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侵权责任法的历史发展、渊源和意义
(1)《宪法》,复我制国《宪法》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某些规定,涉及公民的财产和人身权的保护,应当成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渊源。
(2)《民法通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渊源,它规定了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性原则和绝大部分侵权行为的种类以及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前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3)《民法总则》,是我国新制定的、统帅民法的基本法律,于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是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渊源。
(4)《侵权责任法》,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渊源,它不仅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和规则,而且广泛列举了特殊侵权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法律的绝大部分内容与《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但也有少数规则存在差异。
(5)单行民事法律,包括单行民事法规,其他法律部门的单行立法文件。此外,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均包含侵权责任法规范。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涉及侵权行为案件的司法解释包括一般性的解释和针对具体的侵权行为案件所作的解释、批复、复函等。
❷ 新时期中法重建外交关系,你认为有什么意义
您好
中法建交在两来国外交自史上和国际关系史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马克斯.韦伯指出,“直接支配人们行动的是利益(物质的和理想的利益),不是观念。”政治关系实质就是利益关系,这是一切政治的本质,不论国内政治还是国际政治莫不如此。国家利益是国家外交行为的基本原则,国家参与国际政治活动或是为了保存某种利益,或是为了扩大某种利益,或是为了实现某种利益。中法两国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固然是两国共同的利益使然,但是,如何具体实现这些利益,就需要政治领导人的外交智慧与亲身实践。在中法建交谈判过程中,法方的戴高乐、富尔,中方的毛泽东、周恩来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这些领导人中,周恩来凭借其高超的外交艺术和高尚的个人的道德品格,成就了中法建交谈判的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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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大家帮忙找找关于中法关系的发展史~
上面那位给你找了这么多 你还不赶快给人家分! 小宪宪~~~~
❹ 中法关系是历史上最好时期吗
中法关系从鸦片战争时期就开始,总是在若即若离之间徘徊,法国侵略过中国,并回在中国置办答了殖民地,但法国也给中国带来了先进的科技,使中国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二次大战后法国首先归还在中国的殖民地,新中国成立后,法国也是第一个跟中国进行外交往来的欧洲国家。在当代,中法关系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方面,一边抵制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国家在政治上进行联合制裁,但也一边支持一个中国的政策。二、经济方面、法国对中国进行大量的投资,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另一方面对中国经济进行制裁,实行单边的贸易往来。三、文化方面,大量与中国进行文化方面的交流,中法文化年是一个特有的文化交流方式。暂时回答到此,深入讨论请留言,谢谢
❺ 中法建交的历史背景、主要原因是什么在中国对外关系史上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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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
一 立法概况
(一)三国时期的立法概况
在鼎立形势下的三国法制,一般沿用汉制,承袭汉律。但都有自己编纂的法律,尤以魏国法律较详备。魏明帝时制定的魏律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魏明帝曹睿下诏改定刑制,由陈群、刘邵等人参酌汉律,“作新律十八篇”,这就是三国时期著名的《魏律》。魏国这次大规模的修律活动,实际上是对秦汉相沿的旧律作了一次较大的改革。魏律内容与条文更加统一,结构更加严密。对晋律的制定有直接影响。蜀国定都于成都之后,曾由伊籍与诸葛亮、法政等人“共造蜀科”,作为蜀国的重要法典。
在吴国,据《文献通考》记载,“吴之律令,多依汉制”。其立法活动。
(二)两晋的立法概况
西晋时颁行过律、令、故事、式,皆为东晋所沿用。《晋律》(又称《泰始律》)对后世的影响最大。《晋律》与汉、魏律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法律概念更加规范、准确。由于律学的发达,晋代统治者对律之“理”的研究格外深入,他们首次区别了律与令的性质。《晋律》颁行后,张斐、杜预两大律学家为之作注,经朝廷批准,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效力,称为《张杜律》。
2、体例设置更加合理。《晋律》将《新律》的《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置于律典之首,以完善《新律。刑名》中的刑法总则,并加强其统领诸篇的地位。
3、礼律进一步融合。为了维护士族利益,晋代统治者将礼入于律中,“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三)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
从立法情况看,总的来说是北朝法律优于南朝。南朝统治者由于热衷玄学,崇尚清淡,朝野上下都不重视法律的编纂,因此在封建法制方面没有什么建树,基本上是沿用《晋律》。
北朝几个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十分注意吸收汉族的先进文化,重视律令的编纂。其中《北魏律》和《北齐律》上承汉、魏、两晋,下启隋、唐,在完善我国封建法典的历史过程中,起了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北齐律》不但吸收魏晋立法的经验,而且经过当时律学家总结前代法典编纂的得失,被称为“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北齐律》共计十二篇,949条。其中将《北魏律》的刑名、法例合为名例篇冠于律首,使其在刑律中起着定罪制,“较举上下纲领”的统摄作用,增强了封建法典的科学性。而定律十二篇,则是完成了汉以来封建法典由繁至简的改革过程。
二 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
(一) 首创“八议”、“官当”制,特权制度法典化
魏律首定“八议”制度。这是封建等级特权原则在刑法适用上的进一步具体化,是对封建贵族官僚减免刑罚处分的特权规定。“八议”的对象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凡属上述八种人犯死罪时,“议其所犯”奏明皇帝裁处,一般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刑一等。
至北魏、南陈时,法律还确定了“官当”制。这是封建法律关于官吏用官职爵位抵当徒罪的一种制度。
(二) 五服制度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所谓“五服”,即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所规定的五种丧服的服制,根据服丧期限的长短与丧服质地的粗细,服制共分斩衰(三年)、齐衰(一年)、大功(九个月)、小功(五个月)、缌麻(三个月)五种,统称“五服”。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
所谓“准五服以制罪”,即对于亲属间的相互犯罪,根据五种丧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来量刑定罪。服制愈近,对以尊犯卑者的处罚愈轻,对以卑犯尊者的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则与此相反。它是罪刑确立标准以及整个法律制度进一步儒家化的重要表现,并对后世的隋、唐、宋、元、明、清各代的封建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 确立“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正式确立于《北齐律》,是指被封建统治者认为直接危害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包括反逆(谋反、篡权)、大逆(毁坏皇家宗庙、山陵或宫殿)、叛(背叛国家、里通敌国)、降(投降敌伪)、恶逆(谋杀或殴打尊亲属)、不道(残酷地杀人,如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不敬(偷盗皇室器物或祭祀用品,过失危及皇帝安全)、不孝(不奉敬侍养尊亲属或不依礼服丧)、不义(逆杀本属官长)、内乱(亲属之间犯奸乱伦)。凡犯有“重罪十条”之一者,不在八议、上请、赎免之列,一律予以严惩。
(四) 刑罚制度的改革进步
族刑连坐范围不断缩小。魏初将“言语及犯宗庙园陵,谓之大逆无道”犯者“腰斩,家属从坐”,然而“不及祖父母、孙”。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公元255年),改定律令为“在室之女从父母之诛,既醮之妇从夫家之罚”。东晋“惟不及妇人”。北魏初期定律令:“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而以“女子没县官”。自东晋、北魏以后,凡从坐之妇女,母妻姊妹等得以免除死刑而没为官奴婢,这对于后世的刑罚制度有明显的影响。
免除宫刑,进一步废止肉刑。魏晋时,由于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尖锐化,统治集团内部要求恢复肉刑的声浪迭起,因此多次引起了关于肉刑的争论。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就法定刑罚而言,是沿着进一步废止肉刑的方向发展的。西魏文帝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诏:“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刑”;北齐后主天统五年(公元569年):“诏应宫刑者普免刑为官口”。至此,结束了宫刑的历史。
封建五刑制度初步形成。西汉文景时期刑制改革以后,劳役刑与笞刑地位日益上升,成为刑罚制度的主体内容。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的继续改进,新的封建五刑制度初步形成。
(五)法律形式、立法体例的发展和法律概念的规范化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律形式逐渐趋于完备,于律、令之外,又有科、比、格、式等形式出现,它们互相补充成为统治阶级手中灵活有效的法律武器。从而推动了隋唐以后律令格式并行的局面。
中国封建法律之体例,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经历了较大的变化。首先,改具律为名例律,置于律首,使居重要地位。置刑名于律首始于曹魏,综合刑名法例为名例成于北齐。其次,经过长期沿革,北齐定律十二篇,为以后隋唐律的篇章结构提供了先例。
刑法的特定概念,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日渐规范化。就晋律而言,从张斐《律表》中已可看出,明确规定了故意与过失的区别;主犯与从犯的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罪与罪之间的区别等,
对封建刑法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
三 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
三国时期的司法机关基本上沿用汉制,中央由廷尉、御使、尚书三部分组成。廷尉是最高审判机关的长官,下设属官政、监、平。南北朝时,北齐将廷尉扩大为大理寺,为专门审核刑案的官署,设卿、少卿、丞为主官,下有政、监、平,并置律博士,明法椽若干人,使中央司法机关趋于完备。在地方,由行政长官兼理狱讼,一般是由县令先作判决,后经郡太守,如郡太守不能断决,送州刺史,最后送廷尉。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审判制度,大体沿袭东汉之制,又有所发展改进,主要表现在:
皇帝直接控制审判亲自录囚。为了加强对司法机关审判活动的监督检查,这一时期普遍推行录囚制度。许多皇帝都亲自参与审录讯问囚徒的活动。同时皇帝也常派法官近臣,前往各地审录囚徒。南北朝时期,封建皇帝还通过案验制度,监督检查各地的司法审判工作。
确立死刑奏闻复核制度。为了慎重对待人命关天的死刑重罪,同时也为了便于封建皇帝直接掌握控制大案要案,开始逐步确立死刑奏闻皇帝复核的制度。死刑奏闻复核制度的确立,直接影响到后世的司法。隋唐时期在此基础上,发展为死刑三复奏制度。
“登闻鼓”直诉制度的建立。这种在朝堂外设鼓以待有冤抑者击鼓直诉的制度,有利于补救审级限制的某些弊病,也有利于防止司法官员枉法舞弊,是对不许越级起诉限制的补充,符合诉讼审判制度发展的进步趋势。
❼ 历史的意义是什么
以史为镜,珍惜今天!
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然而记载历史、研究历史的学问却往往随着人类的主观意识而变化、发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
对于历史的含义和性质,有很多中不同的诠释,以下列举其中一些。
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柯林伍德说:“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
梁启超:“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也。”
《大英网络全书》(1880年版):“历史一词在使用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含义:第一,指构成人类往事的事件和行动;第二,指对此种往事的记述及其研究模式。前者是实际发生的事情,后者是对发生的事件进行的研究和描述。”
《苏联大网络全书》:“1、自然界和社会上任何事件的发展过程。宇宙史、地球史、各个学科史——物理史、数学史、法律史等均可列入这一含义。2、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具体的和多样性的过去之学科,以解释人类社会具体的现在和未来远景作为宗旨。”
历史并不是归类于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中,而是其间的桥梁,合并了两大领域的研究方法。一般来说,史学家通过研究各种书面文字但并不局限与此,努力并尝试解答和历史有关的问题。历史知识的原始资料分为三种:文字记载的、口头流传的、保留下来的历史遗迹,通常历史学家会综合三种方法进行研究,而文字记载经常被作为强调的重点,因为它普遍纪录了发展的时间。这种强调引申出了一个新领域,史前史,也可称为史前学,研究的是没有书面纪录的那一个时期。由于世界各地文字出现的时间各不相同,所以史前史和历史的主要区别是根据具体的论题而决定。学者们为了易于研究,根据过去人类的范围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划分过去的方法繁多,包括按年代分类,按文化习俗分类,按不同主题分类。这三种分类经常会有重叠,比如“阿根廷的劳工运动的演变,1930-1945”。
尽管历史研究倾向于一些专门的地点、时间和主题,历史学家也同时会关心其他普通的一些内容。而对于其他人来说,历史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通的词语,就是研究过去人类的所有事情,甚至于现在更兴起了一门所谓的广义历史。过去研究历史都是为了应用或者理论的目的,而现在还多了一条:那就是对人类过往的好奇。
❽ 法律文献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意义及作用
法律文献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意义及作用:
一、保存价值。既然是文献了,一般都是形回成文字,除了答便于携带、查阅、使用外,最可宝贵的是——可以长期保存,为历代后人保存前贤的思考,反之,口头法、不成文法等就因为没有一个合理的保存机制而在历史长河中消失,无迹可寻。所以,文献首要意义是保存,对我们则是继承。
二、借鉴作用。后人可以了解前人的法学思想,可以吸收前人的经验和智慧。任何书,都是有用的,即使反动的、落后的、专制的王朝或政权的一些法律经典,它里面也有一些有益的营养,值得我们学习和掌握。
——文献可以给我们最真实的、最明确的依据,尤其是在讲究依据的法律领域里!!!
三、认知价值。一个时代的法律,不但是法律内部的事,它牵涉到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思潮、民俗、文学,包括当时具体的帝王臣子、有名可询的普通百姓等的具体案例等,从它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了解千百年前古人的生活和思想,这是纯文学书籍所不能完全覆盖、或者无力总括的一些资料,许多故事和人生哲理就包括在这些法律文献中。
❾ 标题 论十大关系的提出对当时中国的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明确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的明确方向,给人民指出了一条光明的大道。
❿ 中法建交的战略意义
在国际层面,中法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都主张捍卫多边主义,促进自由贸易,维护文明多样性,在应对气候变化、打击恐怖主义、促进非洲发展等方面有着相同或相似立场,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经贸方面,中法务实合作以其战略性独树一帜,成功的例子数不胜数。中国第一座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就是与法国合作建设的。文化上,中法两个文化大国长期相互吸引、相互欣赏,文化交流成为两国关系的一个突出强项。
过去,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为法国赴华投资提供了便利。现在,法方也承诺为中方投资提供便利,这体现了时代的巨变和中国快速发展对国际关系的重大影响。时代在发展,情况在变化,但中法的共同点没有减少,还将进一步增多。
此次,双方除商定继续推进传统的核电、航空等领域的合作外,还将大力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动汽车和信息通信、高端设备制造、金融等新的领域挖掘合作潜力,打造中法合作新支柱,使两国在新世纪、新时期成为更紧密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贸合作好伙伴,以体现中法关系与时俱进的时代性。
(10)历史发展中法关系的重要意义扩展阅读
法国是首个同中国正式建交的西方大国。最新数据显示,法国是中国在欧盟内第3大投资目的国,中国是法国在亚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双方经贸投资合作集中在能源、汽车、航空、医药等领域。
当前,中法关系发展迎来新机遇。两国相继完成国内重要政治议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法国则迈出了振兴法兰西新征程。
中法两国是东西方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大国,双方都十分珍视各自民族的宝贵遗产和精神财富,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这是中法构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基石。胡主席对法国的成功访问极大地巩固和推动了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把两国关系恢复到新的应有高度。
因此,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访问,将给历史留下许多反思和回味。其中最重要之点是:国与国只有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切实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才能使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政治体制、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国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国与国之间的全面合作,并实现有利于全世界的繁荣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