典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广大公民直接参与,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这种先进的古代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雅典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性。
具体来说:
1. 民主有利于正确决策
2. 民主有利于修正错误
3.民主有利于监督政府为公服务,减少以权谋私的可能
4.民主有利于促进文化广泛深入发展
罗马的法律的影响
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体现了罗马人崇尚法 治的精神和追求法律地位平等的决心。罗马法以其丰富的内容和比较完备的形式对后来欧洲各国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古代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为后人树立了榜样。
望采纳~
㈡ 雅典民主政治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
雅典民主政来治的核心是广自大公民直接参与,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这种先进的古代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雅典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性。
㈢ 雅典三大改革的内容及意义是什么
1,梭伦改革
经济上
①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 梭伦改革
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并废除了“六一汉”制度(平民无力还债,不得不为债主耕种土地,把收成的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债主,自己只能保留六分之一,所以白叫做“六一汉”),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②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③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政治上
①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 古希腊贵族
、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 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即财政官)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同时,不同的等级所尽义务也有差别。例如,在军事义务方面,第一、第二等级提供骑兵,自备军械、军装和马匹。第三等级提供重装步兵,他们自备军械和军装,但不需提供马匹。他们是构成雅典军队的主要成分。第四等级主要是充当轻装步兵和一般水手,不用自带军备,只带棍棒。
②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③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④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2,克利斯提尼改革
1.他设立10个地区部落,取代原来的4个氏族部落。雅典被分为城区、沿海和内地三大地区,各大地区再分为十部分,称为三一区。通过抽签,从每个大区中各抽一个三一区,合成一个地区部落。三一区下分若干德莫斯(自治村社),构成雅典公民政治、社会和宗教活动的基层单位。年满18岁的雅典男性青年,在其父母所隶属的德莫斯内通过一定的入籍仪式便可取得公民权。一些外邦人也在德莫斯内取得雅典公民权。这样,地域原则代替了血缘原则,削弱了氏族贵族在各方面的影响。
2.建立“五百人会议”,代替原来的“四百人会议”:(a)五百人会议从10个部落的任何等级公民中,经抽签各选出50人组成;(b)五百人会议享有很大权力,并且对所有等级公民开放; (c)公民大会闭幕期间,负责处理大部分城邦政务。
3.克利斯提尼还加强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的活动。根据他的建议,制定了贝壳(或陶片)放逐法,以防僭主再起。
3,伯利克里改革
①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几乎一切官职。他们也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商定城邦重大事务。 ②公民大会是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
③五百人议事会(各部落轮流执政)是公民大会常设机构,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职能也进一步扩大
④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⑤为鼓励公民积极参政,向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工资。为吸引公民观赏戏剧。还特意为公民发放 “观剧津贴”。
㈣ 雅典的民主政治及其对雅典法律制度的影响
【考点解析】
考点一 雅典民主政治
一、希腊地理环境、城邦制度对希腊文明的影响
1、希腊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希腊的历史和文化。
2、广泛的海外贸易、殖民及其他经济和文化交往活动,使希腊形成了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并较早地接受平等互利的观念。这一切都有利于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建立。
3、希腊城邦是孕育古希腊民主政治的摇篮。
希腊城邦实行的公民政治,使城邦公民享有较充分的政治权利。
希腊城邦的主要特征:小国寡民,独立自治,其政治权利或多或少属于各邦公民。
二、雅典民主政治
1、奠基:梭伦改革(公元前594年)
内容:⑴政治:按财产多寡将雅典自由民划分为四个等级;设立“四百人会议”;设立最高法院——陪审法庭;
⑵经济:颁布“解负令”。
2、克利斯提尼改革:最终确立民主制(公元前6世纪末)
内容:用10个行政选区取代原来的4个血缘部落;设立“五百人会议”和“十将军委员会”;制定“陶片放逐法”。
3、伯里克利改革: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黄金时代)(公元前5世纪)
内容:⑴公民参政范围:除十将军外,执政官和几乎所有其他官职向各等级男性公民开放;
⑵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构;
⑶五百人会议:处理公民大会闭幕期间的日常事务;
⑷陪审法庭: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⑸十将军委员会:统率军队,参与政治;
⑹发放津贴,鼓励低等级公民参政。
4、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点: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公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
5、雅典民主政治的意义
⑴对雅典:民主政治极大地调动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激发了人们的创造性,对雅典经济文化繁荣和城邦强盛起了积极作用,是雅典古典时代辉煌局面出现的重要原因。
⑵对世界:
①开西方民主政治之先河,在专制盛行的古代世界率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民主制度;
②集体决策、民主选举、群众监督等民主运作方式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雅典民主政治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蓝本。
雅典民主政治对近代西方政治影响:
政治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原则;国家机构“三权分立”组织形式;“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原则;国家公职选举任期原则。
管理运行制度: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
(摘至我地老师的博客的哦)
㈤ 古雅典的法律制度
古希腊法律制度
一、古希腊法的含义和特点
古希腊法泛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法律的总称。其一般特征是:各城邦国家各自制定和适用自己的法律,且大都是系统的成文法规,内容详尽,部门完备;缺乏象罗马法那样的严密法典,审理案件的旨趣不在于法条内容的适用,而在于“公道”的抽象标准,因此在技术上较为灵活;在各城邦法律的冲突中产生了一些古希腊化国家的希腊人普遍接受的法理原则,产生了“普通法”;希腊化的法律由多种邦土法律构成,术语和规则不甚固定和严谨;希腊化法律中冲突法比较发达。
二、雅典“宪法”的产生原因及其历史地位
雅典城邦国家是古希腊世界实行奴隶制民主制的典型。在公元前7——前5世纪,由于平民和贵族的斗争引起雅典政治法律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并由多名商业贵族当选的执政官创立并发展了雅典“宪法”。雅典是个沿海国家,工商业发展较早,对外贸易发达,工商业奴隶主集团势力强大,而靠土地收入的氏族贵族势力相对软弱。两大集团在争夺统治权的斗争中,工商业奴隶主集团得到了广大农民、手工业者的支持。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军队的核心,又是民主政治的积极要求者。雅典全盛时期自由民总数9万,而男女奴隶多达36.5万。阶级关系状况要求统治者要缓和与自由民之间的矛盾,雅典城邦国家最终采取了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制度。
雅典民主制度及其“宪法”由梭伦改革奠定基础,到公元前5至4世纪进入 最发达时期。其民主性的特点有: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日常活动,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和行使司法权;实行公职人员选举制、任期制,并有较严密的监督制度和程序;决定国家重大问题采用集体会议制;这些制度均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公民可通过各种制度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恩格斯评价雅典的伯里克利时代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一种“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这种民主政治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进步意义,推动了雅典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并对后来的欧洲民主传统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雅典民主实质上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有其深刻的阶级局限性。当时雅典居民中拥有公民权的不足总人口的1/20,民主制度的实施和贯彻局限在狭小范围内;农民、手工业者不可能经常放弃生产去开大会,政治权力实际为少数有产政治家掌握;当选公职人员需要在年龄、财产资格、是否欠国家债务等方面具备一定资格,限制了普通公民的当选;民众大会虽然是雅典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在政治生活中起极大作用,但基本是依统治集团意志运转,以此来实现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专政。
三、古希腊邦际关系法和战争与和平法
由于古希腊城邦间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在社会经济或军事需要情况下城邦之间会暂时结盟,联盟成员一般保持平等地位。这样,逐渐产生了一种类似现代国际私法、国际法性质的邦际关系法和战争与和平法,成为希腊法律文化中独具特色的宝贵财富,为近代的国际法和国际私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渊源。
㈥ 简述《雅典宪章》的主要论点和其历史意义
答:20世纪上半叶,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追随现代建筑运动而展开,1933年国际专现代建筑属会议—主题“功能城市”—发表《雅典宪章》—由现代建筑运动的建筑师所制定的反映现代建筑运动对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认识和思想观点。
从对城市整体的分析入手,对城市活动进行分解,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将各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复原成为一个完整的城市。
核心内容是提出功能分区,认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是城市的四大基本活动。依据城市活动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划分,突破了过去追求图面效果和空间气氛的局限,引导规划向科学的方向发展。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就是制定规划方案,建立各功能分区在终极状态下的“平衡状态” 。
㈦ 雅典宪章的主要论点及其历史意义
简介
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第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大纲》,后来被称作《雅典宪章》。《大纲》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集中的反映了“现代建筑学派”的观点。 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成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大纲》首先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功能活动的正常进行。 《大纲》认为,居住问题主要是人口密度过大、缺乏空地及绿化;生活环境质量差;房屋沿街建造,影响居住安静,日照不灵;公共设施太少而且分布不合理等。建议住宅区要有绿带与交通道路隔离,不同的地段采用不同的人口密度。 《大纲》认为,工作问题主要是由于工作地点在城市中无计划的布置,远离居住区,并因此造成了过分拥挤而集中的人流交通。建议有计划地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 《大纲》认为,游息问题主要是大城市缺乏空地。指出城市绿地面积少而且位置不适中,无益于居住条件的改善。建议新建的居住区要多保留空地,增辟旧区绿地,降低旧区的人口密度,并在市郊保留良好的风景地带; 《大纲》认为,交通问题主要是城市道路大多是旧时代留下来的,宽度不够,交叉口过多,未能按照功能进行分类。并认为局部放宽、改造道路并不能解决问题。建议从整个道路系统的规划入手,按照车辆的行驶速度进行功能分类。另外,《大纲》还指出,办公楼、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设施等过分集中,也是交通拥挤的重要原因。 《大纲》还提到,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保留名胜古迹以及历史建筑。 最后,《大纲》指出城市的种种矛盾是由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和土地私有而引起。城市应按全市人民的意志规划。其步骤为:在区域规划基础上,按居住、工作、游息进行分区及平衡后,建立三者联系的交通网,并强调居住为城市主要因素。城市规划是一个三度空间科学,应考虑立体空间,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证规划的实现。
编辑本段一、定义和引言
城市与乡村彼此融会为一体而各为构成所谓区域单位的要素。城市都构成一个地理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区域单位的一部分,城市即依赖这些单位而发展。因此我们不能将城市离开它们所在的区域作单独的研究,因为区域构成了城市的天然界限和环境。 这些区域单位的发展有赖于下列各种因素: (1)地理的和地形的特点——气候,土地和水源;区域内及区域与区域间之天然交通。 (2)经济的潜力——自然资源(包括土壤,下层土,矿藏原料,动力来源,动植物);人为资源(包括农工业产品);经济制度和财富的分布。 (3)政治的和社会的情况——人口的社会组织,政体及行政制度。所有这些主要因素集合起来,便构成了对任何一个区域作科学的计划之唯一真实的基础,这些因素是: (1)互相联系的,彼此影响的。 (2)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政治经济的改革而不断的变化的。 自有历史以来,城市的特征,均因特殊的需要而定:如军事性的防御,科学的发明,行政制度生产和交通方法的不断发展。由此可知,影响城市发展的基本因素是经常在演变的。现代城市的混乱是机械时代无计划和无秩序的发展造成的。
编辑本段二、城市的四大活动
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设计时最基本的分类。下面叙述现代城市的真实情况,并提出改良四大活动缺点的意见。
编辑本段三、居住是城市的第一个活动
现在城市的居住情况: 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太大,甚至有些地区每公顷的居民超过一千人。 过度拥挤在现代城市中,不仅是中心区如此。因为十九世纪工业的发展,即在广大的住宅中亦发生同样的情形。 在过度拥挤的地区中,生活环境是非常不卫生的。这是因为在这种地区中,地皮被过度的使用,缺乏空旷地,而建筑物本身也正在一种不卫生和败坏的情况中。这种情况,因为这些地区中的居民收入太少,故更加严重。 因为市区不断扩展,围绕住宅区的空旷地带亦被破坏了,这样就剥削了许多居民享受邻近乡野的幸福。 集体住宅和单幢住宅常常建造在最恶劣的地区,无论就住宅的功能讲,或是就住宅所必需的环境卫生讲,这些地区都是不适宜于居住的。比较人烟稠密的地区,往往是最不适宜于居住的地点,如朝北的山坡上,低洼、潮湿、多雾、易遭水灾的地方或过于邻近工业区易被煤烟、声响振动所侵扰的地方。 人口稀疏的地区,却常常在最优越的地区发展起来,特享各种优点:气候好,地势好,交通便利而且不受工厂的侵扰。 这种不合理的住宅配型,至今仍然为城市建筑法规所许可,它不考虑到种种危害卫生与健康的因素。现在仍然缺乏分区计划和实施这种计划的分区法规。现行的法规对于因为过度拥挤,空地缺乏,许多房屋的败坏情形及缺乏集体生活所需的设施等等所造成的后果并未注意。它们亦忽视了现代的市镇计划和技术之应用,在改造城市的工作上可以创造无限的可能性。 在交通频繁的街道上及路口附近的房屋,因为容易遭受灰尘噪音和臭味的侵扰,已不宜作为居住房屋之用。 在住宅区的街道上对于那些面对面沿街的房屋,我们通常都未考虑到它们获得阳光的种种不同情形,通常如果街道的一面在最适当的钟点内可以获得所需要的阳光,则另外一面获得阳光的情形就大不相同,而且往往是不好的。 现代的市郊的因为漫无管制的迅速发展,结果与大城市中心的联系(利用铁路公路或其他交通工具)遭受到种种体形上无法避免的障碍。 根据上面所说的种种缺点,我们拟定了下面几点改进的建议: 住宅区应该占用最好的地区,我们不但要仔细考虑这些地区的气候和地形的条件,而且必须考虑这些住宅区应该接近一些空旷地,以便将来可以作为文娱及健身运动之用。在邻近地带如有将来可能成为工业和商业区的地点,亦应预先加以考虑。 在每一个住宅区中,须根据影响每个地区生活情况的因素,订定各种不同的人口密度。 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我们应利用现代建筑技术建造距离较远的高层集体住宅,这样才能留出必需的空地,作公共设施娱乐运动及停车场所之用,而且使得住宅可以得到阳光空气和景色。 为了居民的健康,应严禁沿着交通要道建造居住房屋,因为这种房屋容易遭受车辆经过时所产生的灰尘、噪音和汽车放出的臭气、煤烟的损害。 住宅区应该计划成安全舒适方便宁静的邻里单位。
编辑本段四、工作
叙述有关工商业地区的种种问题: 工作地点(如工厂、商业中心和政府机关等)未能按照个别的功能在城市中作适当的配置。 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因事先缺乏有计划的配合,产生两者之间距离过远的旅程。 在上下班时间中,车辆过分拥挤,即起因于交通路线缺乏有秩序的组织。 由于地价高昂,赋税增加,交通拥挤及城市无管制而迅速的发展,工业常被迫迁往市外,加上现代技术的进步,使得这种疏散更为便利。商业区也只能在巨款购置和拆毁周围的建筑物的情形下,方能扩展。可能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工业必须依其性能与需要分类,并应分布于全国各特殊地带里,这种特殊地带包含着受它影响的城市与区域。在确定工业地带时,须考虑到各种不同工业彼此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其他功能不同的各地区的关系。 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之间的距离,应该在最少时间内可以到达。 工业区与居住区(同样和别的地区)应以绿色地带或缓冲地带来隔离。 与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而且不引起扰乱危险和不便的小型工业,应留在市区中为住宅区服务。 重要的工业地带应接近铁路线、港口、通航的河道和主要的运输线。 商业区应有便利的交通与住宅区及工业区联系。
编辑本段五、游憩
编辑本段游憩问题概述
在今日城市中普遍地缺乏空地面积。 空地面积位置不适中,以致多数居民因距离远,难得利用。 因为大多数的空地都在偏僻的市外围或近郊地区,所以无益于住在不合卫生的市中心区的居民。 通常那些少数的游戏场和运动场所占的地址,多是将来注定了要建造房屋的。这说明了这些公共空地时常变动的原因。随着地价高涨,这些空地又因为建满了房屋而消失,游戏场等不得不重迁新址,每迁一次,距离市中心便更远了。
编辑本段改进的方法
新建住宅区,应该预先留出空地作为建筑公园运动场及儿童游戏场之用。 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将败坏的建筑物加以清除,改进一般的环境卫生,并将这些清除后的地区改作游憩用地,广植树木花草。 在儿童公园或儿童游戏场附近的空地上设立托儿所、幼儿园或初级小学。公园适当的地点应留作公共设施之用,设立音乐台、小图书馆、小博物馆及公共会堂等,以提倡正当的集体文娱活动。 现代城市盲目混乱的发展不顾—切的毁坏了市郊许多可用作周末的游憩地点。因此在城市附近的河流、海滩、森林、湖泊等自然风景幽美之区,我们应尽量利用它们作为广大群众假日游憩之用。
编辑本段六、交通
编辑本段关于交通与街道问题的概述
今日城市中和郊外的街道系统多为旧时代的遗产,都是为徒步与行驶马车而设计的;现在虽然不断的加以修改,但仍不能适合现代交通工具(如汽车电车等)和交通量的需要。 城市中街道宽度不够,引起交通拥挤。 现在的街道之狭窄,交叉路口过多,使得今日新的交通工具(汽车电丰等)不能发挥他们的效能。 交通拥挤为造成千万次车祸的主要原因,对于每个市民的危险性与日俱增。 今日的各条街道多未能按着不同的功能加以区分,故不能有效的解决现代的交通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就现有的街道加以修改(如加宽街道、限制交通或其他办法)来解决,唯有实施新的城市计划才能解决。 有一种学院派的城市计划由“姿态伟大”的概念出发,对于房屋、大道、广场的配置,主要的目的只在获得庞大纪念性排场的效果,时常使得交通情况更为复杂。 铁路线往往成为城市发展的阻碍,它们围绕某些地区,使得这些地区与城市别的部分隔开了,虽然它们之间本来是应该有便捷与直接的交通联系的。
编辑本段改革
解决种种最重要的文通问题需要下面几种改革: 摩托化运输的普遍应用,产生了我们从未经验过的速度,它激动了整个城市的结构,并且大大的影响了在城市中的一切生活状态,因此我们实在需要一个新的街道系统,以适应现代交通工具的需要。 同时为得准备这新的街道系统,需要一种正确的调查与统计资料,以确定街道合理的宽度。 各种街道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分成交通要道,住宅区街道,商业区街道,工业区街道等等。 街道上的行车速率,须根据其街道的特殊功用,以及该街道上行驶车辆的种类而决定。所以这些行车速率亦为道路分类的因素,以决定为快行车辆行驶之用或为慢行车辆之用,同时并将这种交通大道与支路加以区别。 各种建筑物,尤其是住宅建筑应以绿色地带与行车干路隔离。 将这种种困难解决之后,新的街道网将产生别的简化作用。因为籍有效的交通组织将城市中各种功能不同的地区作适当的配合以后,交通即可大大减少,并集中在几条路上。
编辑本段七、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
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一)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 (二)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 (三)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妨碍城市有转机的新发展。 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住宅区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编辑本段总结
编辑本段以上各章总结与说明
我们可以将前面各章关于城市四大活动之各种分析总结起来说:现在大多数城市中的生活情况,未能适合其中广大居民在生理上及心理上最基本的需要。 自机器时代开始以来,这种生活情况是各种私人利益不断滋长的的一个表现。 城市的滋长扩大,是使用机器逐渐增多所促成——一个从工匠的手工业改成大规模的机器工业的变化。 虽然城市是经常的在变化,但我们可以说普遍的事实是:这些变化是没有加以预料的,因为缺乏管制和未能应用现代城市计划所认可的原则,所以城市的发展遭受到极大的损害。 一方面是必须担任的大规模重建城市的迫切工作,一方面却是市地的过度的分割。这两者代表了两种矛盾的现实。
编辑本段造成的问题
这个尖锐的矛盾,在我们这个时代造成了一个最为严重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使我们急切需要建立一个土地改革制度,它的基本目的不但要满足个人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 如两者有冲突的时候,广大人民的利益应先于私人的利益。 城市应该根据它所在区域的整个经济条件来研究,所以必须以一个经济单位的区域计划,来代替现在单独的孤立的城市计划。 作为研究这些区域计划的基础,我们必须依照由城市之经济势力范围所划成的区域范围来决定城市计划的范围。
编辑本段城市计划工作者的主要工作
一、将各种预计作为居住、工作、游息的不同地区,在位置和面积方面,作一个平衡的布置,同时建立一个联系三者的交通网。 二、订立各种计划,使各区依照它们的需要和有机律而发展。 三、建立居住、工作和游息各地区间的关系,务使在这些地区间的日常活动可以最经济的时间完成,这是地球绕其轴心运行的不变因素。 在建立城市中不同活动空间的关系时,城市计划工作者切不可忘记居住是城市的一个为首的要素。城市单位中所有的各部分都应该能够作有机性的发展。而且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中,都应该保证各种活动间平衡的状态。 所以城市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应该保证个人的自由和集体的利益。 对于从事于城市计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 一切城市计划应该以一幢住宅所代表的细胞作出发点,将这些同类的细胞集合起来以形成一个大小适宜的邻里单位。以这个细胞作出发点,各种住宅、工作地点和游息地方应该在一个最合适的关系下分布在整个城市里。 要解决这个重大艰巨的问题,我们必须利用一切可以供我们使用的现代技术,并获得各种专家的合作。
编辑本段方法与途径
一切城市计划所采取的方法与途径,基本上都必须要受那时代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影响,而不是受了那些最后所要采用的现代建筑原理的影响。 有机的城市之各构成部分的大小范围,应该依照人的尺度和需要来估量。 城市计划是一种基于长宽高三度空间而不是长宽两度的科学,必须承认了高的要素,我们方能作有效的及足量的设备以应交通的需要和作为游息及其他用途的空地的需要。 最急切的需要,是每个城市都应该有一个城市计划方案与区域计划、国家计划整个的配合起来,这种全国性、区域性和城市性的计划之实施,必须制定必要的法律以保证其实现。 每个城市计划,必须以专家所作的准确的研究为根据,它必须预见到城市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同的阶段。在每一个城市计划中必须将各种情况下所存在的每种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因素配合起来。
㈧ 雅典民主政治 古罗马法律对西方政治制度的影响
雅典民主政治被视为现代民主政治的起源。罗马从共和制到帝制延续了上内千年。不过罗马帝国时容期的帝制在现在肯定会很反对。共和制倒是有不少国家实行。不过当时的民主政治,共和制跟现在的民主政治肯定有不同。
雅典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其实质上是以雅典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奴隶主阶级对于奴隶、非公民群众实行专政的工具,归根结底,它是为奴隶主阶级整体的经济利益而服务,是奴隶主自由民阶级的民主。这种有限的阶级民主决定了这种民主有巨大的局限性和狭隘性。
所谓罗马法,一般乏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以前罗马帝国的法律。
罗马最古老的立法文献——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十二表法。
元老院――是罗马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享有军事、外交、财政以及监督等方面的权利。立法方面,除对各种会议通过的法律有批准权外,不符合社会需要的法律可宣告为无效,遇有紧急情况能停止法律的适用等。
㈨ 雅典宪法的主要内容和民主内涵
雅典“宪法”确立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公元前5世纪到4世纪达到“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其民主性主要表现在:
1.初步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分权制度和权力制约机制。
2.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和行使司法权。
3.实行公职人员选举制、任期制。
4.有严格的监察弹劾制度。
雅典宪政制度的确立在当时的条件下确有积极意义,民主政治鼓励了雅典公民多方面的积极性。公民在战争的严重关头,以非凡的气概保卫了祖国;他们积极从事工商业活动,使雅典一时成为海上贸易的中心;他们积极参与文化活动,在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及自然科学方面都有许多极其重要的成就,使雅典在人类文化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但它作为奴隶主的宪政制度,必然在很多方面存在局限性。
雅典“宪法”虽然赋予公民以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但实际上能够参加民众大会的只有18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妇女和异邦人无权参加,至于占雅典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更不必说。再者,虽然参加公民大会可以得到一点津贴,但是要求农民不顾农时,放下农活,每隔10天左右就前往雅典城开一天会,实际上也不可能。据历史学家统计,在雅典全盛时期,参加公民会议的公民仅占全体公民的1/10.这个经常只有少数人参加的民众大会,行使的立法权也是有限的。公民在会议上虽然有权提出法案,但是如果经审判委员会判决与雅典基本法相抵触,不但法案违法,且提案人也要负法律责任受到重罚。在梭伦时代,雅典的公民权对新移入的外邦人是开放的,而到了伯里克利时代,公民权却恢复旧法,规定“其父母皆为雅典人者,始能为雅典人”,且法律具有追溯既往的效力,执行严格。可见,就雅典的民主制来说,虽然雅典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权扩大了,却未能避免狭隘的城邦主义的思想束缚,雅典的公民权却愈来愈受严格的限制了。
尽管如此,雅典“民主政治”对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发生、发展确实产生了巨大影响。“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431-前404年)后,希腊的城邦制度的社会基础受到严重破坏,雅典奴隶制的“民主政治”濒于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