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历程
2000年北京的房地产经纪可以说是鱼龙混杂,那个阶段很多现名为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一般都是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等,可他们都在从事着中介业务,一般都是居间租赁(也就是代客户看房成交之后收取佣金)和卖信息两种方式。那个时期下的广告渠道一般都是报纸和网络。之所以中介行业在北京的口碑很差,甚至很多人认为中介就是在骗!都是那个时期缔造的。他们一般采用业务和文秘分工的方式。业务员只负责带求租者看房,文秘就是专职接电话。利用广告上的报价比较低的方式吸引求租者打电话进来,当时北京城区民宅租赁的市场均价为:一居室1500左右每月、两居室在1800-2000左右每月、三居室在2200-2500左右。但是到了广告上就是一居室700,两居室1000、三居室1500.这样的数字了。可想而知每天的电话量会有多少。文秘一般根本不熟悉北京也不知道哪个地方有什么小区,所以那个时期对接电话的文秘培训是十分严格的。原则就是你可以哪里都不认识,但是你什么都要说的出来的原则。 求租者打进电话以后,肯定会问你在XXX小区的XXX房子租了么?文秘必须要这么回答,这个房子还在,我们是中介公司的。我们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给您提供房主的出租信息。租赁信息的收费是一居室我们一次性收您300、两居室500、三居室700。包您看到满意为止。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我们免费带您看房,成交之后收您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我们的中介费。如果客户选择了第一种方式,那就是将求租者约到公司交钱。更有甚者几个求租者争抢一套出租房源。交完钱后文秘会把“房主”的电话给求租者。每天也会给求租者几个电话让其自己联系房主去看房,但是谁都可以想到,哪里有那么便宜的房子啊,所以一般会采取找人当托儿的手段,一般的托儿就是业务员。求租者给“房主”打来电话,就以种种借口托辞。到最后跟求租者说我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求租者只能再打电话到公司找房源,基本几次之后也就什么都明白了。如果求租者找到公司要求退钱,那一般就采取武力解决。 如果求租这选择了第二中方式,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居间服务。那回答就会是这样了:求租者问,那套xxx小区房子还有么?文秘回答:这个房子还在,求租者哪里能放弃这个便宜呢?肯定会说你们的中介费用没有问题,我现在是不是可以看看房子呢?文秘会用种种的说法说服客户接手市场价,常用的说法有:1、哦,您说的我们广告上的那套房子是筒子楼里的,不是真正的一居室。2、这套房子价格的确低,但是我建议您不要去租,因为这个房子里面死过人,建议给您找别的房子。。。等等说辞。求租者听到这种说法由于求租心切肯定不死心,所以肯定会问,其他房子多少钱啊?文秘的回答当然是市场价格了:一居室1500左右每月、两居室在1800-2000左右每月、三居室在2200-2500左右……
二、“房屋银行”空手套白狼到了2002左右出现了一个新的说法叫房屋银行,很多那会的房主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会觉得是个不错事情,在加上业务人员的忽悠,会觉得这个事情很靠谱。业务人员会在每天的房源上面寻找一些价格合适的房子去“代理”。这个代理行内称作压房,压房也分为名压和暗压两种方式。先说明压,明压顾名思义就是明着跟房主说,我要代理你的房子,这里会涉及到一个免租期的问题,因为中介公司去帮房主租房子也是需要运转时间的啊,这个是合乎情理的。一般会这样,给房主打电话,说自己是中介公司的,有客户要看房,这里的客户会由中介公司的令一名员工假扮,见到房主后,看房主的情况,如果价格合适而且房主又可以同意代理这种方式,那就跟房主谈一下最底价格之后要出免租期,承诺房主,如果我们租不出去,我们会给您交房租,跟房主签订合同。但是中介公司给房主的付款方式是月付,但是真正的租户的付款方式却是季付以上。这样中间的差价第一次付房租的时候就出来了。如果房主不同意代理这种方式,而且价格什么的都合适,那假扮租房者的业务人员就起到作用了,他会毅然定下这套房子,跟房主说自己最近要出差,大概一个礼拜左右就能回来,但是为了表示诚意先给房主300-500元的房屋定金,但是要求房主交付定金的同时要把房子的钥匙交给自己。其实出差的借口就是在要的免租期,而要来钥匙就是准备随时带真正的租房者来看房。即是暗压房。但是一定要建立在房主住的比较远的情况下,其实说明白就是中介公司要把这套房子转租出去,从中获利。在民宅市场里价格合理,房子配置不错的房子是很好出租的,一般好的房子一个星期足以被租完。所以他们这样做是基本没有什么风险的。但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只要是挣钱的事情,很快就会有很多人去模仿操作,到了2002年下半年的时候,房屋银行慢慢的已经成为了一种恶性竞争了,都去这么压房,哪里有房屋配置好,价格又合理的房子出租呢?要是有早就被中介公司压到自己公司去了。所以后来就是只要是房子就压,大家可能要问了。中介公司不怕赔钱么?回答是怕,当然怕。所以到了那个阶段就出现了很多的恶性事件。一般采取明压方式的房子如果在免租期内没有租出去的情况下,业务人员也有两种方式解决。第一种就是直接把钥匙反锁在屋里,等房主要钱的时候跟房主说,那个业务员已经辞职了,公司不管这些事情,如果房主没完没了,那就武力解决。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主动出击,在免租期快没有的情况下直接打电话给房主约房主出来谈,一般有经验的业务员会直接跟业主说,大哥(或者大姐)因为您房子的事情我已经被公司开除了,房租的事情公司也不肯给钱,我没办法才来找您。我也刚来北京打工,没钱赔您。您要不解气打我一顿得了。房主如果不同意直接翻脸。。。如果勉强将业主房子租出去但是没有挣到多少钱怎么办呢?那只有从租户下手了,房子快到期时找种种借口不退租户押金。反正不挣钱是不成的。所以说那时的中介公司是不会赔钱的。而在那个年代中介公司不但要招聘文秘,业务员,还要招聘纠纷处理人员。(其实就是打手)在那几年,租户被打,房主被打的事情非常平常,而一般人怕找麻烦也就忍了,这样也不会挨打。典型的公司就是中大。
三、房屋银行瞬间消失在那几年中介公司的老板们挣钱都挣疯了,毕竟很多都是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前面我们说过,中介公司给业主的付款方式是月付,给客户的方式最少是季付。这里就给中介公司老板找到了挣钱的机会,很多的公司一夜消失。卷走所有的差价和房款,业主收不到钱肯定要去找中介,发现中介公司不见了,直接就会自己的房子里面找租户,一般这种情况倒霉的就是租户了。前文说过挣钱的事情很多人都会去模仿,所以后来很多的公司房子代理的价格很高,但是以底价格年付的手段租给租户,这样从中牟取暴利。其实典型的实例就是坚石地产也就是,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坚。还有很多公司也如法炮制过,但是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四。房地产经纪公司招聘陷阱。那些年有一部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是靠招聘起家的,现在据我所知还有那时靠这个起家的公司现在依然活跃在房地产经纪的领域里,但是他们已经金盆洗手,不靠招聘挣钱了。这个可能大家就不明白了。招聘怎么还能挣钱?我回答大家,能挣钱,能得很!2002年以后真的是北京房地产的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时期。很多房地产公司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每天报纸网络上刊登广告招聘,承诺高薪,借机收取什么服装费、培训费、填表费、等等的费用,钱挣到了人去楼空。在这个“领域”里被骗的求职者真的数不胜数,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经历。而且慢慢的发展到了其他的行业,计算机公司,文化公司等等。
五、房地产经纪规范的进程。2007年国家出台了从事租赁代理业务应先备案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之前,应向市建委备案,备案工作由中介协会具体承办。备案工作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持“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按协议约定在该银行开设账户,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此外,各指定银行应于每月5日前将签约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内余额、发生额和资金往来情况通报中介协会。
60万的保证金将再次提高房产中介从业的门槛。目前实行资金监管,若要从事房产中介行业,从事买卖房屋业务要交纳100万保证金,从事租赁业务要交纳60万保证金,再加上100万的注册资金,等于必须要有260万元的资金,相对于几年前10万元就可以注册一个公司开展业务来说,门槛大大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已经有了保障。
经过这几年市场的洗礼房地产经纪走入了良性发展,品牌云集,很多小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生存不下去了纷纷倒闭。就在这激烈饿市场竞争环境中又产生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做民宅的中介公司为了有客户,满大街贴小广告,做高端了房地产公司购买业主资料,致使业主电话泛滥,业主们苦不堪言,城管工作人员们更是痛苦万分!个大做高端的中介公司为争抢客户打打出手,砸店、打架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各各社区门口都有中介公司的人员每天轮流“站岗”其实他们在那里不是免费的维护治安,而是为了去找客户、为了摆摊、为了发传单,弄的小区的保安人员也是深恶痛绝。还有很多的中介公司挖人走私单,也就是别的公司的员工的单子拉到自己公司签合同,给业务员高提成,据我所知有的公司居然提成高达80%这种行为是让各大公司都深恶痛绝的,也是房地产经纪人法规所禁止的。
六、房地产发展历程反思
为什么每一个好的行业竞争到最后就是发展到恶性竞争呢?为什么非要竞争到这种程度市场才精彩呢?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国外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在人们心中的信任程度跟医生和律师是其名的,也是最受人们信任的行业之一,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满大街都是,曾经在那几年就让人们认为是骗子!
在国外,房地产经纪人是必须经过严格考试,才可以从事的,在中国,除了一个简单的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以外什么都没有,而且在北京所有房地产经纪人的队伍中有经纪人证书的也就占到1%都不到,而且是个人都能干,只要会说话就成。
试问,这种档次的经纪人谁敢信任呢?满大街发传单,贴小广告,小区门口等客户,这就是他们上客户的渠道,这种档次的经纪人能给我们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带来口碑还是带来唾骂呢?劝诫各大公司的经理人、老板们、不要光不挣钱,再这样毁坏房地产经纪人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了。
② 房屋租赁的概念
租赁
租赁(rent)
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一定期限内将某项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的行为。租赁是一种客观的经济活动过程,与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联。早在公元前1400年前后,地中海西海岸就出现租赁,当时一些船主把船只出租给商人,收取租金。早期的租赁对象有土地、房屋等。19世纪末,设备租赁开始兴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有了投资减税和加速折旧减税等措施,设备租赁得以普遍推行。后来又有了金融性和资本性租赁等形式 。租赁项目一般是机器设备 、厂房 、飞机、轮船等有形资产。近年来,租赁业务扩大到包括技术、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租赁。欧美和日本一些发达国家,有不少中小企业采取租赁经营的形式。其特点在于:承租人只需支付租用金,便可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获得新的生产能力;租赁期间设备产权属租赁公司,用户只有使用权,且不得中途废约;出租人能较快通过收取租用费收回资金,比向外贷款更为安全可靠。业务程序主要有:①承租人直接与设备生产厂商就设备价格、规格、交货日期及其他条件进行先期谈判,当接触租赁条约时,需请租赁公司参与意见。②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条件向生产厂商购买设备。③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租期即告开始。④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的金额向租赁公司交纳租金。⑤租期届满承租人可作如下选择:或将设备退还出租人,或延长租期,或作价购进所租用设备,或要求出租人更新设备而另订租约。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作为承租者需向租赁者按期交纳租金,而对其所承租的企业则享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 ,承担经营的全部责任 ,盈亏自负 。因此,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其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完全分离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亦开始对部分中小企业试行租赁经营责任制。
③ 谈谈国内外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的发展现状、趋势及变化
这个楼主怎么在这个版块提问呢~~分数不要浪费了哦.....
祝你找到好答案 best wishes~~~
④ 房屋租赁的案例分析
承租人乙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乙在甲询问其是否购买是已明确放弃该权利,故不内得在甲丙交易成就时主张,乙不容能根据优先购买权购得该房。甲丙之间房产转让并未完成,双方只是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未登记,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
⑤ 房屋租赁将会如何发展
您好。
未来,我们的租房生活将迎来哪些变化?
当前租房痛点:房东租客都有烦恼
租房体验差,是长期困扰租房市场发展的痛点。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都经历过黑中介、房东随意上涨房租、提前逐客等情况。房东也有烦恼,即使收了押金,也很难避免一些糟蹋房子的不靠谱租户。
一、多地上线官方住房租赁平台
今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益。
1、8月21日 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启动试运行
2、9月29日 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
3、10月19日 广州推出政府住房租赁平台“阳光租房”
4、10月31日 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5、11月1日 武汉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二、推进“租购”同权
近来,不少城市都陆续发布了租购同权的租房新政。鼓励租赁消费,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未来,租房将更有尊严。
1、7月17日 广州发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案,首次提出“让租者幸福居住”的口号
2、9月15日 上海发布住房租赁新政:常住居民租户享有子女义务教育等服务
3、9月29日 南京住房租赁细则正式落地,要求逐步实现购租同权
4、10月14日 山东出台意见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
5、10月18日 深圳出台租赁新政,低收入人群有望获住房租赁劵
6、10月31日 京住房租赁新政实施,明确落户、子女 入学等措施
三、集体租赁房试点 增加租赁市场供应
租购并举是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方向,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节奏也在进一步加快。
8月28日 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
四、互联网抢滩住房租赁
1、8月 阿里巴巴与杭州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打造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平台”
2、10月10日 支付宝宣布正式上线租房平台,在北京、上海等8座城市推广信用租房
3、10月20日 京东旗下一全资子公司成为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项目的中选单位
五、房企布局长租公寓
长租公寓的出现正改变着租房市场的格局。这些由开发商、地产中介、酒店集团等经营的“长租公寓”在大学生毕业生、白领阶层中颇受欢迎。
六、银行高调布局住房租赁
各家银行也是争先恐后的抢滩住房市场,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密集宣布进军住房租赁市场。
⑥ 95年以前的房屋租赁档案什么单位查询
这种档案查询只能到中小企业局去查原单位的记录。
这样的租赁档案一般不会储存太多年限,或许已经不存在了。
⑦ 房屋租聘行业的由来
近代中国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量的交易形式,不是买卖,而是租赁。租赁往往占房地产市场交易次数的50~80%。直至今天,西方国家大城市仍普遍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租户阶层,这个阶层的人数不但没有随住宅自有化减少,反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可见,房屋租赁应成为房地产研究的重要方面。
出租房屋按使用性质分,可归类为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商铺、写字楼等)。本文以后者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私宅出租—住宅商品化的起端
住宅分为自有住宅与租用住宅两大部分。无论过去还是未来,自有住宅一直是一种理想化的住宅占有方式。它对于提高所有者的安全感、稳定感以及由此产生对住宅所在地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作用,是东西方各国政策提倡的方向。但它的普及难度较大,城市化运动时至今日,自有住宅在城市住宅中始终占少数。
租用住宅是城市住宅的主体,但并非一开始就是这样。封建社会城镇房屋以自产自住为主。当它面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冲击时,房地产的商品化也悄然起步。大量人口向城市聚集,特别是其中最具流动性的青壮年人口;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地价、建材的腾贵以及工作就近等因素造成了对租用住宅的强大需求,城市房屋租赁制度便应运而生。
但最初的出租房,并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而是作为商品使用的,即将祖遗自用私宅中的部分或全部出租出去。因此,房屋的商品化是从流通领域开始的,正像自然经济结构的产品在流通领域内成为商品的过程一样。1840年以后,城市土地的资本主义利用方式,唤出了土地潜在的巨大价值,也同时调动了城市房屋潜在的供给能力。虽然旧的城市建筑格局不能一下改变,但使用方式开始变化,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私宅开始越来越多地进入出租房行列,在城市建筑量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商品房的供给。这就是近代中国大多数城镇房地产业并不发达,但也容纳了大批流动人口的主要原因。私宅出租是封建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过渡这一历史过程在城市,房地产业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化的开端。
二、历史上的“二房东”现象
虽然中下阶层构成了近代中国城市住宅承租人的主体,但房地产商却不愿直接为这个阶层提供商品住房。原因很简单,房地产投资周期长,地价高,建造低档住宅不合算,故房地产商多愿意兴建中上阶层所需住宅。甚至在中上等住宅已普遍供过于求、低档住宅远远供不应求时,房地产商仍不热心投资低档住宅。原因在于:房地产商一般不愿以劳工阶层为顾客,恐招致管理房屋方面的纠纷,得不偿失;政府常常以各种特殊法令保护贫弱房客,房东利益受到干预。这就导致低档住宅奇缺,租金较高,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二房东”作为房屋租赁关系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上海住宅大部分是里弄房屋,一般为联排二层楼房,每幢分割为若干小院,每院一楼一底,有客堂、卧室、厨房等,独门独户,常以小院为单位出租。天津大多为平房里弄,每院一居住单元,供一家人租用。广州、汉口、厦门的情况类似,兼有楼房与平房两种住宅建筑形式。
民国后,城市人口渐增,房租日昂,一般市民无力单租独院,房主又不愿分租。于是,有的承租人出面将整幢或整院从大房东那里包租下来,自住一部分,其余房间租他人。这样的承租人就被称为二房东,他的租户成为三房客,形成了“大房东—二房东—三房客”的租赁关系。开始时,这样做的目的仅仅为减轻二房东自身负担,又满足财力微薄的小租户的住房需求,不存在从中牟利问题。随着岁月推移,低档住宅供求矛盾日紧,加上抗战期间一些稳定租赁的特殊政策法令,使二房东逐步演化成大房东之外的又一重盘剥房客的中间经营者。
城市化初期,大量人口急剧涌入,住房特别是低档住宅极度紧张,条件恶化,这种现象在东西方各国普遍存在。二房东的出现有其客观背景。从短时看,它充分挖掘了已有住房的供给潜力,为更多居民提供了栖身之所,提高了城市的容纳能力。但从长期看,它扩大中间剥削,搅乱租赁关系,又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原因。并且,从建筑设计角度看,二房东的分租与非法搭盖改建,导致房屋的超负荷使用,加倍磨损,实际是对建筑物乃至生活环境的破坏。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不经济的。
解放后,二房东被取缔。改革开放后,这一现象又在一些地区出现,并正引起社会的关注.
⑧ 房屋租赁的概念及分类有哪些
今日,房屋复租赁概念股走强,制随着楼市调控的进一步深化,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从而增加房屋“供应池”的做法,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柔性手段。
根据网站显示房屋租赁概念一共有10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房屋租赁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6家房屋租赁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以下是云财经房屋租赁概念股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