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们县的历史名称
县,汉语为行政区划单位名称,中国在春秋战国时代便已经出现“县”,而且一直沿用至今,是历史极其悠久的行政区划单位,现在“县”为乡、镇的上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县”传统意义上和法律地位上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除日本以外,作为中国以外国家行政区划单位的汉译,多将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译作“县”,如印度“邦”以下区划District译作“县”;汉语常将英文的county译作“县”,但对英国的行政区划单位county则译作“郡”。 在中国,“县”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始于春秋时期。春秋时期,最初主要设置在各诸侯国的边疆之地,当时的秦、晋、魏等诸侯大国兼并了周围的其它小国,不再另行封建的,就在原来的国的地方设置为县。到了春秋后期,各国把县制推广到内地,渐渐地在边疆之地设郡,郡的面积比县大,但是地广人稀,行政地位比县低,但是军事力量和重要性则超过县。战国时期,各国疆域逐渐成型,即使边境也逐渐繁荣起来,才开始在郡下设县,逐渐产生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后,确立郡、县二级制,全国分为36郡,郡下设县。隋唐后,县相继隶属于府、州(郡),或军、监、厅。秦朝时期,郡管县; 汉朝时期,郡、国管县;银雀山竹简《库法》云:“大县百里,中县七十里,小县五十里。大县两万家,中县万五千家,小县万家。”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置令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汉朝以后,各个时期、各个地方或同一辖域因行政区划制度的不同,郡、府、州或军、监、厅所辖; 国民政府时期,之初为道所辖;之后撤道制,直接隶属于省(特别行政区);之后改隶属于行政督察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中华民国自1949年后实际统治的台澎金马地区(自由地区),由省管县;1998年进行省虚级化后,改由中央政府实际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行政督察区名称的变更,除各直辖市均隶属于专区(行政督察专区)、地区或地级行政区,现除各直辖市、海南省直管县外均为地级行政区的下一级行政区。
②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的发展历史
射洪县建置是在南北朝西魏时期,始置射江县,于北周(557)改名射洪县,故称“西魏置县,北周正名”。 射洪县因其射洪县境内有射江(射江今称梓江,又名梓潼江),县得名源于射江,古“江”与“洪”同音,古人将“射江”讹为“射洪”,后北周从俗,遂改为射洪。《元和郡县图志》载:(射洪)“县有梓潼水,与涪江合流,急如箭,奔射江口。蜀人谓水口曰洪,因名射洪”。 今射洪县境内建立县级政权已1500年。 秦惠文王灭巴,蜀两国,设置巴,蜀两郡。西汉析巴,蜀郡置广汉郡,领辖广汉等十三县。广汉县治今射洪县柳树镇的通泉坝,为今射洪县境内建县之始。此时,今射洪县境分属广汉,郪两县。广汉县和郪县的分界线,东西以涪江和梓潼江为界,即涪江以东和梓潼江左岸地区为广汉县。涪江西岸和梓潼江右岸地区为郪县(治今三台县郪江乡)。 西汉末年,王莽夺取政权,建立“新”王朝,改益州为庸部,改广汉郡为就都,改广汉县为广信县。今射洪县境分属广信,郪两县。 东汉时,刘秀政权恢复益州,广汉郡,广汉县名,东汉末年,今射洪县境仍属广汉,郪两县。 三国蜀汉,后主建兴二年(224),分广汉郡四县置东广汉郡。郡治广汉县(今射洪县柳树镇)。今射洪县境仍属广汉,郪两县。 西晋武帝太康六年(285),废东广汉郡,复置广汉郡,今射洪县境仍属广汉郡广汉,郪两县。 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罢德阳郡,置遂宁郡,广汉县由广汉郡划入遂宁郡。今射洪县境分属遂宁郡广汉县,广汉郡郪县。恭帝元熙二年(420),刘裕夺取晋王朝政权建立宋王朝,史称刘宋。分广汉郡置新城郡,郡治北伍城县(今三台县潼川镇),领辖北伍城,怀归两县。 刘宋(明帝)泰始五年(469),改遂宁郡为东遂宁郡,郡治巴兴县(今大英县回马镇长江坝)。广汉县隶属东遂宁郡。今射洪县境属东遂宁郡广汉县,广汉郡郪县。 萧梁(502~553)撤郪县并入北伍城县。新城郡领北伍城县。南齐,改北宕渠郡(治今盐亭县城),置西宕渠郡,析广汉县,置通泉县。领辖广汉,通泉两县。今射洪县境分属广汉,通泉,北伍城三县。 西魏宇文泰平蜀,恭帝二年(555)分北伍城县,置射江县(治今射洪县金华镇),隶属昌城郡。据《元和郡县志》记载西魏恭帝(554~556),改西宕渠郡为涌泉郡,并移郡治于涌泉县(通泉更名,治今射洪县洋溪镇),领辖涌泉,广魏(广汉改名)两县。今射洪县境属射江,涌泉,广魏三县。 北周(557~581),改射江县为射洪县,射洪得名自此始。今射洪县境属射洪,通井(涌泉改名),广汉(广魏改名)三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罢郡置州,涌泉郡,昌城郡被废,改通井县为通泉县,并光汉县(广汉改名,讳炀帝杨广名)入通泉县。县治今射洪县柳树镇。 通泉两县隶属新州(治今三台县潼川镇)。开皇十八年(598),改新州为梓州,射洪、通泉两县属梓州。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州置郡,射洪、通泉两县属新城郡(治今三台潼川镇)。今射洪县境属射洪、通泉两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新城郡为梓州,射洪、通泉两县属梓州。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梓州为梓潼郡。乾元元年(758),复改梓潼郡为梓州。射洪,通泉两县隶属未变。今射洪县境仍属此两县。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射洪,通泉两县初隶梓州梓潼郡。太祖乾德四年(966),梓州梓潼郡改为静戌军。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改为静安军。端拱二年(989)复改为东川节度,神宗元丰三年(1080)又改为剑南东川节度,徽宗重和元年(1118)改设为潼川府,射洪、通泉两县隶属关系仍旧。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通泉县“兵后地荒”,并入射洪县,隶属潼川府(治今三台县潼川镇)。 明洪武十年(1377)五月,并射洪县入盐亭县。十三年(1380)十一月,又恢复射洪县建置。 清初, 射洪县属潼川直隶州(治今三台县潼川镇)。雍正十二年(1734)升州为府,隶属潼川府。嘉庆七年(1802),隶属川北道潼川府,直至清末。 民国元年(1912),裁川北道,以府,州直隶省政,射洪县隶属四川省潼川府。民国2年(1913),废潼川府,复置道,又隶川北道,民国3年(1914),又旋改属嘉陵道。 民国7年(1918)起,四川军阀割据,四川形成“防区制”。今射洪县太和镇南,先为四川省第五卫戍区范围,后为李家钰卫戍范围。太和镇北先为川军第5师吕超部控制,后属川军第10师刘斌部,川军杨森第2混成旅杨汉城部及国民革命军第29军田颂尧,孙震部的卫戍区范围。 民国24年(1935),射洪县隶属四川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区,直至民国38年(1949)12月。 建国后,1950年1月置射洪县(县治由金华镇迁至太和镇),隶属川北区行署遂宁分区。 1952年9月,隶属四川省遂宁专区。1958年10月,射洪县划归绵阳专区。 1968年9月,绵阳专区改为绵阳地区,射洪县仍隶属。1985年2月,撤销绵阳地区,射洪县隶属遂宁市。 1997年,射洪县面积1496平方千米,人口100.4万,辖20个镇、10个乡:太和镇、金华镇、柳树镇、太乙镇、金家镇、复兴镇、天仙镇、仁和镇、青岗镇、洋溪镇、香山镇、大榆镇、广兴镇、明星镇、涪西镇、陈古镇、凤来镇、潼射镇、曹碑镇、官升镇、伏河乡、青堤乡、双溪乡、文升乡、瞿河乡、万林乡、太兴乡、东岳乡、金鹤乡、玉太乡。县政府驻太和镇。 2000年,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963237人,其中: 太和镇 149353 大榆镇 47334 广兴镇 33562 金华镇 58316 柳树镇 68208 太乙镇 43564 金家镇 26883 复兴镇 25851 天仙镇 25854 仁和镇 37967 青岗镇 38691 洋溪镇 48685 香山镇 19460 明星镇 30308 涪西镇 22883 陈古镇 20297 风来镇 19203 潼射镇 20904 曹碑镇 22728 官升镇 20790 瞿河乡 25106 伏河乡 8176 青堤乡 9617 双溪乡 16284 文升乡 20006 万林乡 29640 太兴乡 17972 东岳乡 25367 金鹤乡 13428 玉太乡 16800 2004年,射洪县辖20个镇(太和、金华、仁和、青岗、明星、洋溪、香山、大榆、广兴、潼射、涪西、陈古、凤来、金家、天仙、太乙、曹碑、柳树、复兴、官升)、10个乡(伏河、青堤、双溪、文升、瞿河、万林、太兴、东岳、金鹤、玉太)。
③ 武昌县的历史发展
西晋时,本地仍然是武昌郡郡治所在,先属荆州,后属江州。其时,原属武昌郡的寻阳、柴桑二县先后分出,并合置为寻阳郡。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分武昌县为武昌、鄂两县,鄂县治所在今大冶市西畈,两县隶属荆州武昌郡。元康元年(291年),武昌郡划属江州。东晋建武元年(317年),江州治所设在武昌(今鄂州)。
南朝宋、齐、梁,武昌、鄂两县领域和郡、县治所未变,刘宋时,武昌郡由原属江州改属郢州。州治设在夏口(今武汉市武昌区)。武昌昔日的重要地位,逐步由夏口取而代之。武昌虽仍为郡治,而领域逐渐缩小。到陈(557—589年),两县分设武昌、鄂、西陵三县,隶属北新州武昌郡,郡治所设在武昌(今鄂州),西陵治所在今黄石市境内。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郢州为鄂州,州的治所设在夏口(今武汉市武昌区),这是“鄂”字西移的开始。同年,撤武昌郡,并鄂、西陵入武昌县,隶属鄂州。唐元和元年(806年),鄂州设立军事建制,称为武昌军,军的治所设在夏口(今武汉市武昌区),这是“武昌”之名西移的开始。其时,本地仍为武昌县。此时,武昌军城、武昌县城同时存在。故唐代诗人刘长卿之诗有“上下武昌城”之句。五代自后梁至周(907—960年),武昌县先后隶属扬吴鄂州、南唐鄂州。南唐李煜七年(967年),割武昌县三乡之地设大冶县(含今黄石市),武昌县和大冶县同属于鄂州。武昌县领域,东到西塞山,南至大幕山,西至梁子湖,北至长江。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武昌县隶属荆湖北路鄂州(江夏郡)。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武昌县升为武昌军,因该名与鄂州的武昌军雷同,遂取“玉宝寿昌”之文,次年改名为寿昌军,领武昌县。这是本地称“寿昌”的开始。端平元年(1234年),废寿昌军,武昌县隶属鄂州(江夏郡)。嘉熙元年(1237年),武昌县又升为寿昌军,直隶武昌军节度。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寿昌军改名武昌散府,隶属鄂州路。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鄂州路改称武昌路,治所设在夏口(今武汉市武昌区),西移的“武昌”之名由军事建制名称变成了行政区划名称。此时,武昌县隶属于湖北道武昌路。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1346年),武昌路改为武昌府,武昌县隶属武昌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武昌县属湖广布政司武昌府,西塞山划属大冶县。清康熙三年(1664年),武昌县属湖北省武昌盐法道武昌府。在清代,长港两岸自樊口至芦席口(六十口)及芦州、粑铺,划为黄州卫屯地;月山为大冶飞地。 民国2年(1913年),废武昌府,改江夏县为武昌县,而武昌县却改名为寿昌县,至此,在本地沿用1692年的“武昌”二字,硬被江夏取代了。次年(1914年),因“寿昌”一名与浙江省一县同名,寿昌县改名为鄂城县(因本境有鄂王城,故名鄂城)。这是本地称“鄂城”的开始。鄂城县领域未变,隶属湖北省鄂东道。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合并鄂城县、鄂城市和黄冈县的黄州镇,取鄂城的“鄂”字和黄州的“州”字,成立湖北省辖鄂州市。市名“鄂州”又与古代隋开皇九年(589年)设立的“鄂州”(治所设在武汉市武昌区)巧合。
④ 中央苏区县的历史沿革
在历史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央苏区地域内设置了兆征县、博生县、洛口县、长胜县、胜利县(最初叫忠发县)、彭湃县、泉上县、东方县、代英县、明光县、公略县、太雷县、杨殷县、登贤县等新的县级行政单位,红军主力长征后,这些新设的县名都被废止。
在第四次反“围剿”胜利以后,1933年中央苏区的发展到了鼎盛时期,辖江西、福建、闽赣、粤赣4个省级苏维埃政权,共设有60个行政县,其中江西省22个县,福建省15个县,闽赣省16个县,粤赣省7个县。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率队到我县调研时,对我县充分挖掘苏区纪念景点的历史文化积淀,不断开发利用党史资源,保护革命遗址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陈雄,县领导朱团能、高向荣、谢保家、苏宇霖、梁金良、苏松炎、陈文杰陪同调研。
安溪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凤冠山,是我县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碑上镌刻有朱德、邓子恢的题词,记述着12位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调研组来到碑前,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对我县将纪念碑建设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表示赞赏。
调研组随后来到魁斗镇佛仔格村,参观中共安溪中心县委旧址,详细了解中共安溪中心县委成立经过、闽南工农游击队二支队的战斗事迹。中共安溪中心县委于1932年11月成立,曾直接领导安南永德四县党的组织和人民革命斗争,谱写了福建革命斗争史上光辉的一页。
调研中,李忠杰一行还前往金谷镇溪榜村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旧址和莫耶故居,详细了解安南永德革命根据地开辟、形成和发展的历程及革命作家莫耶生平。
大量文献资料和史实表明,安溪苏区是在闽西苏区的福建省委和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创建的,应属于中央苏区范围。中央苏区,亦称“中央革命根据地”,是1929年至1934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赣南和闽西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全国13块革命根据地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块。中央苏区的确认,需要经过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审定。福建有22个县被确认为中央苏区。我县已成立申报中央苏区县领导小组,并形成申报材料,上报省委党史研究室。
⑤ 曲沃县历史发展的简介
曲沃,界于东经抄111°24'—袭111°37'和北纬35°33'—35°51'之间,隶属山西省临汾市
位于山西省中南部,北依塔儿山(崇山)、桥山、垆顶山和襄汾县为界,南靠紫金山(绛山)同绛县为邻,东与翼城县接壤,西北隔汾河和襄汾县相望,西南与侯马市毗连,史称“天府雄风,三晋重地”,素有“桐叶封唐地、三晋发端处”之美誉,历史上曾是“武公据之以兴晋,文公依之而称霸”的晋国建都之地。
今县境南北长29.5公里,东西宽15.4公里,县域总面积437.9平方公里,总人口25万(2016年),辖5镇2乡、158个行政村,拥有中国成语典故之乡、中国成语典故传承基地、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旅游名县、中国最美乡村休闲旅游名县、中国最美休闲自驾游目的地、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的中国黄瓜之乡、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蔬菜重点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全国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县、全国小麦科技入户示范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全国特教先进县、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等18张国字号名片。
⑥ 都道府县的发展历史
1868年,德川幕府的直辖领地被明治政府占有。其中三都(江户、大阪、京都)和5个开港港口作为重要的直辖地区成立了府,其他地区则成立为县,并分别设立了“知府事”和“知县事”。藩的统治不变,仍由原来的大名(诸侯)掌管。1869年7月25日,根据各诸侯提出的归还版图的申请,由“知藩事”代替诸侯继续统治原来的各藩(包括已经被废止的藩)。至此为止,诸侯对于领地和领民的统治权名义上全部归还给了天皇,但实际上只是改变了江户幕府体制中对于大名及所属领地的称谓而已。被称为府藩县的这种体制实际上只有府和县是归天皇直辖的。
1869年8月24日,太政官决定并发出公告,除京都府、东京府、大阪府以外的所有地方都统称为县,前后将神奈川府、新潟府、越后府、甲斐府、度会府、奈良府、箱馆府、长崎府改名为县。另一方面,虽然天皇此时已经迁往东京,但因为高御座(天皇的宝座,其所在的地方被称为皇居)并没有移动到东京,因此高御座所在的京都府在序列上仍排在东京府之前。另外,在太政官发布公告之前东京府还被称为江户府,公告发布后改名为东京府。
1871年8月29日开始执行废藩置县,即所有的藩都改名为县,且其行政权归还给明治政府。自此为止,日本全国各地均为明治政府直辖,并形成了1使(开拓使)3府(东京府、京都府、大阪府)302县的格局。此时各县基本上都是由江户时代的各藩或各天领直接改名而来,为了方便管理,明治政府于同年12月将302县合并为72县。后来,1876年又经过了一次大规模的县合并,还根据1878年制定的三个地方新法之一的郡区町村编制法合并并变更了一部分地区,形成了37个府县的行政格局。对于行政区域的分割运动又于1889年重新制定了市制和町村制、于1890年制定了府县制和郡制,从而形成了1厅(北海道厅)3府(东京府、京都府、大阪府)43县。从1890年以后,府县的合并和分割就再也没有进行过,只是1943年追加了桦太厅,并于同年将东京府改为东京都,自此东京都的名字沿用至现在。到二战结束为止,日本全国的行政划分为:1都(东京都)2厅(北海道厅、桦太厅)2府(京都府、大阪府)43县。这其中冲绳县由于1945年至1972年被美国占领(日本同美国签订和平条约,于1952年4月28日生效),因此这段时间内日本的总县数是42个。
在废藩置县之后,县级长官由“知县事”改为“县令”,京都府、东京府、大阪府等府级长官由“知府事”改为“知事”,1886年以后此两者统一,均称为“知事”,由内务部派遣的官员担任。另外,根据1878年制定的3个地方新法之一的府县会规则(北海道未施行)府县会作为地方自治的主体享有一定的地方自治权。
1889年开始施行市制,市的代表是市会,跟现代社会的市长还不一样。此时县以下的市都是有“市会推荐市长”的,不过府以下的市(东京市、京都市、大阪市)不设市长,其职务由府知事兼职。这三个市的市长职位是在1898年10月才设立的。 “北海道”的名字是1869年7月在开拓使之前设立的“松前地”和“虾夷地”改称并重新设立了11国86郡而来的。这是根据律令制将68国按五畿七道的区分整合形成的。其中度岛国的一部分根据废藩置县后改为馆县,后又被弘钱县、青森县吸收、最终又被开拓使移管。1882年,开拓使被废止,其辖区内的3县(函馆县、札幌县、根室县)于1886年被废止合并为“北海道厅”。此时,北海道厅虽然被称为“北海道”,但只是名字而已,还不是现在作为自治体名字的“道”的概念。因此当时的行政区域被称为“厅府县”。
根据北海道厅官制(1886年(明治19年),敕令第83号)中的规定,北海道厅的长官于其他府县的知事是同等级的官职。1901年,北海道会法(1901年(明治34年),法律第2号)和北海道地方费发(1901年(明治34年),法律第3号)公布,设置议会并成为以“北海道地方费”给名称的地方自治体,其议会的权限比府县会的权限小。之后,关于桦太在法令上的特例被废止,成立桦太厅。从此于北海道厅并列形成日本的2厅。
二战后,随着1946年9月府县制的修订,北海道会法和北海道地方费法废止,其条文内容被统合进入府县制,而“府县制”这个名字也从此改称为“道府县制”。修正案附则规定,以前被称为北海道地方费的自治体改称为“道”。1947年5月3日,伴随着地方自治法的实施,北海道厅制废止,北海道厅也从此作为一个普通的地方公共团体改名称为“北海道”。 1947年4月,曾在日本宪法第92条预定的地方自治法公布。其中规定了都道府县不再是以前的“中央政府的下属机关”,而是与市町村同样的“普通地方公共团体”,议会的议员和知事都要根据选举选出。不过1947年4月最初的知事公选是并不是根据地方自治法实行的,而依据的是前面说的府县制(都府县制)的东京都制修正案中的地方长官选举制。这时的日本行政划分为:1都(东京都)1道(北海道)2府(京都府、大阪府)42县。此后,美国于1972年归还冲绳,成立冲绳县后形成了最终的43县。
都道府县虽然是与市町村地位对等的普通地方公共团体,但都道府县相对于市町村来说是广域的地方公共团体。因此涉及到广域的事务、市町村相关的联络或者调整,以及规模上或者性质上由市町村处理并不适当的事务都由都道府县来处理(地方自治法第2条第5项)。
关于都、道、府、县,这些行政单位的定义,地方自治法里并没有明确的记述。
⑦ 临泉县的历史沿革
春秋沈子国,战国称寝或沈,为楚寝丘邑,治所在今县城西古城。秦始皇廿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置寝县,属楚郡(后析置陈郡属之)。
汉改为县(王莽改曰闰治)。同时在西部置鲖阳县,治所在今鲖城镇。均属汝南郡。东汉建武二年(公元26年)将县赐李通更名固始侯国。永平六年(公元63年)改鲖阳县为鲖阳侯国。永建元年(126年),封刘显为阜阳侯,置阜阳侯国,至永兴元年(153年)废。
三国魏改置鲖阳、固始两县,属汝南郡。西晋仍鲖阳、固始两县,属汝阴郡。东晋咸康二年(336年),鲖阳、固始两县并入新蔡县,后复立,属新蔡郡。
南北朝时初属宋后入魏,梁大通二年(528年)入梁,太清末复入魏,东魏武定八年(550年)改固始置财州,北齐废财州、鲖阳县,置褒信县。隋开皇三年(583年)废褒信县置沈州,把原褒信县地分置鲖阳、沈丘两县,隶属沈州。十六年,州治移往项城,沈丘县属颍州。 唐武德元年(618年)在今县东南部增置高塘县,六年废,入汝阴县。贞观元年(627年)废鲖阳、沈丘两县,并入汝阴县。神龙二年(706年)分汝阴复置沈丘县仍属颍州。
宋属顺昌府。元至正廿六年(1366年),明军夺取颍州,元将扩廓帖木儿挟军民北逃。
明初废沈丘县入凤阳府颍州。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颍州升为府,设阜阳县,即为阜阳西乡之地。在驿口桥(今老集)设府同知(俗称“二府”),在沈丘集(今县城)设巡检司。
民国23年(1934年)9月,析阜阳县西乡北起颍河,南至洪河,纵以茶棚大路、龙王堂、栗头店、五坑集、欧庙集、会龙集、九龙沟以西设立新县,因县城濒临泉河,故名临泉县,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28年改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解放初,民国36~38年,分置临泉、泉南、泉阳3县和临泉市,统归豫皖苏区第四地委所辖。1949年3月,合并临泉、泉南、泉阳县和临泉市仍为临泉县(包括今界首县颍河南和阜南县方集区),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阜阳专区。1952年属安徽省阜阳专区。1971属安徽省阜阳地区。
⑧ 论述省洲珺县的历史变迁
1) 最早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县。县最早并非指基层政区的县,而是指国都之外的效野乡聚之地,与“鄙”同义。春秋时,诸侯国开疆拓土,对新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国君设县直接统治。
作为行政区划的县有自己的特点,即:中央直属,置官分守,各有分地,县长官食禄不食邑,临民不临土,流动不世袭。
2)郡亦出现于春秋,但较晚于县。一般设在边远之地,具有军事防守的性质,经济开发程度也相对低于县。一郡之长称守,由将军充任,可征发一郡兵力,进行征伐;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后又称令。边地郡大,遂分置数县;内地事多,遂在数县上置郡以统之。于是才逐渐形成以“以郡统县”的制度。
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与采邑制始终并存,至秦统一,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3)州的设立:汉初中央直属仅15郡,故而不似秦在郡设郡监,吏治由丞相派员视察,无常设官员。汉武时,汉郡增至109个,于是分十三部刺史州(冀、兖、豫、青、徐、幽、并、凉、荆、扬、益、朔方、交趾),加上内史,共设14个监察区。
4)行省制度实起源于魏晋以来的行台制度。凡地方有事,临时代中央执行任务,事毕即罢。至金,普遍派出行省。蒙古占有金地,也仿金朝实行行省制度,但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