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古代民族政策的演变
贯穿中国历史,有一条主线,就是民族战争和民族政策的主线,体现了汉族和其他各民族之间相互实力对比,以及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的民族政策。作为政治体制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前,许多人对各朝代的民族政策关注不够,造成对其政治体制及其施政效果的理解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偏差。
典型的就是明清政治体制和施政效果的对比。清朝的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高度集权的统治方式,和朱明王朝基本没有差别,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最高权力完全排除了汉族,满清最高统治者来自儒家士大夫的政治压力比明朝统治者大为减少;二是清朝各民族实现了和平,不再时时有破坏性极大的民族战争的威胁。因此,清朝中前期,即使汉族人被刻意打压,但是整个社会的财富积累仍然富有成效。因此,除了关注儒家政治体制,我想,古代民族政策也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问题,这样才能看清中国古代各朝代的施政效果。
秦朝之前,由于生产力的落后,各民族的实际接触不多,由于人口有限,各部落或者各民族之间的直接冲突和矛盾非常有限。到了战国末期,北方游牧民族或者部落对中原地区的侵袭逐渐增多,秦汉时期,匈奴和中原政权的冲突日益加剧。通过相互间长期的残酷而激烈的补偿电缆征服和反征服战争,汉族终于占据了上风,主宰了东方的统治秩序。这时的汉族统治者,作为战胜的一方,运用儒家经典的礼仪规则来规范各民族的关系,汉族皇帝作为天下的皇帝接受被征服民族的朝拜和朝贡,而汉族也必须礼仪相待。换句话说,汉族和各被征服民族之间的关系类似兄弟关系(还是君臣关系?),汉族是长兄,其他是弟。作为长兄,这时的汉民族自信而宽容,例如汉武帝甚至计划托孤被俘的原匈奴皇子,所有被俘虏和投降的匈奴士兵和族人,都被安置在当时中国的富裕地带(山西和陕西、甘肃一带)。
唐朝前期秉承唐太宗的风格,对汉族以外的各民族都非常宽容(除了战争期间),视为一家人,唐玄宗时许多重要的边疆将领都来自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的。唐太宗曾被尊为“天可汗”。唐朝的民族政策基本上继承了汉朝的特点,即基于儒家经典原理的朝贡体系。这种体系有效地扩大了东方文明的传播,减少了各民族之间的冲突,为各民族人民的和平和幸福作出了贡献,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和融合。
汉族政权的民族政策从安史之乱开始发生了根本的转折,表现为对其他民族不再抱有“教化”的信心,而是采取保守的策略,即不再把政权的势力范围盲目扩大到游牧地区,“塞外游牧荒野之地,夺之无益,反要劳民伤财,在险恶之地坚守,不如弃之”。这是宋朝开始大部分汉族士大夫的共识。对其他民族采取羁縻政策、隔离政策、以夷制夷政策。比如,朱元璋的军事实力是完全可以占领蒙古和新疆等地的,但是,基于占之无益的战略,都是打败了游牧民族就撤退。所以宋以后的朝贡体系是比较狭隘的,不再有汉唐的博大胸怀和迎接挑战的勇气,所以汉族这个大哥也就做不大了。
有趣的是,这同汉朝时期匈奴人南侵后并不占领预分支电缆中原的情况是一样的,结果匈奴和宋以后的汉政权民族政策都是愚蠢的、、短视的、失败的,其结果对本民族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与之相反,清朝统治者继承了汉武帝唐太宗时期多民族统一的民族政策,结果建构了全新的民族秩序。两者不同之处是:汉唐以汉族为兄,为主体民族,其他民族是弟,汉民族越强大,朝贡体系越有效,东方各民族之间的秩序越稳定越和谐;清族为了统治人数占多数的汉民族,不得不竭力打压汉民族的主体意识,同时团结其他民族来对抗汉族,通过保持各民族的微妙平衡来维持各民族间的和平关系,汉族仅仅作为八旗中的一旗,而且军官也要满族人担任,通过剃发等手段瓦解汉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通过这些手段,巧妙地统治了东方大地的各民族,使得“长城自大明280多年以来第一次不再是战场”。但是,清朝的民族政策是以汉族的愚昧、缺乏进取为代价的,汉族越愚昧、缺乏进取,满清的统治地位越稳定,民族矛盾越少。然而多数人愚昧、缺乏进取的结果是整个东方社会对世界的发展不再敏锐,对来自世界其他地方的刺激和挑战麻木不仁。清朝构筑的各民族之间的相对和平关系在清朝中前期客观上促进了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战争负担的急剧减少也使社会财富积累迅速增加,这就是所谓“康乾盛世”的真实原因。因为在明代,明朝每年要花费大量的财力构筑长城防线,同样,蒙古等边疆其他民族也花费大量的财力在长城边线建立武装力量,长期的战争消耗了整个东方社会的大量财力,而清朝成功地解决了东方社会的民族战争,使社会财力积累成倍增长。当然,清朝所贯彻的民族愚昧政策和歧视政策也使得清朝后期落后挨打,直至被昔日的小兄弟----日本痛打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从历史效果来看,汉唐时期的民族政策既成功地维持东方各民族的和平秩序,也保持了东方社会的发展活力;而清朝的民族政策在中前期促进了社会的耐高温电缆发展和财富积累,而在后期使整个社会发展陷入缺乏活力和创新的弊病;而宋、明的民族政策无法实现民族间的长期和平,使得各民族的冲突和战争大为增加,给历史上各民族人们带来深重的灾难。
『贰』 简述中国民族团结的历史及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成就~
民族政策、成就
第一,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并运用政治和法律等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制裁。
『叁』 民族问题的历史发展
民族是在人类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族问题的发生和发展也已经历了很长的历史过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殖民制度虽已崩溃,但民族压迫和殖民剥削仍然存在,只是形式有所变化。因为在被压迫民族普遍觉醒,民族解放斗争空前高涨的情况下,那种旧的、残暴的、赤裸裸的殖民统治已不能维持下去,不得不变换手法,以新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来代替旧殖民主义,并用政治、经济等手段,对那些从殖民枷锁下取得独立的不发达国家继续进行压迫和剥削。所以,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民族问题就仍然是被压迫民族的广大人民反对压迫民族中的反动统治阶级的斗争问题。当前,不发达国家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采取各种形式,反对超级大国和霸权主义的控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就是现阶段世界范围内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
民族问题从产生直到帝国主义阶段,都在阶级社会中发展着。剥削制度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直接地影响着民族问题发展的进程。Β.И.列宁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民族问题进行了深刻观察和分析后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在民族问题上有两个历史趋向。第一个趋向是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第二个趋向是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壁垒的破坏,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并指出“这两个趋向都是资本主义的世界规律。第一个趋向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占优势,第二个趋向标志着资本主义已经成熟,正在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这两种趋向,是资本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反映,也是民族和民族问题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
『肆』 中国民族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阶段和每一阶段的成果
4
最早:南朝顾欢《夏夷论》
;
中国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的来源:西方——日本——中国
(三)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的民族概念
(四)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
1913
年,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中: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
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六个基本特征
(一)构成民族的
6
个基本特征:
1.
共同历史渊源(
A
地域渊源(共同地域)
、
B
族体渊源(共同族
源)
)
;
2.
共同生产方式;
3.
共同语言;
4.
共同文化;
5.
共同风俗习惯;
6.
共同心理认同(
A
成员对民
族整体、
B
民族成员之间)
。
(二)中国共产党六个基本特征理论的特点:内容丰富、表达通俗、归纳科学。
(三)民族基本历史类型
1
.三大属性:
A
自然属性;
B
社会属性;
C
生物属性
2
.分类的依据:
A
民族属性(
3
个)
、
B
民族特征(
6
个)
3
、具体分类:从自然属性分: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
从社会属性分:奴隶制民族;封建主义民族;资本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民族
第二节
民族与宗教
一、民族与宗教的区别
1.
是不同的社会现象:
民族是客观存在的实体,属社会历史范畴;宗教是观念形态,属思想意识范畴。
2.
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不同
二、民族与宗教的联系
有的民族全民族信仰宗教;
宗教在一些民族的形成发展中起重要作用;
宗教对一些民族的特征有重要影响。
第三节
民族结构与民族素质
一、民族结构
民族结构的内容: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意识结构。
民族结构的特点:整体有机性;相关同步性;相对稳定性;自动调节性;动态开放性;调控可塑性。
民族结构的社会作用:
1
.民族发展的最大动力在于民族自身的内部活力;
2
.民族内部结构对民族关系有重大的影响。
二、民族素质
内容:科学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心理意识素质、身体素质
特点:群体性;积淀性;传承性;变异性;综合指标性
民族结构与民族素质关系:
第四节
中国的民族识别
一、民族识别的必要性
第一,民族识别是党和国家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使各少数民族真正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平等一员的需要。
第二,民族识别是确定我国民族数量和称谓的需要。
第三,民族识别是顺利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
5
第四,民族识别是增强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推动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民族识别的依据
1.
民族特征
;
2.
民族源流
;
3.
民族意愿
;
4.
就近认同
三、实践的三个阶段
(一)三阶段
:
1.
第一阶段(
1950
—
1954
年)
2.
第二阶段(
1954
—
1965
年)
3.
第三阶段(
1978
—
1987
年)
(
二
)
恢复和更改民族成分的规定
思考题:
1.
民族与宗教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2.
简述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民族的六个特征。
3.
我国为什么要进行民族识别?
4.
我国民族识别的依据是什么?
5.
简述民族结构和民族素质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民族发展的规律
民族发展规律
:
产生——发展——消亡
第一节
民族的产生
一、形成的基本条件
条件:内在条件:社会生产力发展;私有制出现;产品交换发展
外在条件:战争;军事冲突
形成时间:在原始社会末期(野蛮时代高级阶段)进入阶级社会时形成的。
二、形成的基本规律
一般规律(原生形态民族)
: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从血缘到地缘)
特殊规律(次生形态民族)
:同源异流;异源同流
第二节
民族的发展
一、民族发展的基本动因
(
1
)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决定性因素
(
2
)
阶级斗争
——
非常重要的因素
(
3
)
民族精神
——
重要动因
纵向:奴——封——资——社(质变)
横向:在特定历史阶段上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等民族特征方面的发展。
(量变)
基本内容:
1.
民族经济发展
2.
民族政治发展
3.
民族文化发展(交流与交融)
4.
民族人口发展(通婚)
二、民族发展的基本条件
内因:民族属性——自然、社会、生物;民族结构——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家庭、人口;民族
素质——科文、思政、心意、身体。
外因:民族关系、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三、基本规律
6
一般过程
基本模式:常态、异态、跳跃
基本趋势: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民族发展中,一方面是民族趋同的趋势,另一方面是民族性增强的趋势。在
社会主义的民族发展中,出现了各民族充分发展繁荣的趋向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性日益增多的趋向。
第三节
民族的消亡
一、民族同化
概念:民族在自身发展和交往过程中,失去自己民族的特性,接受别的民族特征,变成别的民族的组成部
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
类型:强迫同化:是凭借暴力和民族特权进行的。
自然同化:是指各民族在长期密切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特点:
1.
民族同化是一个过程。
2.
民族同化中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并存。
3.
民族自然同化是一种向较高经济和文明程度接近的形式。
4.
民族同化首先涉及显露于外的民族特征,因此民族特征的消失标志着民族同化的完成。
5.
民族同化是民族发展过程中的局部现象。
二、民族分化与组合
民族分化(同源异流)
、
民族组合(异源同流)
三、民族融合与消亡
民族融合、民族消亡的含义:
民族融合
,
指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民族特征在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
最终导致民族特征、
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的完全消失。
民族消亡
,是指世界各民族经过民族融和,实现民族大同,民族实体作为客观存在自行消失的现象。
民族融合的特点:
1.
民族融合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
民族融合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3.
民族融合将是一个自然渐进的过程
4.
民族融合是民族发展过程与民族接近过程的辨证统一的结果
5.
民族融合是一个特定的概念。
民族消亡的条件和一般规律
:
阶级消亡——国家消亡——民族消亡
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和的区别:
1.
发生的时间不同
;
2.
发生的范围不同
3.
发生的结果不同
4.
实现的途径不同
『伍』 简述我国民族政策的产生的背景
中华民族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所有民族以及海外华人的统称。中华民族起源于中国,现今世界上超过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中华民族的分布。
经过民族识别,中华民族共包括56个民族。除此之外,也有数个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确定的未识别民族,包括土生葡人、土克曼人、夏尔巴人以及中国犹太人等。
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由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相关的历史学及人类学理论有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论,以及许倬云的我者与他者的转化及混合。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华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我们祖国的土地上,共同为中华文明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贡献着自己的才智。
先秦
祖国广阔、富饶的土地,是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开发的。夏、商、周至秦汉时期,在汉族的先民华夏族开发黄河流域的同时,各少数民族先民也开发了周围的广大地区:东胡、肃慎、挹娄、夫余、乌桓等民族在东北三省的广大地区,俨狁、狄、匈奴、鲜卑等民族在今蒙古草原和华北北部以及西北一些地区,龟兹、于阗、鄯善等“城郭国”的各族在今新疆地区,戎、羌、氐等族在今藏、青地区,苗、濮、武陵蛮、长沙蛮以及百越等各族在今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黎族和高山族的先民分别在海南岛和台湾,越人的一支在今港、澳地区,等等,各民族祖先在各个地区,以他们的辛勤劳动,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中华”一词出现甚早,源自于中国古代华夏民族起源于黄河流域一带,居四方之中,文化、科技发达;历史悠久,因此称该地为中华,此区后来被称为中原或中国。上古所谓“中国”,即指后世“中原”,但地域不及后世中原广,只相当于今陕西大部、山西西南部、河南西北部一带。
在可信的文献中,最早出现华夏二字并称的,是《左传·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孔颖达疏曰:“夏,大也。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 意即因中国是礼仪之邦,故称“夏”,“夏”有高雅的意思;华夏族的服饰很美,故作“华”。历史学家认为华是源于上古的华胥国(位于陕西西安附近),也有人说“华”是因华山而得名,“夏”是因夏水(汉水)得名。久而久之“中华”便成了中国,华夏的代名词。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
中华民族大观园
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中华”,原意与中国相通,又与华夏相系。据《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云:“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中国百姓,实天下之根本,四夷之人,乃同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求久安,未之有也。初不纳魏徵言,遂觉劳费日甚,几失久安之道。”《唐律疏议》云:“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华。”又明太祖朱元璋起兵反元时也曾提倡:“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中国近代著名学者章炳麟认为:“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之远近也;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章太炎文录初编·别录卷一·中华民国解》)。这里强调中华一词乃区别文化高下之族的含义。“中华”在历史上曾专指汉族,这是由于中华与华夏一词有关。华夏文化发达,遂以中华自称。
近代
“中华民族”一词最早由梁启超提出,成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及建立国族的重要概念。 “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等人,是较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先驱。梁启超最早使用“中华民族”,但是梁启超也创造了东方民族一词,他于1899年所撰之《东籍月旦》,中有“日本人十年前,大率翻译西籍,袭用其体例名义,天野为之所著万国历史,其自序乃至谓东方民族”。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梁启超、孙中山等先贤的话语中,渐渐出现了“中华民族”的概念,经由最初的强调满汉之辨和排满,到梁启超的主张“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再到孙中山的“五族共和”,终于使“中华民族”的概念成为中国56个民族所组成的共同体的代称。
这一概念真正深入人心还要到抗日战争胜利的时候才最后完成,有学者指出这是因为三点原因导致:1、大规模抗战使大多数中国人有了共同的历史命运与集体记忆;2、国共联合与全民族的统一战线使中华民族主义深入人心;3、战争造成的人员迁徙打破了原来的地域隔绝。
现代
中华民族的概念从提出到不断的引申和发展,在现今文辞用语中已不再是单一的中国各民族的代称,而是一个与中国的国家、民族、地域、历史紧密相连的整体的代称。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提到的“中华民族”就是这个概念,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的“中华民族”也是这样一个概念。
从爱国主义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一辞已成为民族精神、民族情感的凝聚和象征。从感性意义上来讲,应该是“中华儿女”“炎黄子孙”等词语的引申和发展,具有广泛的涵盖意义。同时,现代概念上的中华民族,也是广义上的中国的一个代称。
根据中国的官方文件,中华民族的历史可追源到汉族的神话炎黄起源,而在现代则包含在中国境内非汉族的少数族群(然而这些民族不是炎黄子孙),有时还延伸包括中国境外的汉人或海外华人(没有中国国籍)。
中华民族因此并不是单纯的民族、种族、公民的人群分类概念,而是政治词汇。可能因历史、政治及国族立场不同,中华民族在族群内涵及地理范围上或有差异。
早期论述
梁启超的“多元混合”说
甲午战争以后,中国的民族思想深受西方影响。梁启超指出“中华民族的近
汉族女孩
代觉醒是从甲午战争时期才正式开始”。1902年,在《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梁启超写道:“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四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生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这是“中华民族”一词的最早使用,从上下文来说,梁所说的“中华民族”当指汉族,确切地说,指的是古华夏族和从华夏族发展至今,不断壮大的汉民族。他在该文中,在“黄帝子孙”一词特别注文指出:“下文省称黄族,向用汉种二字,今以汉乃后起之朝代,不足冒吾族之名,故改用此。”
1905年,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7次以上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明确地指出其含义,“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遍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族 。”于是中国民族主义最初趋于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方面是被梁启超称为“大民族主义”的势力,即把中国国境内的民族视为一个整体,通过效忠满清,主张以满汉合作、维护中国主权为诉求;另一方面则是被梁启超称为“小民族主义”的汉本位民族主义,以排满倒满、推翻满人的统治,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为诉求,其中以孙中山受甲午战败影响最深为代表。
从1894年兴中会成立到1905年同盟会成立,是以“仇满”为中心口号的阶段;当时意图推翻清朝的革命党人士早期的国族政治主张,是将满族赶出汉地(中国本土)的十八行省,如辛亥革命时用的十八星旗仅代表汉族生活的十八行省。而到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以后,则正式提出了体现资产阶级民族平等原则的“五族共和”的民族政策。
杨度的“文化族名”说
杨度在1907年发表了《金铁主义说》一文,将中国解释为地域观念,将中华阐
释成文化一统,把中华民族归之为文化族名,所有生长于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民族经过交流融合,已经不可分割地形成了一个中华民族。这里,杨度将中华民族的含义赋予了现代文化人类学的意蕴,颇具文化色彩和理论意义。
章太炎的“汉族中心”说
章太炎并不反对杨度乃至梁启超用中华民族来概括中国各民族的论断。他与杨度所不同的是:一是坚持要以汉族为中心;二是要由汉人组织政权;三是以汉族来逐步同化其他少数民族。众所周知,章太炎是一个汉族中心主义者。 但他的观点较其1903年前后宣传的民族复仇主义已经有很大的转变。
孙中山的“五族共和”说
一向倡导“革命排满”的孙中山也接过了“中华民族”的旗号,在1912年进一步提出了“五族共和”,号召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来达到民族融合和民族和谐。
然而,孙中山在中华革命党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以后,主张重提民族主义并扬弃五族的说法:“有人说,清室推翻以后,
朝鲜族男女传统服饰(中国明代)
民族主义可以不要。这话实在错了。说五族共和,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化成一个中华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
于其1921年3月6日《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孙中山说道“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底官僚,顽固的旧党,复辟的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岂知根本错误就在这个地方……由此可知,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或有人说五族共和揭橥已久,此处单讲汉族,不虑满、蒙、回、藏不愿意吗?此层兄弟以为可以不虑。彼满州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无自卫能力的表征。然提撕振拔他们,仍赖我们汉族。兄弟现在想到一处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的机会。”
『陆』 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形成和发展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主张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并为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倾注了大量心血。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1921.7-1927.7)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即宣布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承认各民族自治与自决权,从各方面帮助少数民族的解放与发展。”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7月成立时,在第一个纲领中明确规定“不分性别,不分民族,均可接受为党员”。在党的组织问题上明确表明了民族平等原则。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只有打倒资本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宣言》把消除资本帝国主义的压迫作为民族平等的首要前提。《宣言》提出“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才是真正民主义的统一。”这里提出了民族地区“联合”问题,即民族团结联合问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尊重国内各族人民自主基础上主张民族团结联合的原则。
1923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局对于国民党全国大会意见》中指出:“关于民族主义内容的解释,我们主张是:对外反抗侵略主义的列强加于我人之压迫,对内解除我人加于殖民地弱小民族(如蒙古、西藏)之压迫。”也就是说,主张对外求中华民族的解放和平等地位,对内实现各民族特别是弱小民族的平等。
1924年1月,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推动帮助下,孙中山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宣言》提出“民族方面,由一民族之专横宰制,过渡于诸民族之平等结合。”“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是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宣言》指出了“民族平等联合”的历史发展趋势,明确提出了“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政策。
19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四届一次扩大执行委员会议作出《关于蒙古问题议决案》,提出“内蒙古农民中的革命工作,应竭力联合中蒙农民以反对共同的仇敌。”
1926年12月,《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解放苗瑶决议案》的第六条提出:“请政府颁布解放苗瑶的明令,使其与汉人政治经济一律平等。”这个决议案从农民组织、土地权、民族教育、政治、经济等多方面规定了民族平等的政策,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在少数民族中的具体运用。
总之,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提出中国各民族要与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做斗争,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实现中华民族的解放,实现中国的独立。
第二,主张实现国内各民族的一律平等。提出不损害少数民族(蒙、回)在政治上、经济上的生存权利,提出不许侮辱少数民族(苗、瑶),少数民族(苗、瑶)与汉人在政治、经济上一律平等。
第三,把承认民族自治权,注意少数民族风俗、语言及其他特点,建立少数民族自己的学校等作为实现民族平等的具体策略和措施。
第四,提出联合世界各国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来反对资本帝国主义。
第五,把自由联邦制作为中国各民族平等、自由联合的形式。
第六,主张少数民族和汉族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斗争。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的内容,基本上是正确的,符合当时中国的历史条件,也符合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但也应看到,这一时期的政策还不太具体细致,在如何实现民族联合团结方面,还有受苏俄影响、照搬照抄苏俄模式的不足。
『柒』 了解民族的历史发展
《费孝通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602页.)
中华民族是历史融合的产物.早在新石器晚期,在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已经出现了许多部落和部落联盟,产生了互不相同又互相影响的文化.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战胜炎帝、击杀蚩尤,炎、黄联合战胜太昊、少昊,以及尧、舜、禹禅让,都是中原先民各部落在向外发展中互相冲突、融合的历史痕迹.
考古发现已证明,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黄河下游的新石器文化——山东龙山文化,已经对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后继者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产生重大影响,发生相互渗透的联系.与河南龙山文化阶段大体相当的良诸文化(长江下游)与山东龙山文化关系更为密切.
夏、商两代,汉民族的发展已具雏型.据有的史学家考证,夏的先民是从长江下游发展至黄河下游,商的先民是由辽河下游发展至中原,周的先民是由渭水流域向黄河下游发展.夏、商、周三代已经形成统一的分封制的奴隶制国家.中华民族的先人,在一万年前已有百万之众.至夏初(公元前21世纪)已有1 355万人口.在西周(公元前11—前8世纪)全盛时期人口约达2 000万左右.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前221年)中华民族的融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过500多年的战争兼并,原来的东夷、西戎、南蛮、 北狄都与中原华夏族相互融合,形成“五方之民共构天下”的局面.原来的秦、楚、吴、越,都已华化.尽管战争连绵不断,由于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加上疆域的扩大,到西汉初年(汉平帝元始2年,即公元2年),人口数已达5 959万人.汉代继秦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实现了空前的统一.汉族在汉代已基本形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589年)是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的又一个高峰期.这一时期,不仅中原地区的居民融合程度更深,而且西北和北方的大量少数民族与中原进一步融合.五胡十六国时期,由匈奴、鲜卑、羯、氐、羌5个少数民族先后建立的13个政权,使东北、内蒙、甘肃、宁夏、青海等地的居民与中原居民得以广泛深刻地交往、融合.至唐代(公元618—907年),中华民族的活动疆域和人口,都空前地扩大和增加起来.盛唐时期,人口总数约8 000万左右.
宋、元、明、清(公元960—1911年)的近千年时间里, 中华民族的发展更趋成熟.宋代(公元960—1279年)北方先后建立的辽、 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使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区得以进一步统一、融合.其中女真人建立金国(公元1115—1234年)曾将势力推至淮河以北,先后在北京、开封建都.元朝(公元1271—1368年)是由蒙古族建立的朝代,清朝(公元1644—1911年)是由满族建立的朝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扩大和密切了他们和汉族的关系,还带动了其征服地区各族和汉族的融合.
元代的疆土极其广阔.在元朝统治下,不仅中原居民、北方居民得以进一步融合,而且西北、西南的民族和中原民族的关系也得以进一步密切.同时,在中国还涌入了信奉伊斯兰教的中亚居民,以他们为主体,在吸纳土著居民的基础上,形成了人口众多的回族.清代已形成今天中国的版图(因清末被列强侵占许多领土,当时的疆域比现在要大).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由几十个民族共同形成的中华民族已发展成熟.清代乾隆31年(公元1766年)的人口已达到20 809万,至道光 13年(公元1833年)增长到近4亿人(39 894万人).
近代(公元1840年以来),在与帝国主义列强的斗争中,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更加觉醒,民族意识不断增强.“四万万同胞共赴国难、共御外侮”,成为一致的呼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更标志中华民族的完全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半个世纪中,由56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实现了国家的彻底统一和民族的真正平等,各民族的融合也发展到崭新的阶段.这是一个既有鲜明个性又有深刻共性的民族共同体,这是一股积蓄了近万年而形成的伟大力量.
二、中华民族历史融合的特点
世界上所有历史较久、人口较多的民族,都是长期广泛融合的产物,也都有共同的规律.而中华民族的融合,更具有典型性.中华民族的历史融合,至少有以下四个特点:
1.融合的向心性 综观近万年的中华民族发展史,其融合的腹地是黄河、长江的中下游,其融合的核心是华夏族,继而是汉族.
春秋战国之前,是夷、戎、蛮、狄竞相伸入中原,最后为华夏族所融合,“五方之民,共构天下”,汉族也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
秦汉之后,是更遥远的地方,主要是塞北、西域的少数民族入侵乃至入主中原.最后,他们也大部甚至全部被汉化,使汉族在数量上扩大、质量上提高,中华民族得以在此基础上形成.汉族人口占中华民族总人口的90%以上,这是因为汉族在长期的发展中先后融合了大量其他成分.因这种融合,汉族的活动范围也逐渐扩大.
2.内容的深刻性 华夏族最先是由黄河中下游以种稷等旱田作物为主的部落及部落联盟与长江中下游以种稻为主的部落及部落联盟融合而成的.华夏族的主要生产方式是农业.华夏族的西北部、北部是对立的戎、狄等游牧部落及部落联盟.农业生产方式是较游牧生产方式稳定和先进的.因此,华夏族战胜并融合戎、狄,并不奇怪.华夏族的西南部和南部,虽然也是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部落(称为蛮、夷),但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那里生产力水平也较低下,因而最终也被生产力水平相对发达的华夏族所战胜,并融合为华夏族的一部分.
自秦汉以降,汉民族的主要对手,是北部,包括东北、西北的游牧民族.这些游牧民族和汉族互相冲突、消长、融合.有的游牧民族曾在军事上十分强大,如匈奴、蒙古、契丹等.但游牧民族一旦入主中原,便被汉化.这不仅是因为汉族的人口众多,更深层的原因,还是因为汉族从事的农业生产方式更为先进.辽、金、元、清等朝代建立的结果,都使汉族融合进了更多的其他民族成分,也使农业地区向外扩大了.华夏族生长为汉族,以及汉族在历史上的发展,都是与农耕范围的扩大、农业技术的发展相伴随的.所以,中华民族融合的向心性,是以追求先进的生产方式为目标的.
被汉族融合的其他民族不仅接受了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而且接受了汉族的先进文化,包括生活方式.尤其是作为汉族统治思想的儒家文化,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思想指针.这一点,在满族入关后的清代,表现得最为充分和完备.还应当指出的是,历代,包括少数民族成为统治者的朝代,汉族的语言和文字都被列为官方的语言和文字,也是联系一个多元民族的极重要条件.在今天的中国,象回族、东乡、保安等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所以与汉族等其他非伊斯兰民族有很强的亲和力,通用汉语言文字,显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散,是与其融合中经济根基和文化根基的深厚相联系的.
3.历史的连续性 中华民族的融合经历了上万年的历史.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也有4000年以上.在这么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华民族虽然在发展中也屡遭挫折,但总的趋势是越来越强大的.
中华民族在发展中呈梯次推进.先是由黄河、长江的中、下游向黄河、长江的上游及主要支流推进,再由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向南推进到珠江流域及东南海滨,向西南推进到横断山麓和青藏高原,向西推进到天山南北,向东北推进到黑龙江流域,向北推进到杭爱山脉.虽然中华民族活动过的地方不等于今天的中国版图,但其活动的范围之广、历史之久,在世界民族中是罕见的.世界上的四大文明发祥地,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民族,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民族、印度河及恒河流域的古印度民族、都被外来民族所同化,其原始的文化都中断了,惟有中华民族的古文化得以完整地保存和发展.
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的融合,其突显的阶段是战争.春秋战国时代的500年混战,南北朝时期的胡汉冲突,宋、辽、夏、金、 元及清代的非汉族入主中原,都是融合中的质变阶段.而每次战争、征服后,各民族间互相消化、吸收彼此的优长,克服自己的短处,则是为下一次更大的融合进行量的积累.正是这种一张一弛的波浪式推进,形成几千年的连续链条.
4.方式的交互性 中华民族的融合,是以汉化为主,但绝不是单纯的汉化,而是交互融合.正是这一点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来源之一.
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的情况,早在汉代就有大规模发生.有的学者估计,汉代匈奴盛时,有奴隶达30—50万人,占匈奴人口少则1/7,多则1/3,这些奴隶的大部分是汉人.南匈奴于公元109 年一次向汉朝送还万余人,可见其规模.这些奴隶的大部,以及自动逃往匈奴的汉人,都融入匈奴.在后来的历史中,匈奴之大部又返融中原,成为汉族新成分.汉末袁绍之子兵败,率幽冀之残部十万余户、数十万人投奔乌桓;隋末杨氏政权倾覆后,亦有大量王族人口逃往突厥.
公元399—440年建于吐鲁番盆地的高昌国,其主体居民是汉人.可见汉族早在1500多年前已开始融入新疆各民族.今天的苗族中有宋家苗、蔡家苗,自称其先人是先秦的宋国、蔡国人,其习俗还有一些汉人古礼,应是其言不妄.朝鲜族自称祖先是汉人者不寡.
人种学家的研究证明,中华民族绝大多数属蒙古人种,但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呈渐变状态.内眦褶的体质特征,其出现频率,从南向北递增;波形发的出现率,从南向北递减.从北向南,是从蒙古人种东亚类型向南亚类型过渡——傣族属南亚类型,哈尼、瑶等民族属过渡类型,藏、彝、白、汉等属东亚类型.在西北地区,尤其是新疆,则有蒙古人种和欧罗巴人种的混合迹象.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华民族的历史融合是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尤其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的融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全国各地区、各民族日益紧密地结成一个经济利益整体.从90年代开始的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使遥远的西部和滨海东部的关系空前密切起来.这一趋势还将在深度、广度上日益加大.一个民族只有在经济结构、生产方式上形成内在的利益关系和统一整体,才能保持其牢固的联系和持久的统一.伴随着对外开放、文化教育的发展,具有科学内容和时代特色的生活方式,正逐渐渗入各民族的原有生活方式,使各民族生活方式中共性的新成分不断增加起来.现在,全中国范围的物资交流和人口流动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每年省际人口迁移数以千万计.“川军”、“湘军”下广东,已成为川、湘、粤三省共同重视的大事.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每天的流动人口都在200万以上. 由于人口的大流动,通婚范围越来越广.因此,不仅在生活方式上,在语言上、血缘上,我国东与西、南与北的差距也在缩小.勿庸置疑,再过几十年、几百年,中华民族的统一性,将达到今天难以想见的高度.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世界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是鲜明的、不可逆转的趋势.几个大的地区经济——政治联盟的形成,是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前奏和必经阶段.在世界范围内,商品、资本、技术、人才大流动.
由于科技进步,交通越来越便捷.以前从太平洋西岸到东岸,轮船要走几个月.现在只要乘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就可以了.超音速客机的出现,将进一步缩短这个时间.卫星通讯、全球电视网络、信息高速公路,这一系列的新手段,使地球上各个角落发生的事情,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五大洲.
由于贸易在全球范围扩展,产生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乃至政治秩序的要求.一国或少数国家控制世界、谋取私利的时代终将成为历史.联合国的作用日渐突出,是一个生动的证明.全球性的共同利益、共同要求越来越多.和平与安全、禁毒与环保,甚至一些重要国家的经济增速和币值稳定,都成为全球各国关注的热点.
伴随着商品、资本流动的,是人口的大迁徙.1891 年至1920 的30年间,欧洲向北美、澳洲移民达2700余万.进入本世纪60年代,由于殖民统治的陆续结束,人口流动的限制放宽;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产生了人口流动的需要;还有局部地方武装冲突造成大量难民,人口向发达地区流动的速度大大加快.据联合国有关部门估计,“国际难民”数最低是1970年,为250万;1993年达1890万人,是逐年增加趋势. 到国外从事劳务的人数,1991年是5000余万,1994年增加到7000万,也呈逐年增加趋势.在整个90年代,仅欧盟国家的外国人,就以每年50万的数目在增加,1999年更达71.7万人.这种趋势表明一个世界范围的民族融合时代已经到来.可以预见,再过几百年、几千年,地球上的人类将融合成一个“民族”,将形成一个新的人种、形成一套共有经济活动方式和生活方式,包括一种新的共同的语言文字和交流方式.到那时,地球将成为真正的地球村,人类将成为真正的亲兄弟.
中华民族的起源:
(1)中华民族的起源:原始社会至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炎、黄部落的融合,华夏族的产生.
(2)多民族融合的开始:春秋战国时期,华夏族和其他各族接触频繁,促进了民族融合,也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准备了条件.
(3)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秦的统一,标志着我国多民族国家已初步建立.
(4)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初步发展:两汉时期,实现了对西域、西南以及华南两广的统治,既大大扩展了疆域,又有效地开发了边疆.
(5)多民族的大融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民族迁徙,各民族联合斗争以及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改革,民族融合加强.
(6)多民族国家的大发展时期:隋唐时期是我国古代史上一个重要时期,隋唐高度繁荣的经济文化,对周边少数民族有很强的吸引力,加上统治者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所以与少数民族的联系范围更广,数量更多,形式多样,关系也融洽,特别是在西北和东北奠定了祖国疆域的基础.
(7)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周边各少数民族借助自己政权力量,加强了与汉族的交往,相互学习,逐步缩小了与汉族的差距,为元朝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和多民族国家的重新统一作了准备.
(8)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时期:明清时期,中央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周边少数民族问题,特别是在清朝,粉碎了少数民族贵族与西方侵华势力分裂国家的阴谋;同时采取了得力措施加强了地方行政管理和中央集权,我国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形式巩固下来.
『捌』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
一、历程:
1、19世纪六七十年代洋务运动的发展,标志着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诞生。
2、1854甲午中日战争后到20世纪(1912)“设厂自救”“实业救国”等呼声不断高涨,使民族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
3、辛亥革命后(1912到1919)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一些障碍,时至一战国外帝国主义国家没有过多干预我们经济,所以民族资本主义出现了“短暂的春天”。
4、1920年一战结束不久,帝国主义卷土重来,所以民族资本主义短暂春天消失。
5、(1927到1936年)国民党统治前期实行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民族资本主义又出现了短暂的发展。
6、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二战)以及国民党统治后期经济陷入困境,所以民族资本主义受到巨大打击。
7、1956年三大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公私合营”与“赎买政策”民族资本消失变为社会主义工业(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简介: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是在一个极其艰难的发展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它毗邻鸦片战争的烽火与甲午战争的硝烟,在中华民族中兴办起民族产业,虽然由于经济的短缺问题与社会大的背景与形式问题的多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但仍然对中国近代化企业的发展积累了经验,这一创举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另外,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还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铺设着道路。
『玖』 中国民族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是怎样的
中国民族理论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吸收中华历史文化营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新世纪阶段,民族理论仍在发展中。
经过长期的艰辛探索和不断实践,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这是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和民族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的民族理论,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中国共产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探索形成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发展创新时期。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34年红军长征开始前,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创作初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民族纲领,民族政策逐渐提出来了,但是,这时照搬马,恩,列,斯的论述和受苏维埃俄国的民族工作实践很大,而且纲领性的论述较多,具体的政策还不多。1928年6月到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决议案把“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主权”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十大政治口号之一。大会专门通过了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民族问题的解决议案》,明确得提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对于中国革命有重大意义。。198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一部规范民族自治地方与国家的关系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内民族关系的基本法,它规定了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和怎样实行这种自治。该法颁布以后,对我国的民族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这部法律基本上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很多条文,尤其是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条文已不适合新的市场经济要求,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发展的愿望也需要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因此,在历经8年的酝酿之后,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完成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并颁布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是一个新时代新形态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系统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包括了民族的科学性,实践性,继承性,创新性。
『拾』 找一个民族,说说它的历史发和现在发展,国家对它们的政策如何
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及青海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东地区。甘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以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蕃”(音bo),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蕃巴”,“蕃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堆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洼”(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
藏医药学是中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藏药讲求炮制技术,尤对兽医有独到之处。医药学著作主要有《医方四续》。算学可以预测日、月蚀及地方近期气象。
藏族具有悠久的历史,藏族的先民们自远古时就居住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据考古发现,早在4000多年前,藏族的祖先就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繁衍生息了。据汉文史籍记载,藏族属于两汉时西羌人的一支。当时甘青一带西羌诸部已与汉朝发生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而西藏有“发羌”(发,古音读bod)、“唐牦”等部,与甘青诸部已有往来。据藏文史籍记载,吐蕃王室的始祖崛起于西藏山南地区的雅隆河谷,为“六牦牛”部的首领,在松赞干布以前已传20余世。当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从最初几代首领的母子连名中,还可以看到曾经历母系氏族阶段的痕迹。公元6世纪,山南号称“悉补野”部的首领与邻部结成联盟并尊为盟主。当时,西藏境内另外还有“羊同”、“澎波”、“苏毗”、“工布”等10余族部,均已进入奴隶制社会。雅隆部落首领成为部落联盟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7世纪初,雅隆部落首领兼并了达布、工布、娘布、苏毗等诸部,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统一整个西藏地区,定都逻娑(今拉萨),建立了吐蕃王朝。始制藏文、藏历,创订法律、度量衡,分设文武各级官职。划分全境为四大军政区域,在西藏建成自称为“蕃”,汉籍称作“吐蕃”的奴隶王朝。公元641年,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的文成公主联姻,被唐封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公元710年,犀德祖赞又与唐朝的金城公主联姻,由于与东部中原地带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使西藏社会逐步有了很大发展,由此揭开藏、汉文化交流史上的新篇章。
但从9世纪末开始,吐蕃内部矛盾逐步加深,藏区陷入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并形成“阿里王系”及(后藏)“亚泽”王系、(山南)“雅隆觉阿”王系和(前藏)“拉萨王系”等。它们各自为政,不相统属,有时还常常为各自利益互相侵袭劫掠,大小战争频繁。 西藏壁画这一时期,藏传佛教(也称喇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在宋代,藏族各地方政权又加强与内地的联系,有些地方首领受到中央政权的策封。“茶马互市”等藏、汉贸易有了较大发展。
元朝时期,藏族地区正式纳入了祖国版图,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初,设立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僧徒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这是中央在西藏设官建制的开始。在藏区分设三个宣慰史司都元帅府,分别管辖西北、西南各省内的藏区以及西藏地区,还设立了十三万户府统一管理地方军民政教事务。元朝中央多次派员到卫藏统计土地、清查人口、建立驿站、厘定赋税、重新拟定差役制度。由中央颁发封地文书以确定各地封建领主对所属庄园的占有,封赐印信以确立各级官吏的职权。同时,元朝中央将刑法颁行藏区,并派军队驻扎在各战略要地,由此拉开了中央政权对藏区全面施政的序幕。
明朝继承了元朝对藏族地区的管理制度,除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外,对西藏地区佛教各派的首领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五个王爵。对西北、西南藏族地区,仍沿用元朝的土司制度进行管理。
清朝统一中国后,藏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在中央设理藩院,负责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务。并正式策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为达赖喇嘛(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扶持了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黄教势力,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直接管理。1725年,清朝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两年后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清朝中央又在西藏设立了噶厦政府,政府中设四名噶伦,正式授权达赖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政教合一的制度从此正式确立。
1792年,清朝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边防、财政、司法、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的职权。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区历来与西藏关系密切,这些地方各民族杂居,清朝政府分别命西宁办事大臣和四川总督直接统辖,管理方法仍沿用元、明土司制度,以后又在西南藏族地区推行了改土归流。
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角逐的场所,1888年,英国侵略军发动对西藏隆吐山的武装进攻,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军和英军展开激战;1904年,英国军队又侵占了西藏的江孜,西藏人民奋起反抗,由于敌强我弱,江孜保卫战失利,英军长驱直入,一度占领了拉萨。如《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中英会议藏印续约》、《拉萨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等。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有管理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地方事务的专门行政机构。1929年,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蒙藏委员会,是年,建青海省。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和委员。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此外,西南、西北藏族聚居区也相继成立了自治州、自治县和自治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