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剑"的历史与介绍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版,前端尖,后权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在中国文化与其它文化里的括含范围不同。如西方古代只有双刃和直型的剑,对西方人来说刀也被定义为剑的一种。即使名为“Saber”(单刃的军刀)、“Falchion”(单刃的弯刀)也被归于西方文化中的“剑”一类。再如日本则没有区分刀与剑,日文中的“剑道”或者“剑术”其实是中国唐代流传到日本的双手刀法。
在中国文化里,剑与刀是两种不同的武器,剑特别用来指“双锋直型刃”,而刀则是指“单锋弯型刃”。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B. 有谁知道剑术的起源与发展
剑 剑术:武术中用剑的技术。
《吴越春秋》卷九和《庄子·说剑篇》都记述了古代击剑的技术和战术。《汉书·艺文志》载有《剑道》三十八篇,是论述汉以前击剑技术的专著。明代茅元仪《武备志》中记载了剑的用法有:跨左击、跨右击,翼左击、逆鳞刺、坦腹刺、双明刺、旋风格、御车格、风头洗等。清代又有宋仔凤《剑法真传》一书传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剑术成了剑的演练套路的代称,被列为全国武术比赛项目。增加了各种花法、平衡、翻腾、造型等动作,使剑术有了很大发展。剑的击法有;劈、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等。剑术的特点是:轻快敏捷、潇洒、飘逸,有"剑走美式"、"剑如飞风"之说。剑术根据练法又分为行剑、势剑、双手剑、长穗剑、双剑、反手剑等。剑术套路繁多,常见的有:自选剑术、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三合剑、云龙剑、八卦剑、太极剑、螳螂剑、通备剑、醉剑、宣化剑、七十三剑、龙形剑、奇门十三剑、白虹剑、纯阳剑、七星剑等。参见"剑"条。
刀剑在古代被视为武士的灵魂与精神象征,日本武士必须常年佩刀,刀不离身,故在所有的古武术门类中,剑术是武士必须掌握、流传也最为普及的武艺技法之一。剑术在古时又称剑法、击剑、平法、兵法、小兵法、刀法、太刀打等。明治以后始称剑道。日本剑术所使用的刀器一般称为日本刀,我国又称倭刀,其刀身狭长微弯,单刃柄较长,劈斩突刺俱宜,实际上是刀剑合一的产物。常用的日本刀形制有大、小之分(长、短),大刀又分太刀(刀身弧度较大),打刀(刀身较直)两种,小刀称之为胁差(又称胁插,刀身长度只有正常日本大太刀、打刀的三分之二左右,故也有称其为小太刀的。古代日本武士一般都身佩两刀,即一大一小两柄日本刀)。
日本古流剑术包括使用太刀(佩带时刀刃向下)、打刀(佩带时刀刃向上)、小太刀等武器的技术。其内容有使用一刀(单刀)的太刀术、小太刀术;使用长、短二刀(即同时使用大、小太刀的双刀术,日本古流剑术中双刀技法都被称之为“二刀流”,著名流派有宫本武藏的二天一流)的正二刀术(右手拿大太刀,左手拿小太刀)、逆二刀术(右手拿小太刀,左手拿大太刀),双手都持大太刀的二刀术(如琉球王家秘传武术本部御殿手、大东流合气武术等)及小太刀二刀术(如天道流、柳生心眼流等)等各种各样的剑术技法。其中包含刺眼、撩阴和斩击对手颈动脉等危险的招数,平常主要以形(套路)的练习为主。
日本古武道的剑术流派极多,古流号称有两百至三百余派,主要有柳生新阴流剑术、小野一刀流剑术、北辰一刀流剑术、马庭念流剑术、鹿岛新当流剑术、东军流剑术、真影流剑术、直心影流剑术、神道流剑术、神道无念流剑术、当流剑术、示现流剑术、心形刀流剑术、柳刚流剑术、铁人实手流剑术、中条流平法、天流兵法剑术、玄流大太刀术、关流小太刀术、澄心流小太刀术、菅原本流小太刀、柏木流甲胄太刀打、宝山流太刀术、神传流击剑等。
剑法的主要内容
(1)刺剑:立剑或平剑向前直出为刺,力达剑尖,臂与剑成一直线。剑刃朝上下为立剑,剑刃朝左右为平剑。
(2)劈剑:立剑,由上向下为劈,力达剑身,臂与剑成一直线。抡劈剑沿身体右或左侧绕一立圆;后抡劈剑要与身体后转协调一致。
(3)挂剑:立剑,剑尖由前向上、向后或向下、向后为挂,力达剑身前部。上挂向上、向后贴身挂出;下挂向下、向后贴身挂出;抡挂贴身立圆挂一周。
(4)撩剑:立剑,由下向前上方为撩,力达剑身前部,正撩剑前臂外旋,手心朝上,贴身弧形撩出;反撩剑前臂内旋,余同正撩。
(5)云剑:平剑,在头顶或头前上方平圆绕环为云。上云剑在头顶由前向左后绕环,要仰头;左(右)云剑在头前上方向左后(右后)绕环,头向左肩侧倒。
(6)架剑:立剑,横向上为架,剑高过头,力达剑身,手心朝里或朝外。
(7)点剑:立剑,提腕,使剑尖猛向前下为点,力达剑尖,臂伸直。
(8)崩剑:立剑,沉腕使剑尖猛向前上为崩,力达剑尖,臂伸直,剑尖高不过头。
(9)截剑:剑身斜向上或斜向下为截,力达剑身前部。上截剑斜向上;下截剑斜向下;后截剑斜向右后下方,臂与剑成一直线。
(10)抱剑:右手抱剑于胸前,剑尖朝右为横抱剑;剑尖朝上为立抱剑;剑尖朝前为平抱剑。
(11)穿剑:平剑,剑尖经胸腹间弧形向前为平穿剑,力达剑尖,剑身不得触及身体;前臂内旋,立剑剑尖由前向后转动而出为后穿剑,力达剑尖,高不过膝,低不触地;抡穿剑剑尖向后、向左随转体贴身立圆绕环一周。
(12)斩剑:平剑向左(右)横出,高度在头与肩之间为斩,力达剑身,臂伸直。
(13)剪腕花:以腕为轴,立剑在臂两侧向前下贴身立圆绕环,力达剑尖。
(14)撩腕花:以腕为轴,立剑在臂两侧向前上贴身立圆绕环,力达剑尖。
C. 剑的发展史
剑的发展史
武术器械。古代兵器之一。《释名.释兵》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据考古史料来看,剑产生在商代。当时的剑一般较短,约为20—40厘米,呈柳叶形或锐三角形,剑初为铜制。
西周时代,战争主要以车战为主。远者以弓矢射之,近者以戈、戟、矛等长兵器争斗之,惟有肉搏以剑击之。故剑的作用不是很大。
春秋战国时期,剑作为步战的主要兵器,得到不断加长。如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55.7厘米。
至汉武帝时期,剑长有超过3尺的,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由东汉时期,环首铁刀在当时骑战中占有普遍地位,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后作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之功用了。汉代以后铜剑逐渐被钢铁剑所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至隋唐时期,佩剑之风尤为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剑被当时封建伦理道德和区分官职高低所用,被视为权力和贵贱之分的代表物。
唐代为最盛,剑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常以来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如大诗人李白少年习剑,25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杜甫有:“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等剑与战争的诗句留于后人。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剑又被披上了神秘的外衣,成了“神剑”“剑仙”等法力无边的圣物。
剑受到民间武艺家的青睐后,则迅速发展在了多种演练的形式。逐渐演变形成了“斗剑”和“舞剑”两种。“斗剑”即发展成为现今的“击剑”比赛项目;“舞剑”则发展为现今的剑术套路和艺术舞的剑舞表现形式。
至明、清时,剑的发展迅速,各种名剑层出不穷,剑术和善剑的名人辈出,剑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
新中国成立后,剑被列为武术竞赛项目。现代武术用剑的长度,规定为运动员反手直臂持剑,剑尖达于耳垂为准。剑不开刃。剑的各部位包括有:剑身、剑尖、剑锋、剑末、剑脊、剑刃、剑格、剑柄、剑首、剑鞘和穗。
名词解释
剑墩:即剑首。指剑柄的顶部,一般剑首中有孔,可穿绳。
剑镡:即剑格,亦称护手。指剑身与剑柄之间作为护手的椭圆形盘部分。
剑鞘:又我剑匣、剑室。藏剑之物。有铁和木制等,裹以沙鱼皮,涂以朱漆或连云黑漆,又贵者并镶珠嵌宝。
剑茎:剑柄之古称。清.程瑶曰《考工创物水记.桃氏为剑考》:“茎者,言颈也,在首下。”
剑室:即剑鞘。汉.扬雄《方言》:“剑鞘自河而北,燕、赵之间,谓之室。”
剑廓:剑梢的别称。汉.扬《方言》:“剑梢自关而东或谓之廓”。
剑珥:即剑格。又名剑镡。《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云:“镡,剑珥也。”
剑穗:剑柄后缚的装饰品。近现代剑术套路有长穗与短穗之分别。
剑袍:即剑穗。有文武之说,文剑佩带剑袍,武剑则无。
剑术的套路有:七星剑、青萍剑、昆仑剑、八卦剑、武当剑、达摩剑、三才剑、盘龙剑、蛾嵋剑、八仙剑、醉剑、对练剑等。
剑的种类繁多,下面一一介绍如下: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下同)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三尺剑: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利剑: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宝剑: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宋体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亦作“琨”。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
《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杨家山铁剑: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
剑通体长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臣2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齿铗: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①指灵异之剑。《晋书.刘曜载记》:“尝夜闲居,有二童子入跪献剑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烛视之,剑长二尺,背上有铭曰:‘神剑御,除众毒。’曜遂服之,剑随四时而变为五色。”②古代名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孝武帝昌明,以大元元年,于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隶书。”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盛行于西晋。至南朝称为“象剑”。《宋书.乐志四》:“雄戟辟旷途,班剑翼高车。”《宋史.袁桀传》:“太宗临崩,桀与褚渊并受顾命,加班剑二十人,给鼓吹一部。”棠溪: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溪(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无剑穗,其剑术套路的主要击法有劈、刺、扎、撩、点、崩、击、截、抹等。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楚剑:指古楚所制之利剑。《说苑》:“秦昭王中朝而叹曰:夫楚剑利,倡优拙。夫楚剑利则士多悍,倡优拙则思虑远,吾恐楚之谋秦也。”张东:“吴钩明似月,楚剑利如霜。”
腰品: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宋《清异录》:“唐剑具稍短,常旋于胁下者,多腰品。”
櫑具:古代剑名。木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晋灼注:“古长剑首以玉作井鹿卢形,上刻木作山形。如莲花初生未敷时。今大剑木首,其状似此。”
彝族波长剑: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刃体宽大,近尖处略窄。剑体作火焰形或波浪形,左右曲折,刃之下部尤为弯曲。刃长二尺余,柄长五寸五分,柄与鞘之形式无定制。茎与护手略为十字形,护手之一边另有一直形护手。剑柄首作圆盘形,上有小塔形之尖顶。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少林长剑: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少林青龙剑: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双剑:双兵器之一,两剑合拢似一剑。双剑的剑格(护手盘)各为一半,对合的一面为平面,使两剑合为一体。剑身与单剑不同之处为单剑两面有脊,而双剑仅一面有脊,对合面为平面,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双剑同归一鞘。
少林子母鸳鸯剑:少林双兵之一。全长三尺,为历代少林僧徒习武防身之用。
本文摘自博武网
龙凤双剑:双兵器之一。浙江龙泉出此剑,在两剑有脊的一面分别配有龙(为右手所使之剑)、凤(为左手所使之剑)图案。两剑柄首各配一根双剑单穗。
双剑同入一鞘。
雌雄剑:古代双兵之剑。舞练技法与其他双剑同。但制此剑之材料甚是高级。
雌剑为左手使,雄剑乃右手使也。
指尘剑:古代异样双兵之一。乃道家所使之失械也。由一把拂尘与一把单剑组成。
D. 剑术的历史起源
剑产生在商代,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剑,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自古剑术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为世人喜爱 。
剑术在春秋后期开始出现,史籍中也开始出现关于剑术家的记载。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卧薪尝胆、报仇复国的越王勾践,曾请了一个埋名隐姓、生活在山林中的剑术家越女给他的士兵传授剑术。这个越女不仅剑术精通,而且还有一套理论。《吴越春秋》卷九和《庄子·说剑篇》都记述了古代击剑的技术和战术。《汉书·艺文志》载有《剑道》三十八篇,是论述汉以前击剑技术的专著。
汉朝发展起了以骑兵为主力的军队。骑兵交战中以砍斫为主,很少有刺的动作。于是,环柄刀代替了剑,使得剑在战场上的使用价值大大下降。到了东汉末年,环柄刀几乎完全取代了剑,成为军中主要的短兵器。剑在战场上地位的下降反而使击剑的风气在社会上风行开来,人人喜欢击剑,喜欢佩带宝剑,剑术有了很大的提高。许多文人与剑术结下了不解之缘。历史学家司马迁的祖上在赵地就是以传授剑术而驰名;东方朔15岁就学习击剑;大文学家司马相如年轻时不仅喜欢读书,而且喜欢击剑。汉武帝时,渤海郡博学多文的儒士隽不疑,应邀去见一个大官,看门人要他解下佩剑,隽不疑十分坚决地回答道,剑是君子用以自卫的武备,不能解。陈寿写到他在“安平之世而刀剑不离于身”。这个时期还出现了不少专门讲击剑方法的文章,据《汉书》记载,这样的文章有38篇,后来都失传了。东汉末年,剑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不少技艺高超的击剑家,这些人游走四方,传授剑术。如在汉恒帝和汉灵帝年间(公元147-189年),在首都洛阳城,一个叫王越的剑师就十分有名,教过不少徒弟。
汉代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于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后,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于佩剑者,这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唐代,持剑舞蹈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友人宴饮时也舞剑助兴。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 罢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公孙大娘的剑舞因为是舞蹈,需要高度的艺术化加工,与武艺完全不同,就是剑术也与实际的作战技术有较大的差距,这与后来紧紧扣住攻防格斗为主题发展起来的剑术套路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剑舞的高度发达,为后来剑术的发展也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明代戚继光《武备志》中记载了剑的用法有:跨左击、跨右击,翼左击、逆鳞刺、坦腹刺、双明刺、旋风格、御车格、风头洗等。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清代又有宋仔凤《剑法真传》一书传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剑术成了剑的演练套路的代称,被列为中国武术比赛项目。增加了各种花法、平衡、翻腾、造型等动作,使剑术有了很大发展。
E. 在我国历史中剑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迄今发现最早的剑是西周时期的青铜剑。在陕西省长安县张家坡、北版京市琉璃河等地的西周墓中权,都曾出土有柳叶形青铜短剑。
春秋时期的吴、越等国,剑成为步兵手中的利器,剑身加长。如吴王光剑、吴王夫差剑、越王勾践剑等,长度都在50厘米以上。战国时期,剑身继续加长,并已铸出脊部和刃部具有不同铜锡配比的青铜剑,其脊部柔韧,而锋刃坚利,提高了杀伤效能。陕西省临潼县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出土的青铜剑长94厘米,剑身窄而薄,刀部锋利,表面还进行了防锈处理,代表了青铜剑制造技术的最高水平。
春秋战国之际,已开始出现钢铁剑。湖南省长沙市的春秋晚期墓葬中出土的钢剑,经化验证明,是用含碳量为0.5%左右的中碳钢锻打而成的。
西汉初年,钢铁剑盛行,其实战效能日益提高。如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铜剑,内部是低碳钢,表面系高碳层,刀部经淬火处理,锋利坚韧。由于汉朝时骑兵已成为主要兵种,供骑兵使用的具有挥砍杀伤效能的单刃厚背环首刀应运而生。在东汉以后较长时期中,环首刀成为军队的主要装备。剑的实战作用逐渐降低,遂转而发展带有各种装饰的佩剑。
F. 青铜剑的发展历史
我国青铜剑的创造及其发展历史,约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开始进入奴隶制社内会的商周时容代即已出现,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已是高峰阶段,嗣后,一直延续到秦汉。
到铁剑出现时,青铜剑就逐渐销声匿迹了。通过田野考古发掘,全国各地出土包括青铜剑在内的青铜兵器,可说是层出不穷,异彩纷呈,特别是前些年,吴王夫差剑和越王勾践剑的发现,更是震惊中外,成为稀世之宝。
G. 剑的起源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 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 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 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然而战场上剑却也是从唐开始没落的,皆因为剑刺不穿铁甲... 而唐朝却是盔甲大发展的时代,比如明光铠,鱼鳞甲等。所以我国历史上剑从唐时就逐步退出了战场,而剩下的更多的确是装饰功能。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剑的形制大略有:
早期短剑流行于西周早期,典型式样有:柳叶形扁茎式,其整体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腊中央略微隆起,没有剑格,腊和茎没有明显的分界,茎扁而有两穿。
薄腊无格圆茎剑流行于春秋早中期,典型式样有:薄腊圆茎短体式,其腊如叶状,中脊起棱,至从末端延长成为圆茎,虽茎较为细长,然而整体仍为短剑式;薄腊锐下圆茎式,其腊扁平而薄,锋断,下端斜收呈尖锐状,脊凸起延长成圆茎,但无首亦无格。
无格斜从扁茎剑流行于春秋晚期,其基本式样为:两从较宽而腊短,中脊呈直线状隆起,两从微斜而凹,下端平,无格,或格不连铸,扁茎有穿。
厚格剑流行于春秋战国之际,典型式样有:斜宽从狭前锷厚格圆茎有箍式,其背呈直线,斜从而宽,前锷所收略同,格为倒凹字形,但圆茎上有两道箍,便于缠缑。
薄格剑盛行于战国时期,两从均匀,腊有长有短,剑格薄,圆茎无箍。
《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泉,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据范文澜《中国通史》记载:“河南西平有冶炉城,有棠溪村,都是韩国著名铸剑处。西平有龙渊水,淬刀剑特坚利。”他告诉笔者,西平棠溪春秋属楚,战国属韩,是当时冶铁铸剑的胜地军工基地,距今已经有二千七百年的历史。先人们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的铁器文明,辉煌了中国的宝剑文化。
西平县春秋时属楚,战国时归韩。县西有古柏城,属柏皇氏原封地。周边有九女山、蜘蛛山、跑马岭。山下有棠溪湖、棠溪河,山上有棠溪源。棠溪流域是战国至晋代的重要冶铁基地,是中国迄今发现最早、保护最完整的冶铁遗址区。自秦至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上千年,历代中央政府均在西平设置铁官,督办兵器制造。元和十二年冬,唐宪宗发兵平定中原叛乱,将棠溪冶铁城夷为平地,自此,棠溪宝剑从历史上消失。
棠溪冶铁遗址位于西平县酒店乡酒店村南五百米的棠溪湖两岸,南系龙泉河,北接棠溪河。在冶铁遗址南部有冶铁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两次来西平考察。一九五九年,文物专家张静安前来考察,最早发现了一处保存完好的冶铁炉。冶铁炉为椭圆形,直径零点八米左右,深一米多,冶铁炉壁呈现有焦煳色的烈火烧烤痕迹。这一重要发现,揭开了人们认识古代冶铁铸剑历史新的一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H. 简述剑术的发展史
剑术在春秋后期开始出现,史籍中也开始出现关于剑术家的记载。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卧薪尝胆、报仇复国的越王勾践,曾请了一个埋名隐姓、生活在山林中的剑术家越女给他的士兵传授剑术。这个越女不仅剑术精通,而且还有一套理论。《吴越春秋》卷九和《庄子·说剑篇》都记述了古代击剑的技术和战术。《汉书·艺文志》载有《剑道》三十八篇,是论述汉以前击剑技术的专著。
汉朝发展起了以骑兵为主力的军队。骑兵交战中以砍斫为主,很少有刺的动作。于是,环柄刀代替了剑,使得剑在战场上的使用价值大大下降。到了东汉末年,环柄刀几乎完全取代了剑,成为军中主要的短兵器。剑在战场上地位的下降反而使击剑的风气在社会上风行开来,人人喜欢击剑,喜欢佩带宝剑,剑术有了很大的提高。许多文人与剑术结下了不解之缘。历史学家司马迁的祖上在赵地就是以传授剑术而驰名;东方朔15岁就学习击剑;大文学家司马相如年轻时不仅喜欢读书,而且喜欢击剑。汉武帝时,渤海郡博学多文的儒士隽不疑,应邀去见一个大官,看门人要他解下佩剑,隽不疑十分坚决地回答道,剑是君子用以自卫的武备,不能解。陈寿写到他在“安平之世而刀剑不离于身”。这个时期还出现了不少专门讲击剑方法的文章,据《汉书》记载,这样的文章有38篇,后来都失传了。东汉末年,剑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不少技艺高超的击剑家,这些人游走四方,传授剑术。如在汉恒帝和汉灵帝年间(公元147-189年),在首都洛阳城,一个叫王越的剑师就十分有名,教过不少徒弟。
汉代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于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后,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于佩剑者,这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唐代,持剑舞蹈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友人宴饮时也舞剑助兴。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公孙大娘的剑舞因为是舞蹈,需要高度的艺术化加工,与武艺完全不同,就是剑术也与实际的作战技术有较大的差距,这与后来紧紧扣住攻防格斗为主题发展起来的剑术套路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剑舞的高度发达,为后来剑术的发展也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明代戚继光《武备志》中记载了剑的用法有:跨左击、跨右击,翼左击、逆鳞刺、坦腹刺、双明刺、旋风格、御车格、风头洗等。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清代又有宋仔凤《剑法真传》一书传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剑术成了剑的演练套路的代称,被列为中国武术比赛项目。增加了各种花法、平衡、翻腾、造型等动作,使剑术有了很大发展。
I.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剑,是中国的吗
剑的发展
武术器械。古代兵器之一。《释名·释兵》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据考古史料来看,剑产生在商代。当时的剑一般较短,约为 20—40厘米,呈柳叶形或锐三角形,剑初为铜制。
西周时代,战争主要以车战为主。远者以弓矢射之,近者以戈、戟、矛等长兵器争斗之,惟有肉搏以剑击之。故剑的作用不是很大。
春秋战国时期,剑作为步战的主要兵器,得到不断加长。如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
至汉武帝时期,剑长有超过 3尺的,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由东汉时期,环首铁刀在当时骑战中占有普遍地位,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后作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之功用了。汉代以后铜剑逐渐被钢铁剑所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至隋唐时期,佩剑之风尤为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剑被当时封建伦理道德和区分官职高低所用,被视为权力和贵贱之分的代表物。
唐代为最盛,剑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常以来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如大诗人李白少年习剑, 25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杜甫有:“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等剑与战争的诗句留于后人。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剑又被披上了神秘的外衣,成了“神剑”“剑仙”等法力无边的圣物。
剑受到民间武艺家的青睐后,则迅速发展在了多种演练的形式。逐渐演变形成了“斗剑”和“舞剑”两种。“斗剑”即发展成为现今的“击剑”比赛项目;“舞剑”则发展为现今的剑术套路和艺术舞的剑舞表现形式。
至明、清时,剑的发展迅速,各种名剑层出不穷,剑术和善剑的名人辈出,剑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
新中国成立后,剑被列为武术竞赛项目。现代武术用剑的长度,规定为运动员反手直臂持剑,剑尖达于耳垂为准。剑不开刃。剑的各部位包括有:剑身、剑尖、剑锋、剑末、剑脊、剑刃、剑格、剑柄、剑首、剑鞘和穗。
名次解释
剑墩:即剑首。指剑柄的顶部,一般剑首中有孔,可穿绳。
剑镡:即剑格,亦称护手。指剑身与剑柄之间作为护手的椭圆形盘部分。
剑鞘:又我剑匣、剑室。藏剑之物。有铁和木制等,裹以沙鱼皮,涂以朱漆或连云黑漆,又贵者并镶珠嵌宝。
剑茎:剑柄之古称。清·程瑶曰《考工创物水记·桃氏为剑考》:“茎者,言颈也,在首下。”
剑室:即剑鞘。汉·扬雄《方言》:“剑鞘自河而北,燕、赵之间,谓之室。”
剑廓:剑梢的别称。汉·扬《方言》:“剑梢自关而东或谓之廓”。
剑珥:即剑格。又名剑镡。《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云:“镡,剑珥也。”
:剑梢的别称。汉·扬雄《方言》:“剑鞘自关之西,谓之 ”。
剑穗:剑柄后缚的装饰品。近现代剑术套路有长穗与短穗之分别。
剑袍:即剑穗。有文武之说,文剑佩带剑袍,武剑则无。
剑术的套路有:七星剑、青萍剑、昆仑剑、八卦剑、武当剑、达摩剑、三才剑、盘龙剑、蛾嵋剑、八仙剑、醉剑、对练剑等。
剑的种类繁多,下面一一介绍如下: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下同)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三尺剑: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利剑: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宝剑: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 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子午鸳鸯剑: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宋体'>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 ”,亦作“琨 ”。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杨家山铁剑 :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 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 臣2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 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齿铗: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神剑:①指灵异之剑。《晋书·刘曜载记》:“尝夜闲居,有二童子入跪献剑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烛视之,剑长二尺,背上有铭曰:‘神剑御,除众毒。’曜遂服之,剑随四时而变为五色。”②古代名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孝武帝昌明,以大元元年,于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隶书。”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盛行于西晋。至南朝称为“象剑”。《宋书·乐志四》:“雄戟辟旷途,班剑翼高车。”《宋史·袁桀传》:“太宗临崩,桀与褚渊并受顾命,加班剑二十人,给鼓吹一部。”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棠溪: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溪(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亦作剑的代称。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无剑穗,其剑术套路的主要击法有劈、刺、扎、撩、点、崩、击、截、抹等。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楚剑:指古楚所制之利剑。《说苑》:“秦昭王中朝而叹曰:夫楚剑利,倡优拙。夫楚剑利则士多悍,倡优拙则思虑远,吾恐楚之谋秦也。”张东:“吴钩明似月,楚剑利如霜。”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腰品: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宋《清异录》:“唐剑具稍短,常旋于胁下者,多腰品。”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櫑具:古代剑名。木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晋灼注:“古长剑首以玉作井鹿卢形,上刻木作山形。如莲花初生未敷时。今大剑木首,其状似此。”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彝族波长剑: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刃体宽大,近尖处略窄。剑体作火焰形或波浪形,左右曲折,刃之下部尤为弯曲。刃长二尺余,柄长五寸五分,柄与鞘之形式无定制。茎与护手略为十字形,护手之一边另有一直形护手。剑柄首作圆盘形,上有小塔形之尖顶。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少林长剑: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少林青龙剑: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双剑:双兵器之一,两剑合拢似一剑。双剑的剑格(护手盘)各为一半,对合的一面为平面,使两剑合为一体。剑身与单剑不同之处为单剑两面有脊,而双剑仅一面有脊,对合面为平面,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双剑同归一鞘。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少林子母鸳鸯剑:少林双兵之一。全长三尺,为历代少林僧徒习武防身之用。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龙凤双剑:双兵器之一。浙江龙泉出此剑,在两剑有脊的一面分别配有龙(为右手所使之剑)、凤(为左手所使之剑)图案。两剑柄首各配一根双剑单穗。双剑同入一鞘。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雌雄剑:古代双兵之剑。舞练技法与其他双剑同。但制此剑之材料甚是高级。雌剑为左手使,雄剑乃右手使也。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
指尘剑:古代异样双兵之一。乃道家所使之失械也。由一把拂尘与一把单剑组成。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