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就荆州违建关公像一事来说,如何看待这样的一座关公像带来得启示和影响
最近荆州围违建关公像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尊关公雕像高达57.3米,从感官上看非常的震撼,但是却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经过住建部的调查显示,这尊关公雕像违反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存在着未批先建,浪费了巨大的财政资金,破坏了古城风貌和荆州的历史文脉。
以上就是这座违建的雕塑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作为相关的职能部门,一定要负起主体责任,要守好自己的初心,不忘自己的使命。努力的把古城的文脉延续好,把古城的实物保护好,把古城的历史讲授好。而不是建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愚弄他人,反而这样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㈡ 简述荆州成为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古城的原因
荆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春秋战国时期,20代楚王定都荆内州,长达容411年。
楚先民创造了堪与古希腊雅典文化相媲美的楚文化,荆州出土的战国丝绸、越王勾践剑和整套石磬编钟,无不折射出楚文化的熠熠光辉。
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一鸣惊人”的政治家楚庄王、楚国名相孙叔敖、吴国名将伍子胥、楚国名士申包胥、元末起义首领陈友谅、唐代著名诗人岑参、著名文学家“三袁”等等,都是从荆州这块土地上走上历史舞台。
荆州是三国文化的发祥地,120回的《三国演义》,有72回写到荆州。
“市内三国胜景遍布,保存完好且长达10.5公里的荆州古城墙,被誉为“ 中国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
1992年发掘的鸡公山文公遗址,经考古界鉴定为“中国第一,世界罕见”。
荆州还是中国龙舟文化的发源地,一年一度的“中国荆州国际龙舟节”,已成为荆州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全市人民的盛大节日。
㈢ 湖北荆州巨型关公雕像未批先建,政府部门为何不制止
湖北荆州的高达50多米的巨型关公雕像,被国家住建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未通过政府合法手续审批,属于违建。第二个原因是雕像高度太高,已超出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保护规定。这么巨型的雕像要开工,这肯定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但为何却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政府部门也不制止呢?
一.审批部门承认对古城保护相关规定理解不够。荆州审批部门承认在对荆州古城保护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够彻底,导致巨型的关公雕像在施工时,并未得到及时制止。但事情已经发生,后续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对于他们的这种主动担责的积极态度,还是值得点赞的。
荆州是我国最早一批的历史文化名城,至今已有2800多年的历史,也曾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荆州古城也成为我国的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从这次的关公雕像事件来看,我们对古城这种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还任重而道远。
㈣ 荆州市曾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为何现在退居三线
主要是因为荆州现在的交通发展不好,其次是没有比较有优势的行业,因此现在退居三线
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内产,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什么时候制定的
1994年9月5日,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基本要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对重点保护的地区应 深化。
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应收集的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演变、建制沿革、城址兴废变迁;城市现存地上地下文物、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古树名木、革命纪念地、近代代表性建筑、有历史价值的水系、地貌遗迹;城市特有的传统文化、手工艺、传统产业和民俗精华;现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遭受破坏威胁的状况。
(2)编制原则。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历史文化名城应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和落实。
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质、规模、现状特点,并根据历史文化遗存的性质、形态分布等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和工作重点。
③ 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④ 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⑤ 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他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特别要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3)规划成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一般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一)保护规划文本的内容为: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概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和保护工作重点;城市整体层次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措施,包括古城功能的改善、用地布局的选择或调整、古城空间形态或视廊的保护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界线,保护和整治的措施要求;对重要历史文化遗存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规划意见;重点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二)规划图纸是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的,一般应有:文物古迹、传统街区、风景名胜分布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图,重点保护区域界线图,重点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
(三)附件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㈦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1、历史文来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与源历史文化密切相i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必须分析城市的历史、社会、经济背景和现状,体现名城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涵。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7)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特点
历史分区拥有较多有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这类风貌分区应当最富有历史文化特色,最能显示有保护价值的老城传统格局、建筑、街衢、群体环境、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
另外,这类分区有的仅仅是一片地下埋藏的古城或宫殿建筑、墓葬等的重要遗址,如河南省安阳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就是因为它有举世著名的3000多年前的殷墟文化遗址。
新建分区泛指老城、老镇等历史分区以外,新建、扩建、改建地区和卫星城镇的一种风貌区。这类风貌分区,有的等于白纸画画、平地起家;有的属于老区扩建或改建,但是这些老区基本上不存在什么必须保留的历史价值,同时也不须承受历史风貌分区基调的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