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辩证的看待历史的发展大神们帮帮忙
先声明不是我写的,这篇是李崇武先生写的文章, 给你看一下,也许能回答你问的问题。 历史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精神,这是就历史教学的功能而言的,历史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从学习历史知识中获得启迪和升华,通过学习历史,使学生能初步运用唯物史观和辨证思想对社会历史进行观察和思考,逐步形成正确的历史意识。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历史教学过程中,教育学生要运用辩证唯物史观去具体地分析每一个问题。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要用唯物史观正确评价。在分析世界近代史的内容时,对于如何认识拿破仑这样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显然是要一分为二地分析。在法国,革命后的新型国家尚未定型,拿破仑给了它一整套行政机构,在摧毁欧洲旧制度并把现代社会秩序的各项原则传入欧洲时,大大加速了这个过程。可拿破仑虽然继承了法国革命的某些成果,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又严重地破坏了人民主权原则。他的称帝可能属于某种需要,否则纯属历史的倒退,如对西班牙的侵略等,更不能掩盖他的政治野心,他在西欧推行“拿破仑法典”,传播法国革命思想,在客观上有利于欧洲封建制度的瓦解和农民的解放,但也奴役了当地人民并遭到反抗。 运用基本矛盾的辩证关系分析历史。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在分析英国圈地运动时,指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掌握政权进行公开合法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圈地运动彻底地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个体小农经济,建立起典型的资本主义土地制度。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原料——羊毛,同时需要大量的自由劳动力,这就促使资本主义国家用政治法律手段大规模地推进“圈地运动”。政治对经济有反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用政治法律手段大规模推进“圈地运动”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 重视历史的因果分析。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因果链条的联结之中。历史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互为因果,这是历史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以一因多果关系为例,分析一因多果的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概括各方面的结果。如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果:从中国角度看,使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列强加紧对华资本输出,由此引起瓜分中国的狂潮,客观上促使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为挽救民族危亡,民族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从日本角度看,促进日本资本主义迅速发展;从远东国际关系看,俄、法、德三国干涉还使辽、日、俄矛盾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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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利用辩证的方法去看待中国历史的发展
利用辩证的方法去看待中国历史的发展。你首先我认为中国的历史发展本身就是比较客观存在的,历朝历代的有大起大落,那句话说得好,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中国的历史。
❸ 历史的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
哲学上说,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都是一个意思。所谓历史的,内用历史容的眼光,就是要根据历史发展的事实中,去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辩证法离开历史就等于脱离了现实(黑格尔的辩证法也说“历史”但他说的不是人类历史,所以还是脱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离开历史就变成机械唯物主义(不是人类的历史,而是物质的历史)。历史是“人类的历史”,是“现实的,发展的”历史。说到历史时,不能离开人,不能离开发展和现实。
❹ 辨证的发展观和历史的发展观的区别是什么
辩证的发展观认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着联系,发展是新事物代替内旧事物容。
历史的发展观,强调了生产力、世界交往、世界市场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巨大作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趋势和方向。
❺ 辩证法发展的历史形态
辩证法发展经历了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电文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1、古代朴素辩证法。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公元前11世纪,人们总结同自然界作斗争的丰富经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学说,表达矛盾法则,认为天地万物都有既相互对立、又交互作用的阴阳两种力量,构成事物的本性和运动。《易经》中的“八卦”和以两卦相叠演的六十四卦的学说,从正反两方面的矛盾对立和相互转化来说明事物的发展,蕴涵着朴素辩证法的萌芽。老子观察到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有无、难易、长短、贵贱、高下、祸福、兴废和在军事战术战略上的攻守、强弱、以柔克刚等等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对立面;同时,相互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相互转化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常能转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等等。老子虽然只讲对立面的同一性,而不讲对立面的斗争性,却鲜明地表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孙子兵法》克服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弱点,孙子认为治乱、勇怯、强弱、劳逸、饥饱、安动、众寡等的对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敌虽众,可使无半”,以及主张交替使用“正”、“奇”两类战法,“避实而击虚”,“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等,关键在于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灵活性,创造条件使矛盾向着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方向发展。
秦汉以后,辩证法思想进一步发展,主要代表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和王夫之。北宋时期的张载认为世界统一于包含阴阳两个对立的“气”,提出著名的“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他认为“气”是组成整个世界的最高实体,万物是“气”这同一实体的不同形态,肯定天地为本,人心为末,即肯定物质第一性和精神第二性。他指出构成世界的“气”处于永恒运动中,“气块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学止息”;提出“动非自外”的思想,事物运动的原因不是外力,而源于内因,在于“气”本身两个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排斥的结果,“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坐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他认为由“气”构成的任何事物都是阴阳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无无阴阳者”,没有对立,就不成其为事物,“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始终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张载把各种个别的对立概括为“两”,把各种个别的统一概括为“一”,强调事物总是“有两则有一”、“若一则有两”的“两”与“一”之间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有两,则无一”,“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这种“两”与“一”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他还模糊地观察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变”与“化”的两种运动状态,这种著“变”渐“化”的思想包含了关于量变质变辩证思想的朴素猜测。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辩证法”认识的对象就是永恒不变的理念。他在哲学著作中,对同与异、大与小、有限与无限、存在与非存在等对立概念,运用归纳、演绎和反证等逻辑技巧进行分析,说明对立的东西能够同一的辩证思想,丰富了辩证法的内容。但是,这种分析不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基础上,而是把永恒不变的“理念”作为他哲学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使他的冷言冷语下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理念论”的基础上,研究一和多、整体和部分、个别和一般、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包含有对立面相到联系和转化的思想;同时说明各种范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的。亚里士多德是摇摆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既讲对立面之间的联系、转化,有时又割裂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既讲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在,有时又把一般与个别绝对对立起来;既承认“潜能”中的对立面是统一的,却又否认现实中的对立面的统一,把运动的动力归之于“第一推动者”,等等,陷入混乱的状态。但是,他在探索各种对立的范畴中所揭示的对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和反对把对立面僵化的思想等等,是对辩证法的积极贡献。恩格斯称亚里士多德为“古代世界的黑格尔”。
中国和希腊的古代辩证法,孕育着辩证法学说发展中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但由于古代的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不能解剖、分析自然界,只能从整体上进行总的直接的观察,使古代辩证法思想必然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它只是描述世界的一般变化,不能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2、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这一形式的辩证法以康德、黑格尔等为代表,在自然科学发展和社会革命兴起所显露的辩证性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唯心主义形式将辩证法的研究推向“自觉”的新阶段。
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法思想。康德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他第一次指出人的理性思维发生矛盾的必然性,提出关于理性思维的“二律背反”,探讨和揭示了思维的辩证结构及其矛盾运动。J.G.费希特进一步制定他的哲学的基本公式:“自我”建立自身,又建立“非自我”,最后达到“自我”和“非我”的统一;认为“自我”和“非我”互相排斥,又“彼此互相限制”而得到统一。这对矛盾是“自我”本身和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实际上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F.W.J.谢林认为最高本原是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即“绝对”,“绝对”中没有矛盾,但有欲望和行动的无意识活动,产生了精神和自然界、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差别和矛盾,由此引起发展;自然界是“绝对”即宇宙精神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谢林的哲学思想包含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都因矛盾引起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黑格尔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对立物的统一,“两上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且对立面因其内部矛盾运动而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着渐进过程的中断和新的质态的产生。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进程,他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的自我发展”,是不彻底的。
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秀成果而创立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物质世界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坚持以整体性为原则的系统方法观察事物;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运动,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使新陈代谢成为宇宙间普遍的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是由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它的基本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主体。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即量变和质变及其内部联系和规律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它的范畴体系包括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等,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关系的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体系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并且指导人们认识运动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共他规律和范畴,其他规律和范畴则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不同方面的展开和表现形式。辩证法“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决定了客观事物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唯物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科学的开放的体系,反映着不断发展的客观现实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集训是永无止境的。叭物辩证法没有究尽真理,只是为人们不断探索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规律性指明方向,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显示出永无止息的强大生命力。
❻ 辩证法发展的三种历史形态
辩证法发展经历了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电文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1、古代朴素辩证法。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公元前11世纪,人们总结同自然界作斗争的丰富经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学说,表达矛盾法则,认为天地万物都有既相互对立、又交互作用的阴阳两种力量,构成事物的本性和运动。《易经》中的“八卦”和以两卦相叠演的六十四卦的学说,从正反两方面的矛盾对立和相互转化来说明事物的发展,蕴涵着朴素辩证法的萌芽。老子观察到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有无、难易、长短、贵贱、高下、祸福、兴废和在军事战术战略上的攻守、强弱、以柔克刚等等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对立面;同时,相互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相互转化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常能转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等等。老子虽然只讲对立面的同一性,而不讲对立面的斗争性,却鲜明地表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孙子兵法》克服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弱点,孙子认为治乱、勇怯、强弱、劳逸、饥饱、安动、众寡等的对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敌虽众,可使无半”,以及主张交替使用“正”、“奇”两类战法,“避实而击虚”,“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等,关键在于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灵活性,创造条件使矛盾向着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方向发展。 秦汉以后,辩证法思想进一步发展,主要代表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和王夫之。北宋时期的张载认为世界统一于包含阴阳两个对立的“气”,提出著名的“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他认为“气”是组成整个世界的最高实体,万物是“气”这同一实体的不同形态,肯定天地为本,人心为末,即肯定物质第一性和精神第二性。他指出构成世界的“气”处于永恒运动中,“气块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学止息”;提出“动非自外”的思想,事物运动的原因不是外力,而源于内因,在于“气”本身两个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排斥的结果,“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坐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他认为由“气”构成的任何事物都是阴阳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无无阴阳者”,没有对立,就不成其为事物,“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始终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张载把各种个别的对立概括为“两”,把各种个别的统一概括为“一”,强调事物总是“有两则有一”、“若一则有两”的“两”与“一”之间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有两,则无一”,“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这种“两”与“一”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他还模糊地观察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变”与“化”的两种运动状态,这种著“变”渐“化”的思想包含了关于量变质变辩证思想的朴素猜测。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辩证法”认识的对象就是永恒不变的理念。他在哲学著作中,对同与异、大与小、有限与无限、存在与非存在等对立概念,运用归纳、演绎和反证等逻辑技巧进行分析,说明对立的东西能够同一的辩证思想,丰富了辩证法的内容。但是,这种分析不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基础上,而是把永恒不变的“理念”作为他哲学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使他的冷言冷语下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理念论”的基础上,研究一和多、整体和部分、个别和一般、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包含有对立面相到联系和转化的思想;同时说明各种范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的。亚里士多德是摇摆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既讲对立面之间的联系、转化,有时又割裂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既讲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在,有时又把一般与个别绝对对立起来;既承认“潜能”中的对立面是统一的,却又否认现实中的对立面的统一,把运动的动力归之于“第一推动者”,等等,陷入混乱的状态。但是,他在探索各种对立的范畴中所揭示的对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和反对把对立面僵化的思想等等,是对辩证法的积极贡献。恩格斯称亚里士多德为“古代世界的黑格尔”。 中国和希腊的古代辩证法,孕育着辩证法学说发展中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但由于古代的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不能解剖、分析自然界,只能从整体上进行总的直接的观察,使古代辩证法思想必然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它只是描述世界的一般变化,不能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2、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这一形式的辩证法以康德、黑格尔等为代表,在自然科学发展和社会革命兴起所显露的辩证性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唯心主义形式将辩证法的研究推向“自觉”的新阶段。 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法思想。康德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他第一次指出人的理性思维发生矛盾的必然性,提出关于理性思维的“二律背反”,探讨和揭示了思维的辩证结构及其矛盾运动。J.G.费希特进一步制定他的哲学的基本公式:“自我”建立自身,又建立“非自我”,最后达到“自我”和“非我”的统一;认为“自我”和“非我”互相排斥,又“彼此互相限制”而得到统一。这对矛盾是“自我”本身和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实际上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F.W.J.谢林认为最高本原是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即“绝对”,“绝对”中没有矛盾,但有欲望和行动的无意识活动,产生了精神和自然界、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差别和矛盾,由此引起发展;自然界是“绝对”即宇宙精神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谢林的哲学思想包含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都因矛盾引起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黑格尔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对立物的统一,“两上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且对立面因其内部矛盾运动而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着渐进过程的中断和新的质态的产生。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进程,他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的自我发展”,是不彻底的。 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秀成果而创立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物质世界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坚持以整体性为原则的系统方法观察事物;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运动,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使新陈代谢成为宇宙间普遍的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是由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它的基本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主体。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即量变和质变及其内部联系和规律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它的范畴体系包括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等,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关系的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体系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并且指导人们认识运动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共他规律和范畴,其他规律和范畴则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不同方面的展开和表现形式。辩证法“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决定了客观事物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唯物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科学的开放的体系,反映着不断发展的客观现实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集训是永无止境的。
❼ “辩证”是否有“历史”的含义
历史辩证法 关于社会历史过程自身的辩证法.有唯
心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历史辩证法之
分.唯心主义的历史辩证法,指在哲学史上有些哲学家对
社会历史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历史发展的辩证过
程.例如黑格尔把辩证法的联系原则运用到社会历史;把
人类历史看作是前进的运动过程,是有必然性和规律性;
较系统地阐述了历史现象中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等.但他认为社会历史变化发展的本质是绝对精神的自
我实现.因此,他仅仅是猜测到了历史辩证法.唯物主义
的历史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辩证发展过程的
正确揭示,是科学的历史辩证法.唯物主义的历史辩证法
认为,宇宙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处于普遍联系、永恒运动
发展之中,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
盾.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人类社会既与自
然界相联系,又区别于自然界,这就表现为社会具有不同
于自然规律的辩证发展规律.社会是由有生命的人组成
的,人的个体生存和类的繁衍是通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
产活动来保证的.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形成了
人与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力,又结成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即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构成人类社会的第一对
基本矛盾.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
力.当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时候就推动生产力的发
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合于生产力的时候就阻碍生产力的
发展.生产力是一个连续变动的因素,所以生产关系总是
从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到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构成
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
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基础之上建立了
社会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人类社会的
第二对基本矛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
用于经济基础.维护先进的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对社会
发展起推动作用,维护落后的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对社
会发展起阻碍作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
了它们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
建筑都是社会的基本矛盾,两对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的
始终,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
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社会基本
矛盾根源性的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要求改变生产关
系,生产关系的改变或迟或早地要引起整个上层建筑的
变化.这个变化在阶级社会中是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革
命来实现的.当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打碎旧的
上层建筑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并建立起
新的生产关系时,从而使生产力获得解放,社会便从一种
低级的社会形态进到高一级的社会形态.这是人类历史
发展最一般的规律.揭示这个一般规律的科学就是唯物
主义的历史辩证法.
❽ 简述辩证法的几个历史发展阶段
历史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sm),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版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权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亦称唯物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述这一科学的社会历史观: “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列宁称历史唯物主义为 “科学的社会学”,“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的方法”。E·伯恩斯坦等则把它修正为经济唯物论。辩证法 (Dialectic) (或辩证术、辩证方法)是一种化解不同意见的辩论方法。在两个或更多对一个主题持不同看法的人之间的对话,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有充分理由的对话建立起对事物真理的认知。它讨论着自古以来都是印度与欧洲哲学中心的问题。此词汇应用于多种不同领域,包括哲学、自然科学与史学。
❾ 历史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辨证关系是什么
统一性是历史发展的共性,
多样性是历史发展的个性
历史发展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不能割裂二者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又受共性的制约,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❿ 历史的辩证法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讲,就是用理性客观的头脑辩证的分析历史的发展原因或者叫推动回历史的原因。这就是历史唯答物辩证法。它具体的包括了唯物论、辩证法,以及历史观,唯物论就是强调物质属性,强调客观规律,强调理性,辩证法强调的是用不同角度、用发展、用联系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当我们把唯物论和辩证法应用于研究和寻找历史发展原因的时候,我们把这样的研究历史的方法称为历史唯物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