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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辩证法的几个历史发展阶段

发布时间:2021-02-23 22:52:04

① 简述辩证法的几个历史发展阶段

历史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sm),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版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权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亦称唯物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述这一科学的社会历史观: “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列宁称历史唯物主义为 “科学的社会学”,“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的方法”。E·伯恩斯坦等则把它修正为经济唯物论。辩证法 (Dialectic) (或辩证术、辩证方法)是一种化解不同意见的辩论方法。在两个或更多对一个主题持不同看法的人之间的对话,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有充分理由的对话建立起对事物真理的认知。它讨论着自古以来都是印度与欧洲哲学中心的问题。此词汇应用于多种不同领域,包括哲学、自然科学与史学。

② 辩证法发展的三种历史形态

辩证法发展经历了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电文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1、古代朴素辩证法。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公元前11世纪,人们总结同自然界作斗争的丰富经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学说,表达矛盾法则,认为天地万物都有既相互对立、又交互作用的阴阳两种力量,构成事物的本性和运动。《易经》中的“八卦”和以两卦相叠演的六十四卦的学说,从正反两方面的矛盾对立和相互转化来说明事物的发展,蕴涵着朴素辩证法的萌芽。老子观察到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有无、难易、长短、贵贱、高下、祸福、兴废和在军事战术战略上的攻守、强弱、以柔克刚等等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对立面;同时,相互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相互转化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常能转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等等。老子虽然只讲对立面的同一性,而不讲对立面的斗争性,却鲜明地表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孙子兵法》克服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弱点,孙子认为治乱、勇怯、强弱、劳逸、饥饱、安动、众寡等的对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敌虽众,可使无半”,以及主张交替使用“正”、“奇”两类战法,“避实而击虚”,“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等,关键在于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灵活性,创造条件使矛盾向着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方向发展。 秦汉以后,辩证法思想进一步发展,主要代表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和王夫之。北宋时期的张载认为世界统一于包含阴阳两个对立的“气”,提出著名的“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他认为“气”是组成整个世界的最高实体,万物是“气”这同一实体的不同形态,肯定天地为本,人心为末,即肯定物质第一性和精神第二性。他指出构成世界的“气”处于永恒运动中,“气块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学止息”;提出“动非自外”的思想,事物运动的原因不是外力,而源于内因,在于“气”本身两个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排斥的结果,“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坐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他认为由“气”构成的任何事物都是阴阳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无无阴阳者”,没有对立,就不成其为事物,“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始终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张载把各种个别的对立概括为“两”,把各种个别的统一概括为“一”,强调事物总是“有两则有一”、“若一则有两”的“两”与“一”之间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有两,则无一”,“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这种“两”与“一”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他还模糊地观察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变”与“化”的两种运动状态,这种著“变”渐“化”的思想包含了关于量变质变辩证思想的朴素猜测。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辩证法”认识的对象就是永恒不变的理念。他在哲学著作中,对同与异、大与小、有限与无限、存在与非存在等对立概念,运用归纳、演绎和反证等逻辑技巧进行分析,说明对立的东西能够同一的辩证思想,丰富了辩证法的内容。但是,这种分析不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基础上,而是把永恒不变的“理念”作为他哲学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使他的冷言冷语下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理念论”的基础上,研究一和多、整体和部分、个别和一般、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包含有对立面相到联系和转化的思想;同时说明各种范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的。亚里士多德是摇摆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既讲对立面之间的联系、转化,有时又割裂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既讲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在,有时又把一般与个别绝对对立起来;既承认“潜能”中的对立面是统一的,却又否认现实中的对立面的统一,把运动的动力归之于“第一推动者”,等等,陷入混乱的状态。但是,他在探索各种对立的范畴中所揭示的对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和反对把对立面僵化的思想等等,是对辩证法的积极贡献。恩格斯称亚里士多德为“古代世界的黑格尔”。 中国和希腊的古代辩证法,孕育着辩证法学说发展中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但由于古代的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不能解剖、分析自然界,只能从整体上进行总的直接的观察,使古代辩证法思想必然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它只是描述世界的一般变化,不能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2、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这一形式的辩证法以康德、黑格尔等为代表,在自然科学发展和社会革命兴起所显露的辩证性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唯心主义形式将辩证法的研究推向“自觉”的新阶段。 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法思想。康德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他第一次指出人的理性思维发生矛盾的必然性,提出关于理性思维的“二律背反”,探讨和揭示了思维的辩证结构及其矛盾运动。J.G.费希特进一步制定他的哲学的基本公式:“自我”建立自身,又建立“非自我”,最后达到“自我”和“非我”的统一;认为“自我”和“非我”互相排斥,又“彼此互相限制”而得到统一。这对矛盾是“自我”本身和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实际上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F.W.J.谢林认为最高本原是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即“绝对”,“绝对”中没有矛盾,但有欲望和行动的无意识活动,产生了精神和自然界、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差别和矛盾,由此引起发展;自然界是“绝对”即宇宙精神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谢林的哲学思想包含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都因矛盾引起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黑格尔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对立物的统一,“两上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且对立面因其内部矛盾运动而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着渐进过程的中断和新的质态的产生。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进程,他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的自我发展”,是不彻底的。 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秀成果而创立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物质世界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坚持以整体性为原则的系统方法观察事物;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运动,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使新陈代谢成为宇宙间普遍的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是由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它的基本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主体。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即量变和质变及其内部联系和规律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它的范畴体系包括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等,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关系的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体系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并且指导人们认识运动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共他规律和范畴,其他规律和范畴则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不同方面的展开和表现形式。辩证法“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决定了客观事物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唯物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科学的开放的体系,反映着不断发展的客观现实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集训是永无止境的。

③ 简述唯物主义发展的几个历史阶段

朴素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发展的最初历史形态。它否认世界是神创造的,把世界的本原归根为某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例如:水,火,气,土等。试图从中找到具有无限多样性的自然现象的统一。

机械唯物主义:又称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它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而出现的。

与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相适应,出现了一批以F.培根、T.霍布斯、J.洛克为代表的英国唯物主义者。他们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反对经院哲学;培根在总结当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概括了观察、实验和归纳等认识自然界的实验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和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在批判地吸取了G.W.F.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创立的。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是哲学上的伟大变革。它克服了机械唯物主义的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克服了机械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用唯物主义观察社会历史,揭示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有机统一。

(3)简述辩证法的几个历史发展阶段扩展阅读

马克思主义认为唯物主义是哲学两大基本派别之一,它与唯心主义对立,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为第一性、精神为第二性,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投影和反映。哲学里关于本体论的一种基本观点。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客观世界独立于意识之外,主观能动性区别于其它生命意识。

唯物论,哲学理论,肯定世界的基本组成为物质,物质形式与过程是我们认识世界的主要途径,持着只有事实上的物质才是存在的实体的这一种观点,并且被认为是物理主义的一种形式。

④ 自然辩证法创造过程一般需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然哲学(古代朴素唯物主义阶段) 第二阶段:神学自然观 第三阶段:形而上学的自然观和方法论阶段。 第四阶段:从形而上学的自然观和方法论向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方法论过渡 阶段。 (二)自然辩证法的创立 1.康德著:《宇宙发展史概论》一书的出版,给形而上学自然观打开第一个缺口 2.赖尔著:《地质学原理》一书的出版,给形而上学自然观打开了第二个缺口 3.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给形而上学自然观打开了第三个缺口 4.在化学领域,人工从无机物合成有机物尿素,给形而上学自然观打开第四个 缺口 5.细胞学说和生物进化论的创立,给形而上学自然观打开了第五个缺口 马克思和恩格斯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考察自然界,全面分析了历史上各种 自然观产生的必然性及局限性,正确概括和总结了当时自然科学的伟大成就,科 学地吸取了历史上优秀文化和思想的合理成分,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 2.近代科学发展对形而上学自然观产生冲击的自然科学事件。 1.文艺复兴运动:人文主义,颂扬人的力量,人的价值,人的幸福。要求重视人 的尘世生活,要求把注意力从神转向人,从天堂转向尘世。提倡人道,反对神道; 提倡人权,反对神权;提倡个性自由,反对封建桎梏。 2.《天体运行论》:1543 年,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发表,提出 了“太阳中心说”,批判了统治天文学长达一千多年的托勒密“地心学说”。这 是科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此,自然科学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 来,从而大踏步前进了。 3.自然科学的成就(15 世纪下半叶至 18 世纪上半叶):由牛顿和莱布尼兹在总 结前人的科学成果的基础上,几乎同时创立了微积分。刚体力学也得到了发展, 其规律也已弄清。在天文学中,继哥白尼的“日心说”之后,德国天文学家开普 勒发现了行星沿椭圆轨道运行的“行星运行三大定律”,牛顿在此基础上确定了 万有引力定律,肯定了地球上引力和天体间的引力的同一性。 4.自然科学的局限(15 世纪下半叶至18 世纪上半叶):直到18 世纪末,只有刚 体力学发展较为完善,其它科学则远远落后。物理学除光学因天文学的实际需要 而得到一定发展外,对热、声、电、磁等只有初步的研究。化学刚刚从炼金术中 解放出来,但还在信奉“燃素说”。古生物学还根本不存在;生物学主要是搜集 和初步整理材料;动物学和植物学仅仅作了粗浅的分类。总之,这一时期的自然 科学虽然获得了很大发展,但还没有超出最基本的自然科学的范围,水平还不高, 人们所获得的科学材料还不足以说明各种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变化和发展。 5.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内容:林耐 牛顿等--宇宙不变主义者 6.形而上学世界观的认识论根源:洛克、培根 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3.自然系统的演化过程。 (一)宇宙的起源和演化1.基本粒子形成阶段2.辐射阶段或核合成阶段3.实 物阶段 (二)恒星的起源和演化1.引力收缩阶段2.主序星阶段3.红巨星阶段4.高 密恒星阶段 (三)地球的演化 1.地球内部圈层的形成和演化 2.地球外部圈层的形成演化 3.地壳运动和海陆变迁 (四)生命的起源和演化

⑤ 论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历程

1895年3月11日,恩格斯在给威·桑巴特的信中写道:“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后的看法。
唯物辩证法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崭新的世界观。作为人类认识史上的积极成果,不能离开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这正如恩格斯1890年10月27日的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所说:“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但是,它作为指导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思想武器,又必须同历史上一切旧哲学区别开来。
哲学史的发展是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圆圈式行程。对这一圆圈式行程,恩格斯在1875年底至1877年1月之间分别在《自然辩证法》的导言和《反杜林论》的引论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即从古希腊的辩证自然观到近代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再到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演变过程。但是,黑格尔哲学,作为唯心主义辩证法的集大成者,由于方法与体系的矛盾,必然要分化。在对他的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中,产生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然而,费尔巴哈也仍然停留在半路上,他下半截是唯物主义者,上半截是唯心主义者;他没有批判地克服黑格尔,而是简单地把黑格尔当作无用的东西抛在一边。他在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体系时,连同它的合理内核——辩证法——也一同抛弃了。
无论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还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都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树上的一朵无实花。”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扬弃,产生了一个新的、唯一的真正结出果实的派别,即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既继承了唯物主义传统,又吸收了辩证法的积极成果。因此,它不是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简单否定,也不是简单回复。这样就决定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既要与形而上学相对立,又要与唯心主义相对立。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主要是把事物当作一成不变的东西去研究,当作抽象的、孤立的、片面的东西去研究,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乏联系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相反,辩证法则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世界处在联系、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这种辩证的观点首先是在黑格尔那里得到最详细的阐述的。但却是以概念范畴演绎的神秘形式呈现的,是概念的自我分化、自我运动、自我提升、自我同一。即用头立地而不是用脚立地。他把客观事物的辩证法看作只是概念辩证法的“反光”。而实际上,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
哲学史的发展,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对新世界观作出新的概括。十九世纪自然科学、人类学和历史科学的巨大发展揭示了新世界观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充分占有、利用科学发展的最新材料,吸取哲学史的积极成果,将唯物辩证法概括为:“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是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构成了哲学史的又一圆圈(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环节,这一环节将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统一于自身之内,与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相对立。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将唯物辩证法运用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使之贯彻到底,创立了唯物史观。这一切都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对唯物辩证法的概括,他们所反复强调的普遍性、客观性,关于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观点,充分反映了唯物辩证法与以往的一切旧哲学的本质区别,是哲学发展的最新、最高成果。
哲学本身发展的必然性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对新哲学即唯物辩证法作出总体上的概括和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对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进行分析和综合,得出结论: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等一切领域都是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从而形成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的观点。然而,这并不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并不重视对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规律的研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是认识过程中另一方面,即从一般到个别,从普遍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事实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在许多地方对辩证法的具体规律进行了研究、运用。比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第一编中有两节专门讲“量和质”、“否定和否定”,并在其中讲到矛盾问题:“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1878年,恩格斯为《自然辩证法》拟定的具体计划中,把辩证法的主要规律概括为:“量和质的转化——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由于矛盾引起的发展或否定的否定——发展的螺旋形式。”1879年,恩格斯进一步概括为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马克思对辩证法诸规律的运用堪称典范。《资本论》可以说就是一部辩证法著作。他运用辩证法诸规律分析、研究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对资本运动的规律的分析,非常精辟。从许多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三条规律之间的关系也有初步的认识。比如,恩格斯说:“按本性说是对抗的、包含着矛盾的过程,一个极端向它的反面的转化,最后,作为整个过程的核心的否定的否定。”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也说:“现代垄断,资产阶级的垄断就是综合的垄断,是否定的否定,是对立面的统一。”从总体上看,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涉及诸规律之间的同一性,对这些规律之间的区别很少分析。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把对立面统一的规律作为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其论据为1865年3月29日恩格斯致弗·阿·朗格的信中说:“您说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细节中有荒谬的东西,这我当然同意,但是他的真正的自然哲学是在《逻辑学》第二册即《本质论》中,这是全部理论的真正核心。”在1891年11月1日恩格斯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又说:“主要部分是《本质论》:揭示了抽象的对立是站不住脚的,人们刚想抓住一个方面,它就悄悄地转化为另一个方面,如此等等。”但我认为这里仅仅是就黑格尔《逻辑学》的结构来说,《本质论》是主要部分。这并不能说明恩格斯已经突出了对立统一规律在诸规律中的地位。1879年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对这一点说得非常明白:“第二个规律占据了他的《逻辑学》的整个第二部分,这也是全书的最重要的部分,即本质论。”
显然,在没有深入地考察这些规律之间的内部联系,尤其是它们的区别,并对分析、研究的结果进行再概括、再总结之前,是不可能突出其中某一规律的。事实上,恩格斯的话说明了这点。他说:“我们在这里不打算写辩证法的手册,而只想说明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界的实在的发展规律,因而对于理论自然研究也是有效的。因此,我们不能深入地考察这些规律之间的内部联系。”马克思恩格斯的主要任务只在说明辩证法的普遍性、客观性,只在说明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总观点。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学说的思想。他在1913年3月发表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中说辩证法是“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在1915年发表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大量的关于辩证法的话,并详细列举了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与通常的相比)发展学说的若干特征。在《哲学笔记》中也有许多地方讲到辩证法的关于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如:列宁引用了黑格尔的“……不是抽象的、僵死的、不动的,而是具体的……”这句话后说:“很有特色!辩证法的精神和实质!”,“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黑格尔无意中流露出的辩证法的标准:‘在全部自然界的、科学的和精神的发展中’——这就是黑格尔主义的神秘外壳中所包含的深刻真理的内核!”从列宁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列宁认为这个内核就是辩证法的普遍性、客观性以及关于发展的观点。
然而,总观列宁的《哲学笔记》及其它著作,他特别强调了对立面的同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是辩证法的实质或核心的著名论断。他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列宁对哲学问题的研究是与他的革命实践活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从这方面说,列宁提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是辩证法的核心或实质的论断是实践的产物,而不是他个人的主观臆断。1905—1907年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失败,国际工人运动中的两股思潮修正主义(机会主义、改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无政府工团主义、无政府社会主义)在俄国盛行,在孟什维克中形成取消派,在布尔什维克内则形成召回派。1914年又爆发了世界性的帝国主义战争,第二国际的领袖们纷纷背叛,堕落成社会沙文主义者。在变幻的国际国内的政治风云和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中,产生了革命斗争的许多新的理论问题和新的实际问题。比如,取消派与召回派的思想根源,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战争的性质,在新的历史环境下社会主义革命的前途以及如何制定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正确的战略和策略等问题。于是列宁回到哲学研究工作中去,着重研究了辩证法,认识到矛盾分析方法的至关重要性。
在对辩证法的仔细研究中,列宁还从理论上论证了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或实质的问题。列宁认为,自然界、精神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世界就是自己运动、自己发展,发展就是对立面的斗争与统一。反过来说,对立面的统一就是自己运动、自己发展的动力、泉源、动因。这是辩证的发展观,这种观点是活生生的。但也还有另外一种发展的观点,即认为发展是数量的减少和增加,是循环、重复。这种观点是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这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列宁说,只有辩证的发展观“才提供理解一切现成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因此,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的分界线,对立面的统一就是辩证法的实质。
列宁的这一思想回答了客观世界以及主观概念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以及概念自身的对立面的同一,说明了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思想这一总体特征,从而更深入地阐发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和认识论。
但是,列宁提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是辩证法的核心或实质,依然是从辩证法体系的整体上概括的,在他的思想论述中,他并没有将辩证法所包含的基本规律概括为几条。他对辩证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914年—1916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手稿于1925年公开发表时列宁已经逝世,他并不知道恩格斯关于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的表述。也就是说,列宁并不是把对立面的统一作为基本规律之一而与其它规律对照来讲的,并没有认为对立面的统一根本上决定其它规律。从《哲学笔记》中看,他主要是从辩证法的范畴之间的关系以及辩证法的要素的角度来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而且这需要说明和发挥。早在列宁阅读黑格尔《逻辑学》的《存在论》部分时,他就注意到辩证法就是研究对立面的同一的,而不是象恩格斯那样把这部分内容概括为质量互变规律。在读到《概念论》部分时,他又说:“看起来,对黑格尔来说,这里主要的也是把过渡指出来。从一定观点看来,在一定条件下,普遍是个别,个别是普遍。不仅是(1)一切概念和判断的关系、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是(2)一个东西向另一个东西的过渡,并且不仅是过渡,而且是(3)对立面的同一——这就是黑格尔的主要东西。然而这是穿过迷雾般的极端‘费解的’叙述才‘透露出来的’”。在总结了辩证法的十六要素后他又将辩证法概括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可见,列宁是把对立面的统一作为贯穿整个《逻辑学》的一根红线,作为辩证法的总规律和同义语来看待的。
列宁的这一思想与恩格斯的思想并不矛盾。恩格斯虽然把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归结为三条,但他是在同一性的意义上看待它们的。在恩格斯看来,辩证法的每一条规律都是普遍规律,都可以作为辩证法的总规律,都是联系与发展的表现形式,三者之间是互为因果,互相说明。它们不是互相独立的三种运动形式或三个阶段,而是同一运动过程的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世界上的任何运动过程既是质量互变的过程,也是对立面同一和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恩格斯也经常将其中一条规律作为辩证法的总规律看待。比如,他在《自然辩证法》中将质量互变规律作为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一个一般规律。在《反杜林论》中也说,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是自然、历史和思维的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地起作用的、重要的发展规律,并且说他用否定之否定这唯一的运动规律来概括世界中的所有过程。
事实上,与恩格斯一样,列宁也经常将对立面的统一与否定之否定等放在一起论述,将它们等同起来。如他说:“对于简单的和最初的‘第一个’肯定的论断、论点等等,‘辩证的环节’,即科学的考察,要求指出差别、联系、过渡。否则,简单的、肯定的论断就是不完全的、无生命的、僵死的。对于‘第二个’否定的论点,‘辩证的环节’则要求指出‘统一’,也就是指出否定和肯定的联系,指出这个肯定存在于否定之中。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保存着肯定东西的‘统一’,——否则,辩证法就要成为空洞的否定,成为游戏或怀疑。”由此可见,列宁完全是把它们当作同一意义上的普遍规律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列宁把对立面的统一当作辩证法的实质也完全正确。

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是辩证法的核心或实质,但这需要说明和发挥。由于列宁过早地逝世而没有完成这个任务,毛泽东接过这个接力棒,并将其进一步地丰富和发展,第一次提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毛泽东非常赞同列宁关于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思想,他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而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因此,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仅如此,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即是思想。
毛泽东认为,自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发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以来,已经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在人类历史的分析和自然历史的分析即科学研究的许多方面,应用在社会的变革和自然的变革的许多方面,获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功,因此矛盾的普遍性已经被很多人所认识。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详尽地阐明了矛盾特殊性的五种基本情形,这就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每一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个方面,每一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个方面。
毛泽东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的理论是中国革命经验的哲学概括。由于毛泽东及党的其他领导人懂得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的道理,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因而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续坚持、运用矛盾精髓的理论,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当代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为指引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
综上所述,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到列宁提出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或核心,再到毛泽东提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清晰地勾画出理论发展的线索是由一般到特殊,由简单、抽象到深刻、具体,内容越来越丰富。在后的概括是对在前的概括的更好的说明和发挥。它们不是互相否定的,而是继承中的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正确把握矛盾问题的精髓的理论,就是最好的坚持马克思主义。

⑥ 辩证法经历了的三个发展阶段各自有什么主张

辩证法发展的三个阶段分别是古代朴素的辩证法,然后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现在是唯物辩证法。

⑦ 哲学分析辩证法发展历史怎么体现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

1、辩证法抄的定义和历史形式

辩证法是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世界的哲学思想,包括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三个发展阶段。

2、辩证法发展历史体现了两次辩证否定三个发展阶段

①辩证法发展的三个阶段是: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

②辩证法发展过程中的两次辩证否定:

第一次辩证否定是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否定了古代朴素辩证法。古代朴素辩证法的优点是与朴素唯物主义结合在一起,缺点是缺乏科学基础和理论系统性,它必将被新的辩证法形态所取代。

第二次辩证否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否定了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的优点是具有一定的科学基础和理论上的系统性,缺点是从属于唯心主义,它必将被新的辩证法形态所取代。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辩证法和唯物主义重新结合起来,实现了一场哲学的根本变革。

(回答完毕,若有价值,请予采纳)

⑧ 简述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历史发展

唯物辩证法和形复而上学是两种世制界观和方法论的根本对立,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
 第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形而上学则认为事物之间是互不联系,彼此孤立的。
 第二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发展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从低级到高级曲折前进的;而形而上学则认为事物是静止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是数量的变化和位置的移动,没有质变。
第三, 唯物辩证法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 第四,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⑨ 唯物主义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是什么

唯物主义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关于唯物主义的这三个历史发展阶段,简述如下: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在缺乏科学实证基础的情况下从主观直觉出发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所决定的,物质是第一位的,物质可以决定意识。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最大的特征就是更多出于猜测而没有科学依据,但和早期的辩证法(即辩证法的萌芽)有自发的结合,没有产生与之相对应的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是唯物主义的萌芽。典型代表是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他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原子。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18世纪法国正处于启蒙运动时期,这一时期以狄德罗为代表的“网络全书派”在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实证提出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物质决定意识。狄德罗的唯物主义思想与辩证法紧密结合,但他在历史观上还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他的唯物主义思想被马克思称为“战斗的唯物主义”,是一种早期辩证唯物主义。19世纪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精神辩证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反对辩证法、只承认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思想。相对于战斗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哲学史上的巨大倒退,这种唯物主义被马克思称为“机械唯物主义”或“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3、现当代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重新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结合,同时他们还提出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相对应的历史观(唯物史观),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去世后,唯物主义者内部又继续分化,出现了客观唯物主义、科学唯物主义以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提出的“新辩证唯物主义”等众多流派。
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资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进行社会革命,夺取国家政权;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

⑩ 辩证法发展的历史形态

辩证法发展经历了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电文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1、古代朴素辩证法。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公元前11世纪,人们总结同自然界作斗争的丰富经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学说,表达矛盾法则,认为天地万物都有既相互对立、又交互作用的阴阳两种力量,构成事物的本性和运动。《易经》中的“八卦”和以两卦相叠演的六十四卦的学说,从正反两方面的矛盾对立和相互转化来说明事物的发展,蕴涵着朴素辩证法的萌芽。老子观察到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有无、难易、长短、贵贱、高下、祸福、兴废和在军事战术战略上的攻守、强弱、以柔克刚等等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对立面;同时,相互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相互转化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常能转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等等。老子虽然只讲对立面的同一性,而不讲对立面的斗争性,却鲜明地表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孙子兵法》克服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弱点,孙子认为治乱、勇怯、强弱、劳逸、饥饱、安动、众寡等的对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敌虽众,可使无半”,以及主张交替使用“正”、“奇”两类战法,“避实而击虚”,“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等,关键在于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灵活性,创造条件使矛盾向着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方向发展。

秦汉以后,辩证法思想进一步发展,主要代表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和王夫之。北宋时期的张载认为世界统一于包含阴阳两个对立的“气”,提出著名的“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他认为“气”是组成整个世界的最高实体,万物是“气”这同一实体的不同形态,肯定天地为本,人心为末,即肯定物质第一性和精神第二性。他指出构成世界的“气”处于永恒运动中,“气块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学止息”;提出“动非自外”的思想,事物运动的原因不是外力,而源于内因,在于“气”本身两个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排斥的结果,“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坐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他认为由“气”构成的任何事物都是阴阳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无无阴阳者”,没有对立,就不成其为事物,“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始终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张载把各种个别的对立概括为“两”,把各种个别的统一概括为“一”,强调事物总是“有两则有一”、“若一则有两”的“两”与“一”之间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有两,则无一”,“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这种“两”与“一”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他还模糊地观察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变”与“化”的两种运动状态,这种著“变”渐“化”的思想包含了关于量变质变辩证思想的朴素猜测。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辩证法”认识的对象就是永恒不变的理念。他在哲学著作中,对同与异、大与小、有限与无限、存在与非存在等对立概念,运用归纳、演绎和反证等逻辑技巧进行分析,说明对立的东西能够同一的辩证思想,丰富了辩证法的内容。但是,这种分析不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基础上,而是把永恒不变的“理念”作为他哲学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使他的冷言冷语下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理念论”的基础上,研究一和多、整体和部分、个别和一般、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包含有对立面相到联系和转化的思想;同时说明各种范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的。亚里士多德是摇摆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既讲对立面之间的联系、转化,有时又割裂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既讲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在,有时又把一般与个别绝对对立起来;既承认“潜能”中的对立面是统一的,却又否认现实中的对立面的统一,把运动的动力归之于“第一推动者”,等等,陷入混乱的状态。但是,他在探索各种对立的范畴中所揭示的对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和反对把对立面僵化的思想等等,是对辩证法的积极贡献。恩格斯称亚里士多德为“古代世界的黑格尔”。

中国和希腊的古代辩证法,孕育着辩证法学说发展中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但由于古代的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不能解剖、分析自然界,只能从整体上进行总的直接的观察,使古代辩证法思想必然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它只是描述世界的一般变化,不能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2、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这一形式的辩证法以康德、黑格尔等为代表,在自然科学发展和社会革命兴起所显露的辩证性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唯心主义形式将辩证法的研究推向“自觉”的新阶段。

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法思想。康德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他第一次指出人的理性思维发生矛盾的必然性,提出关于理性思维的“二律背反”,探讨和揭示了思维的辩证结构及其矛盾运动。J.G.费希特进一步制定他的哲学的基本公式:“自我”建立自身,又建立“非自我”,最后达到“自我”和“非我”的统一;认为“自我”和“非我”互相排斥,又“彼此互相限制”而得到统一。这对矛盾是“自我”本身和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实际上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F.W.J.谢林认为最高本原是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即“绝对”,“绝对”中没有矛盾,但有欲望和行动的无意识活动,产生了精神和自然界、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差别和矛盾,由此引起发展;自然界是“绝对”即宇宙精神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谢林的哲学思想包含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都因矛盾引起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黑格尔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对立物的统一,“两上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且对立面因其内部矛盾运动而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着渐进过程的中断和新的质态的产生。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进程,他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的自我发展”,是不彻底的。

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秀成果而创立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物质世界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坚持以整体性为原则的系统方法观察事物;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运动,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使新陈代谢成为宇宙间普遍的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是由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它的基本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主体。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即量变和质变及其内部联系和规律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它的范畴体系包括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等,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关系的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体系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并且指导人们认识运动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共他规律和范畴,其他规律和范畴则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不同方面的展开和表现形式。辩证法“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决定了客观事物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唯物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科学的开放的体系,反映着不断发展的客观现实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集训是永无止境的。叭物辩证法没有究尽真理,只是为人们不断探索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规律性指明方向,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显示出永无止息的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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