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日本环境法的历史
50年代以前,在日本主要是一些地方性的防治污染法规,如《大阪府煤烟防治条例》(1932年),《京都府煤烟防治条例》(1933年),《东京都工厂公害防治条例》(1949年),《神奈川县企业公害防治条例》(1951年),《东京都噪声防治条例》(1954年),《大阪府企业公害防治条例》(1954年)和《福冈县防治公害条例》。50年代末之后,日本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全国性法律,如《工业用水法》(1956年),《自然公园法》(1957年),《关于公用水域水质保护法》(1958年),《关于限制工厂排水等法律》(1958年),《下水道法》(1958年),《关于水洗煤炭业的法律》(1958年),《关于限制建筑物采用地下水法》(1962年),《防止公害视野团体法》(1965年)和《关于整顿防卫设施环境法》。1967年颁布了《公害对策基本法》。随后又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1968年),《噪声控制法》(1968年),《城市规划法》(1968年)和《公害纠纷处理法》(1970年)。《公害对策基本法》规定了一些防治公害的重要制度但又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被资本家歪曲利用,致使环境污染继续恶化,国民多次举行示威游行。于是,1970年,日本召开了第64届国会,制定了《防止公害事业费企业负担法》,《关于处理与清理废弃物品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关于公害损害人体健康犯罪处罚法》,《关于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水质污染防治法》6项新的公害法,并修改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噪声控制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法》,《自然公园法》,《毒品与剧毒品管理法》,《下水道法》和《农药管理法》8项已有的公害法律。1970年《公害对策基本法》修正案,删掉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的条款,明确规定了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其生活环境是公害对策法所要达到的目的。1971年日本国会又颁布了《环境厅设置发》,《恶臭防治法》和《关于在特定工厂整顿防治公害组织法》。1972年制定了《公害等调整委员会设置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1973年颁布了《城市绿化法》和《关于公害损害健康补偿法》。此外,日本宪法中关于国民享有健康及文化生活的权利的规定也被用于环境保护,很多地方制定了地方性公害法规及严于国家的标准。
㈡ 国际战略环境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国际战略环境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战略格局。
1、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多极均势格局(1648-1815)。
近代国际关系格局的第一次演变发生在17 世纪初期,其标志是该时期席卷欧洲的30年战争。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成为现代国际关系史的开端。和约确立的国家无论大小、无论是战胜国还是战败国,均能以主权国家身份参与国际协议的原则,作为国际关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而载入史册。如果用国际关系学“多层分析”方法去总结这段历史,则可见此时期发生了多层变化:(1)从国际层面上看,神圣罗马帝国控制欧洲局面已经走向衰落;(2)从国家层面上看,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成为国际舞台的主要角色;
(3)从决策者个人层面看,王权逐步代替了神权,各国君主的国家“主权”意识增强, 国际关系中的纷争更多地体现了决策者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主观意愿。总之,此阶段是建立在主权国家基础上的国际政治格局的形成阶段。
2、维也纳体系:多极均势格局(1815-1871 年)。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更新, 增强了主权国家的综合国力。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以后, 国际关系中的重要特点就是西欧向世界各地的扩张。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葡萄牙等国均以各种形式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进行宗教文化渗透。欧洲扩张的结果之一是导致了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秩序”;结果之二是导致了欧洲强国因殖民地等问题而进行的无休止的激烈较量。经过一段时间的竞争, 国际关系中形成了以法国、英国、奥地利、俄国和普鲁士等占主导地位的多极格局。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的胜利冲击了欧洲封建主义制度,对英国霸权地位形成严重挑战。然而,拿破仑1805年称帝后,法兰西帝国的扩张导致了欧洲反法联盟的建立。英普联盟和西班牙、两个西西里王国和奥地利两个反法集团, 经过一系列生死较量后, 迫使拿破仑帝国的解体。战后于1814 年10 月至1815 年6 月召开的维也纳会议, 确立了列强并立的“维也纳”体系。由于奥地利总理梅特涅在建立这一体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主谋作用,因此人们又称这一体系为“梅特涅体系”。英国、法国、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相互制约与平衡, 形成多极均势国际体系中的主宰。这一格局大体维持了40-50年的时间。
3、法兰克福格局: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两极格局(1971-1918)。
在维也纳格局的发展过程中,欧洲工业的进步促使各国资本主义反对封建制度及其残余的革命斗争迅猛发展。1830年,法国爆发了“七月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以1848年1月西西里起义为开端,革命运动席卷欧洲大陆,法国、奥地利、德国、意大利等同先后爆发了起义。1848年3月维也纳起义后,梅特涅被解职并流放英国,“梅特涅体系”宣告解体。1862年,俾斯麦出任普鲁士王国首相兼外交大臣之后,先后发动了对丹麦、奥地利的战争。1867年,以普鲁士为首的莱茵河以北22个德意志国家和3个自由市组成了北德意志联邦,并成为法国在欧洲的劲敌。拿破仑三世力图通过战争阻止德国的统一,俾斯麦亦决心通过战争的方式实现德国统一。
1870年7月,拿破仑三世对普宣战。战争开始后,法国接连失利,在9月1日的“色当会战”中惨败,拿破仑三世率l0万军队投降。11月,南德意志联邦与普鲁士签订联合条约,条约规定法国割让阿尔萨斯和洛林给德国,赔款50亿法郎,三年付清后德国占领军开始撤退。5月,两国正式签署《法兰克福和约》、确立上述内容。为确保对法胜利成果,战后,俾斯麦组织了新的反法联盟,并于1873年建立了德奥俄“三皇同盟”,共同遏制法国。于是在欧洲大陆形成了新的
以《法兰克福和约》和“三皇同盟”为基础的新的战略格局,史称“法兰克福格局”。出于俾斯麦在其中起着主谋作用,亦称“俾斯麦体系”。
在普法战争中,德意志实现了统一,在欧洲中心,一个强大而富有侵略性的德意志帝国出现在开始衰落的俄国、法国和奥地利的身边,使得欧洲的均势开始动摇。但英、法、德、奥、俄仍是左右欧洲乃至世界形势的主要强国,当时的世界格局仍是一种群雄角逐的多极状态。因此,“法兰克福格局”也称“法兰克福多极格局”。这一格局大致维持了40年左右。
二,全球战略格局的形成。
1、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多极格局(1918-1945)。
1914午6月至1918年11月历时4年多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同盟国(意大利后来转向协约国)失败而告终,从而使维持了40年的“俾斯麦体系”宣告结束。随着对战败国的处理,一个新的战略格局便开始形成。
1919年的巴黎和会于6月28日签署了《凡尔赛和约》,以重新确定德国边界、限制德国军备、瓜分德国殖民地和从德国榨取巨额赔款为基础,在欧洲形成了新的均势,确立了一战后欧洲国际关系的新秩序,即“凡尔赛体系”。另一方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欧洲列强筋疲力尽的同时,在战争期间才加入协约国的美国和日本则在战争中发了横财,美国的海军力量迅速发展起来,动摇了英国的海上霸主地位。为了确立美国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支配地位。1921年底,在美国操纵下召开了华盛顿会议,先后炮制了《四国条约》、《五国海军条约》和关于中国问题的《九国公约》。通过这次会议,美国不仅拆散了英日同盟,挫败了日本独霸中国的野心,而且使英国接受了美国与其在海上平起平坐的地位,这样便在承认美国实力优势的基础上,划分了一战后帝国主义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势力范围。“凡尔赛体系”与华盛顿会议确定的“华盛顿体系”合称为“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这一格局的形成,突破了以欧洲为中心的多极格局局面,显示出北美和亚太地区在国际战略格局中地位的上升。十月革命的成功打破了帝国主义的一统天下,开始改变几个欧洲列强左右世界形势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帝国主义国家为维持和保护其瓜分世界的现状,采用暂时搁置它们之间的矛盾的战略,以便共同对付十月革命后出现的革命浪潮,国际战略格局便逐步由协约国和同盟国两大集团的抗争,转向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之间的抗争。
2、雅尔塔体系:两极格局(1945-1991)。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政治经济力量对比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际层次上看, 欧洲中心地位不复存在。从国家层面上看, 欧洲主要大国综合国力受到极大削弱, 以致丧失了昔日主宰国际事务的能力和地位:曾经嚣张一时,横行欧洲的德国和意大利彻底失败,在战后相当长时期的国际事务中被排除出去;法国在战争中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国际地位急剧下降;称雄世界百年的大英帝国江河日下,被战争搞得疲惫不堪,沦为二等强国。而美国却在战争中得到巨大的发展, 成了资本主义世界的政治、军事和经济超级强国。苏联虽在战争中损失巨大, 但是经受住了考验, 成为欧亚大陆强国。在大战末期, 国际政治舞台上美苏两大国已经成为两支主要力量。旧的传统上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政治格局宣告终结,以美、苏两大强国为首的两极格局即雅尔塔体系开始形成。雅尔塔体系的形成以二战末期的一系列美、英、苏三国首脑举行的德黑兰会议、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为标志,其中尤以雅尔塔会议最为重要。
这些会议达成的协议和谅解,除协调了同盟国对德、日法西斯的作战计划和行动,加速了反法西斯世界大战的结束外,更主要的是确定了美、苏两国的势力范围,标志着两极格局初步形成。此后,美苏“冷战”加速了两极格局的形成。1949年,美国拉拢加拿大等国成立了针对苏联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苏联与其针锋相对,于1955年和东欧七国成立华沙条约组织。北约组织和华约组织的成立标志美苏两极格局的最终形成。经过60 年代世界力量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的急剧变动之后,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都分崩离析。社会主义阵营解体的主要原因是苏联和苏共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行径。中苏关系的破裂,并发展为敌对关系是社会主义阵营解体的重要表现。资本主义阵营的解体主要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它们之间经济实力对比发生重大变化。两大阵营解体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以全球争霸取代了两个阵营的对立,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和以苏联为首的华约成了两个超级大国谋求世界霸权的战争工具。战后开始的东西方冷战逐渐演变成以美苏争霸为主要特征的两极格局。
雅尔塔体系下的两极格局持续了40多年,随着东欧剧变,两个德国实现统—,华约解散和苏联解体而宣告终结。在此期间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国际关系中出现了多极化倾向,主要表现在:美苏争霸, 力量互相削弱;西欧成为与美国抗衡的力量;日本成为经济大国,开始谋求政治大国的地位;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第三世界的崛起,有力地冲击了两极格局。但上述挑战远未构成对两极体制的挑战。主要因为:这种倾向是在两极体制下发生的,受到了两极体制的严密控制;在当时,也还没有别的国家或集团向美苏的领导地位提出挑战,形成一极。
3、冷战后“多极化”国际格局的形成与发展(1991-)。
80 年代末、90 年代初, 世界发生了对人类历史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巨大变化, 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的解体,国际关系格局进入了一个转型期。两极世界剑拔弩张的对峙状况的结束, 给国际关系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世界各种力量经过发展和重新组合后, 新的“多极化”世界格局已经初见端倪。由于视角的不同,学术界对新格局的看法不尽相同。然而, 尽管国际格局的发展仍有若干变量, 但用“一超多强”来形容目前世界格局, 是相对全面的一种概括方法。
㈢ 国外情境教学的发展历史
国外情境教学的发展历史
情境教学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不是现在就有的。在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教育思想里,就有情境教学思想的萌芽。为了更好地传授知识,来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苏格拉底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学法,人们称之为“苏格拉底方法”,他本人则称之为“产婆术”。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强调教育应是由内而外的,是将儿童心灵中的智慧不断引出、发展的过程,而不是由外而内的,不是注入、训练、铸造的过程。他在教学中首先提出问题,但不直接把答案告诉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先给出自己的答案,然后通过反复诘问学生,让学生发现自身答案的矛盾之处,从而一步步引导使学生最终得出正确的结论。这种教学模式的基本过程是:问题—诘问—反思—引导—结论。通过师生谈话创设一种问题情境使学生主动思索以获得问题的解决。
苏格拉底的教学思想被他的学生柏拉图继承并发扬,形成了“对话模式”。柏拉图创办学园,免费收徒,吸引了许多学者。他认为学校主要关心的是对真理的探索,而不是为了要求记忆某种固定学说。学校应该运用辩证法发现那些与人和世界有关的基本概念,学校的教学程序重在引导。因此,在学园中,师生之间采用对话的形式进行教学,由此掌握辩论之术。又通过学习算术、几何等学科,训练学生的思考能力,最终通过学习辩证法,发现真理。其教学模式的基本过程是:对话—辩论—思考—真理。我们可以认为这是情境教学的萌芽。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大教学论》的问世,被认为是现代教学论正式诞生的标志。在他的《大教学论》里,就有情境教学的思想。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写道:“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这种论述反映了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观可以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有助于学生感性知识的形成。情境教学使学生身临其境,就是通过给学生展示鲜明具体的形象,使学生从形象的感知达到抽象的理性的顿悟,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和学习兴趣,使学习活动成为学生主动的、自觉的活动。
卢梭在他的教育名著《爱弥儿》中说:使你的学生去观察自然的种种现象,不久以后可使他变得非常好奇。你提出一些他能理解的问题,让他自己去解答。要做到:他所知道的东西,不是由于你的告诉而是由于他自己的理解。不要教他这样那样的学问,而要由他自己发现那些学问……。书中还描述了这样一件事:一次,老师为了教爱弥儿学会辨别方向,就把他带到大森林里。爱弥儿在大森林里迷失了方向,又饿又累想回家但找不到路。这时老师通过中午树影朝北的常识引导爱弥儿找到回家的路。这就是有目的地利用大自然的情境引导学生学习和思索。
教学中运用和创设情境问题在美国教育家杜威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他说,“我们主张必须有一个实际的经验情境,作为思维的开始阶段。”[6]他从实用主义经验论和机能心理学出发,批判了传统的学校教育,并就教育本质提出了他的基本观点:“教育即生活”和“学校即社会”。他主张“从做中学”。“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它使得学校里知识的获得与生活过程中的活动联系了起来。由于人们最初的知识和最牢固地保持的知识是关于怎样做的知识。因此,教学过程应该就是“做”的过程。在他看来,儿童能从那些真正有教育意义和有兴趣的活动中进行学习,儿童生来就有一种要做的事和要工作的愿望,对活动具有强烈的兴趣。对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如果儿童没有“做”的机会,那必然会阻碍儿童的自然发展。
杜威还认为,好的教学必须能唤起儿童的思维。所谓思维,就是明智的学习方法,或者说,教学过程中明智的经验方法。在他看来,如果没有思维,那就不可能产生有意义的经验。因此,学校必须要提供可以引起思维的经验的情境。作为一个思维过程,具体分成五个步骤,通称“思维五步”,一是疑难的情境;二是确定疑难的所在;三是提出解决疑难的各种假设;四是对这些假设进行推断;五是验证或修改假设。杜威指出,这五个步骤的顺序并不是固定的。由“思维五步”出发,教学过程也相应地分成五个步骤,一是教师给儿童提供一个与现在的社会生活经验相联系的情境;二是使儿童有准备去应付在情境中产生的问题;三是使儿童产生对解决问题的思考和假设;四是儿童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假设加以整理和排列;五是儿童通过应用来检验这些假设。这种教学过程在教育史上一般被称之为“教学五步”。在杜威看来,在这种教学过程中,儿童可以学到创造知识以应付需求的方法。但是,他也承认,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苏霍姆林斯基的教学思想中,就十分重视自然情境的教育作用。他经常带领孩子们到大自然中去,细心地观察、体验大自然的美,从而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审美能力。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苏霍姆林斯基给孩子们编制了三百页的《大自然的书》,每一页都给孩子们以极大的兴趣和生动鲜明的客观事物的形象。
暗示教学是建立在暗示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他的奠基人是保加利亚的格奥尔基洛扎诺夫博士。“暗示”,是指人们为了某种目的,在无对抗的条件下,通过交往中的语言、手势、表情、行动或某种符号,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发出一定的信息,使他人接受所示意的观点、意见,或按所示意的方式进行活动。暗示教学被广泛应用于各科教学,在各国实际教学中,人们依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艺术、心理、教育等手段创造性地进行暗示教学的尝试。暗示性教学的重点在综合运用音乐、游戏、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为学习者提供富于变化而又有针对性的刺激,消解束缚学习者心理活动的负面因素,创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无意识对意识的促进作用,释放心理潜能,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使学生的情感和理智、有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共同进行,从而充分挖掘大脑的潜能,达到惊人的教学效果。可见,暗示教学的关键在于组织和创造学习情境。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暗示教学也是一种情境教学。
1929年,美国哲学家阿尔佛雷德•诺斯•怀特海在他的著作《教育目的》一书中阐明它的观点:以学惰性的知识培养出来的学生只会考试,而不能回到生活,解释生活,适应生活。伴随在现代化过程中,一种将人与认识对象完全分开而抽离出来的思维方式和信念导致人们对知识,对人的活动产生许多误解,而功能性情境的创设是为了能够为学习者提供能达到学习目标的背景与支撑,以促进学习迁移的产生。西方对于情境的教学研究是在研究情境认知、情境学习的基础上进行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它伴随着情境认知和情境学习理论的研究不断发展和完善。
㈣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家之间有了来往关系,就有可能产生对一些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古代世界早就有了国际法。古代埃及、古代印度以及古代中国都可以说有了国际法。当然,在古代,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多,它们有一些关于使节、条约、战争的原则和制度,这些原则和制度只能说是国际法的雏形。 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的国家之间的法律──国际法,是近代欧洲的产物。这样的国际法是以 独立主权的国家为基础的。在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订立以后,在欧洲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主权国家。这个公约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使国际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这时期,一些欧洲国家的法学家、神学家,相继发表了与国际法有关的著作,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荷兰法学家H·格劳秀斯,他发表了一部有完整体系的国际法著作,即著名的《战争与和平法》(1625)。这部巨著以战争为重点,涉及神学、历史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概括了国际法的全部范围,为近代国际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后来国际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国际法随着国际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重大的历史变动总是影响国际法的变化。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曾对国际法的发展发生巨大的影响,它提出了国家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强调了国家主权原则既包括国家对领土的主权,也包括对在国外的公民的管辖权;它宣布民族自决的权利(见民族自决权),申明了以独立为基础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它废除了一些关于战争的旧规则和制度,主张在战争法上贯彻人道主义精神。这些原则在当时反映着资产阶级国家的利益,但它们本身具有进步的意义,所以直到现在仍然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 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国际关系中充满着强国欺侮弱国、掠夺别国领土、争夺殖民地的现象,帝国主义国家对外实行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武装侵略的政策,国际法中进步的原则、规则和制度遭到破坏,产生了一些与帝国主义政策相适应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尽管如此,国际法在某些方面还是有发展的:①它的领域从欧洲扩大到美国和整个美洲,扩大到土耳其、日本以及亚、非的其他一些国家。②国家之间的关系增加了,多样化了,出现了一些专门化问题有待处理,开始签订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建立了不少的国际行政联合。③战争的连续不断发生及其残酷性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和对于制订战争法规的要求。从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经过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到1909年伦敦《海战法规宣言》,战争法规的人道主义化有所发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制度也有所改进(见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俄国十月革命以后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际法遭到严重的破坏,但是,国际关系毕竟还在发展。1917年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既为国际关系,也为国际法开辟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提出了不兼并和不赔款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行,宣布废除秘密外交和不平等条约等等,成为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标志。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签订了《国际联盟盟约》(见国际联盟),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号称世界性的国际政治组织;通过了《国际常设法院规约》,设立了第一个世界性的国际司法机构。接着,1928年在巴黎签订了《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非战公约》),反对以战争解决国际争端,废除战争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反映出各国人民反对战争、特别是反对侵略战争的要求。这些使原有的进步的国际法原则得到了恢复和加强,新的原则开始不断地建立起来,表明新的现代国际法正在形成中。 主体是指有能力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系活动的实体。所谓有能力,必须是直接的自主的或独立的不需要经过别的主体的中介和授权。必备条件是1.具有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2.具有参加国际关系活动的能力;3.是“实体”特别行政区?
类型一。国家(基本主体)四要素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二。正在争取解放的民族或民族解放运动组织。法律地位,1.有一定的国际交往能力,派遣和接受使节,谈判缔结条约或协定2.不同程度的参加国际组织,视不同国际组织而定。3.有权采取包括武装斗争的不同方式来争取和维护独立,同时享有接受国际援助的权利。非干涉。三。国际组织。其人格和主体地位在其组织约章中有所规定。四。个人是否为国际法主体观点不同1.有限度的主体,2.非主体。通行的是个人是国际法主体
㈤ 英语作文:国际环境法的历史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s to adjust the international natur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the inter-state relations between the legal norms of the general term, is the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in a new fiel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s composed of a series of treaties concluded by various countri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After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 held in Stockholm, Sweden in 1972, the Stockholm Conference on Human Environment was the symbol of the birth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际自然环境保护中的国家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当代国际法中的一个新领域。国际环境法是由各国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缔结的一系列条约组成,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后,才真正形成的,因此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诞生的标志。
㈥ 美国等发达国家环境保护发展历程
回顾美国的环保史,可以用以下四个方面来概括美国的环保:家底厚、醒悟快、能人多、民主好。首先是——家底厚
与日本不同的是,美国相对中国而言,更加得天独厚:美国与中国一样,主要领土位于北纬25。—45。之间最适于人类居住的北温带,在自然地理条件、领土幅员和自然资源分布上都不逊于中国。而且由于濒临两大洋,气候湿润(全国平均降雨量比中国高30%以上),平原多(国土中适宜耕作的面积比例高达90%,平原面积比例在70%以上),荒漠少,人口密度及人口分布合理,又已经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表述的工业化后期生态恢复阶段,现在称得上是真正的人杰地灵、物华天宝。
这么好的环境本底,美国工农业的发展因此有了充裕的环境容量。换言之,美国的环境是相当经得起工农业污染的“折腾”的。美国从20世纪初就已领导了世界工业化潮流,并且至今仍是全球主要资源的净生产国,但仍然拥有美丽家园,环境家底厚是重要原因。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可或缺——醒悟快
作为曾经的新大陆和移民国家,美国这张白纸在二百多年间就绘上了最新最美的画面,但应该看到的这幅画面是一张层层涂抹的油画,最初的几层也是惨不忍睹的:
美国最早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是以一种天人和谐的游猎文明生存的,因此2000万平方公里的北美大陆连农耕文明的干扰都未受过,保持了良好的原生态,是当时地球上面积数一数二的野生动植物天堂:直到17世纪,美国落基山脉以东的中部大平原上仍至少有6000万头美洲野牛,而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大西洋沿岸由于降水丰沛是美国生物多样性分布的中心区,北部的五大湖也几乎分布有北陆界新北区的全部淡水水生动物。17世纪后,来自爱尔兰的新移民首先将大西洋沿岸带入农耕文明,在美国赢得独立战争后,这片领土(最早的13个州)又迅速开始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化进程。“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于是,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矿藏被挖掘一空,城市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东部的主基调。为发财而疯狂的移民继续向西部进军,与西部开拓者优秀品质共存的是他们浓厚的血腥味——不仅在工农业生产中大规模破坏了印第安人的原居地,还对野牛大开杀戒,甚至将其发展为一种纯游戏。曾经铺天盖地的美洲野牛,不到200年,到1889年时居然仅余541只。
总之,19世纪的美国,可不是处处鲜花、富得流油,而是到处充斥热情似火又不顾一切的拜金移民、乌烟瘴气和污水四溢的工厂以及“把一切推平重来”的农场(类似的一幕也曾经在1960年代的日本和1980年代的中国出现过)。这种疯狂的经济增长,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当社会领域的大萧条(经济危机)和自然领域的黑风暴(生态危机)实施报复后才逐渐回归理性。这个回归的过程也是天长日久,直到1940~1950年代,美国还发生了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中的两起——多诺拉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1950~1960年代,因为滥施农药、化肥还导致“寂静的春天”,就连美国国鸟白头海雕也因为农业导致的栖息地破坏和农药积累导致的繁殖障碍几乎灭绝!今天美国的“美”,其实才刚刚到来。只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是1980年以后才有机会一睹美国真面目,所以看到的才是一幅光彩夺目、浑然天成的美景图,只有残留在国家公园内刚刚恢复到2万只的美洲野牛留下了劫后余生的些微证据。
回顾这个“从头收拾旧山河”的过程,可以发现美国环保最宝贵的经验——从教训中幡然悔悟。20世纪下半叶美国在环保上的成功,无一不受益于这个经验。在独特的资本主义民主体制和高度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美国的环保尽管跌跌撞撞,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因此历经半个世纪,终于使美国的环境让全世界人民都为之“不见不散”。 美国环保之所以能醒悟快,有一个关键因素——能人多
在关键时候,美国出现了一些或“高瞻远瞩”或“有权有势”的绿色人士,使不惜环境资源代价的经济活动有所节制,大大推动了环境保护的进程。可以请出六位代表作为美国环保发展的里程碑。他们是斯特林·莫顿、约翰·缪尔、西奥多·罗斯福、蕾切尔·卡逊、丹尼斯·海斯以及杜邦公司的先后几代领导人。
一般人想不到的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被高度认同的植树节,竟然出自19世纪时一位美国出版商的倡议。1872年,斯特林·莫顿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园林协会的一次会议上,有感于当时当地的环境恶化,悲天悯人地提出了一项设立“植树节”的建议,要动员全体人民一起植树造林。内布拉斯加州农业局首先积极支持采纳莫顿先生的建议,不久州长亲自宣布,从此该州每年四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定为植树节。后来,这一节日只用了几十年就发展成为全球通行的一种绿色文化。
这个名人倡导的行动不仅取得了巨大的环境效益,而且开创了美国官民合一搞环保的优良传统。民间的高瞻远瞩通过官员的有权有势被落实,环保才可能从一种忧思变成一项政策乃至一种文化。后两位名人的经典合作更典型地说明了这种“美国环保方式”的行之有效。
19世纪末期,在美国西部开发改天换地的浪潮中,自然被天翻地覆,精华所剩无几。这时,约翰·缪尔出现了。早在1876年,他就强烈要求联邦政府采取森林保护政策。1897年美国国会从商业利益出发阻挠森林保护政策,缪尔就通过媒体获得公众支持,使议员们改变了主张。缪尔最大的功绩在于开创了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在以约翰·缪尔为首的一些人的积极活动下,美国于1872年通过黄石法案(Yellowstone Act),成立了全球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黄石国家公园,又于1916年成立了全球最早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目前,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着57座国家公园,327处自然和历史胜地,12000个历史遗址和其它建筑,8500座纪念碑和纪念馆,美国的自然精华悉数被罗致入“园”。今天,缪尔倡导的自然保护宗旨仍然镌刻于的大门上――“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快乐”。当然,单凭他的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张罗这么大的事业的,这个事业是他与另一位代表——西奥多·罗斯福(并非二战期间名闻遐迩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共同完成的。
1903年,缪尔开始与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交往。罗斯福认为:“我们建设自己的国家,不是为了一时,而是为了长远。作为一个国家,我们不但要想到目前享受极大的繁荣,同时要考虑到这种繁荣是建立在合理运用的基础上的,以保证未来的更大成功”。基于这种理念,罗斯福在政务之余与缪尔考察了大峡谷、约塞米蒂等国家公园,并据考察结果开始限制一些开发——例如在大峡谷中建设大坝。为了使这种环保思想在官员中蔚然成风,罗斯福曾在议会演讲时特别以中国为例(根据一个考察报告)来说明森林破坏造成的恶果:“中国内地(主要指的是黄河下游地区)森林缺乏,乡村只有坟墓和庙祠附近有林木,江河的堤岸没有林木保护,以致洪水经常决堤。山坡都被开垦,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罗斯福还积极倡导土地的分类规划利用,使不同自然条件的土地能用于不同的产业,以发挥环境容量的作用。这位最高决策者的绿色意识,是美国由疯狂开发转向理智发展的关键。
二战后,美国真正成为决定全球政治经济命运的超级大国,其工业化的成果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地球面貌,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例如,农药DDT和氟利昂空调都是在美国工业的推动下才在全世界大行其道的。这种规模的工业对全球环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位名叫蕾切尔·卡逊的女士开始关注工业污染带来的环境蠕变。1962年,根据她的研究成果,一本名叫《寂静的春天》的书动摇了整个美国化工业。卡逊女士发现由于滥施农药,通过食物链积累整个生态系统都在朝着崩溃的方向发展,因此美国的鸟语花香的美好环境存在着极大的危机。这种发现尽管起初遭到一些大工业集团的歪曲,但还是渐渐改变了美国化工业巨头(例如杜邦公司)的发展理念,美国的工业开始有了两个转变:一是注重衡量化工产品全方位的效益,注重实施清洁生产;二是逐渐将生产环节转移到国外。自此,美国的环境才算真正摆脱了工业化的负面影响。在这个阶段,还有一个人发挥了巨大作用——丹尼斯·海斯。
1969年,民主党参议员盖洛德·尼尔森提议在全国各大学举办有关环境问题的讲习会。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丹尼斯·海斯将尼尔森的提议变成了一个在全美各地展开大规模群众活动的具体构想,并提议以次年的4月22日作为“地球日”在全美开展环保活动。1970年的首次“地球日”活动声势浩大,美国各地约2000万人参加,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规模宏大的群众性环境保护运动,也是二战以来美国规模最大的社会活动。这次活动标志着美国绿色文化主流地位的确立,并促使美国政府加强了环境污染治理:成立了国家环保局,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和《濒危动物保护法》。一定程度上,这次活动也是1972年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的诱因。丹尼斯·海斯在地球日活动后,迅速成为全球民众环境运动的领军人物,至今仍然在为一系列国际间环境公约的推行而奔走呼号。
这些能人前赴后继的行动促进了美国国民环境意识的觉醒,这种形势下以前作为环保对立面的大企业,有的也渐渐转化成了环保的主力军,其中的代表就是杜邦公司。
杜邦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化学工业公司,有“化学工业帝国”之称,位居全球500强的123位。从1970年代起,杜邦公司前后四任总裁确立了“安全、健康、职业道德、尊重待人和保护环境”的核心价值观,以制造炸药起家的杜邦公司,通过合作、收购等手段调整产品结构,逐步退出低附加值、污染严重的传统化工领域,核心产业在1990年代已转移到精细化工和高新材料方向,同时还是美国循环经济搞得最好的大企业之一。杜邦公司的现任总裁贺利得曾有专文说明杜邦公司21世纪的两个大目标,其一是"减少我们在环境中的痕迹",其二是"增加我们在社会中的价值"。贺利得还认为“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对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新闻媒体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因此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宣传工作,例如,1996年出资设立了中国杜邦环境好新闻奖。
这6个代表,只是美国由下而上进而上下结合搞环保的一个缩影。须知,能人辈出,决定性的基础是——民主好
美国是全天候、全方位的超级大国,环境家底厚,在资源占有上又达到了予取予求的境界,重视环保并不像日本那样是因为国土有效面积事关存亡,更多地是民主的体现。由于美国的政治体制,形成了其民意决定官意的格局,因此,必须先有消费者支付意愿的绿色化,
才可能有国家决策的绿色化。这种民主机制还决定了美国环保的新政策在导入阶段往往必须利用经济动因,必须在市场自发的基础上政府再来因势利导。
目前,美国环保政策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强调环保措施上的多样性、创新性和灵活性,力求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二是它基本上是一种经济发展政策,即强调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而不是以改变生活方式的方法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所以没有改变生产高效和消费低效以及大量耗用能源资源的情况。
1980年代后,美国总体的环境状况在改善,美国的政策应该说是成功的。但也应该看到,民主体制下灵活的环保政策虽然给解决环保问题提供了相当多的渠道、方法和途径,也给美国的环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由于美国的环境政策不严格,标准不统一,法规不健全,致使没能全方位的推动美国环保技术的开发和使用,也影响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使得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环保技术,环保产业出口额仅排名世界第11位。另外,由于美国政治体制有时过度强调民主和政务公开,使得一些对国家有益的建议,当遇到公众反对时,便很难以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美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还应该看到,美国的美并不能包罗万象,更不能一美遮九丑。从中美环保比较的角度来看,美国的环保是一种片面的环保,是一种损人利己的环保,是一种我国不能照搬的环保。这是因为美国还有两个特点,一是——太浪费
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工业文明,通过全新的科技手段开发了更多的矿产资源,集约化地利用了更多的土地和森林,形成了一个以扩大物质消费为根本导向的社会。
根据生产空间和二氧化碳处理空间(与能源消费成正比)算出的人均生态足迹,美国人10,世界平均2,中国人1。美国每人年平均钢材耗用量为一般发展中国家的37倍,铝耗用量为85倍,总的能源耗用量为30倍。据计算,如果全世界人民都按美国的水平消耗矿物资源,则人类所需的16种主要矿物中,有7种将于十年内耗尽(如金、银、汞、锡、钨、锌、铅)。其余矿物除铁和铝以外,都将在200年内用完。
美国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生产高效、消费低效的国民文化,得到了美国在全球政治、经济的支配性地位的支持,因此多年来一直得到延续。曾经有人考察过一个美国中产阶段家庭的消费状况,发现其中40%的支出属于无效支出。尤其是在追求过度包装等心理附加值而非产品使用价值的增值上的花费和产品快速更新换代上的花费,在已经富裕的美国人中普遍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因此美国的垃圾堆中不难发现一大堆包装物中混杂着“过时”或者“微坏”的冰箱彩电。也许有些人会羡慕这种财大气粗的浪费,只是如果地球人都像美国人那样“美”,再多十个地球又如何?就此而言,美国称得上是埋葬地球资源的地狱。
一方面是消费上的不加节制和资源占有上的贪婪无度,另一方面却是对环保责任的推诿,这就是美国的第二个特点——太无德
近年来,美国在环保领域的惊世骇俗之举当是布什政府突然以全球已有110个国家签署的《京都协议书》(关于共同减排温室气体的国际协议)会损害美国的经济利益为由,公然宣布拒绝签署该协议。虽然美国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4%,而二氧化碳排放量却占到全球的四分之一,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理应承担主要责任和积极履行减排义务。但美国出尔反尔、推卸责任,充分反映了其国家决策中太无德的一面。
在高度评价美国在环保上的巨大成果和先进举措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美国在环保上太无德的这一面:美国是靠先污染自己发展起来的,然后就是靠产业结构高级化和更直接的污染物转移减轻自己的环保负担的,因此被一些国家称为“环境帝国主义”。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曾经就此行为承认:“美国和其他富国是世界环境灾难的主要根源”。
如果说产业结构高级化——例如前述美国杜邦公司将“傻大黑粗”的传统化工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还起到了帮助其发展经济的作用的话,污染物转移就是赤裸裸的无赖行径。仅仅举一个小例就可以说明这点。目前,美国危险物年生产量达5000至6000万吨,其中将近1000万吨由各公司私运出美国处置。绿色和平组织称美国各公司向44个国家出口危险废物,且不择手段——有偷倒(如“夜间倾倒”),有耍赖皮的蛮倒,有所谓的协议倾倒,还有采取贿赂手法的贿倒。2002年,一位巴拿马海关官员披露说,如同意进口美国的焚烧灰(含有剧毒的二恶英),就能得到一幢海滩别墅
㈦ 国际法的发展历程有哪些
一、国际法产生
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的国家之间的法律──国际法,是近代欧洲的产物。这样的国际法是以 独立主权的国家为基础的。在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订立以后,在欧洲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主权国家。这个公约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使国际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帝国主义阶段国际法
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国际关系中充满着强国欺侮弱国、掠夺别国领土、争夺殖民地的现象,帝国主义国家对外实行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武装侵略的政策,国际法中进步的原则、规则和制度遭到破坏,产生了一些与帝国主义政策相适应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尽管如此,国际法在某些方面还是有发展的:
①它的领域从欧洲扩大到美国和整个美洲,扩大到土耳其、日本以及亚、非的其他一些国家。
②国家之间的关系增加了,多样化了,出现了一些专门化问题有待处理,开始签订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建立了不少的国际行政联合。
③战争的连续不断发生及其残酷性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和对于制订战争法规的要求。从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经过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到1909年伦敦《海战法规宣言》,战争法规的人道主义化有所发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制度也有所改进(见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三、现代国际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日法西斯国家发动的侵略战争,使国际法又一次遭到大规模的破坏。但是,在国际关系中,国际法仍然没有失去它的意义。相反,甚至大战结束之前,国际法在维护世界和平中的作用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战后,《联合国宪章》签订了;依据宪章,成立了联合国组织。特别是在战后,新的民族独立国家纷纷成立,使国际法的领域扩大了,包括了全世界所有国家。在第三世界国家的推动下,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得到了新的发展。在国际关系中,层出不穷地出现新问题,如核武器(见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国际海底(见国际海底制度)、外层空间、环境保护等等,都要求国际法加以调整,使现代国际法有了显著的发展。
㈧ 外国环境法的发展对我国环境法有何借鉴意义
国外综合性环境法关于公众参与的立法经验及对我国环境基本法制定的启示
国外综合性环境法关于公众参与的立法经验及对我国环境基本法制定的启示
常纪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 100720)
(中国地质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 430000)
摘要:公众参与既是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要求。基于此,许多国家制定的环境基本法、环境法典或其他综合性环境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实体和程序性权利。本文首先阐述美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世界主要国家环境基本法、环境法典等综合性环境法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并对其一般规律和特殊的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有关公众参与规定的不足及其原因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制定环境基本法的呼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综合性环境法;公众参与;权利;环境基本法;启示
现代意义的环境问题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防治现代环境问题的现代环境法也就随后诞生了。而环境基本法、环境法典和其他起环境基本法作用的综合性环境法的诞生则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如卢森堡在1965年制定了《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日本于1967年通过了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公害对策基本法》,并于1972年通过了自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自然环境保全法》;罗马尼亚和丹麦1973年分别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匈牙利1976年制定了《人类环境保护法》;菲律宾1977年颁布了《菲律宾环境法典》;波兰1980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在1989年和1990年两度进行修订;印度和保加利亚也分别在1986年、1991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颁布环境基本法、环境法典或起环境基本法作用的综合性环境法的国家已接近100个。这些立法有许多共同点,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顺应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潮流,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和实现机制。 .....
参考文献:
[1] http://www.epa.gov/projectxl/nejac.htm
[2] http://www.mc-mncppc.org/info/resident_guides/public_participation/intro.shtm
[3] 赵国清主编.外国环境法选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616
㈨ 美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
美国环境法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初始时代、奠基时代、成熟时代。通过对时代的界定就可看出环境法在各时期的发展状况。如初始时代的美国环境法处于初创时期。此时当代意义上的环境法概念尚不存在,但是已经有了原始的保护环境的法律。初始时代保护环境法律的立法目的并非保护环境,而是商业目的和人类的功利追求。
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如美国一样能够在100多年的历史里将9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自然环境破坏得如此严重,同时又取得举世公认成就。也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在破坏自然环境100年后就开始立法保护自然环境。造成这种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科技、经济、法律和社会在这100年间的巨大进步。在欧洲移民刚刚踏!几当今属于美国的土地时,他们破坏自然的能力还非常有限、在自然面前,他们几乎不堪一击。这可以从早期殖民者极高的死亡率得到证实。
’随着科技的发展,殖民者们破坏自然和保护自我的能力迅速提高,美国的自然环境随之受到了严重破坏。建国后,美国征服并开拓了北美大陆自大西洋至太平洋的广泛区域,严重毁坏了美国的自然环境。此时,美国人开始思考自然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爱默生的思想和梭罗、缪尔等人的行动将美国人与美国的自然紧密。 联系在了一起。当美国人认识到这片土地与自己的真实关系后,美国人的国民性格和美国保护自然的思想才开始真正形成并发展。此后,美国保护环境的法律逐步发展,并在特定方面有所完善。如保护森林、野生动物等。但是,美国的环境法无论在初始时代还是在奠基时代,都没有真正保护环境。这里一个重要原因是环境保护没有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当环境保护只是少部分人的努力时,国家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就是一种空谈。这种状况在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环境问题此时成为了社会重要问题之一。20世纪70年代是美国环境法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时期,这一时期制定了美国当代几乎所有重要的环境法律。
美国环境管理体制:美国联邦政府一级的环境保护机构有两个,即环境质量委员会和美国环境保护局,它们直属总统办公厅,由总统亲自领导。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州政府也设置环境保护机构,管理各自的环境保护业务。①环境质量委员会,是总统关于国家环境问题的咨询机构,又称为环境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设立主任一人和委员数人,它的作用是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全国质量报告书,向国家提供制订环境政策和措施的科学依据,也是环境立法的科学依据。②美国环境保护局,也是直属总统办公厅的联邦政府机构,负责全国的环境管理事务,它是由原属内部的联邦水质管理局、农业部的农业登记局、卫生教育福利部的空气控制局、固体废物管理局、环境控制局、农药研究所和标准制定局等15个机构合并组成的。环境保护局下设五个专业室,分管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气环境的保护。③联邦各部门也都设有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各有关部(委)也设有环境保护机构分管其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国共有24个部(委)和总局都设有关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机构。④美国各州都设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订和贯彻执行本州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等。对州际河流和国际河流,则由河流管理委员会对流域内的水量分配、洪水防治、水质控制与污染防治等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