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战后美日关系发展及原因
美国打开日本的大门,逼迫日本开放——————九国条约——————二战中的敌对(珍珠港事件,中途岛大战,美国向日本投放原子弹)——————二战后,日本对日本进行占领——————美国对日本逐步进行扶植,建立所谓的“美日同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反法西斯联盟的胜利宣告结束。在战争硝烟逐渐散去的六十年中,同为战争发动者的日本和德国在许多方面走过相似的道路,但在反思战争罪责问题上,两国政府却表现出了极为明显的不同。
战后,联邦德国政府利用各种机会对纳粹德国的罪行进行真诚忏悔和谢罪。1970年12月,勃兰特总理在华沙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的惊人一跪,被誉为“欧洲约一千年来最强烈的谢罪”。更为可贵的是,德国政府对二战的反思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认罪、忏悔和道歉上,它在战争赔偿、战争纪念和历史教育等实际问题上也显示了极大的诚意:几十年来认真履行赔偿义务,向受害国及受害者个人支付了巨额赔偿;1994年德国议会通过《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严禁以任何形式宣传纳粹思想,并对新纳粹分子进行严厉追究;近十几年来,每年都在集中营旧址、主要战场、博物馆、西方盟军和苏军墓地举行各种各样的纪念活动,以警示世人;在教育方面,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的有关纳粹行为的内容,教师必须对有关纳粹专制特别是集中营和大屠杀的历史进行充分讲解。
日本方面,尽管也有不少二战老兵对当年的罪行进行深深的忏悔,但日本政府却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日本教育部门一再修改历史教科书,不愿承认也不愿反思当年侵略东亚各国的史实;日本法院一再判决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的东亚各国受害者败诉;日本首相不断参拜靖国神社,并为远东国际法庭判处死刑的七个甲级战犯树立“七士之碑”。
日本和德国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挑起者,也都承受过战败国家的经济和精神上的痛苦,但为什么在反思战争方面却表现出如此鲜明的态度对比呢?
首先,战后对两国法西斯的清算程度不同。战后初期,德国被美、苏、英、法四国实行分区占领。为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再起,四大国采取了严厉的制裁措施:召开纽伦堡审判,对纳粹战犯进行严惩;大规模清洗纳粹分子,取缔纳粹领导机构和秘密警察、党卫队等特务机构;重新划分德国疆界;强制德国偿付巨额战争赔款。1949年,又将其分裂成两个国家。四大国的武装占领,领土面积的减少,巨额的赔款负担,国家的长期分裂,迫使德国不得不反思发动战争的沉重代价。而日本则是在保留天皇制的前提下有条件投降的。控制日本的美国虽然主持了对法西斯分子的审判和制裁,但并不彻底,对战争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天皇根本没被起诉,许多重要战犯因“罪证不足”被释放。在战争赔偿方面,美国拟订的赔款数额与受害国所遭受的损失和所要求的数额相差甚远。后来,出于反共的战略考虑,美国更加放松了对日本的惩处。天皇制政体被保留,大批战犯免于惩罚,只偿付象征性的战争赔款,这种处理使日本无法感受到德国所承受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战争痛苦。
其次,战后两国政权建立的基础不同。德国战败后,纳粹元凶希特勒自杀身亡,纳粹德国的政府机构和武装力量全部解散。无论是联邦德国还是民主德国政府,都与纳粹势力没有直接联系,许多政府首脑甚至就是纳粹的受害者。因此,他们在对待战争责任等问题上,能够比较超脱、客观地进行反省。而在日本,作为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象征的天皇没有被推翻,政权长期控制在被释放的战犯和军国主义分子手中,让这样的政府来反省战争罪责,无异于缘木求鱼。
再次,两国所处的地缘环境不同。在欧洲,受德国侵略的周边国家如英、法、苏、波、比等在战后经济发展很快,且占据世界舆论要津,从实力和声势上对德国形成了巨大威慑。德国要谋求发展,就必须改善与周围国家的关系,要想实现这种和解,就要求它必须和以前的纳粹势力一刀两断,对以前的战争罪行进行彻底谢罪,树立崭新的国家形象。与此同时,深受纳粹迫害的犹太民族紧盯德国政治动态,组织专门机构长期从事对纳粹罪行的调查取证和起诉活动,不断将纳粹残杀犹太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德国政府面对来自强势邻邦的监督和舆论压力,也需要深刻反省战争。而在远东地区,受到日本侵略的大都是刚刚获得民族独立的国家,本身国内问题纷杂,经济实力不强,故对日本的监督和威慑相对较弱。同时,出于各种原因,各受害国之间没有精诚团结,共同谴责日本的战争罪行,而是分别对日本采取了宽大为怀的政策。这种宽容不但没使日本心存感激,反而助长了其傲慢自大的意识。
最后,两国的宗教和文化不同。从宗教方面来说,德国人多信奉基督教,内心中存在较深的 “罪感意识”,故能够真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行。而日本人大都信奉神道教,缺乏基督教的“罪过文化”,也没有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故在反思历史方面较为迟钝。从文化渊源方面来说,尽管德国具有军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传统,一度助长和滋生了法西斯主义,但从根本上说,德国文化是欧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与欧洲文化相一致的自由、理性和科学精神。这些精神有助于德国克服法西斯主义,认识到前人犯下的严重错误。而日本人大都崇尚武士道精神,崇尚绝对忠诚、弱肉强食和优胜劣汰,对强者恭顺,对弱者强硬,不服输,不认罪。“他们宁愿用一百个错误来遮盖一个错误,而不愿诚心诚意地承认和改正这个错误。”这种宗教和文化的倾向,将日本不认罪、不忏悔的态度推向了极端。
事实上,对二战德军的讨论要正面得多,鲜有对二战日军的纯军事讨论,我认为原因有
1、最重要也是最广为人知的是,德国已经从法理上彻底认罪,德国已经获得了包括以色列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原谅;反观日本,发动战争的天皇得以善终,至今日本仍然对二战的罪行不承认。
2、30年代的德国已经是工业化的强国,相比之下,处于亚洲的日本的工业化刚刚起步,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仍然是一个农业国家。德国的对手,从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来看,无一不是工业国家,因此欧洲战场更多地具有了机械化、工业化的特征。知道今日,整个世界尚且仍然处于机械化向信息化过渡的阶段,二战欧洲战场的机械化战争经验至今仍然有借鉴价值。而亚洲战场,战争更多地表现为步兵战斗、游击战、丛林战等形式,而且日本的对手,无论中国还是美英在亚洲的驻军都比较弱小,因此战争形式几乎表现为一面倒的格局。这种一方占有绝对优势的战争,相比欧洲那种势均力敌的战争,可借鉴的较少
3、二战日军是狂热的、种族主义的皇家私人军队,日军从上到下,都必须为种种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罪行负责,而不仅仅是少数高级军官。即使没有高级军官的教唆,从日军的本质来看,南京大屠杀仍然会发生,就像当年的旅顺大屠杀一样。这是日本对中国的仇视本质决定的。反观德军,除了盖世太保这样的特务机构,当年的德军是纯粹的职业军人,从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这就决定了德军的战斗是纯粹的战斗,而不是像日军那样的种族屠杀。至于集中营,那是特务机构的所为,和国防军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事实上,很多的资料都披露了,大量的德军将领都是极端反感种族屠杀的。要知道,德军的大多数将领,都是深受普鲁士传统影响,从小在军校成长起来的。他们就是纯粹的职业军人。也因为这样,德军更多地被对手所尊重,无论巴顿对隆美尔的惺惺相惜还是苏军对古德里安、曼施坦因的推崇,都表明,真正的军人搏杀在战场,而不是对弱者的屠杀。
因此,今天,无论是欧美还是国内,还在谈论二战德军的种种,谈论一些经典战役、战斗,那是军人对军人的尊重。但是日军,就永远被钉在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了!
B. 美日关系发展历史
1、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于1941年12月7日清晨,日本海军的航空母舰舰载飞机和微型潜艇突然袭击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在夏威夷基地珍珠港以及美国陆军和海军在瓦胡岛上的飞机场。太平洋战争由此爆发。标志着日美正式宣战进入敌对关系。
2、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投降后,美为扩大在东亚的势力,派军以“盟军”名义单独占领日本。二战后,美国大力在经济上扶植日本。
(2)美日关系的历史与发展扩展阅读:
日本投降和美国签订的协议:
1951年9月8日,在日本与美、英、法等48个战胜国(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片面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5小时后,日本首相吉田茂和美国代表 D.G.艾奇逊签署新的条约。正式名称为《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安全保障条约》。
条约由前言和5条正文组成。其要点是:美国有权在日本国内及其周围驻扎陆海空军;根据日本政府的请求美军可以镇压日本发生的暴动和骚乱;美军驻扎条件由两国间的行政协定另行规定。
1952年2月28日,日美两国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 3条规定,在东京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协定正文有29条。
详细规定了驻日美军的地位及特权,如日本向美军提供基地和设施,承认美国使用、管理和保卫这些基地及设施的权利;美国军人及其家属犯罪,日本无审判权;日本每年向美国支付1.55亿美元的防卫经费等。
C. 简述19世纪中期以来美日关系演变过程
从不好到好又紧张
D. 历史上美日两国关系发展变化的主要过程
日美在 60 年代初建立经济伙伴关系。 1960 年的《日美安全条约》第二条规定:“两国将设法消除在它们国际经济政策中的矛盾 , 并且将鼓励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为落实此规定 , 日美从制度上入手,建立双边经济合作、对话机制。日本对建立与美国的经济伙伴关系态度积极。譬如,岸信介政府曾向美方建议设置日美经济协商机构。美国亦有意与日本建立伙伴关系。艾森豪威尔总统于 1960 年 6 月 11 日批准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 6008/1 号文件规定:“以伙伴关系和平等的精神处理美国与日本的关系,充分考虑日本的至关重要的利益并就相互感兴趣的事务与日本政府协商。”
1961 年 6 月池田勇人首相访美,标志着日美正式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同月 22 日发表的池田 - 肯尼迪联合声明称:“总统和首相对美日伙伴关系的坚实基础表示满意。为加强两国的伙伴关系,他们同意建立一个阁僚级的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 同日,美国国务卿腊斯克致函日本外相小坂善太郎 , 建议设置阁僚级的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 , 每年至少开会一次 , 其任务有三:第一,考虑促进两国经济合作的手段;第二,就对持续扩大互利的贸易有不良影响的事情以及需要联合考虑的与两国经援计划有关的问题交换信息和意见;第三,为了消除两国国际经济政策的冲突、提供更为充分的经济合作并鼓励贸易流动 , 对认为适当和必要的措施可予以考虑 , 并将讨论的情况报告各自政府。 小坂善太郎外相在复函中表示同意美方的建议。 这样一来,日美间的磋商机制就完善起来。
1961 年 11 月 24 日 , 第一次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会议在日本箱根召开。两国代表就如何扩大日美贸易等八项议题各述己见。肯尼迪总统高度评价这次会议:“它成功地把美日伙伴关系概念扩大到经贸领域。我认为,这是在两国关系中向前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 后来 , 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作为两国交换意见、进行协商和协调政策的场所逐渐政治化 , 不但讨论双边经济关系、两国的经济问题,还就两国的对外援助、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贸关系等问题进行磋商。在池田、佐藤担任首相期间 , 该委员会共开会八次 , 对发展两国的经济伙伴关系起到了促进作用。日美经济伙伴关系在 60 年代发展起来 , 与日本设定的国家目标有关。池田内阁在 1960 年 7 月 19 日成立后不久 , 提出为期十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为顺利实施此计划 , 日本迫切要求美国继续充当日本的资金、技术和市场的提供者。为此,池田首相于 1961 年 6 月 21 日向美国提出一个进口美国产品的倍增计划:日本将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完成时,把从美国的进口额从每年 15 亿美元增至 30 亿美元。
日美经济伙伴关系对保障日本的经济大国化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可以说 , 没有美国的扶植 , 日本要在 1968 年成为世界第三经济大国 , 会困难得多。从政策上看,两国一致同意扩大双边贸易规模。这在 1962 年 12 月举行的第二次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会议上得到强调。 1967 年 9 月举行的第六次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会议对双边贸易的全面发展表示满意。从资金上看 ,1961 年 4 月至 1968 年底 , 日本从世界银行、美国进出口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 26.8 亿美元 , 比 50 年代增加一倍以上。美国对日投资亦从 1960 年的 2.54 亿美元增至 1970 年的 14.9 亿美元。不仅如此 , 随着越南战争的升级 , 美国在日“特需”定货猛增。据统计 ,1950symbol 151 \f "Times New Roman"1970 年 , 日本的“特需”收入平均每年 5 亿美元 , 累计近 100 亿美元。从技术上看 , 日本在 60 年代引进甲种技术 6968 件 , 比 1950-1960 年度引进的 1356 件增加 5.1 倍 , 其中大部分来自美国。从市场上看 , 随着日本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 , 其对美出口稳定增长:从 1961 年的 10.66 亿美元增至 1970 年的 59.4 亿美元 , 大大超过美国对日出口的增长速度,导致日本对美贸易地位的根本改善。据日方统计 , 日本的对美贸易逆差在 50 年代累计约 50 亿美元 , 但在 60 年代则降至 4.7 亿美元。日美贸易规模扩大的后果主要有二。第一, 1965 年日本对美贸易出现顺差,是战后日美贸易的分水岭:此前美国对日保持顺差,此后日本对美保持顺差。第二,日本扩大对美贸易加重了其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日本对美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从 1960 年的 27% 增至 1970 年的 31% 。
日美建立经济伙伴关系的战略含义主要有二。第一,美国减小扶植日本的力度。 60 年代,美国对日无偿援助迅速减少,到 1969 年完全停止。据统计, 1950-1969 年,美国对日无偿援助 5765 亿日元,其中 50 年代为 4974 亿日元,占 86% , 60 年代为 791 亿日元,仅占 14% 。第二,日本走向外援大国。肯尼迪总统在 1961 年 1 月发表的经济咨文认为,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援,不应由美国单独进行,西欧和日本的合作亦不可缺少。是年,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起步,达一亿美元。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在 1965 年走上正轨后,逐渐增加,到 1972 年达到 4.8 亿美元。日本的经援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达成其在亚洲的战略目标的工具。腊斯克国务卿在 1967 年 9 月 4 日写道:“我们希望日本在亚洲充当伙伴而非竞争对手,但这是在地区责任方面分担政治、经济负担的伙伴。虽然我们现在不谋求日本在自卫以外的更大的军事作用,但日本的行为应贡献于 , 而非有损于有效地完成我们对亚洲的军事和安全承诺。”
日美建立经济伙伴关系隐含着一种分工。 1964 年 1 月 28 日池田首相向腊斯克国务卿表示:日本的国家使命是贡献于解决南北问题。池田认为,亚洲在基本的军事安全上指望美国,而在经济领域却开始指望日本。 从政策协调上看, 1965 年 1 月 14 日佐藤荣作首相与约翰逊总统发表联合声明称:“为谋求世界上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稳定,提高生活水平和发展社会福利是必不可少的,同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援助。双方同意今后继续协商援助的方式。总理大臣对于扩大日本在亚洲的开发和技术援助方面所起的作用特别表示强烈的关注。”
60 年代,日美就联合开发东南亚达成共识。 1962 年 2 月 5 日,池田首相会见正在访日的罗伯特·肯尼迪,认为亚洲经济共同体的想法值得更加认真地注意,并问美国对美日更密切地合作开发东南亚的可能性有何感受。罗伯特·肯尼迪称:约翰·肯尼迪总统对该地区很感兴趣。他认为,如果日美作为伙伴可以联合工作,去发展这种合作,那么这在未来岁月中将很有益。 以美国维持其在远东的军事存在、日本充当亚洲的主要援助国为核心内容的日美经济伙伴关系的发展,预示出两国将在分担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联合起来。 1975 年越南战争结束前后,美国削减外援,而日本则增加外援。结果,日本对亚洲的援助额在 1977 年超过美国。此后,日本更积极地为美国分担负担。 1977-1980 年,日本政府的年援助额从 14 亿美元增至 33 亿美元。日本在 80 年代迅速增大外援努力,到 1989 年,其年度政府开发援助金额增至近 90 亿美元,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
日本以增加外援的方式为美国分担负担是它的惟一选择。首先,美国不愿看到日本在军事上取代其在亚洲的霸主地位。其次,日本受宪法第九条的制约,不但不能派兵海外,就连军事援助也不能提供。显而易见,在军事扩张道路被堵死的情况下,日本只能实行包括提供外援在内的政治、经济扩张。
冷战后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其与美国在经济规模上的差距拉大了。日本难以在经济上进一步支持美国,遂转而在军事上进一步支持美国。日美在此问题上的共同利益在于:这不但与美国要日本为其火中取栗的既定目标相一致,而且对在海湾战争中不得不出资 130 亿美元的日本来说,也是件求之不得的事。在此意义上,出人可被视为出钱的替代。结果,在美国的推动下,致力于建立与美国的军事伙伴关系就成为世纪之交日本的战略发展趋势之一,其发展方向不是日本增大对美依赖程度,而是增大相互性。
1994 年,日美经济冲突空前尖锐产生的危机感与“日本威胁论”开始在美国消退的因素合在一起,给两国主张加强日美安全关系的势力提供了一个驾驭未来的机会。同年 3 月 11 日,克里斯托弗国务卿在日本经济同友会讲演时透露:“今天早晨,我们召开了安全协商委员会会议,以考虑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安全伙伴关系。利用这种方式讨论我们两国之间的安全问题,尚属首次。” 同年春,若干美日官员、学者开办了一个学习班,其美方成员有中央情报局的沃格尔、国防部办公厅日本分部部长保罗· S. 贾拉、国防分析研究所研究员迈克尔· J. 格林、国防大学教授帕特里克·克罗宁,日方成员有驻美公使饭村丰、驻美使馆一秘石井正文和美国国防大学的客座研究员高见泽将林。双方的共同目标是:稳定日美关系,使两国的安全合作具有活力。反复讨论的结果,完成了一个囊括讨论要点的战略文件。约瑟夫·奈在 9 月出任负责国际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前,曾听取沃格尔对该战略文件的说明。奈当时未置可否,但后来提出的“奈氏倡议”却与此文件的精神一致。
奈和沃格尔一致认为,美国过于重视引起美日关系紧张乃至分裂的贸易摩擦问题,而对有助于两国拴在一起的安全问题注意不够。他们的主张为克林顿政府采纳 , 导致美国对日政策的重点从在经济上打击日本变为在军事上拉拢日本。 1994 年 10 月至 1996 年 4 月,日美在奈的倡议下重新定义冷战后的日美安保体制,被称为“奈氏倡议”。“奈氏倡议”的成果之一是,为给日美安保体制注入活力,自 1995 年 8 月起,两国开始起草《日美安全联合宣言》。《日美相互提供物资和劳务协定》和《日美安全联合宣言》于 1996 年 4 月 15 、 17 日相继公布,标志着日美迈出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第一步。
日美致力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第二步,是以抬升日本的军事地位为前提,修改 1978 年的《日美防务合作指针》(简称旧《指针》)。 1996 年 5 月 28 日在夏威夷召开日美安全小组委员会会议,明确了远东有事时美军为“矛”、日军为“盾”的分工(其实是美国主攻、日本助攻的分工),并达成下述一致: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远东有事时日本对美军的后勤保障上。这是修改旧《指针》之始。同年 6 月,为开展修改旧《指针》的工作,两国改组了隶属日美安全协商委员会的日美防务合作小组委员会。从 1996 年 10 月到 1997 年 4 月,以设想朝鲜半岛有事为前提,日美共进行四次个案研究。 1997 年 9 月 23 日在纽约发表的新《日美防务合作指针》(简称新《指针》)是两国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新《指针》对旧《指针》作了很大改动,强调日美应在平时合作方面加强交换情报和政策协商,增加了在维和、裁军、军控、安全对话等方面的合作内容,而在战时合作方面则首次提出日本周边有事时日美采取联合军事行动的框架,标志着日美安保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此后,落实新《指针》就成为日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最大课题,主要涉及新《指针》相关法案的立法工作。从 1999 年 5 月到次年 11 月,日本相继出台《周边事态法》等法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建立与美国的军事伙伴关系的国内政治障碍。落实新《指针》亦表现在日美两军建立协调机制方面。 50 年代初建立的日美军事同盟不存在联合指挥机构。这是日本抵制美国压力的结果。然而冷战后日美同盟对等性、相互性和互补性的提高,导致日美两军加强协调。新《指针》规定:“为共同实施有效的作战行动,自卫队和美军须通过包括灵活运用日美联合协调所在内的协调机制,在作战、情报活动及后勤保障方面相互密切协调。” 经过长期酝酿,日美安全协商委员会于 2000 年 9 月 11 日决定建立新的协调机制,标志着日美迈出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第三步。
进入 21 世纪后,日美军事伙伴关系初步建立,其标志主要有二。第一,日美在 2001 年决定在安全领域开展战略对话,以加强两国军事关系的相互性。第二, 2001 年 9 月 11 日美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日本积极支持美国的反恐战争,继同年 10 月 29 日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后,于 11 月向印度洋派遣两支舰队。这不但是日本走向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重要的一步,而且意味着日本开始作为一支国际性军事力量与美国并肩作战。
2 .战略含义
日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步伐在 20 世纪最后五年明显加快,其战略后果是消极的。第一,日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将推动日本军事大国化。第二,作为美国推动日本发挥地区性安全作用的结果,美日的战时分工从美军进攻、日军防守变为美军主攻、日军助攻。不仅如此,由于美日在扩大日军的战时功能方面采取渐进路线,故随着时间的推移,日军还可能为美军承担更多的义务。一个基本的趋势是,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将更积极地企图介入其周边国家的安全事务,其程度将保持在对美军的辅助作用的范围内。
美国推动日本军事大国化,在双边军事技术合作领域表现得十分突出。从技术上看,日美以利益互换为原则,进行一场双赢博弈:两国利用对方的技术优势,取长补短,以降低开发成本。譬如,日本新一代 F-2 支援战斗机就是改造美国 F-16 战斗机的产物。双方在研制过程中各取所需:美国向日本提供现成的技术;日本向美国回流其开发的新技术。又如,美国在冷战后本着“以技术换技术”的精神与日本开展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的研究,对在新的战略环境下维系美日军事同盟,起到促进作用。从战略上看,冷战后日本继续在美国的卵翼下走向军事大国,是个日本以发展对美合作来增强本国军事实力的过程。日本增强军事实力必然增大其对美讨价还价的能力,其战略含义是:美国对日控制力势将下降;日本对美独立性势将增强。
1996 年重新定义日美安保体制后,日本开始谋求双重身份:既要充当美国的“被保护者”,又谋求在远东扮演直接支援美军的“保护者”角色。日本对美作战支援的范围在 1997 年从日本地区扩大到日本“周边地区”,暴露了其欲与美国合霸远东的野心,是日美致力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表现。应当看到,日本与美国建立联合武装干预地区安全事务的新体制,并非仅仅服从冷战后美国全球军事战略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为其日后以大国身份发挥地区性安全作用预作张本。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的对美独立性将增强。这决定着,其“被保护者”色彩将趋于淡化,而“保护者”色彩将趋于浓重。鉴于日本在国内面临宪法等制度上的障碍,这一历史进程的发展将是渐进的。
日美要建立真正的军事伙伴关系,就需修改或废除不平等的《日美安全条约》。然而在世纪之交,日美都不希望废约,至于修改条约,障碍主要在日方。日本对宪法第九条的解释是:拥有但不行使集体自卫权。要把美国单方面保卫日本的条约变为相互防御条约,关键不在修改条约,而在修改日本的 1947 年宪法第九条。由此观之,冷战后日本对修宪的考虑增多,本身就有与美国建立军事伙伴关系之义。是否利用日本的修宪势力,已成为美国面临的现实问题。 2000 年 10 月 11 日美国国防大学国家战略研究所发表的特别报告《美国与日本: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主张在新的基础上重建美日伙伴关系。该报告提出,为使美日安全合作更加密切、有效,美国应支持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在该报告看来,美国必须欢迎日本表达成为更加平等的同盟伙伴的意向。 从本质上说,该报告的要害是企图利用日美军事伙伴关系化来为美国的利益服务:通过驾驭日本的发展方向,使亲英美派在日本继续掌权并与美国联合干涉别国事务,防止反美的日本戴高乐主义者上台。
展望未来, 21 世纪第一个十年日美关系的发展,将集中体现在两国继续建立军事伙伴关系上。未来的日本可能更倾向于与美国一起推行强权政治。这将是日本的“普通国家”化在外交、军事领域的体现。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美国将利用日美关系平等化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日美安保体制的一个不对等的方面是,美国承担保卫日本的义务,而日本则没有义务保卫美国。今后在美国的推动下,日本将部分承担保卫美军的义务,从而部分地改变日美安保体制不平等的这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美安保体制的片面性将趋于减少,而相互性则趋于增大。这将是日美关系全面伙伴关系化在军事领域的体现。
回答者:雾夜飞猪♂ - 秀才 二级 8-26 09:33
评价已经被关闭 目前有 2 个人评价
好
50% (1) 不好
50% (1)
相关内容
• 比较美国和日本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何区别?
• 日本 韩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这对中国有何借鉴?
• 各位能不能帮我找下中国近代史(例如时间.内容.性质....
• 朝鲜拥有核武器对日本有何影响?
• 有关美国、日本、欧洲的投资环境
E. 二战后美欧、美日关系的演变过程
美欧:战后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欧洲经济亟待复苏,所以不得不依赖美国。但于回70年代之后,随着欧共答体的产生,欧洲正努力脱离美国。
美日:由于美国遏制共产主义的需要,日本成了美国的对抗前沿,战后日本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参与国际事务,希望成为政治大国。也是为了摆脱美国的控制。
本质上讲,日本与欧洲都是维护美国利益的棋子。性质差不多。
F. 美日关系 由来 现状 发展
刚开始日本是美国的殖民地,但由于美国把技术传入了日本,因此专日本的经济得到属快速的发展,美国因此对日本放松了殖民活动,开始慢慢和日本在经济技术上开始合作,美日关系也就开始确定了。现在日本在亚洲是一个很发达的国家,现在和美国一直有着经济和技术上的交流与合作。以后由于中俄关系,日美关系可能不会有多大变化,但国与国的关系都是建立在相互的利益上的,以后的发展要看以后有什么事情会影响美日之间的利益关系
G. 历史上的美日关系
1921年因美日矛盾召开华盛顿会议,签定<<四国条约>>,<<五国海军条约>>导致英日同盟终止,日本海专军受到限制,美国是属胜利者,削弱日本势力构成战后新格局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二站结束结束后对日分区占领保留天皇制,审判战犯
随着对华态度的转变开始扶植日本,越战韩战的武器交右日本建造,促成日本战后腾飞
70年代形成美日欧三足鼎立,由主从走向伙伴
H. 历史上的日美关系是怎么演变的
一、占领与被占领的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成为战败国,美国以盟军的名义单独占领了日本全境。1945年8月12日,杜鲁门任命美国太平洋陆军司令麦克阿瑟为盟军最高司令官,君临日本。早在战争结束前美国既已决定借日本投降之机彻底削弱日本。意在摧毁日本军国主义根源,消除军国主义影响;对建立和平民主的新日本是十分有必要的。遗憾的是,实施两年,上述改革还远未完成,美国政府却嘎然刹车,对日政策从惩治改造转为复兴扶植。
二战后,国际形势风云突变。苏联势力剧增,冷战开始;中国革命的胜利使美国将中国作为其稳定亚洲的中心的企图成为泡影,打乱了美国的亚洲战略;朝鲜、越南政权相继建立,亚洲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针对这种形式,美国改变其初期占领政策,开始扶植日本在亚洲执行其遏制中国和苏联的冷战政策。 美国对日本占领政策的转变终止了对日本的改革进程,与此同时,占领军当局缓和了对日本的种种限制,放宽了对日本战争赔偿的要求,帮助日本复兴经济。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把日本变成后方军需工厂,为其侵略战争服务。日本从战争中收益大量外汇,对其经济恢复和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二、从敌对到伙伴
旧金山媾和是美日关系演变的里程碑。 随着冷战加剧和亚洲革命浪潮的澎湃发展,美国政府希望日本尽早摆脱约束,为其所谓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亦将美国完全控制日本的局面合法化、长期化。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召开了对日媾和会议,各盟国及日本决定,他们此后之关系将是由主权的平等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友好的结合下进行合作。《旧金山和约》的签订结束了盟国对日本的全面军事占领,盟国占领机构取消。日本被缔约国承认为独立国家。同时,和约亦为美国继续驻扎日本留有空间,这与托管条款使得日本的独立实际上是不完整的。和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日美两国的关系。
在《旧金山和约》签字的同一天,日本以独立国家的身份与美国签订《日美安全条约》。这个条约主要是确立和约生效后日本和美国的军事关系和美军在日本的特权。条约规定:日本向美国提供陆海空军基地,美国则“为了和平与安全的利益,日前愿意在日本国内和周围驻扎相当数量的武装部队”, 1952年2月8日,日美两国签订《行政协定》,规定实施《日美安全条约》的细则。根据这个协定,美军可以在日本的任何地方设立军事基地;美军及其家属犯罪不由日本判处;日本要分担美军驻留日本的部分费用。《日美安全条约》毫无双边性可言,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如此一来,日本实际上处于美国的半占领之下。
《旧金山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日本从一个被占领的战败国演变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开始以独立的身份参加国际社会。《旧金山和约》、《日美安全条约》和《行政协定》三者构成日美关系的体制,即旧金山体制或安保体制。这一体制的建立,标志日美两国之间从敌对关系演变为附属伙伴关系。安保体制被视为日美关系的基本框架,双方共同维持。
三、从伙伴到同盟
安保体制的确立,成为日本振兴经济,重返国际舞台的起点。日本于1952年4月加入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开始步入国际经济舞台。1955年10月,日苏两国在莫斯科签署《日、苏联合宣言》。结束了两国的战争状态,恢复了外交关系。同年12月日本加入联合国,以独立、平等的身份回归国际社会。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日本朝野对《日美安全条约》的不满情绪逐渐增长。在群众运动的推动下,日本政界也要求改变安保体制下依附于美国的不平等地位,增加对美国的发言权,把单边性条约改为双边性条约,希望与美国对等。1960年1月9日,日美两国在华盛顿签订《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代替旧的《日美安全条约》。新条约一方面扩大了日美两国的合作范围,加强了日美军事同盟,进一步明确了两国在政治、经济及安全保障方面的关系;一方面加强了日本的自主权《日美安全条约》,提高了日本与美国的对等性。
60年代末,美国出现衰退,经济再次出现严重滑坡;深陷越南战争泥沼难以自拔,国内反战情绪愈演愈烈;第三世界纷纷崛起。美国不得不调整其全球战略,收缩战线,美国需要日本在亚洲的密切合作。与此同时,美国总统尼克松正视“日本在经济上是一个超级大国”,于是,1969年11月,佐藤首相和尼克松总统就无限期延长新《日美安保条约》和美国把冲绳岛行政权归还日本达成协议,并决定新《日美安保条约》及其有关规定原封不动地适用于归还后的冲绳。1972年5月5日美国正式向日本移交冲绳岛的行政权。日本终于结束了在美国“半占领”下的“战后”时期。
纵观60—80年代,美国的全球战略曾有较大调整,日本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但日美关系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其间的调整与摩擦都属于安保体制内的演变过程。日美两国出于各自的战略发展需要,从从属伙伴演变为相互依存的同盟。1988年1月竹下登首相访美时表示两国应结成“全球性伙伴关系”,1989年8月海部俊树首相与布什总统一致宣称要加强日美“全球性伙伴关系”,共同处理国际事务。
四、冷战后的日美关系
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国际政治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美国为了实现其“一家独霸”的野心;日本为了实现其政治大国和军事强国的梦想,对安保体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美国在太平洋地区强化以美日同盟为核心的联盟体系。日美正计划走向“世界性同盟”。
I. 美日 美苏 的 外交关系 的 演变的过程
美日:
美日同盟经历了前后两个时期,大致以冷战结束后1996-1997年为分界线,权且称之为冷战期(前期)和后冷战期(后期)。前期的关键词是“美日安保”(即《美日安全保障条约》),“同盟”的提法虽已出现,但并不常用,语义也不同于后期;而后期,则是名副其实、如假包换的“同盟”时期。
前期分两个阶段:从1951年到1960年为第一阶段,为“旧安保”时期;1960年以后,到1996年为“新安保”时期。对日本来说,1951年与《旧金山合约》同时签署并生效的《美日安全保障条约》,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是由美国单方面强加的规约,但基本上是“被选择”的结果。可日本尽管是“被选择”,但却并不意味着完全被动,恰恰相反,“兴利除弊”,为我所用:一来它利用美主导的只与部分国家(实际上排除了“共产圈”国家)讲和所谓“片面媾和”,摆脱战时“敌国”身份,迅速实现了向国际社会的复归,为后来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二来,反手利用美国的“保护”,以让渡部分主权(冲绳基地)的最小代价换来世界第一强国的庇护,以极低的军费支出专注于经济发展,乃至在“第一阶段”便实现了从战后复兴到经济大国的跨越。不能不说,这种“被选择”的成功,恰恰体现了日本民族选择的智慧,当然也离不开吉田茂等战后日本第一代领导人的政治韬略。但是,在这个阶段,虽然也有美国战略转型的影子,但美日安保仍然是具有双重功能的约束,即在置日本于保护之下的同时,还有防止日本重新武装、江湖独走的一面。甚至到70年代初,美国谋求与中国接近的“越顶外交”时期,北京还对美领导人吐露过对美驻军冲绳感到“踏实”的心声。
1960年,美国陷入冷战以来最深刻的危机(越南、古巴、柏林等),于是动议修改“旧安保”,“新安保”在把战略重心置于日本防卫的同时,强调“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第四条),面向以苏联为首的国际共产主义势力的同盟色彩被强化,乃至后来有前首相中曾根康弘的所谓要成为太平洋上“不沉的航母”的问题发言。“新安保”在日本,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反安保社会运动,深刻影响了战后日本主流意识形态的构成。岸信介内阁在国会强行表决通过,旋即下台。翌年,“柏林墙”竖立,柏林被一分为二,东西冷战升级。但纵然如此,“同盟”仍是一个禁忌的关键词,至少在日本来说,其政治正确性仍远未确立:1981年,刚刚结束访美在回国途中的专机上,首相铃木善幸就日美首脑会谈达成的新闻公报中出现的“同盟”表述问题,向同行的记者团小心翼翼地澄清说,所谓“同盟”,“并不带有军事的意味”,引发了美国内舆论的批判。
真正旗帜鲜明、名正言顺地打出“同盟”,其实是后期的事情。冷战终结后,两国认识到“历史并未终结”的现实,尤其是1993年美朝军事冲突、1996年台海危机和1995年日本女生遭驻冲绳美军强暴等事件,使美日两国政府意识到,美日安保不仅不能瓦解,而且必须进一步强化。于是有了1996年桥本龙太郎首相访美,与克林顿总统达成归还冲绳普天间基地的共识,进而于翌年签署了美日同盟“新指针”(Guideline)。至此,才有了我们今天话语中的“美日同盟”。连现在令日民主党政权头痛不已的普天间基地的迁移问题都是彼时惹的祸。
美苏:
第一时期
1917年11月7日,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1922年12月30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美国直到1933年才承认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2年元旦,美、苏、中、英等26个国家共同签署《联合国家宣言》,建立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共同作战,取得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这说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为了反对共同的敌人,能够结成联盟。但是,战争结束后,美苏联盟破裂,转变为冷战和争霸。
第二时期
二战结束以后,美国成为世界经济军事实力最强的国家,推行全球扩张政策。1947年3月,杜鲁门主义的提出,既是美国在全世界扩张势力的宣言书,也是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发动全面冷战的宣言书,又是冷战全面开始的标志。美苏冷战,使美苏由盟友变成了敌人。美苏冷战,在意识形态上尖锐对立;在经济上互相封锁;在军事上,194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1955年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组织的建立,使美苏在冷战中形成两大军事政治集团的对峙局面。美苏两极格局形成。
第三时期
50年代中期,美苏两国和国际关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1953年3月5日,斯大林逝世。赫鲁晓夫上台以后,开始对苏联的内外政策进行调整。1956年召开了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把“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三和路线作为苏联对外政策的基本策略,以缓和美苏紧张关系,寻求美苏共处合作,平起平坐,共同来主宰世界事务。美苏经济军事实力差距缩小,社会主义阵营的发展和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都使美苏关系发生了有利于苏联的变化,有利于苏联推行霸权主义。但是,美国仍然是世界头号经济、军事和科技强国,美国推行称霸世界的战略使美苏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愈演愈烈。50年代后期,美苏争夺世界霸权的格局逐渐形成。
第四时期
美苏冷战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和以美国为首的资产阶级阵营的对抗;美苏争霸是争夺世界霸权的冲突,它超过了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矛盾。美苏冷战是除战争以外的敌对和对抗行动;美苏争霸则是既有和平方式的对抗,也有局部战争,如美军侵略越南和苏军入侵阿富汗的战争。美苏冷战和争霸在形式上有相同之处。在实质和结果上是一致的。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是美苏争霸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既有缓和又有争夺。 在缓和方面:1955年,苏联主动与西方国家合作,签订了对奥和约,解决了二次大战的一大遗留问题。同年,苏联同联邦德国建立外交关系。1959年赫鲁晓夫访问美国,美苏首脑戴维营会议是苏联推行美苏合作外交战略的重大行动,美国实际上承认苏联是超级大国这一事实。 在紧张方面:1961年苏联修筑“柏林墙”,封锁了东西柏林边界,使美苏关系更加紧张。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表明苏联开始走上同美国进行全球争夺的道路,同时也表明当时的战略优势仍然在美国方面。 这一时期,苏联还对中国推行霸权主义,企图控制中国,使得中苏关系恶化。 美苏太空争霸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是美苏争霸的第二阶段。其特点是苏联处于攻势,美国转攻为守。 1964年勃列日涅夫上台至70年代,苏联的经济实力同美国的差距大为缩短,1975年,苏联的工业总产值上升,相当于美国的80%。苏联在军备方面赶上了美国,苏联的战略导弹至1975年已达2402枚,超过美国40%,1979年苏联在战略核力量上的开支几乎为美国的3倍。苏联大力增强常规军事力量。1978年,美军210万人,苏军440万人,美军拥有坦克10500辆,苏军拥有坦克50000辆。这一时期苏联推行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的积极进攻战略。美苏争霸的重点在欧洲,美苏在欧洲都集结了重兵,处于两军对峙的僵持状态。苏联一方面对欧洲以“缓和”战略麻痹西方,另一方面加紧在欧洲以外的地区扩张。1979年入侵阿富汗,标志着苏联霸权主义政策发展到了顶点。 这一时期的美国,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长趋于缓慢,侵越战争受到严重挫折,军事力量被苏联赶上,美国在美苏争霸中从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1969年后的尼克松主义,调整全球军事部署,收缩亚洲兵力,1973年从越南撤军,1979年同中国建交。 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美苏争霸的第三阶段。1981年,里根出任美国总统以后,开始对苏联采取强硬态度,遏制苏联在全球的扩张势力。在核战略和核军备方面,美国提出了“星球大战”计划,通过以高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军备竞赛,从而拖垮经济力量相对落后的苏联。在争夺第三世界方面,美国立足于在军事上打小规模的局部战争,打击亲苏政权。 苏联由于国内经济发展缓慢,在与美国的争霸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执政后,开始放弃争夺军事优势的作法,转为裁减军备,从对外扩张转向全面收缩。
争霸结束:
,美国提出了“星球大战”计划,通过以高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军备竞赛,从而拖垮经济力量相对落后的苏联。 1991年12月底,苏联解体,美苏冷战争霸的局面结束。
J. 美日关系的历史
美国打开日本的大门,逼迫日本开放——————九国条约——————二战中的回敌对(珍珠答港事件,中途岛大战,美国向日本投放原子弹)——————二战后,日本对日本进行占领——————美国对日本逐步进行扶植,建立所谓的“美日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