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有什么政策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来库 前1条自
1 杨丽霞,喻学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J];旅游学刊;2004年04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孟华;中国山岳型“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人地和谐论[D];河南大学;2006年
2 黎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现代传承与法律保护[D];兰州大学;2007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侯献国;文化遗产与丹巴碉楼[D];四川大学;2007年
2 刘建平;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的法律保护[D];四川大学;2004年
3 王乃春;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和对策研究[D];青岛大学;2006年
4 赵晓宁;论我国世界遗产地周边环境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四川大学;2006年
5 李燕;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与管理机制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
6 郑艳萍;庐山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
7 王晓梅;陕西省遗址文化遗产资源管理模式变迁及创新[D];西北大学;2007年
推荐点资料吧,没找着相关的条文政策,希望有所帮助。
② 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哪些法律
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保护非物属质文化遗产公约》等。
法规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另有一些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
③ 中国有关历史、文化遗产等的保护法
《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
《外国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
《西班牙历史遗产法》
《希腊古物法》
《埃及文物保护法》
《日本文化财保护法》
经验也可以说是发展史
读读这些书或许有帮助
④ 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哪些法律
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
法规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
另有一些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
⑤ 关于中国文化遗迹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950《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禁止珍贵文回物图书出口暂行办答法》
《古文化遗址及古墓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
《关于征集革命文物的命令》
《关于保护古文化建筑的指示》
1966《国家历史保护法》
1970《国家环境政策法》
1974《考古与历史保护法》
1979《考古资源保护法》
1996年还有几个起草的~但是我不知道颁发了没有,所以不写了~~~
复制粘贴很无聊的~我还很努力的打了半天字呢~楼下不要凑热闹了~不信有人会比我还专业的~
⑥ 在地方立法中历史文化保护事项包括什么内容
没地方立法中,历史文化保护思想包括什么内容历史文化保护思想,包括了很多内容,包括历史文化的推进发展。
⑦ 中国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政策及现行的措施
1、赋予传统文化特殊权利
利用我国的著作权法开展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权利: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不乏一定的传统文化形象被侵害的实例。
例如:六小龄童起诉网游侵害孙悟空肖像权案,利用《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完整性的相关法条来保护这类具有标志性的角色一定的权利,这样在我国传统文化形象受到侵害时,即能够运用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保护传统文化的权益。
另外,对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同样应该包含其他的权利,例如: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等,所以,在立法完善对传统文化著作权保护后,也能够起到对于传统文化一定的保护作用。
2、设立相关传统文化保护的职能部门
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我国现今是由多部门协作管理的,但是,从更好、更有效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展工作的方面来看,设立一个专职的国家传统文化保护主管部门仍然是必要的。“音著协”,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同样,为了应对传统文化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开展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也是需要一定的职能部门的,建立一个长期、全面、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用系统的观点提出一整套现实有效的措施,用于维护我国传统文化的合法权益,防止其被不法侵害。
3、传承传统文化的精神理念,进行系统性的文化教育
这里的教育既包括由国家组织的小学、中学、大学及以上的国民教育,也包含了具备基础教育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的非行政教育。上述两种教育形式无论哪一种,都有传承和弘扬我国传统文化的责任。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针对这一状况,制定相关教育制度,将传统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保障教育阶段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通过进行系统性教育,让人民群众将仁爱、敬业、孝顺和诚信等价值理念内化于心,成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和精神追求。
还要借助实际的文化形式来引导受教育者。如在传统文化课程中,适当的引入文学或哲学的经典名篇。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要循序渐进,让人自然地产生兴趣,从被动学习到主动传承。同时,也要注重对文化自信的培养,通过培养文化自信,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对传统文化的弘扬中来。
4、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
“知识产权”、“著作权”是近年来,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新名词。因而,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与引导,宣传传统文化具有著作权,引导以民族艺术家为代表的相关人员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营造传统文化流传的良好氛围。
主要有以下几种建议:第一,针对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了解薄弱的情况,在学校、社区、公司开设普及班,加大人们对于传统文化了解。
第二,派遣专家、学者前往偏远地区、民族民风丰富之地,开设省、村学习班,普及知识产权,并收集传统文化,汇编成册,同时,鼓励相关的权利机构或组织,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益。
5、建设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保护我国传统文化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专业的部门,更需要的是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用以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的权益。一个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法律作为保障。
通过制定中国传统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可以用国家的意志强制赋予中国传统文化以相应的法律地位、确认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体系内各项制度的普遍法律效力、信息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
⑧ 中国历史文化保护法
你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改法是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版中华民族优秀的权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⑨ 有无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全国性立法
我国现代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动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1928年成立古物保存委员会。古物保存委员会是中国历史上由中央政府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蔡元培任主任委员。这一机构的设立与随后《中国古物存法》及其施行细则的颁布,开启了国家对文物实施保护与管理的历史。
1929年在北京成立民间学术研究机构,中国营造学社,朱启钤任社长,梁思成、刘敦桢分别担任法式、文献组的主任。学社从事古代建筑实例的调查、研究和测绘,以及文献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编辑出版《中国营造学社汇刊》,开始系统的运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建筑。1946年学社停止活动。中国营造学社为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作出重大贡献。
1930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公布《古物保存法》共17条,对文物的含义、保存要求、文物的发掘等做了规定,1931年公布《施行细则》,共19条,增加了保护古建筑的内容。
1948年清华大学梁思成先生主持编写了《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共收入 22 个省、市的重要古建筑和石窟、雕塑等文物465处。《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是中国现代最早记载全国重要古建筑目录的专书,成为以后公布全国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编此简目的主要目的是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及接管时,保护文物建筑之用。
以上为第一阶段,中国现代文物保护的开启与初步的探索阶段。
1950年建国之初,正是百废待兴之时,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即发布了保护文物古迹的政令。包括颁布《禁止珍贵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关于地方文物名胜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征集革命文物的命令》、《关于保护古建筑的批示》等。
1956年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此后1981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40万处,为发展我国文物事业奠定了基础。2004年4月,国务院又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1961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奠定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基础。同时,公布了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实施了以命名"文物保护单位",来保护文物古迹的制度。2006年5月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80处,现在共有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约7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6万余处。
以上为第二阶段,新中国的文物保护的探索与初步发展阶段。
1977年10月,国家文物局颁发《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携带邮寄文物出口境定、管理办法》,我国开始实施文物出境鉴定制度。1989年2月,文化部发布了《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2007年文化部又发布了《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和《文物出境审核标准》。
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首次24个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历史古城保护制度的创立。截止2007年9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达110座
1982年11月颁布《文物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该部法律分别于1992年、1997年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改。
1984年1月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和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此后我国一些相关法规中也都相应的规定的文物保护的内容。1989年12月颁布《城市规划法》,其中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城市新区开发应当避开地下文物古迹。
1985年1月,中国政府加入《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与国际接轨。2006年11月,文化部公布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开始对世界遗产实施监测巡视制度。
1986年国务院确定将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较完整地保存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与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加以保护。现北京已公布历史文化保护区40处,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43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12处等。
1987年,中国有了首批"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故宫等,1987年和1990年泰山、黄山首批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1992年,九寨沟、黄龙、武陵源首批列入"世界自然遗产",1997年,我国首次有古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分别是平遥和丽江。2000年首次有村落"皖南古村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现在中国共有世界遗产33处,居世界第三位。
1989年10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了水下文物内涵和外延,对水下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做出了规定。
1997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即文物保护"五纳入"。
1997年3月,全国人大公布的新《刑法》,专节规定了妨害文物管理罪。新刑法规定了走私文物罪、盗窃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倒卖文物罪、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私出售或者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
200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针对新期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对文物保护管理做了全面规定,是我国文物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2003年5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文物保护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2003年11月及2005年9月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分两批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6个。
2005年12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确定自2006年起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为"全国文化遗产日"。
2006年9月国务院公布《长城保护条例》,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个单项行政法规。
2007年4月,国家在北京、内蒙古、河北、甘肃、陕西、山西、山东、宁夏等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展开长城资源调查。这是落实国家《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总体工作方案》十年计划的第一步。
以上为第三个时期:改革开放之后的法制化保护与保护开改、综合治理的全面发展时期。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四项基本内容是:旧城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等四项内容。
⑩ 国家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颁布了哪些法律 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 2005年3月26日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有关文化多样性和行使文化权利的各种国际文书的条款,特别是2001 年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于2005 年10 月20 日通过本公约。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国发[2005]42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二00四年四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刑法》中的妨害文物管理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 以及地方性法规 http://www.gg-art.com/law/index.php?bookid=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