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日本世界遗产的文化遗产
法隆寺地域的佛教建筑物(1993年)
姬路城(1993年)
古都京都的版文化财(京都、宇治权和大津)(1994年)
白川乡与五箇山的合掌造聚落(1995年)
原子弹爆炸圆顶屋(广岛和平纪念碑)(1996年)
严岛神社(1996年)
古都奈良的文化财(1998年)
日光的神社与寺院(1999年)
琉球王国的城堡以及相关遗产群(2000年)
纪伊山地的灵场和参拜道(2004年)
石见银山(2007年)
平泉-象征著佛教净土的庙宇、园林与考古遗址(2011年)
富士山—信仰的对象与艺术的源泉(2013年)
富冈制丝场(群马县)以及近代绢丝产业遗迹群 (2014年)
B. 日本的世界文化遗产有_____处。 。
1、答案:C,10个,这是2004年年底的数字。
2、截至到2011年年底,日本的为世界文化遗产12个,世界自然遗产为4个。
C. 日本的世界级和国家级重点文化遗产都有哪些
1.法隆寺地域的佛教建筑物所属县:奈良县列入时间:1993.12
2.姬路城所属县:兵库县列入时间:1993.12 3.古京都遗址(京都、宇治和大津城)所属县:京都府 滋贺县列入时间:1994.12
4.白川乡和五屹山历史村座Historic Villages of Shirakawa-go and Gokayama所属县:岐阜县 富山县列入时间:1995.12
5.广岛和平纪念公园(原爆遗址)Hiroshima Peace Memorial (Genbaku Dome)所属县:广岛县列入时间:1996.12
6.严岛神殿Itsukushima Shinto Shrine所属县:广岛县 列入时间:1996.12
7.古奈良的历史遗迹Historic Monuments of Ancient Nara所属县:奈良县 列入时间:1998.12
8.日光神殿和庙宇Shrines and Temples of Nikko所属县:栃木县列入时间:1999.12 9.琉球王国时期的遗迹Properties of the Kingdom of Ryukyu
10.纪伊山地的圣地与参拜道Sacred Sites and Pilgrimage Routes in the Kii Mountain Range所属县:三重县奈良县 和歌山县列入时间:2004.7
11.石见银山遗迹及其文化景观Iwami Ginzan Silver Mine and its Cultural Landscape所属县:岛根县列入时间:2007.7 修改内容年份:2010.7
12.平泉——象征着佛教净土的庙宇、园林与考古遗址 Hiraizumi – Temples, Gardens and Archaeological Sites Representing the Buddhist Pure Land所属县:岩手县列入时间:2011.7
D. 日本历史文化有
约公元1世纪,日本各地有多个小国(其中有的与东汉建立了外交关系)。后来,这些小国逐渐得到统一。
到了公元4世纪,在关西地方建立了比较大的国家,据说最终将它们统一起来的是当今天皇家族的祖先。当时,日本国的范围包括本州西部、九州北部及四国。
于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国家才得以统一。所以很难对日本国诞生的确实年代作出准确的判定。据《古事记》和《日本书纪》记载,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于公元前660年建国并即位,即位日相当于现在的西历2月11日,因此就把这一天定为“建国纪念日”。
古代
绳文时代
从洪积世起,日本列岛上就有人类的祖先生活,日本人种及日语原型的形成则被认为是1万年前至公元前3世纪前后的绳文时代。当时,人们数人或十人一户居住在竖坑式草屋,以狩猎、捕捞及采集为生,构成了贫富与阶级差别的社会。
弥生时代
公元前3世纪,水稻种植和金属器具使用技术由朝鲜转入九州北部。稻作技术给日本社会带来了划时代的变化,它扩大了生产,产生了贫富等级之差,使农村共同体趋向政治集团化。农耕带来的信仰、礼仪、风俗习惯也逐渐传播开来,形成了日本文化的原型。
古坟时代
公元4世纪中期,大和政权统一了割据的小国。随着国家的统一,以前方后圆坟为代表的古坟广大到各个地方。这个时期是中国许多知识和技术传入日本的时期。4世纪,大和政权吸引了大陆的高度物资文明。到了5世纪,来自朝鲜半岛的外来人(归化人)带来了铁器生产、制陶、纺织、金属工艺及土木等技术。同时已开始使用中国的汉字。6世纪,正式接受儒教,佛教也传入日本。
飞鸟时代
飞鸟时代,约始于公元600年,止于迁都平城京的710年,上承古坟时代,下启奈良时代。此期以政治中心为奈良县的飞鸟地方(即当时的藤原京)而得名,较为重大的事件有圣德太子改革、大化改新等。
7世纪,圣德太子致力于政治革新,并以“大化革新”为契机,着手建立一个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这个做法仿效了隋、唐,而且此时更加积极地摄取大陆文化。至9世纪末期先后共派出10多次遣隋使和遣唐使。
6世纪初,武烈天皇去世后,缺乏皇位继承人,大伴金村从越前迎来男大迹王继承皇位,他就是继体天皇。当时,在朝鲜半岛,新罗、高句丽的势力扩张,威胁百济,并使日本在朝鲜南部任那发展势力的半岛经营策略陷于窘境,另一方面,导致大批大陆移民的流入。
在国内,皇室在统一国土后,不断霸占地方贵族的领地,扩大自己的屯仓,并将侵略朝鲜的军事负担强加在他们身上,皇室和地方贵族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侵朝战争给人民带来灾难,引发了人民的反抗。6世纪中叶以后,部民制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开始瓦解,部民纷纷逃亡。朝廷内部新旧势力之间的斗争日益加剧。在6世纪初,在朝廷中握有实权的大伴氏曾因主张把任那四县割让给百济而受到攻击,从而失去政治势力,物部氏和苏我氏取而代之。物部氏是朝廷掌握军事的贵族,是维护原有统治方式的守旧势力。苏我氏从5世纪后半叶起,在朝廷中掌管财政,势力逐步扩大。苏我氏与大陆移民的关系密切。当时,苏我氏是积极吸收外来思想和文化的进步势力。当百济圣明王献给日本朝廷佛像和经论时,苏我稻目积极主张崇佛,力图通过崇拜佛教来代替氏神的信仰,以统一全国的思想,加强皇权。物部尾舆则主张信仰原来的氏神,以维护氏姓制和部民制,坚决反对崇佛,于是两派间围绕崇佛与排佛展开了激烈斗争。
587年,用明天皇(585—587在位)死后,以皇位继承问题为契机,苏我稻目之子苏我马子和物部尾舆之子物部守屋之间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马子讨灭守屋取得胜利,物部氏灭亡。打败物部氏之后,苏我马子立泊漱部皇子为天皇,即崇峻天皇(587—592在位)。崇峻天皇不甘心成为苏我马子的傀儡,曾指着献上来的野猪说:“何时如断此猪头,断朕所嫌之人。”苏我马子闻言大惊。592年,苏我马子唆使东汉直驹刺死天皇。为了独揽朝政,同年12月,马子推举外甥女饮屋姬继位,是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位女帝——推古女皇(592—628在位)。翌年,即593年,天皇立用明天皇遗子厩户皇子为皇太子,并“录摄政,以万机悉委”。后来世人因厩户皇子聪慧,治政英明,称其为圣德太子。
圣德太子系用明天皇嫡子,《日本书纪》称他“生而能言,及壮有圣智,一闻十人诉,以勿失能辩”,具有能吏的素质。他师从高丽僧惠慈学佛教、百济博士觉哿习儒学,自幼受到大陆思想文化的熏陶。
圣德太子执政之初,朝廷正处在内忧外患之时。所谓外患,中国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隋朝;在朝鲜半岛,渐趋强大的新罗,占据汉江、洛东江流域,并在吞并任那(日本在朝鲜的据点)之后,与日本的关系急剧恶化。所谓内患,氏姓、部民制度弊端毕现,以苏我氏为代表的豪族势力尾大不掉,皇室势力单薄。圣德太子受中国的尊王大一统思想影响,试图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挽救社会危机,为此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奈良时代
公元710年,日本定都平城京(现在的奈良市以及近郊),迎来了律令国家的兴盛时期。但是,此时农民贫困、游民增加,由于庄园扩大而导致公地公民制的实质上的崩溃等,矛盾开始暴露出来。
这个时期由于国家极力保护佛教,因此,佛教文化,特别是佛教美术开始繁荣起来。如7世纪初期开创日本佛教文化的飞鸟文化;7世纪后期独具一格的白凤文化;8世纪中叶在唐代鼎盛期文化的影响下以写实手法体现人类丰富情感的天平文化等等。
与佛教美术相媲美,这个时期文化方面的金字塔是《万叶集》。《万叶集》收集了8世纪中叶前约400年间,下至庶民上至天皇所作的大约4500首和歌,如实反映了古代日本人的朴素的生活情感。此外,现在还保存着的日本最古老的历史书籍《古事记》(712年)最古敕撰历史书《日本书纪》(720年)、最古的汉诗集《怀风藻》(751年)等等都是这个时期的文化遗产。
平安时代
8世纪末,日本将都城移至平安京(现在的京都市),试图重建律令体制。但由于公地公民制的崩溃,国家陷入了财政困难。894年派出最后一批遣唐使后便告终止,就此不在大量摄取大陆文化。
10~11世纪,藤原氏垄断政权,以庄园为经济基础,势力最为强盛。但是,由于地方政治的混乱,导致治安混乱,武士集团强大起来。到11世纪末,为对抗藤原开始实行“院政”(指日本平安时代后期上皇、法皇代理天皇执政)。于是,武士进入了中央政界。
平安时代以中国文化为特色。9世纪时受唐朝影响,密教和汉学方面的弘仁、贞观文化还十分繁荣。但是10世纪后与大陆的直接交流断绝后,便产生了日本独特的贵族文化。其代表有第一部敕撰和歌集《古今和歌集》(10世纪初)、世界上最古老的长篇小说《源氏物语》(11世纪初)、随笔《枕草子》(公元1000年前后)等等一批文艺作品。
日本战国史
中世纪(12~16世纪)
镰仓时代
12世纪末,源赖朝受封第一代征夷大将军,并在镰仓建立幕府,从此诞生了武士政权,由此产生了武家政治和公家(指朝廷公卿、贵族)政治的对立。13世纪后期,幕府的武士统治开始面临困难,镰仓幕府逐渐走上灭亡的道路。
在文化方面,以过去的贵族文化为基础,摄取宋朝时传入日本的禅宗文化,培育了生动、写实、朴素及独特的武家文化。在宗教方面,由法然、亲鸾、日莲等著名僧人创建了镰仓佛教,获得了各阶层的信仰。12世纪传入日本的禅宗受到了关东武士的重视,艺术领域也出现了新的倾向。文学方面出现了以源平合战为背景小说《平家物语》(原作诞生于13世纪初),是日本古代军记物语的杰出代表。
室町时代
14世纪的前半期,征夷大将军足利义满稳定了京都的室町幕府以后,2个多世纪内在政治、文化方面,武家都压倒公家,处于优势。由于室町幕府是聚集了各有力大名而建立的,因此幕府本身的统治能力薄弱。应仁元年(1467年)一月,应仁之乱爆发,全国各地的大名纷纷而起,室町幕府遥遥欲坠,日本进入战国时代。战国大名成了统治当地土地及人民的强而有力的独立政权。
在文化方面,无论是贵族还是武家的文化,都受到禅宗的影响。14世纪末期以金阁寺为代表的北山文化及15世纪末期以银阁寺为代表的东山文化都十分发达。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来到日本,传入了枪炮和基督教。那是文化方面充满生气的时代。
近世(16~19世纪中叶)
战国时代
(室町末期及安土、桃山时代)
应仁之乱后,日本各地大名纷纷崛起,战火纷飞,民不聊生。16世纪中叶,一位决心以武力统一日本、结束乱世的枭雄出现,他就是织田信长。永禄三年(1560年),织田信长在桶狭间以两千人马击败今川义元四万大军,名声大振。尔后逐步统一尾张、近畿,并准备进攻山阴、山阳。在此期间,信长修筑了气势宏大的安土城。因此,信长的时代被称为“安土时代”。
天正十年(1582年),本能寺之变爆发,信长身亡。织田重臣羽柴秀吉先后击败明智光秀及柴田胜家,确立了自己的继承人地位。此后经过四国征伐、九州征伐、小田原之战,逐步统一日本。后被天皇赐姓“丰臣”,并受封“关白”一职。丰臣秀吉的时代被称为“桃山时代”。
庆长三年(1598年),丰臣秀吉在伏见城病逝。丰臣家裂分为近江(西军)和尾张(东军)两派。身为丰臣政权五大老之一的德川家康于庆长五年(1600年)发动关原合战,大败西军,建立德川政权。庆长八年(1603年),德川幕府建立,战国时代结束。
江户时代
庆长八年(1603年),德川家康受封征夷大将军,在江户(现东京)建立幕府政权,此后260多年,德川家统治全国。这段时期被称作江户时代。德川幕府严格控制天皇、贵族、寺院神社,并费尽心计统治着支撑幕藩体制的农民。元和九年(1623年),德川家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就职,下令锁国。除开放长崎、界作为对外港口外,一律禁止外国人来日本,也禁止日本人远渡海外。由于闭关自守,幕藩体制迎来了安定时期。但是随着产业的发达、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自给自足的经营体制系崩溃,18世纪起幕藩体制开始动摇。
庶民文化是这个时期的特色。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初期的元禄文化是以京都、大阪等上方(日本关东地方人称京都、大阪为上方)地区为中心的武士和商人的文化。人偶净琉璃、歌舞伎、浮世绘、文人画等呈现出绚丽多彩的商人文化。
日本近代史
近现代(19世纪后期至今)
明治时代
江户幕府末期,天灾不断,幕府统治腐败,民不聊生。且幕府财政困难,使大部分中下级武士对幕府日益不满。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以坚船利炮叩开锁国达200余年的日本国门。
在内忧外患的双重压力下,日本人逐渐认识到,只有推翻幕府统治,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才是日本富强之路。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倒幕运动展开了。在这场推翻幕府统治的运动中,萨摩、长州两藩武士起着重大的作用。1868年1月3日,代表资产阶级和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倒幕派,在有“维新三杰”之称的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的领导下,成功发动政变,迫使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交出政权,并由新即位的明治天皇颁布“王政复古”诏书。这就日本历史上的“明治维新”。日本从此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1868年(明治二年),明治天皇迁都江户,并改名为东京。之后从政治、经济、文教、外交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日本国力逐渐强大。后来在甲午中日战争(日本方面称“日清战争”)及日俄战争中打败中国北洋舰队,全歼俄国太平洋舰队和波罗的海舰队。日本成为帝国主义列强之一。
大正、昭和时代
与明治时代取得的历史性进一步相比,大正天皇被称为“不幸的大正”。大正天皇在位15年,政绩还不如明治,而且他一生为脑病所困,最后被迫让权疗养,由裕仁亲王摄政。
1926年,裕仁登基,年号“昭和”,即昭和天皇。昭和时代前30年,对于中国、朝鲜、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人民来说,是黑暗的30年。这时的日本政府致力于侵略扩张。1931年(昭和6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军侵占中国东北。1937年(昭和12年)7月7日,日军挑起“芦沟桥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昭和16年),日军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这一时期,不仅给中国、朝鲜、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也给日本人民带来痛苦的困难。这是日本历史以及中国关系史上最黑暗的时期。
1945年(昭和20年)8月15日,日军投降。美军占领日本,改日本专制天皇制为君主立宪制,天皇作为日本的象征被保留下来。
1972年(昭和47年)7月,田中角荣出任日本首相,开始执行“多边自主”外交。同年9月田中访华,于9月29日与周恩来总理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中日正式建交。1978年8月中日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78年10月邓小平副总理应邀访问日本,宣布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生效。中日两国关系从此趋于正常化。
1989年(昭和64年,平成元年),昭和天皇病没。皇太子明仁即位,改年号为“平成”
日本历史分期
日本の先土器时代
旧石器时代
日本の古代
縄文时代 【约中国先秦】
弥生时代(纪元前3世纪 - 3世纪)【约两汉】
古坟时代(3世纪后半、4世纪初 - 7世纪前半、8世纪初)【约魏晋南北朝】
飞鸟时代(6世纪终末 - 710年) 【约隋唐前期】
奈良时代(710年 - 784年) 【唐代】
平安时代(794年 - 1184年)【唐五代、宋】
日本の中世
镰仓时代(1192年 - 1334年)【宋元】
南北朝时代(1334年 - 1392年) 【元明,注:日本历史上的南北朝只是宫廷政变后,原来的天皇又跑到京都旁边不远的地方另立了朝廷,时间很短】
室町时代(1392年 - 1573年) (戦国时代) 【明,注:其间日本的征夷大将军被明朝册封为“日本国王”】
日本の近世
安土桃山时代(1573年 - 1598年)【明,即所谓“织丰时代”,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时期】
江戸时代(1603年 - 1868年)【明末、清】
日本の近代-现代
明治(1868年 - 1911年)【同治朝、光绪朝、宣统朝】
大正(1911年 - 1926年) 【北洋军阀时期】
昭和(1926年 - 1989年) 【国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
平成(1989年 - ) 【第三代领导人至今】
公元300-592年 大和时代
公元592-710年 飞鸟时代
公元711-794年 奈良时代
公元794-1192年 平安时代
公元1192-1333年 兼仓幕府时代
公元1333-1392年 南北朝时期
公元1393-1573年 室町幕府时代
公元1573-1603年 织丰时期
公元1603-1867年 江户幕府时代
公元1868-1911年 明治时代
公元1912-1925年 大正时代
公元1926-1988年 昭和时代
公元1989-现在 平成时代
E. 在日本的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
法隆寺地区的佛教建筑(1993年)
姬路城(1993年)
古京都回的历史遗迹答(京都、宇治和大津)(1994年)
白川乡与五个山的合掌造村落(1995年)
广岛和平纪念碑(原子弹爆炸圆顶屋)(1996年)
严岛神社(1996年)
古奈良的历史遗迹(1998年)
日光的神社及寺庙(1999年)
琉球国的王城遗址及相关遗迹(2000年)
纪伊山地的圣地与参拜道(2004年)
石见银山遗迹及其文化景观(2007年)
世界自然遗产
屋久岛(1993年)
白神山地(1993年)
知床半岛(2005年)
F. 被日本人毁灭的中国历史文化遗产有哪些
这个有相关档案汇编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这套丛书应该有
G. 日本文化遗产的民俗文化遗产
[摘要]文化遗产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它记载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变迁,传承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是该国和该民族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标记。世界各国和各民族的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当今丰富多彩、壮丽灿烂的人类文明。作为全球屈指可数的经济发达国家,日本政府和社会近年来在保护本国文化遗产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投入了规模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于我国而言,近邻日本在保护本国文化遗产方面的各项举措不乏可资参考之处。
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目前成为我国社会尤其是相关学界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议题。而东亚的邻国日本,是世界上较早意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保护工作加以制度化和体系化的国家。日本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有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日本文化遗产概述
日本文化遗产,日语为“文化财”,是日本为保护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所建立的标准,其资格依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订立。“文化遗产”在此为对应转译,直译为“文化财富”,实际上不仅涵盖了文化、历史、学术等人文领域,也包含动物、植物、景观等“自然遗产”,日语为“天然纪念物”。日本的文化遗产由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进行规范,它规定了对日本文化遗产认定、管理、保护的方法。该法还对日本文化遗产进行划分与界定。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物质性文化遗产。日语为“有形文化财”,包括了建筑物和工艺美术品(即绘画、雕刻、工艺品、书籍典籍、古代文件、考古资料、历史资料等)。其中还分为:重要文物,日语为 “重要文化财”,即物质性文化遗产中特别重要的部分;国宝,日语为“国宝”,即重要文物中有特别高文化价值的部分。登记文物,日语为“登录有形文化财”,指尚未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团体认定的物质性文化遗产。这些主要是从明治维新至二战时期特别需要保存或有效利用的近现代文物。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日语为“无形文化财”,包括了戏剧、音乐、工艺技术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日语为“重要无形文化财”,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特别重要的部分。其中拥有官方认定技能、技术的个人,在日本通常称为“国宝级人物”,日语为“人间国宝”。
第三,民俗文化遗产。日语为“民俗文化财”,包括民间的服饰、饮食、住宅、信仰、节庆、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的风俗习惯、民俗艺术、民俗工艺等,可分为:重要的有形民俗文化遗产(有形的民俗文化遗产中重要的部分)、重要的无形民俗文化遗产(无形的民俗文化遗产中重要的部分)、登记的物质民俗文化遗产(尚未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团体认定的有形民俗文化遗产中特别需要保存与有效利用的)。于2006年3月15日最先公示登记的三件是:“若狭めのう(玛瑙)玉磨用具”、“胜沼のぶどう(葡萄)栽培用具及び(以及)葡萄酒�|造用具”、“云州そろばん(算盘)の制作用具”。
第四,风景名胜。日语为“记念物”,可分为:古迹,如贝冢、古坟、遗迹等。特别古迹,即古迹中特别重要的部分。名胜,如庭园、溪谷、山岳、洞窟、泉水等。特别名胜,即名胜中特别重要的部分。自然景观,即动物、植物、矿物等。特别自然景观,即自然景观中特别重要的部分。登记的风景名胜,即尚未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团体认定的风景名胜,其中特别需要保存与有效利用的。
第五,文化景观。日语为“文化的景�Q”,指日本各地区人们独特的生活、生产以及一方水土气候形成的景观,如梯田、里山等,即日本的原始人文风貌。日本文化厅为了实施人文景观的保护和存续的计划,日本的 文化景观保护、修缮相关审核委员会在第三次调查中圈定了180个重要地区。重要文化景观在作为景观地区采取保护措施的日本各级行政区中选定。选定的四个重要人文景观是滋贺县近江八幡市的“近江八幡の水�_(近江八幡水乡)”(2006年1月26日选定),岩手县一关市的“一�v本寺の农村景�Q(一关本寺农村景观)”(2006年7月28日选定),北海道沙流郡平取町的“アイヌの�煌长瓤�拓による沙流川流域の文化的景�Q(由阿伊努传统开发引起的沙流川流域的文化景观)”(2007年7月26日选定),以及爱媛县宇和岛市的“游子水荷浦の段�x(游子水荷浦的梯田地)”(2007年7月26日选定)。
第六,古建筑群。日语为“�煌车慕ㄔ煳锶骸保�指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构成历史风情的城镇村落等。重要古建筑群,即由日本政府选出的特别重要的古建筑群。
第七,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日语为“文化财の保存技术”,指保护文化遗产过程中必需的制作、修理一类的技术。选定保护技术,日语为“选定保存技术’,即由日本政府选选定的保护技术。
第八,地下遗产。日语为“埋�i文化财”,这种文化遗产与上述各种文化遗产不同,仍处于地下埋藏状态。
二、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历程及成功经验
首先,日本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完善。日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始于19世纪的明治初年。日本的传统文化遗产直到江户幕府时代,几乎保护得完整无缺。明治维新以后,资本主义的发展使日本传统文化受到了强烈冲击,但是日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没有忘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1871年5月,日本政宫颁布了保护工艺美术品的《古器物保存法》,这是日本政府第一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后来又陆续颁布了《古社寺保护法》(1897年)、《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1919年)、《国宝保存法》(1929年)和《重要美术片保存法》(1933年)等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文化遗产遭到惨重破坏。1945年后,日本在废墟上重建国家、复兴民族的最初阶段,政府广泛采纳了社会开明人士和学术界的强烈呼吁,实施了复兴日本民族文化的战略方针。1949年1月26日,发生在奈良法隆寺金堂的火灾,将日本最古老的描绘在木结构建筑上的壁画毁于一旦,这件事唤起了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由此催生了日本在1950年颁布并实施了《文化财保护法》。1954年,又进行了重大修改,并确立了重要无形文化财富的指定制度,增加了如《重要无形文化财指定基准》、《重要无形文化财保持者认定基准》等法规,目前这部保护法已经成为一部十分完善的民族文化保护法典。《文化财保护法》明令规定由国家保护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由国家设立文化财产保护委员会,保护传统文化艺术,这些举措表现了日本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尊重和爱护。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于1974年颁布实施的《传统手工艺品产业振兴法》,是日本政府为进一步振兴传统手工艺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也是继《文化财保护法》后,一部对工艺美术及相关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根据这一法律,由日本工业技术联络会、工业技术院制品科学研究所和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组成的传统工艺技术调查实行委员会,于1975年先后两次进行了全国性的工艺品产业调查,并于1976年出版了调查报告,对指导和推动各地工艺美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文化财产持有者同时也应该是文化财产的传承人。如果文化财产的持有者将自己的技艺密不传人,那么,无论他的技术有多高,都不会被政府指定为“人间国宝”或“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持有人”。这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措施的颁布,对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其次,在保护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除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外,国家还十分强调各级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甚至个人的参与,并明确规定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比如,日本建立了从县市到乡村覆盖全国的保护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专业协会,凝聚了成千上万的民俗文化艺术的传人,从事传承活动,对于这种无形民俗文化财产的传承工作,除国家给予必要的资助外,社会团体、地方政府也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赞助。这样强调社会群体在保护文化财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提高了日本国民的全民保护意识,培养了文化财保护方面的人才。
再次,注重对“人”的关注和保护。日本在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看到了传统文化持有者的重要性,注重对“人”的关注和保护。日本对于“人间国宝”的认定是非常典型的例子。“人间国宝”主要指的是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持者,他们或者是在工艺技术上有绝技,或者是在表演艺术上有绝艺。他们的精湛技艺一旦赢得政府的正式肯定,即会列为传承保护的对象,国家会拨出可观的专项资金保存其作品,资助其传习技艺、培养传人,改善其生活和从艺条件。
最后,日本还强调对文化遗产的活用,对文化遗产并非仅停留在简单的“保护”上,而是要充分发挥出文化遗产的作用,即在妥善保管的同时,还要努力利用这些文化财富。比如,日本人十分珍视传统的手工业,在国内外不断举办工艺大展,在公开展示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文化遗产的认知作用和教育作用,使人们通过文化遗产的活用,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
三、日本文化遗产保护给我们的启示
(一)处理好法律和教育的关系,立法与教育并重
立法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保障。日本政府十分重视法律的规范管理作用,制定出全面、系统的《文化财保护法》。在用法律进行约束的同时,日本政府也十分重视对国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培养和教育。除了在各种宣传日集中举办活动,政府更是下大力气重点对青少年进行教育,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将日本历史文化遗产介绍和保护的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每年的修学旅行,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参观文化遗产,让学生们实地感受。代表团每到一地都会遇到学生参观团,从幼儿园的孩子到小学及初、高中学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日本政府“从孩子抓起”的教育理念。我国目前实施的主要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不久前颁布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两法为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前提下,仍应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提高国民素质,从小抓起,使保护文化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意识和行为。
(二)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日本政府对于文化遗产并非仅停留在简单的“保护”上,保护是基础,在此基础上也对其进行开发和利用。而这种利用更倾向于挖掘其文化价值以及对民众的教育,经济色彩较淡,当保护和利用发生矛盾时,天平就会倾向于保护。目前日本正在进行的富士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介绍中有一段话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成功申报世界遗产并非目的。将富士山作为人类共有财产,传承后世并完好保存,这才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目的。”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和走向未来的文化根基。对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利于弘扬文化和发展经济,然而目前许多地方存在重经济效益、重眼前利益、轻整体保护、轻文化内涵挖掘的现象,实在令人担忧。政府应切实提高对各地主要负责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方面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法律和舆论监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理好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的关系
日本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起步早,除了对有形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还在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提出了无形文化遗产即非物质文化财的概念和许多具体保护措施。对于国家指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政府不仅每年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贴,还出资收购作品,拍摄宣传片、在国内外举办展览、并帮助其培养传承人。更重要的是,一旦被认定为“人间国宝”, 艺人们会得到国家、民众和社会的极大尊重。日本政府正是通过法律和这些无形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挽救了大批优秀的技艺,大大促进了文化的传承。我国以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不够,今年颁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开始改善。然而目前还存在相关措施跟不上、地方政府对此重视不够等问题。我们应尽快完善认定、登记和保护等相关措施,从上至下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切实采取措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资金、宣传以及培养传承人等方面给予支持,真正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在历史遗迹保护方面,在城市景观问题上,日本起步早、重视程度高、规划控制严格、法律法规体系齐全。以京都为例,京都坚持不建高楼,严格规定城内的建筑一律不得超过45米。尽可能地不拆民居,对住老民居有困难的家庭,政府给予经济上的补助。虽然不少街道十分狭窄,但从来没有随意扩大加宽过。而且不仅重视古建筑物的空间,还特别重视城市周边自然山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把山体景观作为城市建筑物、城市美的背景地图。对山林植被及地形地貌的保护极其严格。在奈良,从奈良地铁站沿登大路前行,仿佛穿越时空隧道, 渐渐进入方圆数平方公里的“春日原始森林”,林木茂盛,草地辽阔,东大寺、法隆寺、春日大社等历史遗产分布其间, 曾被当作神祗来供养的鹿,闲散于林中和寺庙前后, 或悠闲地吃草,或与游人玩耍。同时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重视原生态。例如,德岛县的“阿波舞蹈”、富山县的“刮风盂兰盆节舞蹈”、冲绳县的“诶萨舞蹈”、北海道的民歌“江差追分”等民间歌舞享有盛名。政府予以财力和人力的大力支持,使得其传承发展。
四、结语
日本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在相当程度上除了其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健全、国民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较强等方面的原因外,还得益于日本各界相互配合连携的传统。了解或参考日本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经验,对于我们或许是不无启示的。
H. 日本文化遗产的介绍
日本文化遗产(日语:文化财)是日本为保护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所建立的专标准,属其资格依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订立。“文化遗产”在此为对应转译,直译为“文化财富”,实际上不仅涵盖了文化、历史、学术等人文领域,也包含动、植物、景观等“自然遗产”(日文:天然记念物)。日本的文化遗产由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进行规范,它规定了对日本文化遗产认定与管理、保护的方法。该法还对日本文化遗产进行划分与界定。
I. 日本历史的封建时期
646年,孝德天皇颁布诏书,实行改革,历史上叫做“大化改新”,大化改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势力,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标志着日本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大化改新后,日本开始建立庄园,庄园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蓄养一批武士,逐渐形成强大的武士集团。从1192年起,日本进入武士封建主执政的“幕府”时期。
十九世纪中期日本仍然是一个闭关自守、封建落后的国家,天皇是傀儡,实权掌握在世袭的将军—德川幕府手中。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日本资本主义关系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日益没落的中、下级武士也要求改革现状,十九世纪中期,日本遭到了美、英、法、俄的侵略,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
1868年,明治天皇政府迁都江户,改名东京,从1868—1873年间采取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措施,史称“明治维新”,这次改革标志着日本封建社会的落幕。
(9)日本纪落历史文化遗产扩展阅读:
在7世纪中叶发生的大化革新和明治维新一起被认为日本历史上“两个划时代的事件”。
大化革新正值日本社会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社会转化的剧烈动荡时期,此前,日本社会经济上,奴隶制土地所有制已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统治阶级内部新兴的贵族和守旧的奴隶主斗争,这两大矛盾交织在一起,出现以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为首的积极要求改革的上层贵族。
史称第二次社会大改革的明治维新则是开始采取资本主义制度。由于日本长达700年的封建专制制度,闭关锁国的政策受到外国列强用炮舰的冲击和西洋思想文化的影响。
促使当时日本有识之士意识到日本与世界的差距,于是岩仓具视、西乡隆盛等倒幕派利用新登基的明治天皇,推翻了实际统治日本的将军幕府,开始了全面改革。
J. 日本有多少处世界文化遗产
11项:
日本的世界遗产,即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版录》的日本国内文化与自权然世界遗产。目前,日本共有14项世界遗产,包括11项文化遗产、3项自然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
法隆寺地区的佛教建筑(1993年)
姬路城(1993年)
古京都的历史遗迹(京都、宇治和大津)(1994年)
白川乡与五个山的合掌造村落(1995年)
广岛和平纪念碑(原子弹爆炸圆顶屋)(1996年)
严岛神社(1996年)
古奈良的历史遗迹(1998年)
日光的神社及寺庙(1999年)
琉球国的王城遗址及相关遗迹(2000年)
纪伊山地的圣地与参拜道(2004年)
石见银山遗迹及其文化景观(2007年)
世界自然遗产
屋久岛(1993年)
白神山地(1993年)
知床半岛(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