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西周建立的意义
时代意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建立了,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达到了顶峰。
西周灭商后,奄有东方及江淮之地,疆域空前广阔。为了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在全面比较了夏商的国家制度,尤其是商朝的体制后,武王采纳箕子的建议,决定实行“封土建国”方略,这种宗法制度古时已有,至武王时才完全确定下来。
毫无疑问,武王实行的封邦建国方略,相对于商朝那种原始小邦林立的现象来说,显然是一个进步。它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周王朝统治的作用,维护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
周王通过这些措施,就把治理全国的权利,牢牢地控制在手中。
② 为什么说西周的分封制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西周实行分抄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使西周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加上礼乐制度的制定,
协调了贵族中的等级关系,社会得以稳定下来。
这些受封的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分布在天下各地,
构织起四通八达的统治网络,
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拱月般的政治格局。
周王室分封宗亲贵族的既定制度,
辅之以明确天子权利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的约束,
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
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
西周的诸侯国之间或为同宗共祖的宗亲,或为彼此通婚的姻亲,
横向联系也比以前密切很多。
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两方面来看,
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③ 西周的历史的变迁
一,要确定历史人物的时代背景
(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历史人物生活的时间、国家、时代特点以及他的活动所处的历史环境等.)
第二,要确定历史人物的阶级属性
(要求是不应停留在个人动机上面,而是要深入揭示其代表的阶级利益以及特定的民族关系的环境.这实质是寻找个人活动与本阶级的关系.)
第三,要确定历史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主要看他是否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是否推动或阻碍了生产力发展及人类社会进步.)
一般可从四个方面来把握:对社会生产和科学文化发展的影响;对民族融合和民族团结的影响;对国家统一巩固和发展的影响;对加强中外关系和国际交往的影响等.
2、中国古代农民起义领袖.主要看他所领导的起义:在打击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方面有何直接作用(推翻或瓦解其统治);有何间接作用(即在多大程度上迫使后来的统治者调整统治政策,从而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使生产力的发展);在斗争中提出的口号或纲领对提高农民革命斗争水平有何作用.
3、中国古代少数民族领袖.主要看他的政治、经济、文化措施和行动:对本地区、本民族发展进步有何作用;对民族团结和融合进步有何作用;对国家的统一巩固有何作用.
4、中国近现代政治人物.主要看他的政治主张、措施或行动:对反对封建势力,动摇其统治基础有何作用;对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维护国家主权独立有何作用;对西学的传播发展有何作用;对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有何作用;对挽救民族危亡,探索强国富国之路有何作用.特别要注意他在上述几个方面比他的前人有何进步,此点是确定近现代政治人物时应把握的总原则.
5、世界史中的政治人物.主要看他的政治主张、对外政策和行动:对本国家、本民族历史发展进步有何作用;对本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民交往有何作用;对人类社会和世界历史的发展进步有何作用.
第四,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历史人物的主要事迹或活动对其做出应有的评价.在总结归纳历史人物的活动时,可采用两种方法:
1、“阶段论”的方法,该法以时间顺序为纲,结合历史人物所处的历史时代,把历史人物的活动分成不同阶段,逐段评价其功过是非.(如评价左宗棠、汪精卫等人)
2、“方面论”的方法.该法以人物活动的内在逻辑关系为顺序,把它分解成几个不同的方面来评价.(如对汉武帝就可把他的活动分成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民族关系、对外关系等六个不同方面进行评价. )
第五,要确定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性结论.对历史人物,不仅要一分为二,还要有一个总结论,亦即对历史人物做出定性判断.
在具体评定时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从决定历史人物历史地位的最主要方面定性.(如南阳太守杜诗他的主要贡献是水排的发明,因此,把他不能定性为地主阶级政治家,而应确定为中国古代杰出的发明家.)
二是在对政治性人物定性时,一定要指明他的阶级属性.如孙中山是资产阶级革命家
④ 【历史】关于西周法制对后世的影响
西周的“礼治”是建立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王有制的基础上的,维护了贵族世袭特权和统治人民的主要上层建筑。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的思想家继承并修正了西周礼治精神的儒家和反对并批判西周礼治思想的法家的精神,并且展开了一场立法之争,礼法之争的重点就是“刑不上大夫”这一特权主义。在当时思想领域的百家争鸣中,以孔丘为代表的儒家和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进行了一场长达百年的思想碰撞,以法家的胜利而告终,建立了以法家思想为代表的先秦王朝。但是沿承西周礼治的儒家也在先秦时期得到极大地发展,修正了周礼的某些观点,主张“尊贤使能”、“礼下庶人”。儒家思想确立了中国传统法律“礼主刑辅”的基本原则,在礼与刑的问题上,强调了礼的主导地位,并且奠定了中国封建特权法的理论基础。
两汉时期,自汉武帝开始确立了以儒家为主导的封建正统立法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辅”,并且引经决狱,以《春秋》中的经义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立法实践中“纳礼入律”,使礼率合一的思想得以充分体现。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火连连、时有武人任刑肆杀,但这一时期延续了汉代以来法律儒家化的发展方向,顺应时代进步的趋势。
礼法结合综治模式自秦汉整合到西汉形成,又经魏晋至唐最终定型,儒法合流、全国统一和儒家思想的占据统治地位,周礼的“尊尊”、“亲亲”和“男女有别”等原则经过改造又演变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并逐步经典化,终于成为指导封建立法、司法的礼教。
⑤ 西周实行这种制度有何历史意义是西周
西周实行的这种制度是哪一种制度呢?他这种制度对历史文化推进有一定的作用。
⑥ 夏.商.西周建立的意义 急急急急急急!
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漫长的原始社会被私有制社会所替代,应该说是历史的一个进步。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古代文明的进步获得转机。商朝建立以后,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屡次迁都,经济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汤吸取夏朝灭亡的教训,广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权得到了初步巩固。
商朝的农业、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经济发展加快,私有制度进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
西周的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建立了,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达到了顶峰。
西周灭商后,奄有东方及江淮之地,疆域空前广阔。为了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在全面比较了夏商的国家制度,尤其是商朝的体制后,武王采纳箕子的建议,决定实行“封土建国”方略,这种宗法制度古时已有,至武王时才完全确定下来。
毫无疑问,武王实行的封邦建国方略,相对于商朝那种原始小邦林立的现象来说,显然是一个进步。它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周王朝统治的作用,维护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
周王通过这些措施,就把治理全国的权利,牢牢地控制在手中。
⑦ 西周分封制的历史作用
周朝实行分封制,诸侯们对周王室除了有纳贡、服役和保卫的义务外。还在封地内享有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
……
(2011·黄石)先秦时期,西周实行分封制,在当时起着拱卫周王室的作用。
(2018·黄石)西周时期,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隶分给亲属和功臣等,封他们为诸侯,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命令,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制度是分封制。
(2017·新课标)周灭商之后,推行分封制,如封武王弟康叔于卫,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封周公长子伯禽于鲁,都奄(今山东曲阜);封召公爽于燕,都蓟(今北京)。分封推动了文化的交流与文化认同。
西周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山东、山西的简称源自西周封国国名。
(2014·新课标)中国古代讲究“同姓不婚”。已知春秋时秦晋两国世为婚姻(故称两姓联姻为“喜结秦晋之好”), 而鲁晋两国不可通婚。结合所学关于“西周分封制”的知识,能够判断①晋国是姬姓封国②晋燕两国可以通婚③晋宋两国可以通婚④秦燕两国可以通婚
与分封制相适应,商周的官员选拔采用“世卿世禄制”。三代(夏商周)时期治理国家的统治者是贵族,……从诸侯到士,根据出身的高低贵贱来兼任政府职务,世代为官。
⑧ 简述西周时期敬天保民思想基本内容和意义
基本内容:
一、要牢记商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不能贪图安逸,荒怠政事。周公一再告诫人们,殷商王朝之所以丧国,就是因为“荒腆于酒”,作为继商而立的周王朝的统治者,应该时刻牢记这一历史教训,“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周公认为,周人虽然推翻了商王朝的统治,但并非从此就一劳永逸了,周王朝一旦失德,仍然要受到天的惩罚。“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
这段话的大意是,我们周人虽然承受了原来为殷人所有的天命,但是我却不敢说我们的基业永远这样牢固美好。
二、要体察民情。周公认为,治理民众是十分严肃的事情,统治者应该谨慎小心,一刻也不能荒怠。
”治民祇惧,不敢荒宁“,要使周王朝的政治统治得以巩固,就必须使民众安乐,而能否使民众安乐,则在于统治者能否体察民情,周公不止一次地告诫群臣子弟,要”知稼墙之艰难“,要知道民众的痛苦,”知小民之依“。
体察民情,不能局限于了解民众的疾苦,更重要的是要体察民众的心理。周公认为,小人的怨詈,往往产生于为政者的失政,如果为政者相率欺诈,小人则人怨詈,明哲的统治者就是要善于从小人的怨詈中闻知已过,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过错。
三、要慎用刑罚。周公认为,刑罚是国家用来维持秩序的手段,但是,如果用刑不当,则将招致民怨。商王朝后期滥用刑罚,导致民怨沸腾,是应该汲取的历史教训。因此,周公主张统治者应该修明自己的道德,慎用刑罚。
《尚书·康诰》载周公告诫康叔封要“义刑义杀“。古代义与宜通,”义刑义杀“即宜刑宜杀,即刑罚的使用一定要适当。
至于如何才能做到用刑适当,周公认为,刑罚适当的关键在于按照国家既定的法典用刑,”勿用非谋非彝“,谋、彝意为常典常刑,统治者在动用刑罚的时候应该以此为根据,绝对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刑罚。
周公一方面主张统治者应该根据国家的法典使用刑罚,另一方面也主张统治者应该根据罪人的认罪态度,对于刑罚的轻重程度加以调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如果一个人犯了比较轻的罪过,但却不思改悔,不反省,不认罪,这样的人即使罪行并不严重,也非杀不可。
如果一个人犯了重罪,但却有认罪悔改的表现,并且罪有缘由,则不可杀。同时,周公也主张在量罪定刑时,对于寇贼奸宄、杀人越货、不友不孝、不从王命者要严加惩处,使刑罚能够充分反映统治者的意志,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意义:
“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周公用“民情可见”的观点解释天命,把天命理解为可以认识的客体。在对待天命的态度上,虽主张要敬从天命,但又不盲目地依赖天命,周公甚至明确指出:“天不可信,我道惟宁。”
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人文主义的发展路向。另外,周公强调从民情知天命的观点,也表明他对于民众的力量以及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上的作用予以高度的重视,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启了后代重民思想的先河。
(8)西周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敬天”一语由周人提出,然其萌芽则在殷代。“敬”是尊崇、畏惧,“敬天”就是崇拜、顺从以上帝为中心的鬼神世界。殷代“敬天”思想的萌芽,《盘庚篇》中有反映。
商王盘庚在诰命中反复强调“先王有服,恪谨天命”,不仅要照先祖遗训办事(“承于古”),更要按上帝指示办事。殷人无“敬天”之名,而有“敬天”之实。“敬天”一语首见于周成王对周公旦的谈话中。成王说:“公不敢不敬天之休……,公其以予亿万年,敬天之休。
”人们“敬天”,是因为天“命哲、命吉凶、命历年”。“命哲”是决定政治道德法则,“命吉凶”是赐福降祸,“命历年”是决定国祚。“哲”虽然是宗教理性,但具有积极意义。总之,“敬天”是殷周思想的基本原则,其他一切都要以此为依据。
“保民”是为安邦治国,使民乐其业。这是政治的基本任务。如何治民,殷周两代有一定思想差异。殷统治者把治理民众这一政治任务称为“畜民”、“承民”,并且把民众称为“畜民”。
⑨ 周朝建立的时代意义
时代意义抄: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建立了,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达到了顶峰。
西周灭商后,奄有东方及江淮之地,疆域空前广阔。为了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在全面比较了夏商的国家制度,尤其是商朝的体制后,武王采纳箕子的建议,决定实行“封土建国”方略,这种宗法制度古时已有,至武王时才完全确定下来。
毫无疑问,武王实行的封邦建国方略,相对于商朝那种原始小邦林立的现象来说,显然是一个进步。它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周王朝统治的作用,维护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
周王通过这些措施,就把治理全国的权利,牢牢地控制在手中。
⑩ 历史西周的制度有什么作用
一分封制
二宗法制;实质:根据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版配与继承制度
分封制的作权用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周成为一个延续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宗法制作用
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