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的起源和历史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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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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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婚姻的起源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婚姻从一开始就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
2. (简述题)原始社会人类婚姻形态是怎样演变的
原始社会最初的婚姻形态是乱婚,即群内所有兄弟姊妹之间都互为夫妻。不排斥长幼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不构成家庭。
而人类的第一种家庭形态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内部实行内婚制,其与乱婚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排除了不同行辈间的通婚。这种婚姻制大约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婚姻形态由血缘婚转入族外群婚。族外群婚不但不同行辈之间的通婚,而且也禁止同一集团内兄弟姊妹,乃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新石器时代,族外婚逐渐为对偶婚所代替。族外婚是以妇女为主体,可以轻易解除婚姻关系的个体婚。初期是以丈夫采取访问妻子的形式,夜赴晨归(望门居);后来随着对偶婚的巩固和发展,丈夫迁往妻方氏族居住,于是形成居妇制(从妇居)。这是一种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对偶婚形成对偶家庭,其由一对较为确定的夫妻构成,但结合并不牢固,容易离散。对偶不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属母系氏族,所生子女留在母方氏族内。
进入金属器时代后,伴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男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和放牧管理牲畜的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妇女转而从事无足轻重的家务劳动。由此男子取得支配全部剩余产品的权利。而对偶婚下的从妇居到此时已与男子拥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可调和。私有制的萌芽和个人财富的日益增加,促使男子要求改变旧地传统,打破原有的婚姻秩序,把他的妻子带到家中居住,以便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够继承自己的财产,这样对偶婚的“从妇居”转变为“从夫居”。此后家事的发展,要求夫妻间的持久结合,不稳定的对偶婚逐渐过渡为一夫一妻制。在此期间,家族也发生变化,母系氏族彻底转变为父系家族,并由此产生了父系大家族,其是对偶家庭向个体家庭的中间过渡环节,是现代家庭的萌芽,其主要特征是:家长之下包括一夫所生的几代子孙及妻室和奴隶。父系大家族解体后,婚姻关系转变为一夫一妻制。
3.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起源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婚姻的演变
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4. 人类婚姻经过什么阶段有何特征
长久的婚姻都要经历这7个阶段:
激情期
主要指新婚期,夫妻二人如胶似漆,婚姻充满了兴奋和亲昵。这个阶段一般持续到婚后1年,爱情是生活的重心。
婚姻是人生的一个转折,婚后要学会树立两人的观念,凡事少想“我”,多想“我们”。要利用这个和谐阶段,培养共同的生活习惯。
磨合期。
失望和冲突成了这个阶段的主题。你们开始发现对方并不完美,也有很多你受不了的缺点和不足,你们开始就某件小事争论,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这个阶段一般在婚后1-2年时出现。
这是非常重要的时期,处理好了,会为将来的长久厮守打下基础。要打破对婚姻不切实际的幻想,注意换位思考,不要费尽心思改变对方,尊重更重要。
叛逆期。
你们经常吵架,一方甚至产生外遇的倾向,导致你们对彼此的忠诚产生怀疑。这个阶段大多会持续数年,一般在结婚3—7年后出现。
千万不要轻易有外遇,即使出现问题,也不能轻言放弃婚姻,互相尊重和理解,一定能走过困难时期。
合作期。
有了孩子后,你们为了家庭不懈努力,事业蒸蒸日上,共同创造着美好的未来。这个时期多在结婚5年后到来。
上有老,下有小,会让你们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偶尔重温浪漫情怀,大胆地对他(她)说“爱”,你们将成为令人羡慕的幸福伴侣。
重组期。
孩子长大了,家庭基础稳定,爱情开始转化为亲情,你们之间多了一些谦让,少了一些争吵。此时,你们已经共同走过了15年的岁月。
上一阶段的忙碌让你们的身体变得不那么灵活了,此时健康开始提上日程,两人一起运动,一起做家务、一起度假,会让婚姻生活变得更充实。
危机期。
中年危机到来,你们可能经历人生的一些重大变故,例如一方父母出现重大疾病甚至离世,事业上也可能遭遇瓶颈,很多不幸的事冲击着整个家庭。这个阶段可能在结婚20年后出现。
压力不言而喻,两个人要学会共同面对,互相支持安慰,只要度过这个时期,你们将永远不离不弃。
完美期。
婚姻的建设阶段已结束,你们已经完全了解对方,希望对方与自己一起安享晚年。此时你们至少一起走过了25个春秋。
尽管夕阳西下让人感到生命的悲凉,但共同回忆你们走过的婚姻之路,会带来温暖与幸福感。
5. 摩尔根把人类婚姻分为哪几个阶段,各自特点是什么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是一部研究“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专著。摩尔根在这部专著中提出了以人类的智力发展状况作为依据,将人类发展过程依次划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三个大的阶段,又在蒙昧、野蛮两个阶段的内部依次划分为低、中、高三个时期。摩尔根的这一划分方法具有独创性,自那时至今基本没有得到史学界的认可,遭遇到极其可怕的漠视。我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摩尔根的这一科学划分终将得到整个人类的认可。
在此,将摩尔根关于人类发展过程划分三个阶段的主要论述原文抄录如下:
“我们可以指出这样几点:人类的经验所遵循的途径大体上是一致的;在类似的情况下,人类的需要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人类所有种族的大脑无不相同,因而心理法则的作用也是一致的。然而,这只能为同样的结果作出一部分的解释。当人类还处于蒙昧阶段时,其主要制度和生活技术的幼苗即已在发育之中。继之而来的野蛮阶段和文明阶段经验的绝大部分在于发展这些原始观念。如果我们能够从不同大陆上的某种现存制度与一种共同根源之间找寻到共同的联系(不论这种联系是出现在什么地方)那就意味着这些大陆上的居民本身也出自同一个原始种族。
如果我们将人类文化划分为若干阶段,那么,讨论上述种种事项就会方便得多了;每一个阶段代表一种不同的社会状态,并由于它本身所特有的生活方式而得以互相区别。丹麦考古学者所提出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等名称,从某些目的来看一直是非常有用的,并且对古代技术工具的分类仍有用处;但是,由于知识的进步,就必须提出与此不同的、更进一步的分期法了。当人们采用了铁制工具或采用了青铜工具以后,并未完全废置石器不用。冶铁术的发明在文化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但我们很难说开始使用青铜时也曾开辟过另一个纪元。况且,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铁器时代部分重叠,而青铜时代又与铁器时代部分重叠,所以,如果我们要明确地划分一些彼此不相重叠而显然有别的阶段,使用这些名称就不可能办到。
顺序相承的各种生存技术每隔一段时间就出现一次革新,它们对于人类的生活状况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以这些生存技术作为上述分期的基础也许最能使我们满意。不过,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深度还不足以提供必要的资料。其他方面的一些发明或发现却能够提供充分的进步标准,来标志人类文化顺序相承诸阶段的起点,就我们现有的知识来说,选用这样一些发明和发现可以达到主要的目的。即使认为这些分期只是暂定的,也会对我们方便有利。我们会看出,下文所要提出的每一个阶段都包括一种不同的文化,并代表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
我们对蒙昧阶段的初期知道得很少。这个阶段又可暂分为三期,分别名之为蒙昧阶段的初期、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会状态可以相应地区别为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和高级蒙昧社会。
同样,野蛮阶段自然也可以再分为三期,分别名之为野蛮阶段的初期、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会状态可以相应地区别为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社会和高级野蛮社会。
我们如果想找一些衡量进步的标准来标志上述各期的起点,并求其能绝对适用,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使说这不是决不可能,也得说这是很难办到的。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也没有必要排斥例外的存在。只要能将人类的一些主要部落按其相对进步的程度区分为若干显然有别的社会状态就够了。
(一)低级蒙昧社会 这一期始于人类的幼稚时期,而其终点可以说止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这时候,人类生活在他们原始的有限环境内,依靠水果和坚果为生。音节分明的语言即开始于这一期。自有历史以来,人类各部落中已见不到处于这种社会状态的例子了。
(二)中级蒙昧社会 这一期始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终于弓箭的发明。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类从他们的原始环境向外扩散,遍及于地球上大部分地区。因而,在现存的部落中,属于中级蒙昧社会的例子有澳大利亚人和大多数波利尼西亚人,当他们被发现时正处于这种状态中。对于每一种社会状态我们举一两个例子就够了。
(三)高级蒙昧社会 这一期始于弓箭的发明,终于制陶术的发明。属于高级蒙昧社会的例子有哈得孙湾区的阿撒巴斯卡人部落、哥伦比亚河流域部落和南北美洲某些沿海部落;不过,这是就他们被发现时而言。蒙昧阶段结束于这一期。
6.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配偶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的特点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亦称“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6)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顺序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婚姻的演变
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8. 古代婚姻安排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后唐孔颖达又疏曰:“六礼谓冠一、婚二、丧三、祭四、乡五、相见六。”六礼中,当以婚礼为本,因为有婚姻才可形成家庭,有家庭才可组成国家。
(一)结婚的形式。按周礼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满足其三项实质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原则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将有专门论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此禁忌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认为同姓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从而影响整个家族、民族的发展,说明当时对优生已有较为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因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附远厚别”②,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政治上加强与异姓贵族的结盟,以便于扩充自己的势力、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齐风·南山》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经·幽风·伐柯》有“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句子即是例证。在古代,婚姻的终极目的,除繁衍后代、承嗣家族以外,就是“合二姓之好”,乃家族大事,绝非青年男女个人之事,必须由父母主持,再加上媒人撮合,才算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
其次,婚姻关系的缔结除必须符合以上实质要件外,还必须合乎一定的形式要件,即必须要经过“婚姻六礼”程序才能完成合法婚姻的缔结。“六礼”即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必须严格遵循六道礼仪程序,依次为纳采(男方请媒人携礼物向女方家求婚);问名(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明女子生辰、名字、身分,卜于宗庙以确定是否适合婚配);纳吉(卜得吉兆后,男方家即准备礼物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又称纳币、纳聘财,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正式定婚,婚姻开始受礼法保护);请期(男家商请女方家择定婚期);亲迎(男子亲自到女方家迎娶),这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仪式,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道仪式。西周时,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庙拜祭其祖先,然后再用车接女方到男家。将女方迎进男方家门后,还要举行夫妇同器共餐、共饮交杯酒等仪式。次日尚须留在家中以谒见舅姑(即公婆)。如舅姑先已去世,则三个月后在家庙祭奠舅姑,此称为庙见之礼。庙见完成则该女子便正式成为家族正式成员(如未行庙见之礼,该女子去世,则不能葬于男家之祖坟)。
9. 4. [判断题]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顺序为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顺序为,群婚,族外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10. 摩尔根把人类婚姻分为几个阶段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摩尔根在1877年出版了他的名著《古代社会》 , 在这部著作中, 摩尔根提出了人类婚版姻和家庭发展的五阶段论权, 即: 血族群婚、“普那路亚” 家庭、 对偶家庭、 “父权制” 即“一夫多妻制” 家庭、 “一夫一妻制” 家庭。
摩尔根从研究各民族的亲属制度入手,探讨了家庭婚姻的历史。他认为亲属制度以婚姻、家庭形态为基础,马来亚式、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和雅利安式三种顺序发展的亲属制,反映了与此相应的婚姻、家庭发展序列。人类自脱离了原始杂交状态之后,经历了顺序相承的婚姻、家庭形态:血缘(婚)家庭、普那路亚(婚)家庭、对偶(婚)家庭、父权制家庭(特殊形态)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介于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的对偶家庭和父权制家庭未能产生新的亲属制度。普那路亚婚和级别婚都是氏族产生的根源,而氏族组织又使通婚的群缩小从而形成对偶婚。他把家庭婚姻的发展阶段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联系,认为共产制的生活方式同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和对偶家庭相适应,一夫一妻制是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和继承财产的需要而确立的。摩尔根的家庭史研究,批判和推翻了主张家庭是社会的原始细胞、父权制家庭是最古老的家庭的“父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